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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

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



第一篇: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关于印发〈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泰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泰教发[2007]22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学生潜能发展、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建立发展性学生评价的新机制,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教育观念的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改革,积极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不断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能力、特长与获奖八个方面,其中学习能力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与学习品质。八个方面分解成20项“要素”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

学校要为每一位学生设立《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填写《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要坚持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尽可能使记录的情况、事件典型、客观、真实。

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写出班级中每位学生的发展性评语,记入《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性评定,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质潜能,评定结果填入《泰安市泰山区中小学毕业生综合性评语表》。

三、评价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按如下程序进行:

1、学生自评。学生在班级展示成长记录中最有代表性的内容,按照综合评价的内容,在班级(或小组)进行小结交流。

2、学生互评。全班(或小组)所有学生对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最后由学校予以汇总。具体方法为:将八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分解成20项“要素”,每个要素分为A、B、C、D四项“关键表现”,分别表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A项5分、B项4分、C项3分、D项1分,20项共100分,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为“不合格”时应非常慎重。

3、教师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负责召集包括体育、音乐、综合实践活动等了解该班情况的任课教师代表不少于5人,组成教师评价小组(任课教师代表必须有在被评价班级执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按八项考评内容逐条为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学生自评、互评及教师评价各占终结性评价的20%、30%和50%。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初一年级10%,初二年级20%,初三年级20%,初四年级50%的比例计算。

4、评价等第比例。以班级为单位评定,A(优秀)、B(良好)、C(合格)等第比例原则上分别为30:65:5。如学生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或社会公德,受到学校处分而无明显改过的,则评为D(须努力)等第。如班内无此类学生,可不评D(须努力)等学生。被评为D(须努力)等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机构进行审核。

四、结果效用

1、综合素质考核结果按学期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或《泰安市泰山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

2、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第的学生,方可具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荣誉的评选资格。否则,不能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荣誉的评选。

3、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考招生的重要依据,达到C等第及以上者,方可取得当年的中考报名资格。相同中考分数条件下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4、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D等第的初中毕业生,暂缓颁发毕业证,仅发义务教育证书。该生在家长及社区的指导下,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由社区进行考核合格后,向学校申请在下一学年领取毕业证。

五、组织机构与职能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要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小组与监察小组,明确各自相应的职责,负责评价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一)区教育局将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综合素质评价的监控与实施,成立中小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由区教育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教研部门负责人、学校校长、教师、学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

1、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

2、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3、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

4、组织专家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以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

5、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区教育局将成立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委员会,由教育监察(纪检)部门领导、各学校校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监控全区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接受咨询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二)各单位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学校有关中层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

1、确定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

2、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3、指导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

4、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

5、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

各单位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小组,由学校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建议学校组织独立测评小组抽样检测各班的评价结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如不能处理,应上报评价监察组织处理。

六、制度保障

为确保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科学,使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研训制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申诉制度和评估制度。

(一)研训制度。各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确保有关人员明确评价的基本内容、程序和要求,统一评价的标准和尺度,提高有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保证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及权威性与可信度。

(二)公示制度。各单位要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将评价的内容、方法和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评定等级为A(优秀)的学生名单应在所在班级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建议不要将所有学生的评价结果公示或对外公布。

(三)诚信制度。各单位要建立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各单位要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者、学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应在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信用记录不佳的教师不能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初中学生的信用记录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四)申诉制度。各单位要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申诉制度,如果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认为评价过程中存在危害评价结果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如果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区教育局提出举报或申诉。

(五)评估制度。区教育局及时总结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对各单位工作及时进行评价,对有关部门和员及时进行考核。

2010年12月

第二篇:新建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

新建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建立具有我县特点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南昌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求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品质与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维度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我县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基本原则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应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主动和生动活泼的发展为根本目的。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激励学生发展。

2、激励性原则。评价中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长处,并及时给以鼓励和肯定,使之强化,重视培养学生自信心,注意激励学生。

