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新、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装修和消防设施专项报审及局部变更设计需提供原来审核意见书)
4.设计单位资质及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以及电子版图纸,设计文件封面加盖设计资质专用章,扉页上要求手写签名)
注:所有复印件需甲方盖章,签字注明与原件一致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及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2.工程竣工报告
3.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5.消防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注:内部出厂)
6.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及消防产品的送检报告(注:发票和委托书)
7.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为原件)、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8.工程竣工图含消防设施的注:所有复印件需甲方盖章,签字注明与原件一致
第二篇:消防验收审核申报申请
消防验收审核申报申请
致: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
本申报申请声明: 方志安 是北京盛世龙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 经理(受委托人职务)韩羽(受委托人姓名)杨凯(联系方式)为我单位代理人,全权负责管
理曲水兰亭度假酒店专修工程 项目物业管理及负责协调处理申报消
防职能部门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 朝阳区 公安消防支队: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方志安是北京盛世龙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韩羽(物业委托人姓名),和 杨凯 【使用单位委托人职务】
【使用单位(消防公司)委托人姓名】负责协调处理申报协调消防职能部门审核、验收、安全检查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
予以承认。委托事项及权限:曲水兰亭度假酒店装修工程项目的申报协调消防职
能部门审核、验收、安全检查事宜。
委托时限:2011年月日至消防职能部门的有关的一切事务全部
结束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2011年月日
第三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0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二、受理部门及审批单位
(一)以下项目由市公安消防局受理和审批:
1、高层民用建筑,独立的地下工程;
2、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单栋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多层民用建筑或建筑群;
3、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油库、液化气站及其它甲、乙类火灾危险场所;
4、甲、乙类厂房、仓库,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单栋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丙、丁、戊类厂房、库房。
(二)以下项目由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队受理和审批: 除第(一)项范围以外的建筑工程报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队受理和审批。
三、审批时限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发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对于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同时将延长审核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发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对于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同时将延长验收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四、申办应提交材料
(一)建审材料:
1、申请报告。由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消防审核的书面报告,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申请事由及相关情况说明。
2、申报表单。建设单位根据所申报的建筑工程类别有选择地填写并提交《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规划批文。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立项批文及规划红线图。
4、设计图纸。(本项所列各类图纸在报审时应同时提交其设计光盘,文件扩展名格式为.dwf。)①总平面设计:工程总平面布局图; ②方案设计:工程总平面布局图,工程单体平、立、剖面方案设计(含相关设计说明资料); ③扩初设计:总平面图、建筑扩初图、建筑给排水扩初图、建筑供暖通风扩初图和建筑电气扩初图; ④施工设计:总平面图、水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建筑给排水施工图、建筑供暖通风施工图和建筑电气施工图;⑤装修设计: 装修设计平面图、立面图及设计说明资料(应包含装修材料明细说明);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自动消防系统(设施)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资料(自动灭火系统应包含设计计算书); ⑦变更设计:变更后涉及到的建筑、水、电、暖通设施等的设计图纸。
5、消防设计专篇。对于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工程和其它设置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提交消防设计专篇;
6、资证及前期法律文书。装修和自动消防设施设计申报审核时,应提交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及原建筑工程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7、评估报告。对于设计超出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或规范未予明确的建筑工程项目,应提交工程消防安全设计评估报告。
(二)验收材料:
1、申请报告。由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消防验收的书面报告(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验收项目基本情况,申请事由及相关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印章)。
2、申报表单。建设单位工作人员或持有该单位正式委托书的相关人员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3、相关法律文书及资证。原公安消防机构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由建设部或省建设厅核发的设计、施工资质原件(验)、复印件(存档);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及防火材料、构件经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检验报告、强制性认证证书、型式认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单位或销售单位红章);能如实反映建筑工程消防产品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的有效文件(如消防产品购销合同等)。
4、竣工图纸。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总平面图、建筑竣工图、建筑给排水竣工图、建筑电气竣工图、建筑供暖通风竣工图等。
5、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综合质量评估报告,以及经建设、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的工程安装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消防系统进行施工、检验、调试、开通的记录等,主要有隐蔽工程检验记录;管道严密性试验、吹洗记录;电气绝缘测试记录;消防电气控制柜质量验收记录等。
6、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所有消防系统的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名单(本人签名)。
五、办理流程
(一)建审流程:
1、申领表单。工程建设单位持本单位申请报告到市公安消防局受理大厅(武汉市江汉区前进五路四号)或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队受理窗口,按报建工程类别领取《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窗口申报。工程建设单位将认真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相应表单,与应提交的图纸、资料整理齐全一并报受理大厅服务窗口受理,并领取受理回执单。
3、现场踏勘。若建筑工程项目需现场踏勘核实,建设单位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在项目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工作。
