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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教研室2008学年

金华市婺城区教研室2008学年



第一篇:金华市婺城区教研室2008学年

金华市婺城区教研室2008学年 第二学期主要工作和活动安排(初中)

二月份

初中:

1、2月19-20日金华市九年级语文课堂教学研讨会2、2月26日三区八年级语文课堂教学研讨会3、2月27日三区七年级语文课堂教学研讨会

4、初中教务主任会议5、2月20日完成市初中数学应用与创新知识竞赛报名工作6、2月24-25日参加 “市农村教师课堂教学调研及送教活动”(初中数学)7、2月20日区初中英语命题大赛交稿截止8、2月23日区初中英语优质课评比报名截止9、2月26-27日金华市初三英语教学研讨会及现场评课比赛10、2月23-24日市初三科学教学研讨会

11、开通美术教研组团体博客,相关资料上传婺城教育网

教仪站:

音像教材发放工作

教师进修、培训部:

1、网络教育2009年春季招生宣传、报名工作2、2月14日—3月10日网络教育公共课统考报名工作

3、重庆大学毕业生提交电子摄像照片及毕业生登记表

4、陕西师大网络教育在籍学员考试复习、作业上交、批改、考务等工作 5、091新生报名信息催缴、录入工作

6、重庆大学081学员第二次缴费 三月份

初中:

1、3月13日 “婺城名师八咏论坛”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2、婺城区农村初中青年语文教师技能大比武

3、参加金华市农村初中青年语文教师技能大比武

4、婺城区初中语文教学论文、案例评比

5、金华市初中“仙华杯”作文竞赛初赛6、3月15日组织学生参加金华市初中数学应用与创新知识竞赛

7、婺城区初中数学教学论文、案例评比

8、婺城区农村初中数学技能大比武

9、初一数学三区联合教研活动

10、初二数学三区联合教研活动

11、初三数学三区联合教研活动12、3月15-17日参加市初中数学竞赛阅卷工作13、3月2日区初三学生现场写作竞赛报名截止14、3月3-4日区初中英语优质课评比15、3月10日初三学生现场写作竞赛16、3月11日初中英语论文、案例评比交稿截止17、3月12日三区初一英语研讨会及教师现场评课比赛18、3月13日初二英语研讨会及教师现场评课比赛19、3月19-20日金华市初中英语优质课评比20、3月28日金华市初三学生现场写作竞赛21、3月15日区初中科学教学论文、案例评比22、3月中旬 初二科学教学研讨会(三区)

23、3月30日市初中科学教学论文、案例评比24、3月30日区初中科学实验创新设计方案评比25、3月上旬 七年级思品·社会学科教学研讨会26、3月下旬 八年级思品·社会学科教学研讨会27、3月15日优秀校(园)本课程评比28、3月中旬走向“生活世界”课堂教学评比及观摩活动

29、中小学音乐教学案例评比

30、中小学体育教学案例评比

31、初中体育教学研讨课

32、中小学美术教师会

33、婺城“名师八咏论坛”系列之“美在北苑”活动

34、中小学美术教学案例评比(主题为:欣赏教学)

35、3-5月 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专业成长系列培训活动(课堂教学十二、十三、十四)

36、2009年区中小学生计算机作品现场制作竞赛

37、举行婺城区中小学第二届教师教育博客大赛38、3月底 区级教坛新秀评选

教科所:

1、3月 4日 召开全区教科室主任会议2、3-4月 省市规划立项课题开题论证暨教科研实践培训工程

3、启动精品成果2009培育工程

教仪站:

1、2009年中小学电脑作品制作评选

2、教育装备信息化工作检查

教师进修、培训部:

1、网络教育2009年春季招生宣传、报名工作2、3月7—9日陕西师大网络教育在籍学员课程考试

3、陕西师大毕业生填写、提交档案及审核等工作

4、陕西师大、重庆大学网络教育2009年春季入学考试和录取工作5、3月14—15日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在籍学员课程考试

6、督促学员做作业和大作业、作业成绩录入、论文选题(重庆大学)

7、毕业证书发放/学位证书发放(重庆大学)

8、4月统考报名缴费(3月10日前)、免考办理(3月31日前)

工会:

1、组织教职工每周一下午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2、3月初 组织“三八妇女节”女教职工活动3、3月初 组织参加区教育工会“三八妇女节”登山比赛

4、组织参加区教育工会优秀调研论文评选活动

四月份

初中:

1、4月初 婺城区2009年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2、婺城区初三毕业生学业考试调研测试

3、组织参加金华市初中语文教学论文、案例评比

4、金华市初中“仙华杯”作文复赛

5、婺城区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研讨会

6、初三数学教学研讨会

7、组织教师参加市初中数学“携手农村”教师技能比武活动

8、组织教师参加市“初中数学教师课堂教学展示及评课比赛活动”

9、参加金华市初中数学教学论文、教学案例评比

10、组织有关教师完成初三数学调研测试卷的命制

11、参加金华市初中英语教学论文、教学案例评比

12、组织有关教师完成初三英语调研测试卷的命制13、4月上旬 初一科学教学研讨会(三区)

