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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 则

(二)本办法适用于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管理。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省级、设区的市级(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

(四)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五)一级企业由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三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六)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按照自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公告、发证的程序进行。

(七)市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库,为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专家支持。

二、机构与人员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十一)评审单位承担以下工作:

1.对本地区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实施评审。

2.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

3.每年至少一次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内部审核,每年1月15日前和7月15日前分别对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本单位评审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相应安全监管部门报送内部审核报告和工作总结。

(十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为全国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承担以下工作:

1.为各地做好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起草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相关标准。

3.拟定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及考核标准,承担评审人员培训工作。

4.承担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宣贯培训,为各地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员培训提供技术服务。

(十三)承担评审工作的评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化学、化工或安全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2.从事危险化学品或化工行业安全相关的技术或管理等工作经历3年以上。

3.经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考核取得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十四)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交再培训换证申请表(见附件1),经再培训合格,换发新证。

(十五)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内,评审人员每年至少参与完成对2个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且应客观公正,依法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有关评审工作信息。

(十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专门培训。

2.具有至少10年从事化工工艺、设备、仪表、电气等专业或安全管理的工作经历,或5年以上从事化工设计工作经历。

(十七)自评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化学、化工或安全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有至少3年从事与危险化学品或化工行业安全相关的技术或管理等工作经历。3.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单位组织的自评员培训,取得自评员培训合格证书。

三、自评与申请

(十八)危化品企业可组织专家或自主选择评审单位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咨询服务,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对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诊断,确定适合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要素,编制诊断报告(见附件2),提出诊断问题、隐患和建议。

危化品企业应对专家组诊断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落实相关建议。

(十九)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一段时间后,主要负责人应组建自评工作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评审标准》的符合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自评工作组应至少有1名自评员。

(二十)危化品企业自评结果符合《评审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的,方可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申请。

(二十一)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达标评审的危化品企业,应分别向一级、二级、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申请。

(二十二)危化品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见附件3)。

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见附件4)。

四、受理与评审(二十三)评审组织单位收到危化品企业的达标评审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告知企业;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及时告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评审组织单位受理危化品企业的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选定评审单位并向其转交危化品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由选定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

(二十四)评审单位应在接到评审组织单位的通知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危化品企业的评审。评审完成后,评审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见附件5)。

评审单位应当如实记录评审工作并形成记录文件;评审内容应覆盖专家组确定的(二十六)评审报告上签字,并注明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编号。评审报告经评审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存档,并提交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工作组应将否决项与扣分项清单和整改要求提交给企业,并报企业所在地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

(二十七)评审计分方法: 1.每个A级要素满分为100分,各个A级要素的评审得分乘以相应的权重系数(见附件6),然后相加得到评审得分。评审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如下:

式中: M—总分值;

Ki—权重系数;

i—各A级要素得分值;

n—A级要素的数量(1≤n≤12)。

2.当企业不涉及相关B级要素时为缺项,按零分计。A级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式中: —A级要素实得分值;

—扣除缺项后的要素满分值。

3.每个B级要素分值扣完为止。

4.《评审标准》第12个要素(本地区要求)满分为100分,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0分。

5.按照《评审标准》评审,一级、二级、三级企业评审得分均在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评审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

(二十八)评审单位应将评审资料存档,包括技术服务合同、评审通知、诊断报告、评审计划、评审记录、否决项与扣分项清单、评审报告、企业申请资料等。

(二十九)初次评审未达到危化品企业申请等级(申请三级除外)的,评审单位应提出申请企业实际达到等级的建议,将建议和评审报告一并提交给评审组织单位。初次评审未达到三级企业标准的,经整改合格后,重新提出评审申请。

五、审核与发证(三十)评审组织单位应在接到评审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形成审核报告,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对初次评审未达到申请等级的企业,评审单位可提出达标等级建议,经评审组织单位审核同意后,可将审核结果和评审报告转交提出申请的危化品企业。

