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十大名师评选条件与评选办法
十大名师评选条件与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和修养;有扎根一线、爱岗敬业、团结合作、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工作5年以上,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知识、系统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动向和本学科教学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教学领域中处市、区领先位次。
(三)教学认真负责,治学严谨,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成绩优异。能够根据实际,科学选用教学方法,形成自己特有的教学风格。善于运用学校或社会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周授课时数,须达到规定要求。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正确运用教育教学规律教书育人,能够在本学科教学中自觉渗透道德教育,或在班主任工作中经验丰富,有突出贡献。
(五)在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中成绩显著,教学观念先进,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有终身学习和更新知识的自觉性,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六)具有指导相关专业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或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带动一批本学科教师成为优秀骨干教师。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人数
本届“名师”评选的范围是一线任课教师,将从全校教师中评选产生出“名师”10人,“名师”提名奖10人。
(二)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
参评教师根据评选条件上报个人相关材料。
2、初评与推荐
学校按照 “名师”评选条件、办法和推荐名额,组织评审人员初评,提出推荐人选。
3、组织申报
推荐人选确定后,推荐人选须填写《名师评选申报表》一式20份(电子文档一份)。
4、学校复评
(1)课堂教学 :能够根据实际,科学选用教学方法,形成自己特有的教学风格。参选教师自选课型上一节课,评委依据《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进行打分,然后总排名。
(2)开展论坛:在述职报告中要阐释自己的教育特色、教学成绩、教研成果以及自己的教育观点。
(3)学生评价:积极参与学生管理,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工作认真,成绩突出。
(4)教师评价:能够带动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对形成学科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5)通过以上四步评选以后确定出10名候选人,再加“十大教学新秀”共20名候选人,由高评委在表彰晚会的现场投票产生 “名师”10名,提名奖10名。
(三)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
1、评审委员会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选拔推荐名师人选,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认定。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
第二篇: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
第一届XX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
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保障第一届南海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第一届XX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为推进第一届XX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成立组织委员会统筹实施评选工作。
第三条 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团区委)、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经济促进局、区教育局、报社等单位的领导干部与中层骨干组成。
第四条 组委会设秘书处在团区委,负责参报人员调查筛选、召开评委会议、组织大众投票、举办杰青主题活动等具体评选工作。
第三章 评选机构
第五条 本次评选活动设评选委员会,由评委会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第六条 评委会由专家评委与大众评委共同构成,设35名。
第七条 专家评委由组委会部分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各界别代表人士组成,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四)对南海青年的成长环境与发展情况有良好的理解与认识。
(五)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中无人申报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第八条 大众评委共设5名,由组委会通过微博平台征集。组委会综合考虑界别代表性、评选工作的经验等因素后确定大众评委人员。
第九条 在评选过程中,评委如出现不符合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评委在讨论投票环节应主动回避或由组委会责令回避。评委如出现不符合第七条其他条款规定的情形,经组委会研究,可中止或取消其评委资格。
第十条 评委有查询评选活动、候选人具体情况,参与评委会议,向候选人提出询问,发表评委意见,独立投票等权利。
第十一条 评委应尽职守责、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进行独立评审工作,保守评选工作中有关秘密事项。
第十二条 大众评委与专家评委具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章 人选推报
第十三条 报名参选人员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至40岁(1972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的XX区户籍居民或在南海区稳定工作、学习、生活满2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三)遵纪守法,诚信知礼,作风正派,品格高尚。
(四)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幸福XX的进程中有突出业绩、作出重大贡献、富有时代精神面貌的杰出青年人才。
第十四条 评选活动的人选推报有组织推荐、联名推荐、个人自荐等三种方式。
第十五条 参选人员必须接受组委会调查与公示。经发现不符合参选条件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第十六条 参选人员经组委会初步调查和第一次公示无发现问题的,可被确定参选资格有效。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一节 通则
第十七条 评选分为评委会议投票与公众投票两部分。
第十八条 评委会议分为第一次评委会议、第二次评委会议。两次评委会议分别采用不同的投票规则。
第十九条 第一次评委会议目的是评选出30名正式候选人(以下简称“30强”)进入第二次评委会议,第二次评委会议目的是评选最终的“十大杰出青年”(以下简称“十杰”)。第二十条 参加评委会议的评委超过应到会评委的五分之三,评委会议方为有效。第二十一条 评委会议的投票环节,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2名,负责对投票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投票环节设计票人若干名,由组委会安排工作人员担任。计票人没有投票权,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开展计票工作。
第二十三条 投票过程中,评委采用无记名投票,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
第二十四条 各轮次的投票名单,统一按姓名笔划排序。
