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晋江二中2011-2012学年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
晋江二中2011-2012学年初中综合素质评定
实施方案
根据省、泉州市、晋江市有关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晋江二中2011-2012学年初中综合素质评定方案。
一、成立评价组织
1.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
组长:江建闽
副组长:庄建松、徐宗发、陈良平、邵 琼
成员:王盛东、袁建民、陈道立、林乃荣、陈仰彬、吴华伟、张孟秋、陈志刚、杜德标、杨玉翠、李金花、黄陆基、朱敏英、李心治及各年段两名家长代表。
评价委员会负责制订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程序,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认定评价结果,接受和处理投拆举报。
2.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评价工作。每班有班主任、两名科任教师及两名学生代表组成。
注:第一位为班级评价小组组长
二、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活动等六个项目,同时关注学生的兴趣与特长。根据以上七个项目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表达
以等级加综合性评语形式表达。
等级:采用“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学生某一方面评为“不合格”时应非常慎重,六个项目中如有一个项目以上等级为“不合格”则该生综合素质评定最高等级只能为“合格”。综合素质评为“不合格”的,应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审定,原则上因触犯法律被追究者,方可认定,并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德育科审定。我校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优”的学生,控制在本年段学生总人数的30%以内;等级为“良”的学生,控制在本年段学生总人数的60%以内。
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四、评价方法
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学生自评、同学互评、评价小组总评相结合。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评价,并在同学互评的基础上,经评价小组组织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信息来源包括:学生日常 1
表现和成长记录;家长和社会评价;学生平时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参加体育、艺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是实践活动等方面情况;学生爱好特长、荣誉表彰等。评价过程中应注重对过程性资料的分析与概括,突出学生的特长和潜能。
借读生综合素质评定由原学籍校评定,借读学校应提出评定意见供原学籍参考。往届生、无籍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由就读学校进行评定,回原籍考生已在本市所属学校借读一学期以上的借读学校评定,借读未满一学期的回原就读学校评定。这两类考生的综合素质优良比例单列,不占学校指标。
五、综合素质评价步骤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根据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核定学生综合素质优、良比例和人数,然后根据各个班级的学生数、班风、学业成绩等情况分别下达各班优良比例(对获得晋江市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应给予倾斜)。
2.根据《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晋教中„2010‟2号)文件要求,自2009年秋季起,学校要每学期按规范开展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存档。2012届起要全面实行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要根据六个学期的期末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汇总得出。本学期只组织对学生初三下学期基础性发展目标进行评价,其结果只作为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汇总依据之一,不能直接作为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
3.班级评定小组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定等级中的优、良、合格转化为A、B、C三个等级,然后采用“A先原则”,按6A、5A1B、5A1C、4A2B、4A1B1C、4A2C、3A3B、3A2B1C、3A1B2C、3A3C、2A4B、2A3B1C、2A2B2C、2A1B3C、2A4C、……根据学校下达的优良等级人数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次,如遇等级相同时再参照学生兴趣与特长及奖惩情况进行确定。
4.班级评定小组将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认定、公示。
5.班主任填写《初中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A4纸双面)(见附件2)。学业成绩按学期平均成绩记载,其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实行考试,考试成绩使用百分制;美术、音乐、劳动技术、信息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等实行考查,考查成绩使用等级制,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或合格、不合格。
六、综合素质评定的工作要求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并在学校公示,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评价委员会反映,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当进行核实,并相应研究决
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不得随意更改,如发现有误,应由班级评价小组提出更改意见,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定,并对更改理由和经办人作书面记录,同时保存原评价记录备查。
七、具体说明
1.“本校在籍学生人数”指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初中在校生,包括在外校借读的学生。“非本校在籍学生人数”指往届生、学籍手续不全的考生、无学籍考生及回原籍考生。
2.本校在籍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优良率应严格下达的比例评定,在外校借读的学生和四年、五年学历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要纳入其中统计。非本校在籍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优良率单列统计,比例与本校在籍学生的比例相同,但名额不能混用。
3.本校在籍学生的评定结果与非本校在籍学生的评定结果要分开填写。
晋江二中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
2011年12月19日
第二篇: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
