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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每日谈005】如何解决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关系每日谈005】如何解决劳动争议——诉讼



第一篇:【劳动关系每日谈005】如何解决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关系每日谈005】如何解决劳动争议

——诉讼

针对劳动争议的处理,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进行处理,在以上三个环节中,任何一方可以在未经过协商和调解的前提下,或者对协商和调解不满的直接提请仲裁。另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除了作出“终局裁决”的情形外,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受到《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制约,同时,由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机制的特殊性,在诉讼过程中也具有自己的一些特点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加以注意。

一、关于诉讼的请求

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原则,在“裁审衔接”过程中,有关法律和程序的适用就变得相对复杂。

1、能否增加诉讼请求

案例:员工小宋,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提请了仲裁,但是当他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出诉讼时,在诉讼请求中增加了原来仲裁请求中未提起的请求内容,这种情况法院应该受理吗?

解答:原则上法院不应该受理。因为仲裁程序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的前置程序,无论当事人任何一方,只要其提出的诉讼请求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审理,就不符合人民法院的受理条件。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发生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虽然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予以支持,但是在实务中这类

案件主要靠法官的自由裁量。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原仲裁事项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同一事实则一般可以合并处理。

2、要慎重减少诉讼请求

减少诉讼请求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仲裁裁决未支持的请求内容。这类情况如果当事人也对此表示接受,那么在提请诉讼时可以主动放弃这部分内容的请求。

2)仲裁裁决支持的请求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透,则很容易放弃这部分内容的请求,结果法院在遵循“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下,对减少的请求内容不进行审理,而支持上述请求的仲裁裁决又未发生效力,结果导致相关权益的得不到保护。

二、关于劳动争议诉讼的时效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期为15日,自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15日不起诉的,则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时效期最后一日是周六,则时效期顺延至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关于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

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遵循与总裁管辖一样的原则。即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四、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

1、提起诉讼

原告提起诉讼时,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与仲裁申请书一样,所提交的信息包括:双方当事人情况、诉讼请求和事

实与理由、证据及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信息。

2、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符合以下条件的,将在7日内立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

3、交纳诉讼费

原告接到《受理通知书》或预交诉讼费的通知后,在7日内须交纳案件的诉讼费,逾期未交的,法院将按照自动撤诉处理。

4、审理前的准备

1)法院将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被告提交答辩状的,法院应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对该案件的受理。

3)当事人应当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4)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法院将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

5)法院将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5、开庭审理

与仲裁程序一致。

6、判决

1)庭审结束后,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节。

2)调解成功,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节不成功,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3)适合普通程序审理劳动案件的,则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如果适合简易程序审理劳动案件的,则审限为3个月。

4)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为终身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HR应对建议】

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无论采取仲裁还是诉讼,因其专业性很强,要求当事人对有关程序性的权利和义务要详细掌握。HR在应对时更应该认真准备和分析案情,并特别应该注意做好平时工作中证据的收集,时刻对劳动关系中可能产生的争议做好思想准备。

第二篇:如何写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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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

打工者在就业过程中,有时候可能会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一般发生这样的事情,当事人首先同单位进行协商,不行的话再通过调解或者仲裁解决。以上方法都不管用的时候,就只能走司法诉讼渠道了。这时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那么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小编收集了一篇范文,我们共同了解下吧。

一、劳动诉讼申请书怎么写?

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

原告:张三,男,1974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原北京XX广告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现住北京市海淀区X路X楼X单元X室。

电话:1591111XXXX

被告:北京XX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京市海淀区X路X大厦X层X室。

法定代表人:李XX,董事长。

电话:010-XXXX 139XXXX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10年4月6日至2010年11月15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XX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10年3月6日至2010年11月15日期间休息日加班工资XX元及25%经济补偿金XX元;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10年3月6日至2010年11月15日期间业绩提成XX元及25%经济补偿金XX元;

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XX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XX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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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于2010年3月6日入职被告处,任销售部经理职务。被告未与原告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原告在职期间,原告所领导的销售部门为被告创造业绩X万元,根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被告应支付原告业绩(业务管理)提成XX元,但被告恶意拖欠,经多次协商均未果。2010年11月15日下午,被告以原告不能完成任务、顶撞领导为托词,违法将原告予以开除。另外,被告未依法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并存在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等违法情况。

原告于2011年1月XX日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该委于2011年3月XX日作出京海劳仲字[2011]第XX号裁决书,原告对此裁决不服。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现依法诉至贵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三

2011年3月XX日

二、劳动诉讼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

综上所述,如果当事人选择通过诉讼的方法解决劳动争议的话,就是走法律途径了。当事人应该在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中写清原告被告情况、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等,其中诉讼请求就是针对劳动争议而提出的自己的主张。一般情况下,鉴于民事诉讼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通常当事人会委托律师协助完成。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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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劳动关系每日谈014】有关员工试用期

【劳动关系每日谈014】有关员工试用期

一、员工试用期的期限怎样设定?

