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博文管理学院评奖评优的预通知
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博文管理学院评奖评优的预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各班级: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2013-2014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安排、《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以及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相关规定,现将经济与管理学院2013-2014学年度评奖评优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班级按照相应安排完成评奖评优工作:
一、评选对象
经济与管理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流程
1、成立班级评优小组;
2、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表》(附件1),上交审核《综合素质证书》以及相应证书电子档以作备案;
3、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综合素质分公示;
4、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公示;
5、各班级评优小组评定相关先进学生个人。
三、评定依据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手册(2013年修订版)》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办法》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四、评选细则
(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1、根据各年级专业综合素质测评分按照奖学金评奖比例进行评定。
一等奖学金: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总数的2%;
二等奖学金: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总数的8%;
三等奖学金: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总数的20%。
2、各专业应严格按比例评选获奖人数,不得随意更改突破指标(一等奖学金的评定:专业人数不足50人的,按1人计算,其余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宁缺毋滥。
备注:各专业获奖人数不得超过各专业学生总数的30%。
3.评选程序:奖学金获得者由符合相关要求学生自行申报,由各班班、团干部酝酿提名后在班级内进行材料展示及投票,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学工部汇总审查,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
1.三好学生的评选应从品质素质、学习和体质素质等方面综合考虑,评选对象在2012-2013学年获得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三好学生评选的名额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10%。
3.评选程序:三好学生由符合相关要求学生自行申报,由各班班、团干部酝酿提名后在班级内进行材料展示及投票,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学工部汇总审查,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三)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30%,学生干部指班级学生干部中除去团干(团支书、副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外的其他干部。
2.评选程序: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班集体酝酿、提名(即在班级内投不记名投票选举),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学工部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四)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
1.优秀团员以所在班级为单位按团员总数的10%评选;优秀团干的名额不超过团干总数的30%,团干指班级学生干部中的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评选程序:优秀团干、团员由各班团员酝酿、提名(即在团支部内进行不记名投票),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五)学习进步奖
1.学习进步奖以每学年的上、下学期为单位进行评选,比较标准按每学期平均成绩来进行,没有单科分数限制。
2.平均成绩与上学期相比,前进幅度在十名及以上。
3.评选程序:评定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无需申请,直接由教学系统导出成绩进行比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六)文体活动奖
评选程序:评定以班为单位进行,每年评定一次,由参评学生自行申报至班长处,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需提供相应获奖证书纸质档)
(七)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奖
1.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活动和各类学术文化知识竞赛,在市级及以上科技活动竞赛中获奖(需提供相应获奖证书纸质档)
2.评选程序:评定以班为单位进行,每年评定一次,由参评学生自行申报至班长处,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八)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1.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善于运用各种形式锻炼自我,服务社会。
2.认真完成实践的各项要求,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在活动中能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精神。
4.善于总结实践经验,认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并积极参加经验交流活动。
5.评选程序:评定以班为单位进行,每年评定一次,由参评学生自行申报至班长处,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五、评选时间及材料要求
根据评选安排,要求各班级学生在2014年6月25日之前完成综合素质测评分原始材料(《综合素质证书》以及相应证书电子档)上交,填写好《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表》,以班级为单位与《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统计表》(附件2)一并上交至辅导员处。
“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单项先进个人”根据相关评选要求各班级在2014年秋季学期第三周前由各班班主任或辅导员在场下完成评选,并于2014秋季学期第五周前填写好相关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
3、附件5)及班级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及纸质档一并上交至辅导员处。
因201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2012级旅游管理专业下学期外出实习,请以上班级于2014年7月1日填写好相关个人申请审批表级班级汇总表,电子档及纸质档一并上交至辅导员处。
六、评选说明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手册(2013年修订版)》相关规定,学生评奖评优依据为综合素质测评分(=课程学习分*80%+竞赛综合分*5%+证书技能分*5%+社会工作分*5%+校园文化分*5%,其中课程学习分=∑(单门课程总评成绩×单门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学年内有补考、重修科目,收到纪律处分,收到两次系(部)以上通报,未按时缴纳学费(已办理缓交除外)的不得参加各类奖学金评定。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手册(2013年修订版)》相关规定每位同学须参加四次讲座或学术报告,方可取得社会实践学分及获得评定奖学金的资格。
七、评选要求
1.各班级评优的程序要规范、操作要透明,评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2.评选学生若在学生会(社团、协会)和班级评选同时被评选为同一个单项奖,则只评选一次,其名额不能转给其他人。所有在学生会(社团、协会)评选的个人单项奖一律将填写好的《2014年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附件3)提交至班级,再由班级统一汇总(附件4)、审核后提交系部。
3、请各班级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对于填写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第二篇: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3—2014博文管理学院评奖评优的预通知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3—2014博文管理学院
