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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科博士论文规定

华科博士论文规定



第一篇:华科博士论文规定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添加时间:2005-09-06阅读次数:77914

校研 [2005] 51号

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人为申请学位而撰写的学术论文,是评判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和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也是科研领域中的重要文献资料和社会的宝贵财富。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规范学位论文格式,特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3.学位论文一般应用中文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正文应不少于2万字,博士学位论文正文要求5-8万字。学位论文内容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真实可靠。

4.论文作者应在选题前后阅读有关文献,硕士学位申请人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至少应占三分之一;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60篇,其中外文文献至少应占三分之二。综述部分应对所读文献加以分析和综合。

5.量和单位及其符号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中未规定的,应执行国际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同的量必须用不同的符号表示,不得一符多义,含义相同的量则必须用同一符号表示。学位论文应用最新颁布的汉语简化文字,符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专业术语应统一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各学科名词,或本学科权威专著和期刊通用的专业术语,且前后应一致;标点符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数字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6.图要精选,切忌与文字或表内容重复,图中文字、数据和符号应准

确无误且与文字叙述一致,图应有图号和图名,图名应简洁明确且与图中内容相符。表应有表序和表名,表名应简洁并与内容相符。图、表和公式应分别顺序编号。

二、题名

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题名既要准确地描述内容,又要尽可能地精练,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题名应该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字符、代号和公式等。外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10个实词。

三、序或前言(必要时)

序或前言一般是作者对学位论文基本特征的简介,如说明选题的缘起、背景、主旨、目的、意义,以及资助、支持、协作经过等;也可以评述和对相关问题的研究进行说明。序或前言并非必需。这些内容也可以在正文引言中和致谢中陈述。

四、摘要和关键词

摘要是学位论文极为重要、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是论文的窗口,并频繁用于国内外资料交流、情报检索、二次文献编辑等。其性质和要求如下:

1.摘要即摘录论文要点,是论文要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一篇完整的陈述性短文,具有很强的自含性和独立性,能独立使用和被引用。

2.应含有学位论文全文的主要信息,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突出新见解与成果,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应突出创造性成果。

3.内容范围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1)目的:研究、研制、调查等的前提、目的和任务以及所涉及的主题范围。

(2)方法:所用原理、理论、条件、对象、材料、工艺、手段、装备、程序等。

(3)结果:实验的、研究的、调查的、观察的结果、数据,被确定的关系,得到的效果、性能等。

(4)结论:结果的分析、研究、比较、评价、应用;提出的问题,今后的课题,建议,预测等。

(5)其他:不属于研究、研制、调查的主要目的,但就其见识和情报价值而言也是重要的信息。

4.摘要的详简度视论文的内容、性质而定,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一般为500-600汉字,博士学位论文摘要一般为800-1000汉字。

5.摘要中一般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计算机程序,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术语和非法定的计量单位。

6.关键词应有3至8个,另起一行臵于摘要下方。涉及的内容、领域

从大到小排列,便于文献编目与查询。

7.应有与中文摘要和关键词相对应的英文摘要和关键词。英语摘要用词应准确,使用本学科通用的词汇;摘要中主语(作用)常常省略,因而一般使用被动语态;应使用正确的时态,并要注意主、谓语的一致,必要的冠词不能省略。

五、引言或绪论

引言或绪论应简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相关领域的前人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基础和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和实验设计、预期结果和意义等。

六、正文

正文是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可以包括:研究对象、理论模型、实验和观测方法、仪器设备、材料原料、实验和观测结果、计算方法和编程原理、数据资料、经过加工整理的图表、形成的论点和导出的结论等。各章节标题应大致对称,内容之间有严密的逻辑论证关系,各部分篇幅长短不宜悬殊太大,章节标题也不宜太长。

由于研究工作涉及的学科、选题、研究方法、工作进程、结果表达方式等有很大的差异,对正文内容不作统一的规定。但是,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切,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读。

七、结论

经过对实验记录和实验结果等的综合分析研究,归纳出若干有机联系的论点,并对本研究成果的意义、推广应用的现实性或可能性和进一步发展的探讨加以论述。结论应该准确、完整、明确、精练。

如果不可能导出应有的结论,也可以没有结论而进行必要的讨论。

八、致谢

对在完成课题研究和论文写作过程中给予指导和帮助的导师、校内外专家、实验技术人员、同学等表示感谢。

九、参考文献

在论文中引用了文献内容的,应将其列入参考文献表。

1.参考文献标注法,在正文中引用文献内容处注明参考文献编号。参考文献目录按正文中引用先后顺序排列,重复引用的文献,按第一次出现的顺序编号。

2.文科论文参考文献标注法,可按国际惯例,英文文献用作者姓氏和发表年份加上圆括号来标注,例如(Farrell,1997);中文文献用作者姓名和发表年份加上圆括号来标注,例如(张华,2000)。当文献作者有两个时,标注方式如(Sommerset and Lovekin,2000)或(张华,李平,2000)。当文献作者多于两个时,标注方式如(Sommerset et al,2000)或(李平等,2000)。如果同一作者有一个以上同一年份的文献被引用,那么在文献标注

和参考文献目录中要增加一个标识符,如(1985a),(1985b)。如果论文中已经提到了作者姓名,则只需在作者姓名后面用发表年份加圆括号标注,例如“F.Modigliani(1960)指出……”。参考文献目录按姓氏或姓氏汉语拼音的字母顺序排列,汉字姓名以姓氏汉语拼音字母为序,英语姓名以姓氏字母为序。

3.可列于参考文献表的文献类型包括图书、期刊、会议论文集、专利和学位论文等。其著录格式分别如下(注意标点符号):

(1)图书: [顺序编号]作者(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形式,作者名

之间用逗号分隔;3人以内全部写上,3人以上只写3人再加“等”(英文加“ et al”)).书名.版本(第×版).译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页~止页

(2)期刊:[顺序编号]作者(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形式,作者名

之间用逗号分隔;3人以内全部写上,3人以上只写3人再加“等”(英文加“ et al”)).文章名称.期刊名称,年号,卷号(期号):起页~止页

(3)会议论文集:[顺序编号]作者(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形式,作者名之间用逗号分隔;3人以内全部写上,3人以上只写3人再加“等”(英文加“ et al”)).文章名称.见(英文用“in”):论文集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页~止页