企业与员工约定试用期,是企业与员工相互考察的一种时间区间,《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对应约定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即试用期为1个月或1个月以下。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即试用期为2个月或2个月以下。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为6个月或6个月以下。

二、法律法规中“以上”、“以下”是否包含本数?

根据《民法通则》中对“本数”的界定来理解,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所以说,在员工试用期的约定里,3年期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1年整的劳动合同则可以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

三、试用期可以随便延长和缩短吗?

对于试用期的缩短,即为“提前录用”,一般不会产生什么纠纷,但是对于延长试用期,则需要注意有关事项,否则对于企业很容易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1、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不得随意单方面延长试用期期限。

2、延长后的试用期不得超过法定上限。即使是劳动者同意的延长试用期期限,也不能违背法律规定的上限。

3、必须在之前约定的试用期届满之前进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延长试用期的协商,必须在前一试用期届满之前达成,一旦试用期届满,任何一方都没有提出延长试用期的权利,而只有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四、试用期工资怎么制定?

《劳动合同法》针对试用期的工资有专门的规定:

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则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执行。

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1%。

以上两个条件,用人单位只需要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五、试用期员工是否能与正式员工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

员工试用期间,除了工资标准与正式员工有区别以外,试用期员工应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已经与劳动者之间构成了劳动关系,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享有法律规定的全部权利。

六、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

实际工作中,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合同都能约定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3类劳动合同就不能约定试用期:

1、短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包括3个月);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

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可以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只约定了试用期,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

八、怎样理解“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的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条规定的含义就是:假如有一个员工在A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与A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到B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又回到A公司,这时按照法律规定A公司不得重新与其约定试用期,即使新岗位与从前的岗位不同也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如果遇到员工职位晋升或者调转岗位,按照法律规定同样不能与员工重新约定试用期。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转岗考察期之类的期限,如果劳动者在考察期内经考核不胜任,则调回原岗位工作。

九、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将承担何种责任?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责任如何承担,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2、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以劳动者正式被录用的工资标准,按照已经履行的超过部分的期限支付赔偿金。

3、补足差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低于前述法定标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之前少发的部分,并支付相当于少发部分的25%的经济补偿金。

十、试用期间,劳动者如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间,劳动者无需任何理由,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了培训,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无需承担单位所支付的培训费用,为此,企业的HR在实际工作中就应该注意,尽量把涉及重要技能的培训工作放到员工正式被聘用之后进行。但是,如果单位针对录用劳动者支付了费用,比如通过猎头公司招聘的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因招录产生的费用。为此对企业HR在招用重要岗位的员工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尽可能采用科学的面试技术和人才测评技术,聘请正规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和专业的招聘专家参与重要岗位人员的招聘工作。

十一、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如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提出相比就没那么简单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间,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针对上述规定,企业HR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以制度化的形式做到有理有据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是针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一项,应切实拿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提前做到合法,并且清晰地明示录用条件,否则在试用期间对劳动者进行考核时无据可依,只是靠上级的主观评价是很难具有说服力的,一旦产生纠纷,会给企业带来不利风险。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还需要注意的是应在试用期届满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否则试用期满则劳动者转正,用人单位将无权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第四篇: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及其利弊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及其利弊

【摘要】本文立足于我国劳动争议案件现状,从案件解决方式出发。分析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特点与各自的利弊。(Summary)This thesis is according to our country”s Labor Disputes Situation.Solution starting from the case.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labor dispute resolution with their respectiv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关键词】法律

劳动争议方式

利弊 1案件解决方式 1.1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是指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自行协商,或者劳动者请工会(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协议,从而使当事人的矛盾得以化解。双方协商和解是劳动争议及时解决的一种和谐矛盾活动。协商和解应该签订和解协议。协商解决非常强调自愿原则,任何一方,或者第三方不得强迫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的协商和解并非法定环节,劳动法没有直接规定协商是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但是当事人双方的协商和解有利于矛盾在和平的气氛中抚平,防止矛盾再生激化,促进社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①﹙①原文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相关规定﹚ 1.2调解解决

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方式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法第十条~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劳动争议的调解组织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劳动争议组织的调解员一律要求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且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

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方式有两个,一个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一个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调解员在听取双方当事人对客观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有以下情形的: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值得注意的是: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从而节省不必要的仲裁成本。1.3仲裁解决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纠纷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是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定形式之一。当事人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a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当事人。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主动申请参加仲裁活动,也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可以不公开进行。

b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和受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劳动争议仲裁的开庭和裁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应该注意的是:对下列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如果劳动者对此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也有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对上述两项争议事项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d劳动争议调解书、裁决书的执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f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明确规定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g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并作出裁决后,对该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进入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1.4诉讼解决

