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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学生综合评价制度

21.学生综合评价制度



第一篇:21.学生综合评价制度

砖垛小学学生综合评价制度

新课程评价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关注学生的知识和技能的获得情况,更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方法,以及相应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适合时代发展需要的身心健康、有知识、有能力、有纪律的创新型人才。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特制订学生综合评价规定如下:

1、评价要以促进学生发展为宗旨,弱化评价的甄别与选拔功能,强化改进、激励、发展的功能。

2、评价重心关注学生在活动的各个时期的进步状况和努力程度,淡化过分关注活动结果。

3、评价主体多源、多向,形成学生、教师、家长、管理者等多主体共同积极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模式。

4、评价标准要灵活,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5、评价内容要全面,淡化学业成绩,强化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体现和培养起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心理素质、行为习惯等综合素质的评价。

6、评价方法要多样,淡化过与注重量化评价和传统的纸笔测试,提倡质性评价方法。

7、对学生评价结果要及时反馈和认同,使评价的激励、调控、发展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砖垛小学

2012.9

第二篇:学生综合评价制度标准

学生综合评价制度标准

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 二0一四年九月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个体为评价对象,努力做到对每一名学生有比较全面、客观的评价,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全面和谐发展为目的。这既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依据,又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努力方向。它的作用在于树立一个衡量学生素质的标准,为师生确定工作和学习的奋斗目标,使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发展,为家庭教育提出明确的要求,以利于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统一。

二、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具体指标应包含小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各种教育活动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所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主要评价指标:

(一)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二)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三)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四)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五)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三、基本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因此,在实施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

1.多元性原则。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比较全面客观地评价小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2.过程性原则。使用中注重评价过程,使评价成为对学生的重要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规范自己的习惯与言行,注意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

3.多向性原则。由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评价,进行多向、充分的信息交流,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

四、管理制度

各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分别按照学期、学年进行阶段性评价,学生毕业时进行总评。

五、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任评委会主任、副校长任副主任,教导处主任、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班级也成立相应的评价工作小组,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班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人数应不少于7人。

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

六、工作程序

学生自评—小组评价—教师评价—学校认定—家长认可。

班主任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完成自评;指导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互评。学校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协调社会各界参与考评;进行综合评价;向学生和家长反馈评价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

七、等级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A)、“合格”(B)、“不合格”(C)四个等级。

为了便于操作,在“测评内容”的各项指标中,根据不同的权重赋以一定的分值,通过测评以后,再把分数折算成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的最终结果应以等级方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6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B),即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标准。

八、成绩公布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进行调研与处理,并可组织复评。

九、保障机制

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大事,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努力树立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社会形象。

第三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抓好抓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评价领导小组,组织学校领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社会代表参与,确定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运动技能与健康状况、审美与艺术技能、实践与操作技能评价小组组长及成员,制定评价方案。

二、认真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学习文件精神和学校评价方案,领会评估标准、步骤及方法。

三、实行评价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考试费用的收支,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

四、建立诚信制度:参与评价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五、做好培训工作,定期参加培训,结合学校对本校评价人员培训,做到公平、准确。

六、实施校级监控制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对评定结果和考试成绩进行实时监控,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七、规范教师对评价学生的管理。如果说传统教学能够使广大教师围绕“升学率”转,那是因为我们的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制定了一套以学生成绩为核心的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与评优表模、奖金发放、岗位聘任、职称晋级挂上了钩,并不是教师所愿意的。如果没 1

有一套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又与评优表模、岗位聘任、奖金发放、职称晋级挂上钩的刚性的评价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学业评价的落实只会是纸上谈兵,仅仅限于理论的探索,这不是教师的个体行为所能改变的。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学生学业评价与考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引进外国先进学业评价理论的基础上,我们把形成性评价、诊断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意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提出综合评价理念;在考试中,不论在命题指导思想上还是在试卷结构、命题技术等方面,都作了较大的调整和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初中思想品德教学向素质教育过渡的进程。

