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心小学2013-2014年评优办法
中心小学教师评优树先评选办法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全街道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职在岗的教师。
二、必备条件
1、为人师表、事业心强、爱校如家、思想领先、精诚奉献,工作中能与他人团结协作,积极维护学校荣誉,无违法乱纪行为。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较好地完成各项教学常规工作及学校交给的任务。
3、评选期限内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三、评选原则
1、按考核程序操作,采用公示制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
2、提倡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努力争取,不搞轮流坐庄,平均分。
3、按评价分值由高到低成为学期或学年各级评优、评先、评特的依据。
四、评选内容及办法
1、评优树先名额分配办法
(1)上级各级各部门分配给中心小学的优师、优班、区教研先进个
人和年度考核优秀,按各校或学校各系列人数比例进行分配,每次名额分配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小数部分在下一次中累计使用。
(2)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按当年度学校评估中少先队工作检查情况进行分配,检查成绩较好的优先。
(3)党委政府或部门表彰的其它荣誉,根据分管工作情况进行分配,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优先考虑。
2、评选办法
各校分配的各项荣誉要根据管理、教师评价办法的结果进行推荐评选,原则上由高到低确定人选,不得随意上报,在本学校评估后三分之一或所教学科在全街道后两名的教师不得上报,否则取消资格,名额让与其他学校。所设奖项如没有评价,则依据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说明:
1、被评选或确定的教师如主动放弃荣誉,不能随意让与他人,可按评估名次进行递补。
2、如教师所在系列没有评估成绩,则采取民主测评的办法进行打分。
3、本办法内容如与上级具体评选办法有冲突,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二十里铺中心小学2013年9月
第二篇:评优办法
四川理工学院人文学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应该是学院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不含团总支副书记、宣传部、组织部、社工部)、学生党支部干部(主要指支委和党小组长)、班委干部(不含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学生团体负责人,并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学年)。
2、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无补考。
3、遵守纪律,上学年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二)评选办法
以德育考评分与拓展性素质评分之和(综合素质测评)进行排名,得分高者当选。
二、三好学生
(一)评选条件
1、遵守纪律,上学年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获得一次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以德育考评分与拓展性素质评分之和(综合素质测评)进行排名,得分高者当选。
三、优秀团干部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团干部应是学院学生会中团总支副书记、组织部、宣传部、社工部的正副
部长、班委会中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并担任该职务一年以上(含
一学年)。
2、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无补考。
3、遵守纪律,上学年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二)评选办法
以德育考评分与拓展性素质评分之和(综合素质测评)进行排名,得分高者当选。
四、优秀团员
(一)评选条件
1、遵守纪律,上学年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2、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无补考。
3、对本人所在团组织有较突出的贡献,需有相关事迹材料。
(二)评选办法
以德育考评分与拓展性素质评分之和(综合素质测评)进行排名,得分高者当选。
五、评选要求
(一)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原则上一人只能参加一项先进个人的评选
第三篇:评优办法
2011—2012学
席王中心小学学生评优办法
一、指导思想:
1、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学生评优是指对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优良的个人进行精神或物质的奖励。
3、学生评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体,尊重个性,坚持民主。
4、学生评优活动应根据学校制定的评选条件,坚持学生自评、集体互评、老师申报、学校审批的程序,促进所有学生共同进步。
二、评比内容及办法 三好学生 ㈠评选条件
1.在校是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①思想品德好。能认真执行《小学生守则》与《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行为表现是同学的榜样。在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开朗乐观,不怕困难,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品德等第为“优秀”。
②学习成绩好。在学习上勤奋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同学们的榜样。语文、数学、英语期中、期末成绩达“优秀”。
③锻炼身体好。认真上好体育课,认真做广播操和眼保健操,讲究卫生,保护视力,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与达标训练,身体素质较好,体育成绩良好以上。
2.在家是个勤俭、能干、有礼貌的好孩子。
①礼貌方面:孝敬父母,听从父母和长辈教导,不任性,能关心父母健康,能礼貌做客和待客。
②劳动方面:爱惜劳动成果,爱护家庭钱财,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主动帮助父母亲干活,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
③习惯方面: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挑吃穿,不乱花钱,按时学习,按时休息,业余生活健康、丰富多彩。
3.在社会上是个遵纪、守法、讲公德的好儿童。
①遵守公共秩序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是个文明的小顾客、小乘客、小观众、小游客。不到营业性游戏厅、网吧或其它不适宜少年儿童进出的场所。
②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好。尊重他人,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积权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勇敢机智地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爱护公共财物,保护自然环境,保护有益的动物,保护文物。
㈡评选办法
1.班级学生民主评选。2.班委会讨论评议。
3.班主任征求各科老师意见。4.班主任集中上报学校审查、核定。5.三好学生人数占班级生数的10%,优秀少先队干部 ㈠评选条件
1.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主动做好集体的各项工作。2.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3.在班级中有较强的合作协调能力,能较为妥善地处理班级常规问题。
4.严于律己,有较强的示范性,是队员们学习的榜样。㈡评比办法