第二十五条 评委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符号”栏空格内划赞成符号“○”;不赞成或弃权的不写任何符号。另选他人时,在“姓名”栏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符号”栏空格内划赞成符号“○”,不划赞成符号“○”的不算得票。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无效。第二十六条 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到会半数始得当选。如遇最后若干名候选人得票相等,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获得到会正式评委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如果第二次投票仍不能取足缺额,则不再进行选举。
第二十七条 评委投票后,收回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时,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数时,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第二十八条 上述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七条,为第一次评委会议、第二次评委会议的通用规则。
第二节 第一次评委会议
第二十九条 第一次评委会议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的目的是按界别筛选出总体参选人员的半数人员晋级第二轮,第二轮的目的是按界别筛选产生出30强。
第三十条 评委会议前,组委会秘书处应根据全体报名参选人员的工作学习性质、界别人数等因素,划分为教育界别、卫生界别、文化体育界别、科技人员界别、政法军警界别、社会管理界别、企业家界别、企业管理人员界别等界别(界别分类暂定)。
第三十一条 投票前,组委会秘书处应对报名总体情况、人员分类情况等对评委会进行解读。各评委可以对参选人员具体情况进行查询了解、讨论研究。
第三十二条 第一轮筛选中,评委按界别投票,按投票得票高低筛选出各界别的半数人员进入第二轮。
第三十三条 第二轮投票前,组委会秘书处综合第二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个人品质、对南海发展与青年引领的贡献等因素提出30名建议名单。
第三十四条 评委可参考组委会秘书处提出建议名单,在独立、综合、客观、全面评核候选人情况后,然后进行第二轮投票,选出30强。
第三十五条 30强产生后,组委会秘书处将及时通过微博、网站、媒体等渠道进行不少于3天公示。
第三节 大众投票
第三十六条 第一次评委会议结果公示后,社会大众可以在指定时间通过发送指定手机指令投票或登录指定网站投票(具体投票方式另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 大众投票结果为手机投票结果与网站投票数据的算术之和。
第三十八条 大众投票结果将按照《评选办法》的公式,折算为相应的第二次评委会议评委票数。
第三十九条 严禁候选人通过技术手段等不正当方式刷票。一经发现,将取消候选资格。
第四节 第二次评委会议
第四十条 第二次评委会议分为候选人演讲答辩、互动问答、评委投票等环节。
第四十一条 评委投票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投票目的是选出15名人员(以下简称为“15强”)进入第二轮,第二轮目的是选出前10名为十大杰出青年。
第四十二条 非经组委会秘书处同意,30强人员应亲自参加第二次评委会议,按照事前
抽签顺序,依次进行不多于4分钟演讲答辩、2分钟评委或市民代表的提问。
第四十三条 评委将根据杰出青年候选人的现场演讲答辩、互动提问、事迹材料等因素进行第一轮投票。第一轮投票前15名可进入第二轮投票。
第四十四条 30强人员确有特殊情况并提前经组委会秘书处同意后,可请假缺席,通过视频音频、PPT等方式展示或安排1名亲友同事代为参加。
请假缺席的,评委会根据候选人的申报表、事迹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定。
视频音频、PPT等方式展示的,由30强提前提交相关材料给组委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指派工作人员进行展示。
亲友同事代为参加的,由其进行演讲答辩、互动问答。评委会根据亲友同事现场演讲答辩、互动提问、事迹材料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第四十五条 组委会秘书处将通过公开征集方式,选拔若干名市民代表参与第二次评委会议。市民代表有权旁听会议、按规定发表提问,但没有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第二轮投票前,15名候选人依次进行1分钟的自我展示。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可召开闭门会议进行内部讨论,对候选人进行个别面谈询问等。
第四十七条 评委进行第二轮投票后。该轮评委投票结果与大众投票折合总和为最终总票数。总票数前10名的参评人员获得十大杰出青年提名资格,第11名—30名获得十大杰出青年(提名)提名资格。
第六章 公示与命名表彰
第四十八条 第二次评委会议后。组委会秘书处应及时通过微博、网站、媒体等渠道进行不少于3天公示。公示阶段,发现公示人员不符合评选资格或有行为违反评选办法与评选细则规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严重违反道德规范的,将取消其资格。属于十大杰出青年提名人选的,由十大杰出青年(提名)人选按照第二轮评选中得票高低,予以递补;属于十大杰出青年(提名)提名人员的,取消其参评资格,不予递补。
第四十九条 公示结束无发现问题的,组委会将报请给相关部门命名为“第一届XX区十大杰出青年”、“第一届XX区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并进行表彰。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如“XX区十大杰出青年”、“XX区十大杰出青年(提名)”获得者在日后严重
触犯法律或各种纪律,组委会有权取消其称号。
第五十一条 如在评选活动中遇到问题,由组委会秘书处(团区委)负责解释。
第三篇:卢店名师评选办法(讨论稿)(模版)
1卢店镇名师评选办法(讨论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现卢店教育一三五战略目标,实现卢店教育2014精品年新的跨越,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选拔树立先进教师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卢店教育跨越发展,经中心校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评选卢店镇首届“十大名师”评选活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
拟评选教学名师10名。各学校在申报、初评后向中心校推荐:卢店初中名、中心小学名、卢南小学名,回民学校名,卢北小学、刘家沟小学、三小四小各名,幼儿园名。
二、申报条件
我镇在职在编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且符合以下要求者皆可申报。
(一)必备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家庭道德、社会公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从事教学一线工作,在学生、教师、家长中及社会上具有较高声望,在本单位师生民主测评中优秀率在95%以上。
2、教学成绩突出,近两年来,所教学科成绩在全镇名列前茅;所任教学科在全镇教学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被同学科广大教师所公认。
3、教法新颖、符合新课程标准并能熟练使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教学,具有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合格证书。
4、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在省级以上(CN)刊物发表过具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出版过具有一定价值的学术著作,或获得郑州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近五年获得镇级优质课2次以上或市级以上优质课1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
5、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和在校内能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与授课。
6、近五年考核均为合格且有优秀等次。
7、在市教体局组织的业务素质测试中,成绩优秀,位次在前三分之一以上。
8、具有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选择条件:(具备三条即可)
1、具有较强的课改意识和有效教学能力,课时量饱满,素质教育效果显著,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中,近五年获镇级优质课2次以上,县市级1次以上。
2、具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有出版著作或近五年至少有1篇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在学科核心期刊(国家CN刊物)上发表。
3、近五年来荣获教师节表彰的县级以上优秀教师1次以上。