八、学生学业评价做到多元化。学业评价正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多元学业评价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具体表现为: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多元化、评价方式多元化、评价对象多元化、评价工具(评价方法)多元化、评价标准多元化和评价过程动态化。学业评价的原则也更多地反映多元化特点:

1、学业评价是多角度的;

2、学业评价关注学生不同阶段的成长;

3、学业评价要反映教学信息,尤其是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在准真实情境中的运用情况;

4、正式与非正式学业评价同等重要;

5、学生是主动的自我评价者。

九、评价内容:低年级以学生活动空间为评价范围制定标准,围绕“上学去、入校来、课堂上、课间时、活动中、社区内、家庭里”七个活动场所进行评价;中、高年级学生评价主要从“品德行为、学习能力、身体素质、审美表现”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十、评价方法。评价主体为学生自评、合作者评、家长评、教师评。教师应作为学生评价的组织者和参与者。班主任既是学生自评、互评、家长评等项评价过程的组织者,又是评价的参与者,根据学生自主评价结果及班主任所掌握的情况,定期给学生评价,并负责在学期、学年结束时统计整理学生过程评价的资料和数据,做出终结性评价结论。其他任课教师负责本学科对学生的评价。

(1)非测试性指标,如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学习情感态度等评价指标,两周一次。组织学生按照学校指出的月目标,进行自评,小组同学互评。自主评价后,小组长当场向班主任汇报评价结果,班主任发表意见。(是否同意小组评价意见,如同意,就按小组评价的分数记在班主任评价栏目中)由组长及时记录小组评价结论和班主任意见,受评人自己填写自评结论,形成过程性评价积累,终结性评价每学期一次,将过程评价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终结性评价结论。

(2)可测性指标,如学科成绩、健康状况、运动与艺术表现等,都是可以通过检测手段测试的项目,可按学科单元,教学或活动周期对每个学生进行单项或综合,口试或笔试,知识或技能,竞赛性或展示性测评,形成过程评价记录积累,学期末按照期末平时成绩分配的比例,进行终结性评价。

十一、评价权重的衡量

(1)非测试指标过程评价的权重与终结评价的构成比例,每两周进行的过程评价采取记分方法,过程评价项目中,每一项指标满分为10分,略有不足为8分,明显不足为6分,做得不好或很差为5—0

3分,(尽量以鼓励为主)。学期末进行汇总,汇总公式:自评(或小组评、班主任评),总分÷过程评价次数=学期自评(或小组评、班主任评)分数。总评按分配比例统计出总分之后,折合成等级(优、良、合格、待合格或)9—10分 “优”; 7—8分为“良”; 6分为“合格”; 6分以下“待合格”。

非测试指标的评价构成人员的权重分配:

小学高年级:学生自评占10%,小组互评占40%,教师评占50% 小学中年级:学生自评占10%,小组互评占30%,教师评占60% 小学低年级:学生自评占10%,小组互评占20%,教师评占70% “上学去”,“家庭里”两部分完全交给家长评。

(2)可测性指标的分配比例:平时占30%,期末占70%。

十二、评语及评价等级说明。班主任每学期在学生等级评价的基础上,给每名学生写出评语。评语应多采用激励性语言,注意以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客观描述学生进步,潜能及不足。在等级评定和老师评语的前提下,小学高年级以上学生每学期制订出发展计划,正确认识自我,树立自信,确定发展目标,不断进步。小学中、低学生写出自己发展的小目标,评价结果的处理。评价实行“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级制,作为相关评比的依据。评价结果要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方式通知家长。各班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促进评价功能、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和评价心理的转变。

城关镇文胜小学

2012年2月

第四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大河中心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学生素质发展状况评价,在小学教育评价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适应新课改要求,必须改革现有的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素质教育的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素质教育的决定》及《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诊断、导向功能,通过评价来达到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激励和发展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也是整体性原则。是指小学生素质发展的评估,不仅要面向全体学生,而且要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和谐发展;评价不仅关注学生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的发展潜能,关注终结性评价,而且关注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的评价,关注学习态度、情感体验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发展。

