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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的实践与思考

县级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的实践与思考



第一篇:县级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的实践与思考

县级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0-12-28 访问次数: 199字号:[ 大 中 小 ]

安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华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监督法》,近些年各级人大常委会都相应出台了专项工作评议实施办法。2009年,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安乡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开始正式启动专项工作评议监督。该暂行办法出台当年,即对县规划管理和广播电视管理两个专项工作开展了评议,2010年又将对县农电管理、经适房和廉租房管理两项工作开展评议。经过一年来的实践,笔者作为一个全程参与者,有一些体会,也看到了些问

题,现就这些体会和问题作些探讨,以供参考。

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取得的成效

专项工作评议作为监督法实施的一种可操作性的监督办法,越来越被各级人大常委会所推崇和运用,我县仅实施一年,即展示了该项工作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影响深刻。

(一)营造了浓厚的监督氛围

一是争取了县委的高度重视。从起草《安乡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开始,县委就对这一新型监督方式给予了肯定和大力支持,指导下发了专门的文件,批转各部门单位遵照执行。在确定专项工作评议议题时,县人大常委会在广泛收集的基础上,向县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几个被纳入常委会表决确定的初步议题,也得到了县委的完全同意。在2009年两个专项工作评议的整改阶段,县委、县政府根据评议意见,对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针对规划管理评议意见反映的城区垃圾中转站严重不足的问题,形成追加45万元完善城区地坑式垃圾中转站建设的工作意见,针对广播电视管理评议意见反映的广电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形成公开选拨录用广播电视专业人才的工作意见,等等。

二是得到了政府部门单位的普遍认同。监督法出台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成了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要手段,社会各界对此监督方式也逐渐了解和接受。但同时也形成了两种误解,一种是认为人大常委会“没事找事做”,“拨草寻蛇打”专挑刺,为难“一府两院”;一种认为觉得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就是走过场,帮“一府两院”唱赞歌,专门谋求“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一团和气”,这两种误解从侧面反映了以往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些缺位或不到位,对人大常委会监督形象大打折扣。为增强监督实效,专项工作评议从最初的明确评议主体、确定议题,到后来的评议调研、处理、制裁等都严格依

据监督法按程序推进,按规矩处理,做到有评议就要求有审议意见,有审议意见就要求有处理,有处理就要求有回复,这样就避免评议工作泛泛而谈,找不到症结,达不到效果。同时,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时,既指出被评议工作存在的不足,也帮助找到了一些问题产生的客观因素,并且通过人大决议,帮助相关部门消除了一些工作障碍,作了一些正面舆论宣传。这样,被评议单位对专项工作评议有了更深入的认识,确信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

评议是动真格,既是来查找问题,也是来解决问题的。

三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安乡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作为一种规范性文件下发下去,已被全县各部门单位所了解,但真正让全社会对此项工作有深入了解的,还是通过媒体宣传,以及走访代表和选民收集评议议题时,面对面地宣传。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短短一年时间,此项工作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回应,有的积极反映问题,有的踊跃建言,有的热心跟踪评议过程,有的及时反馈整改效果。目前,全县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氛围,足见专项工作评议这种监督方式已深入人心。

(二)创新了人大监督方法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明确的六大监督手段之一,并排在首位。专项工作评议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相似但并不相同,前者源于后者,又超于后者,是

后者的延伸。

一是评议对象范围有区别。“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般只局限于评议“一府两院”中有人大常委会任命对象的部门工作,很少涉及“管辖范围”外的部门工作,而专项工作评议把政府直属机构和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垂直领导机构也纳入评议对象范围。如我县把农电管理专项工作纳入今年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范围进行评议,就是基于监督法和暂行办法界定的监督范围,对那些虽然不是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但只要他们负有社会管理职能,承担地方法律职能,就可以纳入评议范围,专门听取报告,组织开展评议。

二是评议的内容有区别。“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般只对“一府两院”的某一部门单项工作开展评议,如听取审议水利工作就只有水利部门参与,民政工作就只有民政部门参与。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般属例行评议,如我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水利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等,都属一年一度的“规定动作”,人大常委会监督这些工作,从主观上讲有一定被动性,而专项工作评议内容是通过监督法规定的六种途径反映的问题确定。这样就决定了专项工作评议具有三个重要特点:一是代表性。确定的专项工作评议议题,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也就是“急事”,必须先办的事。二是集中性。是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渠道共同反映的问题,也就是反映比较一致的问题,关注度较高。三是普遍性。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时期都存在的问题,涉及

