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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慈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篇:慈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慈政办发„2007‟157号

关于印发慈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慈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慈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甬政

办发„2006‟8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和单位是指与市级财政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三条 绩效评价范围所称的财政支出为纳入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综合性财政资金。

第四条 绩效评价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方式科学,操作规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绩效评价类型。按不同的评价阶段分为项目前期评价、实施过程评价和项目结果评价。项目前期评价是指项目在列入年度预算前,对其可能产生的效果和经济性进行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项目实施过程执行情况的绩效进行评价;项目结果评价是指对项目完成后的总体绩效进行评价。

第六条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范围。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500万元(含)以上的基建项目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财政支出项目均应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第七条 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制订全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汇总各部门绩效评价情况,指导镇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市重点绩效评价计划,管理市级绩效评价专项资金。

第八条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并由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分级实施。

(一)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评价

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年度项目安排情况和以前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编制年度项目评价计划并负责实施,年度项目评价计划于每年3月15日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项目主管部门在评价结束后20天内,应将评价报告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负责对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抽查。

(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财政部门根据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评价计划,结合上级要求和管理需要编制重点评价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财政绩效评价原则上不重复进行。项目实施单位应积极提供反映项目绩效的相关材料,做好绩效评价的配合工作。

第九条 财政部门和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或指定相应的绩效评价机构,负责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评价的由项目主管部门组成评价组;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的由财政部门组成评价组。项目评价组人员应不少于2人。必要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专业机构实施评价。

第十条 绩效评价指标设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与被评价部门或项目的绩效目标要有直接的关系。

(二)可比性原则。对具有相似目的的工作要设定共同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保证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三)重要性原则。对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选择设定具有代表性、能反映评价目的及要求的绩效评价指标。

(四)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的设定要考虑现实工作条件和实施评价的可操作性,要在合理成本的基础上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一般分为准备阶段和评价实施阶段。

(一)准备阶段

1.明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明确提出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主要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的必要性、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资金需求及构成、计划进度等。

2.下达评价通知。对于确定的评价对象,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按工作顺序和时序下达评价通知,主要内容应包括: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评价组成员和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3.拟定工作方案。评价组负责制定具体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本项目绩效评价目的、依据、所参照的标准、评价方法、组织分工、实施步骤、应提供的相关资料、评价地点等。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经评价组所在单位批准后实施。

(二)评价实施阶段

1.收集基础资料。评价组根据评价工作方案,收集与项目相关的各项基础资料。

2.整理、核实评价基础数据。评价组对收集到的基础资料,进行全面核查,确定其相关性、真实性、重要性、完整性。

3.分析评价。对整理、核实的基础数据,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分析计算出评价对象的初步评价结果,并辅之以

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形式进行定性分析。

4.提交报告。初步评价结果形成后,评价组应征求项目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意见有分歧的,评价组应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再次核实分析调查取得的各种信息。评价分析报告应内容完整、数据精确、分析入理、逻辑清晰、用语准确。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和结果须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二条 评价组成员和其它参与评价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对评价工作施加倾向性影响,不得干预和影响项目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谋取与之相关的不正当利益,确保评价结果的独立、客观和公正。评价机构对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业务文件等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三条 财政支出绩效评估结果应用。

(一)财政部门可根据评价结果,对后续资金安排拨付提出意见,经批准后调整支出预算。

(二)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对资金使用合理、绩效好的项目,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资金使用不规范、绩效差的项目,督促实施单位加强和改进管理,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从紧掌握,甚至取消安排。

(三)财政部门应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分析诊断财政支出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完善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控制措施,加强财政资金的监控,提高支出管理水平。

(四)以适当方式公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接受公众评判,以

加强部门财政资金运用和部门行为监督,体现公共支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十四条 各镇(街道)应参照本试行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相应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各镇(街道)财政所负责具体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并于每年2月15日前将本年度项目评价计划和上年度项目评价开展情况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可参照本试行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

第十五条 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 本试行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主题词:财政 资金 绩效△ 办法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开发区管委会。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11月8日印发

第二篇: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办法

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办法

发布日期:2006-10-24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审 计 厅

广 东 省 监 察 厅

广 东 省 人 事 厅

粤财评〔2004〕1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财政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我省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近几年特别是新一届省委、省政府成立以来,树立和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财政工作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并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了评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我省财政收支规模快速增长,但财政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逐步改变我省目前存在的“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管理”的财政管理现状,有利于提高

我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为此,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财政工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并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通过推进和深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达到四个方面的目的:一是改革现行财政资金支出行为和方式,强化公共支出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根据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和合规性、合理有效性的评判情况,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三是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监管,促进行政部门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坚持“大事优先、绩效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集中财力办大事,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二、坚持“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稳步推进我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业务性突出,操作难度大。因此,必须坚持“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以省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为突破口,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有序地建立项目–单位–部门–综合等四个层次的评价类型,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此项工作。评价具体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要以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为评判标准,以科学、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作风,以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科学、规范地进行权衡比较和综合判断。现阶段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范围主要是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大宗请款及教育、水利、社会保障、基础建设等财政支出,对一般性、常规性财政支出暂不进行绩效评价。今后,如要扩大绩效评价实施范围,由省财政厅会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执行。

三、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切实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各级政府要根据省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切实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顾全大局,通力协助,积极配合支持财政部门履行绩效评价工作职能。其中,审计部门要做好有关财政支出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监察、人事部门要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严重问题的,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财政服务服从于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共财政的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履行好财政工作职责。今后,各级政府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预算以及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增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作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使财政支出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二〇〇四年八月五日

附件:

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

(省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人事厅)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和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体系,贯彻实施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100号),逐步探索和建立我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即把财政支出行为及其过程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其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的比较和评价分析,判断支出的行为过程和执行的业绩、效果优劣。经济性、效率性与有效性是一个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

(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定量分析建立在支出项目的财务数据采集分析上,定性分析通过对项目支出的全面、综合因素分析,结合相关专家的意见,与定量分析共同评价支出项目的效果,以更加合理、准确反映支出的实际绩效。

(三)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真实性是保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正客观的基础,科学性是以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主,兼顾国家、国际比较标准,将预算标准和实际相结合,普遍适用和个别选择相结合,充分考虑财政支出的特点和运作过程,以真实反映和衡量不同资金使用受益单位(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能力。规范性是评价行为和结果始终贯穿和反映财政资金运作的全过程,强化、规范公共支出项目的选项、审批、监管、审核功能,增强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责任制,使绩效评价对公共支出和预算管理起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二、基本方法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包括:

(一)成本––效益比较法。针对财政支出确定的目标,在目标效益额相同的情况下,对支出项目中发生的各种正常开支、额外开支和特殊费用等进行比较,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益为优。

(二)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三)摊提计算法。研究某项支出通过盈余得以回收的时限,即计算投资回收期或投资风险。摊提时间越短,风险越小。

(四)最低成本法。在某项公共支出不易观测或计算其效益大小的情况下,可采取比较多个功能和目的相近的方案,评价和选择成本最低的方案。

(五)因素分析法。通过列举分析所有影响收益及成本的内外因素,综合分析评价的方法。

(六)历史动态比较法。将历史上各时期的公共支出按一定原则和类别分类排列,分析比较,确定公共支出效率变化的情况。

(七)横向比较法。将相同或近似的支出项目通过比较其在不同地区间的实施执行情况来分析判断支出的绩效。

(八)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通过若干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分析,同时,设计不同的调查问卷,发给一定数量人员填写,最后汇总分析各方意见进行评价判断。

(九)财政部、省财政部门制订的其它方法。

在实施绩效评价时,根据支出项目的不同情况可以只采用一种方法,也可以多种方法同时进行。

三、指标体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本(通用)指标,一类是个性(选定)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基本财务指标、国家(国际)通行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被普遍应用在公共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个性指标是在确定具体评价对象后,通过了解、收集相关资料、信息,结合评价对象不同特点和目标来设置(选定)的特定指标。

个性指标包括绩效指标和修正指标。绩效指标根据财政支出的不同功能和类型,同时兼顾绩效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分为九大类,每类设立支出类型评价“指标库”,针对不同项目的绩效评价内容选取一定比例的指标。为满足评价工作的要求,还可以结合具体需要临时设置一些补充指标(绩效评价指标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

四、组织管理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财政、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分级实施。财政部门作为财政预算分配的主体,负责安排各项财政支出并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标准,统一规划评价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各主管部门、支出项目单位是财政支出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负责本部门、本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日常绩效评价,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指定的重要项目,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牵头单位或由省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共同组织实施;对省直部门或一级预算单位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省人事厅、财政厅会同审计、监察部门组织实施。

进行绩效评价必要时可以邀请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五、工作程序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必须遵循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从而减少误差,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一般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一)前期准备

1、绩效目标申报。

(1)财政基本支出的绩效目标,包括按定员定额标准计算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和单项核定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2)预算单位在申报支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明确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预算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可行性方案必须有科学的论证和专家意见。

可行性方案中,绩效目标包括以下内容: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概况、项目必要性、项目所要达到的预期绩效目标、前景预测、条件论证、内容和规模、资金来源渠道及比例、资金使用进度、相关经济社会效益等。

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申报必须按《广东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粤财预[2003]63号)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和规范文本格式申报。省级部门(单位)在报送预算支出项目申报材料时,加报一份给省财政厅绩效评价部门备案。省财政厅对省级部门提交的可行性方案,要进行严格的审核。一般性支出项目可以按规定的例行程序审核,重大项目可由省财政厅组织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

2、确定评价对象,下达评价通知书。根据公共支出绩效目标以及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有针对性确定评价目标和对象并下达评价通知书。评价通知书应载明评价任务、目的、依据、评价人员、评价时间和有关要求等。

3、成立评价组织机构。确定评价目标后,应根据目标的具体情况,成立评价组织机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评价实施方案、选择委托评价机构,审核评价结果报告。

4、制订评价实施方案。评价组织机构根据评价工作规范,针对评价对象,拟定评价工作具体方案,成立评价工作组,选定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二)现场评价

1、收集基础数据和资料。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工作要求,到评价对象现场采取勘查、问卷、复核等方式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和资料,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要的相关资料。

2、核实、分析基础数据并计算评价结果。评价实施机构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核实基础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和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并辅助以专家问卷等定性指标的分析计算出评价结果。

(三)撰写报告

1、形成初步评价结论。评价工作组根据计算的初步评价结果,撰写评价分析报告,并在必要时候将初步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单位,核实相关调整事项,评价分析报告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具体格式和要求由省财政厅另行制订),内容完整,分析透彻,逻辑清晰,用语准确,并报请评价组织机构审核确认或备案。

2、总结建档。评价工作完成以后,应进行工作总结,将评价有关问题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评价组织机构,并将评价项目建立工作档案备查。

六、分类实施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类型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阶段执行情况或者跨项目支出绩效的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总体绩效的评价。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实施主体分为部门(单位)自我评价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1、部门(单位)自我评价。

财政支出项目统一实行部门(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制度。

(1)项目完成后评价。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完成后一个月内,资金使用单位必须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绩效自我评价,并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备案。