(4)专利:[顺序编号]专利申请者.专利题名.专利国别,专利文献

种类,专利号,出版年.起页~止页

(5)学位论文:[顺序编号]作者.题名:[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

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如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年份.4.当论文中有些术语、公式、背景或数据来源需要解释或说明,以及援引他人的原话、数据等资料而必须指明资料来源时,可用脚注。脚注要按顺序编号。脚注按每一页单独编号。脚注的标识可以用数字1,2等,也可以用符号①,②等。脚注的资料来源表示方法同参考文献。

十、附录(必要时)

包括详细的公式推导、实验数据、计算程序、援引他人的原始资料、数据及其设备条件等。

学位申请人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臵于附录1,格式同第九条要求,并逐篇注明署名单位是否为华中科技大学。

十一、编排格式要求

1.学位论文封面内容与格式由研究生院统一规定。封面上“分类号”

和“密级”一般不填,保密的论文按照校保密办认定的密级填写;学校代码为10487;“指导教师”栏可填正、副导师。

2.论文外形尺寸以A4本为准。装订顺序为:封面、英文扉页、独创

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序或前言(必要时)、中文摘要和关键词、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次页、引言、正文、结论、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必要时)、封

三、封四。

3.学位论文文字排版的字号、行距、字距的大小,以版面清晰、容

易辨识和阅读为原则,一般可参照下面要求进行排版:章和节的题名用黑体,字号分别用3号和4号;文章段落内容用小四号宋体字,行间距不小于三分之二字高度;正文中标题一律左顶格。正文编排式样见附件1。

4.目次页编排式样见附件2。

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正文编排式样

附件2:目次页编排式样

二OO五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研究生学位论文规定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二00五年八月一日印发

第二篇:苏大硕士 博士论文提交规定

附件一:

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规定

为做好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永久保存和数字化建设工作,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08]7号文件)第三十四条,毕业生需将学位论文电子版通过网上提交到图书馆主页中的“苏州大学学位论文管理系统”,具体规定如下:

一、提交的电子版论文应为答辩通过后的定稿,与提交的印刷版论文一致。论文的完整性及准确性由提交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二、提交的电子版论文文件格式为Word,其封面、授权页、中文文摘、英文文摘、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全文内容,应包含在同一个文件内。若分章节多个doc文件时,必须合并为一个文件提交。

三、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可由图书馆主页进入或直接访问论文提交网址

(http://202.195.136.150/),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学位论文。注意事项如下:

(一)登录帐号密码均为学号,如学号中含有字符“-”,请忽略该字符,同等学力硕士的帐号密码均为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如军官证取后面数字)。

(二)论文语种:中文(chi)、日文(jpn)、俄文(rus)、德文(des)、英文(eng)。

(三)学科代码:点击右边的“选择”按钮,选择相应的学科,即自动生成代码。

(四)保密级别:非保密论文一律选择“公开”。

(五)日期格式:yyyy-mm-dd,如2011-05-01。

四、论文提交后,图书馆将在0.5~2个工作日(在毕业集中提交时,需一周时间)内审核完毕。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论文是否通过审核:

(一)点击“论文提交”,输入学号和密码后,进入系统,查看左上角“我的状态”,如“处理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即审核合格;如显示“无法通过验收”,即审核不合格,需根据论文提交要求重新提交论文,直至审核通过。

(二)查看本人邮件,系统将按个人信息中填写的邮件地址发送审核结果。

五、如为保密论文,不需提交电子版论文,只需填写《苏州大学涉密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审批表》,并将复印件一份送交图书馆即可办理离校手续。保密论文的纸质版(五份)和电子版(光盘刻录一式两份)均凭《苏州大学研究生保密学位论文归档回执》送交档案馆。

六、纸本论文(保密论文除外)留存印刷厂,由印刷厂负责送交图书馆、档案馆等部门分别保存。在确认纸质版论文已留存印刷厂,非保密电子版论文提交图书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办理毕业生相关离校手续。

第三篇:华科学习心得

华科学习心得

(分公司服务营销部 赵洁荣)

今年春季的华科大学习,除课程本身的精彩印象深刻外,也似乎突然间接收到一种节奏感应,是公司改革转型的节奏,与每一次的学习设置达至有机融合,量变逐渐在转化为质变,对公司改革转型的规划决策、及近三年中的系列推动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认知。以学习课程为主线,结合思考,将学习收获与心得总结如下。

第一课《企业变革与管理创新》——从彻悟互联思维开始

课题的带给自己的第一个冲击问题——作为公司一名中层管理干部、负责着一个正处于转型中的业务条线,“我对公司变革推进的作用力主要在哪里、我能在哪些具体的方面实践出有效的管理创新?”带着问题,通过导师的讲授,要求自己从敢于“颠覆”固有思维开始,努力寻找可以解答的路径。

“成功的企业死于什么?” 齐振宏导师问。既然成功、为何会死?那这个成功是得益于什么?为何不能持续?看来这样的成功,外力因素的占比是非常大的,这个外力又是什么?硅谷精神教父、科技商业预言家凯文曾有一句话:“这个世界上增长最快的不是物质、而是信息。”因为科技的发达,信息传播速度与传播量几乎是颠覆式的,信息变化直接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深度变化,难怪海尔张瑞敏说“没有成功的企业,只有时代的企业。”把握时代脉搏、掌握住趋势、顺势而为,方可让才能与智慧找到产生价值的土壤。时代潮流与趋势,就是外力。所以,当曾经的成功遭遇危机时,因敏锐的察觉到,自我主观意识下的成功概念,是需要及时厘清修正的。这一点,不仅适用于企业,而且适用于每一个个人个体。

好风凭借力——“互联+”的创新模式,已经让所有企业、所有个人个体,站在了同一个起跑线上,所带来的空前效应、创造的惊人奇迹实在让人兴奋、振奋。“信息数据”、“去中间化”、“口碑”、“人脉络”、“极致服务”、“用户粘性”,这些关键词的背后是庞大的受众群体的支撑,那就是消费者、是客户,是通过互联这个平等的平台,将各类经营者与各类受众者全部以水平线般的角度联接在一起,衍生出跨界的新概念,让信息资源实现整合、交叉并相互渗透。由此,一个感悟,所有创新模式的最终目的,应该是“如何真正触及到时下消费者的需求点并创造出价值”。