(三十一)公告单位应定期公告安全标准化企业名单。在公告安全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达标企业名单前,公告单位应分别征求企业所在地省级、市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六、监督管理(三十三)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3年内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直接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1.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一级达标企业含承包商事故),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

2.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有效运行,并有有效记录。

3.安全监管部门、评审组织单位或者评审单位监督检查未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4.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5.每年至少进行1次自评。

(三十四)评审组织单位每年应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达标危化品企业进行抽查,3年内对每个达标危化品企业至少抽查一次。

抽查内容应覆盖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所有要素,且覆盖企业半数以上的管理部门和生产现场。

(三十五)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危化品企业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危化品企业应将自评报告报评审组织单位审查,对发现问题的危化品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应到现场核查。

七、附 则

第二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1.法律、法规和标准(100分)

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50分)

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50分)

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2.机构和职责(100)

2.1方针目标(20分)

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4)目标予以量化;(5)公众易于获得。

2.企业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企业各级组织应制定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安全工作目标的有效完成。

2.2负责人(20分)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

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4.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以下简称安委会)。

2.3职责(30分)

1.企业应制定安委会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2.企业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3.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2.4组织机构(20分)

1.企业应设置安委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2.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3.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2.5安全生产投入(10分)

1.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2.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3.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安全责任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3.风险管理(100分)

3.1范围与评价方法(10分)

1.企业应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2.企业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企业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3.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常用的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3)预危险性分析(PHA);

(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6)故障树分析(FTA);(7)事件树分析(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4.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3.2风险评价(10分)

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3.3风险控制(15分)

1.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1)应考虑:

①可行性;②安全性;③可靠性。(2)应包括:

①工程技术措施;②管理措施;③培训教育措施;④个体防护措施。2.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3.4隐患排查与治理(20分)

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6)备案文件。

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外,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4.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3.5重大危险源(20分)

1.企业应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2.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3.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4.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5.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7.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3.6变更(10分)

1.企业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下列变更程序:(1)变更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

(2)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

(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不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的变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

(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报告,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2.企业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3.7风险信息更新(10分)

1.企业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

2.企业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3.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3)技术改造项目;

(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3.8供应商(5分)

企业应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4.管理制度(100分)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0分)

1.企业应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职责;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10)风险评价;(11)隐患排查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管理;(14)事故管理;

(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理;

(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

(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

(23)检维修管理;

(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

(27)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救援管理;(31)安全检查管理;(32)自评。

2.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4.2操作规程(40分)

1.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2.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3修订(20分)

1.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8)其他相关事项。

2.企业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注明生效日期。

3.企业应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培训教育(100分)

5.1培训教育管理(20分)

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企业应组织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3.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5.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6.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5.2从业人员岗位标准(10分)5.3管理人员培训(20分)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2.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4从业人员培训教育(30分)

1.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2.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3.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4.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5.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10分)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00分)

6.1生产设施建设(10分)6.2安全设施(20分)6.3特种设备(10分)6.4工艺安全(25分)

6.5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15分)6.6检维修(10分)

6.7拆除和报废(10分)7.作业安全(100分)

7.1作业许可(20分)7.2警示标志(15分)7.3作业环节(40分)

1.企业应在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控制措施。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规范现场人员作业行为。

2.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3.企业作业人员在进行6.1中规定的作业活动时,应持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

4.企业作业活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监护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5.企业应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6.企业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应组织并监督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7.企业应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现场相关手续,机动车辆应佩戴标准阻火器、按指定线路行驶。

7.4承包商(25分)

企业应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企业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8.职业健康(100分)

8.1职业危害项目申报(25分)

企业如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

8.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50分)

1.企业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2.企业作业场所应符合GBZ1、GBZ2。

3.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4.企业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5.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告知牌,告知检测结果,并将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6.企业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8.3劳动防护用品(25分)

1.企业应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2.企业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铅封。9.危险化学品管理(100分)

9.1危险化学品档案(10分)