14、4月上旬 区初中科学实验创新操作比赛15、4月中旬 市初中科学实验创新大赛16、4月上旬 初三思品·社会学科复习研讨会17、4月上旬区走进社区综合实践活动研讨会18、4月中旬组织参加市综合实践活动“走向生活世界”课堂教学评比及观摩活动 19、4月上旬 中学美术教师说课比赛

20、组织参加2009年金华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论文评比

21、举行婺城区第六届教师现代教育技术技能比武活动

22、婺城区首届新课程教育教学资源库大赛

教科所:

1、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面试

2、省市“教改之星”评比

3、市第三届教科研专题论文评比

教仪站:

1、2009年初中实验操作考查2、2009年中小学自制教具评选活动

教师进修、培训部:

1、网络教育091新生报到、注册、缴费、教材发放、电子注册等工作

2、重庆大学网络教育2009年春季招生宣传、报名工作

3、选开课前免考、免修、代修、转专业、转层次申请办理(重庆大学)

4、做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重庆大学)

5、网络教育在籍学员新学期报到、注册、缴费、学籍管理等工作6、25—28日组织学生参加公共课统考

工会:

4月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健康知识讲座

五月份

初中:

1、金华市初中“仙华杯”作文决赛

2、组织有关教师完成初三数学模拟测试卷的命制3、5月中下旬 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示范基地评选活动 4、5月中上旬 组织参加市综合实践活动“走向生活世界”课堂教学研训活动5、5月中下旬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论文评比

6、金华市小学音乐教师声乐比赛

7、市中小学音乐年会8、5月中旬 组织参加金华市美术优质课、论文评比

9、开展区网络教研有关研讨会

教科所:

1、举行婺城区教师“发现问题“与”教育心得“比赛

2、课题中期检查及精品成果培育工程活动3、5-6月 2010年各级教科研规划课题申报与选题论证工作

4、省市区教科研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

教仪站:

2009年教师多媒体课件评比

教师进修、培训部:

1、上报课程免修、转专业、信息修改等学籍事宜(陕西师大)

2、毕业生信息审核、复审上报及电子档案填写等工作(陕西师大)

3、组织7月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陕西师大)

4、督促学员做作业和大作业、作业成绩录入、选课、考试预约、拟申请学位学生

参加答辩(重庆大学)

5、网络教育常规教学管理工作

工会:

5月组织参加区教育工会举办庆“五一”区教职工棋类比赛

六月份

初中: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阅卷

2、初

一、初二期末考试

3、省初中英语新课程、新教材培训

4、中下旬 参加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示范基地评选活动

5、“婺剧进课堂”教学研讨会

6、中小学美术教师作品评比

教科所:

组织参加市班主任素质提升工程

教仪站:

“书香校园”工程图书征订

教师进修、培训部:

1、网络教育2009年秋季招生宣传报名工作

2、网络教育有关学员电子摄像、缴费等有关工作

3、上报考场安排和重考申请(陕西师大)

4、组织10年1月毕业生进行专业实践、社会调查、毕业论文(陕西师大)

5、重庆大学毕业论文答辩4、13—14日重庆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

5、组织学生6月参加公共课统考

七至八月份

初中:

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截稿日期8月24日

教科所:

7-8月 组织参加教科研精品工程培训

教师进修、培训部:

1、网络教育2009年秋季招生宣传报名工作

2、作业上交、课程复习、选课、预约考试等常规教学管理工作(陕西师大)

3、陕西师大网络教育课程考试

4、毕业证书发放/学位证书发放(重庆大学)

第二篇: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2012年中小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推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金华市婺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 95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初中教师19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 4名、科学(含物理、化学、生物)3名、社会(含思想政治)3 名,体育2 名,美术1 名,信息技术3 名。

2.小学教师60名:其中语文20名、数学15名,科学3名,英语4名,音乐4名,体育8名,美术3名,信息技术3名。

3.幼儿教师7名。

4.职高专业课教师9名:其中数控2名,机械2名,动漫1名,学前教育1名,电子信息1名,舞蹈1名,现代农业1名(具体招聘办法另行制定)。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工作服从安排,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

(三)专业对口,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任职资格。

(四)具体条件和要求:

1.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招聘应届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初中面向全国第 1

一批本科师范类院级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小学为全国第一、第二批本科师范类院级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户籍不限。

2.本科为师范类,具备相应类别教师任职资格的普通高校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户籍不限。

3.婺城区生源(不含金华市开发区,下同)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获得院级及以上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的户籍范围放宽到金华市区户籍(含金东、开发区,下同)。

4.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金华地区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内,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户籍范围放宽到浙江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定级。

5.报考幼儿教师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学历,金华市区户籍,年龄在2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具有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现场报名为2012年2月 27日至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2月29日下午16:30,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报名可从2月22日开始。

2.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人事监察科(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行政中心北楼2217办公室,金华市区K9路公交车直达)。

3.现场报名方法: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获得的应届毕业生可先出具学校相关证明)。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的考生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科学教师;小学教育专业的可自选小学一个岗位报名。