齐振宏导师说:互联时代,任何一个个体都远远超出了我们对他预先的价值判断;任何一个微小的力量都有可能成为伟大的力量。这一句话,是否可以激励我们:在互联的时代,我们应该增添更多的自信——在公司转型发展的进程中,想方法、找方法,敢于直面挑战,积极推进新技术运用,以微创新思维探索更丰富的客户体验方式,以极致思维来训练队伍在产品与服务上的竞争能力,建立口碑、塑造品牌。

第二课《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实务》——学习并发挥绩效管理作用力

课程非常系统化、制式性、权威感,作为一名非专业HR的公司中层管理者,对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概念认知有了更全面、更深度的了解与理解,并收获到非常多实用的方法。

“企业做的只是绩效考核、还是绩效管理?”这个问题开启了听课的好奇心。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并非一个概念?!顺着这个问题,记起管理学上的一句话:“一个企业或一个团队,永远只有一个决策者,其余99%都是执行者。”以这句话作为指南,我的理解:作为这99%之一的执行者,在落实推动公司已经形成体系的战略目标进程中,找准定位与角色,以“正确地做事”的原则,带领指导更基层的执行者与操作者“把事做正确”,是我们的公司——这个组织的目标得以高效率达成的关键所在。所以,绩效考核这件事,是必须通过细致的绩效管理手段来实现的。绩效考核核心在“数”,绩效管理核心在“人”。

目标管理落地的五大方法技巧,结合实际,特别实用,在此再作记录,以加深印象:

一、定位管理,让员工找准自己位置;

二、标杆管理,让员工目标有榜样;

三、竞赛管理,让团队进入“巅峰状态”;

四、承诺到位,让执行变成自行;

五、物质和精神激励,让目标自发达成。

课程最后章节,杨教授在讲授绩效管理的面谈原则与注意事项时,跳出了专业课程之外,为大家提出了三个学习:“整合式学习——优化知识结构、赶超式学习——轻取竞争优势、研制式学习——运用管理工具”,这三个学习方式,及时提示了自我检视、引起大家的共鸣。的确,要做到以人为本的绩效管理,功夫在诗外。

第三课

第四篇:博士论文关于自由

马克思学说的核心和精髓就是追求人类的自由和解放,最高价值取向和理想社会目标就是每个人和一切人的自由发展。那么,这一学说的秘密和诞生地何在?我过去认定是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近来通过对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的解读和学习,我发觉在这里恰恰萌发着马克思学说的胚芽,也可以说马克思学说的秘密和源头在这里。在这里,萌动着马克思的一颗自由心灵,萌发出打破必然决定论的偶然选择论——人的意义世界中的自由解放精神,萌发出从内心的精神自由到社会的现实自由——打破专制制度实现人的自由解放的心路,萌发出自由哲学的世界化和世界的自由哲学化——全人类的自由解放的崇高价值取向。可以说,这正是马克思博士为人类发布的一份“自由宣言”!

一、打破必然决定论的偶然选择论——人的意义世界中的自由和解放

国内的流行性的看法是,马克思的《博士论文》的哲学倾向是主观唯心主义,把人的绝对自由意志自然本体论化,是与唯物主义本体论相对立的唯心主义思潮,如是才有后来的以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的根本转变。我认为这是囿于我们以物质本体论为基础的传统辩证唯物主义教科书模式对马克思哲学学说的裁定。其实马克思在这里讨论的并非古希腊自然哲学的本体论问题,而是当下人的意义世界中的价值论问题,是剥下了原子论形而上学本体论外衣,揭示人的自我意识和自由意志本性的解放问题。

马克思为什么要研究伊壁鸠鲁?他是想通过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与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的对比研究从而建立形而上学本体论意义上的现代自然哲学体系吗?完全不是这样!北京大学的杨克明即杨适老师通过《伊壁鸠鲁》一书的专门研究,找到了解开马克思研究伊壁鸠鲁这个谜团的钥匙。他说:“简言之,伊壁鸠鲁以新的哲学形态总结了希腊哲学,坚持了人的自由。他才是把希腊人及其自由哲学的文化遗产传给西方后世的关键人物。在这个意义上,他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因此,谁要想明白希腊和西方文化的根本精神,就必须从他入手。马克思正是这样做的。”(参见杨适《人的解放—重读马克思》,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3月版,第11—17页)。马克思正是通过比较研究,剥掉了伊壁鸠鲁原子论的形而上学外衣,暴露了希腊化时期的人的哲学实质:个人的幸福快乐主义。而幸福和快乐的前提是人的自由,故“自由”是其人的哲学的核心。伊壁鸠鲁的“自由”不是抽象的,而是以个人实际生活中的物质保证和环境安全为前提的,而他的以自由为核心的享乐主义追求的并非物质享乐,而主要是心灵上的快感、宁静和自由。

我们知道,必然、偶然与自由是人的哲学的最基本的矛盾范畴,也是人的生活与动物的生活的根本区别。动物的生活的基本矛盾是自然选择与适应,只有人的生活才有掌握必然和偶然获得自由而言。如果世界只是必然的,人只能听从宿命,如果偶然是世界的最基本的规定,人才有在偶然中自由选择的可能。马克思正是抓住了两原子论中的对立的哲学倾向,揭示了伊壁鸠鲁原子论的人学实质,他说:“德谟克利特注重必然性,伊壁鸠鲁注重偶然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第205页,以下只注明页数)。这一倾向是由伊壁鸠鲁通过修正原子只能在虚空中作直线运动的教条从而提出原子具有能动的偏斜运动的新观点实现的。马克思着重揭示了伊壁鸠鲁原子偏斜学说的意义:

“卢克莱修很正确地断言,偏斜运动打破了„命运的束缚‟,并且正如他立即把这个思想运用于意识方面那样,关于原子也可以说,偏斜运动正是它胸中能进行斗争和对抗的某种东西。”(第213页)