4、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且成绩显著,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1次以上,或镇级优秀班主任2次以上。
5、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专业基础知识,近五年参与的课题研究通过县市级以上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至少一项。
6、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得过“优秀辅导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其中1项即可)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名师评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6、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参加评选的其他情形。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程序为:个人申报、单位初评、推荐、审核、面试、考核、公示。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教师个人根据申报条件自主申报,并填写《卢店镇名师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各学校负责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各学校要将申报人有关资料于2014年6月日上报中心校。主要包括《卢店镇名师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个人简介(以上两项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本)和推荐材料(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论文,反映成果、业绩的必要证明等有关证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并打印目录,装订成册,由推荐单位盖章确认)。
(二)审核:由镇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组,对各单位推荐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面试:由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我镇登封市级名师,采取现场作课(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然后根据答辩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核:由镇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组,采取听课、座谈、问卷调查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效果、培养青年教师情况、班主任工作情况等方面。根据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推荐出名师人选
(五)公示:对拟定名师人选按有关规定在中心校及候选人所在学校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由镇政府发文命名,于教师节进行表彰
四、名师待遇
自2014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拟评10名镇级名师,由镇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受表彰的名师一学年一考核,对成绩突出、综合考核优秀者,任期内每学期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金元。
第四篇: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
安徽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
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的重要部分,也是激发高校教师从事一线教学、促进高校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鼓励名师为本科生开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通过名师的引导示范作用,对促进高等学校课程建设、教学梯队建设、教材建设,积极探索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教育教学思想、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从根本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高校的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3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限于我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基础课教学(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下同),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在岗在编教授。
二、表彰数额及奖励办法
每年根据学校教学情况,评出3-5人为安徽大学教学名师,由学校授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向高一级教学名师评选的推荐条件。学校对每位教学名师给予2万元资助(学校和院系按1:1的比例共同承担;学校建立专用帐户,由院系审批使用;其中3000元为奖励金。),以鼓励名师进一步提高,增强在全省及全国的竞争力,力争在三年一次的全国教学名师评审中有新的突破。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受聘教授职务,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科基础课教学任务。四年来,直接面向本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总量原则上不少于400学时(其中基础课教学工作量应占工作总量的60%以上)。
3、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4、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国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自编有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有先进的教学方法,学生评价优秀。
5、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助教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四、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步骤与报送材料
1、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在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委员会”(下简称“评委会”)领导下进行。评委会在教务处下设评奖办公室,具体负责评奖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参加的5—7人组成的评选小组,负责本院的推荐工作。评选时间每年安排在5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选程序。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由院系和学校认真组织评选,坚持标准,宁缺毋滥。(1)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二);(2)院系根据评审条件向学校推荐名师候选人;(3)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教学名师人选并进行表彰。
3、报送材料。各院系、教学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教学名师奖评奖办公室:①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汇总表;②各推荐人选的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五份,含一份原件);③光盘一张(含数码彩色照片一张、500字左右的个人简历、500字所属学科、学校的文字介绍、15-30分钟讲课录像),讲课录像应能真实反映被推荐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篇: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办法