3、差异性原则。评价既要体现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又要关注学生个体间差异和个性特长的发展需求,充分体现评价对象的个体差异。

4、科学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注重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5、参与性原则。学生既是评价的对象,又是评价的主体,要尊重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评价活动变成被评价者主动参与、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过程。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1、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根据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归纳为品质与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大领域。

2、综合素质评价要在初中学生综合表现关键纪录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表现关键纪录是指能够表明初中学生在学习期间多方面素质及个性发展状况的关键性材料。综合表现关键纪录一般由以下5个方面构成。

(1)关键考试成绩。一般指期末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科目的成绩,主要表明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质量。体育、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

课程的学业状况和学习成绩以及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现场测试结果,也是关键考试成绩的内容。

(2)关键的表现性作业。主要表现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探究能力以及初步的创新能力,如学生在真实的背景下所完成的探究性作业等。

(3)关键的实践活动。主要体现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包括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描述、活动成果、感悟和反思等。

(4)特长与获奖情况。参与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竞赛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关键性表彰、奖励及证明特长与潜能的材料。

(5)自我描述和重要他人的评语。自我描述即学生对自己的评定,包括个性描述、学习反思、感悟以及未来的计划等;重要他人的评语指对学生有重要影响并对学生非常了解的人给学生的评语等。(如班主任、任课教师、同班同学、家长等)。

初中生学籍档案和学校按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内容要求所做的关键性记录是学生评价的重要依据。

3、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综合性评语+等级”的方式呈现。

(1)综合性评语。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2)等级。用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描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在某一方面的表现评为“待合格”时应极其慎重,必须要有充分资料予以支持。不能将综合素质五个方面的评定等级整合为一个结果。

4、为了便于操作,在具体评价中应将五个维度化为若干个要素,将关键表现记录细化为若干个关键评价点,由学校组织或学生自行搜集关键表现记录材料并提交给评价小组进行评价,并评定等级(见附件一《南昌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四、组织领导

1、县教体局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股、监察室、督导室等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指导、督查全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监控评价过程,接受投诉和举报,纠正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2、各初中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和班级评价小组。评价委员会负责落实评价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认定评价结果。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评价小组人员需班级学生一半以上认可,方可入选。班级评价小组负责对班级中的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评价工作,评价委员会及评价小组的人员组成必须具有代表性,人数应在5人以上,任课教师在对应评价班级任课时间应在1年以上。

五、工作程序

1、宣传培训。学校应就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内容、标准、程序、方法、过程、制度等内容,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学习,做好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

2、组织自评。学生依据《南昌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所列“关键表现”写出自评报告,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各个领域中的自评等级。所搜集整理的关键表现有关材料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自评报告应如实总结评价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字迹工整。要让学生明白自己既是被评价的对象,又是参与评价活动的重要主体,所提交关键性材料和自我鉴定过程本身就是学校对自己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3、班级评价小组负责审核学生的个人评价材料。

4、组织班级学生互评。各班分两组开展互评。先由学生自我介绍自评意见,出示相关表现材料,然后同学集体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每个学生的五个维度分别按四个等级(A、B、C、D)进行投票,得出互评等级建议。投票中,A达60%以上的记为A等,A+B达60%以上的记为B等,A+B+C达60%以上的记为C等,否则记为D等,对每个学生的互评情况应单独形成评议记录材料,供班级评价小组参考。

5、家长评价学生。家长对学生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并撰写描述性评语。

6、班级评价小组评审。以学生提供的本人《中学生素质评价手册》以及各项客观证据为依据,结合县级和校级考核科目的成绩或等次以及家长评价意见,班级评价小组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后,初步确定学生的各项评价等级,并将评价结果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议后,对5个维度均被评定为A级(名额以学生总数的30%左右为宜)和“品质与素养”被评为为A级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接受监督;B、C、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评价委员会和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7、收集反馈意见,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复评。再次公布复评结果。对有重大分歧的评议意见,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集体审议裁定。

