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文明职工评选办法
托里县文化体育局文明职工评选办法
文明创建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手段,是把三个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为使政府创建“文明职工”工作扎实有效,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职工评选标准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旷工、不会私客、不干私活,坚守工作岗位。
2、上班时间着装整齐大方,不穿短裤、短裙,不穿拖鞋,女同志不化浓妆。
3、坚守工作岗位,不聊天,不大声喧哗,不影响别人工作。
4、讲礼貌,讲文明,热情接待来访和处理电话业务,优质服务,文明办公。
5、在办公室和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丢污物,遵守公共场所一切卫生管理制度。
6、爱护大环境的卫生,完成本科室和卫生区保洁任务。
7、团结同志,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义务劳动。
8、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二、凡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干部职工,取消评定资格
1、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信访等有关规定,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全年累
计少参加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3、承担的工作受到考核部门通报批评,影响较坏的:
4、纪律松懈,全年累计迟到或早退8次以上(含8次),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
三、优先评选的条件
1、所负责的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表彰的;
2、所参加的县级以上(含县级)集体活动受到表彰奖励的;
3、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表彰奖励的;
4、纪律严明,当年出勤率综合考评在单位前五名的。
四、具体评选办法
1、文明职工评选活动由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评选一次,由各单位提出申请,考核小组依据有关条件进行考评:
2、组织文明职工评选时,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成立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各单位负责人参加;
3、凡符合文明职工评选条件的均可参选,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考核小组组织进行考核。凡具备第一大项的评选条件及第三大项优先评选条件任意两项的,同时又无第二大项取消文明科室评选资格其一的,原则上应做为文明职工。凡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提出评选意见,并把评选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交政府办公会研究决定。
4、经政府办公会研究所最终确定的文明职工,以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下发表彰。
第二篇:文明职工评选办法及标准(teniu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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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职工评选办法及标准
一、评选范围
局机关在编在岗的全体工作人员。
二、评选办法
(一)股室申报。文明职工评选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股室对照评选标准先进行认定,并由个人写出先进总结报局文明办,由局文明办公室评选文明职工名单。
(二)择优考评。文明职工评选活动由局文明办公室统一负责,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局文明办对股室申报名单进行审核后由局工会党组审批命名表彰。
(三)文明职工每半年评选、命名、表彰一次(全局评选名额为6人),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
(四)管理。局文明办应加强对文明职工的跟踪管理,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或存在突出问题者,应对其进行批评、通报、限期整改直到撤消其荣誉称号。在评选期内,若发现文明职工存在问题,应立即予以摘牌,并追回奖金。
(五)注意事项。有下列问题之一的不能评选为“文明职工”:
1、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2、工作纪律松驰,全年旷到三天及其以上者;
3、不遵守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有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4、不爱护公共卫生,脏、乱、差现象严重者;
5、在本单位工作未满十个月或一年内事假超过一个月,病假超过二个月者不参加评选文明职工。
三、评选标准
(一)文明职工标准
1、政治思想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20分)。
2、本职工作好。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10分)。
3、遵纪守法好。模范地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无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其他分裂祖国的活动(10分)。
4、文明礼貌好。讲文明、有礼貌、守秩序,礼貌待人、谦恭礼让,仪表整洁、言行得体、言行举止合乎文明规范(10分)。
5、见义勇为好。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10分)。
6、计划生育好。无计划外生育(10分)。
7、尊重科学好。刻苦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10分)。
8、作风形象好。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勇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10)。
9、团结同志好。尊重别人,助人为乐,同事之间和睦相处,受到单位和同事好评(10分)。
第三篇: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加强学校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把学生宿舍建设成为文明、安全、舒适、和谐的家园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特制订此办法。
一、“文明宿舍”评优条件:
1、考评成绩好。宿舍成员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2、内务卫生好。能积极配合宿舍工作人员工作,内务卫生整洁。
3、学习风气好。在上课和晚自习期间不在宿舍从事娱乐、玩游戏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4、人际关系好。宿舍成员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5、文化氛围好。宿舍布置文化品位高,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成绩良好。
二、“文明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室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灰尘,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20分);
2、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苍蝇,墙壁无尘土、无蛛网,室内无杂物(20分);
3、地面干净,无痰迹、果皮、纸屑等(20分);
4、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排放有序,床上无其他物品,被褥叠放整齐(20分);
5、卫生间干净无异味(20分)。
三、奖惩措施:
1、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由学校进行通报表彰,颁发“文明宿舍”奖牌,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3、获得“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在申报各类荣誉时,比其他同等条件的参评者优先考虑。校级先进班集体班级必须有“文明宿舍”。
4、对于不遵守学生宿舍相关管理规定和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第三次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北二十家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2016.9
第四篇:文明家庭评选办法
疏附县人大机关文明家庭评选办法
一、文明家庭标准
1、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劳动。
2、自觉维护各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尊师重教,老无文盲,少无辍学,积极为教育事业办好事。
4、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5、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实行晚婚晚育,自觉落实节育措施。
6、移风易俗,不搞迷信,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7、家庭和睦,夫妻恩爱,邻里团结,敬老爱幼,勤俭持家。
8、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热心公益,扶贫济困。
9、室内环境干净整洁美观,适当绿化。
10、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
二、评选办法
1、由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按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评选。
2、文明家庭数量不限,挂文明家庭标志牌。
3、每检查评选一次。
第五篇:文明寝室评选办法
第一条“文明寝室”评选条件
(一)团结向上。寝室成员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友爱,有寝室长,有寝室室规,关系和谐,集体荣誉感强。
(二)卫生整洁。地面清洁,门窗干净、墙面清爽、被褥叠放整齐,无异味,无垃圾,无蛛网,无灰尘,清洁率达到100%,最清洁率达到60%以上。
(三)行为文明。无起哄、乱扔杂物、饲养宠物、贩卖商品、通宵上网、留宿外来人员等行为。
(四)学风优良。寝室学习氛围浓厚,寝室成员到课率高,无沉迷网络、旷课、旷操、旷晚自习现象,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秀。
(五)现实表现。寝室成员积极要求上进,有学生干部或者学生党员2人以上,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至少获得校级奖励2人次以上。
(六)安全稳定。无存放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行为,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违规用电、晚归、夜不归宿、校外住宿等影响安全稳定的行为。
第二条 “文明寝室”的评选办法
(一)学校“文明寝室”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11月进行。
(二)“文明寝室”的评定,须在学生民主评选的基础上,由年级辅导员在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后审定并写出推荐材料,经系签署意见后报学工处审批备案。
第三条 “文明寝室”的奖励与表彰
(一)“文明寝室”是学校授予学生个人的一种荣誉称号,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