4.网络报名方法:登陆婺城教育网(http://www.feisuxs)首页,点击右侧“在线统计”栏目,如实填写《2012年金华市婺城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有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考生照片。

采取网络报名的考生还需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11日至4月13日,确认地点与现场报名地点相同。现场确认时需提交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优秀师范毕业生证书或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笔试考两门的收取111元/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报考对象收取63元/人。

网络报名的考生考务费可采用汇款方式交费,收款单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开户行:工行金华市铁岭头支行,帐号:12080***879;请在4月10日16:30前汇出,以汇出地时间为准。汇款时在“汇款用途”或附言中注明“执收单位:52001招聘教师 3

考务费”。凭银行交款回执开具发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考务费的作自主放弃考试处理。

四、考试办法

按照笔试、说课面试、体检、政审、择优录用的程序进行。总成绩由笔试分、面试分及加分三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分别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加分部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成绩。

1.笔试(总分100分):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教师的考生参加相应类别的教育基础知识考试,100%计入笔试成绩。其他专业考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门课目。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分别按50%计入笔试成绩。考试说明参照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

报考小学科学学科的考生,专业知识参加初中科学进行考试,报考小学信息技术学科的考生,专业知识参加中学信息技术进行考试。

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教育基础知识;下午2:30—5:00专业知识;考试地点在婺城教育网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参加婺城区考点考试的,作缺考处理。

音乐、美术、体育和幼儿教师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3倍的,相应核减该类别的招聘名额。

2.面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和学科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其中招聘岗位8名的按1:2比例,15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中小学课堂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形式为说课(音乐、美术、体育和幼儿教师需进行相关专业素养技能测试)。

3.加分。省级优秀毕业生加3分,校优(指设有二级学院的)加2分,院优加1分,低保户加2分,特困户加1分计入总成绩。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说课面试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监督。具体面试办法、时间和地点在婺城教育网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笔试、面试及加分的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其中招聘人数15人以上的,按照1: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5.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

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有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6.录用。政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办理教师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工作单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根据下属学校教师缺编情况及学科教师需要统一安排,原则上安排农村学校为主。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情况,根据相应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未尽事宜,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教育局解释。咨询电话:0579-82319872。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三篇:金华市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区人劳社保局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决议;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管理,民主决策,接爱群众监督,努力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

第三条 区人劳社保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领导职责

第四条 本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第五条 副局长、党组成员按分工负责原则处理分管的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本科室的工作。

第六条 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第七条 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第三章 决策机制

第八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九条 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和部署,事关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全局的重要方针、政策、措施,制订、修改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第十条 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决策机制。作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时,局长应听取和集中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副局长、党组成员所分管工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局长报告。同时,根据需要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可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和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实行重大决策督查制度,建立督查、督办、跟踪反馈、通报批评机制。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决定的重要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四章 依法行政

第十二条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区人劳社保局要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责任,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先要根据法律法规审核,再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前置性审查,方可发布。

第十四条 深化行政审批事项,必须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和质询,及时答复质询案;接受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各承办科室要认真负责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办结并答复。

第十六条 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局领导要亲自处理重要的群众来信,办公室及各科室要认真处理群众来访工作,完善信访督办责任制度,实行来电首问负责制,对人民群众的咨询电话,要根据政策规定,热情耐心答复,不得推诿搪塞。第十七条 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制定全区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规则,做好工作安排,确定重点工作,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适时作出调整。各科室将每月完成工作及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步打算、采取措施等情况经分管局长审定后按时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及时上报区委办和区府办。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实行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党组会议、党组碰头会、行政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 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按上级规定举行,由局长主持,政工副局长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进行讨论,各党组成员要写出自学笔记,每年撰写论文文章2篇。

第二十条 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度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需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请示重要事项和人事调配工作;

(三)讨论通过需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上管部门请示重大事项以及需提请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讨论研究直属事业单位重要事项;

(四)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

(五)通报和讨论局其他重大事项。党组会议原则上每1-2周召开1次。

第二十一条 局党组碰头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处理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协调安排和处理临时性的与紧急的工作;

(三)讨论酝酿局重大决策事项。

党组碰头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时间,安排有关列席人员。

第二十二条 局行政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指 决定;

(二)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汇报工作及提出需 要讨论的问题;

(三)讨论决定局政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通报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

第二十三条 局专题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副局长、党组成员受局长委托按照分工也可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协调和处理局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由分管领导召集的专题会议研

究处理的重要事项要向局长报告,重大决策要提交局党组会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党组会议、党组碰头会、局行政会议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专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有关责任科室负责。

第二十五条 局召开的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的原则,召开全区性的工作会议,需经局党组会议或碰头会通过,全局综合性会议材料由局办公室主持起草,一般业务型会议材料由各有关科室负责。

第六章 公文审批

第二十六 各下属直属单位报送到局审批的公文,一律报送到局办公室,由其按公文审批程序和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重大事项报局长审批。

第二十七条 各科室直接收到的上级领导机关公文应送局办公室按程序办理。局领导批转有关科室承办的公文,有关科室应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办结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说明。各科室、阅办完毕的公文,应有1周内退还局办公室;需要几个科室办理的公文,应当天阅毕归还局办公室,以提高公文传递的时效。第二十八条 凡是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要由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局长签发。

