第一篇:北京交通大学 关于经管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效学术论文说明[模版]
关于经管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效学术
论文的进一步说明
经管学院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第五条第2款的要求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需提交一篇以第一作者撰写、与学位论文选题相关、符合学术规范并在相应学术刊物发表水平的学术论文。相应学术刊物包括北京交通大学科技处认定的一类学术刊物、CSSCI刊物、国内检索刊物(见科技处网页)和《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集》。
下面对有效论文进行进一步的说明。凡符合下面条件计为有效论文:
1、检索论文
SCI、ISTP检索论文。中国科学信息研究所公布的SCI、SCIE(网络版)收录的期刊论文、ISTP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因检索结果公布时间滞后或未在科技处备案的,可以我校图书馆按照规范检索方式提供检索证明为准。
EI检索论文。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公布的2004年及以前EI(光盘版)收录的期刊(JA)论文;中国科学信息技术研究所公布2005年及以后的EI(核心版)收录的期刊(JA)论文。未在科技处备案的,需提供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检索证明。
2、一类论文
一类论文按学校有关文件认定。在统计近五年发表论文时,按以下三个阶段分别认定:2002年12月31日前,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2005年9月1日以后。(详见科技处网页)
3、国内检索论文
国内检索论文指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国内检索系统收录的中文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详见科技处网页)及南京大学公布的人文类CSSCI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4、会议论文
未被IST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在有正式出版书号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全文)发表的计为一篇国内检索论文;每年中国科协年会期间,在全国一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举办的专题分会出版的论文集(有书号)上发表的论文(全文),计为一篇国内检索论文。
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不计为有效论文。
5.学院内发表的论文
学院内发表的论文是指在《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集》(见经管学院网站:jingguan.njtu.edu.cn)发表的学术论文计为有效论文。这是硕士研究生准许答辩的最低标准(即:在前4项都没有论文的发表,则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此论文集发表一篇)。
6.前4项的有效论文原则上为第一作者;如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本人的导师。第5项在《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集》的学术论文必须标明两个作者以上,第一作者必须是研究生本人,第二作者为本人的导师。
7.一项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者)相当于二篇有效论文。
8.公开出版发行的论著或公开出版的教材10万字可承认为一篇有效论文。
注:鼓励经管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等研究生在《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
第二篇:北京交通大学 普研有效学术论文的修订意见
普研有效学术论文的修订意见
经管学院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第五条第2款的要求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需提交一篇以第一作者撰写、与学位论文选题相关、符合学术规范并在相应学术刊物发表水平的学术论文。相应学术刊物包括北京交通大学科技处认定的一类学术刊物、CSSCI刊物、国内检索刊物(见科技处网页)和学院公布的其他论文。
下面对有效论文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凡符合下面条件记为有效论文:
1、检索论文
SCI、ISTP、SSCI检索论文。中国科学信息研究所公布的SCI、SCIE(网络版)收录的期刊论文、ISTP、SSC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因检索结果公布时间滞后或未在科技处备案的,可以我校图书馆按照规范检索方式提供检索证明为准。
EI检索论文。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公布的2004年及以前EI(光盘版)收录的期刊(JA)论文;中国科学信息技术研究所公布2005年及以后的EI(核心版)收录的期刊(JA)论文。未在科技处备案的,需提供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检索证明。
2、一类论文
一类论文按学校有关文件认定。(详见科技处网页)
3、国内检索论文
国内检索论文指在南京大学公布的2008年CSSCI刊物(含来源期刊、CSSCI扩展版、来源集刊)上发表的论文。
4、会议论文
未被IST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在有正式出版书号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全文)发表的记为一篇国内检索论文;每年中国科协年会期间,在全国一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举办的专题分会出版的论文集(有书号)上发表的论文(全文),记为一篇国内检索论文。
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不记为有效论文。
5.其他论文
(1)在由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持《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2008年)公布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记为有效论文。
(2)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计量与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推出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08年)公布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记为有效论文。
6.以上各项的有效论文原则上为第一作者;如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本人的导师。7.北京交通大学 “慧光杯”学术文化节学术论坛上发表论文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记有效论文一篇。
8.一项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三)相当于一篇有效论文。
9.承担完成省部级以上(含)课题(排名前五)的相当于一篇有效论文。
10.大学生“挑战杯”获北京市级以上(含)奖励(排名前二)的相当于一篇有效论文。
11.公开出版发行的论著或公开出版的教材3万字可承认为一篇有效论文。
12.论文发表的时间必须为入学当年9月到毕业答辩审批前。
13.此办法自2008级普研开始执行。原《全日制硕士生有效学术论文说明》自行废止。
第三篇: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
西北师范大学201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学位类别、专业及人数
(一)招生学位类别、专业
2010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见《西北师范大学2010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见《西北师范大学201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人数
201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500人(具体待国家招生规模下达后确定),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0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10人(含推荐免试农村教育硕士100人)。招生简章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学校根据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微调。推免生拟接收人数包含在专业目录公布的人数中。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或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7)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自学考试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报名参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报名参加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除外)、体育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名条件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相同。
(三)推荐免试 被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推荐资格高校的正式推荐,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无课程补考且外语成绩达到我校专业要求,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良好素质者。
三、报名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均由考生自由选择,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一)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6日至31日,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1月10日至14日。考生应先参加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到选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交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
