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教师奖励制度
教师奖励制度
学校本着表彰先进、奖励优秀的原则,使进取精神成为创建“三园”式学校的强大活力,特制定本教师奖励制度。
一、优秀教师奖
1、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工作成绩突出。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己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
(6)能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2、评选名额
每学年原则上按在岗教师的10%的比例评选。
3、评选方法
以基本条件为评选的先决条件,以《宁达中学教师岗位责任考评细则》进行考评的得分为依据,按名额数,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确定。
4、奖励形式
(1)由学校在全校师生大会上授予“优秀教师”的荣誉证书,—1—
并出光荣榜公布。
(2)将优秀教师的名字载入学校光荣册。(3)发给优秀教师奖金300元。
(4)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教师的教师,在假期奖励一次免费外出旅游度假的机会。
二、优秀班主任奖
1、基本条件
(1)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
(2)班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兴趣浓厚,能正确地掌握学习方法,学习成绩不断提高。
(3)班级日常管理规范,对学生进行常规训练效果明显,班风正,班级逐步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4)班级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学生人人有兴趣,个个有特长。(5)班级学生生活习惯、劳动习惯良好,生活自理能力强,参加体育锻炼普遍、经常。
(6)班级工作受到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
2、评选名额
每学年原则上按实有班级数的15%比例评选。
3、评选办法
以基本条件为评选先决条件,以班级评比的得分为依据,按 名额数,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确定。
4、奖励形式
(1)由学校在全校师生会上授予“优秀班主任”的荣誉证书,并出光荣榜公布。
(2)将优秀班主任的名字载入学校光荣册。
(3)优秀班主任在《宁达中学教师岗位责任考评细则》中的—2—
“考能”工作任务条款中加5分。
(4)发给优秀班主任奖金500元。
(5)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在假期奖励一次免费旅游渡假的机会。
三、优秀指导学生奖
在校级以上的各种竞赛、活动中学生获奖,学校授予指导教师“优秀指导学生奖”。奖励办法为:
1、被指导学生获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指导教师分别获得奖金100元、80元、50元。
2、按参赛学生在全县排名来定名次,奖励全县前五名,同类竞赛按最高级别确定(见市级通报),奖金分别为500、400、300、200、100元。
3、县里单独组织的竞赛及“春蕾杯”、“希望杯”发奖,按100、80、50元三个等次发奖。
4、被指导学生的作品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经学校商讨根据实际情况颁发指导教师奖。
四、优秀教研组、年级组
1、评选名额:每学期各评选一个。
2、评选方法:教导处与政教处通过书面与非书面、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组进行督查、考评,并作好记录。每学期总评分最高的教研组和年级组为该学期的优秀教研组和优秀年级组。
3、奖励形式:发给各优秀组奖金100元。优秀组长和组员在学期考评分中分别加5分和3分.五、教师参赛奖:
1、校级活动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0元、15元、10元奖品;市级赛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元、200元、150元;省级赛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600元、400元、300元;国家级在省级基础上翻一番。课件制作由本人负责,但必须通过学校审核,不符合标准的,—3— 由学校出面制作,但费用由参赛人自理。其它活动,市级一、二、三分别奖100、80、50元,省级翻番。以上准确项不累计,取最高奖。
2、专题论文发表奖,市级报刊发表10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第二篇:教师表彰奖励制度
2018-2019初级中学教师表彰激励制度
(2018年9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 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德育主管领导、大队辅导员、品德教师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被评为“文明班级”;“班级文化建设先进班级”等称号;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队会活
7、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8、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9、民-主评议票数较多。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6.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加以实践总结。每年有1-2篇工作心得或德育经验论文。
