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XX镇关于组织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总结1
XX镇关于组织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
作集中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三电”设施安全保护,有效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好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确保工作有序、平稳安全。全镇按照省、市、县“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制定方案,组织各村(社区)、各单位全面开展了“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我镇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使“三电”设施保护宣传宣传活动扎实、有序、有效的开展,确保全镇“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集中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我镇及时成立了以XX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XX镇“三电”设施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印发了《2012年XX镇“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点》,要求各村(社区)、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将宣传、保护“三电”设施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各村(社区)、各单位及时召开了宣传动员大会,传达了省、市“三电”设施安全保护文件精神,对宣传活动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要求干部职工统一
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工作作。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内容丰富,贴近实际,宣传活动形式多样
为确保全镇“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集中宣传月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更多群众主动参与到宣传、保护“三电”设施安全工作中,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开展了“三电”设施安全宣传活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家庭)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员、施工单位人员的宣传教育,学校利用上法制课,对学生进行了“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和警示教育宣传;全镇驻村干部积极深入到村社、院落、农户家中,利用召开党员会、社员大会,到农家送温暧等形势形式开展了“保护三电设施,人人有责”等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讲解,让更多群众了解“什么是三电设施?三电设施的重要性何在?如何保护好三电设施?三电设施联系千万家”等内容。在宣传月活动和“5.17”电信宣传日期间,组织我镇电信、移动、联通、供电和广播等部门,分别到冰河路小学、居民集中安置点等地,集中开展了“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活动。5月17日,我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组织党员干部出动宣传车辆深入到各集中安置点、路口等人员集中的地方通过巡回播放通告、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形式进行宣传,重点宣传了“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政策,严厉打
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利用召开群众大会、干部走村到户宣传,在街道和交通要道悬挂标语,书写板报,广播播放等形式开展了宣传活动。本次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教育群众达2000多人次,使过往群众从视角感观上接受教育,切实强化个人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意识。
三、健全防范机制 提高防范能力
结合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健全组织,加强隐患排查,预防和减少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
1、充分利用群防群治组织,加强三电设施巡防和保护。加强对开展“三电”设施工作的检查督办,切实加强对案件多发地段、时段的日常巡逻防护工作。
2、强化企地共建。充分发挥村两委、警务室、治安巡逻队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护、检查;及时排查不安全隐患,杜绝违法犯罪行为。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依据。
3、加强协调、全面防范。为进一步明确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三电”设施的安全。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在加强指导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此次宣传活动纳入年底考核内容。
四、狠抓落实,扩大影响,切实加强信息收集
今年的“三电“安全保护集中宣传月活动,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人员到位和工作力度到位;做到宣传活动范围广、形式新、效果实和内容丰富多彩,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了人人树立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保护意识,人人参与保护三电设施的工作局面。
第二篇: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报
县综治委“三电“办:
根据综合治办[2011]6号《关于在全县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公民对 “三电”设
施安全保护的法律意识,我公司按照县综治委“三电”办统一安排部署,集中人力、物力,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在5月份集中开展了“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电信、电力、广播电视设施,事关国计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公司充分认识到“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把“三电设施保护工作”列入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了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了专门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为了指导集中宣传月的顺利开展,镇综治委牵头多次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了单位负责人会议,由党委领导主持并部署安排宣传月活动工作。
二、形式多样,宣传氛围浓厚
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集中宣传活动,重点是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法律意识,“三电”关系你我他,保护工作靠大家,在宣传活动中,我公司采取多种形式:一是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提高大家对“三电”保护的认识,二是领导包片,各相关部门配合,通过召开党员会,宣讲“三电”安全保护的目的意义,三是镇综治委牵头组织司法、公安、工商、电信、电力、广播等部门设立街头宣传站,通过标语、散发宣传资料、挂图、以案说法、板报、橱窗等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形式多样,氛围浓厚,使宣传月活动高潮迭起,收到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果。
在这次“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中,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治积极性,为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第三篇:“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标语
“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标语
为配合全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专项斗争,根据莆田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在莆田电视台滚动的标语如下:
1、光缆传千里,信息传万家,保护通信光缆,人人有责!
2、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得擅自移动和盗窃破坏!
3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坚决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行为;
4、保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5、护好线,才能用好电,通好话,看好节目!
6、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和谐海西!
7、爱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有功受奖赏,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入法网!
8、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判三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9、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不得收购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器材!