第七章 作风纪律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周星期一下午为固定的机关政治学习时间,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第三十条 局领导、科室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规范公务活动,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不饮酒等各项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做到勤政廉政。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落实。第三十二条 本局及各科室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区人劳社保局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决议;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管理,民主决策,接爱群众监督,努力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

第三条 区人劳社保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领导职责

第四条 本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第五条 副局长、党组成员按分工负责原则处理分管的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本科室的工作。

第六条 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第七条 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第三章 决策机制

第八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九条 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和部署,事关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全局的重要方针、政策、措施,制订、修改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第十条 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决策机制。作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时,局长应听取和集中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副局长、党组成员所分管工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局长报告。同时,根据需要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可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和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实行重大决策督查制度,建立督查、督办、跟踪反馈、通报批评机制。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决定的重要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四章 依法行政

第十二条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区人劳社保局要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责任,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先要根据法律法规审核,再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前置性审查,方可发布。

第十四条 深化行政审批事项,必须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和质询,及时答复质询案;接受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各承办科室要认真负责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办结并答复。

第十六条 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局领导要亲自处理重要的群众来信,办公室及各科室要认真处理群众来访工作,完善信访督办责任制度,实行来电首问负责制,对人民群众的咨询电话,要根据政策规定,热情耐心答复,不得推诿搪塞。第十七条 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制定全区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规则,做好工作安排,确定重点工作,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适时作出调整。各科室将每月完成工作及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步打算、采取措施等情况经分管局长审定后按时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及时上报区委办和区府办。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实行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党组会议、党组碰头会、行政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 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按上级规定举行,由局长主持,政工副局长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进行讨论,各党组成员要写出自学笔记,每年撰写论文文章2篇。

第二十条 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度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需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请示重要事项和人事调配工作;

(三)讨论通过需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上管部门请示重大事项以及需提请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讨论研究直属事业单位重要事项;

(四)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

(五)通报和讨论局其他重大事项。党组会议原则上每1-2周召开1次。

第二十一条 局党组碰头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处理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协调安排和处理临时性的与紧急的工作;

(三)讨论酝酿局重大决策事项。

党组碰头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时间,安排有关列席人员。

第二十二条 局行政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指 决定;

(二)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汇报工作及提出需 要讨论的问题;

(三)讨论决定局政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通报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

第二十三条 局专题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副局长、党组成员受局长委托按照分工也可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协调和处理局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由分管领导召集的专题会议研究处理的重要事项要向局长报告,重大决策要提交局党组会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党组会议、党组碰头会、局行政会议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专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有关责任科室负责。

第二十五条 局召开的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的原则,召开全区性的工作会议,需经局党组会议或碰头会通过,全局综合性会议材料由局办公室主持起草,一般业务型会议材料由各有关科室负责。

第六章 公文审批

第二十六 各下属直属单位报送到局审批的公文,一律报送到局办公室,由其按公文审批程序和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重大事项报局长审批。

第二十七条 各科室直接收到的上级领导机关公文应送局办公室按程序办理。局领导批转有关科室承办的公文,有关科室应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办结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说明。各科室、阅办完毕的公文,应有1周内退还局办公室;需要几个科室办理的公文,应当天阅毕归还局办公室,以提高公文传递的时效。第二十八条 凡是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要由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局长签发。

第七章 作风纪律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周星期一下午为固定的机关政治学习时间,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第三十条 局领导、科室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规范公务活动,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不饮酒等各项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做到勤政廉政。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落实。第三十二条 本局及各科室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区人劳社保局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决议;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管理,民主决策,接爱群众监督,努力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

第三条 区人劳社保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领导职责

第四条 本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第五条 副局长、党组成员按分工负责原则处理分管的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本科室的工作。

第六条 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第七条 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第三章 决策机制

第八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九条 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和部署,事关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全局的重要方针、政策、措施,制订、修改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第十条 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决策机制。作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时,局长应听取和集中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副局长、党组成员所分管工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

局长报告。同时,根据需要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可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和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实行重大决策督查制度,建立督查、督办、跟踪反馈、通报批评机制。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决定的重要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四章 依法行政

第十二条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区人劳社保局要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责任,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先要根据法律法规审核,再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前置性审查,方可发布。

第十四条 深化行政审批事项,必须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和质询,及时答复质询案;接受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各承办科室要认真负责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办结并答复。

第十六条 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局领导要亲自处理重要的群众来信,办公室及各科室要认真处理群众来访工作,完善信访督办责任制度,实行来电首问负责制,对人民群众的咨询电话,要根据政策规定,热情耐心答复,不得推诿搪塞。第十七条 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制定全区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规则,做好工作安排,确定重点工作,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适时作出调整。各科室将每月完成工作及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步打算、采取措施等情况经分管局长审定后按时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及时上报区委办和区府办。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实行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党组会议、党组碰头会、行政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 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按上级规定举行,由局长主持,政工副局长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进行讨论,各党组成员要写出自学笔记,每年撰写论文文章2篇。

第二十条 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度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需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请示重要事项和人事调配工作;

