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对证券市场的认识
题目:谈谈对证券市场违规及其监督管理的认识
(一)上市公司明显缺乏信息披露意识。某些上市公司未能意识到披露信息是其对投资者必须履行的责任,不重视与投资者和券商之间的关系,不愿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在上市后不能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二)证券市场存在着大量的欺诈和虚假信息,它们严重要乱了市场秩序,极大地损害了众多投资者的利益。
(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能做到客观,准确和稳定。有些上市公司所公布的财务状况常常在短期内进行大幅度的调整,难以取得投资者信任。还有些上市公司只列出了对它们有利的财务指标,不利的一概不提。上市公司和管理部门朝令夕改常令投资者难以适从,严重损害了股民的利益。
(四)证券市场对舆论的监管力度不够。由于有关股票市场的行情及信息分析是股民关注的焦点,需求量巨大,因此各种媒体对股价行情的分析和播报分析与播报应运而生,一方面可以满足股民的信息需求,另一方面,由于这些信息鱼龙混杂,其中不乏为谋取不法利益而捏造的信息,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危及了证券市场健康规范地发展。
一、中国证券市场的问题:
作为一个新兴加转轨的证券市场,中国证券市场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一点也不奇怪。正视和认清存在的问题,可以兴利除弊,推动证券市场更加健康的发展。关于这一点,现在许多炒作的市场热点,并不是证券市场发展的真正障碍,而现在许多被轻视或忽略的问题,倒是证券市场今后发展中无法回避的挑战。
(一)内部交易
关于证券市场中的内部交易、市场操纵等各种违规行为,显然是市场监管永远要打击的对象。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中,有过对各种黑幕的揭露,有过关于股市是否是赌场的争论。这些抨击和争论,如果从希望和推动中国证券市场净化的角度,都有积极的意义。但是,股市的功能当然与赌场截然不同,我们绝不能以偏盖全,更不能因噎废食。如果听信一些人中国20年内不要搞股市的意见,我们今天可能还没有证券市场。美国历史上有人曾经在形容华尔街的一些不法投机大鳄时说,把他们骂成是硕鼠也多少玷污了耗子这个自己原本还挺爱干净的动
物。可见,股市中存在的肮脏和黑幕绝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今天,中美两国正巧都在发起一场打击内部交易的运动,这反映了打击违规、强化监管是证券市场在任何发展阶段上都不可或缺的内容。
(二)新兴板块的不稳定
现在人们批评很多的创业板、中小板的所谓三高现象和财富效应。应当看到,我国小盘股的高溢价有着体制和股市投机炒作文化的多种复杂因素。今天的高募集比起新股发行改革前,上市公司只能按行政指令的市盈率低募集,而上市首日的几倍巨额价差都跑到凭借资金优势的认购者手中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很多人建议应放开发行审批,用低门槛大量增加供给的办法来降低三高。其实现在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发行速度已经不算很慢,如果真正放开闸门,难免泥沙俱下,各种乌龟王八都混进市场中来,那样肯定会造成更大的问题和引起更多投资者的不满。过去人们总是批评中小企业融资难,民营企业难享国企待遇。现在创业板、中小板接纳的绝大部分都是民营中小企业。
(三)法制的不健全
首先,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不利于提高投资者参与监管的主动性。
其次,以《证券法》为核心的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立法存在局限性。最后,证券监管法律制度对部分法律责任界定不明。
三、应对中国目前证券市场问题的建议:
(一)监管者的法律完善
1.证监会地位的法律完善
2.证券业自律组织监管权的法律完善
3.监管者自我监管的法律完善
(二)被监管者的法律完善
1.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完善
2.有关投资者投资的法律完善
(三)监管手段的法律完善
1.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2.证券监管行政手段的法律完善
证券市场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的推力之一。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从不规范到规范,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是以是否具备一个良好的监管运行模式和实施卓有成效的监管过程为首要标志的。要保证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证券市场特点的、完善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第二篇:全流通对证券市场的意义
全流通对证券市场的意义
我国股市成立时制度上比较特殊,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中有很大一部分不能流通(即在交易所公开买卖),包括国家股,法人股等等,这就是所谓的“股权分置”或“全流通”问题。一般投资者购买的是可以流通的流通股。这就造成了很多问题。非流通股东的持股成本大都很低,而流通股东的成本很高,比如以前的国企改制成股份公司时,按净资产折价为国家股,后来发行现流通股时则按几倍于净资产的价格发行,当时由于国家股不能流通,发行时也没有太多问题。现在如果都可以买卖了,对流通股东就很不公平,这就需要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一定的补偿来获取“流通权”,这就是所谓的支付“对价”。大股东(一般都是非流通股)并不关心股价的高低,(反正不能卖),他们可以做一些对自己有利但对全体股东(公司)不利的事而不必担心股价会跌,比如转移利润、为他人贷款担保,有的大东股甚至将流通股东看作是“提款机”,把流通股东出的钱当成不要成本的“善款”。这极大的影响了股市的正常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就是要让所有的股票都可以自由买卖,也就是“全流通”,让股市在制度在走向完善,让其正常发挥作用。
