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单位参保登记表
晋江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单位参保登记指南
一、办理依据: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
《关于地税机关代征企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办理条件或标准: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成立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居民身份证、护照、其他合法证件;
5、上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分解表,上年度财务年报表及劳动情况年报表。
三、办事程序:
提供相关手续,向地税部门办理首次参保登记 地税部门向医保中心移交申报手续
四、提供材料:
用人单位应认真填报《参保单位登记表》和《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和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单位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在职职工工资清册、退休人员退休金清册、上年度劳动统计的报表、财务报表;
5、职工类别、退休(职)批复原件和复印件。
五、承诺时限:一个月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收件窗口:
八、联系电话:
地税部门规费部门、市医保基金科 85678061
第二篇:福州市城镇职工单位参保登记表201402
福州市城镇职工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参保单位登记表
国家相关政策及医保业务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有关规定: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规定,及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七条:用人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的劳动关系、财务会计报表等证明材料,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者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提供便利。
业务办理须知:
1、参保对象:用人单位必须为与本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职工全员办理参保登记
2、缴费规定:在职职工以应发工资总额作为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必须提供真实的工资财务记帐凭证(已装订),并按实际应发工资如实申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10%(单位8%,个人2%)缴费,退休人员不缴费。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福州市上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最高不超过福州市上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012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089元,2013年7月-2014年6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805.19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2022.25元。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其职工工资总额0.7%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福州市上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福州市上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012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089元,2013年7月-2014年6月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404.45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2022.25元。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应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2014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为每人65元。用人单位因宣告破产、撤销、解散或者其它原因终止的,对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已退休人员直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已退休人员,应以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医保关系终止手续时福州市上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补足10年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并入统筹基金,只计算缴费年限,不划入个人账户。
3、缴费方式:△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地税机关代征。用人单位应在核对花名册的次月,及时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医疗及生育保险费征缴手续,否则影响单位参保缴费。△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缴纳方式分为两种:
1、托收方式,医保中心将通过开户行直接从参保单位提供的开户银行扣缴。
2、转帐或交现金,可登陆医保中心网站查询金额,自行转帐或现金缴纳。
4、人员变动申报:
在单位办理参保过程中如果发生减员,单位应提供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在核对花名册时办理减员。单位核对花名册后可通过“E点通企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系统”或至医保中心办理人员增减变动业务。
参保人员应于人事或社保部门批准退休的当月提供资料到医保中心办理在职转退休变更手续。
5、其它:以上规定如有变化按新规定办理。咨询电话:968906,福州医保网站:。
▲ 本 表 一 式 两 份,用 人 单 位、医 疗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各 存 一 份。
〖201401〗
福州市城镇职工 单位参保登记表
单位名称:
申报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单位参保
单位参保
1、领取《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在区工商局注册的单位需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1)填写一式两份《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提交资料:①工商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成立文件、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驻宁机构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②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及复印件;④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2、直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开通险种。
3、办理人员参保建档手续。
(1)单位经办人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填写一式两份《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4、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1)劳动关系转移备案
劳动关系转移仅限于国有企业同系统内调动、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和因企业改制而发生的员工劳动关系转移。办理就业登记时,属改革改制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转移劳动关系的,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属国有企业同系统内调动的,须经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属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工商、税务登记等证明材料。
(2)新录用人员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
②填写一式两份《南京市就业登记(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加盖公章;③《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
④《就业与失业登记证》原件;
⑤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原件一式两份;
⑥区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注意事项
为方便用人单位,提高办事效率,备案3人以上的请以报盘方式办理,数据录入格式表样向服务窗口索取。
5、参加社会保险
填写一式两份《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续保人员另需提供《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跨社会保险结算办理补缴时另须出具劳动合同原件、工资报表原件等相关资料。
第四篇:单位参保证明
导语:参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以下是小编整理单位参保证明模板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单位参保证明模板
1XX市XX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XX单位成立于XX年XX月,属XX性质的单位,经营XX。有在职员工XX人,根据国家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申请参加养老保险,请给予立户。
XX单位(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单位参保证明模板
2xx社保局:
我单位是x年x月x日经xx批准成立的xxx(性质)单位。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保障员工权益,现向贵局申请开立社保账户。我单位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希望贵局予以批准!
申请人: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日
附: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单位参保证明模板
3XX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科:
我单位于XX年XX
月成立,现在职工多少人,职工工作地点在XX,鉴于医疗保险实行属地化原则,同时方便职工就医,我单位特提出在你处参加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工伤、生育险。
妥否,请批复。
XX单位(章)
XX年XX月XX日
第五篇:参保单位介绍信
参保单位介绍信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我单位(单位代码:)经办人员(身份证号码:),前往你处办理单位参保证明打印的业务,该证明用于 希协助为荷。
参保单位
(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