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电业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双先”)的评选、表彰工作,对于培育企业精神,激励广大职工 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随着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局对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严肃性,我局一年一度的“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统一由“双先”评比领导委员会组织领导,日常工作由电业工会负责处理。各类单项专业性的评先工作由职能专业部门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评选,报电业工会审核。
“双先”评比领导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局长 局党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电业工会主席(常务)
委 员 :副局长 总工程师
二、评选的原则与要求
1、评选先进必须坚持民主的原则,由职工群众充分讨论,反复酝酿,自下而上民主推选产生。要严格掌握条件,坚持标准,不勉强凑数,防止包办代替,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
2、评选必须体现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数据和主要事迹为依据,实现评选工作的数据化、程序化、科学化,使评选出的先进为广大职工群众所公认。
3、评选先进的目的在于树立学习榜样,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先进的根本标准,必须是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方面起到显著作用,能体现现代化建设的创新精神,要选树那些立志改革、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
4、“双先”评选、表彰工作一年一次。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国家财经纪律,领导班子作风正、团结好、纪律严、威信高。
2、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思想政治工作有特色,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文明建设成果突出。
3、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技术指标和工作任务,做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秩序井然、服务周到。
4、在推动改革,改善管理,挖潜革新,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关心职工生活方面成绩优异。
5、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
6、未发生人身轻伤事故。
(二)先进个人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勇于创机关报,在生产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效率高,关心集体。
4、在综合治理、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职工。
5、无违章、违纪行为发生;无本人负有责任的未逐、异常及以上故障发生。
6、获年度集团公司及以上专业竞赛前三名的职工为本年度当然的先进个人。
四、评选的基本程序
1、“双先”评选方案由电业工会提出,经“双先”评比领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年度“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须报局党委同意后方可进行。
2、“双先”评选工作首先由基层单位按评选的原则、评选的条件及产生先进的比例推荐,并整理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双先”评审委员会审定。
3、局以上的年度先进(生产)工作者,从当年产生的局级先进(生产)工作者中推荐。
4、本局各类单项专业评比、表彰工作应由职能专业部门年初提出计划和评比方案报电业工会审核后,方可按程序评选。未经批准或年初无计划方案的各类单项专业评选工作一律不予承认。
5、电业局以上的单项评先(包括集体和个人),按对口管理的原则,应严格掌握标准,履行程序,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专业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党委、行政、工会批准,方可上报。行政序列的报工会备案。
五、表彰奖励原则
1、“双先”评选表彰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表彰决定由电业工会起草审定后下发。
3、先进(生产)工作者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4、奖励金额以批准的方案为准,原则上综合先进高于单项先进。
六、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勤工助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勤工助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草案)
第一条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参选对象必须是学院勤工人数达6人(含6人)以上的部门。
2.积极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路线,认真学习并执行《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勤工助学办法》。
3.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部门一年中无受校纪处分者,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成绩全部在乙以上。
4.部门负责人能够严格按工作职责办事,团结协作,民主作风好,坚持原则,敢抓善管,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5.关心贫困同学,协助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强对本部门勤工助学同学的日常管理,并结合本部门特点开展创新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6.部门全体勤工助学学生学习态度端正,无挂科现象,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第二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参评对象为参加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并连续工作一学期以上的在校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最近一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为甲。
3.学习态度端正,本学年各门成绩全部及格,学习成绩平均分达80分以上(含80分)。
4.工作能力强,热爱勤工助学工作,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中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完成用工单位布置的任务,并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5.工作中无迟到早退现象;生活俭朴,能热心帮助人。
第三条 评奖办法
1.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在部门学年总结,学生个人总结和行为规范综合考评的基础上,对照勤工助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提出申请,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比,初审后报学工部,经学工部审核、公示后报学院审批。
2.先进部门的获奖比例不大于参评部门总数的10%;先进个人的获奖比例不大于部门参评人数总数的10%。
3.对获奖者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并填写登记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四条 评选要求:
在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的评奖。
第五条 本条例学院授权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解释。
第三篇:关于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2015年,恒泰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党政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努力拼搏,团结进取,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与此同时,也涌现了一批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优秀员工和先进单位,为了弘扬先进,展现公司员工的风采,形成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员工的活动。本次评选活动以党支部、部门为单位,评选出先进单位2 个、先进班组4个、劳动模范2人、先进个人15名、安全先进个人15名。(其中劳动模范2人在先进个人、安全先进个人中产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单位认真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本部门能善于学习,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
2.单位各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无违法、违纪现象;
3.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职工队伍安定团结、奋发向上,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
(二)先进班组评选条件
1.本班组能够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一切集体活动;
2.班组内团结,有互相协作的团队精神,并出色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任务,成绩突出的;
