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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隆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各项纪律

货隆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各项纪律



第一篇:货隆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各项纪律

货隆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

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和评标纪律规定。

二、评标委员会(小组)成员依法接受监督、管理,客观、公正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受贿索贿、徇私舞弊。

三、严格遵守保密原则,评标委员会(小组)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人员在定标前不得私下接触投标单位,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评标委员会(小组)成员应按时参加评标会议,评标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并不得接打电话,不得中途离开评标现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评标现场的,须征得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监督小组的同意。

五、评标时,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六、评标委员会(小组)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应自觉抵制并坚决反对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评标视频录像保存一个月,以备核查。

廉政建设制度

一、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和获取招投标各方提供的钱、物或招待服务。

二、不准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推荐投标单位。

三、不准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代理机构。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违反招投标交易操作程序。

五、不准越权处理招投标有形市场管理和见证服务事项。

六、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招投标交易的保密信息。

七、不准到与招投标交易有关联的经济实体中兼职。

八、不准到与招投标有关联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九、不准接受服务对象邀请参加消费性娱乐活动。

十、不准拖欠、截留、挪用各类招投标交易款项。

开标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遵守招投标规则和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徇私舞弊行为。

二、与会人员必须自觉关闭手机,不准在会场喧哗吵闹,不准中途退场,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三、与会人员必须举止文明,讲究职业道德,诚实信用,平等待人。

四、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投标人接到退场通知后,应及时退场或在指定地点耐心等候。

六、投标人不得私下与评标委员会(小组)成员接触,不得向评委施加影响和打探评标情况。

七、监标、唱标记录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开标过程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开标纪录要存档备查。视频录像资料保存一个月,以备核查。

货隆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档案

管理制度

为实现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档案资料应有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及镇党委、政府下发的与公共资源有关的各类文件。

2、所有进入镇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全套资料。

3、中心的各类文件、会议纪录、会议讲话、财务资料、保证金资料、工作总结、统计报表、资料、光盘、录像等。

4、中心制订的工作规定、制度等文字材料。

5、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二、档案管理

1、落实专人管理。收集与招投标有关的资料,如有遗漏及时催交或补办。归档的资料要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加强档案的技术保护、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2、严格查阅制度。调阅档案,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用后必须及时复位。外单位人员查阅中心档案,一般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中心领导同意,方可查阅。视频监控刀录像未经纪委主要领导同意,任何人无权查阅。

三、档案移交及处理

1、中心档案待工程验收合格并经有关部门审计后移交至镇档案室。

2、档案的处理(废弃)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档案局的规定办理,且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销毁篡改档案,违者追究相关责任。

货隆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内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岗位责任制。

2、按照委托的内容和批准的项目预算,依法确定交易方式,具体实施交易计划。

3、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规定的方式和要求,组织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根据项目申请人的申请要求,按规定制作有关采购、招标文件。

5、按规定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布交易结果。

6、按照交易活动的结果,向中标(成交)人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同时向项目申请人签发《签订合同通知书》。

7、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按规定抽取使用评委。

8、建立健全供应商网络信息库。

9、按规定做好供应商、投标人的质疑或投诉的答复工作。

10、依法做好有关档案管理工作。

11、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宣传工作。

12、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第二篇:为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情况汇报

为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局长,政务服务局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对苏副局长一行莅临我乡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乡2013年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为民服务工作机制

一是领导到位。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政办、经济办、社会事务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国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推进乡为民服务中心和村委会为民服务站建设领导组。各村委会也成立了以村民委员会主任为组长,村民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和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领导机构。领导组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工作,为推进我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使为民服务工作部署有硬任务,督察有硬指标,考核有硬标准。二是思想认识到位。对各中心、站所、村委会的为民服务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细化服务内容,使他们切实树立起为民服务的思想。三是宣传发动到位。充分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动员,并通过入户宣传、发放资料等形式宣传为民服务工作的新理念,使为民服务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加强阵地建设,健全各级服务网络

1.整合项目,不断提升服务功能。结合我乡实际,将与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纳入大厅办理,推进“一站式”服务模式的发展。整合乡政府文化站一楼,建成++乡为民服务中心,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硬件环境。同时,不断强化对村级为民服务站的建设。