面广。我县自启动专项工作评议以来,确定专项工作评议议题基本按照以上三个特征选题,通过科学选题可以体现人大监督关注大事,注重大局利益的责任意识,也展示了人大监督的大气。

三是评议的程序有区别。“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般要经过年初制订计划、确定对象、视察调研、形成意见、听取报告等程序,而专项工作评议在此基础上,头尾都加了一些重要程序。如在开展评议之初确定议题阶段,就多出了采取发布公告收集议题,整理议题,确定初步议题,票决确定正式议题等程序。而在后期,不是一评了之,而是在形成常委会评议意见之后,还要交被评议部门整改落实,并进行跟踪督办,会议测评票决,公布测评结果等程序,真正实现了评议之后有回音。

(三)取得了良好监督效果。

一是部门单位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专项工作评议既是一种监督行为,又是一项普法活动。通过评议专项工作,一方面,促使被评议对象对专项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学习和了解,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广泛开展法律宣传,让社会各界对相关法律法规也有进一步认识,客观上要求议题涉及部门单位要依法行政。2009年,通过评议规划和广电两项工作,两个被评议单位对照本部门涉及的城乡规划法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进行了认真整改,杜绝了一些违规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同时,也给其它未被纳入专项工

作评议的部门单位给警示作用,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部门单位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专项工作评议把部门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起到了一个桥梁纽带作用。以前人民群众对一些焦点敏感问题,找不到有效解决途径,现在可以通过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这个正式渠道进行诉求,并能得到最大程度地解决。一些单靠某一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人大常委会出面协调,把一些工作任务细化明确到一些关联的责任单位,既减轻了主体单位的压力,也增强了其主动靠前

为民办实事的积极性。

三是部门单位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性明显增强。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既是监督也是支持。2009年,被纳入当年评议的两个单位尝到了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甜头。如广播电视管理专项工作,针对有线电视信号弱,节目制作质量差,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常委会形成评议意见后,县政府进行专题研究,对广电事业经费拨款进行了追加,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提升采播队伍整体素质的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责成负责电视节目输送的电广传媒公司加大投入、添置设备、整改线路,针对低收入阶层收看有线电视难的问题专门制定了相关优惠措施,等等。

二、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不容忽视的几个问题

专项工作评议所经历的时间跨度大,几乎贯穿了全年始末;经过的程序多,在常委会和被评议单位间有好几个来回;评议质量要求高,要求对评议意见有整改,还要有回复等。可以说专项工作评议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牵动一系列的主、客观因素来共同完成,也正因为环节多,在具体操作中势必会出现一些问题,不得不引起重视。

一是确定议题广泛性还不够。我们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时,虽然严格按照议题来源的六个渠道进行收集,范围涵盖比较广,但最终议题确定并不十分理想。一方面表现为收集议题接触面比较窄。由于该项工作启动以来时间短,社会知晓度低,在收集议题时,仅接触到县代表这一级,没有更深层次的接触乡镇代表和广大选民。另一方面表现为一些反映集中、矛盾突出的问题,没有纳入评议范围。如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城镇低收入阶层就医、基层组织低限运转、乡村债务化解、农村土地流转等难题。这些问题虽然反映最多最为突出,各级也已经认识到严重性,但又没有很好的办法解决,作为议题来评,评不出什么结果,就是评出了结果,转到政府也落实不了,这样反而影响了人大的威信,不如放弃评议,这样最后确定的议题的代表性就大打了折扣。如2009年我们在审定初步议题时,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殡葬管理专项工作,因矛盾复杂,一时难以解决,最终放弃纳入评议范围。

二是评议对象针对性还不够。2009年,我们在评议规划管理工作时,随着评议工作的逐步深入,发现规划管理工作不仅仅只涉及规划工作,还涉及到建设、管理一系列复杂问题,建设、城管、房管等部门都应有一定的工作职责,评议时只把规划管理部门列为评议对象显然不全面,最后在评议整改时,就难免出现责任包办、分担不合理、畸轻畸重的现象。一名多次旁听评议会议的科局负责人甚感纳闷:每次开会通知我们来,来了又好像领

不到什么具体工作任务。

三是评议调研专业性还不够。往往评议一项专项工作,可能会牵涉到许多专业问题,但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并不是专业人员,仅靠他们组织评议调研,必然会形成从评议对象的汇报材料中进,然后又从材料中出的局面,形不成有深度、有价值、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评起来也没有底气,达不到好的效果。如我们评议广播电视管理专项工作时,许多群众普遍有按需收看电视频道节目,按收看频道付费的愿望和要求,但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给予的解释是没有相应的技术设备,调查人员当然对此答复不满意,但又不