企业应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

9.2化学品分类(10分)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9.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10分)

1.生产企业的产品属危险化学品时,应按GB 16483和GB 15258编制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提供给用户。

2.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9.4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10分)

生产企业应设立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固定电话,有专业人员值班并负责相关应急咨询。没有条件设立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的,应委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机构作为应急咨询服务代理。

9.5危险化学品登记(20分)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9.6危害告知(15分)

企业应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等,以及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9.7储存和运输(25分)

1.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2.企业的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企业应将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运输、装卸人员行为。

10.事故与应急(100分)

10.1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10分)

1.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即厂级、车间级管理。2.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3.企业应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的职责。10.2应急救援设施(15分)

1.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2.企业应建立应急通讯网络,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

3.企业应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10.3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25分)

1.企业宜按照AQ/T 9002,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

3.企业应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4.企业应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10.4抢险与救护(20分)

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2.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

3.企业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伤亡人员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10.5事故报告(15分)

1.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企业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10.6事故调查(15分)

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3.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

4.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账。11.检查与自评(100分)

11.1安全检查(25分)

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标准化有效实施。

2.企业安全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计划。各种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

3.企业各种安全检查表应作为企业有效文件,并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完善。11.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25分)

1.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并与责任制挂钩。

2.企业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应满足:

(1)综合性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负责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3)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

(5)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11.3整改(20分)

1.企业应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

2.企业各种检查的主管部门应对各级组织和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11.4自评(30分)

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安全标准化运行进行自评,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12.本地区的要求

第三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共)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解读——王浩水

目前,我国危化品行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如何?

200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推进危化品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6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多次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指导和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形成了约1.3万人的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和自评员队伍,近2.6万家危化品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7 400家企业提出达标评审申请,5 500多家通过达标评审,其中,一级达标企业36家,二级达标企业1 530家,三级达标企业3 951家。山东、浙江和湖北3省标准化达标企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在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山东省,目前已有2 700多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了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评审,初步建立起安全标准化工作体系。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推动和创建过程

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思想认识不统一,重视程度不平衡,推进力度不大以及评审不规范等。

因此,2011年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严格执行达标评审标准,规范达标评审和咨询服务工作。2011年6月和9月,又分别印发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审管理办法》),对推动和规范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新的、具体的要求。

开展标准化建设已有6年时间,全国各地区或各企业在标准化建设中有哪些特色做法或值得推广的典型经验?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来,各地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办法。部分省市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积极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浙江省、吉林省等一些地级市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参评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先进单位的基本条件之一;山东省采取培养典型、加强指导的方式,在全省选择了20家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化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

化“样板企业”创建活动,并适时召开现场会全面总结和推广“样板企业”的经验,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还有一些地区出台了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发展的奖惩规定,即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可以不再进行安全评价,直接办理延期手续;在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中,达标企业存储金可按下限缴纳以及在安全生产奖励、政策扶持等方面优先考虑等等。这些措施和方法提高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评审标准》对危化品企业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有什么特点?

《评审标准》是以AQ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为依据,根据AQ/T 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内容进行充实,并结合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许可条件,引入了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的要求,细化为危化品企业的达标标准。

具体来说,有5个特点:一是优化了标准化达标评分体系。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评审标准》针对过去“一个标准打分、人为干预较强”的现象,将一级、二级、三级达标标准区分开来,相对独立,危化品企业可以清晰地看到各级标准的具体要求。《评审标准》在全面细化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标准的基础上,新增了一级、二级达标条件,构成了基础标准相同(三级标准)、明确拔高条件(新增条件)的三个等级标准相对独立的达标标准体系。二是明确了危化品企业“硬件”达标要求。《评审标准》在完善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软件”要求的同时,对“硬件”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引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更注重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提高装备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增加了否决项。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普遍性薄弱环节,在《评审标准》优化了否决项的设置,有利于引导企业在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四是细化了具体要求。针对当前危化品企业在制度建设、责任制落实、本质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评审标准》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制度、操作规程、事故事件、危险工艺、关键装置、重大危险源等方面的达标要求进行了细化,增强了可操作性。五是为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充实完善《评审标准》留出空间。考虑到各地区针对危化品安全生产不同特点制定了许多好的制度、措施和办法,《评审标准》专门设置了“地方要素”,形成开放项,由各地区补充完善,进一步增强《评审标准》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评审标准》中,对危化品企业标准化建设新增哪些要求?对于规模不同、类型不同的危化品企业,标准化建设中应着重哪些方面?