“这就是说,原子偏斜并不是特殊的、偶然出现在伊壁鸠鲁物理学中的规定,相反,偏斜所表现的规律贯穿于整个伊壁鸠鲁哲学,因此,不言而喻,这一规律出现时的规定性,取决于它被应用的范围。”(第214页)

对于贯穿伊壁鸠鲁哲学的原子偏斜论,马克思是充分肯定的,这无疑提高了偶然性作为规律在自然哲学中的主导地位,但这并非马克思的目的。马克思的目的是将这一规律运用于

人、人的意识、个人的自由意志,使人面对偶然性才有可能打破由必然性规定着的命运的束缚,同一切束缚他的自由意志的反动力量进行对抗和斗争。马克思进而引述了伊壁鸠鲁的话:“在必然性中生活,是不幸的事,但是在必然性中生活并不是一个必然性。通向自由的道路到处都开放着,这种道路很多,它们是短而易走的。因此,谢天谢地,在生活中谁也不会被束缚住,而对必然性本身加以限制倒是许可的。”(204页)

对于伊壁鸠鲁用原子的偏斜这一能动的灵魂性的形式规定来对抗原子的直线下坠这一必然的物质性的质料规定,让原子个体“从直线中解放出来”的观点,马克思则毫不迟疑地将其具体到人的世界中,认定“那在物质的形态下同抽象的物质作斗争的抽象形式,就是自我意识本身。”(240页)而这一“自我意识”并非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发展过程中的自我意识并由此来规定人,而它就是人的自我意识亦即人的自由本性。因为唯有人才是能够将自己的活动作为意识对象的自我意识的存在物,所以人才能把握和制约住现实生活的必然,并在生活的种种偶然性或可能性中自由选择有利于自身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现实道路,这就是人的自由。

从《博士论文》看,马克思这时的人的哲学倾向本质上并不是社会的必然决定论,而是人本主体的偶然选择论,即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应该并能够摆脱社会必然性的束缚和限制,进而在偶然性中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我认为,马克思面对人的意义世界中的这一解放人的自由发展本性的价值取向,从这里出发经历了艰难曲折的理论和实践的斗争,不断地发展、深化、具体化,最后成为全世界劳动者和全人类争取自由和解放的崇高价值理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英国科学哲学家波普对马克思的所谓社会必然决定论的批判,他并不真正了解马克思,或者是仅仅抓住马克思对人类史前社会中的社会似自然性的必然决定方面的科学实证揭示,或者是对准了马克思后的一些人们对马克思的理解,然后用当代复杂性科学的反必然决定论或偶然或然论加以批判。社会有其客观必然性的方面即似自然性的盲目必然性方面,但为马克思充分相信的全世界劳动者主体并非当下资本社会必然性的奴隶,他们要在社会的种种偶然性、可能性中能动地选择最

二、从个人内心的精神自由到社会群体的现实自由——打破宗教神

学、专制制度的统治,实现人类的自由解放

伊壁鸠鲁快乐主义人学的核心是人的自由,但这一自由观与希腊城邦时代的自由精神有所不同,因为在马其顿帝国的专制统治下,原来的城邦自由已经取消,这时的希腊人还可能保留的仅仅是个人的自由,而这一个人自由在宗教神学和帝国专制的统治下没有现实的社会保障,于是个人的自由集中表现在个人内心的精神自由。面对马其顿统治下的专制酷政和腐败世风,作为追求和向往个性自由的伊壁鸠鲁被迫将自由的价值伦理导向返回内心,在首先保持个人心灵自由的前提下,通过审慎的思想言行,通过各种能够尽量保持个人安全和个人财产的实际条件及亲朋友谊等等来维护个人生活尽可能的快乐和幸福。反映时代特征的这种自由观则曲折地表征在他的自然哲学体系中。

前面谈及,伊壁鸠鲁的原子偏斜运动打破了“命运的束缚”,这是对原子直线运动的必然决定论的反动。正如马克思所说这“正是它胸中能进行斗争和对抗的某种东西”。毫不牵强地说,原子个体的这种偏斜运动的自由精神表征的正是伊壁鸠鲁个体对马其顿酷政扼杀人的个性和自由的心灵反抗,马克思对此的肯定也正是马克思的自由心灵对现实的普鲁士政府和宗教神学扼杀人性和人权的抗争。不同点在于,伊壁鸠鲁的反抗是无声的内心反抗,他不是盗火的普鲁米修斯,而马克思是从内心到现实的反抗,将普鲁米修斯视为“哲学日历中最高尚的圣者和殉道者”!由于伊壁鸠鲁返归内心而逃避现实,故他崇尚的必定是个人心灵的意志自由,而说这一自由是“绝对的”,是合理的,因为一般的专制还触及不到人的灵魂深处(只有林彪之流的极端法西斯专制才逼迫人们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使这一绝对自由的领地也相对了),人们尚可保持内心绝对的自由意志。问题在于人并非都是隐居山林的隐士和庙里打

禅的僧侣,主观的自由意志总要表现为客观的实际行动,那么自由就是相对的了。所以马克思才批评了伊壁鸠鲁的脱离现实定在的绝对自由观,指出他的自由是“脱离定在的自由,而不是在定在的自由”(228页)。而现实定在即现存社会并非互不联系的一麻袋土豆式的个体混合,而是有机联系的整体,个人的自由只能在社会中实现。故马克思批评了伊壁鸠鲁的抽象的个体绝对自由,把披着原子外衣的个体置于个体间的相互联系中。他指出:“……一个人,只有当同他发生关系的另一个人不是一个不同于他的存在,而他本身,即使还不是精神的,也是一个个别的人时,这个人才不是自然的产物”。这即是马克思后来揭示出的人的社会本性或主体际间性。由此马克思一方面充分肯定了伊壁鸠鲁心灵绝对自由观,在序言的结尾处大声疾呼道:

“哲学,只要它还有一滴血在它那个要征服世界的、绝对自由的心脏里跳动着,它就将永远用伊壁鸠鲁的话向他的反对者宣称:渎神的并不是那抛弃众人所崇拜的众神的,而是同意众人关于众神意见的人”。(189页)