(三)讨论通过需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上管部门请示重大事项以及需提请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讨论研究直属事业单位重要事项;

(四)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

(五)通报和讨论局其他重大事项。党组会议原则上每1-2周召开1次。

第二十一条 局党组碰头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处理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协调安排和处理临时性的与紧急的工作;

(三)讨论酝酿局重大决策事项。

党组碰头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时间,安排有关列席人员。

第二十二条 局行政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指 决定;

(二)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汇报工作及提出需 要讨论的问题;

(三)讨论决定局政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通报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

第二十三条 局专题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副局长、党组成员受局长委托按照分工也可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协调和处理局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由分管领导召集的专题会议研究处理的重要事项要向局长报告,重大决策要提交局党组会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党组会议、党组碰头会、局行政会议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专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有关责任科室负责。

第二十五条 局召开的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的原则,召开全区性的工作会议,需经局党组会议或碰头会通过,全局综合性会议材料由局办公室主持起草,一般业务型会议材料由各有关科室负责。

第六章 公文审批

第二十六 各下属直属单位报送到局审批的公文,一律报送到局办公室,由其按公文审批程序和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重大事项报局长审批。

第二十七条 各科室直接收到的上级领导机关公文应送局办公室按程序办理。局领导批转有关科室承办的公文,有关科室应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办结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说明。各科室、阅办完毕的公文,应有1周内退还局办公室;需要几个科室办理的公文,应当天阅毕归还局办公室,以提高公文传递的时效。第二十八条 凡是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要由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局长签发。

第七章 作风纪律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周星期一下午为固定的机关政治学习时间,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第三十条 局领导、科室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规范公务活动,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不饮酒等各项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做到勤政廉政。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落实。第三十二条 本局及各科室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区人劳社保局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决议;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管理,民主决策,接爱群众监督,努力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

第三条 区人劳社保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领导职责

第四条 本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第五条 副局长、党组成员按分工负责原则处理分管的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本科室的工作。

第六条 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第七条 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第三章 决策机制

第八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九条 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和部署,事关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全局的重要方针、政策、措施,制订、修改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第十条 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决策机制。作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时,局长应听取和集中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副局长、党组成员所分管工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局长报告。同时,根据需要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可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和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实行重大决策督查制度,建立督查、督办、跟踪反馈、通报批评机制。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决定的重要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四章 依法行政

第十二条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区人劳社保局要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责任,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先要根据法律法规审核,再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前置性审查,方可发布。

第十四条 深化行政审批事项,必须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和质询,及时答复质询案;接受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各承办科室要认真负责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办结并答复。

第十六条 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局领导要亲自处理重要的群众来信,办公室及各科室要认真处理群众来访工作,完善信访督办责任制度,实行来电首问负责制,对人民群众的咨询电话,要根据政策规定,热情耐心答复,不得推诿搪塞。第十七条 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制定全区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规则,做好工作安排,确定重点工作,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适时作出调整。各科室将每月完成工作及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步打算、采取措施等情况经分管局长审定后按时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及时上报区委办和区府办。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实行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党组会议、党组碰头会、行政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 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按上级规定举行,由局长主持,政工副局长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进行讨论,各党组成员要写出自学笔记,每年撰写论文文章2篇。

第二十条 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度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需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请示重要事项和人事调配工作;

(三)讨论通过需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上管部门请示重大事项以及需提请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讨论研究直属事业单位重要事项;

(四)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

(五)通报和讨论局其他重大事项。党组会议原则上每1-2周召开1次。

第二十一条 局党组碰头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处理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协调安排和处理临时性的与紧急的工作;

(三)讨论酝酿局重大决策事项。

党组碰头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时间,安排有关列席人员。

第二十二条 局行政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指 决定;

(二)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汇报工作及提出需 要讨论的问题;

(三)讨论决定局政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通报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

第二十三条 局专题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副局长、党组成员受局长委托按照分工也可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协调和处理局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由分管领导召集的专题会议研究处理的重要事项要向局长报告,重大决策要提交局党组会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党组会议、党组碰头会、局行政会议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专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有关责任科室负责。

第二十五条 局召开的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的原则,召开全区性的工作会议,需经局党组会议或碰头会通过,全局综合性会议材料由局办公室主持起草,一般业务型会议材料由各有关科室负责。

第六章 公文审批

第二十六 各下属直属单位报送到局审批的公文,一律报送到局办公室,由其按公文审批程序和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重大事项报局长审批。

第二十七条 各科室直接收到的上级领导机关公文应送局办公室按程序办理。局领导批转有关科室承办的公文,有关科室应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办结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说明。各科室、阅办完毕的公文,应有1周内退还局办公室;需要几个科室办理的公文,应当天阅毕归还局办公室,以提高公文传递的时效。第二十八条 凡是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要由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局长签发。

第七章 作风纪律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周星期一下午为固定的机关政治学习时间,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第三十条 局领导、科室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规范公务活动,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不饮酒等各项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做到勤政廉政。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落实。第三十二条 本局及各科室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区人劳社保局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决议;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管理,民主决策,接爱群众监督,努力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