(2)项目中期评价。对跨项目支出实行项目中期绩效自我评价制度。每个预算结束,项目资金使用单位都要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评价制度,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

(3)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应该包括:与申报的可行性方案进行比较分析、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阶段完成情况)、绩效结果等(具体格式和规范文本由省财政厅另行制订)。

(4)抽样复核。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备案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抽样复核、审查,抽查面逐步达到每个预算支出项目的5%以上。

2、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1)重点项目评价。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每个预算筛选部分有影响和有代表性的重点支出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综合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在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各方面材料和基础数据,对项目评价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判断,综合专业意见,对项目支出的经济、社会、政治绩效进行全面的评价。

(2)项目中期评价。对影响较大或者所跨较长的项目,由省财政厅组织进行绩效评价。

(3)支出预算中按定员定额标准计算的基本支出和单项核定的基本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评价。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可以委托下一级财政部门和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价(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制订)。

七、实施范围和步骤

(一)重大支出项目。省级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支出项目试行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对支出绩效进行自评,上报自评报告,财政部门对自评报告进行抽查和复核。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可由财政部门委托或组织评价。

(二)一般性支出及小额请款。暂不实行支出绩效评价,待绩效评价制度全面建立后,再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和部门综合评价一并实施。

(三)跨支出项目。全部按《方案》规定实行自我评价。项目单位对资金使用进度和阶段效果形成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对所跨较长的项目,可由省财政厅组织进行绩效评价。

(四)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属财力性转移支付,纳入地方预算收入综合平衡。由接受转移支付的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各地具体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五)专项补助资金。可以采取省财政部门组织评价,也可以由省委托市、县的财政部门或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

八、结果应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包括:

(一)对项目支出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备案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核实和抽查。逾期不报送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没有达到。

(二)对跨实施中期评价的项目支出,在提交评价报告之前,财政部门不再拨付资金,并可以根据评价报告的结果,对长期项目资金作中期调整,以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不按规定提交评价报告的,必须向本级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拨款。对绩效差劣的项目要进行通报,对同类项目下一预算不再安排资金。

(三)重点支出项目经过综合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可根据评价结果向本级政府报告,对后续资金拨付提出处理意见,经政府批准调整支出预算。同时,提请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和事后审计,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财政和审计监督。

(四)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结果还可以判断财政资金配置的合理性,准确把握财政决策和政策效应,控制财政风险。

(五)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分析诊断单位内部的管理问题和部门的主要政绩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的监控,提高支出项目的管理水平。对绩效良好的项目通报表扬,并对下的同类项目优先安排。

(六)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经报请本级政府同意后,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加强部门财政资金运用和部门行为监督,体现和增加公共支出公正性和透明度。

九、本方案自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执行,各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十、本方案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反映财政支出绩效总体现象的特定概念和具体数值,是衡量、监测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揭示财政支出存在问题的重要量化手段;是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财政支出内容和评价对象进行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实用可行的分类形成的指标体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定量指标,一类是定性指标。

定量指标包括基本(通用)指标和个性(选定)指标。

基本指标包括基本财务指标、国家(国际)通行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被广泛应用在综合性绩效评价以及公共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个性指标包括绩效指标和修正指标,是在确定具体评价对象后,通过了解、收集相关资料、信息,结合评价对象不同特点和财政支出具体设定目标来设置(选定)特定的指标。其中绩效指标按照使用的财政经费,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九大类。

定性指标指无法通过数量计算分析评价内容,而采取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描述和分析来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

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共同构成财政支出对象的评价指标体系。体系是动态的,可扩充的,具体体现在所选用的指标既可从每类指标和备选指标库中选取,也可以根据评价对象的特性设置指标,从而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下图:

一、定量指标

(一)基本指标。主要评价财政支出效益的共性方面,它是每个评价对象都必须采用的指标。包括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和支出效果率三项指标构成,其公式如下:

实际拨付金额

资金到位率(%)= ×100%

计划使用金额

实际使用金额

资金使用率(%)= ×100%

实际拨付金额

实际达到的效果

支出效果率(%)= ×100%

目标效益

目标效益:指项目申报时,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指出所要达到的效益。

实际达到的效果:指项目完成后,实际达到的效益。

1、当效益是可以量化的数额时,则用采用相应的数额;

2、当效益不可量化时,则可以采用专家评议、委托中介机构调查问卷、涉及对象评议等方法,得出结论。具体如下:评议分为很好、好、良好、一般、差五等,目标效益为100。

当采用一种以上调查方法(Zi),其通用公式为:

n

∑(Zi)/n

i=“1”

支出效果比率= ×100%

(二)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是评价财政支出效益的核心指标。按照财政支出的功能,分为九类指标,每一类指标又由若干个明细指标构成。

1、经济建设支出指标。包括直接效益指标、资金利税率、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项目建成投产率、基建投资回报率、投资效益系数六类。涉及的财政支出科目包括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改造支出、地质勘探支出、科技三项费用。

新增固定资产

直接效益指标=

财政经济建设投资

说明:新增固定资产指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新增利税

资金利税率= ×100%

财政对经济建设投资总额

同期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 ×100%

基本建设投资总额

全部建成投产项目个数

项目建成投产率= ×100%

全部施工项目个数

项目完成后年平均新增利税

基建投资回报率= ×100%

基建投资总额

由该项目投资引起的国民收入增加额

投资效益系数=

基建投资总额

2、财政支农支出指标。包括支持农村建设、支持和促进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三类指标,每类指标又分若干子指标。涉及的财政支出科目包括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农林水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中的财政扶贫资金、其他部门事业费中的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和基本建设支出中的农业基建支出等。

