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煤矿科技论文奖励办法
**煤矿科技论文奖励办法
为鼓励科技人员积极撰写科技论文,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聪明才智,提高科技成果的应用能力,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同时也为正确评价技术人员的表现、业绩和贡献,充分发挥各类技术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矿井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式
1、**煤矿科技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组织评审全矿技术人员撰写的科技论文。
2、各单位科技负责人将发表论文的数量以及论文题目、论文所在刊物名称报**煤矿科技管理委员会,由科技管理委员会核实并进行奖励。
3、对各专业的科技成果、技术革新由相关科室负责完成至少一篇论文。
4、论文内容必须是和**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技术进步有关的论文,完成人员必须为**煤矿在册职工,完成人员不能超过三人。
二、奖励标准
1、在国家级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
2、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第二篇:优秀科技论文奖奖励办法
为了展示X台广大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的聪明才智,激励更多的人把研究成果撰写成论文,发挥科技论文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XXX优秀科技论文奖是总台学术成果的最高荣誉奖之一,每年评选和颁发一次。获奖者由总台颁发奖金,在总台刊物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内各有关单位从事广电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
第三条申请优秀科技论文奖的论文应是在:评奖前一年内在总台(或总台以上)举办的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或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包括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第四条优秀科技论文按广播中心、电视中心、无线发射与传输、网络传输、广电技术管理等五个专业分类,设一、二、三等奖:
一 等 奖奖金3000元
二 等 奖奖金2000元
三 等 奖奖金1000元
第五条优秀科技论文获奖得者,其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业绩考核、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优秀科技论文奖:
1.在学术理论上有创见、观点鲜明、构思新颖。
2.在科学技术上有突破。
3.在实践中解决技术难点,有推广意义。
4.文章论点明确,论证科学,逻辑缜密,表述准确。
5.对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有前瞻性指导意义。
第七条申报程序
申报优秀科技论文奖,由总台内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每年于10月31日前向总台技术管理部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第八条评审程序
1.总台优秀科技论文奖由技术管理部归口管理。评审委员会由主管台长、技术管理部主任和各专业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台长担任,技术管理部主任担任评审委员会秘书长。各专业评审小组成员均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
2.申请工作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将申报的论文按专业组织各评审小组有关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评审委员会根据初审意见进行复审,采取综合讨论并无记名投票方式审定。
第九条参评论文发现有抄袭、他人代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经查明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条本办法由总台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技术管理部
X年X月X日
[1]
在百度搜索:优秀科技论文奖奖励办法
第三篇:煤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煤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奖励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技兴企”战略的实施,根据国家、省、市、集团公司科技奖励有关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煤矿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注重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与社会效益。
第三条 **煤矿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贯彻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煤矿科学技术奖分为科学技术最高奖和科技进步奖、理论成果奖。科学技术最高奖不分等级,科技进步奖、理论成果奖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煤矿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
第五条 **煤矿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煤矿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管理工作。科技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第六条 **煤矿科学技术最高奖授予下列科技先进单位或个人:
(一)在当前科学技术前沿,特别是在煤炭技术、煤机制造、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促进**煤矿科技发展中有重大贡献的;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中,取得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创造了巨大效益的。
**煤矿科学技术最高奖每年授奖原则上不超过1项。
第七条 **煤矿科技进步奖授予在实施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重大项目建设和科学化管理等项目中,有较大科学技术创新,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及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系统,在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实施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为**煤矿科技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