第三条 区人劳社保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领导职责

第四条 本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第五条 副局长、党组成员按分工负责原则处理分管的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

作。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本科室的工作。

第六条 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第七条 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第三章 决策机制

第八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九条 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和部署,事关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全局的重要方针、政策、措施,制订、修改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第十条 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决策机制。作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时,局长应听取和集中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副局长、党组成员所分管工作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局长报告。同时,根据需要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可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和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实行重大决策督查制度,建立督查、督办、跟踪反馈、通报批评机制。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决定的重要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四章 依法行政

第十二条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区人劳社保局要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责任,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先要根据法律法规审核,再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前置性审查,方可发布。

第十四条 深化行政审批事项,必须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和质询,及时答复质询案;接受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各承办科室要认真负责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办结并答复。

第十六条 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局领导要亲自处理重要的群众来信,办公室及各科室要认真处理群众来访工作,完善信访督办责任制度,实行来电首问负责制,对人民群众的咨询电话,要根据政策规定,热情耐心答复,不得推诿搪塞。第十七条 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制定全区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规则,做好工作安排,确定重点工作,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适时作出调整。各科室将每月完成工作及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步打算、采取措施等情况经分管局长审定后按时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及时上报区委办和区府办。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实行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党组会议、党组碰头会、行政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 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按上级规定举行,由局长主持,政工副局长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进行讨论,各党组成员要写出自学笔记,每年撰写论文文章2篇。

第二十条 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度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需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请示重要事项和人事调配工作;

(三)讨论通过需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上管部门请示重大事项以及需提请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讨论研究直属事业单位重要事项;

(四)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

(五)通报和讨论局其他重大事项。党组会议原则上每1-2周召开1次。

第二十一条 局党组碰头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处理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协调安排和处理临时性的与紧急的工作;

(三)讨论酝酿局重大决策事项。

党组碰头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时间,安排有关列席人员。

第二十二条 局行政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指 决定;

(二)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汇报工作及提出需 要讨论的问题;

(三)讨论决定局政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通报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

第二十三条 局专题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副局长、党组成员受局长委托按照分工也可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协调和处理局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由分管领导召集的专题会议研究处理的重要事项要向局长报告,重大决策要提交局党组会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党组会议、党组碰头会、局行政会议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专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有关责任科室负责。

第二十五条 局召开的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的原则,召开全区性的工作会议,需经局党组会议或碰头会通过,全局综合性会议材料由局办公室主持起草,一般业务型会议材料由各有关科室负责。

第六章 公文审批

第二十六 各下属直属单位报送到局审批的公文,一律报送到局办公室,由其按公文审批程序和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重大事项报局长审批。

第二十七条 各科室直接收到的上级领导机关公文应送局办公室按程序办理。局领导批转有关科室承办的公文,有关科室应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办结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说明。各科室、阅办完毕的公文,应有1周内退还局办公室;需要几个科室办理的公文,应当天阅毕归还局办公室,以提高公文传递的时效。第二十八条 凡是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要由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局长签发。

第七章 作风纪律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周星期一下午为固定的机关政治学习时间,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第三十条 局领导、科室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规范公务活动,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不饮酒等各项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做到勤政廉政。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落实。第三十二条 本局及各科室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四篇:金华市婺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指南

金华市婺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指南

教授学童识字的`“小学”,古代也叫“蒙学”,包括教育阶段及教育场所两种含义。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金华市婺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指南,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金华市婺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指南

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录取统一采用“网上登记+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凡入读婺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先进行网上登记。未网上登记的一律不予录取。

请学生家长在规定时段内通过手机端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入口进入网上报名页面,家长需实名信息注册、认证后登录浙里办/政务网账号,方可开始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流程(手机端为例)

1、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定位“金华市,婺城区”→搜索对应入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点击“婺城区”→点击“小学”或“初中”→下拉到底点击“前往报名”→选择“公办或民办报名”→点击“我同意遵守协议”→选择学区内“一种情况”并前往报名→完整填写“个人信息”→点击“确认报名”。