能从技术上进行深度评议,从而达不到应有评议质量。

四是评议测评的科学性还不够。在专项工作评议的程序中,最核心的环节就是测评票决,这也是专项工作评议区别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重要方面,也是专项工作评议成功与否的关键一环。我们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没能走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

报告”的旧路,仅由数额较少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测评投票,难免出现代表性不够,专业性缺乏,如果个别委员“心一软”“放一马”,测评结果准确性就会大打折扣。另外,测评的方式也值得商榷,仅靠“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类型来作为评价标准,略显抽象,容易走入打“印象分”的误区,不能客观反映评议整改效果。五是评议整改执行力还不够。评议的最终目的,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人大常委会形成评议意见之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但由于一些主、客观方面因素的影响,往往在整改落实时出现“龙头起,蛇尾怏”的现象。如我县在评议广播电视管理专项工作时,针对电视节目中插播保健品广告过多的问题,要求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进行整改,但由于这笔广告收入是他们重要的经费来源,缺额部分政府又不能解决,若执行整改,必然造

成短收,不执行,群众意见大,形成两难局面。

三、专项工作评议几个重要环节的把握

以上所述几个问题是我们在开展专项评议工作经常会遇到的难题,笔者认为,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一项程序性很严的工作,只要我们严格遵照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并不断修

正和完善操作办法,就能获得评议成功,取得评议实效。

(一)评议什么工作:群众说了算。监督法第九条规定的六种专项工作评议议题来源,无一不是直接或间接来自人民群众。由于人大工作涵盖面广,议题确定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能求全求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遴选供常委会票决的初步议题时,既要体现常委会的工作职能,又要使人大工作始终牢牢把握住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工作既体现民意、代表人民利益,又与县委、政府整体部署步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对于一些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也要正确面对,虚心接受评议,作出合理解释,诚意给予答复,切忌采取回避态度,既伤了人民的感情,也影响了县委、人大、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二)评议哪些对象:涉及谁就评谁。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往往影响比较大,涉及面比较广,可能要牵涉多个主管部门,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评议时要秉承“管方向、管大局、管大不管小,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制定严密的评议方案,把凡是涉及被评议工作,有具体工作职责的部门单位全部纳入到被评议对象中来,并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如今年我县拟对经适房和廉租房建设管理专项工作开展评议,评议的主体对象是房管部门,但民政部门与此项工作也有联系,我们就得把民政部门一并列

为评议对象。

(三)评议怎样定性定量:充分听取专业人员意见。专项工作测评往往涉及许多专业方面问题,必须要有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调研、评议、测评全过程,以增强评议的权威性。

首先,要探索建立评议量化机制和评议制度,对评议活动的组织、实施、量化标准确定原则,评价程序细则等进行规范,并形成制度。其次,要确定具体的测评量化标准。每一项专项工作都有其特定的评价体系,这样就需要组织以专业人员为主体的评估队伍开展调研,根据调研结果用专业量化指标进行考核。此外,还要把三种定性结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分解成一种可以按照相关专业数据确定出等次的定量指标,以供常委会测评时按图索骥、有的放矢,测评才不失偏颇。再次,测评会议上要安排议程听取专业人员的测评报告。专业人员的调研报告应该最具权威性,最有说服力,是一种最接近事实的反映。我们这里说的专业人员,包括专项工作涉及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是在业内有较高威望的资深专家,必要时还可以外聘专家参与调研评议。

(四)评议测评质量如何保证:扩大测评投票范围。为体现民意,保证测评质量,人大常委会可考虑多邀请一些政府部门相关人员旁听会议,在测评时可以邀请与被评议单位有密切联系的人大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参与投票表决,以扩大投票面,保证测评的代表性,科学性,准确性。要引导和鼓励与会人员积极发言,也要给被评议单位解释和申辩时间,真正达到评议者有理,被评议者服气的效果。