《评审标准》是三级企业基本达标标准,同时设置了二级企业、一级企业达标标准,内容详实,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指导作用。

在《评审标准》12个A级要素中,新增最后一个要素“本地区的要求”是开放要素,由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充实。这是考虑到各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差异性和特殊性,为地方政府预留的接口。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可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特点,将本地区关于安全生产条件尤其是安全设备设施、工艺条件等方面的有关具体要求纳入其中,形成地方特殊要求。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对危化品的仓储和运输做出了新的规定,《评审标准》在“危险化学品管理”这一A级要素中也相应增加了“储存和运输”的规定,要求“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选用合适的液位测量仪表,实现储罐物料液位动态监控;危化品输送管道应定期巡线;剧毒化学品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它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车辆要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采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等。

根据近年来危化品安全管理的经验,《评审标准》其他A级要素的部分子要素也分别进行修订,以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过程、全方位建设。如增加“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安全文化建设”“从业人员岗位标准”“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或安全责任保险”“对风险较高的系统或装置加强在线检测”“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等内容。

由于危化品企业涉及众多行业,如氯碱、合成氨、硫酸、电石、涂料、溶解乙炔等,这就要求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在《评审标准》总体要求的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特点、生产工艺特征,结合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的具体要求进行创建工作,并通过试点示范的方式,发现和总结不同行业、企业的好经验、好作法,培育先进典型,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样板企业”“样板车间”和“样板班组”,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

此外,我国危化品企业数量众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难点在规模较小的企业。因为大中型企业依据《评审标准》要求,一般容易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而数目众多的小型、微型企业由于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简陋、自动化控制水平低、安全管理基础差,加上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对这些企业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宣贯,让企业充分认识到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要通过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技术咨询服务,为企业把脉,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使小企业能顺利加入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中来。同时,各地安监部门要采取具体、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手段,出台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奖惩规定,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对坚持不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企业,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使企业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标

准化工作的紧迫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标;最终通过安全生产准入,淘汰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差、管理水平低、又不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的落后企业。

根据《评审标准》的要求,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危化品企业标准化建设,以实现危化行业2012年底完成标准化建设的目标?

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分别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促进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并明确要求危化品行业在2012年底前全面达标。要实现这个目标,还有许多具体工作要做。

危化品行业现已明确把标准化达标作为安全生产许可的必要条件,除此之外,我们还要依托技术能力强,有丰富经验的技术支撑单位、专家开展标准化的宣贯培训工作,使企业、评审单位、咨询单位和安全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员正确理解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程序和方法,使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使评审单位和咨询单位准确为企业提供服务,使安全监管人员更好地开展监管和指导工作。

利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介绍标准化建设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方式和途径,营造良好的标准化建设氛围。组织有关单位对标准化工作继续进行深入研究,使标准化的相关标准更贴近企业,更具有可操作性。

督促各地安监部门根据《评审标准》和《评审管理办法》,尽快将本地区危化品安全管理的特色要求融入文件中,宣传地方的实施细则,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鼓励地方政府部门根据本地区特点,制定开展标准化建设的激励约束政策,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提高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最终形成各级安监部门推动,中介机构服务,企业落实责任的良好局面,以全面实现危化品行业标准化建设的目标。相关链接

第四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资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标准化各部分需查看资料

苐一部分

1)2)3)4)5)6)7)8)