实际到位的配套资金

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 ×100%

计划到位的配套资金

项目实施后新增的城镇人口

农村城镇人口增长率= ×100%

项目实施前的城镇人口

非农劳动力数量

非农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重=

总劳动力数量

非常满意和满意的人数

农户对项目实施结果满意率= ×100%

调查的总人数

财政对农业科研费用的投入

农业科研费用占财政支农= ×100%

支出的比率 本地区财政支农支出总额

项目区农业生产总值增加额

项目区农业生产总值增长率= ×100%

项目实施前农业生产总值

项目区实施后投入因素的净差额

劳动生产率提高率= ×100%

项目区实施前投入因素的总额

项目实施后农户人均纯收入净差额

农户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100%

项目实施前农户人均纯收入

项目实施后土地治理面积的增加额

土地治理面积提高率= ×100%

项目实施前土地治理面积

贫困人口减少净额

贫困人口减少率= ×100%

原有贫困人口数

财政对农业支出的增长速度

农业保护水平= -1

财政对所有行业支出的平均增长速度

说明:当农业保护水平>0时,说明财政资源向农业倾斜,农业得到了保护;反之表明政府未对农业进行有效保护。

项目实施后农业规模扩大净额

支柱农业规模扩大率= ×100%

项目实施前农业规模

项目实施后农业企业产值提高净额

支持农业企业产值提高率= ×100%

项目实施前农业企业产值

项目实施后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净额

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率= ×100%

项目实施前农产品附加值

3、财政教育支出指标。由投入资金分析、财政资金产出效益、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和发展潜力四类组成,每一类都包括若干指标。涉及的财政支出科目包括教育事业费等。

财政投入后带动其他资金投入总额

财政投入乘数=

财政投入金额

创收能力:反映出财政投入外自我创收的能力,具体由专家评定。

教育事业费中用于科研的经费

教师人均科研经费=

教师的总人数

培养学生人数×10000

万元财政投入培养学生数=

财政投入用于培养学生的金额

科研成果获奖数×1000

教师千人均科研成果获奖数=

教师人数

已经成功运用的科研成果数

科研成果应用转化率= ×100%

科研成果总数

师生比=“学生总数/教师总数”

专任教师总数

专任教师占全体教职工比例= ×100%

全体教职工总数

(业务费+设备购置费)

业务费、设备购置费占公用经费比例= ×100%

公用经费

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数

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比例= ×100%

专任教师总数

三年教育经费投入增长率之和

连续三年教育经费投入平均增长率=

总资产增长率=“(年末总资产-年初总资产)/年初总资产×100%”

三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之和

连续三年平均毕业生一次就业率=

4、财政科技支出指标。由投入资金分析、财政资金产出效益、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和发展潜力四类组成,每一类都包括若干指标。涉及的财政支出科目包括科学事业费等。

科研经费

科技人员人均科研费用=

科技人员人数

科技人员数×10000

财政供养万人当中科技人员数=

财政供养人员数

科技人员人均发表课题、成果数=“课题成果数/科技人员数”

科技人员人均获科研成果奖数=“获科研成果奖数/科技人员数”

已经成功运用的科研成果数

科技人员科研成果应用转化率= ×100%

科研成果总数

产出的成果

投入产出率= ×100%

投入的总数

高科技投入成功率=“高科技投入项目成功数/高科技投入项目数×100%”

项目成功率=“财政投入项目成功数/财政投入项目总数×100%”

科研支出增长率

科研支出和财政支出增长率的比率= ×100%

财政支出增长率

三年科研经费投入增长率之和

连续三年科研经费投入平均增长率=

(科研年初人数-因非客观因素离开人数)

科研人员队伍稳定率= ×100%

科研年初人数

应用研究在国际国内的先进性:由专家评议。

5、财政文化体育支出指标。由投入资金分析、财政资金产出效益、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和发展潜力四类组成,每一类都包括若干指标。涉及的财政支出科目包括文体广播事业费等。

人均文化体育经费的增长额

人均文化体育经费增长率= ×100%

上年人均文化体育经费

公共图书馆藏书册数×1000

每千人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册数=

本地区人数

财政供养的专职教练员数×10000

每万元供养专职教练员数=

财政投入的体育经费

“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数×10000

每万元培养“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数=

财政投入的体育经费

获奖的成果数

获奖成果比率= ×100%

财政投入的成果数

文体支出增长率

文体支出和财政支出增长率的比率= ×100%

财政支出增长率

三年文体经费投入增长率之和

连续三年文体经费投入平均增长率=

(从事文体年初人数-因非客观因素离开人数)

从事文体事业人员队伍稳定率= ×100%

从事文体年初人数

项目在国际国内的水平:由专家评议。

6、财政卫生支出指标。由投入资金分析、财政资金产出效益、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和发展潜力四类组成,每一类都包括若干指标。涉及的财政支出科目包括卫生经费等。

人均卫生经费的增长额

人均卫生经费增长率= ×100%

上年人均文化体育经费

本地区人数

本地区每所医院负担的人数=

本地区医院数

医疗设施购置费

医疗设施购置费占卫生经费的比例= ×100%

卫生经费

医疗设施先进性和完好率:由专家评定。

婴儿和孕产妇死亡人数

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 ×100%

婴儿和孕产妇人数

农村卫生和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的完善性:由专家评定。

治愈的病人

治愈率= ×100%

病人总数

社会公众满意率:可以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确定结果。

培训费占卫生经费的比重=“人员培训费/卫生经费×100%”

