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信用管理现状及不足
三、我国信用评级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信用评级业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二十多年来,我国信用评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同时,由于历史短、发展不规范以及经济体制等多方面的因素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制约了我国评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与国际信用评级业相比较,我国的信用评价业还存在以下待解决的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信用评价方面的法律法规较为分散,目前还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或部门、行业性的法规来保证实行,只是在《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等有所涉及。而在美国除了1933年的《证券法》等确立信用评价业的法律外,在1960年至1980年的20年间又陆续出台了《公平信用报告法》、《平等信用机会法》等17项与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信用管理立法框架体系。
相比较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信用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我国急需建立信用评级法律体系,从各个法律层次,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展开立法工作。其中最主要的是完善基础性法律体系框架,建立强制性推广信用评级结果的法律以及约束信用评级机构,对其评级标准进行检查和监督的一系列法规。
2.企业征信存在缺陷
目前,我国形成了一个以银行为主体,各征信公司起辅助作用的社会征信体系,该体系无论从制度建设和实际操作中都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企业资信数据基本上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阻碍企业征信业的发展,且征信企业缺乏权威性,导致企业资信调查报告难以真实、准确、完整地描述被调查企业的资信情况。另外,我国征信机构从业人员较少,且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影响我国征信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从发达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运行和我国市场经济信用状况来看,完善我国征信系统应该制定相关政策使信用数据开放,建立统一的数据检索平台。建议一方面要鼓励信用中介机构注重自身信用数据库建设,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行业数据库,待时机成熟时,可将自建数据库中的部分内容提供给信用中介结构共享,为我国信用行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3.信用评级方法不统一
由于我国的信用评级业务尚未设立统一的机构进行管理,各评级机构之间缺乏横向联系和交流,其评级原则和方法体系也无统一规定,各机构都有自己的评级体系。在评级方法、评级指标、信用级别设置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随意性很大,使得我国的评级标准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从而导致评级结果比较混乱。如在企业债券评级方面,存在同一债券在两家不同的评级公司评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级别,又如在企业信用评级方面,对信用优等企业,有的设置AAA,AA,A级,有的则设为一级、二级、三级。
4.指标体系设置不科学
我国企业信用评级的结论不完全依赖对其财务状况的分析和判断,同时还结合行业发展、管理者素质等因素的分析,总的来说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评价较全面,但指标设置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只考虑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的近两三年的净利润增长情况。若企业近几年有连续稳定的增长业绩,则计算结果与现实相符,若企业经营结果不稳定,那么计算结果则失去其经济意义。
5.缺乏对评级结果的检验工作
要检验评级标准设置的合理性和评级结果的客观性,必须对不同信用级别企业实际的违约率进行统计分析,跟踪检测有关财务指标的发展趋势。但由于我国企业信用评级时间不长,历史数据积累不够,跟踪检验工作滞后不到位,未能对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变更及时披露。鉴于我国信用评级业存在的以上问题,我国应采取应对措施,积极培育评级市场,利用政府部门对信用评级行业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使潜在的市场转化为现实的市场需求。此外,要加快建立信用评级行业协会,强化评级机构的自律意识,从而确保评级机构客观性和独立性,提高评级质量。
第二篇:我国财务战略理论研究现状及不足
我国财务战略理论研究现状及不足
一、企业财务管理战略的现状
企业财务管理战略是指在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企业内外环境因素及各种条件对企业财务活动影响的基础上, 为了谋求企自愿均衡及有效流动和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对企业资金运动或财务活动进行全面性、长远性和创造性的谋划,它是企业战略的形式之一或组成部分。
企业财务管理战略是战略理论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应用与延伸,对于“财务管理战略”这一概念,许多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认为“企业财务管理战略”是指在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企业内外环境因素对企业财务活动影响的基础上, 为了谋求企业资源均衡及有效流动和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对企业资金运动或财务活动进行全面性、长远性和创造性的谋划;有的学者认为/财务战略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 根据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和企业的经营方针、经营战略,对财务活动的发展目标、方向和道路,从总体上做出的一种客观而科学的企业发展战略计划;有的学者认为财务战略是指理财主体企业根据理财环境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为实现理财目标,对影响企业全局的重大财务问题所制定的方向性的谋略。企业财务管理战略在企业战略的层次结构中, 属于企业职能战略。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企业的其他经济活动有着紧密地联系,企业财务活动作为一种智能活动的独立性是相对的。企业战略对财务战略起着指导作用,而财务管理战略则处于从属地位,其制定和实施必须服从于企业战略, 并贯彻企业战略的要求在企业战略体系中, 财务战略对企业总体战略及其他子战略起着积极的支持与促进作用。
