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人防办创新成果评选办法
文章标题:人防办创新成果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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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办干部职工不
断提高创新能力、对外开拓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引导和激励全办干部职工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干事创业,促进我市人防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条评选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开,突出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
第二条评选范围。凡全办干部职工或本科队站在工作中自身创造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创新成果,均可申报。跨科队站联合合作完成的创新成果,必须经联合科队站协商同意后,联合申报。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在贯彻全办重要工作部署中,勇于创新,积极对外联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和重大突破;
(二)对解决人防发展中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地提出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进入办党组决策,取得了明显效果;或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级以上人防主管部门肯定并予推广或表彰的;
(三)创新成果应在月督查中体现;一般应评选为年度全办大事。
第四条申报数量。各科队站每年申报数目不超过2个,必须有1名主创人员,协助人员一般不超过2名;个人申报数目一般为1个。
第五条评选时间。每年1月份对上一年度的工作创新成果进行评选。
第六条评选程序。
1、申报。各科队站或个人要于每年12月底提出申请,并填写《工作创新奖申报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人事秘书科。
2、预选。人事秘书科对申报的创新成果进行整理、登记,提交办党组研究后,召开主任办公会议逐项评议,确定拟参加评选项目。
3、评选。全办干部职工对拟参加评选项目进行投票。办党组成员投票占45%,科级干部投票占30%,一般干部投票占25%。
4、审定。根据投票成绩情况,由办党组研究审定。
5、公示。对拟受奖创新成果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
6、确认和表彰。公示后,办党组根据公示情况和征求到的意见,研究确定工作创新奖名单后,予以表彰。
第七条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的工作创新奖题目要言简意赅,能直接反映出所申报的项目。
2、申报材料内容要真实具体,所申报的机关创新举措及成果要充分体现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的要求。
3、申报材料写作要详略得当,把重点放在介绍所申报项目的内容和效果上;语言要准确精练,通俗易懂,力争用最小的篇幅把申报内容表述清楚。
第八条奖励方法。年度评选的工作创新奖为1-3个(如没有申报或达不到标准可以空缺),分一、二、三等奖三个奖项进行表彰,一、二、三等奖分别与年度考核记功人员、嘉奖和先进工作者同等待遇。
第九条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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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节能减排创新成果评选方案
安阳市总工会
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阳市环境保护局
安工文„2011‟56号 文件
关于在全市开展“节能减排,职工行动”
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劳动竞赛工作联系点单位工会:
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对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科学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有着重要意义,是我市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转型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促进我市2011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决定,联合开展“节能减排,职工行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1-
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积极投入到节能减排活动中,从自己做起,从岗位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人人为节能减排做贡献,为实现我市“十二五”规划目标和2011年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功立业。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好以“比管理创新、比技术进步、比职工行动,降能耗、降排放”为主要内容的“三比两降”节能减排竞赛活动,为实现全市节能减排目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组织引导职工踊跃参加“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发动职工广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活动;
(三)在全市范围内重点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职工行动”创新成果推荐、评选、发布活动,切实评选一大批来自企业生产一线职工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节能减排创新成果,促进我市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节能减排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促进企业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开展好“节能减排,职工行动”创新成果评选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近年来,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技术成果。
(二)推荐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成果评选:
1、节能减排的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在本行业产生一定影响;
2、节能减排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新技术的运用取得显著成效;
3、节能减排的技术革新、工艺改进、设备改造取得显著效果;
4、在节能减排中创新的先进操作法,使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显著提高,节能降耗取得显著成绩。
非群众性、非节能减排技术成果(项目)、非经实施取得效果和效益、已获得全国科技奖项、省(区、市)或行业立项、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以职务身份组织实施、涉及国家机密和医药类的成果等不在推荐评选范围之内。
(三)组织领导
本次推荐评选工作,由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等有关领导及其相关部门负责。评选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生产技术保护部。
(四)评选程序
成果评选分为三个阶段, 从2011年8月份开始,到2011年11月份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推荐申报(9月15日——10月15日):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可先向单位申报,单位工会再报至本单位所属的基层工会(产业、县[市]区、市直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直接报至市总工会生产技术保护部。
2、初审阶段(10月下旬):评审组对上报来的项目进行初审,初
选出比较优秀的30项成果;
3、评选投票(11月):初选产生的30项成果参加发布会,由评审组对入围的30项成果进行评审打分,同时入围的30项成果将在安阳市政府网站、安阳日报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将进行职工投票,根据评审组打分和职工投票情况,综合评定产生最终10项优秀成果。
(四)表彰奖励
评选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30项。对获奖项目,以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环境保护局的名义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对一等奖成果第一完成人,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章,并给予物质奖励。
