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名校卡征信审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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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名校卡征信审核规定(zt)
为了确保龙卡名校卡征信审核质量,防范风险,根据《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贷记卡征信审核业务管理暂
行规定(试行)》,制订《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名校卡征信审核规定》。
第一条 申请资格
龙卡名校卡申请对象包括总行指定的国内著名高等院校的下列人员:
(一)学生:在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生,外国留学生除外;
(二)教职员工: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研人员及管理人员中的正式员工;
(三)校友:取得该学校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稳定收入的毕业生。
第二条 申请材料
申请人除须本人签署专用申请表,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还须按如下规定提供相
关证明资料:
(一)学生
本科生由父母作联系人,硕士生或博士生可由配偶/导师作联系人。零星申请时,申请人须
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团体申请时,若学校已提供学生清单的,申请人可免交学生证。
学生毕业后变更相关信息的可办理校友卡。
(二)教职员工
具有学校所在地户籍或本科以上学历的教职员工提供工作证明;户籍不在学校所在地且无本科以上学历的教职员工提供工作证明及房产证明;境外人士提供工作证明及担保,学校聘任为教授及研究员的境外人士无须提供担保。团体申请时,若学校已提供经确认的教职员工清单,申请人无须
提交工作证明。
(三)校友
发卡行辖内户籍的校友提供该校毕业证书及收入证明(或个人自有资产证明);非发卡行辖内户籍的校友提供毕业证书、收入证明及房产证明;境外人士提供毕业证书、收入证明及担保。校友中符合总行职业良好客户条件的申请人以及我行主动营销优质客户,可以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校友原则上核批金卡。
第三条 征信审核
(一)龙卡名校卡实行属地化征审原则。申请人在毕业学校所在地以外区域申请龙卡名校卡时,可从外部网站下载该卡专用申请表,填写完整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后提交当地发卡分行,该受
理行负责申请人的征信审核工作。
(二)受理行若需确认该申请人的学籍信息资料的,可向申请人毕业学校所在地分行信用卡部门发送《龙卡名校卡学籍信息查询表》予以查证,毕业学校所在地行收到协查信息后应在五个工作
日内反馈受理行。
第四 初始信用额度
(一)学生:核准普卡。其中在校本科生初始信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含);研究生
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博士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含),博士生可以办理金卡。
(二)教师:核准金卡。初始信用额度按照月收入的4倍核定,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其中具有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职称的客户授予2-5万元的额度;具有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客户授
予1-3万元的额度。
(三)校友:核准金卡。初始授信额度按照月收入的2-4倍核定,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
第五条 后续管理
(一)发卡行要建立持卡学生信息资料库,掌握持卡学生院系专业和准确毕业时间,每年与学
校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持卡学生在校情况及毕业去向,及时更新信息。
(二)毕业离校的持卡学生,其卡片原则上可继续使用至有效期结束。发卡行应及时联系毕业学生补充和更新其工作单位、收入情况、家庭住址、账单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并在获取工作证明
或收入证明的情况后,可为其更换金卡,并按照校友标准调整信用额度。
第六条 附则
本规定未涉及的其它授信要求,按照《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贷记卡征信审核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建总发[2004]206号)执行。
第二篇:最新征信审核标准
征信准入要求
(1)查看申请人人行征信报告中是否有呆账信息、资产处置信息、保证人代偿信息;
(2)查看申请人人行征信报告中是否有当前逾期记录且贷款逾期金额大于500元,或贷记卡逾期金额大于200元;
(3)查看申请人人行征信报告中最近12期是否有连续逾期2次(含)以上记录;(4)查看申请人人行征信报告中最近24期是否有连续逾期3次(含)以上记录;(5)查看申请人人行征信报告中2年内是否有连续逾期2次(含)以上或累计逾期5次(含)以上记录;
(6)查看申请人人行征信报告中是否有法院执法信息、欠税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等;
(7)查看申请人人行征信报告中近半年内6次审批查询未放款的不能进件,(放款成功,不算查询次数);
(8)查看申请人征信报告中是否有法院被执行信息、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催欠公告信息等等风险信息;
(9)征信的账户状态五级分类要求显示正常;(10)个人信用卡个数不得超过8张。
(11)征信显示小贷公司成功放款两次以上不能进件(不含两次)
申请人有以上任何一条信息记录将以拒绝。
目标客户群:
1、有正式工作 有卡发工资,有社保或者公积金最佳;
2、有按揭房客户 征信良好;
3、私营业主客户 征信良好,负债较小。
第三篇:征信查询报告授权书审核意见
征信查询/报告授权书
审核意见书
致浙江花园进出口有限公司:
贵司提交我部的《征信查询/报告授权书》,我部经审核以后,特提出以下意见:
1.因《征信查询/报告授权书》的签署关系到贵司的信息安全问题,所以贵司在签署授权书时要认真全面审查被授权单位的资信(比如最近几年是否受到银行监管部门处罚过、有没有违规披露过客户信息、该银行在其他企业的口碑如何),确保贵司的信息安全。
2.因需办理银行业务是签订本授权书的最终目的,同时也为了限制银行对贵司信用信息的查询和披露,建议在授权书中明确授权的事项及范围。