二、财务管理理论的局限性
(一)在研究上的局限性
1.在研究方法上, 目前财务管理理论所采用的方法似更接近于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而非管理学的方法。它以资本市场的运转和各种金融资产的估价为主要研究对象, 以微观经济学的最优化理论、效用理论和风险理论等为基础, 再依据一系列的假设建立数学模型, 作为企业筹资、投资和股利分配等财务管理活动的理论与方法指南。这种研究方法没有完 全从企业管理的角度, 特别是没有完全从企业整体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对财务管理规律进行探讨。所以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财务管理理论与从企业管理角度发展起来的企业战略理论之间, 自然就会产生矛盾, 使之不能完全有效地支持企业的整体战略。
2.由于研究方法上的局限性, 财务管理理论在研究范围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例如, 资本预算过程对企业管理实践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但目前的财务管理理论对此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投资项目评价这一领域, 很少研究这一过程的整体及其他重要环节, 而这些对于做好投资决策也许更为重要。再如财务管理理论以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假设为前提, 往往把许多战略管理上非常重视的因素作为无关变量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还有, 由于财务管理理论已发展到/ 严谨的数量化0阶段, 它对许多难以数量化或非数量化因素的研究还不够重视。而在战略管理中, 这些因素很可能是起决定性作用的。研究范围的局限性, 使目前的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缺乏与企业战略的相关性, 从而不能完全适应战略管理的要求。
3.研究方法与范围的局限性, 特别是作为财务管理理论基础的一些假设的不现实性, 导致某些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不完全符合企业战略的观点。我们知道, 最纯粹形式的财务管理理论主要基于下述这些假设: 所有的市场是完全竞争性的;信息是完备的且不需代
价的, 交易成本为零;不存在税收;投资者偏好较多的消费而不是较少的消费;股东管理者不会使用其投票权来获取作为管理者的利益。无疑, 以上假设的情况与现实情况并不一致。尽管在以后的研究中, 上述假设条件在不同程度上被放宽,但与现实之间的距离仍然很大, 由此产生的成果与企业管理实践, 特别是企业战略的要求自然不会完全吻合。比如, 依据现行财务管理理论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评价时, 应用的财务标准常常与战略规划的需要或要求相矛盾。许多净现值较低的项目会由于/ 战略原因0而被采纳, 而一些明显具有很高净现值的项目则会由于不符合企业的战略目标而被拒绝。这是贴现的现金流量法(简称为DCF 法)在战略投资评价中基本未被采用的重要原因。
(二)财务管理逻辑起点的缺陷
长期以来,我国财务界研究财务管理理论总是以财务本质为起点。但是,以财务本质作为构建财务管理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显得有些牵强。这是因为:其一,财务本质是一个纯粹理论性的范畴,缺乏与实践的直接联系,以它为起点构建财务管理理论结构,容易导致财务管理理论脱离实践。其二,财务本质本身是发展变化的,其发展变化的根源是理财环境的变化,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人们对财务的本质有着不同的认识。
因此,财务本质并非财务管理理论体系中最本源的理论要素,以其为起点构建财务管理理论结构,不能直接反映社会经济环境对财务管理系统的影响,无法揭示财务管理发展变化的真正原因。理财环境是财务管理理论体系赖以推理论证的最本源的抽象范畴,从此点出发构建财务管理理论结构则符合推理逻辑。而且,理财环境还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它包含了财务管理实践的全部内容,孕育着财务管理理论要素的全部,以此为起点构建的财务管理理论结构可以揭示财务管理发展过程的全部因素和客观规律,因而是全面的、完整的财务管理理论结构。
(三)财务管理目标的缺陷
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事实上,股东财富最大化有其不足之处:其一,股东财富最大化需要通过股票市价最大化来实现,而事实上,影响股价变动的因素,不仅包括企业经营业绩,还包括投资者心理预期及经济政策、政治形势等理财环境,因而带有很大的波动性,易使股东财富最大化失去公正的标准和统一衡量的客观尺度。其二,经理阶层和股东之间在财务目标上往往存在分歧。其三,股东财富最大化对规范企业行为、统一员工认识缺乏应有的号召力。
而企业价值最大化则充分考虑了不确定性和时间价值,强调风险与报酬的均衡,并将风险限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且它还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第一,营造企业与股东之间的协调关系,努力培养安定性股东;第二,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关心职工利益,培养职工的认同感;第三,加强与债权人的联系,重大财务决策邀请债权人参与,培养可靠的资金供应者;第四,关心政府政策的变化并严格执行,努力争取参与政府制定政策的有关活动。此外,还要重视客户利益,以提升市场占有率;讲求信誉,以维护企业形象等,显然,以上利益相关者都有可能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影响: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表决决定企业重大的财务决策,董事会直接任免企业经理甚至财务经理;债权人要求企业保持良好的资金结构和适当的偿债能力,以及按合约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职工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提供人力资本必然要求合理的报酬;政府为企业提供了公共服务,也要通过税收分享收益。
二、财务管理实务的缺陷
(一)财务内控不完善
许多企业没有设置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岗位,没有建立财务内控制度建设评价、规划小组,今天想到什么,就制定什么,具有很大的盲目性,有的甚至违反国家财经制度。对于