卫生科研在国际国内的水平:由专家评定。

7、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指标。包括国有企业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线、财政资金落实情况和社会稳定评估等七类指标。每一类都包括若干指标。涉及的财政支出科目包括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等。

当期实际发放(含代缴社会保险费)金额

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率= ×100%

当期应发放金额

(财政安排+社会筹集+企业自筹的实际数)

三三制资金筹集率= ×100%

(财政安排+社会筹集+企业自筹的应支出数)

再就业培训率=“实际培训失业人数/失业总人数×100%”

参保面=“(当年新增参保人数+上年底参保人数)/应参保人数×100%”

征缴率=“当期实际入库数额/当期应征数额×100%”

社会化发放率=“实际社会化发放人数/参保人数×100%”

目标完成情况=“政府下达目标数-实际参保人数”

应保未保面=“应保未保人数/当地城市居民人数×100%”

失业保障资金落实情况=“财政实际支出数/财政应承担的资金数×100%”

低保线资金落实情况=“当期实际支出数/纳入低保应安排的资金数×100%”

当期实际用于为企业兜底资金数

兜底资金落实情况= ×100%

当期财政国有企业失业保障资金支出数

8、政府采购支出指标。包括四个指标,基本都涉及到财政支出科目。

政府采购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占同期财政支出比重= ×100%

同期财政支出

政府采购面=“实际政府采购项目数/应政府采购项目数×100%”

政府采购节支率=“(市场价值-政府采购价值)/市场价值×100%”

政府采购的商品或劳务质量:由专家评定或采用调查问卷调查涉及对象满意程度确定。

9、政府运转支出指标。包括趋势分析指标、结构性指标和定额指标三类。每类指标又由若干个指标组成。涉及的财政支出科目包括行政管理费、公检法司支出和其他部门事业费等。

政府运转经费支出增长与财政支出增长的比例=“政府运转经费支出增长速度/财政支出增长速度×100%”

政府运转经费支出增长与GDP增长的比例=“政府运转经费支出增长速度/同期GDP增长速度×100%”

政府运转经费支出占同期财政支出的比重=“政府运转经费支出/同期本地区财政支出×100%”

在职人数与编制人数的比例=“在职人数/编制人数×100%”

财政负担人数与在职人数的比例=“财政负担的在职人数/在职人数×100%”

人员经费占经费支出的比重=“人员经费/政府运转经费支出×100%”

公用经费占经费支出的比重=“公用经费/政府运转经费支出×100%”

公检法司办案费占其经费支出比重=“公检法司办案费/政府运转经费支出×100%”

会议、培训、招待费占公用经费支出比重=“会议、培训、招待费/公用经费×100%”

工资占经费支出的比重=“工资/政府运转经费支出×100%”

人均人员经费=“人员经费/实有人数”

人均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实有人数”

人均会议费支出=“会议费/实有人数”

人均汽车比例=“汽车数量/实有人数”

车均燃修费比例=“(车辆用燃料费+维护保养和修理费)” /实有汽车数

人均房屋建筑物日常开支费用=“房屋建筑物日常开支费用/实有人数”

修正指标。主要是根据所处的环境、行业的特点,对环境、社会发展、长期体现的效益的影响来对评价结果作出修正。该类指标包括五项指标。

二、定性指标

(一)定性指标的构成

定性指标是用于评价财政支出项目涉及政治影响、社会稳定、改革与发展、资源配置状况、服务态度和质量等非定量指标因素,是对定量指标的进一步补充。通过对定性指标各项定性因素的分析判断,对定量指标评价结果进行全面的校验、修正和完善,形成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结论。由于定性指标无法量化的自身特点,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有其独特的地位。定性指标主要由财政支出项目预定目标规划、执行情况、项目单位公务员(在岗职工)素质、支出项目的管理水平、项目的发展创新能力与战略、服务硬环境与服务满意度、综合社会贡献等6项非定量指标构成。

1、支出项目预定目标规划、执行情况

指财政支出项目单位申请支出项目时,对预定目标的设定、规划和执行基本情况是否合理、能否体现支出绩效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以及单位的组织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等因素。

2、项目单位公务员(在岗职工)素质

指财政支出项目部门和单位的公务员和在岗职工的文化水平、道德水准、专业技能、组织纪律、参与社会建设事业的积极性及爱岗敬业精神等方面的综合因素。

3、支出项目的基础管理水平

指财政支出项目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事业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形成和运用的维系单位正常运作及生存与发展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激励与约束机制、信息支持系统、依法行政、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设及贯彻执行状况。

4、发展创新能力与战略

指部门和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目标,不断根据外部环境进行的结构调整和创新的能力。包括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观念创新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在发展战略方面包括科技投入、市场开拓、项目规划、资源配置、资本筹措及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谋划和策略。

5、服务硬环境与服务满意度

指部门和单位办公条件和主要专用设备的先进程度,以及适用性、技术水平、使用及闲置状况、更新改造情况、技术投入水平和采用环保技术措施等情况。在推动事业改革和发展中,服务的种类、速度、方便程度、服务态度和质量,以及群众接受服务的心理满足程度等。

6、综合社会贡献

指部门和单位对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影响。主要包括对国民经济及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提供就业和再就业机会、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以及信用操守情况、对财政税收的贡献和对环境的保护影响等等。

(二)定性指标的设定方法

对定性指标的设定,可从以下方面取得判断基础或依据:一是专家经验判断。专家凭借自己的经验,综合当时的政治经济发展形势,以及以往年份同类项目、单位或部门使用同类资金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结合一定的经验,对该项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做出经验判断。二是问卷测试。对于一些涉及公众满意度.应达到的支出目标等指标,通过公众评判的方式建立定性标准。三是横向比较。综合比较同类财政支出绩效所达到的结果作出判断。四是“一票否决”法。通常运用在项目或单位使用的财政资金上行为违法违规时,评价采取“一票否决”法作出评判,确认该资金的使用绩效为最差。