另一方面,马克思又突破了伊壁鸠鲁个体心脏里跳动的绝对自由,将人的自由或自我意识投到天上和地上,他要做现实的普罗米修斯,“痛恨所有的神”,“反对一切天上的和地上的神”,因为“这些神不承认人的自我意识具有最高的神性,不应该有任何神同人的自我意识相并列”。(189—190页)这天上的和地上的神恰恰就是直线决定的宗教神学和直线决定的专制制度。

伊壁鸠鲁是尚能怒目的隐士,而马克思才是真正的战士。在中学毕业时,马克思就把追求个性自由与承担社会责任结合起来,自由选择了终生的职业:

“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么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将洒下热泪”。(第7页)

通过《博士论文》这一哲学炼狱,马克思的人类自由解放观由感性直觉上升到哲学理性,随后变成理性实践,勇敢地投身政治斗争。在他担任《莱茵报》主编后,第一篇文章就是争取出版自由的。面对威廉四世颁布的书报检查令,马克思揭露了其伪自由的实质,痛斥了普鲁士专制政府的书报检查令及与之保持一致的书报警察剥夺人民出版自由的罪行,鼓吹唯有通过出版自由,人民才能培养和发展他们的觉悟,而书报检查制度只能使政府由专制导致腐败,“宣判出版自由有罪也就是宣判它自己有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95页)这可以说是马克思为人类发布的一份“出版自由宣言”!

三、自由哲学的世界化和世界的自由哲学化——为人类的自由解放

而奋斗

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而哲学的精神闪电只有射入现实的人民园地,人才会解放成人。自由的哲学精神只有变成现实的实践力量,人民才会解放成自由的人民。伊壁鸠鲁的原子偏斜运动所表征的内心精神自由只有冲出跳动的心脏才有解放一切人的力量。马克思的《博士论文》探索的落脚点是哲学与世界、自由精神与现实解放的关系。他表达了如下的思想: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哲学在作用于世界时,把自己的原则强加给世界,使世界理性伦,成为哲学的世界。与其同时,世界与哲学的融合,把自己的时代实质转给了哲学,促使哲学成为世俗化的哲学。哲学作为人的自我意识永远具有一个双刃的要求,一方面针对着世界,另一方面针对着哲学自身(参见第259页)。马克思极力批判“资本物”社会对人的物化、异化,极力批判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拜物教,而又极力弘扬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自然的人化、人的自由化、全面化和人的“自由个性”。这一鲜明的立场和倾向,在《博士论文》这一思想源头就已经萌动,这里的“世界哲学化”的哲学决非本体论意义上的唯物主义,而是人本学意义上的人类自由解放主义(据杨适老师语义考证,“„自由‟这个词,在西方语言里和„解放‟是一样的”)。到莱茵报时马克思所争取的正是人民的出版自由、农民占有自然物的自由和贸易自由。在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把自由视为人本身的最高本质,从这个理论出发的德国人的自由解放就是人的自由解放。到《巴黎手稿》,马克思把自由自觉的活动视为人的类特征,视人为自由的存在物,劳动的异化即是人的自由自觉类本性的异化,扬弃异化就是人的自由自觉类本性的复归。到《费尔巴哈提纲》,马克思将自己的哲学的立脚点放到“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类的本性即自由自觉的改变世界的活动。到《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面对“资本物”的世界,揭示了物的生产(本质上是资本的生产)对人的精神生活的统治、制约和决定作用,这相当于“原子”的直线性、必然性、决定性的活动,但马克思的这一揭示的目的恰恰在于暴露盲目的物质力量统治人的现实,昭彰“资本物”的力量对人的自由本性的扼杀,使人较过去“更不自由”,而这时的共产主义理想社会正是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将物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并使“自己作为个性的个人确立下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3、85页)。到《资本论》及其手稿,马克思明确地将“每一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定为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将“自由个性”的实现视为第三社会形态的本质特征,并从“人类本性”和“人的自身能力的发展”出发,提出了他的人的自由发展观和人类的“自由王国”说,这正是马克思最高的价值取向。马克思的人的自由发展观,从《博士论文》开始萌生,经历了一个不断生长发育和具体发展的过程,历史地形成了一系统的思想体系,通过近年的文本解读和研究理解,在此做如下提纲挈领:

自由是人这个“类”区别一切“种”的自身最高本质;人的自由决定人要做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主人”;人的自由是人的内心的绝对自由和社会的现实的相对自由的统一;人的自由发展是人的主观能动意志突破自然和社会的必然性,利用自然和社会的偶然性选择有利于自身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人的活动过程;人的自由是人的主体自主自觉性和客体的客观约束性的统一;人的自由是人认识改造世界与自我意识改造自我的统一;人的自由是人与类、社会、个体之间的矛盾的解决;人的自由是人的主观目的性价值性和客观必然偶然规律性的统一;人的自由是人自身的能力、权利与社会的义务、责任的统一;人的自由是抽象与具体、人类性和阶级性、世界性与民族性、无国界和有国界的统一;人的自由是必然王国中的有限自由和自由王国中的无限自由的统一;在未来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社会形态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人的“自由个性”的彻底解放和全面发展——马克思自由观的最高生活境界和最终价值目标。

第五篇:如何做好博士论文

如何做好博士论文

陈瑞华

一、对博士论文的评价

今天之所以定这个题目,是因为我参加了几次博士论文答辩,对博士论文的写作有点有理想,得出的结论可能是以偏盖全。今天我是以一个毕业十年的老博士的身份谈谈自己的看法。通过对不同学校的博士论文所做的比较,发现了一些共同的问题。从总体上来说,博士论文的质量是越来越高。北大老师指导论文的质量上也是越来越高,具体表现为:在论文的写作的方法上比较新,观点比较新。北大有好几篇博士学位论文写得相当成功,博士论文成为这些博士进行学术的一个新的起点。你对博士论文的研究有可能是从一个小点开始,但是它以后可能作为你的学术研究的起点。北大有的博士论文已经达到与国外同行对话的水平。

目前,博士论文的评审是由五位专家匿名评审,从反馈的意见来看,有的论文不尽如人意。有的匿名评审人对北大的博士论文的质量是有意见的,有的博士论文即使匿名评审人同意其答辩,但是给的具体分值不高。

我们的论文的质量与现有的社会科学所达到的水平不相适应,其原因是法学不是一门自给自足的学科。当年马克思从法律系转到另一个系,是否可以说明法学是不是一门自足的科学?法学到底走向何方?现在最热门的是诉讼法学界和民法学界。现在是法典满天飞。我们能否把我们的研究限制在推动立法的修改上?立法对策上?