已经过时、作废了的财务内控制度不进行及时清理,对执行的财务内控制度也不定期进行汇编。企业中,除了财务部门外,每个部门有各自的职责范围,又都有权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如果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协调好,就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漏洞。如固定资产管理,既存在财务部门的要求,又存在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这两个部门不协调好,固定资产管理难度就增大。在财务内控制度监督上不得力,把财务内控制度制定下发就了事,不开展财务内控制度的检查和考核,有的单位内部审计组织形同虚设,对企业财务内控制度的监督软弱无力。
要矫正财务内控缺陷,必须明确财务管理的中心地位,以财务内控制度去约束其它专业管理。财务管理具有综合性强、灵敏度高的特点,企业其它各项管理工作成效如何,最终都要通过财务指标反映出来,企业的各项经营决策要依靠财务管理系统。财务内控制度是企业制度体系中最重要的,企业其它内控制度要遵循财务内控制度的要求,体现成本观念、效益观念。同时还必须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缺乏财务激励机制
企业缺乏财务激励机制。按代理理论来分析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即股东作为资本所有者是委托人,经理层作为经营者是代理人。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股东和经理层之间存在着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偷懒行为,即经营者所付出的努力小于其获得的报酬;二是机会主义,即经营者付出的努力是为了增加自身利益而不是所有者的利益。这种道德风险的存在,客观上要求委托人通过对经营索取权的分享建立激励机制,将代理人的潜力诱导出来。
财务激励手段包括:①股票期权制。传统的薪酬分配形式,如承包、租赁等,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刺激和调动经营管理者积极性的作用,但其弊端是经营行为的短期化和消费行为的铺张浪费。股票期权则能够在一定程度消除上述弊端,因为购买股票期权就是购买企业的未来,企业在较长时期内的业绩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经营者收入,促使经营者更关心企业的长期发展。将管理者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使管理者关注企业长期价值的创造。②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和浮动工资,它具有灵活的调节作用,有利于合理安排工资构成中各类员工的工资关系,调动各方面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财务激励作用,既降低现代企业的代理成本,又增加企业的亲和力。
(三)财务评价体系不完整
财务评价体系局限性主要表现在:过分地重视取得和维持短期结果、所讲述的是过去的故事、在使未来的增长得以实现的无形资产特别是知识资本方面,财务评价方法显得力不从心、财务评价方法过分注重公司财务业绩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的可直接计价因素,忽视非财务指标的不可直接计价因素。然而,当竞争环境越来越需要经理们重视和进行经营决策,像市场占有率、创新、质量和服务、生产力以及雇员的培训这类的非财务计量应该在业绩计量方面起更大的作用。
事实上,财务业绩与非财务业绩都是企业总体业绩的不可缺的组成部分。财务业绩是通过会计信息系统表现的表象、结果和有形资产的积累;非财务业绩则是通过经营管理系统获得的内因:过程和无形资产的积累,对企业整体长远的兴衰成败关系极大,是本质的东西。因此,理想的选择应是财务与非财务评价系统的有机结合,一是需要进一步拓展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二是需要研究对非财务指标的评价。如平衡计分卡就是一个企业业绩综合指标评价系。
(四)抵御风险能力弱
企业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复杂多变是企业产生财务风险的外部原因,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有财务活动,就必然存在着财务风险。在现实工作中,许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缺乏风险意识,认为只要管好用好资金,就不会产生财务风险,风险意识的淡薄是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财务决策失误如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负债资金比例过高、对外投资决策失误导致大量投资损失、企业赊销比重过大、应收账款缺乏控制等都容易产生财务风险。巴林银行的倒闭、大宇神话的破灭、巨人集团的轰然倒塌,敲响了抵御风险的警钟。如何控制风险,如何转移风险,是财务管理的当务之急。企业应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建立和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系统,设置高效的财务管理机构,配备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使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有效运行,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环境。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防止因决策失误而产生的财务风险。
第三篇:论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现状及不足
论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现状及不足
摘要: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的增长必将带动汽车保险业迅速发展,特别是按照入世协议我国将逐步开放保险市场,中国汽车保险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挑战,成为我国汽车保险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世界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为中国汽车保险业提供借鉴。
关键字:汽车保险;发展现状;问题;对策
汽车保险的产生
汽车的诞生和高速发展,无疑是一场巨大革命。汽车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加速了人类的进步,缩短了世界的距离,但是也带来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汽车的交通事故及其它灾害事故,一方面构成了对国家的严重经济威胁,形成一种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另一方面,每一个汽车的所有者或管理者,都随时面临着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能。社会需要安定,企业需要保障,人民需要安居乐业,汽车就需要避免风险,汽车保险即由此而生。