2、网上自主报名不成功,请家长带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报名学校进行线下核验。

第五篇:金华市行政区划

婺城区行政区划

城中街道 面积1.43平方千米,人口2.91万。辖8个社区:杨思岭、府上街、西市街、后街、清波 门、四牌楼、明月楼、青山。

城东街道 面积4.54平方千米,人口2.91万。辖8个社 区:塔下寺、旌孝街、人民东路、通园、八咏楼、上浮桥、青春路、浮桥街。

城西街道 面积3.40平方千米,人口 1.75万。辖9个社区:横街口、中山路、河盘桥、七里殿、小花园、二

七、双龙大桥、凤翔、西郊。

城北街道 面积5.20平方千米,人口6.14万。辖10个社区:红湖路、凤凰山、郑岗山、祝丰亭、新建、北苑、站 前、军民、洪源、五星。

新狮街道 面积21.9平方千米,人口3.65万。辖12个社区、11个行政村:十里牌楼、康村、车头、道院塘、五

一、后垄、方井头、柳湖花园、勤俭、骆家塘、浙师院、玫瑰园;唐村、姚垄、沙溪、下裴、杨家相、高村、对 岳殿、鹿村、山下曹、长岭、放生塘。

江南街道 面积2.3平方千米,人口3.23万。辖8 个社区:五百滩、下官桥、南苑、兴学、高畈、中村、金钱寺、金龙湾。

三江口街道 面积9平方千米,人口3.9万。辖15个社区:江滨、阳光、天龙南国、雅苑、新园、何宅、婺江新村、万达、东莱、寺前皇、汪下滩、洪坞、姜家、三路口、项宅。

西关街道 面积8平方千米,人口1.81万。辖8个社区:婺星、西关、五里亭、寺后皇、董宅、金艺、大 黄山、山咀头。

秋滨街道 面积30平方千米,人口2.15万。辖17个社区:朱基头、张坞垄、马鞍山、吕献塘、冠山顶、化山、唐宅、前周、沈天田、社路、陆村、王五元、姜山头、蒋马山背、邵姜、秋高、后周。

罗店镇 面 积72平方千米,人口1.74万。辖33个行政村:罗店、盘前、弹子下、里宅、大岭、羊甲山、白望山、前庄头、石墙脚、麻车、童 仙、后园、溪塍、上张家、推包井、六头塔、林田、十里铺、倪西店、三角山、大舍塘、罗大门、双林、前店、西吴、后溪河、建新、梅村、西旺、九龙、玲珑岩、洞前、鹿田。

雅畈镇 面积75.90平方千米,人口2.19万。辖37个行政村:雅畈

三、雅畈

一、雅畈

二、彭上、竹园、徐店、雅桑园、张麻车、三村里、芳田、寿

六、赵宅、加全塘、汉灶、南干、上岭殿、白杜塘、石楠塘、西大路、小下店、寿溪、儿坑、罗芳桥、大山、和安、雅处、上马山、下山头、殿后、车坞、汪家、宜山、新畈、吴畈、端头、上

六、雅头。

白龙桥镇 面积 89.68平方千米,人口6.11万。辖4个社区、54个行政村:叶店、洞溪、马海地、望湖;叶店、白龙桥、筱溪、东俞、金竹 园、黄堰头、三联、高村、怡村、马海地、横大路、郑阳、让长、大圩、龙蟠、洞溪、下新、吕塘下、黄园、黄碧塘、雅饶、姜丰、井头、清塘下、天姆山、新昌 桥、后社、古方

一、古方

二、双牌、后童、王路荡、潘村垄、楼家、临江、雅苏、马徐、倪家、联丰、古城范、下窑、虹路、择住邻、尤历、郑岗山、西园、新周 家、下杨、下邵、上邵、东周、翁家山头、大德垄、卢头。

安地镇 面积13.42平方千米,人口1.56万。辖37个行政村:安地、岩头、下傅、杨龙、上傅、酒店边、黄桑园、大溪口、蒋里、南郭、寺口、雅干、方麻车、喻斯、和村、回坑、延岭 脚、小同、郑宅

一、郑宅

二、王大坑、山道、石岭脚、南畈、文明、埠头、辅仓坑、茶山下、里吴、外畈、新垄、马畈坑、东周、上干口、项村、西周、七间屋。

蒋堂镇 面积43.23平方千米,人口2.4万。辖36个行政村:蒋堂、董村、许里、西杨、李塘下、开化、大 立元、田铺、溪口、沙畈、年坑、直里、西洪、莘移、寺前、黄碧垄、大源头、杨梅山、殿后、平水殿、立新、清水塘、浪坦塘、下尹、下方、上方、胡家村、莲 塘、泽口、石坑、杨梅垄、界首、尚文头、西叶、下汪。

罗埠镇 面积45.85平方千米,人口3.53万。辖61个行政村:罗埠、塘下朱、大有李、尖上、塘角头、樟村、下周、陈家、荞麦畈、社龙头、方树塘、湖田、花园、蒋家、西前王、杨公 桥、东潘、大何家、邵家、湾田、元里、下章、陈家沿、上章、后王、下郑、汪叶、黄塘徐、跃龙、高堰、龙口、罗大路、后朱山、经堂边、山下周、陶家、塘头 郑、山下垄、祝家店边、山下陈、征岩头、上潘、联群、莲湖严、刘家桥、莲湖杨、下杨、吕家、宋家畈、湖沿、黄稍、丁章、西金店、铺下、孙家、胡家庄、青阳 郑、董家、西沙溪、后张、新沃里。

洋埠镇 面积18.46平方千米,人口1.55万。辖24个行政 村:洋埠、青阳洪、东田、一乐堂、三益里、让宅、湖前、坝头、下潘、章家、邵家、西上陈、下萧、戴家、大坟头、洪勘头、五都钱一、五都钱二、五都钱三、五 都钱

四、寺前杨、后彰陈、东

十、西十。

汤溪镇 面积106.82平方千米,人口4.41万。辖1个居民区、70个行政村:汤溪;汤溪、施家、山塘下、中央陈、溪东、高畈、山卜里、夏家、上徐、上金家、王村、贞姑山、白鹤殿口、油麻车、西后徐、峰 边、厚大、陈村、陶寺、东夏、里金屋、西戴家、西宅口、上镜、胡碓、蒋村、李水碓、瀛洲、下洲、仓里