2.健全制度,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县政务服务局的要求,制定了《++乡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乡为民服务中心工作流程》以及包括为民服务事项报备制度、为民服务事项集中公示制度、为民服务事项联合办理限时办结制度、为民服务大厅负责人列会制度、为民服务事项评估制度、为民服务事项约谈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预约服务制度、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和办事十则、八项工作承诺、服务准则等为内容的《++乡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同时,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在为民服务中心分别设置经济发展类、社会事务类、综治维稳类、党建群团类服务窗口,并梳理出42项服务事项纳入乡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村委会也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村委会为民服务站的建设工作。积极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AB角限时办结、公开承诺等制度,为保证落实效果,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积极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把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水平。为配合各项制度落实,我们还实行了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跟踪服务制度,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针对农村土地、宅基地、债权债务等纠纷突出的情况,我们为民服务中心积极协调,组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所等部门开展联动服务,对群众反映和排查出的各种矛盾,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从而消除了许多群众上访和越级上访的隐患。

3.狠抓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一是公开监督制度。在为民服务工作中,凡是需要公开、能公开的事项和程序都进行了公开,以方便群众办事和实施监督。对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承办内容进行了公开上墙,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有效防止了违规代办、失职渎职等现象的发生。二是督查考核制度。对申请事项受理率、代办事项办结率、承诺事项兑现率和群众满意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干部政绩考核之中,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三是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代办员各自的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为民服务全程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好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工作成绩

1.实现了资产效益的最大化。截止目前,我乡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14项,总交易额164.68万元,节约资金2.04万元。同时,将各中心、站所贮存收集信息、设置场所、置办设备整合为一,节约了大量的交易工作成本。

2.发挥了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作用。通过各项公共资源交易从项目审批到办理备案手续各个环节实行统一集中监管,使交易过程更好地实现了“阳光操作”,更有效地杜绝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很好地发挥了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我乡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开展。一年来,没有出现过群众共反映领导干部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以权谋私的问题。

(二)主要做法

1.完善制度建设,切实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为确保交易工作有序运作,我乡制定了交易服务指南、操作流程、工作职责、一次性告知制度、专家评标工作须知、评标室管理制度、保密制度、信息发布及数据报送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具体规范的操作与监管办法,规定了必须进场交易的范围、额度和审批权限,形成以制度管人和管事的机制。

2.加强学习教育,大力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切实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大家认识到交易中心同时肩负监督管理、提供服务和指导基层三项职责,而要履行好这三项职责,首先必须精通业务,否则就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管、指导和服务。二是抓紧了大家自学业务的工作。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业务学习,将所学知识有效地运用于指导自己实施监管、指导和服务的实际工作中。

3.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健全统一交易市场。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交易,各环节发现漏洞及时完善,建立了比较严谨的工作运行机制。努力创造交易工作的良好外部环境。二是认真履行提供优质服务的职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政府各类交易设置的平台,能否为项目的交易提供优质服务,直接影响到交易能否顺利有效地进行,体现着政府的形象。对此,我们狠抓了“制定完善服务规范、掌握服务规范要求、践行服务规范和实施服务质量评价”四项工作落实,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认真履行乡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定期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报每月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对不断完善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加强交易中心努力营造依法依规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进场交易。

4.强化内部事务管理。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强化了对内部各项事务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了对人的管理。除了特别抓好业务素质的培养提高外,还十分注意政治素质、上班纪律和敬业精神的教育。做到严格要求、监管到位。二是加强了对财物的管理。制定了中心财产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了对财产的管理。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场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开标室、评标室未安装监控设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开、评标工作的开展。

2.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缺乏专业性人才。工作人员为兼职干部,没有经过专业业务知识的培训,专业水平低,从事招投标业务不熟。

3.保密制度难以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尚属初步发展阶段,各项制度、措施还不完善,在报名环节,大多是实行现场报名的办法,方式比较单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这一年,我乡为民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转变了机关作风,即方便群众办事,又规范了各类项目交易,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但仍与发展的需要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针对为民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实际,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推进为民体系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

(一)为民服务中心

1.拓宽服务领域。只有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在事关群众的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农业科技等方面深入开展新的服务,才能真正取得群众的信任、依赖和支持。在具体工作中,既要坚持做好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为到中心的群众提供好服务,同时又要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形式,开展上门服务,延伸服务链条。