汽车保险国内外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是汽车大国,机动车辆保费占全部财产保险业务如此之高的比例在全世界都是罕见的,与机动车辆总值占整个社会资产份额的比例也是不相匹配的。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占全部财产保险业务比例之高,说明我国财产保险市场及财产保险体制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是财产保险市场发展缓慢的症结所在,同时也制约了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速度。我国汽车保险业经过了近30年的发展,保险程度尽管不能同较发达的国家相比,但是就以险种来分析,也有了一定的发展。汽车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中份额最重的一项,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汽车保险业也将迎来一个黄金期。自从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汽车保险已经历了若干次的大规模调整,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国绝大部分汽车保险还在遵循以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在以后的改革中,加大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势在必行。总之,我国汽车保险与汽车王国美国相比较,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美国是典型的“轮子上的国家”,汽车的普及率目前还没有哪个国家可以企及。作为世界第一汽车大国的美国,其汽车保险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为完善和规范的。要介绍美国的车险费率计算方法:“尽管美国各州车险费率的计算方法有差异,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绝大多数的州采用161级计划作为确定车险费率的基础。另外还存在两种计划:9级计划和270级计划。在161级计划下决定车险费率水平高低的因素有两个: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决定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率水平。主要因素包括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及机动车辆的使用状况。美国经过许多年发展形成了一套复杂但又相当科学的费率计算方法,这套方法可以代表着国际车险市场上的最高水平。加拿大的汽车业发展可以说仅次于美国,关于加拿大汽车发展的现状可以通过其汽车保险的特点来体现。“在加拿大,有些汽车保险是法定必须要买的。安省法例规定,所有车主都必须为其车辆购买下列四种赔偿保险,没购保险的车主,初犯最高罚25000元加币,再犯罚50000元加币。从对美国汽车费率计算方法及加拿大汽车保险法律方面的描述可以看出,国外汽车保险业务的发展已经深化和细化,这对于我国处于起步阶段的汽车保险的发展大有裨益,可以通过借鉴学习国外关于汽车保险的好的方法,甚至法律、法规,使我国汽车保险朝着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
我国汽车保险存在的问题
汽车自诞生并发展以来,使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如期而至的也是各种汽车风险。如何面对车险市场的风云变幻和外资保险公司迅速涌入的挑战,是当前各保险公司必须清醒认识的首要问题。外资公司的进入,必然会使国内保险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但是无论是资金实力、产品开发技术、展业方式、业务管理水平,外资公司都远远高于国内保险公司。中国人保是成立时间最长的国内公司,已有55年的历史,但其汽车保险仅仅只开办了25年,与国外保险公司几百年的保险史和几乎上百年的汽车保险史相比,国内各保险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整体水平都不可同日而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投保意识及投保心理的问题
在我国,投保意识的极度薄弱,这点与汽车保险较发达的美国是不能相比的。也正是由于这个因素的存在,国内机动车辆的投保率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就全国机动车辆的社会拥有量和投保比例最高的北京市而言,投保率不到50%,而发达国家机动车辆投保率都在80%以上。我国车辆保险投保率低除了汽车保险种类少、保险公司的服务跟不上以外,对机动车辆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够也是很重要的原因。社会上的新闻媒体等也很少宣传车险的知识、法规等,更少介绍国外的先进经验。除了车险以外,其他财产险的承保占比都在逐年下降,就是汽车保险也是保险增幅赶不上国民经济增长比例。我国农村有40%的车辆是任何险种都未投保,而中国农村的道路状况又较差,事故频发,一些农民因为没有保险,一旦出险,不是倾家荡产就是因祸再度致贫,还有些人虽然参加了保险,但是总想少保几个险种,即使出过险也得到过赔偿,但下次保险仍然是心存侥幸。鉴于这样一种心态,中国的保险事业在短期内仍然会举步维艰。(2)保险品种及保险费率单的问题
在我国,出来首当其冲的投保意识薄弱外,接下来便是保险品种贫乏,保险费率单一的问题。在国外,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内容和保险费率都由各个保险公司自定。因此,保险商品种类很多,其费率也是灵活多变的。而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对应的费率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很少有车型差别,更没有地区差别,如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均适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3)保险监管的问题
随着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保险主体不断增加,成分也更复杂,保险行业的附产品,如经纪人公司、公估公司、代理公司等,都将随行就市,纷纷成立。对于这些众多企业,保险监管部门必将采取一视同仁的监管政策,在市场竞争中对国有保险公司的扶持和保护也将逐步减少,外资公司的范围和领地也将从沿海向内地延伸扩展,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也逐步过渡到以偿付能力为中心的松散性监管,这样一来各家保险公司就会从价格竞争变为实力竞争,谁的实力强,谁的生存空间就大,而一些小的保险公司就有可能被兼并、改制。因此,现行的监管策略如不及时调整,一旦市场完全放开,国内保险公司很难在短时间内适应,特别是汽车保险,由于长期的无序竞争和差异监管,车险价格已降到各家保险公司所能承受的最低点,如不是企财险、责任险等险种支撑,估计所有的国内保险公司都入不敷出,而这些效益险种在两年后也许会像车险一样,成为非效益险种,因此保险监管的改革势在必行,改革后的监管方式对各家国内保险公司也是一个挑战。