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以及江苏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意见》([2008]16号)等重要文件的精神,发挥评定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课程标准为主要根据,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教师、学生和教育管理者为评定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定方法,关注个体差异,突出发展过程,将评定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发挥评定的教育功能,力求客观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评定原则
1.全面性原则
既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定,更要注重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纠正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定学生的做法。
2.发展性原则
运用发展的观点,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把终结性评定与过程性评定有机结合,更加注重过程性评定,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帮助。
3.导向性原则
引导教师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4.多元化原则
采取学生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在评定中的应有地位,使得对学生的评定成为学生、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共同参与的交互性活动。同时把等级定量评定和评语定性评定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不同评定方法的优越性和互补性。
5.客观性原则
评定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评定结果能作出明确解释,提供有说服力的详实材料佐证。
三、评定内容
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包括以下六个维度: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热爱祖国、思想道德、法纪意识、环境保护。
2.交流与合作:团队精神、沟通分享。
3.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学习效果。
4.运动与健康:生活方式、身心健康、运动素养。
5.审美与表现:审美情趣、审美表现。
6.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实践能力。
四、评定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主要实证材料
道德
品质
与
公民
素养
热爱
祖国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2.维护国家安全与荣誉,维护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
3.关心时事政治,关注祖国建设、家乡发展。
1.大型活动的表现。
2.相关学科课堂表现。
3.升国旗活动的情况记载。
4.校内外遵纪守法记录。
5.好人好事记载(含奖励情况)。
6.《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执行的典型记录。
7.值日等劳动表现。
8.参加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保教育、廉政文化进校园等活动的记载。
思想
道德
4.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观。
5.热爱生命、自尊自信、乐观向上,具有责任感。
6.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规范,维护社会公德。
7.语言文明、举止规范。
8.追求公正,诚实守信。
9.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热爱劳动,履行个人义务,增强服务意识。
法纪
意识
10.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11.认真参加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活动。
12.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
环境
保护
13.具有环保意识,积极参加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自觉维护生态环境。
14.勤俭节约,珍惜资源。
交流
与
合作
团队
精神
1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珍惜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
16.团结互助,学会合作。
1.参加集体活动记录。
2.与人交往的典型记录。
沟通
分享
17.勇于表达,勤于交流,善于倾听,乐于分享。
18.尊重他人,学会宽容。
学习
习惯
与
学习
能力
学习
态度
19.学习目标明确,能主动学习。
20.积极参与学习活动,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1.考试科目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体育等成绩,考查科目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劳动技术、理化生实验等成绩。
2.各学科活动获奖证书。
3.课堂教学秩序的典型记录。
4.完成作业情况典型记录。
学习
习惯
21.制定、落实有效的学习计划。
22.说普通话规范字,勤于阅读与思考。
23.注意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水平。
学习
能力
24.能完成规定学科的实验操作。
25.能对学习结果进行总结和反思。
26.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
学习
效果
27.能按时、认真地完成各科作业。
28.学业测试成绩优良,各科均衡发展。
29.学习品质得到优化。
运动
与
健康
生活
方式
30.学会料理个人生活,有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
31.长期坚持一项或多项体育活动或体育锻炼。
1.学生生活的典型记录。
2.体育与健康课表现及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情况。
3.参加阳光体育活动情况记载。
4.各级体育活动及竞赛获奖证明。
5.学生身心健康的典型记录。
身心
健康
3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器质性疾病。
33.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34.正确对待青春期生理与心理变化,文明交友。
35.能正确对待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挫折,敢于克服各种困难。
运动
素养
36.认真上好体育课,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常识与方法。
37.自觉参加阳光体育活动。
38.能够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
审美
与
表现
审美
情趣
39.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热爱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之美。
40.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有一项艺术特长,对艺术作品有一定的体验和再现能力。
1.音乐、美术课表现及成绩。
2.在各级艺术活动中获奖证明。
3.参加1-2个学生社团,并有活动记录。
审美
表现
41.认真上艺术课,能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艺术展示活动。
42.根据自己的情况,任选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创造性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创新
意识
与
实践
能力
创新
意识
43.乐于接受新事物,善于质疑,勤于探索。
44.积极参加创新性学习,有自己的见解和主张。
1.探究与创新的典型记录。
2.综合实践活动记录材料。
实践
能力
45.认真参加劳技、学生社团等活动,形成自己特长。