定性指标测定通常是上述四种方法的综合运用,采取模糊学的隶属因子赋予法对不同的等级赋予相应的等级参数,形成若干个从高到低有档次的评语。

(三)定性指标的权重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依据层次分析法设定不同层次指标的权重,然后采用综合指数法根据各项指标的权数进行加权汇总得出量化的评价结果。6项定性指标的权重如下:

绩效评价定性指标权重表

项目 定性指标 权重 比例 支出项目预定目标规划、执行情况 20 20%公务员(在岗职工)素质 15 15%基础管理水平15 15%发展创新能力与战略 17 17%服务硬环境与服务满意度 17 17%综合社会贡献 16 16%

合 计 100 100%

三、备选指标

(一)社会状况指标

1. 社会结构:

(1)城市人口比重;

(2)脑力劳动者比重;

(3)失业率;

(4)基尼系数。

2. 教育水平:

(1)劳动者人均受教育年限;

(2)人均教育经费;

(3)科技人员比例。

3. 人口控制:

(1)人口自然增长率;

(2)生育率;

(3)老年人口系数。

4. 健康与安全:

(1)平均预期寿命;

(2)每万人拥有医生数量;

(3)人均社会保障金;

(4)每十万人口发案件数。

5. 生活质量:

(1)人均收入;

(2)人均消费水平;

(3)人均居住面积;

(4)人均交通占有量;

(5)每万人占有商业网点数;

(6)家用电器拥有率;

(7)恩格尔系数;

(8)社会事业费比率。

(二)经济环境指标

1. 人均指标:

(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长率;

(2)人均粮食产量及增长率。

2. 经济效益:

(1)全社会劳动生产率;

(2)成本利润率;

(3)总资产报酬率及增幅;

(4)科技成果转化率;

(5)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

(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7)外贸总额增长率。

3. 产业结构:

(1)第一产业比重;

(2)第三产业比重。

4. 发展潜力:

(1)固定资产投资率;

(2)科研经费比率及增长率;

(3)科研进步贡献率变幅;

(4)经济可持续发展承载力。

(三)环境整治指标

1. 环境质量:

(1)城市空气污染指数平均值;

(2)饮用水资源水质达标率;

(3)地面水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值;

(4)城市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

2. 污染控制:

(1)烟尘控制区平均覆盖率;

(2)汽车尾气达标率;

(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4)城市环境噪音达标覆盖率;

(5)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

(6)渔业水域富营养化治理率。

3. 环境建设:

(1)城市污水处理率;

(2)生活垃圾地无害化处理率;

(3)居民气化普及率;

(4)城市绿化平均覆盖率;

(5)自然保护区覆盖率;

(6)环保产业占GDP比;

(7)环境与生态建设投资比率。

4. 环境管理:

(1)环境保护合格率;

(2)环境影响报告制度执行率;

(3)排污费征收率。

(四)资源利用指标

1. 存量变动:

(1)人均耕地面积变幅;

(2)人均水资源量变幅;

(3)人均森林面积变幅;

(4)人均矿产储量变幅;

(5)人均可利用草地面积变幅。

2. 效益增幅:

(1)耕地平均产值增长率;

(2)水资源产业产值增长率;

(3)森林资源产业产值增长率;

(4)矿产资源产业产值增长率;

(5)草地资源产业产值增长率。

3. 耗损变幅:

(1)耕地恶化变动增幅;

(2)万元产值水耗量变幅;

(3)万元产值木材消耗量变幅;

(4)万元产值矿耗量变幅;

(5)万元产值能耗变动幅度。

4. 投入变幅:

(1)自然资源相关科研人员增长率;

(2)自然资源相关经费增长率。

四、指标体系运用

当评价对象确定后,将从指标体系中选取基本指标、绩效指标中的一种(根据评价对象的财政支出类别确定)、修正指标和定性指标,同时根据评价对象的特性,再从选定的绩效指标、修正指标和备选指标库中分别选择若干个指标或添加反映其特性的指标,构成评价对象的一套完整指标。

五、指标量化

就整体而言,定量指标占整个指标体系的80%,定性指标(W)占20%。定量指标中的权重又可以细分为:基本指标(A)占20%,绩效指标(B)占50%,修正指标(C)占30%。每类指标总分都为100分,根据其明细指标的得分(Pi)和设定的权重(Ii)计算出得分(也可以采用平均分),再将每类指标的得分与权重的乘积加总,得出评价分数(S)。其通用公式为:

S=“(A×20%+B×50%+C×30%)×80%+W×20%”

n

A=“∑(Pi×Ii)”

i=“1”

Pi:每项指标算出的结果转化成相应的分值。

Ii:根据评定对象的性质,对所选指标设定相应的权重。

B、C、W的计算方法同上。

六、评价结论

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低、差五等,根据计算结果的分值,确定评价对象最后达到的档次。具体见下图:

项目分值 优 良 中 低 差

≥90(90,80](80,70](70,6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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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试行

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穗财绩[2008]58号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财法[2005]5号)、《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粤财评[2004]1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广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九日

广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财法[2005]5号)、《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粤财评[200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本市财政支出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

国家、省对绩效评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资金,是指财政部门(含上级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项目业主为完成特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所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的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

第四条 绩效评价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内部管理制度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 财政部门主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确定评价项目,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并组织实施重点评价。