2.加强中心队伍建设。针对农村发展实际,为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既要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又要有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能。因此,抓队伍教育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今后,一要强化宗旨教育,二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

3.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板、宣传栏等载体对为民服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典型人物、典型事例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报道,教育、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关注、参与、支持为民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为民服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为民服务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加强统计汇总分析工作,制定规范的统计报表格式文本,及时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总上报各类数据,并加强研究和分析,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提出加强和改进公共资源交易的意见和建议要求。

2.进一步完善项目进场交易的规范化管理,重点解决交通项目进场交易、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等项目进场交易的规范化管理问题,促进以上交易更臻规范。

3.不断完善对进场交易项目交易各环节工作的监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对公共资源交易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制定包括工作纪律、投诉处理、交易程序、内部审批流程等规章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确保各项交易更为公正规范地进行。

第三篇:醪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关于醪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的实践与思考

一、现状及成效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公共财政投入农村基本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集体山场、河道沙石等资源的出让,办公用品、重要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等经济活动日益增多,群众对这类公共资源的交易则更为关注。为了规范醪桥镇各类公共资源的交易,我镇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站,交易的范围主要为:各级财政和集体资金在镇、村(居)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和固定资产添置、办公用品采购的招投标交易活动;集体资产、公共设施等对外公开出租、出让的招投标交易活动等。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建立运行,在优化资源配置、增加项目效益、优化发展环境和遏制腐败等方面取得了初步实效,各项工作正逐步进入“信息公开化、交易场所化、行为规范化、管理体制化”的良性发展轨道。但是,从目前交易活动的现实需求来看,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设施建设不够完善。

2、监管职责没有理顺。

3、保密措施难以到位。

4、评标办法不够科学。

5、上级项目资金难以监管。

三、建议及对策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县委、县政府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五有”: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专职人员、有电脑和投影仪等设备、有交易大厅和公告栏、有牌子和章子。

2、实行管办分离,加大监管力度。乡镇公共资源交易要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具体负责,乡镇纪委积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职能,并在交易活动中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

3、强化保密措施,狠抓违规惩处。为了避免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需要严格把好“三关”(报名关、审查关和质量关)。

我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立,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了乡、村两级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了资金使用率,提升了资源利用率,防止干部滥用职权、随意拍板,有效遏制了资源配置领域的腐败,实现了公共资源的保值增值,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第四篇:公共资源交易站整改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举措规范乡镇公共

资源交易站工作

针对督查组对我县“工作的督查情况存在的情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公共资源交易站的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现就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坚持督促检查。加大力度对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的督促检查,今年将进行2次督促检查工作,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由县纪工委牵头会同行政服务中心共同开展此项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公共资源交易站的机构人员到位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场所建设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存档情况及考勤情况等。建立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业务工作人员QQ群,便于指导业务及沟通交流,并督促各乡镇街道不断完善各项建设、规范各项业务。

二、强化考核考评。每月对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业务报表情况进行通报,每月通报一次。每年对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情况一次全面的考核评比并进行表彰。

三、开展业务培训。针对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变动频繁,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的情况,计划每年3月份开展一次业务培训,聘请相关的业务专家进行授课,对象主要是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内容主要是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县行政服务中心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重点抓好以

下工作:一是培训好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和管理人员。二是帮助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和管理制度。三是对服务工作、业务工作进行考核。四是搭建平台,定期组织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交流工作,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另外,要求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对派驻乡镇站、所设在便民服务中心的相关窗口办理业务、办理服务事项的业务指导,对涉及到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尽量下放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监督。中心将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监督,受理处理群众投诉。建立群众办事评议制度,组织农民群众对窗口服务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把县直各部门派驻乡镇站、所的窗口服务工作列入作风整治年活动内容。

第五篇:公共资源交易经验材料

题记:2012年1月3日,央视新闻联播标题为‚惩防并举,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其中讲到了‚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地有关部门建立起了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等公共资源统一进场、集中交易,有的地方还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和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操作分离,使公共资源交易的决策权、操作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有效地发挥了市场配臵公共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这既是中央对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动公共资源统一集中交易的充分肯定,又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其实,从2008年开始,我市就着手开展此项工作,并于2009年成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在,当我们回头审视我市两年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历程时会发现:当初,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解放思想、痛下决心、改革创新,超前率先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第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完全符合中央精神与要求 的顺‚势‛之举。