4、内部审批。分局消防大队承办的由消防监督员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并附申报单位所有的申报资料,报分局消防大队长审批后签发。消防局承办的由消防监督员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并附申报单位所有的申报资料,逐级报消防局建审科科长、消防局防火处处长、消防局分管局领导审批,报消防局局领导审批后签发。(不属公示内容)
5、领取批文。建设单位凭受理回执单,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到服务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二)验收流程:
1、申领表单。建设单位持本单位申请报告到市公安消防局受理大厅或工程项目所在地公安消防大队受理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窗口申报。工程建设单位将认真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报表,与应提交的图纸、资料整理齐全一并报受理大厅窗口受理,并领取受理回执单;
3、实地核查。建设单位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在项目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工作。
4、内部审批。分局消防大队承办的由消防监督员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并附申报单位所有的申报资料,报分局消防大队长审批后签发。消防局承办的由消防监督员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并附申报单位所有的申报资料,逐级报消防局技术科科长、消防局防火处处长、消防局分管局领导审批,报消防局局领导审批后签发。(不属公示内容);
5、领取批文。建设单位凭受理回执单,在规定时限内到服务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六、公章
1、“市公安消防局”
2、“公安局××分局消防大队”
七、文书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八、收费标准 此项许可无收费
第四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竣工验收
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竣工验收设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119号令);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竣工验收审批范围: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1、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单体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居住建筑建设工程;
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6、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三、办事流程
规划报建及施工许可部分: 消防设计审核流程
竣工验收部分: 消防竣工验收流程
四、竣工验收部分收案要求(建设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消防设计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议纪要(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产品供货证明、建设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模板
附件:
番禺区公安消防大队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番公消审[2013]第00XX号
关于同意XXXXXXX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XX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审核,我大队对你单位申报位于广州市番禺区XX街XXXX号的XXXXXX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XX公司设计,受理凭证号为番公消[20XX]凭字第XXXX号)进行审核,该工程为1栋7层(局部4层)建筑,建筑高度为23.95米,占地面积为259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876平方米,首至七层作宿舍使用。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兴建,耐火等级为二级)。该工程设计设置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另应按规范设置灭火器、火灾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经审核,认为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符合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同意该工程消防设计,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应选用具备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的合格产品。
二、经此次审核同意的消防设计如需变更、内部装修,应重新向我大队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三、未尽事宜,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执行;该工程竣工后,应向我大队申报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013
年5月20日
第五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一)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核申报条件
1、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项目还应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消防设计专篇),高层民用建筑应填写《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自审专篇》;
2、发改、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包括建筑工程设计立项批文、方案、扩初会审批复,规划红线图等);
3、国家、省级重点工程,甲、乙类危险项目及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应送消防设计专篇,工业建筑应有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运输、贮存方式等资料;
4、实测1/500总平面图,总平面图必须标明所建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及周围50米建(构)筑物布局情况。全套土建、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钢结构建筑的结构施工图纸;
5、按消防要求修改的变更设计联系单及修改图纸;
6、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加盖设计专用章;
(二)建筑内部装修项目审核申报条件
1、加盖建设单位印章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审核申报表》,特殊情况可由申请人签章;
2、装修平、立、剖面的设计图纸,装修节点详图、水、电及消防系统图纸。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院标及设计人员、审定人员的签名。
3、原建筑物总平面图、楼层平面图、消防设施布置和经消防部门审批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94年9月以前竣工建筑,可用建筑合法性证明替代原建筑消防审验意见),改变使用性质的项目应另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书;
4、应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有自动消防设施的装修项目,应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消防设计专篇;
6、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及有关证明文件;
(三)简易程序审批:
下列项目适用简易程序: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3层及3层以下(不含地下层)普通公共建筑,6层及6层以下纯住宅建筑,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单、多层丁、戊厂(库)房,公交站等小型工程配套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下、装修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且未改变原建筑平面布局、功能和消防设施的办公用房、宾馆客房、医院病房等的内部装修工程,室外给水管网布置等建筑工程的消防审批。
审批期限:消防设计防火审核审批期限从受理图纸、资料之日起,如图纸、资料齐全,简易程序审批的工程在2个工作日内,一般工程应在10个工作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如图纸、资料不齐,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补送图纸资料通知书》,通知申报单位补送,审批期限从补齐图纸、资料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