第六条 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用款单位分级组织实施。

市级或市、区、县级市共同安排的项目资金,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委托下级财政部门承担绩效评价工作。

各区、县级市财政部门负责本级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并配合做好上级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七条 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项目用款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第八条 项目用款单位按照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制定绩效目标,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重点评价工作;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材料,并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 项目用款单位应报送下列绩效评价材料:

(一)部门(单位)或项目的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绩效目标;

(二)预算安排、申请和分配、管理财政资金的相关文件,包括预算批复、项目或财政资金申报书、立项评估报告、批复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

(三)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

(四)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

(五)项目报告、项目验收报告、投资评审报告;

(六)审计报告、审计决定;

(七)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 绩效评价的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完成程度;

(二)资金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

(三)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情况;

(四)财政支出所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绩效评价可单独或同时采用下列方法:

(一)目标评价法,是指将项目当期实际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结果与预期目标进行分析对比后,作出评价。

(二)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绩效结果、历史情况和评价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对财政支出所确定的目标,以其产生的效益与付出的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判断支出绩效。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在某项公共支出不易观测或计算其效益大小的情况下,可采取比较多个功能和目的相近的方案,评价和选择成本最低的方案。

(五)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分析影响目标、结果及成本的内在因素,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六)公众评判法,是指对无法直接用量化指标计算其效果的支出,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收集社会客观意见,分析判断支出绩效。

(七)财政部或省财政部门制订的其他方法。

第十二条 绩效评价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共性指标适用于各类项目的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

个性指标为针对部门、行业和财政支出项目的特点所确定的绩效指标,由主管部门、项目用款单位提出后商财政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选择绩效评价指标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选定的评价指标,与项目的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

(二)重要性原则:选择最具代表性、能准确反映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评价指标。

(三)可比性原则:对具有相似目标的工作,选定相同的绩效评价指标,保证绩效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四)可操作性原则:确定指标时,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在合理成本的基础上选择。

第十四条 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按综合得分的高低确定。

第十五条 立项申请财政资金时,各项目用款单位应明确资金预期达到的绩效目标,并在报送项目支出预算时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十六条 绩效目标申报表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是否客观科学,是否符合绩效目标申报要求及相关材料是否完整等内容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 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的绩效目标,作为主管部门、项目用款单位、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绩效评价实行自评与重点评价相结合。项目用款单位每年必须按规定开展自评,市财政部门每年选取部分项目进行重点评价。

第十九条 自评工作一般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财政部门根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分类制定自评项目共性指标及自评表。

2.各主管部门根据内部职能分工,组织有关业务、财务等部门成立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二)实施阶段。

1.财政部门统一布置绩效评价的自评工作,明确自评工作要求。

2.各项目用款单位根据同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布置和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收集评价基础材料,选取评价指标,选用评价方法,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评价结果,填报自评表,撰写自评报告。

3.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用款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督促其及时报送自评报告,并将评价情况审核汇总,形成本部门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财政部门聘请中介机构及专家对各部门报送自评材料的客观性、科学性和规范性进行评审,形成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下达给主管部门。

(三)完成阶段。

1.主管部门按要求及时、完整地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自评材料。

2.财政部门将当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总体情况、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等专题上报同级人民政府。

3.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用款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并将自评工作材料整理归档。

第二十条 重点绩效评价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财政部门每年根据财政支出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各部门自评工作实施情况,选定重点评价项目,成立评价工作组,发文明确评价工作任务、评价指标及有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用款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的重点评价工作要求,采集整理评价基础指标和数据资料,填列相关评价基础数据表格;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绩效对比分析的文字材料,连同评价基础数据表格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现场勘验、核实工作。

(三)主管部门协同财政部门对项目用款单位组织实施评价。

(四)财政部门组织现场勘验、听取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阅评价基础资料,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议、问卷调查;收集整理、汇总评价基础资料,核实评价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运用相关方法对评价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绩效,形成评价结果;撰写重点评价报告,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并将重点评价资料整理归档。

第二十一条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优良的项目类别给予鼓励和支持,在预算安排中优先考虑;对绩效低差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减少或不再安排同类项目的预算。

第二十二条 主管部门和项目用款单位应认真分析项目评价结果,及时改进,调整和优化本部门、本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方向和结构,加强财务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财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 各主管部门和项目用款单位应按时报送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逾期不报的,视同该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由财政部门督促整改,纳入重点评价项目的优先选择范围,并上报市政府。

第二十四条 绩效评价结果上报市政府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接受监督。

第二十五条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由财政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六条 各区、县级市的绩效评价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八年九月一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第四篇: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工作方案

项 目: 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

评价: 2008年

*** 财 政 局 ***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 5月10 日

根据***财政局《关于开展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2009]9号)的相关要求,对“2008年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为完成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发[2008]50号)及其他相关要求,结合评价项目的情况和特点,制定2008年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对2008年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进行整体综合性评价,反映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绩效评价,为加强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在贴息资金管理中引入绩效管理理念和方式,更好地发挥其政策扶持、引导作用,促进理财观念和方式的转变,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经验。

二、评价对象和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市级2008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

内容:***市级2008年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

三、评价活动的依据

(一)法规、政策依据 1.《***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发[2008]50号);

2.《***财政局关于开展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2009]9号);

3.《***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城市建设贷款贴息资金项目)》;

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财预[2009]76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6.《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7.《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8.《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416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1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11.《***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05年***人民政府公告第1号);

12.《***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信用贷款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13.《***国家开发银行政府信贷偿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4.《关于***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信用贷款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通[2005]03号);

15.***发展计划委员会对31个城市建设贷款项目下达的投资计划通知、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等文件;