宁化县济村中心学校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的示范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与认定
(一)评选办法
1、本评选办法只适用于本校在编初中教师。
2、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县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名额为语文、数学、英语学科1-2名,其他学科3名。
3、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各学科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考评小组负责评选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
(二)评选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济村中心学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呈批表》一式两份,近两个学年的综合述职报告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学校知道的名额、程序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的先后顺序,候选人名单在校园公示3天。公示期间,学校、学科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评选审定。公示结束后,由各学科组负责人签名确认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按选拔条件对各学科的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候选人的推荐先后顺序意见,上报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在参考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基础上,再通过课堂教学跟踪、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师大会投票形式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3、公示。学校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考评小组确定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后,在校园进行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间,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公布。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并发给聘书。
(三)评选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编教师。
2、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任教本学科满5年以上;必须具备中学一级以上职称(已评)。
4、近三年至少有一次初中循环教学经历。
5、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考试科目教师所带班级的中考或学年成绩的平均分、及格率和优秀率均在学校内同类学校同层次班级中名列前茅(全县三分之一名次)。非考试科目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好。
6、教学综合评价认同度高。课堂教学效果好,获得学科组内教师和全校教师的普遍认同(其中学科组的认同度低于90%的,学校考评小组的认同度低于80%的不能上松)。
7、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近三年每年均承担学校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以及教师评选、专题讲座。
8、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在全校能起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或辅导学生竞赛获得优秀成绩。且满足以下任两项条件:
(1)近三年主持校级以上(或参加县市级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
(2)近三年所主持的课题参评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获奖达学校级一等奖或县级以上奖励;
(3)近三年教学设计、课例、课件获县级以上奖励,且其为第一创作人;(4)近三年撰写的学科论文(或课题研究报告)在市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或获县级以上教学论文评选奖励,包括中考题例或案例。不包括论文汇编)。(5)近三年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比武比赛或县级以上奖励;
(6)近三年曾辅导学生获得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二、管理办法
(一)职责
1、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师德高尚。
2、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动态。
3、在教学工作中尤其在课堂教学创新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研任务。
(二)义务
1、骨干教师每年在学校(教研组)以上范围评课不少于15节,每年在学校以上范围示范课不少于4节。
2、在学校(教研组)以上范围讲授1次高水平的专题学术讲座。
3、应公开教学资源。每个单元教学授课前在学校学科资源网上传所有教学设计和单元训练。
4、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要分别承担校级、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论文评选中获奖(不含汇编)。
5、积极协助本校教师培训工作,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与青年教师结对子。骨干教师所培养的1-2名青年教师或薄弱教师应在两年内分别在学校以上教学比武或学术研究上取得较好成绩。
(三)权利与保障
1、学校为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2、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参与我校学科资源网建设,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质量做贡献。
3、学校为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县级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
4、学校支持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研究,积极宣传推广他们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鼓励他们著书立说,多出成果。
5、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任职期间,可在绩效中享受每月50元津贴;优先享有参与高层次培训、参加高层次享受交流活动的机会,优先安排其主持的科研课题所需的经费。
三、管理与考核
1、建立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动态管理制度,每届到期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均需重新申报、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2、建立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数据库,健全考绩档案。学校每年负责考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对考评不合格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停发其当年津贴;学校教务处每学期做好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履职情况登记工作,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及时报告学校。
附件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持学科均衡)组长:巫升根
副组长:王松才 张辉煌
组员:黄军文 张元和 邓德高 聂发良 伍泽晖
王玉英 巫瑞旭 巫立隆 罗水根 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
组长:黄军文
邓德高
副组长:巫立隆 谢荣松 邱庆泰
组员:从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以上职称教师中随机抽取。
宁化县济村中心学校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