8、撰写综合性评语,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报告书》,整理相关关键表现材料,一并归入《毕业生档案》。其中学生出示的获奖证书等证件(取最高级别的1-2个),由班级评价小组审验原件后,提交证件复印件归档或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归档。

9、总结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写出书面总结与《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名册》(电子稿)一并报县教体局评价领导小组备案。同时还应在中招报名时负责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输入报名系统,与报名信息一起上交县中招办。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1、作为毕业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如“品质与素养”被评为“D”等(待合格),则不能毕业。

2、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录取依据之一。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直升生、推荐生的首选条件,是其它类型招生

录取新生时学业考试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条件。

七、实施要求

1、评定主体要多元化。要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充分重视学生自评、互评意见,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建立诚信协议书制度,教师和学生应签定诚信协议,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2、确定等级应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实际水平,并与学生群体综合素质的实际分布状况基本相符。

3、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注意以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内容为抓手,教师、学生和家长都应及时将相关数据和评语做好记录,同时应充分参考学生和教师提供的关键表现记录和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的发展过程状况资料,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把握所评价的等次。

4、班级评价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待学生自评、互评意见,参考自评、互评所提供的信息,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等级评定,撰写综合性评语并逐一签名。如果出现经过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结论;如有重大的原则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裁定。评价委员会在核实后,由评价委员会全体成员逐一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上签名,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讲诚信的教师和学生,实行责任追究。

5、评价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应进行核实与裁定。公示制度要得到保障,对评价的结果,五项评为“A”的和“品质与素养”被评定为A级的学生名单应予公示,其他等次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评价结果经公示后,校长应签名并加盖公章,存档备查,同时制成《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名册》报县教体局中招办备案。

6、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原则上不能更改,如果发现评价结果确定有误,由更改人(学校)向县局评价领导小组提出更改申请,经县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再由学校填写更改缘由并签名,审核人签名并保存原始评定记录。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对借读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原则上在其就读学校进行,就读学校要对借读生认真评价。

2、对弱智生、伤残生的评价,根据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本方案进行评价。

新建县教育体育局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三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意见

鞍山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意见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新课程理念大力倡导学生素质综合评价,尤其倡导采用多种评价方式评价学生的发展。它能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全面素质水平,提高了评价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了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广泛联系。我们每一位教师怀着自己的真情实感和无限的爱去评价。因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切实可行的最好评价。

大屯镇育英学校

第四篇:小学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结

小学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结

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学生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我校在接到市、区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之后,认真领会其内涵,以为学生发展为原则进行学习,深刻体会,最后依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形成自己学校的方案并进行认真评价。现作如下回报:

一.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综合素质评价是以激励为主导、以评价为方向,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充分体现对学生发展负责全面评价学生有效手段。对此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评价工作,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核心班子成员、工会主席、骨干教师组成评价委员会,具体如下:

组长:丛笑梅

副组长:陆朝霞

宝音娜

组员:林娣丽、韩雪、贾惠勇、李广慧、尹飞燕、付静、陈姝

刘宁、罗芳、马艳、刘媛媛(家长)徐军(家长)贺甦(家长)

二.

达成共识、全员参与

在接到综合素质评价通知后,以校长亲自挂帅的评价委员会立即行动起来,对评价方案进行学习和研究,并对其中的五个评价的五个纬度近学分析,针对每个纬度的具体要求进行整合和量化,同时依据评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孩子的特点制定出我校的自评、互评、家长平、小组评价及总评的具体要求。为了能让此次评价做到公正、公平、真实、客观,让每位教师了解评价的意义,我校相继召开了全校教师大会进行宣传和部署,并依据评价的具体要求组织了五年级任课教师会议,对具体评价工作进行部署,并成立了班级评价小组:

五年一斑:

组长:赵微(班主任)

组员:李广慧(美术)刘锐(品生)

五年二班:

组长:杜晓娟(班主任)

组员:李笑(英语)梁勇(计算机)

五年三班

组长:钮慧礼(班主任)

组员:康静(音乐)郑飞(地方)

五年四班:

组长:刘哲(班主任)

组员:周雪松(品生)朱建宇(体育)。

经过学习,全校教师特别是五年级教室对评价工作有了深刻地认识,并达成一致共识,即评价公正、公平、客观、真实。一定要以对学生发展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好评价,以此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而且我们也发现,通过宣传教育,教师们很关心、关注评级工作,全员参与到评价工作当中,并做到认真、准确、公正、公平。

三.