以下我们从对公司治理水平、股票总水平、股东权益、资产重组方式和信息披露质量的意义五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全流通对公司治理水平的意义
股改基本完成后初步形成的全流通市场,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和中国法律法规的实际情况,适时推出上市公司治理评级标准、编制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将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并为投资者提供有效投资标杆。
公司治理是当前全球投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之一。长期分析表明,公司治理水平与股价表现存在关联性,治理水平提高将促进公司价值提升。由于国有控股公司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占主导地位,在全流通市场形成的背景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如何改善公司治理,将成为改善我国证券市场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通过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来改善我国的公司治理,将成为一项突出的工作。
目前,中国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已初步形成了适合国内上市公司治理评价的框架方案,并确定了相应的评级指标体系,包括内控指标,股东大会、董事会
和监事会运作指标,财务指标,信息披露指标,高管勤勉尽责指标等。但是在具体落实中,也遇到了一些实际的困难和问题,如由谁来聘请评级机构、支付评级费用等,因此耽搁至今未正式推出。
二、全流通对股票总水平的意义
我们知道,除中国内地以外,世界上所有的股市都是全流通的。在全流通的市场中,如果股价过高,超过了实际价值,大股东就可能选择部分套现;如果股价过低,就可能逢低吸纳,增强控股地位。因此,全流通对股价有很好的调节作用。
全流通时代以后,由于股票的供给量大幅上升,整体的股价水平会下降。上市公司的估值趋向更加合理,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股价的泡沫,减少非理性的上涨,平缓股市的非理性波动。香港市场投资股票的资金来源于全世界,实现资本项目下的自由流动,股价水平跟全世界接轨。
三、全流通对股东权益意义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是证券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资本市场成熟程度的主要标志。随着股改、清欠工作的逐步完成,股票全流通的逐步实现,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分置将逐步消除,大股东通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方式直接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但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强势地位仍没有改变,两类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依然存在,只不过侵占的方式会发生变化,冲突的焦点会发生转移。因此,在后股权分置时期,如何针对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对于我国资本市场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股权分置时期,随着市场机制的强化和市场运行规则的改变,上市公司原有制衡机制将面临调整,股东之间的主要矛盾将由股权流动性冲突转变为股份优势、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上的冲突,这些变化必然给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带来新的挑战。从国际经验看,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也是大势所趋。借鉴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通过引入“股东实质平等”原则,增强中小股东的行权便利性,保障中小股东受侵害时的诉讼便利性,增强信息披露的公平性进一步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股份全流通后大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的变化在控股股东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通常认为,持有公司越多股份的大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就越趋于一致。但
在股权分置条件下,这种股权的利益关联被人为地割裂了。大股东无法在二级市场上兑现股价收益,因此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展壮大上市公司实力并不关心,反而将上市公司作为从二级市场“圈钱”的工具。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从流通股股东手中圈得大笔资金,再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将资金由上市公司转移至大股东。大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利益割裂使得大股东罔顾上市公司发展,屡屡作掏空行为,不仅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而且也危及上市公司的生存发展。
