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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第一篇: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珙县上罗中学校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活动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

3、公平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评定的组织管理机构:

为了保证学校评定工作的有序实施,学校机构健全了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广泛,具有代表性。校长郑会平任主任,副校长熊宗炳、李长军任副主任,成员有副校长2人、中层领导5人、年级主任3人、教师代表3人、家长代表和社会人士各1人,共16人。委员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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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罗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任免评定小组成员,组织监督评定工作,认定仲裁评定结果。

(2)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工作暨指导小组”。校长郑会平任组长,副校长熊宗炳、李长军任副组长,成员7人,负责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日常工作的指导与开展。

(3)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监督小组”。组长由龚建春担任,李敏和贾庆东老师任成员,负责评定纪律监督。

(4)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班级评定小组。以班级为基本单位开展工作,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班5人。评定小组成员根据学校制定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完成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三、队伍建设

(1)致力评定队伍的建设,加强评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并把它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的内容,记入教师档案。未参加培训的管理者、教师不得作为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的成员。

(2)学校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原则,其主要职责是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和公示;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学校评定委员会下设工作暨指导小组、监督小组,分别负责评定工作的指导、日常事务的处理和评定纪律监督。

(3)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学期,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班主任是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负。其他成员要全面参与评定工作,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应在评定表上签名认定以示负责。学校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的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致使评定严重失真,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上报。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评定委员会及下设机构成员向社会及全校公示,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向班级的学生公布,一周之内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

意某个教师作为评定者,将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替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向社会及班级学生公示,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定结果的作用等,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接受、记录学生的质询。应充分考虑并消除公布评定结果对部分学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2)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者、学生本人、学校、评定委员会成员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信用记录,并将参与评定的有关教师的信用记录和表现与评选和年度考核挂钩。如果在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取消其三年作为评定者的资格。学校建立诚信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学生及家长提高诚信度。

(3)建立举报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或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电子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学生成长记录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积极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收集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建立监控评估机制。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总结。

六、内容方法

1、评定内容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把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内容整合为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2)学习能力;(3)交流与合作;(4)运动与健康;(5)审美与表现;(6)综合实践活动。这六个方面内容及其细化表现作为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依据。

2、评定程序

(1)学校成立评定委员会,每个班级成立班级互评小组。

(2)以班级为基本单位进行评定。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确定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工作由评定小组组织开展。

(3)在评定工作正式开展的前一个月,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评定小组,向评定班级所有学生公布,无记名投票征求意见,如果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定者,则需要做相应的替换。

(4)评定工作之前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家长说明评定的内容、方法、步骤、纪律,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咨询。

(5)评定的程序先由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在此基础上由班级评定小组给予综合的评定,把学生每学年综合评定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记载,并在班内公示。

(6)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评定委员会备案。校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纪录备查。评定结果一式叁份,学校存档、社会事务办、招生办各一份。

3、评定办法

(1)评定的依据:评定的信息来源于学生的成长记录和日常表现,学生的平时学业成绩,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学生的自我评价,同学互评,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等。对于不同的评价内容,评定小组应参考学生本人、学生同伴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有相关成长记录材料和书面理由为依据,以备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质询。评定小组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当将日常的事实记录作为评定依据时,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对于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如果集体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评定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

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2)评定的表达: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1)等级表达。评定者应从6个评定项目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评定给出一个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

(2)评语表述。应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给予学生一个综合性、鼓励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含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指明努力的方向。

(3)评定的比例:原则上各班级评为A级的比例占班级人数25%,并且评为A的学生成绩必须是班级学业成绩(期中、期末成绩)前40%的学生,各班级要严格控制这个比例。对学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等级的评定要非常慎重,原则上学生只有违反国家法律和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才能被评为D级,被评为D级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清楚明白地说明理由。同时要注意做好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

(4)评定结果:

① 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的结果来确定学生的评定结果。

② 为能更好地衡量、评价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成长过程,根据学生在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评定的成绩来确定该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的总评成绩。