4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自己的活动成果或作品。
以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内容体系的一级指标由六个维度构成;二级指标总共由17项内容构成;三级指标总共由46项内容构成。
在运用该指标体系实施评定时,要认真对每个学生个体的综合素质逐条评定。
五、评定标准
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维度实行合格与不合格的评定,③④⑤⑥维度实行等级评定,即根据学生自评、互评、师评的结果评出合格与不合格或A、B、C、D四个等级,而后再根据各自的权重,得出六个维度的最终结果。
(一)具体评定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定标准: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定标准分为热爱祖国、思想道德、法纪意识、环境保护四个评定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市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14项。
评定说明:达到评定指标中的8项及其以上且达到的指标必含第1、2、3、6、10项关键指标为合格;其他为不合格。
2.交流与合作评定标准:
交流与合作能力评定标准分为团队精神、沟通与分享两个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4项。
评定说明:达到评定指标中的2项及其以上且达到的指标必含第15项关键指标为合格;其他为不合格。
3.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评定标准:
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评定标准分为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学习效果四个评定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11项。
评定说明:
A等:至少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9项及其以上规定要求。
B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7—8项规定要求。
C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4—6项规定要求。
D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3项及其以下规定要求。
4.运动与健康评定标准:
运动与健康评定标准分为生活方式、身心健康、运动素养三个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9项。
评定说明:
A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8项及其以上且达到的指标必含第38项规定要求。
B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6—7项规定要求。
C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4—5项规定要求。
D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3项及其以下规定要求。
5.审美与表现评定标准:
审美与表现评定标准分为审美情趣、审美表现两大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4项。
评定说明:
C 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2项规定要求。
D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1项及其以下规定要求。
6.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评定标准:
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评定标准分为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两大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4项。
评定说明:
C 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2项规定要求。
D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1项及其以下规定要求。
(二)其它评定事项
1.学校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年合成一次,初中毕业时再合成一次。
2.等级合成方法(此过程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1)综合素质评定中①②维度的等级汇总方法:
师评等级为合格且自评和互评至少有一个合格,则学期总评等级为合格;
两学期等级合格,学年总评等级为合格;
九年级等级合格且七年级、八年级至少有一年合格,毕业总评等级为合格。
(2)综合素质评定中③④⑤⑥维度的等级合成方法:
首先给自评、互评、师评的各项等级赋值:A=
4、B=
3、C=
2、D=1;然后按照下列公式分别计算学期、学年和毕业各项等级值,并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方法确定等级。
学期各项等级值=(师评等级值×60%)+(互评等级值×30%)+(自评等级值×10%)
学年各项等级值=(第一学期评定等级值×40%)+(第二学期评定等级值×60%)
毕业评定各项等级值 N=Qn20%+Bn30%+Jn50%(备注:Qn、Bn、Jn分别为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学年等级分值。)
六、评定方法
综合素质评定应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活动展示、作品集呈现、检测和查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方法,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和教师集体评定,并综合其结果,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定。
七、评定程序
1.组织学生自评
学生自评由班主任组织进行。事前,班主任应当就学生评定的意义、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做出说明,提出要求。学生自评以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六个维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并为自己在六个维度确定1个评定等级。
2.组织学生互评
学生小组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班会等方式组织。
3.教师集体评定
由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和事实材料,充分协商后对学生进行评定。
4.初定评定等级,草拟评语
班主任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将学生自评、互评、师评的结果合成,初步得到六个维度的评定等级。根据初定评定等级和学生的特点、特长、发展潜能等因素为学生写出评语草稿。
评定小组在完成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评定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凡取得A等的学生名单要在所在学校内公示一周,D等级的须通知学生本人,告知家长,并允许其申诉。评定委员会批准后,班主任将评定结果记入《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同时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要将评定结果上传教育局,一经上传不得更改。学生成长袋由学校建档保存。
八、评定结果的使用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定中①②维度等级达合格,并且其它四个维度等级达C等及其以上的才准予毕业;综合素质评定中①②维度等级达合格才能被高一级学校录取,不同类型的中等学校招生时还会对其它四个维度等级提出不同层次的要求(详细内容见《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九、组织机构