2、发展性原则

发展性原则,是指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在不同阶段呈现出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在同一阶段层面,不同个体的发展水平也有差别,评估要注意这些发展变化。评估目标在保持基础性、稳定性的同时,要体现素质发展的阶段性、梯度性、独特性,为不同的学生提供相对的鼓励性评价,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

3、多元性原则

多元性原则,是指小学生评价主体与评价方法应该是多元的,既有形成性评价,又有终结性评价;既有定量评价,更注重定性评价;既有课内评价,又有课外评价。有教师、家长、学生多个评价主体共同参与评价活动,为学生提供多渠道获得反馈信息的机会,形成促进学生发展的合力。

4、过程性原则 过程性原则,是指评价不仅注重结果,更注重过程。在评价过程中通过自我认识、自我调节、自我反馈、自我教育,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以便顺利达到预期目标。在操作过程中,坚持周评、月评、学期总评的连续评价方法,形成一个动态的评价过程。

5、科学性原则

建立符合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探索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严格评价程序,开发简便易行的评价工具,科学客观地评价学生素质。

6、激励性原则

要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使评价真正发挥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要注重评价过程中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调节、自我反馈、自我矫正,坚持月评、学期评、学年评的连续评价方法,达到评价促进学生发展和提高的目的。

7、民主性原则

要加强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要及时沟通,增进了解,努力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价内容及依据

1、主要内容: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2、信息来源: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于学校每学期对学生发展状况详实的记录与评价。包括日常表现、关键性材料、学生特长表现记录等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评价时,所依据的材料必须客观、原始、真实,能充分证实该学生在评价项目中所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3、关键材料:能够表明学生多方面发展状况的材料,具有高度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对于表明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主要包括:①关键考试的成绩:一般指期末考试或统考成绩,能表明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质量;②关键的表现性作业:指学生在真实背景下所完成的任务,如探究报告、小论文写作、网页制作、实验操作、小科技发明等,主要表明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探究能力及创新能力;③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主要体现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合作交往能力以及为他人、为社区服务的精神品质,包括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描述、活动成果、学生的感悟反思等;④特长与获奖情况:包括学生在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的奖励或能够证明自己特长与潜能的资料;⑤自我描述:即学生对自己的评价,包括个性描述、学习反思、感悟以及发展计划等;⑥他人的评语:指对学生有重要影响或对学生非常了解的人给学生的评价。

4、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表明学生发展状况的关键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和学生的观察与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依据,要在充分参考学生成长记录和关键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作到客观公正,避免以偏概全。

四、评价的方法与步骤

1、评价时间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2、评价方法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综合评语加等级评价的方法进行。综合评语主要对品德、情感、态度、日常表现以及学习情况进行定性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素质特长和发展潜能,评语应准确、精练。等级评价主要根据表一中一级指标的六个项目分设四个等级(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待合格)。

3、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大河中心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2)成立大河中心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负责全校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3)建立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科任教师为成员,小组成员为3--5人。所确定的评价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学年,并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评价小组名单要在评定工作开展前两周向评定班级所在的学生公布。对于该班三分之一以上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对其做出相应的调整。班级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结果的形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等。

(二)评价实施

(1)小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班级评价(教师评价)以及学校总评等级认定等。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个方面的要求,写出不超过200字的描述性评语,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作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参考依据。

家长评价:由家长根据学生的表现按本方案评价标准逐项进行综合评定。

同学互评:以班级为单为,每位学生根据同学平时表现、同学本人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材料,依据评价标准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相应等级。

班级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的教师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实证材料,对本班学生的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及成长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参考学生自评、互评与家长评价结果,依据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相应等级。对学生本人和家长的评价结果,学校及其教师可根据平时的了解对其诚信度进行确认后方可参考。

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2)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认定办法:综合素质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等。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可直接为“D”: ① 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 ② 本学期受学校处分者;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评定为高一级等级: ① 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奖励者;

② 学期内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学科单项竞赛奖励者; ③ 被教育部门或其他团体授予某种荣誉称号者;