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则依据民事诉讼法和劳动法等的规定,受理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当事人如果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劳动争议纠纷最终得到解决。

2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特点以及利弊

2.1双方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这是解决争议及时有效的方式,避免矛盾炽热化,避免了社会不和谐的影响,有利于建立和平稳定的劳动关系。但是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似乎显得苍白无力,因为协商不是法定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所以当劳动者权益受侵害时,建议能协商则协商,不能就马上寻找法定解决方式。

2.2调解解决

法定性,依照国家劳动法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推动当事人相互谅解,解决争议。自愿性,劳动争议的调解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原则。形式性,调解委员会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对于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虽然有法律依据,但强调自觉履行协议,约束不大。当然调解并非法定必经程序,但是通过调解能够抚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让劳动关系继续存在,调解不失为一种理想的解决方式。

2.3仲裁

诉讼前置必经程序——仲裁。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进入仲裁程序,但是不能绕开仲裁直接进入劳动争议诉讼程序。这就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前置性。其次,劳动争议仲裁具有行政与司法的双重属性。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后,经过开庭审理,在确定事实后,应先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或双方不愿进行调解,可以作出仲裁裁决,该裁决具有强制性。如当事人双方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则裁决生效,当事人必须履行,如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请求强制执行。尽管如此,最终裁决权依然落在法院头上,当事人一方不服裁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原来的仲裁裁决就失去了约束力。选择仲裁的好处在哪里呢?那就是仲裁不收取仲裁费用。这是成本最优的选择吗?不一定。虽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已不收取仲裁费用,但如果自己直接去办理劳动仲裁相关事宜,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如果委托律师办理,需要支付律师费。‘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为了几百块钱说不定还把自己的饭碗给砸了!’小陈无奈地说。”②(②选自南方日报)

2.4诉讼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诉讼具有最终裁判权,当事人对仲裁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即无约束力。不过这也造成国家人力资源的浪费。诉讼具有强制力,当事人对法院的最终判决必须予以执行。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的分析和建议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高玉峰>

第五篇:劳动关系与争议处理

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A。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2、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

A.1小时

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B.十五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包括

D、人民法院

5、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 A、非全日制用工

6、对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A、人民法院

7、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

D、15日

8、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内,B、中止

9、关于试用期,下列哪项

B未约定试用期

10、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

C、十人

1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C、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12、下列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是 D.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

1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 B、2年

14、职工请事假累计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B、20天

15、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C、36

16、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 B、不得、提前3日

17、张某是煤炭企业甲公司的技术员,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下列哪项行为属于违反劳动合同? C、劳动合同中约定张某负有保密义务,但张某以非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为由拒绝履行

18、仲裁庭裁诀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日内结束.B.四十五日

19、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一致的,适用标准是:B.按用人单位所在地标准

20、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日内来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B.15

21、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c.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2.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中,临时性的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闻不超过()的岗位。c.6个月

23、劳动争议申该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C.一年

24.在下列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A、职工李某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

25.下面的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关系的是()。D、劳动者在某公司担任会计职务形成的关系

26、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日。B.15日

27、需要裁减人员()人以上或看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B、20 28.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每议仲裁委吕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c.十五日

29.目前我国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为()天。C.21.75 30.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B.6个月

(二)多选题: 1.某酒楼聘请了甲、乙、丙、丁四位职工,在下列情形中,酒楼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有(》。

B、乙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D、丁不能胜任工作,酒楼与其协商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2.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B.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哪些成员组成。

A.劳动行政部门B工会D。企业方面化表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ABCD

5、以下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子医疗期正确的是:()ABCD

6、下岗、内退职工,自行到另一单位从班有偿劳动、接受管理的,应认定双方形成了非典型性劳动关系.双方有关()的争议

A.工作时间

B.劳动保护 c.最低工资

7.下列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的有()。A、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C、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期间

8.下列哪些仲裁裁诀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诀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掀销裁诀: ABCD 9.下列哪些行业适用综合计时工作制?ABCD

10.劳动者有下列惜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D.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大损害的

11、用人单位下列行为中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哪些?