股权分置的弊害不在于股份不能自由流通本身,而在于由此造成的“利益分置”。在股权分置条件下,大股东与中小投资者非但不存在共同的利益基础,而且在许多情况下利益处于对立和割裂状态,由此导致大股东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行为屡屡发生。
在健康稳健发展的上市公司中,大股东、中小股东利益可能实现良性互动,但也不排除在一些具体的事项或特殊的时期可能会在各主体间形成利益歧异或冲突。
四、全流通对资产重组方式的意义
以前,由于中国股市自身的原始弊端,股权被划分为非流通和流通股份两种形式,而非流通股中又有国家股法人股职工股等多种构成形式,由于这些股票不具备流通性,所以转让价格也相当的便宜,一般都在净资产价格附近,甚至有的上市公司转让股份的价格竟然低于净资产。当股改完成以后相信这样的情况很有可能会成为历史现象。这也使得很多股改公司结合资产重组同时进行,表面上很多ST或者是亏损的上市公司以注入资产,豁免债务,资产置换,等形式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实际上在这同时也为自己创造了巨大的财富。绝大部分的上市公司都是先进行大股东股权转让,然后在实施资产重组的模式进行的。而几乎所有的亏损和ST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格都是相当的低廉的。而新入主的上市公司则获得的是巨额的上市公司股份。这是新入主上市公司得到的最实惠的财富。资产重组的中最大的赢家实际是那些新入主的大股东。当然对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来讲也是一种共赢的局面。
五、全流通对信息披露质量的意义
随着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的陆续解禁,资本市场正在进入一个博弈重构的股份全流通时代,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的动机和手段也呈现出新的变化和特点。在此背景下,防范和遏制虚假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就显得尤为迫切。
股权分置改革前,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的动机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融资或再融资,二是避免被特殊处理或退市。而在全流通时代,信息披露的主体更加关注公司股价的变化,通过虚假信息披露操纵股价的动机也更加强烈。
全流通时代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的出现新的特点:利润操纵手法不断翻新;选择性信息披露更加复杂;上市公司为了给广大信息接受者留下特定印象的管理更加普遍。因此,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做到,加强公司治理,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加强对高管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外部监督效能,加强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第三篇:证券市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证券市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2008年,次贷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冲击超出预期,国内出现突如其来的重特大自然灾害。面对国内外一系列不利因素,党中央、国务院沉着应对、果断决策,适时调整宏观调控政策的方向、重点和力度,在严峻的国际国内环境中保持了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面。换句话来说证券业以及证券市场的动荡会给国内的宏观经济带来极大的影响。
资本市场的发展对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所起的推进作用是不容质疑的。我国的资本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经过14年的发展,目前对国民经济建设所作出的贡献也越来越大。不仅为上市公司提供了近9000亿元的直接融资,而且还为国家提供了2100亿元的印花税收入。上市公司家数达到1380家,其市值达到3.5万亿元。特别是一批大型骨干企业的上市,使中国股市的发展与中国经济的发展变得越发地密不可分。不仅如此,中国股市作为提供直接融资的场所,已越来越受到经济界专家及企业界人士的重视,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已成为经济学家及企业家们共同的心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市场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所起到的作用也就变得越发重要起来。
在过去十多年里,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对我国国企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它为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发展筹集了大量宝贵的资金,解决了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它促进和初步实现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原有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通过上市的改制过程,转变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营高效的上市公司。同时,一大批大中型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实践中起到了先导和示范作用,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为我国国有企业的下一步深化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总而言之,证券市场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会成为我国先进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市场组织形式,在国民经济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四篇:浅谈新会计准则对证券市场影响