1.“优秀少先队干部”的评定实行班级内部评比、中队辅导员把关、上报少先队大队委员会核批的程序。
2.“优秀少先队干部”的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由各中队委员会组织本班全体学生进行评选。
3.“优秀少先队干部”的报批人数每班2人。校园之星
依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园之星”评选标准:
(一)校园之星的具体评选项目:
单项:学习之星、安全之星、文明之星、艺体之星、进步之星(共5星)
(二)校园之星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
1、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积极要求进步。
2、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学校和班级,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校园行为规范》等各项纪律制度,品行端正,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2)各项具体条件
1、学习之星---上课专心听讲,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珍惜时间,积极进取,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学习成绩保持优异。
2、安全之星——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积极进行安全知识宣传。上、放学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课间做剧烈危险的游戏,不在栏杆边打闹,上下楼轻慢步走靠右行,安全知识活动中表现突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老师。或有突出事迹。
3、文明之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校护校,不损坏学校公物,不在教室、楼道大声喧哗。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零食,不乱涂乱画,不乱扔垃圾,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卫生,使用礼貌用语,尊敬教师,尊重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公益劳动。或有突出事迹。
4、艺体之星---平时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体育、音乐、美术、写作、表演、主持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或有突出事迹。
5、进步之星---在学习、行为习惯、礼仪上进步显著,并且能带动其他同学共同进步。或有突出事迹
(三)、评选办法: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高学生的认识,调动学生争当“校园之星”、“班级之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
2、即先由班级同学推荐后选人,班委会进行评议,班主任征求任课老师意见,在班级设立“班级之星”专栏。
3、各班每月民主评选出“班级之星”。将学生名单和有关事迹材料整理汇总,上交少先队大队部。
4、各班在“班级之星”的基础上,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加“校园之星”评比。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经领导小组通过后,最后评定18名“校园之星”(一班一名)。各班将学生照片、相关事迹材料上报到少先队大队部。
席王中心小学
二0一二年五月五日
第四篇:小组评优办法(范文)
802班期末评优办法
1.最优小组奖励办法:
平均分进步值以高低为序评定前三组获胜:
① 第一名全组进行奖励;第二名-1人 ;第三名-2人; ②每组的“三好学生类”在2至3名【总分优秀者必是】,余者为班级之星;
③退步最大的为失去资格人员【十个名次内不算退步】。
2、平均分进步值最少二组全部人员失去评优资格;
3、其他人员(剩余三组)评优方式—民主选举:(1)级部每进步一个名次奖励一分,反之-1分;(2)进步最大,退步最大各1人 特别奖、罚获得或失去评选“三好” 【十个名次内不算退步】;
(3)生物、地理成绩优秀、及格者 分获3、2分;(4)总分优秀、良好、及格的同学分别获得、6、5、4分。
以上每人获得分数X 0.4,作为票数计入的得票中,以总票数的多少,从高到低得出评优人员。
注:没有集体荣誉观念,思想行为不端正,被学校通报批评者没有任何评优资格
第五篇:幼儿园评优办法
喜洋洋幼儿园年底评优施行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教职工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职工从事幼教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推进我园幼儿教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在园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办法:
1、名额: 优秀个人1人 优秀班主任1人 优秀教师1人 优秀保育员1人 优秀班集体1个
2、民主评议
3、未满一年的不参加评选,全年请假超过20天一票否决。
三、奖励办法 每年评选一次,年末奖励 优秀个人 500元 优秀班主任 300元 优秀教师 300元 优秀保育员 300元 优秀班集体 300元 评优标准 ——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
1、热爱幼教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法规、法纪,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师生关系和谐,幼儿发展好。
3、业务水平领先,工作成绩显著。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勇于创新,精通业务,沟通协调能力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4、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善于做好家长工作,能及时处理与解决幼儿在园发生的问题,与家长的关系融洽。
5、积极、认真地参加各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6、团队精神强。与园内其他同事和睦相处,尊重他人。优秀保育员
1、全年请假不能超过5天
2、全年“卫生优秀班级”评优不低于3次
3、全年无家长投诉,家长问卷调查满意率不低于85﹪
4、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一年内所在岗位无安全事故。
优秀教师
1、全年请假不能超过5天
2、全年无家长投诉,家长问卷调查满意率达到85﹪以上
3、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全年内所在岗位无安全事故
4、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及幼儿园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优秀班集体
1、全年无家长投诉,家长调查问卷三名老师都达到85﹪以上
2、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全年内无安全事故
3、三名老师个人请假不能超过5天
4、班级每月幼儿出勤率达80%以上方有资格参加评选 优秀班主任
1、全年请假不能超过5天
2、全年无家长投诉,家长问卷调查满意率达到85﹪以上
3、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全年内所在岗位无安全事故
4、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及幼儿园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优秀个人
1、全年请假不超过3天
2、无家长投诉,家长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3、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全年内所在岗位无安全事故
4、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及幼儿园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一年内在园内获任一奖项 已荣获区级以上各种优秀荣誉,不参加园先进个人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