两年多来,市委、市政府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具体操作层面做出的有益探索与实践检验,方向和做法与中央精神及要求完全一致,在形成自己模式的同时,更为公共资源统一集中交易积累了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

创新管理体制 实现阳光交易

---我市改革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综述

决策执行监管三分离 形成协调制约新体制

市委、市政府改革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的要求提出于2008年。同年下半年,市政府组织市纪委监察局、发改委、建委、交通局、政府采购中心等相关部门,就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先后赴浙江、江苏、福建、湖北等地区考察调研。随后,《关于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调研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相继出炉,期间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听取汇报,反复修改实施意见。2009年3月,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从‚发挥市场在公 共资源配臵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源头治腐‛的战略高度出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思路,改革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的第一个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有形市场和服务平台。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构建起了公共资源交易决策、执行(操作)、监管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策、部署;整合原分散在各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职能,纳入交易中心依法规范、集中操作,包括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林业、园林等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的交易执行职能,做到了交易场所、规则程序、信息发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专家评委、监督管理、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十统一‛;各行业行政部门重点履行本行业相关交易活动的监督职能,实现了纪检监察、行业监管、招标人、投标人和社会监督五位一体,全方位、多元化、伴随式监管各类交易活动全过程、各环节。

这一架构通过决策、执行、监管三分离和信息、场地等资源共享,让权力由集中变为分散制约、交易由分散变为集中进行,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管办分离的同时,消除了有形市场分散运作、缺乏统一有效外部监管和信息、场地等资源不 共享的体制弊端,为公共资源依法交易、规范交易、科学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打造统一规范、阳光透明、监管有力、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和服务平台奠定了坚实基础。

办事公开建惩防体系 诚信考核建信用体系 改革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举措,充分表明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公开办事工作的决心和力度。同时,市委、市政府在改革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的过程中,从交易中心作为全市招投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有形市场和服务平台的实际出发,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坚持办事公开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源头上治腐,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筑牢惩防体系建设思想道德防线,规范办事公开程序。如交易中心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运用纳入办事公开和惩防体系建设,增强全体人员的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公开办事;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向各交易主体宣传法律法规,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强化办事公开,加强廉政预防工作;在三楼主屏幕和四楼楼道开辟廉政文化宣传教育阵地,精选通俗易懂的廉政名言警句和乐于接受的精美图案,时刻警醒 中心人员和前来办事的交易主体保持清醒头脑;排查各业务流程的每个环节,整理出70多个廉政风险点,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装裱上墙,随时提醒工作人员避免出错,保障依法公开交易。

---以完善制度为基础,以科技手段为依托,积极推进办事公开和源头治腐工作。如决策、执行、监管三权分离的交易管理体制,实现了交易信息同步公开、交易过程统一监管;依据法律法规,出台监管制度,编制乌海市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转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操作规程和考核办法、梳理业务流程过程中,公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做到办事公开有依据、执行公开有标准;严格执行市监察局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督实施意见,落实好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等主体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负责人和中标人廉洁谈话办法;全市政府投资或政府资金占主导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投标阶段严格执行‘从检察机关查询报名投标单位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规定;以制度+科技的方式,加强信息化建设,用计算机技术固化流程,模板化操作,自动化流转,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保障了规范交易。

---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充分发挥各行政主管部门等监督主体的作用,强化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有效公开和 监督。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日常工作中以‚群众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服务对象监督,能办事、办事快、好办事‛为宗旨,通过多种途径大力推行包括十大项四十三个小项的办事公开,做到能公开的最大限度地公开,绝不留死角,让服务对象一目了然,便于监督。政策法规、制度流程、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能公开的通过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和现场大屏幕、触摸屏全部公开。交易中心设臵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各类交易公告信息通过《内蒙古日报》、《鄂尔多斯日报》、《乌海日报》、全国性行业媒体和电台、电视台、中国招标采购网、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现场大屏幕等广泛发布的同时,还通过群发手机短信的方式,向投标企业会员库成员、采购供应商会员及竞买人发送,确保每个潜在投标人或竞买人及时得到完整、真实、对称的交易信息,提高透明度;强化财政、住建委、交通、林业、水务、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人、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及社会各界的依法跟踪监督,保证有效公开,开标过程中投标人签到、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启封标书、唱标和评标及公布中标候选人全部在招标人、投标人和行业部门等监督下公开进行。