如果把法学研究局限在为立法提供对策上,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立法一修改,法学家的书都得跟着修改。我们刑法学界学者已经有了困惑。我们诉讼法学界现在是言必称英美法系,或言必称大陆法系。

中国的问题层出不穷,但少有人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如,几年前的王海现象,说明了我们中国民法学中没有惩罚性赔偿。如果民法学界对此问题不加以关注,还何谈研究民法学?目前,我们博士论文的最大特点是教科书体例:一是体系很大。如,我在某大学参加了一次民诉博士论文的答辩,该名博士一上台就大谈概念,我对此毫不客气进行了批评。你花如此大的时间谈概念、谈一些基础问题,太小看我们答辩老师的水平。教科书体例的特点是没有创新。一个香港的学者批评大陆博士论文的特点是缺少一根红线;没有自己的创新,最多是一种综述。这样的论文能叫博士论文?因为你没有创新。教科书体例的最大的特点是资料积累。把这些资料加以收集有没有必要?正文中一定要体现自己的创新之处。我们现在是强调博士论文的创新。我的体会是资料是用来为自己论文的论证服务的。

如以前我写过一篇“第三公法体系”的文章(劳教体系)。“第三公法体系”是游离于诉讼之外。如果你没有一个恰当的研究方法,对此问题你就无法进行下去。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找到了一个创新点,一篇伟大的作品就出现了。西方国家是一元化国家,中国是三元化国家。中国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是互相分离的。中国是强调定性的。越是惩罚严厉的法律,越应该受到监督。

当你有一个三元公法体系之后,所有的资料就可以为你所用。如民告官就相当于再审:因为民告官案件不停止执行,不是再审是什么?我们对诉讼法的修改可以发现到“官告民”。如果你对这些问题弄清楚后,所收集的资料就可以为你所用。可以用理论,用假设来利用资料。我们之所以没有摆脱教科书式的博士论

文的写作,可能是受英美和大陆法系的影响。

二、社会科学视野下的法学研究

目前,我们法学研究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定位在对策法学上。其特点就是研究历史,古为今用。对待比较法学就是引进。比如,民法就是引进德国法。一些研究民法的人言必称德国,民法上的一些概念都带有民国的气味。对策法学是目前研究法学的一个走向,对策学在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我们现在动不动就搞策论,搞策论是出不是大师的。目前我们法学存在进入中南海现象;进在人民大会堂现象。我们现在有一些人喜欢充当法学之父。

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对自己的总结是:对法学没有研究,只是参加过几部法典的编纂。法学家把自己的研究建立在官员上,太可悲了。我参加过刑事诉讼立法,我感觉是只能参与立法而不能充当立法中的一个角色。

策论第二个缺陷是实用主义。学术不是以有没有用作为评价标准。贝卡利对法学的影响非常大,使他成名仅是一本小册子,他论证了一种思想,影响了很多人。另一个对法学影响比较在的是帕克教授,他写了《刑事惩罚的限度》,迄今为止,英美法系国家研究刑法的人是言必称帕克。他们的文章基本上没有策论。他的论文至今引用率是最高,原因是他对现在的法学研究的模式进行了反思。

对“对策法学”的反思,我个人最大的感受是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我当时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一个文件的修改。当时对审判方式的改革基本上是群情激奋。对审判方式应不应该改?为什么要改?主要是为了解决法官的预断。当时在回答怎么办时,大家异口同声主张应引进英美的审判的方式。理由是我们属于大陆法系传统,所以应引进英美法系的审判的方式。对美国法系的偏爱,是我们中国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从现在看来,我们96年刑事诉讼审判方式的改革基本上是失败:证人不出庭作证,法庭审判仅靠念笔录,如何进行讯问?法官的专横在“刘涌案件”中得到了集中反映。

民众理想的审判方式与法学所要求的审判方式有重大的距离,审判方式改革一个最大的原因是对审判方式存在的问题没有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就进行改革,其结果必定是失败的。我不反对对策法学,但必须在发现问题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对策法学的研究。而且对策法学太主观。目前诉讼法学界分为三派:保守派;激进派;中间派。现存来看:左,中,右都没有发现问题。人过五十是不谈改革的,当然,小平是例外的。过于主观的判断,缺少客观性,使我们对许多问题的研究缺少科学性。

许多博士论文的写作带有综述性的味道。在十年以前综述性的研究是铺天盖地。不光是法理学,法史学也在搞教科书式的研究。如,《法律与革命》这是一本比较有影响的翻译著作,如果该书仅是资料的积累,就不会吸引人。写文章关键是要有红线,否则,太浪费了。有的法史研究者可以说是达到著作等身,但你问他对法学有什么贡献?就很难说了。

法学与哲学应有所区别。我们现在最大的误区有三个:一是概念游戏。只有概念没有现象。张五常有一句名言:最蠢的学者是研究没有发生过的问题。我参加过北大一个本科生的论文评奖:有一位同学写了一篇研究老子有关道的文章,他的这篇文章,所有参加答辩的老师都看不懂,他为此感到很悲哀。我对他说:不仅你悲哀,我们也感到悲哀。

现在有一种非常令人困惑的现象:一些研究法理的大学者写出来许多让人看不懂的文章。我认为真正的法理学应该是从部门法中提炼出来的,但我们研究法理学的人很少研究部门法。今天法理学界对司法实

践中经常发生问题缺少研究,缺少普遍性的解释,因而其研究没有生命力。

目前我们博士论文缺点:缺少问题意识,重复前人的劳动;缺少创新;与社会科学格格不入。我们现在说出来的话,与经济学等学科不能对话。北大一位教授总结:在中国研究法学,目前已不存在缺少资料的问题,但缺少对问题的研究。问题遍地都是―――从土地到知识产权问题。唯独缺少科学的研究方法,难以与世界同行对话。我们法学界缺少大师级人物。