③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总评成绩为优秀的同学,严格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A级同学的名单,名额比例为25%。如若出现分值相同,同进A级又超过25%的情况,将参考这些同学提供的相关证据与材料裁定。25%以外的,总评成绩优秀的同学和总评成绩良的同学确定为B级。总评成绩为合格的定为C级,不合格的定为D级。

(5)评定的记载:期末学业成绩评定和学年末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一并汇入《珙县中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

七、其他

本方案本学年起执行,如与上级今后出台的评价方案有出入,以上级的方案为主,学校方案另行修订。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珙县上罗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

珙县上罗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

2008年 9月18日

第二篇: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016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综合素质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主要内容有:从情感与态度、行为与习惯、交流与合作、身心与健康和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培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等综合素质,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主动发展、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学校成立领导班子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初中教导、小学教导 成 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定工作,监察调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1)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2、健全相关制度

(1)公示制度。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运用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获得“优”等级的名单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被评为其它等级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查询。

(2)申诉制度。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校评定小组提出申诉和举报,学校评定小组要力争将问题化解于校内。学校评定小组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3)诚信制度。为工作人员建立诚信记录,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予以记载,并在师德评价中给予适当扣分。

(4)监控制度。学校评定小组要全面了解有关评定工作的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年的终结性评定工作结束后学校评定小组应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汇报。

四、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自评是促进学生自我表现发展的有效方式之一,学生应是主动的自我表现评价者。学生在自我表现评价中学会反思,了解自我表现发展的状况,通过反观自己的学习过程,比较自我前后学习情况的变化,了解自己本阶段掌握的知识技能情况,改进学习策略,从而明确自我发展的目标。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个方面的要求,写出一定的描述性评语,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作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参考依据。

2.同学互评。让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相互评议,以发展他们的合作精神与竞争意识。评完后统一交回给老师,再由老师检查核定。3.教师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基础上,参照综合素质手册对各项内容的细化,教师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实证材料,参考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依据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相应等级。

4、家长评价。以班为单位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的学习情况,相互了解学生的变化,以便参与对孩子做正确的评价。

第三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全面建立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让学生、教师和广大家长全面了解和掌握《郎溪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的基本要点,明确下一步学校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我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组织、明确分工

1、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组(下设评价小组)

组长:黄明富

副组长:张远冰、虞觉民

2、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组 长:蔡刚

成 员:钱军、李伟及13位现任班主任

办公室设在教导处。

3、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

组 长:邹天云

成 员:张正平、周有智

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4、工作职责:

(1)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评价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组织对班主任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对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对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审核认定、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

(3)监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监控本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各界人士的质询与质疑、监督与投诉,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二、强化宣传、操作细则

1、利用学校网站和宣传栏向全校及社会公示《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说明》《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由教导处组织教师学习上述文件;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上述文件,让全校师生和社会人士都关心关注此项工作,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

2、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和班级评价小组利用系统软件上机完成自评、互评和师评活动。由学生依据《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评定内容和参考标准对自己和他人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地总结、分析和评定,并认真填写《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中的学生自我评价;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按照《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结合学生表现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由教导处汇总分析数据,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自评、互评、师评、统考折合、总分各项分数,下发给各班级,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组织认真填写《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中的自评、互评、师评、统考折合、总分、等级、值得记载的情况(须附原始实证材料)、学业考试成绩、教师综合性评语。完成家长、学生、班主任签名,确认无误后交教导处形成学生成长记录袋。

凌笪中学

2009-4-17

第四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的精神,达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促进我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与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相配套的《香河六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评价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教育理论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体现新的教育评价观念,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强调评价指标的多元性,关注个体差异,突出发展、变化过程,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一)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一张试卷选拔人才的作法,突出评价内容的多元性、评价方式的多样性和评价功能的激励性,关注和兼顾学生的差异和特长,扩大评价的涵盖面,分散评价的关注点。