(五)评议意见怎样督促整改:要善于用“狠招”。一是要对评议意见进行公开。评议工作是“室内工作”,要把评议结果拿出去“晒一晒”,要通过电视台、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让全社会都了解和关注评议工作,并随时跟踪评议意见整改落实进程。二是要对评议意见形成规范性文件进行交办。不仅要将文件下发到相关被评议单位,还要抄送到全县其他单位,甚至抄送给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让各级各部门都来关注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三是要对评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要将督办结果向全县各级各单位进行通报。在督办方式上,可采取常委会督办和各工作委员会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必要时,由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四是要明确具体的整改期限。被评议单位在收到评议意见后,一般在二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对一些涉及全局,研究处理工作量大,短时间内难以见效,不能如期整改到位的问题,在向人大常委会进行说明并征得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理和报告期限,但也不能超过6个月,且要将延期原因向社会公开。五是对评议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敢于运用质询、罢免等强制措施,对相关单位主

要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以保障人大监督的强制性、权威性。

第二篇:在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修改1)

在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

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胡 水 龙

(2011年5月26日)

同志们:

一年一度的人大专项工作评议今天正式启动了,今年,将医疗卫生和法院工作作为评议内容,选题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体现出区人大常委会的大局意识、法制精神和人本关怀。刚才,庆英副主任宣读了《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诗庆主任对专项工作评议进行了动员部署,请大家对照工作要求,抓好落实;区法院、区卫生局两个被评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态度鲜明,决心很大,相信你们一定会赢得人大代表们的一致好评。下面,就如何开展好这次专项工作评议,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区人大要把专项工作评议看作一根“鞭子”

专项工作评议是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对本级“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人大要充分利用专项工作评议这根“鞭子”,通过开展评议,鞭策和促进被评议单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一是要实事求是。坚持用实事说话,实际调查以后再下结论,不主观臆断,不道听途说,不讲假话、套话、空话。看问题要看主流、看大局,不能以偏概全,纠缠细枝末节,眉毛胡子一把抓,评议要有理、有据、有力,使被评议对象心悦诚服。二是

要突出重点。评议时要抓住医疗卫生和法院的工作关键环节做到直奔主题、直击问题实质,评议报告必须一针见血,触到痛处,评到要害,提出切实可行的评议意见,帮助被评单位出主意,抓整改,促落实,力求实现评议一处,教育一批,鞭策一片。三是要客观公正。要重实据、讲实事,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要认真调查,客观评价,不埋没成绩,也不回避问题;不能感情用事,不打人情分、关系分,也不能把评议当作批斗会,见风就是雨,要确保评议公平、公正,收到实效。

二、被评议单位要把专项工作评议看作一面“镜子”

作为被评议部门,区医疗卫生系统和区法院要认真对待,做好各项准备,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要摆正态度,不要把评议视作“洪水猛兽”,抱有害怕和躲避的情绪,而要把评议工作当成一面“镜子”,从这面“镜子”中去看到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从而获得群众更大的赞许和肯定;要正确处理好评议与工作的关系,不能以评议为借口,忽视、放松日常工作,更不能为了应付评议,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做表面文章、弄虚假政绩上。二是要主动配合,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地为评议工作创造条件;要如实提供情况和反映问题,不弄虚作假,讲成绩不粉饰不拔高、讲问题不护短不遮掩,做到闻过则喜,知错就改;要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和会议评议中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搞阳奉阴违,不说一套做一套。三是要积极整改,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被评议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到“三个落实,四个不放过”,即:对问

题分类排队,逐个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和具体要求;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整改工作切忌隔靴搔痒,久拖不决,一评了事,要从速从准、务求实效。

三、其他单位要把专项工作评议看作一根“尺子”

虽然今年评议的是医疗卫生系统和法院,但是不代表“一府两院”的其他单位就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相反,未被评议的单位更要把这次评议作为一把“尺子”,按照专项工作评议的标准去衡量自己,审视自己,要求自己,自查自纠,自我改进。看自己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是否做到了为民办事、依法办事;看自己在执行人大决议、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信访件等方面是否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看自己在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方面是否做到了尽职尽责。切不可有拖拉思想、侥幸心理,等到被评议之时才去重视,等到出问题之时才去着急。

同志们,区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专项工作评议,是全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这次评议活动评出新干劲、评出新气象、评出新作风,推动全区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三篇:关于开展部门工作评议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开展部门工作评议的实践与思考

工作评议是各地人大常委会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而形成的一种监督形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这对新时期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围绕部门工作评议进行了探索实践,并产生了较好的效果。下面,结合XX实践,谈一管之见。

一、开展部门工作评议的法律依据

虽然目前国家的基本法律尚未对人大开展工作评议作出明文规定,但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人大开展工作评议的依据也是有迹可寻的。