一、仓里

二、仓里

三、西章、后山徐、牛桥、塘下李、上 李、禾边程、汤塘、东祝、下伊、派溪童、派溪李、西祝、萧家、山坊、冬畈、中祝、黄堂前宅、黄堂后宅、横路、高义、下溪淤、野鸭塘、节义、下村、中戴、下 新宅、寺平、石羊、岩下、沙头、上堰头、上叶、乌珠头、新塘里、鸽坞塔、上瀛头、曹界、横山头。

琅琊镇 面积 89.10平方千米,人口1.82万。辖31个行政村:琅琊徐、高田塍、后金、马坦、南山、水碓、东山殿、泉口、新兰、白沙卢、琅琊滕、里阳、山后金、棠坑源、新田甫、杨塘下、徐杨、新朱、浩仁、东畈、二联、徐村、花坞、上盛、西坑、东坑、妙康、岳村、雅城、岭后、水竹蓬。

竹马乡 面积23.60平方千米,人口1.11万。辖16个行政村:东宅、西宅、李经堂、向家源、姜衙、郭 店、白竹、金店、里梅、姜杨头、古塘里、汪山头、邵湖头、方下店、下张家、联民。

乾西乡 面积22平方千米,人口1.98 万。辖5个居民区、11个行政村:鲍杨、上天师、上陈、联合、西苑;湖头、黄桥头、雅宅、幸福、下天师、坛里郑、杨石、王店、马 淤、后畈田、栅川。

苏孟乡 面积50平方千米,人口1.62万。辖34个行政村:苏孟、对 家地、后山、寺南、西埠头、叶村、清江桥、江家、茶堰、后徐、桥儿头、山背、清湖、木杓塘、清江塘、塘上、合山头、新楼、淳昌、和仁堂、官堰下、溪口下、朱项店、小竹园、下田、后冈、山下、后尘、楼司、三瑞堂、南塘、上堰、汤店、双枧头。

箬阳乡 面积58.27平方千米,人口 0.41万。辖14个行政村:箬阳、石井坑、黄阳、琴坛、岩溪沿、南坑、茶园、罗坪、沙坑、瀛头、戴村、横坑、大应、周坞。

长山乡 面积62.23平方千米,人口1.28万。辖22个行政村:长山

一、长山

二、长山

三、长山

四、蟠 龙、石门、雅溪、乌石屏、上溪、黄岭脚、桐溪、思村、扎坑、安脚、杨里、东屏、石道畈、邵村、杨林、宋家、张思桥、卢家。

沙畈乡 面积174.64平方千米,人口1.31万。辖32个行政村:周村、李兰、石宫、梧桐、潭背、周辽、狮岩坞、乌云、青草、辽头、店边、山脚、皂里、泥山坞、大角坞、赛畈、黄炫、石坞、高儒、亭久、岭脚、六苟、半溪、黄家田、水碓基、小洋坑、上回坑、银坑、芝肚坑、大铺、芝肚 表。

岭上乡 面积61.47平方千米,人口0.86万。辖21个行政村:岭上、蒋家、黄岩孔、黄麻 山、邵家源、石埠头、里门殿、东会、苏村、小埠口、下坞、高塘、百善、郑家塔、后坞、后坞畈、姜坑、文头、后塘、塘头、黄康。

莘畈乡 面积65.69平方千米,人口0.63万。辖14个行政村:祝村、方家、立元、乾头垄、上范、小坞头、学岭头、和尚廖、中铺、井下、大坞 头、吴村、外东坑、里东坑。

塔石乡 面积97.65平方千米,人口1.12万。辖30个行政 村:下塔石、上塔石、周山、东店、苏坑、余坞里、吴庄、葛岭、下淤、上南坑、鱼潭、东岭、大坑、岱后、壁下、高田、石塘、余仓、岱上、金牛山、大茗、银 岭、张村、珊瑚、坟岩、山坑、岭边、桃连、井上、上阳。金东区行政区划

金东区辖2个街道、8个镇、1个乡:多湖街道、东孝街道;孝顺镇、傅村镇、曹宅镇、澧浦镇、岭下镇、江东镇、塘雅镇、赤松镇;源 东乡。

多湖街道:面积 32.7平方千米,人口20912人。辖35个行政村。东孝街道:面积 24.0平方千米,人口15499人。辖22个行政村。赤松镇:面积 56.0平方千米,人口28469人。辖40个行 政村。孝顺镇:面积130.0平方千米,人口63330人。辖115个行政村。傅村镇:面积 35.0平方千米,人口23339人。辖35个行 政村。曹宅镇:面积 93.0平方千米,人口40923人。辖67个行政村。塘雅镇:面积 53.0平方千米,人口28755人。辖48个行 政村。澧浦镇:面积 98.5平方千米,人口34171人。辖63个行政村。岭下镇:面积 58.0平方千米,人口15191人。辖34个行 政村。江东镇:面积 34.0平方千米,人口11406人。辖24个行政村。源东乡:面积 47.6平方千米,人口16324人。辖27个行 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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