(五)几点要求
1、评选职工节能减排创新成果,是鼓励职工积极投入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创新型国家、节约型城市、节约型企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工会和有关方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各基层工会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单位推荐申报,按照评选要求,严格掌握评选范围、对象和条件,认真履行推荐程序。2008年和2010年已申报过的项目,此次不再重复申报。相关部门对推荐申报的成果要进行评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职工节能减排创新成果推荐申报,须填写《安阳市职工节能减排创新成果登记表》和《安阳市职工节能减排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可从市总生产部公共邮箱里下载,邮箱号:ayszghscbxt@163.com 密
码:123456scb),并提交相应申报材料(登记表和推荐汇总表附电子版),各一式三份,请务必于2011年10月15日前报市职工节能减排创新成果评审办公室(市总工会生产技术保护部)。
联系电话:0372-2161623
电子邮箱:ayszghscb@sina.com
附件:安阳市职工节能减排创新成果推荐名额分配表
安阳市总工会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阳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通知节能减排职工行动活动
安阳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8月8日印发
(共印200份)
第三篇:创新中学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为加强我校德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班级管理水平,表彰在班级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激励广大班主任积极创新管理,进一步推进学校“班级自治、学生自律’’管理模式的开展,学校决定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不断增强学校德育王作的实效性,从提高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为优秀班主任提供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出发,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全体班主任专业思想和教育、管理能力,提高班级集体建设的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二、评选范围
在职在岗班主任
三、评选原则
1、主要对班主任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侧重工作实绩,注重现实表现。
2、评选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四、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为人师表。能全面负责学生的思想品 德、学习、生活、纪律、安全及身心健康。
(2)热爱班主任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敬业爱岗、乐
于奉献。
(3)有全局观念、有协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分配。
(4)作风民主,对学生有爱心,尊重学生人格。
(5)作风正派,工作踏实,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
2、工作能力
(1)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
(2)所带的班级舆论导向正确,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强,学生是非分明。
(3)有良好的协调能力,能正确处理学生、任课教师、家长之间的各种关系和矛盾。
(4)注重学生干部的培养,充分发挥班干部作用,热情关怀学困 生,后进生转化效果明显。
(5)深入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能预防或及时发现并解决学
生的思想问题,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
3、工作实绩
(1)班风好,班级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学生思想活跃,纪律性强。
(2)班级文化建设简洁新颖,并能制定“班级自治、学生自律”的班内制度,独立设计富有特色的班级活动内容。
(3)注重学生的社会实践,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
(4)班级公共财产管理到位,无破坏现象。
(5)学生按时足额交纳各种费用。
(6)班级效益突出。
五、评选办法
l、优秀班主任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各年级组织评选,主要依据各年级每月的班级工作考核成绩,毕业年级评选班级总数的30%.非毕业年级评选该总数的20%.评选完毕后报政教处,学校审核后统一进行表彰奖励。
2、加分项:
凡在正式报刊发表德育论文者,从总分中相应加分。省级以上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O.5分,最高累计不超过3分。个人提供,年级审核(论文发表时间范围为当学年)。
参加县、市、国家级班主任培训,并取得毕业合格证书的班主任老师,分别给予1分、2分、4分的奖励(证书时间范围为当学年有用)。
3、扣分项:班级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现象,从总分中扣分。留校察看处分以上每人次扣2分,记过处分以下每人次扣O.5分。政教处提供。
六、奖励办法
1、学校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2、连续三年当选学校优秀班主任,即被认定为学校首席班主任,学校给予颁发证书和通报表彰,并在当年的全方位目标考核中给予加三分的奖励。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l、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被学校通报处理者。
2、有歧视、体罚学生现象,造成不良后果者。
3、出现违法现象,给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4、未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出现安全事故者。
八、本办法自2011至2012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
济阳县创新中学2011年12月l曰
第四篇:创新成果材料
创新成果
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河北省电力公司制订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秋季检修试验“两推一化”三项行动的通知》,在电网输变电设备秋季检修试验工作中,公司系统深入开展以推广应用“五小”创新成果、推进现场标准化流程作业、深化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为核心内容的秋季检修试验“两推一化”三项行动。其中,从2010年上半年获奖成果中挑选出应用范围广、效果较突出的19项“五小”成果,在今年秋季检修试验中进行统一推广和应用。
据了解,2009年以来,河北省电力公司支持、尊重、鼓励员工创新,大力弘扬创新精神,评选出以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为主要内容的“五小”创新成果共计591项。“这些围绕标准化建设开展的实践创新,既有小改进、小发明、小革新,也有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标准完善,覆盖公司业务的方方面面,形成了大量各具特色的„亮点‟。”
河北省电力公司认为,“五小”创新成果凝聚着广大一线员工的聪明才智,只有通过广泛的推广应用,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此,省公司大力推广“五小”创新成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省公司各专业部门共计推广“五小”创新成果将近50项,极大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提高。
电力风采:[衡水]衡水供电秋检现场“两推一化”新看点
发布日期:[10-10-19 10:22:13] 新闻来源:河工新闻网衡水频道
本网讯(特约通讯员 董艳芳)“本现场工作中推广应用的‘五小’成果”、“本次检修现场的标准化作业流程”、“本次检修将收集的设备状态信息”、“本次检修现场使用的‘一书两卡’”,10月14日,衡水苏村220千伏变电站秋检预试现场整齐摆放的四块展板格外醒目。这是该公司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推进秋检预试“两推一化”(推广应用“五小”创新成果、推进现场标准化流程作业、深化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三项行动的扎实举措。
为了确保“两推一化”三项行动取得实效,该公司将预试中推广的“五小”成果、应用的标准化作业流程、检修中所要取得的设备状态参数等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并做成展板在现场摆放,使员工能够“看展板,明晰责任;看展板,熟知流程;看展板,执行标准”。据悉,仅苏村220千伏变电站预试工作现场就推广应用“五小”成果16项,收集设备状态检修信息39项,在工作中规范使用“一书两卡”26项。