一是符合宪法原则和法律精神。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监督法第八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出的相关解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也就是工作评议。”“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的评议情况,可以作为组织部门评价、使用干部的依据。”“工作评议不仅可以评议本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还可以评议政府直属机构和在行政区域内的上级垂直领导机构。”

二是省人大有明确要求。《中共XX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15〕26号)的“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章节中明确指出:“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健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预算审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加大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力度,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乡镇人大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组织代表视察调研、进行执法检查等方式,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明确规定了工作评议这一监督方式,也为工作评议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开展部门工作评议的XX实践

2017年,XX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首批选择发改局、科技局、民政局、城管局、水利局、侨办等6个部门作为评议对象,今年又组织开展对区司法局、经信局、卫计局等3个部门的工作评议。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评议对象的确定体现全局性。根据《XX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评议对象主要是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单位,有计划地开展工作评议,原则上所有单位在一届内至少接受一次评议。评议的内容主要为部门上一的主要工作,包括贯彻执行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情况;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区重点项目(工作)和区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是参与评议人员的选择体现广泛性。工作评议的主体是区人大常委会,但参与评议的人员不仅仅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包括辖区内的五级人大代表和选民代表。在评议对象确定后,区人大常委会根据评议对象分别成立评议工作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工委主任任副组长,工委委员和相关领域的代表为成员,开展评议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广泛发动人大代表、选民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评议。区人大办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评议公告,收集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的意见建议。各镇(街道)、区级代表小组广泛组织人大代表走访选民、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征集意见建议、开展满意度初评,将人大代表、选民群众的意志体现到工作评议的成果中去。

三是评议程序的推进体现规范性。开展部门工作评议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选定评议对象,组建工作评议机构,制定评议实施方案,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对具体工作进行部署。二是调查阶段。工作评议组采取听取汇报、约见询问、走访座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视察检查等方式开展评议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对被评议单位履职情况作出全面客观评价,并形成调研报告。三是评议阶段。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被评议部门和评议工作组专项汇报,进行评议发言、询问,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形成评议意见。会议邀请人大代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列席会议。四是整改阶段。评议工作组对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检查,及时了解情况,督促有效落实。

四是评议结果的运用体现实效性。在满意度测评中,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票得票率在85%以上的为满意;满意票得票率在75%至84%之间的为基本满意;满意票得票率在75%以下的为不满意。工作评议情况和满意度测评结果,由人大常委会党组以书面形式向区委报告,建议区委将其作为考评领导班子、干部使用的依据之一。满意度测评结果连续两年为不满意的,建议有关部门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

三、开展部门工作评议的体会和思考

实践证明,工作评议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不仅强化了常委会的监督职能,而且促进了“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有助于区委、人大、政府的各项决策、决议、决定落到实处。一是被评议部门接受监督意识和大局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开展工作评议,被评议部门把人大的工作评议当作推进工作和改进作风的动力,进一步树立了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被评议部门的工作得到推进。对被评议部门来说,人大开展工作评议,既是对工作的一次全面总结、检验和剖析,也是对工作的一次集中展示和宣传。三是人大的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工作评议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形式的延伸,更具有民主性、公开性、权威性的特点,它拓展了监督渠道,强化了人大监督机制,加大了人大监督力度。评议综合运用了视察、调查、检查、审议等各种手段,融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人大代表的监督和公众的监督为一体,把监督事和监督人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

然而,在开展部门工作评议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是精选评议对象。每年在确定评议对象时,要按照“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围绕党委工作重点,着眼于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确定2至3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不贪多求全。尤其要把事关国计民生,社会比较关切、人民群众呼声较高、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部门确定为评议对象,既突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也实实在在解决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增强工作评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评议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深化评议调查。评议调查是开展工作评议的重要环节,只有调查更深更细,才能全面客观掌握情况。评议调查一定要在“深”字上做文章。要深入基层,听取基层单位、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在用好走访座谈、明查暗访、查看现场等调查方式的同时,积极运用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广泛征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必要时,还要进行回访调查。在评议调查的基础上,要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分析研究,深挖问题根源,这样才能形成有深度、有价值、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提出高质量的评议意见。

三是狠抓评议整改。“雷声大,雨点小”“评而不改,改而无果”的状况,往往导致工作评议流于形式、虎头蛇尾,挫伤人大代表的积极性,影响人大常委会的权威。要始终把抓评议整改作为重中之重。评议意见反馈给被评议部门后,各评议工作组应当及时对被评议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可以通过回访调查、现场督查、听取评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等形式,对被评议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评议意见中涉及到的个别重大问题,要紧盯不放,并坚持“三个不放过”:评议意见不落实的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代表不满意的不放过,促进重点评议意见尽快落实,确保工作评议收到实效。