信息化建设把交易过程纳入了乌海市电子监察系统,纪检监察人员可随时实时监督软件系统各环节流程操作和业务办理情况,对开标评标现场和服务窗口实时音频视频监 控,资料保存备查,所有交易过程业务办理、监督管理、惩防预警纠错同步化、一体化、公开化,保障了阳光交易。

同时,市政府出台评标专家考核办法,加强对专家出勤情况、工作态度、评标质量、违规事项等的考核评价;出台中标人考核办法,加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的检查考核,重点是中标价格的落实、项目经理及现场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现场管理和设计变更等方面,奖优罚劣;严厉打击挂靠、围标串标、低价抢标后弃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一经发现网上通报并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市场禁入,充分发挥失信惩戒和守信机制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诚信信用体系建设。

2011年,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区各盟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内蒙古自治区惩防体系建设现场会,作为全自治区观摩点,我市改革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的做法和实效受到了与会者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廉洁自律作奉献 高效服务见实效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简述 完善内部制度 升级改造场地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18名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全部面向全市公开招考、层层选拔录用,当时平均年龄

327 周岁,全部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从选人用人开始。

在保证高效完成日常交易业务,配合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依法编制相关规程、流程的同时,交易中心在工作实际中,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出台了《交易各方主体进场守则》、《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及业务范围》、《保证金收退制度》、《工作人员职业守则、行为准则和十不准工作纪律》、《文明礼貌制度》、《廉洁自律管理规定》、《公开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编制印刷了《公共资源交易法规法律文件汇编》,内容汇集了国家、国务院各部委和自治区及我市在建设、交通、水利、民航等各类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土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交易中心内部制度,做到了制度管人。

交易中心还在三楼设立了办事服务窗口,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国土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过程中的各交易主体无需楼上楼下在各个办公室奔波,所有业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工作人员全天工作状态和言行举止都在市监察局的效能监控中。

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服务意识

交易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全体人员的思想教育、素 质培养,努力造就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职工队伍。

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公开姓名、职务、岗位,上班不缺岗、下班可延时、节假日可预约,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工作遵循‚三必须‛原则:必须使用文明用语、必须精通业务、必须日事日毕;服务遵循‚三一样‛原则:领导与群众一样、生人与熟人一样、外地人与本地人一样;要有‚四情‛:对交易中心有感情,对交易主体有热情,对交易工作有激情,面对困难有豪情。

交易中心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全体人员努力提高个人修养,做为人表率的榜样;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交易业务的能手;积极参与体制改革,做改革创新的先锋;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做履职尽责的模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依法交易的标兵;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做廉洁从职的先进;关注工作细节,注重经常督促,强化服务意识,自觉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慢‛现象,确保各项制度不走形式;加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把预防腐败、反腐倡廉做为第一要务,从思想源头上构筑坚固防线,提高自身拒腐防变、反腐保廉能力;通过走出去的形式,广泛汲取同行业的成功做法、技术管理等先进经验,在交流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弘扬正气,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为交易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制度+科技 推进信息化建设

2011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升级建设软硬件设施,建成了电子监察室、评标专家自动抽取室、评标专家休息室、评标专家门禁系统、变声询标和2个开标室、6个电子评标室,通过电子系统固化业务流程,实现所有项目网上交易。

升级改造后的交易平台布局规范、设施配套、技术服务保障完善,满足了交易各方集中有序、规范保密和封闭管理的要求,实现了五大功能:

---用计算机技术固化运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各业务环节和岗位实行办理时限承诺,临近自动警告,延时自动上报;软件中的预警功能与纪检监察部门的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实现了交易监督网络化和资源共享,所有系统操作全部记录备查,提高了监管效能,实现科技防腐。

---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申报、审批、发布公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质疑、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唱标、公示中标结果,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局限性,只要符合公开准入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平等身份参与竞争,有利于投标人参与最大化,形成充分有效竞争,促进市场良性运转。

---公告和公示等交易信息由系统自动推送各大发布平台,及时公开;所有业务模板化操作,上一环节完成自动流转到下一环节,自动生成进度统计等各种报表和电子档案; 投标企业报名后,系统自动基于数据库进行资格审查;电脑随机自动抽取评标专家、语音通知、短信确认、密封打印,实现了双向保密;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动把评分点提交给评委,抓取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和IP地址,比对内容雷同和错漏一致,自动生成评标报告,遏制了评委专家的自由裁量权,为打击串标围标提供依据。