1.成立各县(市、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其成员由分管局长和基教科、纪检室、招生办的负责人及学校领导的代表组成。县(市、区)评定委员会的职责制定本区域开展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有关的制度,认定各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指导、监督、评价各学校评定委员会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工作。同时对评定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并对评定结果有最终认定权。
2.成立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和政教(学生处)主任、教务主任、团委的负责人及学生会成员代表、班主任、教师、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其职责是认定各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具体领导和监督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小组实施评定工作。
3.成立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成员不得少于3人,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学期,对全班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
十、保障制度
1.建立监控机制。各县(市、区)评定委员会负责指导和检查学校评定工作;学校评定委员会指导、监控评定小组工作。学校评定机构要报上级部门备案。在评定工作进行中以及结束后,学校评定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评定工作结束后学校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报告报主管部门备案。县(市、区)评定委员会应对各初中评定工作进行评估,如有重大问题应组织重新评定。
2.建立公示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和各班级评定小组的名单及其职责、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使用等,应在开展评定工作一个月前向学生、家长、教师公示,以便学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如有1/3以上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定小组成员的,则需换用其他合适人选。
3.建立举报、申诉和仲裁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应以书面形式首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学校评定委员会应在收到举报或申诉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县(市、区)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由各县(市、区)评定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最终认定。
4.建立信用记录。由县(市、区)教育局与各初中校长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汇总表”上签字。校长与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中的每一位成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学校要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教育学生要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引导家长帮助学校与学生做好综合素质的评定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干扰学校的正常的评定工作。学生成长袋中的材料和信用记录是中等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当事人(单位),招生学校有权审查有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权取消提供虚假材料并产生一定影响的考生报考该校的资格。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在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取消校长和学校当年的一切评优表先资格,并对校长个人按有关管理制度进行问责。负有直接责任的教师,五年内不得参与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五年内绩效考核中不能评优表先,五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凡被评到中学高级职称的五年内降一级聘用,并在当年绩效考核中扣发一定量工资。
十一、评定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初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实施方案》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确保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1.正确把握激励学生发展与客观评定的关系。
通过评定激励、帮助学生健康发展,是评定的主要目的,但不能因此违反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别是在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上,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评定学生的发展。评语的撰写,既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又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语言要亲切、中肯,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健康发展的期盼。
等级评定为A等的应当公示。涉及学生隐私、评定为不合格或D等级、评定过程中不利于维护学生团结和师生和谐关系的相关资料应当保密。
4.2010、2011届初中毕业生过渡办法:
(1)全市2010、2011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按新颁布的《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执行。
(2)鉴于我市2009年开始启动实施《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工作,全市2010届初中毕业的过渡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毕业评定原则上以9年级学评定为主,但应借鉴学生在初
一、初二时的活动记载、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
(3)7年级和8年级学评定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将作为2010、2011届初三学生在“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和“运动与健康”评定的重要依据,如在初三阶段以上三方面无不良表现,则这三方面可以评定为合格或A等。
(4)2011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值为 N= Bn40%+Jn60%(备注:Bn、Jn分别为八年级、九年级学年)
第三篇: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
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
苇
元
沟
中
学
2013.5.30
苇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