第四篇:人大常委会学习考察人大专项工作评议情况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考察人大专项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

为积极做好专项工作评议,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实效,2013年*月28日至?*月2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专程赴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石峰区、常德市安乡县和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荆州市荆州区,学习考察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学习考察组先

后与五个区县人大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了解情况,收集资料,并就具体实施中的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通过学习考察,大家对如何推进专项工作评议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五区县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主要做法

2007年《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全国许多地方人大按照《宪法》、《监督法》的要求,对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此次学习考察的五区县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创新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并取得显著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规范工作程序。五区县人大根据《宪法》、《监督法》及省、市人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专项工作评议的实施办法,并经过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实施办法对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目的、原则、评议的对象、内容及方法步骤等都作出明确规定。专项工作评议时间跨度较长,五区县在具体实施中大体分为准备、调查、评议和整改四个阶段。每年确定了评议对象和评议内容后,各区县再制定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就专项工作评议实施的具体时间、调查对象、评议调查组人员组成等事项作出详细安排,保证了每年专项工作评议规范、有序进行。

(二)确定评议对象。五区县将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法院、检察院和垂直管理部门都纳入评议范围,每年根据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不同形式确定评议对象。芦淞区、石峰区由各工作机构推选,主任会议研究确定4-6个部门,对其进行评议,原则上每届人大常委会对被评议对象的工作至少评议一次。樊城区、荆州区由各工作机构推选,主任会议讨论后提交常委会票决确定5-8个部门,对其进行评议。安乡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议题,经主任会议讨论研究后,由常委会票决确定评议议题,自实施以来先后对规划、广播电视、农电、经适房、廉租房等专项工作进行评议,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三)广泛深入调研。五区县在确定评议部门或议题后,都成立评议调查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工作人员组成,也可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或群众代表参加。调查组深入到被评议部门及其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当中,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调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写明专项工作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建议,经主任会议讨论后向常委会报告,为常委会会议审议和满意度测评提供参考。

(四)民主公开测评。五区县都是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评议,其中芦淞区、石峰区、樊城区、荆州区的程序相同:一是听取被评议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二是听取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三是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调查组人员、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及其他同志评议发言,被评议部门负责人回答有关询问;四是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当场宣布测评结果。常委会将评议情况向区委报告,通报垂直管理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布。芦淞区和石峰区规定,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常委会可以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程序。樊城区规定测评结果作为区委实绩考核和组织人事部门公务员考评的重要依据。安乡县在会议评议时不立即进行测评,而是形成评议意见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于六个月后听取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整改贯穿始终。五区县坚持把整改放在突出位置,贯穿于工作评议的全过程。评议调查前,要求被评议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未评先改”;评议调查期间,将收集到的意见及时反馈给部门,要求对照问题,采取措施,做到“边评边改”;集中评议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向被评议部门印送专项工作评议意见,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整改工作,实现“集中整改”,有效地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二、五区县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特点及成效

五区县实施专项工作评议以来,经过不断地探索和完善,组织程序更加规范,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中显示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一)坚持服务大局,得到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五区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选择确定每年的评议对象,在制定专项工作评议计划时向党委请示,评议结果及时向党委报告,保证了专项工作评议在党委的支持下顺利开展。

(二)坚持依法规范,取得了良好的监督实效。五区县从确定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到调查、民主评议、整改等环节,都严格依据监督法要

第五篇:浅谈乡镇人大开展工作评议的实践与思考

浅谈乡镇人大开展工作评议的实践与思考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代表开展评议活动是强化人大监督的一种好形式,是乡镇人大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和执法实施监督的一条有效途径。实践表明,搞好乡镇人大的评议工作,对于促进和推动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具有积极意义。笔者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开展好乡镇人大工作评议谈几点的认识和想法。

一、具体实践

近年来,笔者所在的镇人大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创新监督方式,改政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为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组织部分市镇人大代表组成工作评议小组,先后对村建所、企管站、计生站、劳保所、农服中心、财政所、司法所、交管所等10多个基层站所开展了评议,形成了30余条评议意见,促进了部门工作作风转变,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具体的实践概括起来为“一二三四”。