3.本授权书中有很多条款对贵司不利,比如“授权人在此进一步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贵行可就业务目的将贵行从授权人或征信机构所获得之有关授权人之信息提供及披露给贵行与授权人不时同意及/或约定的相关方”,“授权人免除免除贵行因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上述信息所可能产生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同意并确认贵行无需因前述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和/或报送而对授权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但贵行有重大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而超出授权事项及范围行事的除外;并且授权人承诺对贵行查询后所作出之包括但不限于信贷、担保审批意见和决定无异议”,“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建议贵司的业务人员积极银行进行沟通,尽可能修改或删除相关不利条款。
4.考虑到这是银行当方面制作的格式授权书,贵司要修改或删除相关不利条款的难度较大,建议贵司指派对银行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及时对贵司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发现披露错误,应积极与银行和征信机构提出异议。
5.授权书签署过程中相关的文件均用原件,即我方要有对方签字盖红章的原件;
以上建议供参考,因银行业务复杂及专业性强,为慎重,建议请对此类业务有经验的专业律师再审核。
集团法务部
2014年8月5日
第四篇:企业征信系统用户管理规定
企业征信系统用户管理规定
为加强企业征信系统管理,规范系统用户管理操作,确保系统数据安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征信系统用户管理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企业征信系统用户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由信息技术部指定专人担任管理员,履行用户管理职责。
第二条 企业征信系统用户分为管理员用户和普通用户。管理员用户负责普通用户管理,具体包括新建用户、修改用户资料和权限、查询用户信息、停用用户、重置用户密码等。普通用户包括信贷业务人员及综合统计人员,其中信贷业务人员负责企业授权书提供、企业信息、业务数据的录入、修改、变更、删除,量化评估表填报等;综合统计人员负责数据审核、报文处理、批量业务删除、企业征信信息查询、异议信息处理等。
第三条 管理员用户由征信中心北京分中心创建和停用,创建和停用均由公司向征信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企业征信系统接入机构总部管理员用户申请表》(附件1),由征信中心北京分中心审查批准。管理员用户应尽量保持稳定,更换时需经公司及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批准。
第四条 普通用户由管理员用户进行管理,需要创建、停用普通用户或变更权限、修改用户信息时均需普通用户所在部门填写《企业征信系统用户申请表》(附件二),明确申请事项及用户操作权限,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信息技术部,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审查同意后,交由管理员用户进行操作。
管理员用户必须严格执行用户管理要求,不得随意创建、停用普通用户、修改用户信息或增加、删除用户权限。
第五条 企业征信系统用户遵循“专人专用”原则,一个用户只能一人使用,不得混用、共用。第六条 用户离岗时必须及时停用用户,并为新接手人员重新建立用户,新接手人员不得继续使用原用户。
第七条 用户首次登录企业征信系统后必须立即修改初始密码,定期更换并妥善保管本人密码,密码丢失需提交申请由管理员用户进行重置。
第八条 用户需加强系统安全意识,严禁向他人提供用户账号和密码,离开操作台时,必须首先退出企业征信系统。
第九条 管理员用户建立《企业征信系统创建用户登记备案簿》(附件3)及《企业征信系统停用用户登记备案簿》(附件4),对用户创建、停用、变更信息、修改权限、重置密码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存档保管。
第十条 管理员用户每月对普通用户进行检查清理,及时掌握人员离岗等变动情况,对离岗人员停用用户权限。
第十一条 创建或停用用户按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向征信中心北京分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因用户管理不善影响系统数据安全或正常运行,公司将依据规章制度对用户及相应管理人员进行问责和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第五篇:征信宣传材料
征信宣传材料
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您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它可以帮助您的交易伙伴了解您的信用状况,方便您达成经济金融交易。
1.个人信用报告是哪个机构出具的?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出具个人信用报告。
2.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哪些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信息:
一是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二是信用交易信息,包括信用卡、贷款、为他人贷款担保信息等。
三是个人非银行信息,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养老保险信息、个人电信缴费信息等。
3.为什么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目的是了解本人的信用记录,包括本人曾在哪些银行办理过信贷业务、每笔信贷业务的还款情况等。及时了解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如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办理的信贷业务、因疏忽大意产生的逾期记录等,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建议您在办理信贷业务前先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避免因不了解个人信用情况延误了贷款的办理。
4.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您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为了保护您的信息安全,目前只提供现场查询。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5.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是否收费?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向个人免费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6.您多久查询一次信用报告比较合适?