我国目前的互联网普及还不高,电子商务更是处于起步阶段,但这也恰恰说明了网上直销方式的巨大潜力。一般来说,有能力购车的投保人都有条件上网,因此构建车险销售的B2C模式并不是不可能的。保险公司还可以设立车险的热线咨询电话,加大宣传力度,最后争取能够达到用户主动打电话投保的目的。当然最好是建立一个免费的全国统一的热线电话。
我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对策
面对入世后中国汽车市场的发展和国外保险公司的大量进入,我国民族保险业应及时采取强有力的改革措施,尽快解决困扰我国汽车保险业务发展的几个突出问题,把握机遇,化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迅速发展壮大力量与外资保险抗衡。面对这些挑战,针对我国目前汽车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本文提出了相关意见及建议。(1)积极鼓励汽车保险业务创新
不断开发和创新保险商品是保险公司保持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必要保证,业务创新是保险公司的生命线。目前,由于我国对保险业施行较为严格的监管制度,保险公司新开发的保险品种必须经监管部门审批后才能投入市场运作,保险公司创新空间较为狭窄。对业务创新监管过严,限制太多,不仅降低了保险业务创新的效率,影响保险公司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同时也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保险市场的活跃与发展。
(2)加强保险监管和行业自律,规范竞争行为
我国民族保险业发展很快已初具规模,但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擅自设立营业机构、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无序竞争、不规范竞争、误导消费者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形成保险经营风险,同时也损害了保险行业的社会信誉,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怠,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需要做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目前国内保险业中的法律透明度与世界贸易组织的透明度原则还有距离,现在很多是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的,按照国际惯例,为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必须按规定予以修改。保险监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增强监管的透明度、公开性,提高监管效率,为中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同时,保监部门应严厉查处汽车保险业务中违法违规行为,对危害汽车保险市场的一些突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如中介人明折暗扣、保险公司为争取业务大打价格战及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加大查处力度,以维护汽车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我国民族汽车保险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3)建立地区性或国家性的行业组织
该组织应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并赋予一定的管理权限,将保险条款、费率、同业自律、规范市场竞争等问题统一管理起来,使国家的保险监管和行业自律双管齐下,提高监管的成效。结论
总之,我们要认清目前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借鉴汽车保险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找出解决汽车保险产业存在的问题的有效途径。要将整个汽车保险产业链整合起来,通过建立一个沟通和交流的平台,共同解决汽车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整个产业链上各个主体的协同发展。同时,发达的汽车服务业是成熟的汽车市场的重要标志。作为汽车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汽车保险的健康发展是做大做强汽车行业的有效助推器。但是,要做好汽车保险,仅靠保险公司的力量是不够的,这也需要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汽车生产厂家、零配件商、服务提供商、汽车金融公司等相关行业协同发展,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实现分工制的规模经济。
我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空间是巨大的,随着汽车消费的不断增长,这点已经得到了证实。中国是世界上最大最有潜力的汽车保险市场。在未来的国际汽车保险市场竞争中中国汽车保险行业无疑具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汽车保险业实力相对薄弱,能否抓住机遇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我国保险业的地域优势占领更多的市场,我国保险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面对挑战,我国保险公司应当充分认识我国汽车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和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充分利用加入世贸组织后仅有的几年缓冲期积极开发汽车保险品种,提高服务质量,以应对未来的竞争。同时,有关监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汽车保险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和引导,为我国汽车保险业务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参考文献
[1] 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2] 黄大庆,刘娜.汽车保险[M].北京:地震出版社, 1999..[3] 林湖.中美汽车保险比较[J].上海汽车,2003 [4] 陈立辉,吴立勋.浅谈我国汽车保险现状及发展趋势[J].上海汽车.2004.01.17-17 [5] 中国保监会考察团.美国和加拿大保险业介绍及其借鉴[J].保险研究,2004.[6] 王祺.德国车险发展概况及对我国的启示[J].保险研究,2004 [7] 王祺.法国车险经营简介[J].上海保险,2004 [8] 周延礼.机动车辆保险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1.