第八条 **煤矿理论成果奖授予在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 中阐明事件现象、特征和规律,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事件分析上有创造性和系统性贡献的人员。
第九条 **煤矿科技奖励授奖范围包括获得国家、省、市、集团公司评定的技术进步、科技发明、产品研发、理论研究等成果。已经获得国家、省、市,集团公司奖励等级的成果不再参加**煤矿成果评定,直接由**煤矿科技管理委员会建议授奖等级。
第十条 **煤矿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原则上不限定时间,根据实际及时申报。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煤矿科学技术奖励:
(一)在推广、应用已有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过程中,对解决关键技术、技术难点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
(二)在生产过程中,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有效地节约能源、资源,降低消耗,使生产条件明显得到改善的;
(三)对设备、工具、装置、仪器进行了科学有效改进,并取得显著效益的。
第十一条 申报**煤矿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是通过**煤矿科技管理委员会或上级单位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评议验收),并取得鉴定(评议验收)证书的。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申请奖励条件的科技成果,由该成果的完成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并附有鉴定(评议)证书及相关技术文件、认定文件、证明材料等。
第十三条 凡几个单位共同或协作完成的成果,经协商后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申报。完成人员应是直接从事该项目研究工作并做出贡献者,由项目负责人按贡献大小依次填写。不得挂名。
第十四条 申报**煤矿科学技术奖的成果须填写本单位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内容包括项目技术的创新内容、完成人员的顺序、异议处理等。
第十五条 成果完成、推荐单位应向**煤矿科技管理委员会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与评价意见。
第十六条 **煤矿科技管理委员会对评审专家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查后形成授奖建议。**煤矿科学技术奖授奖建议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在15天以上,公示内容包括成果名称、完成单位和人 员、成果归属、建议奖励等级、授奖种类等。
第十七条 **煤矿科技管理委员会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授奖的等级、类别、单位、人员排名,公布表彰。
第十八条 **煤矿科学技术最高奖、科技进步奖、理论成果奖由**煤矿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十九条 **煤矿科学技术最高奖奖金每项50000元人民币;科技进步奖、理论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奖金每项最高分别为30000元、20000元和10000元人民币。
科学技术最高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1人,科技进步奖、理论成果奖一、二、三等奖授奖人数分别不超过9人、7人、5人。
第二十条 对于一个成果获得多种奖励的,不重复奖励,按最高一级奖励等级发给奖金。
第二十一条 **煤矿科学技术奖奖金在科技经费中列支。第二十二条 **煤矿科学技术奖奖金应当按照贡献大小发放,由完成单位和成果负责人协调,不得搞平均主义。
第二十三条 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员,其事迹记入个人考核档案,作为考核、晋级、评定技术职称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 获得**煤矿科学技术奖的人员,以及在**煤矿科技工作中业绩突出,为**煤矿技术进步、规模效益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经本单位推荐,按照规定报**煤矿科技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授予**煤矿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在**煤矿科技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 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骗取科学技术奖励的,由**煤矿科技管理委员会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煤矿科技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为了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不断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厂科学、稳定、可持续发展,在全公司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走科技创新发展之路,进一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特制定本公司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1、总结表彰奖励:
1.1、每年召开一次技术创新表彰总结大会,对技术研发、引进创新、推广应用方面的优秀科技成果和为公司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创新标兵、技术创新先进个人、技术创新先进部门(专业组)进行表彰奖励;
1.2科技成果通过集团公司鉴定的项目,公司里实行重奖;出席集团公司以上的技术创新功臣、技术创新标兵,在评比集团公司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时重点考虑。
2、科技创新人员奖励优惠政策:
2.1、重视对科技创新人员技术培训,创造条件给业务技术骨干提供专业外培学习机会,由公司决定外派技术人员的学习费用全部由公司负担,按照有关规定补助津贴,个人工资奖金不受影响。
2.2、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2.2.1半脱产学习期间,公司适当安排减轻工作量,学习期间个人工资奖金不受影响。
2.2.2脱产进修学习期间,学习时间两年以内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支付技能工资,学习时间两年以上发给必要的生活补助费。2.2.3获得专业技术毕业证后若继续为公司工作,其学费、差旅费由公司全部负担,凭专业技术毕业证一次性报销处理;
2.3、对外技术协作、参加技术交流会议等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由厂里全部负担;个人被邀请参加行业技术研讨会议,无论对本企业有无效益,经领导批准后可以参加,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由公司全部负担。