三、社会科学视野下法学研究

一些法理学者认为规范法学不能失范,他们认为研究法学重存规则。社科法学者认为不能这样研究。我个人认为主要是社会法学是研究方法对法学的冲击。现在的法学论文的研究方法已经改变了。

法学不能独立于社会科学之外,它与人文科学不同。求真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相同点。对社会科学的解释最复杂。如果我们只是把法律当作规则,法律就没有意义。法学的重要之处是法条背后的东西。立法者改变法律是很容易,但要改变法律背后的精神、文化、习惯是很难的。我认为规范法学没有失去它的生命力。实际上,医生所开的药方就带有对策法学的味道。法学中也有基本原理的研究,也有理论的研究。关键是研究规则如果没有理论的支撑,对规则研究能走多远?中国的法治是在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所以,必定要移植外国法制,但移植到一定程度就要研究移植本身的问题。一个得不到实施的法律就不如不要它。规范法学有它存在的价值,但必须与社会科学结合起来。

法学研究的使命:法学的研究与社会科学有共同之处。有人认为法学中有些东西可以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使法学与社会,经济能沟通。

什么叫解释?解释是很容易引起歧义的一个概念。在中国解释往往等同于辩解。其实解释是中性,它有三层含义:解释是什么?比如说物权法,对现有的土地国有化就解决不了。大量问题出现,解释为什么会发生?应该怎么办?不了解问题严重性的人,就在于不了解问题,就在于对问题为什么发生没有认识清楚。我们有些媒体报道:经过七天七夜的突审,犯罪人交待了问题。如有人认为用律师在场可以解决刑讯逼供的问题,其实这是不现实的,关键是对刑讯逼供存在的原因没有清楚。

解释的最高境界,是提出了一种理论模式。如,有学者对五家法院进行调研,但他的结论不具有普遍性。对问题的研究归属是解释,我们把解释称之为科学。解释构成科学,这研究的基础。

博士论文的定位:硕士阶段是学习研究方法,是个练习写文章的过程。博士论文是要创新的,至少在一个问题做出一定的贡献。创新的标准:

一定提出新的问题,没有问题意识,恐怕在选题上就是失败的。没有问题意识的博士论文不就是一个综述?你要研究苏力的法学思想,就得在中国大背景下进行研究。要是没有问题研究,你的文章不就变成了苏力传?

一定要有基本的问题意识,要直接切入正文。什么意思?法学论文一定要从总量控制出发。应该有最基本的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展开分析论证。要提出假设,没有假设,没有问题,那么文章就是缺少红线。要有基本的证伪的方法。学会对自己的理论用证伪方法来检验自己论文,提出假定来反对观点,来检验自己论文。

创新包括:观点创新、视野创新、方法创新。问题是研究的起点,多少年来,我们许多学者主张能要把所有问题研究个透。问题意识:问题从何而来?人类研究科学要想发现一个真正的问题,从何而来?在一个小孩眼中,满世界都是问题。但对大人来说不是问题。初学者满眼是问题,但他发现不了问题。问题的标志是一个对本学科前沿理论都了解的人,用现有的方法解决不了,就有可能产生问题。如,在诉讼法学界研究《国家赔偿问题》,我们用刑诉理论解释不了,用行政诉讼也解决不了。如,美国没有国家赔偿。但是国家赔偿有个问题没有解决,都是适用违法责任原则。这在行政法学界没有问题。问题是我要提出刑讯逼供的问题,如,杜培伍。问题是公安干警违法致人伤残,为什么要国家赔偿呢?警察违法怎么变成了国家责任。你对此如何解释?解释不了。有人用代位赔偿理念来解释。为什么国家对他的民事责任进行买单,但为什么不给他的刑事责任也买单?你这样一想,问题就出来了。

问题从何而来?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我觉得许多从科班出来的人,需要补补司法实践的课。美国人做学问都是从最高法院的判决书开始。从实践中能提出问题的人不多。中国没有判例制,但最高法院判例值得研究。

还可以从规则中发现问题。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规则,但违反规则,法律没有规定制裁的后果,这样的规则还是不是规则?我们许多法律规定没有规定制裁体系。如证人应该出庭作证,还是停留在口号上。证人出庭其实是涉及整个刑事诉讼的一个大问题。

对此证人出庭问题可以产生以下思考:证人是义务是什么?证人出庭是谁的责任?证人不出庭的后果是什么?证人不来有没有后果?要不要给被告人以救济的途径?由于你对以上的问题都没有规定,还有谁愿意出庭?

问题可以从法学争论中发现;从思潮中发现。如“侵权法”在中国不发达,但中国的刑罚很发达。犯罪是从侵权中分离出来的,为什么中国有发达的刑罚责任,而没有发达的侵权责任。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问题:国家对待犯罪与侵权的态度是不同的。刑罚的功能及目的与侵权法是不同的。在这些理论背后,能不能发现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目的就在于消灭民事诉讼。

再如,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争论到最后,其实就是研究方法上的问题。如,美国对辛普生案件判决的思维模式在中国是行不通的,我们许多案件都是普通人的思维方式干预了法院的审判。法律思维就在于不考虑动机、目的,只考虑证据。老百姓的思维方式与法律的思维的方式存在重大区别。

四、问题的构成要素

我说的问题不是小孩所谓的问题,而是一个真正的问题。一个真正的问题必须有一定的覆盖面。一开始写论文的人可以从小问题出发,小问题背后一定要牵扯出大问题来。如,“笔录”是个小问题,但它能牵扯上一个大问题。我最近写了一篇文章,从中得出一个结论:中国现在没有审判。我的结论就是从研究“笔录”开始的,我们目前的法庭变成一个对笔录确认的程序。

问题必须与本领域中重大的理论相联系,才能做出大的贡献。如,二审,中国的法院审判,对二审基本上是不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所有死刑的案件都应该开庭。中国法院在再审程序中是不开庭的,在做司法解释时也是不开庭的。