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播电视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得擅自移动和盗窃破坏!斩断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黑手”,保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人人有责!(莆田市公安局“三电”办宣)
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播电视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得擅自移动和盗窃破坏!斩断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黑手”,保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人人有责!(莆田市公安局“三电”办宣)
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播电视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得擅自移动和盗窃破坏!斩断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黑手”,保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人人有责!(莆田市公安局“三电”办宣)
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播电视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得擅自移动和盗窃破坏!斩断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黑手”,保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人人有责!(莆田市公安局“三电”办宣)
第四篇:三电设施保护宣传活动
在5.17电信日来临之际,义乌市公安局联合义乌供电局、义乌广电以及义乌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在劳务市场开展防止外力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现场咨询活动,向过往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保护三电设施意识。
活动当天,现场悬挂着显眼的保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有关横幅,“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坚决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三电’安全畅通,人人有责”、“举报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犯罪,请拨打‘110’”等宣传标语格外醒目。活动开始后,工作人员一边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单,一边耐心地为市民解答关于三电设施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安全用电、通信设施保护等知识的讲解,并向市民免费赠送印有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内容的扇子、环保袋等宣传品。
主办方表示,为了广泛宣传保护“三电”设施,后期各相关单位将继续组织深入到各街道进行流动宣传。此次活动宣传,旨在争取社会各界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理解、支持,教育群众自觉抵制有关违法犯罪活动,让三电设施的安全保护知识深入群众心中。
第五篇:2012全镇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点
长府发„2012‟13号
长赤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2全镇“三电”设施
安全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域各单位:
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简称“三电”,其中电信含移动、联通、网通)设施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三电”设施安全运行,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2全镇“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保障“三电”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加快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2012全镇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点 2012年全镇“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责任,维护“三电”设施安全和线路畅通,努力为加快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严格落实“三电”设施安全保护责任目标
1、加大“三电”整治活动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2、严格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
3、切实加强“三电”各职能部门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建立健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4、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
5、切实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严密防范流窜犯罪活动。
二、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
1、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要充实专门力量,责任落实到人,及时组织力量侦破“三电”犯罪案件,进一步强化日常打击工作。大案、要案频发地要组建专门队伍,建立经常性、滚动性工作机制,依法从快从重处理“三电”违法犯罪案件。
2、形成打击合力。认真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办理破坏电力设备、过失损坏电力设备违法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办理盗窃、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加大对盗窃、破坏公用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打击力度。
三、大力加强日常防范和管理
1、继续推行“三电”设施“三定”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应当保护的每一处“三电”设施根据地理位置定地址(定址);按居住就地就近管理原则确定义务看护人和片区责任人(定人);以遭盗窃破坏的危险程度,将每一处“三电”设施划分为特别危害、一般危害、低危害(定类)。根据定址,保证每一处“三电”设施都实现有效保护;根据定类,实行不同的技防、物防措施;根据定人,使每一处“三电”设施保护工作都能得到有效落实。
2、强化整体联动防范。把“三电”设施安全防范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防范体系,实现专职巡防队伍、群防群治队伍、民兵和治安积极分子等与企业护线队伍的有机结合,深化企地共建、警企共建、军地共建和群防群治。
3、建立防止外力破坏“三电”设施预警机制。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遇事有人处理,尽力把危害处理在萌芽状态,努力把自然灾害、治安灾害、野蛮施工、违章作业、过失损坏、故意损害、盗窃破坏等各类外力事件破坏“三电”设施安全的问题降到最低。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施工破坏“三电”设施预警和协调处理机制,加大对违章施工等外力损坏“三电”设施案件的行政处罚力度,努力减少和及时有效处理野蛮施工、违章作业、过度损坏等各类外力破坏“三电”设施安全的事件。
4、深化废旧金属收购行业整治。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经常化滚动治理和常态化日常管理,推进废旧物品专业
市场建设,在专业市场开展警企共建活动。推广建立废旧物品收购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和自律。工商、公安等部门要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日常管理纳入业务考核。取缔非法、无照经营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堵塞销赃渠道。
四、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开设“三电”设施保护宣传报道专栏或专版,制作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散发宣传单,群发手机短信,张贴挂图等,大张旗鼓地做好“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工作。在3月综治宣传月及“5.17世界电信和信息安全日”、“12.4”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2、落实重点人员“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教育。加强对留守学生、上网青年、外来流动人口以及农村地区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工作。加强对吊车、挖掘机等机械操作人员的宣传培训,提高保护“三电”设施安全意识,努力预防、减少外力施工对“三电”设施的损坏事故。
3、完善举报制度。对举报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积极性。
五、健全完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1、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单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强化督导检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三电”企业和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单位作用。
2、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形势,解决突出问题。
3、严格考核奖惩。“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专项工作季度考核办法,对完成“三电”设施保护目标任务好的地方将给予奖励;对工作不重视、导致“三电”案件持续上升或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地方,将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制”。
4、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按照市、县综治委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把“三电”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三电”企业要加大安全防范设入,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5、坚持工作创新。及时总结“三电”设施保护工作,适时举办“三电”设施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技防工作研讨会,提炼、推广典型经验,推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