---运用科技手段防止人为因素干扰,如门禁系统让无关人员无法进入评标区,营造了不受外界干扰的封闭独立评标环境;变声询标让竞标方与专家始终不见面,防范了人情干扰;在国有资产产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引入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始终互不见面,防止串标的同时,杜绝了竞买人使用暴力、恐吓等手段排除潜在竞买者的行为,有利于实现充分竞争。

---与市监察局对接的电子监察系统对交易中心办事服务窗口、专家抽取室、开标室、评标室、变声询标、竞价拍卖、谈判、办公区走廊过道等场所全程同步音频视频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警告、纠正,音像资料刻录光盘长期保存。同时,任何登陆系统的所有操作全部经CA认证、全程留痕、不可抵赖,如对开标、评标、竞价结果等交易过程有异议,可投诉举报并查询相关资料,准确认定责任,实现公开透明。

交易金额过百亿 改革成果见实效

交易中心成立以来,各类项目交易额逐年大幅度上升,截至2011年底,累计完成各类交易事项1021项,总交易额105.48亿元,节资增收7.72 亿元,人均节资增收3510万元,逐步形成了不找市长找市场,不找关系找平台,不找人员找网络,中标开心,不中标服气的公开、公平、公正氛围。

2011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和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组成联合调研组来交易中心调研后,对我市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做法和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阿拉善盟和巴彦淖尔市相关单位组团来交易中心考察这一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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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委、市政府2006年8月发布《关于建立合肥招标投标统一市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起全市统一的招投标交易平台,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勘探开采权转让、国有集体产权股权转让等,必须一律‚进场交易‛,对于‚场外交易‛有关部门不办理后期手续,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2007年初,合肥市出台第126号政府令《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对本市市区范围内(包括市辖四区、开发区、政务文化新区、滨湖新区)涉及国有、集体资产和权益的建设领域公共资源,实行了统一配臵管理;把全市原隶属建设、财政、工商等7个不同部门涉及招投标业务的11

412 项执法权集中委托合肥市招管办统一实施,在全国率先实现招投标集中委托执法。

改革推行三年来,全市共节约资金、增值资产300多亿元。专家们认为,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合肥模式‛成功实现‚干部少出事、政府少花钱、群众多受益‛,是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土壤的重要经验,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实现权力分解配臵科学化、权力运行规范化、权力监督制约常态化的成功实践。

---摘自2010年8月3日,新华社发《合肥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调查:干部少出事群众多受益》

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包括直辖市)中,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整合建立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88个,全国有形市场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下一步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积极推动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产权出让和其他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地方有形市场,积极推动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统一进场、统一管理、集中交易。

---摘自2011年2月17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同志在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着力解决招投标方面的突出问题。当前公共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府采购等领域,是以权谋私、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灾区。许多违法违纪问题集中表现在招投标环节。不少招投标流于形式,表面上按程序公开进行,实际上‚暗箱操作‛,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一些掌握资金和项目审批权的部门或领导干部直接或变相推荐施工企业或供货商,背后往往都存在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解决招投标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有具体措施,这里我强调几点:首先,要严格禁止权力介入。政府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高等院校负责人不许以任何形式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这要成为一条‚高压线‛,谁碰就依法处理谁。第二,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投标有形市场。打破部门、地区、行业封锁和垄断,促进有序竞争,保证招投标公开、透明。第三,加强招投标的监督管理。重点是建立健全社会招投标和招标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招标结束后需要修改原定招标条件的,要重新招标,防止有关领导干部和部门与企业串通,弄虚作假。建立健全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投标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并公开的制度。对借用资质投标和出借资质收取费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摘自2011年3月25日, 《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 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公共资源配臵、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逐步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臵的实施范围,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共资源交易搭建平台、提供服务,逐步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

---摘自201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目前,全国共建立了集中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市场656个,其中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9个,市(地、州)级140个,县(市、区)级507个。

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专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改革,水利部、铁道部已决定将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属地或权限管理原则,纳入地方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或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

---摘自2011年12月21日,新华社发《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入推进腐败势头初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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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石历增 图片内容为市监察局电子监察中心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和现场的全程监控监督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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