第二部分

9)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要企业正式文件)识别和获取制度 法律法规清单

定期更新记录 文件发放记录 培训记录 告知书

符合性评价报告、记录 不符合项整改方案或记录

10)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1)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12)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记录 13)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14)主要领导人参与标准化记录 15)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或方案 16)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17)

资源配置文件及使用记录

18)安委会会议记录、纪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19)领导带班制度 20)带班记录

2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22)考核奖惩文件

23)考核奖惩兑现相关文件、记录

24)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的正式文件(要红头文件)

25)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文件或委托书 26)管理设置文件 27)管理机构网络图 28)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29)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30)为从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凭证 31)全员风险抵押金交纳及保险考核记录 32)安全责任考核记录 第三部分

33)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34)风险评价记录 35)作业活动清单 36)设备设施清单 37)风险分析评价会议记录 38)重大风险清单 39)风险培训教育计划 40)风险培训教育记录 41)隐患治理制度 42)隐患治理台账 43)隐患治理记录 44)重大隐患项目档案 45)隐患整改计划 4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7)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 48)重大危险源档案 49)安全监控设施台账 50)重大危险源连续监控记录 51)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检查记录 52)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53)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54)应急救援器材台账 55)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 56)变更管理制度 57)变更管理记录 58)变更风险分析记录 59)供应商管理制度 60)供应商名录档案 61)供应商评价记录 第四部分

62)四十三项管理制度汇编 63)管理制度发放记录 64)各类操作规程汇编

65)各类操作规程发放记录、签发文件 66)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 67)评审修订记录 第五部分

68)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9)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记录 70)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或实施方案 71)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2)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73)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 74)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价 75)

各类安全资格证书

76)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人员、作业操作证上岗证

7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78)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9)承包商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80)日常安全教育活动计划 81)班组活动记录 82)月度安全活动计划 第六部分 6.1 83)生产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设立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专篇、消防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竣工验收报告

84)试生产方案、预案、试生产备案批复

85)立项、设计、竣工验收批复、职业危害验收批复 86)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件 87)如有变更应提供:(1)有关变更文件(2)变更风险分析记录(3)安全评价报告(4)审查报告 88)四新情况:

(1)设备是否国家明令淘汰的

(2.)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未经省级有关部门安全论证 6.2安全设施

89)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设施台账 90)各类超温、带压检测仪表、安全联锁装置台账 91)厂区防雷、易燃物料设备管道防静电设施 92)消防设施、应急救援器材(防护、救护器材)台账 93)个体防护设施台账 94)各类安全设施检维修计划 95)监视报警安全设施校验报告 96)维护保养记录 6.3特种设备

97)特种设备台账

98)校验报告及校验合格标志 99)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100)特种设备登记注册表、登记证 10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102)特种设备登记标志 6.4工艺安全

103)职工工艺信息培训记录

10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报告

105)安全阀的检验报告、更换记录 106)紧急停车分布图及维护记录 107)报警系统联锁系统维护调试记录 108)机泵等动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 109)工艺控制流程图 110)工艺过程风险评价记录 111)危险工艺、重 点 监控化学的生产装置的危险与可操作分析记录、报告

112)生产装置开车前的安全条件确认检查表 113)动设备空试记录 114)开车方案 115)应急预案 116)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117)开车前隐患 排查与整改记录 118)停车方案 119)停车操作记录 120)工艺操作记录 6.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121)企业领导人联系点检查指导记录 122)活动记录(每月至少一次)12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账 12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 12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演练记录 126)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监督检查记录 6.6检维修

127)综合检维修计划(要求五定)。128)检维修方案

129)检维修交付手续(2种;设备交付、交付生产)130)检维修风险分析记录 131)检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132)检维修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133)检维修作业相关票证 6.7拆除报废

134)拆除计划或方案 135)拆除风险分析记录 136)拆除报批手续 137)拆除验收合格证明 第七部 作业安全

7.1作业许可

138)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39)危险作业操作规程

140)九种作业许可证(二A否决)7.2警示标志(六类场所)