新会计准则中的一些规定将使我国股票市场市盈率和市净率平均水平降低到一个新的均衡水平上,投资者仍可以根据市盈率和市净率来判断上市公司价值。会计准则不会,也不可能改变企业的经济现实或增加经营风险。新准则将更有利于投资者理解企业的价值,从而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
随着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开始披露,2007年1月
1日起实施的我国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汇报的影响将逐渐显现出来。毋庸置疑,会计准则中会计科目计量和汇报方法的改变将对企业的财务报告数字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其与以前可比性减弱。但是,要正确认识新准则的影响,我们需要对以下若干问题有一定的了解,避免出现错误评价新会计准则影响的情况。
首先,新会计准则中的一些规定将改变我国股票市场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平均水平。基本来讲,市盈率和市净率的平均水平将降低到一个新的均衡水平上。要认识到这一点,让我们先看看市盈率是怎样决定的。企业股票的价值是其未来现金流的折现值。会计准则的一个基本特征是虽然在短期内,如一年,现金流和盈余因为应计原因可能有差别;但是从比较长的期间来看,如十年,现金流和盈余基本上是相同的。这就是为什么现在投资界使用的投资价值评估模型既有现金流折现模型,也有基于盈余的剩余收益评估模型。两者在较长的衡量时间内评估结果基本应该一致,因此,我们可以用盈余来构建模型评估企业价值。
新准则的重要特点之一是比以前的准则更多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方法。这样,如果上市公司持有金融资产,其盈余当中就包含了金融资产在期间内公允价值的变化。我们设想一个企业,它的资产完全是金融资产,这样,金融资产期间内公允价值的变化即是企业损益表汇报的盈余。但是,金融资产,如股票的价格变动是很难预测的。我们只能预测金融资产未来期间的盈余都等于股权资本成本。例如,一个股票现在每股价值是1元钱,股权资本成本是10%。那样,现在预测未来各个期间的盈余都应该是0.1元。对于这个企业来讲,其股票价值是0.1元每股净盈余除以折现率(股权资本成本),结果正好是1元。市盈率则是折现率的倒数。例如这个企业的折现率是10%,其理论上的市盈率将是10倍。
2007年1月,**证券交易所a股平均市盈率是38.36倍;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平均市盈率是39.91倍。之前两市的平均市盈率曾长期徘徊在40倍以上,甚至曾达到60倍左右。为什么我国上市公司以前的平均市盈率水平总是很高呢?再看前面的例子。假设企业的折现率还是10%,但是企业资产并不全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而是50%金融资产,50%生产性资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而生产性资产按历史成本计量,并遵守稳健性原则。历史成本和稳健性原则导致生产性资产产生的盈余倾向于保守,平均来讲低于实际经济利润(企业价值增加)。这样,企业本期间汇报的盈余中既包含了历史成本、稳健性原则的影响,又包含了公允价值的影响。其结果是在企业价值相同的情况下,企业盈余水平低于完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下的盈余水平。这样,市盈率公式的分子不变,分母变小,市盈率水平自然大于完全公允价值方法下的市盈率。
依次类推,如果同一个企业完全没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即所有资产的计量都基于历史成本原则和稳健性原则,企业的市盈率水平会进一步提高。同样的道理适用于市净率。相对于历史成本与稳健性原则下的净资产值,公允价值方法下的净资产值自然会增加,在企业价值不变的情况下,市净率在完全或部分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下会降低。所以,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要求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项目的范围的扩大,必然会降低我国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和市净率水平。因此,最近股票市场整体价格水平的上升并不一定意味着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和市净率水平要上升。正好相反,随着公允价值方法被更多的上市公司的采用,市场平均市盈率水平将下降,而不是上升。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引入是很慎重的,适用范围和标准都有严格的规定,同时,一部分公允价值变动是直接记入股东权益项目的,而不经过损益表项目,所以,公允价值方法对证券市场平均市盈率和市净率水平变化的影响应该是比较小的。
在认识新准则影响中需要正确理解的第二个问题是投资者是否还可以根据市盈率和市净率来判断上市公司价值。有评论人士认为在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后投资者再依赖市盈率和市净率来判断股市是否过高、是否出现泡沫将会发生非常大的问题。这种看法是一种误解。从最简单的逻辑来说,对于大部分上市公司来讲,因为它们持有的金融资产属于有活跃交易市场的股票或债券,因此新准则的要求并没有向投资者传递新的信息。即使不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者自己也可以从交易市场上轻易了解到这些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也就是说,这部分公允价值信息是投资者原来就有的。这样,一方面,企业