3.本班组成员无违章违纪,工作积极主动、服务热情周到,工作效率高;
4.安全生产,全年无重大伤残事故。
(三)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无违法违纪行为。
2.在生产、销售一线艰苦岗位,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勤奋工作,并作出显著成绩。
3.在推进技术进步和创新,技术研究和攻关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4.在防范重特大事故、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抢救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方面有突出贡献。
5.在构建和谐企业,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推进技术进步,重视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实现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6.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勤奋工作,在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增创效益方面特别优秀者;
3.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无违法违纪。
(五)安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能联系安全生产实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能够积极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活动,宣传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种规章制度; 3.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作用,及时反映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遵纪守法,全年无违章违纪,无三违,在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二、评选办法
1.各支部要认真评选,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
2.各支部把经过评选后的先进个人人选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上报公司评审;
3.申报先进单位的部门要填写先进单位申报表,并附申报先进单位材料;
4.先进单位的评选由公司进行审核,确定先进单位。
三、评选要求
1.凡是2015年违反法律、法规和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及个人,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2.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评选质量;
3.先进个人候选人要写出先进事迹材料(字数400字以上),申报先进单位的部门要写出申报材料(字数600字以上),于十二月二十日前上报公司政工部。附件:
1、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先进集体申报表
3、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第四篇:学风建设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学风建设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工作开展情况制定评比办法,在学风建设活动结束之后,学院按本院学生总数的10%推荐报学工处审核批准,学校表彰。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要求与条件 先进班集体以学院为单位申报,在学风建设活动结束之后,按不超过本院参评班级数的20%比例推荐报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审核、初评,由学校表彰。
具体条件为:
1、严格按照学风建设文件要求,制定了班级活动计划,措施具体、计划可行,并切实开展活动。
2、召开学风建设主题班会。
3、班级学生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4、认真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和晚自习制度,花名册记录客观实际,学生按照到课律不低于95%。
5、班级学生遵守学生宿舍纪律,无夜不归宿和通宵上网现象。
6、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班级学生期末考试没有考试违纪现象。
7、学风建设活动期间班级内学生所在宿舍检查评比良好在70%以上。
8、积极参加学风建设各项活动,班级在校、院组织的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学风建设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要求与条件
活动结束后,学院报总结材料,学生处根据抽检查、学院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进行评比,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由学校表彰。
1、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制定了学院活动计划,方案特色鲜明,措施具体,切实可行,活动结束后书面材料详实,成效明显。
2、学院所有班级均认真参与学风建设活动,无较大面积的违纪事件发生。
3、一年级所有班级均开展了集中晚自习,并注意进行考勤。
4、学生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夜不归宿和通宵上网现象控制良好。
5、考风考纪教育效果明显,学生期末考试舞弊现象降低,对违纪问题及时处理。
6、组织学生开展“四查、四清”专项整治活动,学生到课率高于95%。
7、学院学生所在宿舍获得文明宿舍的比例在10%以上。
8、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学风建设各项活动,成绩优良。
9、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开展特色教育活动,教育效果好。
第五篇:教科研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教科研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科研工作,激发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科研氛围,全面提高我校教育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可持续深入发展。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1、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教研组和各学部。
2、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全校负责或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要求
(一)科研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教科研能力,在教科研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能协助教研组长、部长带动本学科、本学部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立足于课程与教学改革,善于发现问题,并把问题转换为课题。
3、能独立承担学校或区或市或国家级课题,或成为课题组的重要执行人,或在课题研究中能起骨干作用。
4、科研作风严谨,形成扎扎实实、实事求是的良好科研作风,科研结论要做到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客观、严密,明晰的知识产权意识。
5、科研成果突出。
(二)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要求:
1、本组(学部)有教科研工作计划,科研氛围浓厚,教师能参加教科研专题培训,组内老师主持或参与校级、区级、市级、国家级课题的总人数不低于本组室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2、本组(学部)能根据部门特点和学科特点,调查本组室教育教学现状,设立校级课题,组织本组集体进行课题研究。积极承担或参与学校的区级、市级、国家级课题中重大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研究,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科研专题研讨会。配合教科室做好科研调查、课题指导和管理工作。
3、组(学部)内老师的教科研实践能力强,能将新的教育理论运用于教学实践,课堂教学有特色,教学成绩突出,参加校级以上各种业务竞赛成绩显著,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率高。
4、组(学部)内老师的教育科研成果显著。
三、量化细则
1、近三年论著或教材:计8分
2、上一学年课题研究:承担国家、省、市、区课题(已结题)研究的负责人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组员的分值减半)。(课题获奖另外加分,分值等同论文获奖)
3、上一学年发表:发表在国家报刊(核心期刊)的每篇计8分、省级6分、市级4分、校级(指教科研信息或校报等)2分。
4、上一学年论文、案例或课件获奖: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8分、6分、4分;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6分、4分、3分;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区级或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
5、相同内容获多种奖项取最高分;非法报刊上发表和非教育行政单位(如杂志社、民间社团等)的评奖不计分。
6、各个级别的优秀奖与该级别的三等奖计相同分数。
7、材料内容的真实性与时效性由学校组织审核。
四、评选办法:
1、先进个人由各学科组推荐到教科室,先进集体由各组(学部)自行组织申报,并填写上交教科研先进个人(或集体)申报表。
2、由教科室根据实绩组织评定后,交校主管领导审核,最后由校长室讨论确定。
3、名额:先进集体每评选1-3个,先进个人每评选2—6人,其中一人为先进集体负责人。
五、奖励办法
学校每学年对在教育教学科研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对评选出的教科研先进个人、教科研先进集体,学校在期末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