第四篇:中国的信用评级行业特点和不足
中国的信用评级行业特点和不足
信用评级行业简介
对中国信用评级行业的认识和建议 中国和世界的差距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良好运行的重要保证。信用评级行业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为企业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的信用评级行业最初是为企业发行债券和银行发放贷款服务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信用评级行业在很多领域也融入了激烈的市场竞争,运作模式逐步市场化。从当前的发展情况看,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级公司和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及后来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一些独立的评级机构已初步奠定了行业内的领先地位,表现出较好的发展前景,行业龙头作用初步显现。目前信用评级行业还是属于竞争较小的行业,国内仅有以上几家较大和发展较好的公司。从长远处看,他们目前在中国的地位也可以用“霸权”来形容。当前我们国家权力机构在这方面的管理经验还是少之又少。就像改革开放以来,众多行业从陌生走向熟悉,从不懂行情到立法规范。目前信用评级事业还是摸着石头过河阶段。
从国际层面来看,美国的穆迪国际、标准普尔公司、惠誉国际(行业内统称“穆迪、标普、惠誉”,或者是“三大”评级公司),多年来,三大公司基本垄断世界信用评级行业霸权,2008年次贷危机以来,由于不公平的信用评级则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使人们开始反省和重新定位信用评级行业的功能。
本文的撰写,基于本人工作的实战经验和对本行业的认识、看法。
我国的信用评级体系建设总体上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有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评级市场竞争无序,行业自律不尽如人意。又如,评级市场需求不足,评级机构尚不成熟。面对这些情况,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中国评级行业,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走出一条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我们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建立有效统一监管体系和部门,完善机构认可和退出机制。目前,评级行业存在监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阻碍了信用评级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实施集中统一监管、建立有效监管体制十分重要。可以考虑在评级行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实行政府从严监管的发展模式,并把监管范围的重点放在严格评级程序、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评级标准、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防止不当竞争、避免利益冲突和强化信息保密等方面,同时提供指导性意见,对评级机构技术研发进行规范。在国家职能机构里面,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等与信用评级单位有过紧密的关系,难以统一管理。中诚信公司有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设立,大公国际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和经贸委批准成立,联合资信公司则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和保监会认可。统一管理后,利于提高信用评级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其次,亟待于规范评级收费制度,规避潜在利益冲突。向发行方收费,这是目前普遍采用的收费模式,我国评级机构主要收入也同样来源于受评对象。这种收费模式虽然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从制度安排的内在合理性和我国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具有其存在的现实依据。这不仅在于“被评级者埋单”的收费模式具有较强可操作性,更是因为当前我国评级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市场对评级的认同度有限。但本着规避潜在利益冲突所导致的各种问题,对现行收费制度可考虑进行适当改革,以降低评级机构对被评对象的依 赖性,提高评级独立性。混合收费方式可能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方案,即一部分费用直接向被评对象收取,另一部分费用则根据评级机构的市场表现和社会公信力以政府购买必要的基础和公共信息方式进行资助和扶持。此外,要对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业务和辅助性业务进行适当的分离,减少被评对象通过辅助业务来“贿赂”评级公司的可能性。目前信用评级行业的约束基本是基于公司内部的“自身约束”,例如营销部门和报告撰写人员分开,使之信用级别更加趋向于公平。
再次,完善评级方法体系,提高评级透明度,增加信用评级报告的易懂性。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成熟,有必要进一步加强以提高信息透明度为核心的金融监管体系建设,通过完善评级方法体系,强化市场透明度,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评级机构信息披露对象不仅包括评级方法、评级流程、评级数据、假设依据、定级主要观点,评级机构还应该披露其本身与被评对象资本、实际控制人等之间的关联关系。监管部门应在建立统一数据和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对信用评级机构方法体系、评级结果及违约率(违约损失)进行统计和公布,并以此为依据,对信用评级机构的合规性及业务水平进行检验。在规范行业语言的基础上,要增加报告易懂性,用简单规范的语言,让更多的普通用户看懂,不但要让专业人员看懂,还要让普通百姓看懂。让人看不懂的报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第四,维持适当竞争结构,培育权威评级机构,提高国际竞争力。尽管国际评级市场上的“三大”垄断格局被认为是造成信用评级缺乏透明性和竞争性的主要原因,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增加新成员的方式来增强评级行业的竞争性。但是,对我国信用评级业来说,当务之急还是要培育权威评级机构。当前,国内评级市场面临的是机构数量多、规模小的过度竞争格局,开展资信评级业 务的机构有近百家,其中真正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也只有少数几家。因此,在维持适当竞争结构的条件下,应该着力培育本土权威评级机构。对本土评级机构进行合理扶持,保持适度的准入标准,形成较为合理的市场竞争结构,是保证中国评级市场持久健康发展的必然之举。大公国际曾经要去美国设立分公司,遭到了美国职能机构的拒绝。可以看出美国很强的信用保护意识、本土化意识,美国已经从信用评级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要在中国和世界范围内提高我们国家评级行业的权威性。