必须是现有的领域中的理论解决不了才叫问题,我始终认为国外的资料是帮助你的,你得有一双火眼金睛,帮助你发现问题。如,我与一个研究生讨论改变罪名问题的写作。我认为他没有发现问题。你文章的新意在什么地方?你得与别人写的文章有所区别。对变更罪名的批评是没有争议的,但不能仅此而已。你应该看看最高法院如何解释变更罪名的理由。你对最高法院的提出的变更罪名的三条理由是如何看的?当前法学界对变更罪名问题有不同的观点。英美是程序上变更,大陆法系是实体变更。中国法院在变更罪名上是不中立的。

五、问题与论文结构

博士论文结构与问题必须一一相配套。我们应该从总量出发。我们一、二、三章可以直接达到问题。

比如说你写一篇超期羁押的文章,刑事诉讼中超期羁现象相当严重,如何研究它?按照以往方式是从概念开始,但是现在不能再从概念开始研究了,因为许多人对此都研究过。当你发现问题后,问题就是你文章的章节。最大的问题是逮捕与拘留。中国拘留就等于拘留与羁押;中国的逮捕是逮捕与羁押。准确说中国没有羁押,不存在羁押的理由。无罪推定原则,要求国家承担证明责任。中国是没有羁押期限的限制。中国的羁押场所是由谁控制?这些都是问题。然后,把自己的问题渗透在研究中。

六、论文水平高低的标志

选题是否失当。一个不恰当的选题足以影响其后来的论文的写作。选题一定要把问题抓住。死刑复核本身就是一个败笔。如果你与西方学者讨论死刑,他会说死刑本身就不正当。关键能否从死刑之外去思考问题。

问题是一审法院是否尽到了责任?二审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是普遍地不开庭。最高法院的法官是不可能提审所有的被告人。三个法官看看卷,能解决死刑判决问题?

在中国能否解决法律审和事实审的区别?死刑复核的背后问题是什么?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在地方解决不了,被提升到最高国家司法机关来解决。透过死刑复核的问题来发现问题。把一个司空见惯的现象提升到一个问题。

问题发现以后,就必须对问题进行研究。研究问题必须进行论证。研究问题可以用实证研究的方法,进行实证研究,必须引用数据。对实证研究不能过于强调到极端。实证研究也就是研究经验。按照个人的观点:数据分析是社会分析的一个重要方法,但是数据研究的结论也未必是正确的。你的样本的典型性是什么?如何证明你的研究具有随机性?

七、研究问题的方法

目前的实证研究有两个误区:有人认为只有亲自到实践中找到数据才是实证研究,没有带着问题意识就进行调查,其结论是难以令人相信的。如,胡适研究中国历史有一个方法:带着问题进行研究,光做实证调查是不够的。必须先有假设,然后进行调查。看看实践中是否支持自己的假设。实证研究的另一个误区是缺少样本的典型性。通过证伪的方法来证明我们自己的问题是否正确。我们的研究都多多少少带有主观色彩。靠证伪来弥补经验的不足,任何普遍的经验往往是出于个别的经验。

实证研究作为一种经验研究,它的对立面是研究形而上的东西。所以,实证研究也叫经验研究。在法学中,研究法律条文同样可以称为实证研究。典型的实证研究,我们称为社会研究。它的重要性在于:在法学研究中,大而全的研究方法已经没有存在的空间了。如,无罪推定问题,你不如就研究中国目前为什

么就不能适用无罪推定。中国法院为什么不能实行它?实证研究完全可以做到。用事实说话。

历史研究。关键是如何看待历史研究。历史从实务的角度看已经过去。但从观念的角度看历史仍然存在。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时,他的船上坐着几个免票的乘客:陪审制度,决斗制度,巡回审判制度。决斗制度产生了对抗制度。巡回审判对今天的影响是英国的皇家法院,这对法官的正式的任命制度产生重大的影响。英国一个最小的法官都是由最高元首任命的。一种公正审判的理念在历史背后体现出来了:公众参与,防止司法的地方化:

研究历史应当注意不应当只关注历史,应当关注它背后的理念,如此研究才有意义。真正的历史研究应当关注活的历史。比如说考虑中国土地的问题可以结合法国大革命时期对土地革命处理不恰当,对当时社会的影响。

比较法上的研究。不要关注制度下的资料,而要关注制度背后的东西。如,对职权主义和对抗制度进行比较是没有意义的。同样是西方的三权分立政治模式,为什么出现不同的诉讼格局。英美国家的法庭与中国的法庭的布局不同。对背后的东西要进行研究。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背后是与欧陆国家对国家利益的关注,以及对律师的不信任联系在一起的。

对抗制在英美法系中是从决斗中产生的。法官只能在旁边进行观察。如果对英美的对抗制度进行了足够的研究,恐怕我们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就没有这样的大胆引进对抗制。比较考察不能只关注制度。

价值分析。法学研究不能不研究价值。法律本身就具有规范性,具有一定的价值性,有价值判断在其中的。如果没有价值存在其中,就不可能进行这样的立法,而不采取那样的立法。

关键是如何进行价值分析?价值分析有时是与社会科学相矛盾,但有时与社会科学也是相通的。进行价值分析时,不要过于主观,要尽量寻找一般的价值标准。价值不等于价值取向。价值取向是很主观的,谁能否认程序公正的标准?程序正义是客观存在的。结果要正当,要不要有个效率。标准是客观存在的。人类有时在无意识中认同这样的一个标准:存在就是合理的。存在有它的原因,这是解释学上的道理。如果把存在等于合理的,就犯了从实然导向应然的错误。实然不等于应然。刑讯逼供在中国屡有发生,但不能得出它是合理的。

存在与它合理性是不等同的,我们只能说事物存在的原因有它的合理性。对一个社会存在的价值现象可以进行研究。价值取向是主观的东西,但完全可以做客观性的研究。

证伪的方法。什么叫证伪方法?它的产生是基于归纳方法的缺陷性。从个别上升到一般是非常危险的。你不可能穷尽一切方面。万一有例外怎么办?这时证伪方法可以弥补它的缺陷:先穷尽所有的相反的问题,如果最后得出的结论没有被证伪的证明所推翻,结论这是正确的。证伪不是要驳倒命题,而是为了证明一个相反的命题不能被驳倒。使自己的理论不被驳倒。

更新日期:2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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