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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学院20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上海电力学院20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第一篇:上海电力学院20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专升本/专转本考生按照应届本科报考的证明(A4纸张):

证明

学生(身份证号:)在学校就读年专科后升入本科学习,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日期与普通应届本科生相同,特此证明。

年月日

第二篇:江南大学 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南大学欢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在专业名列前茅。艺术、体育类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0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其他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五)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二、接收专业

推免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获得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我校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免生;获得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只可申请我校专业学位推免生。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外的硕士专业(领域)均接收外校推免生(2013年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2012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者登录“2013年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网报时间为6月5日——9月28日。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者信息转招生学院进行复审,招生学院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时间,但必须在9月30日前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对复审合格者发布复试通知。

复试可采用面试、笔试或实践(实验)等形式,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决定。体检在考生学校校医院。

(三)复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从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并按表中要求到推荐学校院系和推免主管部门签章,如本科学校还未开始推荐工作,申请表中推荐学校意见可以空缺,先参加复试,等取得推免资格后补寄,如最终未取得推免资格,本次报名复试无效);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如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 5.如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提交由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6.体检表(从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由推荐学校校医院体检并加盖公章);

7.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进程

(一)10月12日前,各学院根据复试及体检结果,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10月20日前召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同意接收名单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向推荐学校发出接收函;

(三)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凭我校的接收函到推荐学校领取效验码,在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推荐学校所在地的省市招办报名点确认并缴费、照相;

(四)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到推荐学校领取经省市招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在11月28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五、其他事项:

(一)复试费80元,报到时交招生学院;

(二)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三)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4122 电 话: 0510-85197929

传 真: 0510-85913637 电子邮件: yzb@jiangnan.edu.cn 点击进入:2013年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

第三篇: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原则上应为“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以及其他具有优势学科专业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博生必须是“985工程”高校应届本科生)。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作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

4、拟被我校录取的免试生须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二、申请办法

符合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条件的学生可通过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方式申请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的复试。

1、网上申请

学生可通过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zsb_upload/mss/index.php),提交本人申请我校免试生复试的信息。具体报读专业、方向等信息,先参照我校2011年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写。待我校确定了2012年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后,再进行相应的调整。

2、书面申请

学生可将填写好的《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寄送至我校各院系(所、医院),提交本人申请我校免试生的信息。

3、申请时间

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的申请工作将于2011年9月20日前完成。

三、复试安排

1、各院系(所、医院)对申请者信息初审后,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复试将在2011年7月至9月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我校将于2011年7月至8月期间开展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研究生暑期学校等活动,届时将邀请全国各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相关院系将结合以上活动进行接收外校免试生的复试。关于我校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研究生暑期学校等活动的具体安排将在本网站公布,请申请免试到我校的学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申请者在复试时须携带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外语水平证明1份(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等)以及其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需在复试时进行查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上述各证书复印件交各院系留存。

2、复试及体检合格后,我校将对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发放接收函。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生校验码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并将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来我校。

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直博生,须按照我校应试博士生的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请届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接收的免试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对于我校录取的学术型免试生,录取当年均可享受奖助金,可免交学费并获得每月不低于400元的生活津贴。

2、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接收的免试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邮编:510275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传真:020-84111769 各招生院系(所、医院)联系方式可在本网站查询。查询网址:

http://graduate.sysu.edu.cn/zsw/

生办公室

2011月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年6

第四篇:上海财经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欢迎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具体条件见《上海财经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2011﹞18号)》。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用户,签订个人承诺,在线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下载并打印申请表、个人陈述及专家推荐信,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我校2012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系统开放的时间暂定为8月20日-9月25日。

申请人须于9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如下部分:

1.上海财经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上海财经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上海财经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1份、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7.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及邮政编码为: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43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国定路777号育衡楼A207室。复印件均请使用A4纸。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选拔考核程序

有关院(系、所)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1年10月中旬前组织差额复试。对于通过复试并拟被我校录取的申请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寄发《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函》。

拟被我校录取的申请人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按所在母校规定的方式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凭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将无法被录取。

四、其他事项

1.2012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外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2.会计学院因已在夏令营中完成了校外推荐免试生的选拔和接收工作,本次将不再接受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申请。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4.我校将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2011﹞18号)》组织外校推荐免试的接收工作,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规定。如本办法的有关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发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为准,我办将及时公告变化内容,请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

第五篇: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办法

我校2010年拟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800人。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者。

4、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做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申请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在网上报名,拟申请人须于2009年7月25日-9月20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综合排名等信息后再点击下载登记表,登记表于复试时提交)。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09年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3、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上支付复试费并下载打印《复试通知》,并于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26分以上者,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5、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

6、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具体报名时间:(1)10月份网上报名;

(2)11月10-14日照相、现场确认信息,具体地点为:

北京高校推免生:在我校办理;

外地高校推免生:在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7、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三、联络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网址:pgs.ruc.edu.cn

各院系联系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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