第五,全民信用,提高公众信用意识,扩大评级应用范围。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信用大国,可是现代人的信用缺失已经严重。“老人摔倒没人扶”这就是信用缺失的直接体现。扩大评级应用范围,不仅有助于提高公众信用意识,也有利于评级市场自身的发展壮大。我国信用评级市场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然而,金融发展的滞后使得潜在的市场无法有效地转化为有效市场需求,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对行业的发展进行规范和推动。一方面,要通过扩大监管机构对信用评级结果的使用范围来推动评级市场需求的增加;另一方面,要打破评级市场的地区封锁和行业封锁,推动独立信用评级机构发展。
最后,培育专业人才,开展信用评级专业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可以规范出职业标准准。目前国内各大信用公司,在利用人才方面,都有“大浪淘沙”的趋势。不合理的使用人才,底薪招聘分析人员,特别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等,利用其廉价劳动力,由于其专业不能够完全符合职业发展需求,最后造成该行业极大的人员流动性,不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目前在行业内可以说是“双输”局面。对公司来讲浪费财力物力人力,对个人来讲也影响了职业规划。有经验的分 析师在此行业是少之又少。除了本身我们国家专业人才缺少外,另外也由于本土公司没有成熟的用人机制,浪费人才现象严重。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信用评级业面临着不少有利条件。从国内看,近年来,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跃居世界第二位;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连年获得好收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积极进展,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利用外资水平提升,境外投资明显加快,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从国际看,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出现新变化,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在2008年经济危机后,从信用评级本身发展来看,信用评级业越来越受到重视,信用评级业正反两方面作用凸显。在这个背景下,加快促进我国信用评级业健康发展,显得非常重要、紧迫。
因此,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环境,顺应国际信用评级业发展的趋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解决我国信用评级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情,尽快使我国信用评级业发展上一个新台阶。
中国和世界的信用评级。我们在很多行业和世界的差距,几乎就是我们还没有学会走的时候,美国等西方国家已经学会了跑,甚至是玩着花样的跑,比我们要领先太多。中国信用评级行业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市场洗礼,目前规模较大的全国性评级机构只有大公、中诚信、联合、上海新世纪、鹏元等几家。经过了十多年的长期准备,美国穆迪、标准普尔、惠誉等利用我国在 信用评级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在几乎没有任何障碍的情况下,长驱直入中国的信用评级市场。
美国评级机构借助被收购公司的分支机构,迅速将触角伸展到全中国,直接或间接从事所有评级和相关业务。穆迪国际占有中诚信公司49%股权。
与国际公司相比,中国信用评级业特别是信用评级机构,在当前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评级公信力不强。信用评级业的发展与金融市场成熟度紧密相关,中国金融市场本身尚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之中,这使信用评级在短时间内难以充分发挥其专业区分金融产品信用质量差异的功能,从而影响其公信力的建立,难以与世界抗衡,大公国际对世界上的国家主权进行信用评级,截止2012年末已经接近于100个做出了主动评级,虽然有了一定影响,但是难以造成大的影响,一是出自己我们国家的社会制度,另外就是我们还经验不足,再就是我们的评级很多资料数据都是来自于美国本土的国际机构(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我们一手的分析数据都是来自于该国官方网站,难免就增加了偏差。
核心竞争力不足。业务特色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转化为竞争优势,信用评级业同样如此。例如在美国,穆迪、标准普尔的业务集中在资本市场中的债项评级,A.M.Best公司对保险公司评级独树一帜,Lace金融服务公司专长于金融机构评级,这种差异化竞争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各个评级机构的核心竞争力。而中国的评级机构则是“通用型”的,“都想争,什么也争不到”,国际发展战略不足,或者说是眼光不够长远,缺乏真正的拳头产品和核心竞争力。
评级增值服务缺乏。中国评级业目前的产品还比较单一。评级机构囿于数据库、人员等方面的限制,在增值服务上还进展缓慢,或心有余而力不足。
目前中资评级机构没有一家在美国境内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在亚洲和欧美评级市场上没有中国的评级声音,中国在世界评级界的“话语权”很弱。这种开放的不对等性使得我国民族信用评级业的发展处于不利地位,不利于我国评级业的长远发展。也不利于我们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只能受制于国外其他的评估公司。
第五篇: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问题与不足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问题与不足