(二)地点 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报名程序
1.了解报名信息。2009年9月、10月考生登陆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
(http://master.nwnu.edu.cn/index.asp)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了解报考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抄录学校、院系(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等信息的代码和名称。
2.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6日至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现场报名点,填写报考相关信息。
3.考生现场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10日至14日(以报名点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持毕业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交纳报名考试费、确认报名信息。
四、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全国统考时间2010年1月9日至10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艺术学01—03方向、艺术硕士(美术)第四单元素描科目考试将于2010年1月1日在我校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于2009年12月31日到我校美术学院报到。
2.初试科目。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四个单元(少数专业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三个单元)。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外语、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和体育综合课满分为300分,其它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各为150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四个单元(公共管理硕士为外语、基础课两个单元;体育硕士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三个单元)。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外语、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体育综合300分;其它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各为150分。
初试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3.全国统考联考科目及代码: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
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
一、302-数学
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其余科目为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2ⅹⅹ”表示第2单元考试科目,“3ⅹⅹ” 表示第3门单元(基础课)考试科目,“6ⅹⅹ”或“8ⅹⅹ”表示第3单元(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9ⅹⅹ” 表示复试考试科目,“ⅹⅹ”为考试科目顺序号。
各统考科目的考试范围请参阅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考试大纲。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见《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按考试科目代码查询)。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部分,是对初试成绩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的考查。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采取不同复试标准。
2.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对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试和专业实践技能的考核。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参加2门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复试科目请查阅我校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应参考书目请直接咨询相关学院或登陆相关学院网页查询。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体检在复试和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注册学籍。
七、录取
1.经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与国家计划硕士生录取标准相同。
2.招收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考生被录取前,学校、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三方,必须分别签定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合同。
八、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生培养采取全脱产学习形式,学术型学制3年,专业学位学制2年。
九、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和按协议就业两种方式。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主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其就业去向。
十、其他事项
1.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2.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学校寄发考生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须在2010年8月前有效,请考生务必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在初试中,如有一门初试科目缺考或违纪,则该考生所有初试科目试卷均不再评阅。
4.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master.nwnu.edu.cn/index.asp),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5.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6.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第四篇: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
北京交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
欢迎报考北京交通大学!请认真阅读本公告,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请在2011年10月10日—10月31日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 yz.chsi.cn(教育网)或http:// yz.chsi.com.cn(公网))提交个人报考信息。
2.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前,请到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bjtu.edu.cn)查阅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在以后随时密切关注该主页上的相关信息。
3.选择在北京参加考试的报考我校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仔细阅读《2012年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公告》,按照要求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选择在京外参加考试的报考我校考生(不包括单独考试考生、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工程管理硕士考生),请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的公告选择报考点。
4.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
5.申请单独考试的考生请先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bjtu.edu.cn)查阅申请单独考试的条件及办法,于10月20日前来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批,经我校审批同意的考生方可进行申请单独考试网上报名,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6.被我校接收为“推荐免试”的北京地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我校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时间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被我校接收为“推荐免试”的外省市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交费。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将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注册、报名、交费。
7.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3)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8.请考生认真详细填写“现在学习或工作单位”、“档案所在单位”、“档案所在单位地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确保以上信息在录取工作完成前准确有效。因考生不认真准确填写以上信息而导致拟录取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信件无法送达,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9.需到我校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在备用信息1中标注“自取”字样。