细化方案、综合评价

在进行学习、部署之后,首先对的市、区教育局评价方案的进行分析和细化。为此我们重新审视了评价的五个纬度,不仅对其中五个纬度的评价内容进行整合、量化,同时对评价方式做出具体要求。我们认为,要求不明确是评价的最大障碍。为此我们对具体评价提出这样的要求:

1.学生自评(提供个人实证材料)、要求:(1)教师不断引导学生学习评价细则,使学生接受其中的评价标准,理解评价内容,并能按期要求操作。

(2)五年级下学期再学习评价细则,并能对照细则进行自检。

(3)4月-5月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对照评价细则在校集中完成自我评价。

2.学生互评、要求:(1)集中学习学校互评评价标准,做到每个同学全面理解评价内容。

(2)同学之间能够运用互评细则相互监督、互相提示,达到共同依据评价细则规范自己。

(3)班主任教师统一组织学生以小组(前后桌四个人)为单位在校内集中进行互相评价。

3.家长评价、(1)学生一年入学时召开家长会及时将学生的各项评价标准介绍给家长,并向家长宣传好评价的意义,让家长随时用评价标准引导、教育孩子。

(2)利用每次家长会学习评级标准。

(3)五年级下学期(4-5月)召开专题家长会,进一步引导家长对小学生综合评价有深刻地认识,并认真组织家长在学校当场对自己孩子进行客观的评价.4.小组评价

(1)让全校教师对小学生综合评价有明确认识,并能将评价理念渗透到平是教育、教学中。

(2)不断地用评价标准引导教育学生,并能用评价标准督促学生、规范学生。

(3)在每年的五月份,对小组评价成员对五年级同学逐一进行公平、公正、准确地评价。

5.学校总评

(1)学校评审委员会在新生入学后就要及时宣传综合评价工作的意义及学校评价细则,让学生、教师、家长了解评价内容,并将评价标准作为规范学生,教育学生的指导性纲领。

(2)用评价标准跟踪、教育每位学生,并及时引导、教育学生。

(3)组织好五年级的综合评价工作,做好最后总评的准备工作。

(4)评价委员会依据评价标准将对每个学生做好最后的总评工作,及时、公正、公平的寓意每个学生一个准确地评价,为学生升学奠定基础。

有了评价的要求,我们有明确了评价的标准:

评价标准是这样的,每个纬度中每项评价由好至差设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是根据本人的具体表现来填写,每个纬度中每个项目的A级评价超过半数的,这个纬度的评价即为A级;如果每个纬度中每个项目评价B级超过半数,这个纬度的评价即为B级。以此类推。总评时每个纬度按录入公式进行量化评价,最后再依据量化结果进行等级评价。

有了具体的评价要求,评价委员会开始组织评价,各班平价小组积极配合评价委员会提出的相关要求,专门利用自习课的时间进行自评、互评。又召开家长会进行学习和评价,之后评价小组对每位同学进行评价。现在学校评价委员会正依据评价公式进行最后的总评。整个评价过程及完整、正规,真正发挥了集体评加的作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地对每个孩子进行客观的评价。

四.