16.***审计局对相关项目决算的《审计报告》; 17.***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相关项目决算的《***财政投资建设工程决算审核结论书》;

18.***财政局《关于下达2008年一季度城市建设贷款贴息资金预算的通知》(***[2008]26号);

19.***财政局《关于拨付2008年城市建设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2008]89号);

20.***财政局《关于下达和拨付2008年三季度城市建设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2008]168号);

21.***财政局《关于拨付2008年四季度城市建设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2008]269号);

22.***建设局《***城市建设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查自评报告》;

23.《***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次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提供的基础资料;

(三)实施单位和部门对项目建设、资金支出、绩效实现情况进行的自查、自评资料;

(四)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

(五)《***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

四、评价工作程序

(一)前期准备

1.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了解现行项目绩效评价方法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的具体做法,听取他们对项目绩效评价体系设立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相关项目省内外绩效评价经验与方法以及项目相关资料;

3.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开展专家咨询,制定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拟定自评报告提纲,规范自评报告格式;

(二)组织绩效评价

1.组织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实施;

2.成立绩效评价考评工作组,进行人员分工; 3.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邀请专家参加相关绩效评价会议;

4.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会议,传达有关的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介绍评价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工作组在评议项目自评报告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评分;统计项目得分,对项目进行讨论,起草工作组意见,并提交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讨论确定。

(三)分析总结

1.进行数据分析,提出绩效评价报告的初稿。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组的意见及考察、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2.与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经济建设科等科(室)就绩效评价报告交换意见,将绩效评价报告提交市建设局、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项目实施单位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3.形成正式的《2008年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五、评价原则

(一)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

(二)综合绩效评价的原则;

(三)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四)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的原则;

(五)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财政支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六)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贯彻事前、事中、事后的原则。

六、评价方法

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采用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价与公众评议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法等方法,依据 《***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七、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2009年6月10日前,完成《***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根据与部门协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开展自查、自评、抽查、考评、撰写评价报告等工作,于2009年9月30日前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八、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经济建设科等相关业务科、市建设局财务科等相关科室、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工作组的构成如下:

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咨询有限公司:****

九、评价结果

1.提交《***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提出完善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的意见及建议; 3.提交《***2008年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一式10份(含电子文本)。

第五篇:谈公共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

支出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可靠、准确、高效,是提高财政管理质量的关键环节,而加强支出管理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追求公共支出的最大效益或最佳效益”,“绩效评价”这一概念已成为检验和测量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工作所引起社会经济成效的重要标准。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稳步快速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笔者现综合各地经验,并结合我市当地的实际,拟对现行财政支出过程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作一初浅探讨。

一、工作原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即把财政支出行为及其过程情况,通过对其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的比较和评价分析,判断支出的行为和执行的业绩、效果优劣。经济性、效率性与有效性是一个相辅相成的统一的整体。

(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定量分析建立在支出项目的财务数据采集分析上,定性分析通过对项目支出全面、综合因素分析,结合相关专家的意见,与定量分析共同评价支出项目的效果,以更加合理、准确地反映支出的实际绩效。

(三)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真实性是保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客观公正的基础,科学性是以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主,兼顾国家、国际比较标准,将预算标准和实际标准相结合,普通适用和个别选择相结合,充分考虑财政支出的特点和运作过程,以真实反映和衡量不同资金使用单位(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能力,规范性是评价行为和结果始终贯穿和反映财政资金运作的全过程,强化、规范公共财政支出项目的选项、审批、监管、审核功能,增强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责任制,使绩效评价对公共支出的预算管理起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二、基本方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包括:

(一)成本——效益比较法。针对财政支出确定的目标,在目标效益额相同的情况下,对支出项目中发生的各种正常开支、额外开支和特殊费用等进行比较,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益为优。

(二)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三)摊提计算法。研究某项支出通过盈余得以回收的时限,计算投资回收期或投资风险。摊提时间越短,风险越小。

(四)最低成本法。在某项公共支出不易观测或计算其效益大小的情况下,可采取比较多个功能和目的相近的方案,评价和选择成本最低的方案。

(五)因素分析法。通过列举分析所有影响收益及成本的内外因素,综合分析评价的方法。

(六)历史动态比较法。将历史上各时期的公共支出按一定原则和类别分类排列,分析比较,确定公共支出效率变化的情况。

(七)横向比较法。将相同或近似的支出项目通过比较其在不同地区间的实施执行情况来分析判断支出的绩效。

(八)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通过若干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分析,同时,设计不同的调查问卷,发给一定数量人员填写,最后汇总分析各方意见进行评价判断。

(九)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其它方法。

三、指标体系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本(通用)指标,一类是个性(选定)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基本财务指标、国家(国际)通行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应用在公共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个性指标是在确定具体评价对象后,通过了解、收集相关资料、信息,结合评价对象不同特点和目标来设置(选定)的特定指标。个性指标包括绩效指标和修正指标。绩效指标根据财政支出的不同功能和类型,同时兼顾绩效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分为九大类:一是财政基本建设支出,二是行政管理支出,三是财政支农支出,四是财政教育支出,五是财政科技支出,六是财政卫生支出,七是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八是政府采购支出,九是财政补贴支出。对每类设立支出类型评价“指标库”,针对不同项目的绩效评价内容选取一定比例的指标。为满足评价工作的要求,还可以结合具体需要临时设置一些补充指标。

四、组织管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分级实施。财政部门作为财政预算分配的主体,负责安排各项财政支出并对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标准,统一规划评价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各主管部门、支出项目单位是财政支出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负责本部门、本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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