1.坚持一个原则,选准评议对象。如何确定和选准评议对象,对评议工作 的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人大代表作为人大联系选民的纽带、作为基层群众的民意代表,他们最有发言权。因此,在评议对象的选择上,我们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充分尊重代表的意见,使评议对象的确定“让代表说了算”。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利用人代会代表集中的机会,通过人大代表票决初选、人大主席团无记名投票终选的办法,按得票数由高到低确定评议对象,既实现了代表当家作主,又体现了评议工作的公开公正,使评议对象的确定符合大多数人的意见,经得起

推敲。例如,XXX镇作为国家、省及扬州三级重点镇,集镇建设能不能早日出形象、上档次,基层群众和人大代表十分关注。因此,近年来镇人大把与集镇建设密切相关的村建、国土、城管等部门作为重点评议对象,督促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抢抓各级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强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过几年的建设,集镇路网格局不断健全,教育医疗等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推动重点镇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2.注重两个结合,认真开展调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广泛深入地开

展调查研究是搞好评议的前提和基础。具体工作中,我们注重两个结合,采取多种调查方式,力争全面摸清被评议对象的工作情况。一方面,坚持面对面与背靠 背相结合,既面对面地听取评议对象的工作汇报,又背靠背地听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反映,全方位了解情况。另一方面,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既利用微博、微信、网络等信息手段广泛征求意见,又组织人大代表分组深入村组农户实地走访,多渠道进行调查。同时,要求被评议部门做好充分准备,写出自查报告,以便评议组对照报告开展评议。比如,我们在对农村环境整治办进行工作评议时,面对群众质疑较多的庄台河塘整治是否全覆盖问题,由于全镇庄台河塘3000多

个,逐个去核实不大现实,我们充分发挥群众作用,多管齐下、广泛撒网,通过走、听、看、访,以及网络问卷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全镇农村环境整治大致情况,调查更有说服力,评议更有针对性。

3.突出三个重点,开好评议大会。会议评议是人大工作评议的核心,事关

评议成效。为尽可能开出高质量的评议大会,我们围绕部门汇报、代表评议、民主测评等三个环节,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在部门汇报环节,我们突出依法履

职这一重点,要求部门重点汇报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依法行政等工作情况。二是在代表评议环节,我们突出问题导向这一重点,要求代表评议时

做到肯定成绩一笔带过,指出问题一针见血,切实提高发言质量。三是在民主测 评环节,我们突出全面公正这一重点,不仅设置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三个总

体评价,还细化量化职能履行、依法办事、作风建设等3-5项具体评价内容,实 行百分制打分方法,在评议会上进行无记名记票、当场公布结果,维护评议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比如,在对司法所开展评议时,我们重点听取其贯彻上级要求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指出当前普法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做到评到点子上、议到实在处,真正使部门通过评议有所收获、有所触动。

4.明确四个到位,抓好问题整改。评议是手段,整改问题、改进工作是目

的。笔者所在的镇人大要求被评议部门必须在三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过来,整改报告要做到“四个到位”:对已经解决的问题,把办理结果说明到位;对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计划细排到位;对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把目前存在的困难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梳理到位;对因各种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把有关限制条件和原因解释到位。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部门,镇人大通过多次评议,加强跟踪督办,力促整改落实。比如:对居民反映强烈的集镇管理无序、零散、不到位等问题,镇人大连续两年把村建所作为重点评议对象,督促其提请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下决心、下力气整合城管、环卫、公安、工商等部门力量,建立一套集镇管理长效机制,常抓常管,推动集镇管理取得积极进展。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笔者所在的镇人大结合本地实际,在工作评议中做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此外,从日常兄弟乡镇工作交流以及走访了解看,笔者认为就全市面上而言,乡镇人大在工作评议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不”。

1.思想认识不够高。目前,乡镇人大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还没

有得到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部分基层干部甚至存在一些错误的、片面的认识,有的认为乡镇工作本来就够忙了,特别是现在基层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都很重、压力也很大,认为开展评议工作是多余的,没事找事干,对之冷眼相待;有的怕被说成不符合党管干部原则,尤其是乡镇部门站所的负责人不是人大选举任免的,评议是多管闲事;有的把评议工作看成是找岔子、挑毛病,跟自己过不去,有抵触情绪;有的认为评来评去还是老样子,没起多大作用,甚至得罪人,影响关系,因而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等等。基层干部思想层面认识问题没有真正解决,一定程度地影响和制约着乡镇人大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