A、小王被A公司录用从弃会计岗位工作,几公司在2个月后与小王签订了一份书面劳动合同

c.A公司在征得小王同意后,安排小王国庆10月1日加班一夭,并在1个月内公司安排其进行了调休

12.很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劳动者有下列哪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期的工资。

A.在事假期间

D.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劳动

13.关于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是。

A.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B.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滴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D.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4.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裁减人员规定和提前30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清形有。ABCD 15.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B.用人单位在一般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c.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看切身利益的规章伟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

16.关于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体产、歇业支付劳动者工资,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侧司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B.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很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D.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17.以下应当适用最低工资规定的有

A.小张大学毕业后应璐某机关公益性岗位工作 B.雇工张某与王某《个体工商户》有劳动关系

D.与中国某市红十字会形成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陈某 18.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有:()ABCD 19.下列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的有()A.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c.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期间

20.用人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ABCD

(三)判断题: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钧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无魏向劳动看支付其实际工们顶司的劳动报酬。×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多次试用期×

3、当事人申该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4.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5.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一年内,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6.被派遗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遭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向其按月支付生活费。×

7.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成看分立的情况.劳动合同需要重新变更.×

8.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如经劳动保降行政曲刁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则不适用标谁工时制的加班加点规定,用人单位无需主价且忙班二r井. 勿人.提)0B.(否)

9.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很据国炭规定或者劳动台伺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忖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福甲阵。吵人.(是)口二(否)10.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二年内提出。B.(否)11.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中止劳动关系. B.(否)12.很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每次三十分钟. B.(否)

13.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遗有关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A。是 14.竞争限制的原则适用于用人单位任何职员。A。是

15.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考勤制度,每月与劳动者核对并由劳动者签字,保存劳动考勤记录不得少于一年。B.(否)

16.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草受当年的年休假。A.(是》

17.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看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B.(否)

18.仲裁庭应当在开庭四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五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诀定。B.(否)1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明确注明合同的终止时间.B.(否)20,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A. 21.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三年.B

2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口头形式。B

2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建立。B

2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A 25.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如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则不适用标准工时制的加班加点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其加班工资。A

26.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A

27.劳动合同可以仅约定试用期.B 28.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A

2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A 30.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A

1.需要裁减人员()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B.20 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小时的用工形式。B.24 3.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考勤制度,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每()与劳动者核对并由劳动者签字。用人单位保存劳动考勤记录不得少于()年。B.月,二年

4.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c.十五日

5.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时,支付的起始时间是()。

D.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 6.劳动者张某与一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根据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O个月? B.2个月

7.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D.15日

8.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B.职工代表大会载者全体职工

9.劳动合同的下列条款中,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法定条款的是。A.劳动报酬 10.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最多不得超过()。D.3小时

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载者终止之日起()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c.五个工作日

1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A.三个月

13.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内,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仲裁时效()。c.中断

1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的婴儿未满()期间延长劳动时间。D.一周岁

15.以下关于职工年休假说法正确的是()。

A.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16.职工请事假累计()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B.20天

17.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是。D.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8.《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

A.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9.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B.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20.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c.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2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通知对方终止用工。D.不得、随时

22.下列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果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在合同中仍可再次约定试用期。23.张某是煤炭企业甲公司的技术员,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下列哪项行为属于违反劳动合同?

c.劳动合同中约定张某负有保密义务,但张某以非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为由拒绝履行 2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日。B.15日

25.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A.10 26.下列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是()。

D.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 27.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中,临时性的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的岗 c.6个月

28.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天。B.十五

29.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0B.单数

30.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人以上,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0c.十人

1.下列哪种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B.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 c.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11除劳动者权利的 D.连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以下属于不定时工作制适用范围的是()。A.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推销人员

c.非国有企业中事先约定实行年薪制的经营管理人员 D.部分行业中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调整。A.企业

B.个体经济组织 c.民办非企业单位 D.基金会

4.关于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支付劳动者工资,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B.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D.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5.试用期工资()。

A.不得低于单位相同岗位工资的80% B.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下列哪些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绒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A.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B.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c.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D.劳动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存在异议的纠纷 8.下列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的有()。A.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 c.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期间 9.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才11的工作的

B.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c.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载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D.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0.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劳动和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c.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予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A.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c.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D.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12.下列哪些行业适用综合计时工作制? A.航空 B.地质勘探 D.水运

13.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A.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c.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D.法律、法钡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14.下列哪些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C.违反法定程序的,D.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15.企业在下列哪种情形下,可以栽减人员:()

B.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D.企业依法破产进行重整

1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哪些成员组成。()A.劳动行政部门代表,B.工会代表,D.企业方面代表。

17.关于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是()。

A.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B.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8.仲裁庭对下列哪些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A.追索劳动报酬,B.工伤医疗费;

c.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

19.下列哪些劳动者应当缴纳的款项,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代扣。A.个人所得税

D.法院判决书中判定的赡养费

20.以下哪些情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O B.由于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c.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1.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A

2.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B.(否)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建立。B.(否)

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B.(否)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能约定多次试用期。B.(否)

6.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A.(是)

7.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三百万元。A.(是)

8.仲裁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十日内结束。B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同意中途退的,可以视为撤回仲 裁B 10.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况,劳动合同要重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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