建议您每年查询一次个人信用报告。
7.别人能否随便查看您的信用报告?
不能。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查看您的个人信用报告,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还必须得到您的书面授权。
8.如果您认为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不准确或有误怎么办?
当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误时,有两条处理途径:
一是携带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个人信用报告,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提交异议申请;
二是直接联系您办理业务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您办理业务的银行将会在接收您异议申请后,立即进行核查,更正错误信息,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您回复。
9.您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当您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时,可以在本人信用报告中添加与信息相关的100字个人声明。
请您将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个人声明申请表1份(请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下载)邮寄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客服部。工作人员会在收到相关材料后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108号4号楼,邮政编码:201201。
10.您如何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个人信用报告记录了您办理信贷业务时填写的基本资料,以及贷款和信用卡的还款情况,所以当您的电话、通讯地址、居住状况、职业信息、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与办理过信贷业务的银行联系更新资料;保证按时、足额归还
贷款和信用卡余额,都将使您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对于还款方式比较特殊的贷款,如:大学生助学贷款,请根据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还款合同按时足额还款。如果您不清楚还款时间和金额,请及时联系贷款银行。
11.您能否办理信用卡或贷款由谁决定?商业银行还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由商业银行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仅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商业银行审批您信贷业务时参考,您最终能否办理信用卡或贷款,取决于商业银行审批的结果。
12.能否通过付费消除您的负面记录?
不能。个人信用报告客观展示您的还款记录,您还清了欠款,个人信用报告中会展示已还清的记录,但之前确实发生的逾期等负面记录并不能被删除或修改。
13.请您警惕“钓鱼”网站和冒名客服电话!
近期,互联网上出现了一批假冒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名义的网站和客服电话,以有偿提高信用度或消除不良记录为诱饵,诈骗钱财。如果您发现此类欺诈情况,请提高警惕,并拨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客服电话反映情况;如果您遭受此类欺诈,请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14.您的信用卡产生了逾期记录怎么办?
个人信用报告展示您过去24个月的还款状况。如果信用卡产生了逾期记录,建议您继续正常使用该信用卡,历史的还款记录会被逐渐更新;如果您将已产生逾期记录的信用卡销户,曾经发生的逾期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保留的时间会超过24个月,具体保留多长时间,有待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
15.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什么情况下会影响您的个人信用记录?
一般情况下,贷款利率有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两种。如果是浮动利率贷款,在您跟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会约定利率的调整形式,通常有以下三种:一是每年年初对已办理贷款的利率进行调整,调为上一年最后一次利率调整后的利率;二已办理的贷款还款每满一年进行一次利率调整,调为最近一次利率调整后的利率;三是双方约定,通常约定为在利率调整后的次月对贷款利率进行调整。贷款中已偿还的部分,不受利率影响。
如果您没有按照最新月供及时还款时,可能产生未足额还款的逾期记录。请您
关注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情况,了解还款金额,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如果您不确定贷款还款金额,请及时咨询贷款银行。
16.如何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信用是您可以拥有的无形“财富”,需要您在日常生活中慢慢积累。请您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如实填写信贷业务的申请表、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和信用卡等,养成良好的信用交易习惯。同时,特别提醒您保存好个人信用报告,防止信息泄露,或被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合理使用。
17.您想了解更多征信知识的相关内容,如何联系我们?
您可以拨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征信咨询电话400-810-8866,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