2.制度规范不健全。对市人大常委会来说,开展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

评议,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也已经开展多年了,相对比较成熟规范。但对乡镇人大来说,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明确了乡镇人大具有监督职能,但如何开展工作评议没有提出明确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也没有制定相关的制度来指导和支撑,导致整个评议工作的内容、程序、步骤、方法等方面没有统一规范的要求,基本上是各自为阵,随意性很大,不平衡性也很大。从走访了解的情况看,有的乡镇比较重视,按照准备、调查、评议和整改这四个阶段工作,各环节组织很充分,评议很有成效;有的乡镇程序过于简单,象征性组织部分代表看一看、议一议,准备不充分、调查不深入,评议工作流于形式;有的乡镇甚至觉得反正没有硬性规定,干脆就不搞,多年来一直就没有开展人大评议,等等。这些都表明,当前乡镇人大开展工作评议没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3.评议范围不够广。在人大评议的具体工作中,我们感到由于方方面面因 素,导致评议工作广泛性不够。一方面,评议的内容不够广泛。乡镇人大虽然独立于镇党委、政府之外,名义上是一套班子,但力量配备不足,往往是一个人大主席或专职副主席加上一个兼职工作人员,乡镇人大工作基本上就是人大主席唱独角戏,导致开展评议也是人手不足、精力不够。同时,大多数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并非专职,或多或少都参与了政府分工,有的还分管了一些政府的组成部门,安全生产、改水改厕、交通建设、土地整理等多有涉足,在评议工作时,这部分政府工作不太好纳入评议内容,如果镇人大对这些工作评议,就变成“自己监督自己”,因此在评议对象的选择上,总有一批工作或部门游离于人大评议监督之外,无法实现全覆盖。另一方面,参与评议的代表不够广泛。市镇人大代表一般都是兼职,大多数农民代表都有各自职业,乡镇人大在开展评议有时为了省时省力,免去发放务工补助、加强事前沟通等麻烦事,评议人员基本上是镇村干部代表,导致了参加评议的代表大多是老面孔,代表的广泛性不够,同时“圈内人评圈内人”,也容易导致评议一团和气,不愿动真碰硬,评议的效果打了折扣。

4.问题整改不够实。抓好问题整改是评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然而实践中,问题整改这“最后一公里”还没有真正打通、落到实处。主要表现为有些乡镇人大在评议工作过程中注重评议,而对整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不够大,容易造成评议时有人抓、有人管,评议后无人抓、无人管的现象,使评议工作走过场,一评了之,达不到开展评议工作的预期目的。同时,乡镇人大评议工作中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欠缺,刚性不足,导致评议意见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实际落实少,甚至做做样子,还没有或难以使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任免等刚性较强的手段,这样造成一些问题评议前后依旧,实效性差。

三、相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广泛深入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实践证明,搞好乡镇人大评议工

作,是依据宪法法律行使监督职权的有效手段,也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能够促进乡镇政府工作和职能部门的工作,实现监督与支持的统一,形成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合力。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宣传,使基层干部充分认清人大职能和作用,使政府及各部门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乡镇人大开展评议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出台制度规范。我们深深体会到,乡镇人大评议 工作要取得实效,离不开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县级人大常委会要为乡镇人大评议工作撑起保护伞,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帮助乡镇人大协调好与乡镇党委政府、被评议部门的业务上级等各方面的关系,形成搞好评议工作的共识和合力。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关于乡镇人大开展工作评议的有关意见,对乡镇人大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内容以及参评代表和部门的范围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并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把乡镇人大自行评议的“单兵种”孤军作战变成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指导下的“集团军”统一作战,使乡镇人大评议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是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推广评议成果。总体上看,乡镇人大评议工作中

问题整改还不尽如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对评议结果运用和成果推广重视不够直接相关,因为评好评差一个样,人大评就评了,部门没有什么压力,其他部门更是事不关己、漠不关心。因此,改进和完善人大评议工作,一方面要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奖惩机制,使评议的结果、整改的效果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并提请党委重视,与干部提拔重用相挂钩。另一方面,注重推广评议成果,通过对某一单位或某几个单位的评议,使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部门、单位健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自敲警钟,自加压力,使人大评议起到“举一反三”、“牵一动百”的效果,带动和促进本行政区域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形成良好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氛围。

四是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夯实履职保障。实事求是讲,上述有关乡镇

人大工作评议中存在的问题,与目前乡镇人大建设不够规范、精力不够集中密不可分。因此,建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以及镇党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县乡人大特别是乡镇人大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对有关工作做出硬性规定和明确要求。例如,规定乡镇人大专职主席不再参与政府分工,明确乡镇人大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工作职责以及强化代表活动经费保障等等,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评议以及其他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证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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