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个人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个人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被证明人:,性别,年龄岁,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现住址:。
被证明人现在我单位正常工作,月收入元,家庭人口人。
被证明人从年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连续足额缴存。现月缴存额元,月缴存比例%,账户余额元。
特此证明!
以上内容真实无误,证明人愿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证明人:(公章)
年月日
第二篇:个人收入及公积金缴存证明
个人收入及公积金缴存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件号码)系我单位(1、正式
2、合同
3、临时)职工,职务为,近一该职工税后月均收入为人民币 元。
该职工当前(1、已
2、否)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当前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元。
特此证明。
单位地址 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签字)单位人事部门固定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公积金不在余杭区缴存的,须同时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近12个月公积金缴存情况以及是否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证明。
2、若出具《个人收入及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单位与区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的,需公积金缴存单位说明原因并加盖公章。
第三篇: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证明
(本证明由借款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配偶使用)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同志,身份证号码已在我中心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个月以上,且当前正常缴存,并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如下:
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元;
公积金缴存额为元/月;
公积金帐户余额为元;
公积金帐号为。
特此证明。
联系电话:管理中心(盖章)
20年月日
注意事项:附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并盖章确认的缴存明细。
第四篇: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证明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证明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在武汉市自年月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至今,单位公积金帐号,开户银行,单位地址,单位固定联系方式,职工个人联系方式,特此证明。
该职工以前在北京工作,并在当地连续缴纳公积金,目前已经回到武汉工作,因有购房需求,须要将北京公积金余额全部转移并入到武汉公积金帐户,请给予办理,望接洽为盼。
单位名称(公章):
年月日
第五篇: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
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
系我市(单位)公司职工,身份证号是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为 年 月,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为 元,月缴存额为 元,个人账户余额为 元,在我中心因购房 次累计支取 元,累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次(未曾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特此证明。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公章)
备注:
1、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涂改无效,贷款次数要求大写如:零次、壹次或贰次。
2、需提供从开户日到贷款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