141)安全标志一览表

142)警示标志和告知牌管理台账 143)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记录 7.3作业环节

144)危险作业持作业票证

145)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车辆批准手续 7.4承包商

146)与承包商之间的安全协议(指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147)监管检查记录 148)承包商管理制度 149)承包商管理档案

150)对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审查文件 第八部分

职业健康

15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记录 152)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153)申报批复回执 154)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155)职业危害防治实施方案 156)职业卫生档案 157)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158)职业危害监测制度 159)不符合项整改计划 160)职工体检报告单 161)个体防护用品台账

162)防护器具定期校验维护的记录 16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台账 第九部分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164)化学品普查表 165)危险化学品档案

166)本企业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

167)对生产中间产品进行危险性鉴别,鉴别分类报告单 168)化验室化学试剂分类清单(按危险性类别分类)169)采购危险化学品名录及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 170)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171)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必须要有职业危害告知条款)

172)教育培训记录 17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 174)库房检查记录

175)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巡线记录

176)剧毒化学品收发台账、两双管理、公安备案材料 177)危化运输装车前后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部分

事故与应急

178)应急救援预案

179)应急救援器材台账(救护器材、防护器材)180)消防设施器材台账 181)以上器材检查维修记录 182)预案培训记录 183)演练记录 184)演练评价报告 185)预案评审记录 186)预案备案回执 187)事故调查报告 188)事故档案、台账 第十一部分

检查与自评

189)安全检查计划 190)五类安全检查表 191)安全检查表培训记录 192)检查表修订记录 193)安全检查台账 194)检查考核记录

195)各种安全检查记录、整改记录 196)自评计划 197)自评检查表 198)自评报告

第五篇:解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

解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

评审标准》

宋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以下简称《通用规范》),《通用规范》的颁布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的创建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没有配套的考核评审标准,各地的安全标准化考评都是根据当地安监部门制定的考核评审标准进行的,对《通用规范》的理解、考评人员掌握的尺度都不尽相同。

2011年6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以《通用规范》为基础,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要求,增加了近年来国家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要求。《评审标准》的颁布,不仅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的工作质量,而且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更强的指导作用。相对《通用规范》而言,《评审标准》内容更丰富、要求更具体、可操作性更强。因此,不管是正在创建安全标准化的企业,还是已经通过安全标准化考评的企业,都应按照《评审标准》的要求,来规范、完善本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工作。下面笔者结合参加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体会,谈谈对《评审标准》的认识和理解,希望能有助于大家准确把握《评审标准》的内容。

一、要素构成情况

从整体结构看,《通用规范》包含10个A级要素、53个B级要素,而《评审标准》改为11个A级要素、55个B级要素(不包括最后一个开放要素)。就A级要素来说,《评审标准》将《通用规范》中的“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这一要素变成了“法律、法规和标准”及“管理制度”两个要素,其它A级要素基本未变,仅有个别要素的名称进行了改变。B级要素多出来的两个要素,一个是A级要素“培训教育”中新增加的B级要素“从业人员岗位标准”,另一个是将《通用规范》中B级要素“承包商与供应商”分成“承包商”、“供应商”两个B级要素多出来的。

二、要素内容解读

1.法律、法规和标准

《评审标准》把《通用规范》中的A级要素“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改为“法律、法规和标准”、“管理制度”两个要素,并且把“法律、法规和标准”这一要素作为第一个A级要素,突出了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重要性,强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首先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这一要素内容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调不仅要形成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的清单,而且要识别到具体的条款,要有文本数据库;二是对适月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时,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要进行原因分析,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2.机构和职责

《评审标准》把《通用规范》中的A级要素“负责人与职责”改成了“机构和职责”,这一要素虽然也包括5个B级要素,但B级要素的名称和内容与《通用规范》相比却不尽相同。

(1)方针目标《通用规范》要求企业制定中长期的战略性的安全目标及安全生产目标,而《评审标准》仅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目标。