10.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的用户名和密码。
11.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1104,北京交通大学代码:10004,咨询电话:010-51688153
第五篇: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18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选择《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可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在报考前须征得报考学院的同意。同等学力人员在复试时应提交补修本科课程的证明材料(正式成绩单)、公开发表的相当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报名前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二”中第1、2、3、5、6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1、2、3、5、6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25人,招生学院有:交通运输学院、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三)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交通大学”。
五、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现场确认、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推荐免试考生的报考程序见《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其他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相关信息,并按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重要提示:
1、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于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名费,报考点不接受现场缴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现场确认。
3、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无效。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4、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2017年10月10日网上报名开始前,先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报告在现场确认时交报考点审核备案,否则报考点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用以报考点审核备案。相关认证报告和证明文件还须在2017年11月10日前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推免生除外)务必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往届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它报考点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两位专家的推荐书、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为单位业务骨干并同意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已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携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feisuxs/)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则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三)打印准考证 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自命题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查询。
初试成绩在2018年2月份公布,考生自行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查询并下载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七、复试及体检:
1、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交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交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材料。
2、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和学院网站查询。
3、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4、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的同等学力人员可以不加试。
九、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十、修业年限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全日制硕士生延长期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表
一、表二),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标准见表三)。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表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审计(专业学位)金融(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美术、艺术设计(专业学位)学术型硕士生、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
收费标准 20000元/生·学年 40000元/生·学年 40000元/生·学年 41000元/生·学年 30000元/生·学年 12000元/生·学年 8000元/生·学年
表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EMBA方向)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其他方向)
会计(专业学位)金融(专业学位)审计(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软件工程(专业学位)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
63000元/生·学年 59000元/生·学年 50000元/生·学年 40000元/生·学年 40000元/生·学年 30000元/生·学年 20000元/生·学年
表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定向除外)等级 国家奖学金
比例 40%
(其中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确定)
30% 30%
奖励标准(元/生年)
20000
收费标准 160000元/生·学年
一等学业奖学金 12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 三等学业奖学金
8000 2000 注:选择本硕博(硕博一体化)培养方式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国家奖学金,其他推荐免试研究生和获得创新能力认定证书的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十二、其他
1、我校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生为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生,学校不解决住宿,无奖助学金,不提供公费医疗,需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录取前须签订培养协议。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只招收“全日制”。
2、我校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生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签订培养协议,毕业时不纳入派遣计划,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生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我校(如户口选择转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期将无法转入),毕业时纳入派遣计划。
3、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和《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
4、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
5、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在《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非全日制硕士生招生人数的70%左右计划用于“定向就业”类型的招生;招生人数在录取时会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于复试前在各学院网站公布。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应在2017年11月10日前将《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至我校研招办,网报时须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市民族教育处名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7、我校2018年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生10名。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网报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参照教育部及军队相关部门规定。
9、请考生随时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查询相关信息。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bjtuyzb)推送研招办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