价值不因为是否采用公允价值方法而改变;另一方面,投资者的信息所有量也不因为是否采用公允价值方法而有差异,从而,说公允价值引入会削弱市盈率和市净率的作用是没有道理的。更重要的,新会计准则改变了盈余和净资产的计量和汇报方法。两个完全相同的企业,经营活动相同,企业价值相同,一个采用原准则,另一个采用新准则,它们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必然不同。
如上面所论述的,使用新准则汇报的企业市盈率和市净率会低于使用原准则汇报的企业。但是,我们没有理由说新准则汇报的企业市盈率和市净率就失去了判断企业股票是否出现泡沫或股价过高的作用。就像两条道路,一条道路限速是每小时20公里,另一条限速是每小时80公里。我们不能因此说我们就无法在第一条道路上判断一辆汽车是否超速了。
因此,在新旧准则转换之际,投资者要做的是调整他们通过市盈率和市净率来判断市场行情的坐标,而不是放弃对市盈率和市净率的应用。就像我们在两条不同限速道路上要使用不同的判断汽车是否超速的标准一样。当投资者正确调整了通过市盈率和市净率来判断市场行情的坐标后,股票市场上就不会出现自我解释的现象,即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不会因为其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化而发生超常的变化。即使上市公司盈余因为持有的股票价值上升而提高了,但是投资者现在使用一个较低的市盈率,因此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就不会循环推动,出现自我解释的现象。
第三个认识新会计准则中的问题是新会计准则是否会加大金融类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类资产占资产主要部分的企业的风险。有评论人认为新准则的实施将导致应用公允价值方法较多的企业的净利润和净资产大幅度波动,并因此认为新准则导致了企业风险的增加。这也是一种误解。会计准则问题从来都是一个如何汇报企业经济现实的问题,是一个如何帮助投资者理解企业经济现实的问题。会计准则不会,也不可能改变企业的经济现实或增加经营风险。因此,以上三个问题是投资者需要加以深入、透彻理解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可以帮助投资者正确吸收即将大批到来的上市公司根据新准则准备的一季度财务报告中包含的信息。事实上,从市场对包含了新准则部分信息的2006年年报的反应来看,新准则的实施效果是比较平稳的。一方面的原因是投资者能够充分、正确地理解新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包括本文提到的对市盈率、市净率、及经营风险的影响。另一方面,应该看到,大量的上市公司甚少涉及应用公允价值的项目,所以公允价值对整体市场的影响并不大。
会计信息是一种商业语言。新会计准则就像是一种语法更通顺、词意更精确、表达更完整的语言,它可以把同样的企业经营的状况更及时、准确地转达给投资者。所以,新准则将更有利于投资者理解企业的价值,从而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但是,我们不能期望语言本身直接参与企业价值的创造,因此,我们也不能说语言本身会影响企业的价值风险。
第五篇:全球主要证券市场对企业上市要求
全球主要证券市场对企业上市要求
美国三大证券市场包含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企业上市的基本要求包含有:净资产、税前利润、流动股总市值、公司历史(两年)、股东人数、两年财报、最低股价、做市商、独立董事
纽约证交所对美国国外公司上市的条件要求
1、股东数量:全球范围内有50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2、公众持股数量:全球有25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全球范围内达1亿美元。
4、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5、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累计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6、纯评估值标准:最近一个财政的收入至少为7500万美元,全球市场总额达7.5亿美元;
7、关联公司标准:拥有至少5亿美元的市场资本;发行公司至少有12个月的营运历史。纳斯达克对非美国公司上市标准
1、公司须有有形资产净值400万美元以上,750000股流通股,500万美元的流通股市值,400户股东和两个能下单的券商。
2、如果达不到上述标准,则公司必须满足市值超过5000万美元,或总资产和收入分别达5000万美元,流通股超过110万,流通股市值超过1500万美元,股票报价为5美元,有400户股东和4个能下单的券商。
香港证券市场分为主板和创业板两个交易平台,为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集资市场。主板的公司一般为规模较大、成立时间较长,也具备一定盈利纪录、或符合盈利纪录规定以外的两项其它财务测试的公司。创业板创立于1999年11月,曾为不同行业及规模的增长型公司提供集资机会。为配合市场发展,香港证券交易所在咨询市场及与证监会讨论后,于2008年7月将创业板重新定位为第二板及跃升主板的踏脚石。
香港主板上市对企业的基本要求
发行人必须符合《上市规则》的盈利测试或《上市规则》的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又或者是《上市规则》的市值收益测试。