(2)负责人这一要素有两点变化,一是关于企业安全文化,《通用规范》仅有一句笼统的要求,而《评审标准》明确要求要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或方案,强调二级企业要初步形成安全文化体系,一级企业要有效运行安全文化体系;二是增加了对企业领导干部带班生产的要求。

(3)职责《评审标准》强调“一岗一责”,要针对每一个岗位制定其安全职责。

(4)组织机构这一B级要素的内容变化较大,增加了一些新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教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

②要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且至少有一名具有3年化工安全生产经历;或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注意:不能与个人签订服务协议)。

③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5)安全生产投入《评审标准》把《通用规范》中的B级要素“安全生产投入与工伤保

险”改成了“安全生产投入”,将工伤保险的要求放在了“安全生产投入”要素中,笔者认为这一改动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即工伤保险费用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而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工伤保险费用不属于安全生产费用。此外,《评审标准》还要求企业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或安全责任保险。

3.风险管理

《通用规范》中A级要素“风险管理”包括范围与评价方法、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风险信息更新等6个B级要素,《评审标准》在这6个B级要素的基础上增加了“变更”及“供应商”2个要素。

(1)范围与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对评价方法的选用进行了明确,对作业活动的风险评价可选用JHA法,对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条件)的风险评价可选用SCL法,对危险性工艺的风险评价可选用HAZOP法。

(2)隐患排查与治理《评审标准》将《通用规范》中的B级要素“隐患治理”改成了“隐患排查与治理”,强调了隐患排查的重要性,并要求对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下达隐患治理通知,明确责任人、治理时限,对重大隐患项目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二级企业本要素不得失分、不存在重大隐患,一级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预警预报体系。

(3)重大危险源《评审标准》明确了重大危险源档案的具体内容,并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报警系统的设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4)变更“变更”这一B级要素在《通用规范》中是在A级要素“作业安全”下面的,现在《评审标准》把它放在了A级要素“风险管理”中,笔者认为这一改动体现了变更管理的实质,变更管理强调的就是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控制,可以说风险分析是变更的前提和基础,不进行风险分析就不能进行变更。

(5)供应商对供应商的管理,《通用规范》是放在A级要素“作业安全”下的“承包商与供应商”这一B级要素中的,《评审标准》将“供应商”单独作为1个B级要素放在此处,凸显了对供应商管理的重要性,强调要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4.管理制度

这一A级要素是从《通用规范》A级要素“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分出来的,其B级要素的名称没有变化,仅部分要素内容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1)安全规章制度除《通用规范》中要求的32个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外,《评审标准》还要求制定包括工艺管理、开停车管理、设备管理、建(构)筑物管理、电气管理、公用工程

管理、易制毒管理、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厂区交通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等11个方面的规章制度。另外,强调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有可操作性。

(2)修订《通用规范》仅要求企业要定期评审和修订安全规章制度,未明确具体周期。《评审标准》明确要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至少每3年要评审和修订一次。

5.培训教育

《评审标准》及《通用规范》虽然都包括6个B级要素,但B级要素的内容不完全一样。《评审标准》增加了一个新的B级要素“从业人员岗位标准”,删除了《通用规范》中的“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这一B级要素,把新从业人员作为从业人员的一部分,将《通用规范》“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要素的内容放在了B级要素“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中。

(1)从业人员岗位标准这是《评审标准》新增加的一个B级要素,要求企业制定从业人员的岗位标准,而且岗位标准要文件化,做到明确具体。

(2)日常安全教育《通用规范》要求企业负责人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而《评审标准》要求企业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虽然《评审标准》7个B级要素的名称没有变化,但内容要求更细了,增加了许多新的要求。

(1)生产设施建设这一B级要素中增加了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文中的相关要求: ①建设项目建成试生产前,企业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试车和投料过程要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编制试生产前安全检查报告;