2.4、在国家级、省级技术刊物上发表技术论文论著或专业技术著作,根据论文论著或著作的影响力进行奖励。
2.5专业技术人员购置专业技术书籍,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并登记后实报实销,需要的专业技术书籍根据需求购置,原则上不受费用限制。
2.6、在公司进行科技研发,项目审定确立后,研发经费公司大力扶持,根据进度及时拨付。
第五篇:-医院科技奖励办法
*医院科技奖励办法
科学研究是促使中医药学术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医疗质量和培养人才的必要措施,为实施“科教兴院”战略,加快医院科学技术发展和适应医疗体制改革的步伐,充分鼓励和调动广大医院职工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钻研技术奋力争先的氛围,特修订本办法,以激励员工,加速我院的现代化建设和发展。
一、奖励原则:
1.绩效挂钩的原则。认真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决克服平均主义,按绩效计奖。
2.公平竞争的原则。科技人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在科研攻关、课题研究、新品开发、新技术新项目引进等工作中,人人平等,允许自由组合,择优招标竞争,以鼓励我院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二、奖励项目
1.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科研创新中成绩显著并获各级科技进步奖。
①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奖励20万元; 100万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奖励15万元;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奖励13万元;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 奖励10万元; ②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奖励13万元; 30万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奖励8万元; 20万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奖励5万元; 20万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 奖励3万元; 取消 ③ 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奖励6万元; 8万 获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奖励2万元; 4万 获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奖励1万元; 2万 获市级科技进步四等奖: 奖励万元。1万
奖励项目组主要成员奖金额度不低于奖金总的70%,项目第一责任人的额度不低于奖金总额的30%。
2.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是对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的先进医疗技术,促进医院科学技术进步,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且填补国家、省、市、院空白,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① 获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一等奖: 奖励1万元; 万 获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 奖励万元; 万 ② 获市卫生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一等奖: 奖励万元; 万 获市卫生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 奖励万元; 万 ③ 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一等奖: 奖励万元; 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二等奖: 奖励万元; 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三等奖: 奖励万元。
3.创建重点科室奖: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通过各级重点专科验收。
市级: 科室奖励2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50%); 省级: 科室奖励5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50%); 国家级: 科室奖励20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50%)。4.论文发表奖:(1)报销:
中华级系列和核心期刊:按实报销 国家级:限额800元 省级:限额500元 市级:100元(2)奖励:
SCI收录的期刊: 每篇奖励5000元;
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核心期刊): 每篇奖励1500元; 中华医学系列期刊: 每篇奖励800元; 国家级(核心期刊): 每篇奖励1000元;
国家级(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400元; 国家级: 每篇奖励300元;
省级(核心期刊): 每篇奖励500元;
省级(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每篇奖励300元; 省级: 每篇奖励200元。
港澳出版刊物不列入奖励范围(以出版刊号为准)SCI收录的期刊: 每篇奖励5000元; 专著:每本4000元;
中华医学系列期刊: 每篇奖励800元; 国家级: 每篇奖励300元; 省级: 每篇奖励200元; 核心期刊:每篇奖励1000元; 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800元; 论著:每篇奖励200元; 奖励范围仅限于正规出版刊物。
5.科技成果转让奖励:凡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给企业的,可从转让费中获得不低于20%的奖励。
6.教育奖励:专业对口,在职读书获大专以上学历的,一次性奖励XX元。
三、奖励办法:
凡申报医院科技奖励的,必须详细填写申请书并附详细资料,每年年底评审一次,由医院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执行,上述各项奖励均记入各有关人员的技术档案。
四、奖励说明:
1.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和科研成果奖的奖金为整个课题组拥有,但课题组负责人所得奖金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
2.论文发表奖的奖金主要奖给第一作者。3.获得专利权的奖励只奖励第一发明人。
4.同一项目如获不同类别及级别的奖励,以最高奖励为准。5.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以往科技奖励办法随之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