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两推一化”定期汇报制度,生产、营销、农电、基建等各专业每周对“两推一化”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公司实时掌控工作进度,检验活动成效,并坚持每周在网站活动专栏通报各专业工作进展情况,为秋检预试的安全、高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第五篇:广东商学院 教学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范文
附件7
广东商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了鼓励我校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l994 年 3 月 14 日国务院令第 l51 号)、《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粤府[1995] 64号)和《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粤府函[1997] 3l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它主要包括:
(一)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综合提高和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创新教育、学风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与各种合作办学,开展评估,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四)我校教师主编并正式出版的各种高质量的、影响面大的、使用效果好的教材。
第三条凡符合上款规定,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确具有显著的效果和效益,值得推广的成果,可向学校申请教学成果奖。
实践检验的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所申报的成果还应是过去未参加过教学成果奖评选的成果,过去已参加过评选但以后又确有新的突破性发展的成果,如果需要申报,则应加以详细说明。
第四条学校教学成果的奖励活动在从事教学工作、管理工作的范围内进行,凡我校在职在编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均可依照本细则的规定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离退休人员的教学成果应是在职期间完成的。
第五条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申报当年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
(二)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下同),一般要有
连续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第六条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
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
第七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请:
(一)由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提交有关材料,向所在的教学院(系、部)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评审并同意,再向学校推荐。
(二)成果若与外单位合作,教师(或干部)本人是成果主要完成人,可以联合向学校申请。
(三)反映教学成果的主要材料是:反映该成果的理论与实践效果的科学总结,或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有关的资料。实物性的成果应提交说明书、实验报告及鉴定书等。
第八条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学校设立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下设办公室和若干评审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挂靠教务处负责;评审组由评审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委员和评审专家组成员如有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本人教学成果时应全程回避,以示公正。
(一)评审委员会的职责
1.听取各评审组的工作报告;
2.根据评审组的推荐,审定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必要时可向成果的重要完成单位或个人提出质询;
3.讨论并决定评审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的职责
1.具体组织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2.受理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请并核查申请单位和个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材料,提出审查意见;
3.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的疑点,要求推荐单位作出说明;
4.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组织对申请评奖的成果进行现场考察;
5.完成评审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评审组的职责
1.听取办公室的工作报告,对申请评奖的有关成果重点审阅,到成果现场考察并提出评审意见;
2.初评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
3.完成评审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教学成果奖每四年评一次,分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共三个级别,其评奖标准如下:
(一)特等奖
1.省内首创,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的成效,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
2.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特殊贡献,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二)一等奖
1.理论先进并在实践中取得明显的成效,处于省内先进水平;
2.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具有重大作用,在全省产生一定影响。
(三)二等奖
1.有先进的理论指导并在实践上取得明显的成效;
2.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具有较大作用,在一定范围内处于先进水平并产生一定影响。
第十条校级教学成果奖由评审委员会委员无记名投票产生,其中二等奖项目,须有超过l/2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一等奖项目须有超过2/3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特等奖项目应从候选一等奖中产生并须有超过3/4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第十一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凡对获奖成果有异议(包括其科学性、合理性、权属性等),均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凡在公示后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没有解决前不得申报上一级奖励,也不予授奖;在10日的争议期内无异议者由学校发布公文。
凡对获奖成果的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信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姓名、通信地址和电话。
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保密。
第十二条获校级教学成果奖,学校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额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归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奖金的分配应按贡献大小予以区别。
第十三条对获奖项目的第一、第二完成人,在技术职称评聘、业务考核及晋级增薪中作为一项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获奖的校级教学成果,择优向上一级推荐。
第十五条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予以撤销,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或处分。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