②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生了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规章规定的变更,应重新进行安全审查;

③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要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

(2)安全设施新增了以下要求:

①新建大型和危险程度高的化工装置,在设计阶段要进行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

②二级企业化工生产装置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装置根据风险状况应设置安全联锁或紧急停车系统等;一级企业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应设置安全仪表系统,并建立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管理体系。

(3)特种设备《评审标准》明确了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的具体内容。

(4)工艺安全《评审标准》要求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

低的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一级企业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装置要进行过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并定期应用先进的工艺(过程)安全分析技术开展工艺(过程)安全分析。

7.作业安全

《通用规范》中有作业许可、警示标志、作业环节、承包商与供应商、变更等5个B级要素;《评审标准》仅包括作业许可、警示标志、作业环节、承包商等4个B级要素,变更及供应商的管理都放在了A级要素“风险管理”中。

(1)警示标志《评审标准》要求将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作为危险场所设置安全标志;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危害告知牌的内容,要求告知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时间和周期及标准规定值等。

(2)作业环节《评审标准》要求二级企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及吊装作业管理制度、作业票证及作业现场评审不能失分。

(3)承包商《评审标准》要求企业要向承包商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8.职业健康

《评审标准》将《通用规范》中的A级要素“职业危害”改成了“职业健康”,将其中的B级要素“职业危害申报”改成了“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明确了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的具体内容,其他基本未有变化。

9.危险化学品管理

《评审标准》将《通用规范》中的A级要素“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改成了“危险化学品管理”,把《通用规范》中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的要求集中放在了这~A级要素中,并增加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增加了1个B级要素“储存与运输”。

(1)危险化学品档案《评审标准》明确了危险化学品档案的具体内容,包括名称及存放、生产、使用地点、数量、危险性分类、危规号、包装类别、登记号、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

(2)化学品分类《评审标准》要求对化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进行分类并建立清单,《通用规范》未作明确要求。

(3)储存和运输《评审标准》把《通用规范》A级要素“作业安全”下面B级要素“作业环节”中有关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放在了“储存和运输”这一B级要素中,特别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提出了要求,同时增加了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

时对危险化学品处置方面的要求。

10.事故与应急

虽然《评审标准》还是6个B级要素,但6个B级要素的排列顺序及个别B级要素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评审标准》把有关应急救援、抢险方面的要素放在了前面,而把事故发生后的有关管理要素放在了后面,这样一方面理顺了应塞、与事故的关系,另外一方面也突出了应急救援的重要性。

(1)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评审标准》明确了应急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及评审修订频次:综合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应急救援预案至少每年要评审修订1次。《通用规范》没有具体的频次要求。

(2)事故调查《评审标准》把《通用规范》中的B级要素“事故调查和处理”改成了“事故调查”,强调了事故发生后的重点工作是查清事故原因、落实整改和预防措施。《评审标准》对事故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企业把未遂事故也作为事故进行管理,对涉险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如事故征兆、非计划停工、异常工况、泄漏等),要按照重大、较大、一般等级别,进行分级管理,制定整改措施。另外、要求二级企业把承包商事故纳入本企业的事故进行管理。

11.检查与自评

A级要素及B级要素的名称都没有变化,只是部分要素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

(1)安全检查《评审标准》要求企业的各种安全检查表要有编制单位、审核人、批准人,每年要评审修订各种安全检查表。《通用规范》只是笼统要求企业的各种安全检查表要作为企业有效文件,并不断完善。

(2)自评《评审标准》对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自评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如制定自评计划、编制自评检查表、建立自评组织、编制自评报告等。

12.本地区的要求

《评审标准》新增加了“本地区的要求”这一开放要素,由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充实。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特点,将本地区关于安全生产条件尤其是安全设备设施、工艺条件等方面的有关具体要求纳入其中,形成本地区的特殊要求。这既是《评审标准》的创新之处,也体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的要求。

(原刊《化工安全与环境》2011年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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