根据柳林县教体局精神和教育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安排,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特制订苇元沟中学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
一. 评定对象:初三参加中考学生。
二. 评定内容:
1. 道德品质与公民修养
2. 学习能力
3. 运动与健康
4. 审美与表现
三. 评定形式:
1. 以校组织,以班评定,按比例评比各班内四个维度和等级。2. 根据不同的项目,分别评定、准确到位。
四. 评定方法:
(一)道德品质与公民修养
由校领导、班主任与各班代课课教师组成评定组,通过调查查看记录,评定出班内各项四个等级。
强调:1.不得打乱各等级比例。
2.凡受过学校记过、公开批评的学生不能评为A、B级。3. 不以个人恩怨论优劣。
(二)学习能力
1. 看平时学习表现(能够按时完成作业、能够学有所长、听课能力、自学能力)
2. 去年期末成绩、本校一模成绩、全县一模成绩,算个人总平均分,从高到低按比例划定。
(三)运动与健康
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可进行各种形式的展现展演。如唱歌、跳舞、器乐表演,书法、绘画表演,朗诵、演讲等。
学校统一组织评定,各班依法评定,打分确定等级。
各班评定之后送交学校统一审批,其结果在校内公示三天,无异议送交县招生办,(评委:薛艮照、高连海、高俊峰、刘建平、杨海珍、高来福、卫彦峰、宋照平、王艳忠、李瑞芳)
第四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细则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细则
现根据北镇市教育局文件《关于全市统一使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的决定》,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鼓励特长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二、成立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组织和职责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成立以朱秀凡校长为主任,以王建忠政教主任为副主任,以董海深、王新、杨勇、刘松岩为成员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负责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认定评价结果,接受和处理投诉和举报。
2、班级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小组。成员由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代表等5人组成,负责对班级中的每一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其中任课老师,必须为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且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三、综合素质评定办法
1、评定内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确定的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及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结合学校实际,确定以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活动、运动与健康、艺术修养五个方面为评定内容。
2、评定的信息来源:学生日常思想品德表现;平时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参加体育、艺术、地方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情况;兴趣特长、荣誉表彰、竞赛获奖情况;家长和社会评价等。评定工作要与学生成长记录工作结合,注重对过程性资料的分析与概括。
3、评定结果的表达。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表达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两部分。
(1)等级评价。根据上述五个方面评定内容,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学生评价为不合格的应该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审定。
(2)综合性评语。班主任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体现学生的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指出不足,鼓励进步。评价结果必要时可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4、评定程序:综合素质评定分学生自评、小组评定(学生互评)、班级评定小组总评三个程序。
先以ABCD四个等级对各项“关键表现”进行学生自评、小组评定、班级评定小组评定;而后由班级评定小组根据ABCD四个等级的具体分值统计总评得分。最后综合“总评得分”、“特长”、“荣誉与获奖”等情况评出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总评得分与评定结果等级的参考标准为:90—100分为“优”,80—90分为“良”,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时间安排。1、2008年3月3日,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并且公示。2、2008年3月4日,召开有关人员会议,进行评定业务培训。要求班主任向学生传达细则,作好评定前的宣传发动工作。3、2008年3月5日,初中各班成立综合素质评定小组。报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审批后于2008年3月6日公示。4、2008年3月5日—15日,各班评定小组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内容、评定方法,客观公正的对每一位毕业生做出综合素质评定,形成书面文字,并且将评定结果公示班级,如有异议,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进行调研和处理。5、2008年3月16日—20日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期末发放给学生,下学期开学时收回保存。
五、其他内容
1、建立公示制度。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和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小组的名单确定后及时公示。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应在班级公布,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听取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接受监督。
2、建立诚信机制。评价结果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要更改,应由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小组提出充分的更改意见,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审定,并对更改缘由和经办人作书面记载,同时保存原记录备查。
3、投诉和举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评定委员会反映,或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投诉。
中安中学 政教处 2012年3月3日
第五篇:关于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实施方案