学校建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档案,如实填写《大河中心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五、制度建设与保障措施

1、建立公示制度

公示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各班评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以便学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评定过程要确保公平、公正、民主、透明。

结果评出后,把等级评价为A、B级的学生名单及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C、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评价委员会和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首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进行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无问题的要耐心给予解释说明。

3、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

学校要对参加评价的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深刻认识和理解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制度等,确保评价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要避免教师或他人对评价工作的非正常干扰,避免造成同学之间的不和睦团结,使评价变成互相之间的“挑错”和“指责”,要关注和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及评价可能对同伴关系产生的消极影响。要加强舆论宣传,优化外部环境,争取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1、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一个学年或整个小学阶段各方面整体状况的书面评价,因此,应作为学生表现的主要依据装入学生学籍档案并向学生家长反馈。

2、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但是各班进行的周评比、月小结可作为学期或学年总评的依据。第一学期学生的学科学习发展性评价和班级工作小组对学生做出的综合素质评价,可在学期期末向家长进行反馈。

都匀市大河中心校

2010年9月

第五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郏县龙山北街回族学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一、指导思想

对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中学阶段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评价的结果不但要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而且对于学校教育教学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因此,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新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既要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其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三、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制定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全面客观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成长评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分别按照学期、学年进行阶段性评价,学生毕业时进行总评。

四、评定机构

为了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序实施,学校成立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评定的有关工作。具体如下:

1、学校评定领导小组

组 长:任国韶

副组长:梁利晓

任改红

李小娟 组 员:各班正、副班主任

工作职责:(1)制定学校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程序;

(2)认定学校评定工作细则并上报;

(3)对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审定评定结果;

2、教师评定小组

按班级设定,每班各设一小组,成员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对班级学生综合表现的评定。

3、学生评定工作组:由同班全体学生组成,班委牵头负责组织。

工作职责:每位学生要客观公正的进行自评和互评。

五、评定具体内容

1、综合表现评定 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相关精神,评定内容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行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六个方面。

综合表现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评定和综合性评语两部分组成。综合性评语主要对学生综合表现内容的六个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技能。综合性评语要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撰写。

综合表现评定:各班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内容的六个方面,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将其具体化,力求科学性和可行性。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①高中三年来曾被评为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的可直接评定为优。高中三年中三个学期曾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的可直接评定为优。

②对不合格等级的评定要特别慎重,并要附加说明理由,对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未撤销的学生可评为不合格。班级要将该学生材料和评定结果报校评定领导小组复核认定,才能确定评定结果。

③各班可根据学生量化考核和班级实际情况,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达标活动、学习能力、情感健康、公益活动等有关表现,确定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等级。

④评价实证材料。各班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提交的实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内容包括:学科成绩、代表作品、作业或证书复印件、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的有关记录和证明、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文件或证书等真实性材料。

学生成长材料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材料。成长材料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创建,能真实完整反映学生三年成长情况。

2、测评等第

主要是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包括:道德品德(规范行为,文明礼貌),公民素养(遵纪守法),审美与表现(音乐、美术等)、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等),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与品质),交流与合作(在活动与操作中表现的素质)等六类。

3、评定要求

各班要对学生、家长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学生所有与综合素质测评有关的书面材料要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及时上交。各班、各位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时间完成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工作,并按要求书面上报测评中碰到的问题,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案例收集和经验总结等工作。任何班级、教师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学生平时成绩和评价结果。

4、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评定依据

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定三项评定进行综合评定

六、评定程序

1、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教师评定小组。

2、以班级为单位,宣传学习评定方案及操作方法。

3、按照《综合素质测评表》中内容组织学生自评。每个同学对其它同学(包括自己)进行评定。班委对所有参评学生评定等级进行统计,按规定比例分别综合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

4、各班级评定组长(班主任)填写“综合性评语”。

5、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查看学生各评测点的具体评定情况,然后根据各项评定等级所占权重对每个学生进行总评,如认为评定结果有明显偏差,可启动复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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