一、通过财务分析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状况:
通过对偿债能力的分析发现,中国信保的资产负债率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到2009年为止己经高达,73.59%。销售利润率变动较大,这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公司的盈利能力不稳定,受到市场的影响比较大。
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存在的具体问题
第一其实施的时间比较短,存在管理机制不健全、风险资本金比较匮乏、国别风险限额政策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 资金严重医乏
(1)由于特殊的政策性保险机构的地位,中国信保的资金由财政部调拨。国家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够,这使公司在经营中必然会遇到财政拨付资金不足的现象。经常在超风险的状态下承担风险。而且公司自身持保本微利原则。在出口信用保险独家专营体制下,政府出资是风险基金的唯一来源。将严重制约我国信用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从而限制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总体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阻碍了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发挥。(2)我国仍未建立透明的预算管理体制,财政支持的依据、审核、批准等程序透明度不够。西方发达国家通常将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赔付列入国家预算,进行审核和调整。(对比法国:例如法国每年根据法国对外贸易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理赔支付和追索还款等预期值,将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费用列入国家财政预算)
总结:由于资金严重不足,缺少有效的补充和合理的预算管理机制,严重影响了中国信保在出口信用保险体系中发挥的作用 赔款支出成本较高
(1)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作为唯一的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由于缺乏竞争机制,保险费率居高不下,赔款支出从2002年的0.07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5.21亿元(对比:我国1年期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平均为1.5%左右,而法国3年期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率才0.1%一1%)保险费率偏高是出口信用保险不被大多数企业所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出口企业的平均利润率水平在2%-5%之间,而平均保费率1.5%对利润率本来就十分微薄的出口企业,特别是对许多处于亏损或保本运营状况的外贸企业及许多中小企业来说,是偏高了.(2)出口信用是政策性保险,以国家财政为后盾,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不必为运营后果承担实际责任,因而缺乏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赔款支出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总结:这一方面给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偿付压力,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财政负担 财务账户管理不合理
有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又有商业性保险业务,同时,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也较多在日常经营中财务账户管理松散,甚至出现不同业务的资金入错了账户这样的现象存在.这既不利于资金在公司内部合理调配,又不利于公司对于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二,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相配套的法律法不完善。尽管在某些规章以及其他现行法律的某些条文中有对其进行规范,但是我国仍然缺乏关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专门的法律法规。
导致了监管机制不健全
1985 年制定的《关于在海外开办非贸易性合资经营企业的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试行)》、1989 年《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及 1990 年 6 月的《实施细则》,1991的《关于加强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1992 年《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3 年制定的《境外投资企业的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1996 的《外汇管理条例》等。以及在《公司法》、《对外贸易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民事诉讼法》存在相关规定。
但是,我国现行的《对外贸易法》和专门规范保险的《保险法》等相关法律中均没有对出口信用保险的专门的法律法规。由于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在监管方面,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和监管部门的性质、职责及相互关系不明确,从而产生政策目标不明、甚至目标冲突的现象
参考资料:
王珊瑛,中国出口信用机构的现状及发展[硕士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2002,3 高国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研究[硕士论文]大连理工大学2011.6 杨甜甜,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发展研究[硕士论文]辽宁大学2015.5
(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