蔡庄小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本着“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坚持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评价,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作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诊断、激励等功能,使学校的教育教学真正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对小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状况,评定时应注重评定目标、评定内容的全面,以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发展性原则
评价的目的在于促进发展,关注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发展中的需要,突出评价的激励与控制功能,激发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内在发展动力,促进其不断进步,实现自身价值。
(三)差异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定应体现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尤其要关注学生个体的特长和潜能。
(四)科学性原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是一门科学,因此,在评定过程中应积极探索其规律和方法,加强对评定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评定工作的科学水平。
(五)公平性原则
公平性是社会最关注的问题,是保证评价改革成功的重要因素,加强制度建设是最有效的保障。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与有效,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申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控评估制度,防止一切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制度严格、程序严谨,切实体现公正、公平、公开。
三、评定内容与方法
(一)评定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内容分为四个方面:道德品质、运动与健康、科学素养、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情感态度,个性品质,有交 流与合作意识,乐于交流。
2.运动与健康:能积极参与体育活动,身心健康,运动技能达 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3.科学素养:有初步的科学精神、一定的科学技能。
4.审美与表现:有健康而高尚的审美情趣、初步的审美和艺术表现能力。
(二)评定组织
学校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按照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和仲裁等。
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确定聘任综合素质评定者,各年级(或班)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年级组长、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或以上。各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充分了解,同时具备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在评定工作正式开展的前1个月,由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提名成立评定小组,向被评定班级所有学生公布。
(三)评定方法与程序
1.道德品质:主要从行为习惯、情感态度、个性品质、交流与合作4个要素进行评定。主要包括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心理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评定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查阅学生成长档案、获奖实证材料等方法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的评定。
2.运动与健康:运动参与、身心健康、运动技能的评定方式,通过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进行评定。此维度学生只对课外体育活动进行评定。
3.科学素养:主要从科学精神和科学技能等方面进行评定。具体结合教学过程中学生的科学学习态度、方法、兴趣和基本操作技能等方面表现情况的原始记载进行评定。
4.审美与表现:主要从审美情趣和艺术表现两方面进行评定。结合平时对学生的观察、成长记录袋资料等,采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定的方式进行。
5.学生自我评价:学生对自己在校4年来的发展撰写120字左右的全面且富有个性的自述性评语。
6.同学互评:按照道德品质、运动与健康、科学素养、审美与表现等四个维度和关键表现的要求,在计算机上完成对班上其他同学四个维度的等级评定。7.教师评定由教师评定小组依据“评定标准”和“评定细目”中的“要素和关键表现” 的具体要求、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和学校对学生的成长记录等,在计算机上完成对学生的等级评定。
8.班主任和班级评定小组依据学生的综合性评定,结合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等,对学生写出综合性评语。
9.综合素质评定要注重学生的整体表现,既要体现各个学生的差异,更要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学校领导小组要对最终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对未反映真实情况或评定出现偏差的予以重新评定。对于在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评定者应在描述性评语中记载其所获奖级或所达等级。
四、评定结果呈现方式和使用
(一)呈现方式
综合素质评定的后3个方面:“运动与健康”、“科学素养”、“审美与表现”,评定结果均采取“A”(代表优秀)、“B”(代表良好)、“C”(代表合格)、“D”(代表待合格)4个等级方式呈现在《重庆市北碚区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单》中。“运动与健康”中,对体育课、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无故缺勤,1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1/3者,评定为“D”。道德品质方面根据学生实际表现情况评定,最终结果以“合格”和“待合格”呈现,除学生违法犯罪外,原则上不得评定为“待合格”。
(二)公示
评定结果必须向全体学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两级评定委员会备案。校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负责。其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备查。
(三)使用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学校矫正管理行为的重要依据,是教师分析教学行为,促进其专业成长的风向标,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助推器。
2.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全面反映学生在校4年来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材料。
4.2008年四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定结果。
五、评定的过程性管理
1.学校应将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纳入学生各年级学生评定管理中,充分利用评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细目表”加强学生的管理,给学生正确的学习生活导向。
2.学校应认真解读评价细则,并将细则中的关键表现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和道德品质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