(二)通过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形成性评价的研究和实施,积极探索运用学生成长记录、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实践活动记录等其他资料,构建一个能够促进学生不断发

展的评价机制,彻底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三)通过综合素质的评价,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的过程。

三、评价的组织和方法

(一)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其职责是落实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及规则,认定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二)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成员不得少于3人,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

(三)评价方法:由评价小组对每个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查阅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法,并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及家长评价的结果,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针对各项评价内容,每个评价小组成员应陈述对学生的评价结论及事实依据,对于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如果集体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

和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1)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2)等级。由分项等级和总等级组成,均采用A、B、C、D来呈现。对被评为D等者,应极其慎重;取得A等的学生名单要在所在学校内公示一周;学生体质健康考核不及格者,总等级不得评为B等以上等级。

四、评价的内容及说明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由《香河六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组成,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必备材料,也是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其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1、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对学生三年来的所形成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者应从这六个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予一个等级(评定等级为A、B、C、D)。同时评价者应以上述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含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是学生三年来各学科在每学期中的考试或考查的成绩、学生的基本技能水平的整体呈现。其材料应依据《初中学生综

合素质发展报告书》。

3、综合实践活动

根据学生三年来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记录及考评情况,分别对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技术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做出终结性等级评定。评定等级为A、B、C、D。

4、爱好特长

由学生自主填写,如有显性材料能证明其特长的,可将材料装入其成长记录袋。

5、获奖情况

由学生自主如实填写,并将有关获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入其成长记录袋。(由评定小组审核)

(二)成长记录袋

1、作品集。包括满意的研究性学习报告,发表的或自己满意的文章、书法、美术、音乐或电脑制作的作品,科技小发明的文字资料等能表现学生特长和才艺的作品或成果,也可收入部分代表作品的产生说明或入选说明,分析和评价自己作品的反思材料。

2、《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每学期末由班主任填写,依据同学的反映以及教师的观察、评价、考试或考查成绩及各科教师对学生的描述性评价而得出的学生进步的系统性、持续性记录。

3、综合实践活动材料。三年来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的记录与考评情况,并附有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学校或社区证明)。

4、获奖证书。三年来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评价结果的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定的等级达C等以上的才能准予毕业,才能被高一级学校录取。其中综合素质评定的等级达B等以上的才能被重点高中录取。

六、制度建设及要求

(一)学校要根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的项目要求,建立健全对学生的评价制度,完善学籍档案管理。每学期都要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评价,学生的学籍档案材料要成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的依据之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是对学生毕业时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要对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由教师引导。学生自主决定装袋内容。成长记录袋要能反映学生成长的轨迹和发生的变化,每学期进行一次材料整理,保留能促进学生发展的、典型的或有代表性的材料。毕业时,成长记录袋中应只保留典型的有代表性和能体现学生特色的材料。

(三)学校要对学生三年来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目标、综合实践活动和个人特长等方面状况进行全面总结性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要能反映学生的优势与不足、进步和潜能,并提出改进和

提高的建议。

(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香河六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实施情况内容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内容之一,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第五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杨庄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013-2014学年)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 和县教体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活动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

3、公平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评定的组织管理机构:

为了保证学校评定工作的有序实施,学校机构健全了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小组”。成员组成广泛,具有代表性。校长周长钦任组长,副校长李松正副组长,成员有副校长1人、中层领导2人、教研组长3人、教师代表1人、家长代表和社会人士各1人,共11人。评定小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杨庄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程序及要求》,任免评定小组成员,组织监督评定工作,认定仲裁评定结果。

(2)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工作暨指导小组”。校长周长钦任组长,副校长李松正副组长,成员7人,负责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日常工作的指导与开展。

(3)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监督小组”。组长由工会主席王洁担任,岳建良、张胜利任成员,负责评定纪律监督。

(4)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班级评定小组。以班级为基本单位开展工作,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班5人。评定小组成员根据学校制定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完成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三、队伍建设