1、盈利测试标准:新申请人须在相若的拥有权及管理层管理下具备足够的营业记录。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的营业记录,在该段期间,申请人最近一年的股东应占盈利不得低于2000万港元,及其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占盈利亦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盈利应扣除日常业务以外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或亏损;至少前3个会计的管理层人员维持不变;至少经过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2、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标准,申请人须符合:具备不少于 3个会计的营业记录;至少前3个会计的管理层人员维持不变;至少经过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上市时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的收益至少为 5亿港元;申请人或其集团的拟上市的业务于前3个会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为1亿港元。
3、市值收益测试标准: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的营业记录;至少前3个会计的管理层人员维持不变;至少经过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上市时市值至少40亿港元;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的收益至少为5亿港元及上市时至少有1,000名股东。
4、会计准则:申请人的账目必须按《香港财务汇报准则》或《国际财务汇报准则》编制。香港创业板上市有哪些基本要求
财务要求:不少于2个财政的营业记录,包括日常经营业务有现金流入,于上市文件刊发之前两个财政合计至少达2,000万港元;上市时市值至少达1亿港元
会计准则:新申请人的账目必须按《香港财务汇报准则》或《国际财务汇报准则》编制。管理层:管理层在最近2个财政维持不变;及最近一个完整的财政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最低市值至少为1亿港元;公众持股的市值至少为3,000万港元,无论任何时候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至少25%。
股东分布:必须至少有100名公众股东;新申请人可自由决定其招股机制,亦可仅以配售形式于本交易所上市。
伦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证券交易所之一,其历史可以追溯到300年前。它的前身为17世纪末伦敦交易街的露天市场,是当时买卖政府债券的“皇家交易所”。1761年,伦敦150名股票交易商自发组成一个俱乐部以买卖股票。1773年露天市场交易迁入司威丁街的室内进行,并正式更名为“伦敦证券交易所”。
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
1、公司一般须有三年的经营记录,并须呈报最近三年的总审计账目。如没有三年经营记录,某些科技产业公司、投资实体、矿产公司以及承担重大基建项目的公司,只要符合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细则》标准,也可以上市。
2、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应能显示出为其公司经营记录所承担的责任。
3、公司呈报的财务报告一般须按国际或英美现行的会计及审计标准编制。
4、公司在本国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应超过70万英镑,已至少有25%的股份为公众持有。
5、公司须按规范要求编制上市说明书,发起人必须使用英语发布。
东京证券交易所的发展历史虽然不长,但作为日本最大的证券交易所,其在世界证券交易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东京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量占日本全国交易量的80%以上。如果按上市的股票市场价格计算,它是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世界第二大证券市场。东京证券交易所对外国部上市标准
上市股票数2万交易单位以上;成立3年以上;在日本国内股东数: 海外已上市1000人以上,海外未上市2000人以上;
利润额:申请前两年1亿日元以上,申请前一年4亿日元以上;上市时市价总值20亿日元以上。
创业板上市标准:有高度成长性;在日本上市时公开发行量超1000交易单位;在日本国内的股东数量,新股东超过300人;上市市价总值超10亿日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业,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秉承“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上海证券交易所致力于创造透明、开放、安全、高效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条件
1、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3、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新加坡主板市场对公司上市要求
1、至少1000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25%,如果市值大于3亿,股东的持股比例可以降低至10%。
2、最低市:8000万新币或无最低市值要求。
盈利要求:过去三年的税前利润累计750万新币,每年至少100万新币或过去一至二年的税前利润累计1000万新币或三年中任何一年税前利润不少于2000万新币且有形资产价值不少于5000万新币,或无溢利要求。
新加坡或国际或美国公认的会计原则。自由选择注册地点,无须在新加坡有实质的业务运营。如果公司计划向公众募股,公司必须向社会公布招股说明书;如果公司已经拥有足够的合适股东,并且有足够的资本,无需向公众募集股份,公司必须准备一份与招股说明书类似的通告交给交易所,以备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