三、评比办法
1.德育工作先进每学期评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进个人1人、优秀班主任3人。3.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考核标准见《教师综合考核细则》。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干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潮阳区初级中学 2018年9月1日
第三篇:幼儿园教师奖励制度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学校建立奖励措施如下:
凡是获得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科研成果获奖、赛课等,或专业教育教学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或取得各级教育部门、政府表彰的,学校按照下列奖励政策予以一次性奖励,并公开表彰表扬。各项评奖费用自理,获奖(荣誉)或论文发表以证书(或发表专业学术杂志)为准,向学校提供原件予以说明方可享受相应奖励。多人次取得的成果,荣誉以此奖金作为奖金总额,由参与者共同享受,不单独享受。
正式教育组织、机构论文、评选获奖或在教育类杂志、报纸正式发表奖励发放对照表:
奖级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一等奖500元200元150元100元
二等奖300元150元100元50元
三等奖200元100元80元30元
优秀奖根据情况酌情奖励。
正式行文通报表彰、表扬或具备荣誉证书的个人奖励办法:(单项工作集体奖和全面工作集体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分管负责人奖励时应比获得相应荣誉的个人奖励高一个奖次。)
奖级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
表彰XX元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150-200元200元80-100元
表扬1500元800元600元300-500元300元100-150元100元50-80元
除以上奖励外的各项其它需要奖励的荣誉、成果等,学校根据实际酌情考虑,原则上没有证书、奖状等说明的一律不予以奖励。对含金量高的荣誉、获奖可增加奖励幅度。对科研成果获奖和参加各类赛课获奖的将加大相应的奖励力度。对推荐参加区点赛课或演讲等活动未获奖的同志予以适当的工作奖励(30元以内),以资鼓励。
对以上奖励办法如有疑问,可向学校行政办咨询,学校校长主持负责解释。
镇中心幼儿园
第四篇:教师教学奖励制度
教师教学奖励制度
为适应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奖励制度。
一、设优秀奖:
1、以所教学科平均名次计算(以学区年级最少班数为基点19个班)
四舍五入,成绩进入前五名(含第五名),第一名奖金为500元,每少一个名次减100元。
2、以所教学科平均名次计算(以学区年级中等班数为基点21个班)
四舍五入,成绩进入前第6——10名(含第10名),第一名奖金为300元,每少一个名次减50元。
3、以所教学科平均名次计算(以学区年级最多班数为基点28个班)
四舍五入,成绩进入中游1——11名(含中游),第一名奖金为100元,每少一个名次减20元。
4、获优秀奖者只按最高的一项得奖,不累计获奖。
二、设升格奖
1、以单科为单位计算,以上次考试为基点,一次性升格15名及以上(含15名)每升一格加奖20元,副科按计分比例进行计算。
2、以单科为单位计算,以上次考试为基点,一次性升格10——14名(含第10名)每升一格加奖15元,副科按计分比例进行计算。
3、以单科为单位计算,以上次考试为基点,一次性升格5——9名(含第5名)每升一格加奖10元,副科按计分比例进行计算。
4、以单科为单位计算,以上次考试为基点,一次性升格1——4名(含
第1名)每升一格加奖5元,副科按计分比例进行计算。
三、设鼓励奖
1、以上次考试为基点,以所教学科平均名次计算,成绩在后五名,本次考试超出后五名者,奖金为100元。
2、以上次考试为基点,以所教学科平均名次计算,成绩在后三名,本次考试超出后三名者,奖金为200元。
3、鼓励奖中只按最高的一项计奖。
四、成绩下降者给予以下处罚
1、以单科为单位计算,以上次考试为基点,成绩不低于中游以下名次(以学区年级最多班数为基点)不在进行降格处罚,每超过一名交补偿金10元,副科按计分比例计算。
2、以所教学科平均名次计算,上次考试成绩在后五名,本次考试仍在后五名者,交补偿金50元;以所教学科平均名次计算,上次考试考试成绩在后三名,本次考试仍在后三名者,交补偿金100元。
3、处罚中的第三条只按最高的一项缴纳补偿金。
五、此奖励制度只使用于本学期,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六、此奖励办法待教师讨论通过后报村党支部一份。
邯邰小学
2012年3月15日
第五篇:教师成果奖励制度
教师在指导学生中成绩突出,奖励作如下规定:
1、体育获市、县级团体前三名,指导老师分别奖:
3000元xx元1000元
2、体育获市级个人前三名,指导老师分别奖:
800元
600元300元
3、参加省市教育系统学科竞赛学生前三名指导老师分别奖:(艺术作品参考执行)
1000元800元600元
400元
200元
4、参加县教育系统学科竞赛学生前三名指导老师分别奖:(艺术作品参考执行)
200元
100元
50元
5、教学教育成果获国家、省、市教育部门奖励分别奖:(获政府奖加倍,教师参加县以上竞赛获奖参照执行,教师成果奖励制度,管理制度《教师成果奖励制度》。)
全国
3000元
xx元
1000元
省xx元
1500元500元
市1000元500元300元
县
300元
200元150元
6、教师论文在国家、省、市各级正式报刊、杂志发表及获奖分别奖励:
500元
300元
200元
7、教师作品或学生作品指导老师,在县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上报,学校给予稿费二倍奖励。
以上获奖凭文件、证书、样稿为准进行奖励,团体、个人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