及时汇总、认真反思

评价工作在评价委员会、学生自己、学生家长、教师们的共同努力下接近尾声。通过这段时间的评价,我们感到评价并不复杂,但它关乎与学生身心发展,是对每个孩子的公正定位。但作为给五年级学生进行评价必须认真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到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好评价工作。我校学生的特殊性:

1.生源好,家长素质高素质高,评定有难有易

因为学校接受的学生是周边各小区(如省政府子弟、空军部队、鸿翔名苑、金桂园、丁香园、中植方舟苑、民航小区等等)择校而来,家长在社会有一定地位,对孩子的教育比较重视,所以学生素质比较好。由此看,学生综合素质比较高,很难确定等级。特别是对学生的最后评价要进入学生档案,所以在评定时要有为慎重。

2.学生升中学面临择校,评定有难有意

我校本届五年级学生当初仅风华小学时曾有一个政策:对五年表现好的学生推荐如风华中学,现在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容易引起家长的误会,认为这戏评价就是决定升中学的问题。所以我们有难有易。需要我们认真做好评价的宣传及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出现。

第五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工作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工作方案

对小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根教字【2008】17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作为重要工作手段,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诊断、激励等功能,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实施的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应淡化甄别和选拔功能,更多地关注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突出评价的激励与控制功能,激发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内在发展动力,促进其不断进步,实现自身价值。

(二)客观性原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充分体现学生个体的差异,尤其要关注学生个体的特长和发展潜能,体现不同学生在不同程度上的发展。要充分依据学生成长记录袋和个性特长资料,客观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使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三)科学性原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门科学,在评定过程中应积极探索其规律和方法,加强对评价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

(四)公平性原则。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申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控评估制度,防止一切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制度公开、程序公开,切实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三、实施的范围、内容

(一)评价的范围 学校一年级至六年级全体学生。

(二)评定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四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

具体评价指标依据根教字【2008】177号文件有关规定。

四、组织管理

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市教育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同时,学校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1、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岩峰

副组长:刘凤英

成 员: 王海峰 田 明 代德梅 张伟 刘丽萍 金京德

王建平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工作程序;(2)认定学校年级评定小组成员;(3)组织并监督年级评定工作;(4)对年级评定结果进行审核;

(5)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和仲裁等。

(二)学校监察小组: 组长:段淑华 成员:段少军 姜海霞

职责:监察评价全过程;接受学生、教师或家长的咨询、投诉、举报;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协调处理有异议的评价结果;对违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三、评价的程序和方式

1.学生自评。学生收集、整理学习过程中有代表性或标志性的成果;学生依据评价内容和标准,对照自己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成果,写出自我描述评价;学生在班级内陈述自我评价。

2.学生互评。班级全体学生对照评价内容和标准,根据学生自我评价、材料依据和现实表现,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就每个维度对其他同学进行评价。

3.班级评价小组评价。由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依据评价标准和学生现实表现,查阅学生有代表性或标志性的成果,通过集体讨论对学生的各个维度进行评议,并分别做出客观、公正的等级评定。

4.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价标准对各班级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纠正和处理评价中的错误或投诉。

5.公示。在各班级内公示每位学生的评价结果。

六、评定结果呈现方式和使用

(一)等级呈现

均实行等级评价,采用“A、B、C、D”四个等级的方式呈现,A代表优秀、B代表良好、C代表合格、D代表不合格。

(二)综合性评语

由班主任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描述中要体现学生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

七、评价结果的使用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学校矫正管理行为的重要依据,教师要根据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在期末的质量分析中进行析,找到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2、六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学生小学毕业综合素质终结性评定结果。

3、小学生每年的评价结果均作为其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通知学生个人及家长,并签字确认。

八、评定的过程性管理

1.将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纳入学生评定管理中,充分利用评价实施细则加强学生的管理,给学生正确的学习生活导向。

2.认真学习解读评价实施细则,并将细则中的关键表现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和道德品质的形成。

3.加强对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建立和管理的研究,通过学生的成长纪录袋,较好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

4.各年级开展的综合素质各项评定结果“A、B、C、D”四个等级采取分别赋予“4、3、2、1”分值,然后根据“同学互评、教师评定”结果求平均值,按照“四舍五入法”确定最后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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