(1)致力评定队伍的建设,加强评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并把它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的内容,记入教师档案。未参加培训的管理者、教师不得作为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的成员。

(2)学校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原则,其主要职责是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和公示;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学校评定委员会下设工作暨指导小组、监督小组,分别负责评定工作的指导、日常事务的处理和评定纪律监督。

(3)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学期,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班主任是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负。其他成员要全面参与评定工作,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应在评定表上签名认定以示负责。学校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的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致使评定严重失真,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上报。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评定小组及下设机构成员向社会及全校公示,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向班级的学生公布,一周之内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个教师作为评定者,将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替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向社会及班级学生公示,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定结果的作用等,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接受、记录学生的质询。应充分考虑并消除公布评定结果对部分学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2)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者、学生本人、学校、评定委员会成员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信用记录,并将参与评定的有关教师的信用记录和表现与评选

和考核挂钩。如果在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取消其三年作为评定者的资格。学校建立诚信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学生及家长提高诚信度。

(3)建立举报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或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电子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学生成长记录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积极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收集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建立监控评估机制。评定小组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总结。

六、内容方法

1、评定内容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把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内容整合为六个方面:(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2)学习能力;(3)交流与合作;(4)运动与健康;(5)审美与表现;(6)综合实践活动。这六个方面内容及其细化表现作为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依据。

2、评定程序

(1)学校成立评定小组,每个班级成立班级互评小组。

(2)以班级为基本单位进行评定。由学校评定小组确定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工作由评定小组组织开展。

(3)在评定工作正式开展的前一个月,由学校评定小组提名成立评定小组,向评定班级所有学生公布,无记名投票征求意见,如果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定者,则需要做相应的替换。

(4)评定工作之前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家长说明评定的内容、方法、步骤、纪律,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咨询。

(5)评定的程序先由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在此基础上由班级评定小组给予综合的评定,把学生每学年综合评定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记载,并在班内公示。

(6)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评定小组备案。校评定小组对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纪录备查。

3、评定办法

(1)评定的依据:评定的信息来源于学生的成长记录和日常表现,学生的平时学业成绩,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学生的自我评价,同学互评,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等。对于不同的评价内容,评定小组应参考学生本人、学生同伴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有相关成长记录材料和书面理由为依据,以备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质询。评定小组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当将日常的事实记录作为评定依据时,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对于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如果集体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评定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小组,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2)评定的表达: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1)等级表达。评定者应从6个评定项目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评定给出一个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2)评语表述。应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给予学生一个综合性、鼓励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含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指明努力的方向。

(3)评定的比例:原则上各班级评为A级的比例占班级人数25%,并且评为A的学生成绩必须是班级学业成绩(期中、期末成绩)前40%的学生,各班级要严格控制这个比例。对学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等级的评定要非常慎重,原则上学生只有违反国家法律和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才能被评为D级,被评为D级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定小组审核并清楚明白地说明理由。同时要注意做好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

(4)评定结果:

① 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的结果来确定学生的评定结果。② 为能更好地衡量、评价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成长过程,根据学生在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评定的成绩来确定该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的总评成绩。

③学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总评成绩为优秀的同学,严格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A级同学的名单,名额比例为25%。如若出现分值相同,同进A级又超过25%的情况,将参考这些同学提供的相关证据与材料裁定。25%以外的,总评成绩优秀的同学和总评成绩良的同学确定为B级。总评成绩为合格的定为C级,不合格的定为D级。

(5)评定的记载:期末学业成绩评定和学年末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一并汇入《杨庄一中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

七、其他

本方案自2013-2014学年起执行,如与上级即将出台的评价方案有出入,以上级的方案为主,学校方案另行修订。

杨庄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小组

2013年 9月5日

杨庄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组长;周长钦

副组长:张学锋 李新阔

成员:张胜利 岳建良 王杰 刘慧君 段慧杰

崔玲燕 付军英(家长)王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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