评奖评优的预通知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2013-2014学评奖评优工作安排、《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以及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相关规定,现将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2013-2014学评奖评优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班级按照相应安排完成评奖评优工作:
一、评选对象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流程
1、成立班级评优小组;
2、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表》(附件1),上交审核《综合素质证书》以及相应证书电子档以作备案;
3、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全体学生综合素质分公示;
4、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全体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公示;
5、各班级评优小组评定相关先进学生个人。
三、评定依据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手册(2013年修订版)》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办法》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四、评选细则
(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1、根据各年级专业综合素质测评分按照奖学金评奖比例进行评定。一等奖学金: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总数的2%;
二等奖学金: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总数的8%;
三等奖学金: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总数的20%。
2、各专业应严格按比例评选获奖人数,不得随意更改突破指标(一等奖学金的评定:专业人数不足50人的,按1人计算,其余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宁缺毋滥。
备注:各专业获奖人数不得超过各专业学生总数的30%。
3.评选程序:奖学金获得者由符合相关要求学生自行申报,由各班班、团干部酝酿提名后在班级内进行材料展示及投票,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学工部汇总审查,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
1.三好学生的评选应从品质素质、学习和体质素质等方面综合考虑,评选对象在2012-2013学年获得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三好学生评选的名额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10%。
3.评选程序:三好学生由符合相关要求学生自行申报,由各班班、团干部酝酿提名后在班级内进行材料展示及投票,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学工部汇总审查,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三)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30%,学生干部指班级学生干部中除去团干(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外的其他干部。
2.评选程序: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班集体酝酿、提名(即在班级内投不记名投票选举),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学工部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四)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
1.优秀团员以所在班级为单位按团员总数的10%评选;优秀团干的名额不超过团干总数的30%,团干指班级学生干部中的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评选程序:优秀团干、团员由各班团员酝酿、提名(即在团支部内进行不记名投票),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五)学习进步奖
1.学习进步奖以每学年的上、下学期为单位进行评选,比较标准按每学期平均成绩来进行,没有单科分数限制。
2.平均成绩与上学期相比,前进幅度在十名及以上。
3.评选程序:评定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无需申请,直接由教学系统导出成绩进行比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六)文体活动奖
评选程序:评定以班为单位进行,每年评定一次,由参评学生自行申报至班长处,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需提供相应获奖证书纸质档)
(七)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奖
1.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活动和各类学术文化知识竞赛,在市级及
以上科技活动竞赛中获奖(需提供相应获奖证书电子档)
2.评选程序:评定以班为单位进行,每年评定一次,由参评学生自行申报至班长处,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八)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1.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善于运用各种形式锻炼自我,服务社会。
2.认真完成实践的各项要求,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在活动中能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精神。
4.善于总结实践经验,认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并积极参加经验交流活动。
5.评选程序:评定以班为单位进行,每年评定一次,由参评学生自行申报至班长处,评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报院团委汇总审批,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三天,由学院统一颁发给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五、评选时间及材料要求
根据评选安排,要求各班级学生在2014年7月1日之前完成综合素质测评分原始材料(《综合素质证书》以及相应证书电子档)上交,填写好《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表》,以班级为单位与《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统计表》(附件2)一并上交至辅导员处。
“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单项先进个人”根据相关评选要求各班级在2014年秋季学期第三周前由各班班主任或辅导员在场下完成评选,并于201
4秋季学期第五周前填写好相关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
3、附件5)及班级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及纸质档一并上交至辅导员处。
六、评选说明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手册(2013年修订版)》相关规定,学生评奖评优依据为综合素质测评分(=课程学习分*80%+竞赛综合分*5%+证书技能分*5%+社会工作分*5%+校园文化分*5%,其中课程学习分=∑(单门课程总评成绩×单门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学年内有补考、重修科目,收到纪律处分,收到两次系(部)以上通报,未按时缴纳学费(已办理缓交除外)的不得参加各类奖学金评定。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手册(2013年修订版)》相关规定每位同学须参加四次讲座或学术报告,方可取得社会实践学分及获得评定奖学金的资格。
七、评选要求
1.各班级评优的程序要规范、操作要透明,评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2.评选学生若在学生会(社团、协会)和班级评选同时被评选为同一个单项奖,则只评选一次,其名额不能转给其他人。所有在学生会(社团、协会)评选的个人单项奖一律将填写好的《2014年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审批表》(附件3)提交至班级,再由班级统一汇总(附件4)、审核后提交学院。
3、请各班级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对于填写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分团委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三篇:2009—2010学年评奖评优通知
2009—2010学年评奖评优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09—2010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长奖学金:按“院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开学一周内完成。
二、学习优秀奖学金:
(一)、奖学金获得者(一、二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一等奖奖学金:考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考查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2、二等奖学金:每门考试成绩均在70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中等以上。
(二)、奖学金的奖励比例一、二、三等奖分别占各班级人数的4%、10%、15%,排名以《智育素质测评分》算得的成绩为依据。一等奖学金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下一个等次奖学金评比。
(三)选修课成绩高于学习成绩平均分则参加智育素质测评分计算,否则不参加计算。
三、素质拓展奖:比例为班级学生数10%,按德育素质测评分+体育素质测评分排名。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见《学生手册》。
五、文明班级:在校班级15%(不含已经毕业班级)。
六、智育素质分和素质拓展分计算办法:
智育素质测评分=学习成绩平均分(即∑AiMi/∑Mi)+ 智力技能分
素质拓展分=德育(基础分80分﹢加减分)×70%+体育(基础分80分+加减分)×30% 例:张某担任班级劳动委,获得计算机中级证书,是系文明宿舍成员,100米第二名,考试课学分和成绩为:桥工(6)85分、公勘(4)76分、CDA(5)82分、建材(4)93分;考查课学分和成绩为:体育(2)良、监理导论(3)优、职业道德(2)良;选修课学分和成绩为:公共关系(2)良。其综合测评成绩按下面方法计算:
学习成绩平均分=(85×6+76×4+82×5+93×4+80×2+90×3+80×2)÷
(6+4+5+4+2+3+2)=84分
智育素质测评分=84分(学习成绩平均分)+3分(计算机中级证书)=87分
德育素质测评分=„80(基础分)+3(劳动委)+3(文明宿舍成员)‟×70%=60.2分 体育素质测评分=(80+5)×30%=25.5分
素质拓展分=60.2分+25.5分=85.7分
学生干部加分:
班长和团支书5分、副班长4分、两委委员3分、组长和室长2分
系学生会主席7分、副主席6分、部长5分、干事3分;
院学生会主席8分、副主席7分、部长和团委委员6分、干事(含社团)3分;
一人担任多项职务的,只加最高职务分。其它加减分见《学生手册》
七、由同一成绩评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十佳青年、学习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按最高一项发放。获得奖学金的同学须提供建设银行卡号,各系将学生班级、姓名、卡号、等级、金额核对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在第4周报学工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奖学金
1、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2、有科目考试不及格的;
3、有抽烟酗酒行为的;
4、对创建“四好六无”文明班级造成减分超过5分的。
二○一○年七月
第四篇:评奖评优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蓝田学园 评奖评优工作指导细则
求是学院蓝田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
学求真理 行求正义 理术兼长 明体达用
为实现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性人才,进一步提高大类培养模式下学生评价办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校和学园实际,特制订本指导细则,供蓝田学园学生参考。
第一部分 蓝田学园评奖评优要求
一、学业成绩评价根据《浙江大学大类培养学生学业评价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蓝田学园对学生的学业评价作如下规定:1.评价指标
大类培养学生的第一课堂学业评价采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绩点两个指标作为评价因子。两个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1)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总学分绩点2.评价单位
大类培养的学生以培养类别为单位进行学业评价并综合排名。3.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按照综合排名值大小排序,综合排名值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计算:综合排名值=4.其他要求
学年总学分不低于
二、综合素质评价蓝田学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请参照评价实施办法》,具体排名、评价方式按照该实施办法执行,由蓝田学园分团委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和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三、身体素质评价1.评价依据
GPA=∑课程绩点×课程学分40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低于
(浙大发本
=(∑课程绩点×课程学分)GPA)排名×0.7+总学分绩点排名×36《浙江大学求是学院蓝田学园综合素质1
[2009]17号)GPA)和总学分/ 学年总学分
0.3()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学分。学求真理 行求正义 理术兼长 明体达用
主要依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2.评价方式及结果
由公共体育部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体育达标测试,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学生成绩后报蓝田学园。
蓝田学园学生参与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上报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备案。
第二部分 蓝田学园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
一、奖学金类别
1.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简称国家奖学金。2.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简称校设奖学金。校设奖学金包括竺可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和特别奖学金等。3.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旨在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简称外设奖学金。
二、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学生已修学年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
(三)凡当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三、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
40学分。
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学求真理 行求正义 理术兼长 明体达用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评定具体条件参见《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大发本[2008]115号)。
(二)校设奖学金 1.竺可桢奖学金
“竺可桢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每学年评选本科生12名,奖励金额15000元。竺可桢奖学金在当学年其他奖项评选之前先行评选,获奖人选在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至少两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至少两次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本学年学院预评通过的);
(2)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成果。
注:该奖学金学园不具备评奖条件,只作为各位同学日后努力方向的参考。2.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等级获奖条件与金额分别为:
(1)一等奖:获当学年一等学业优秀奖学金,“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5000元;
(2)二等奖:获当学年二等学业优秀奖学金,“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2500元;
(3)三等奖:获当学年三等学业优秀奖学金,或学业成绩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并获得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研究与创新一等奖学金中的任何两项及以上,“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1000元。
3.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优秀且“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学生。分学业优秀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四种。每人所获单项奖学金不得超过两项。
各种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和金额、比例分别如下:
学求真理 行求正义 理术兼长 明体达用
(1)学业优秀奖学金
学业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共三个等级,用于奖励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第十六条规定评定。评定比例和奖励金额分别如下:
一等学业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为3%,奖励金额为1500元; 二等学业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为8%,奖励金额为1000元; 一等学业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为(2)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者。评定比例为为500元。
(3)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者。定比例为2%,奖励金额为(4)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定比例为2%,奖励金额为4.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参加学科竞赛的若干规定》学生,奖励金额和具体条件分别如下:(1)一等奖奖励金额①获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②获全国“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③获校级学科性竞赛特等奖;④论文(第一作者)被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⑤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⑥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500元。
500元。的认定项目为准)1000元,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之一:
SCI、EI,奖励金额为任期满半学年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
ISTP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积极为学校教学、4
500元。2%,奖励金额评评《浙江大学本科生
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
15%
(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以”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其他国家级大学生课外、学求真理 行求正义 理术兼长 明体达用
及可行性方案,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
⑦取得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较突出的成绩。
(2)二等奖奖励金额500元,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之一: ①获国际大学生学科竞赛奖或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二等奖; ②作品入选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在省级相关竞赛中获二等奖;
③获校级学科性竞赛一等奖;④论文(第二作者)被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⑤获省级以上大学生辩论赛前三名;⑥取得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较突出的成绩。5.对外交流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生开展对外交流,例》(浙大发学[2003]196.特别奖学金
用于奖励具有其他优秀事迹,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
(三)外设奖学金
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中评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的奖学金,采取学生申报,由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原则;(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求进行评选。
四、评定办法
蓝田学园奖学金评定工作由蓝田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员会由学园正、副主任担任评审委员会的正、SCI、EI具体规定见。
经学校评价后需要特别奖励的学生,ISTP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
《浙江大学学生对外交流奖学金条(浙大发学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副主任,5
具体规定[2007]17号)。
外设1)奖学金协议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3)一些不按照设奖单位要奖学金评审委、号)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负责评奖评优工作的辅导
学求真理 行求正义 理术兼长 明体达用
员担任评审委员会秘书,其他辅导员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
(一)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在每年9-10月,结合学生学年综合评价进行。
(二)各种奖学金统一评定,统筹考虑,初评名单在上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之前,应事先在学园公布,充分征求师生意见。
五、奖励办法
(一)获得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名单,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学校或奖学金设立单位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学生获奖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二)对奖学金和荣誉兼得作如下规定:
1.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与任何奖学金奖金不兼得,奖金按最高一项发放;
2.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奖金不兼得,按优秀奖学金金额发放; 3.除1、2项外的其他校设奖学金奖金可以兼得。
(三)各类奖学金奖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冬学期发放,第二次在夏学期发放。
(四)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已获奖学生,在奖学金发放之前受校纪处分者,取消其应得奖学金。如果在第一笔奖学金发放之后受校纪处分,则取消第二笔应发的奖学金。
第三部分 蓝田学园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
一、荣誉称号类别和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学生荣誉称号分个人荣誉称号和集体荣誉称号。
1.蓝田学园学生可获荣誉称号分三种:求是荣誉奖章、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集体荣誉称号分两种:先进班级和文明寝室;
3.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及其所在班级和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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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荣誉称号及评定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学生已修学年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
(二)凡当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三)各种个人荣誉称号的具体条件1.求是荣誉奖章
浙江大学求是荣誉奖章是我校学生最高个人荣誉称号,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社会做出贡献,具备下列具体条件之一者方可获得该项荣誉:(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2)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为社会做出贡献,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并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3)为学校发展做出杰出贡献。2.优秀学生(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称号授予当学年在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优秀、全面发展的学生。凡获得当学年优秀学生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学生,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可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3.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当学年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数的6%,在校级学生组织或校级社团担任干部的优秀学生评选比例单独计算。参评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包括学生组织、社团组织的学生骨干,学园党支部的支委、行政班的班团委、信息员、寝室长等);
40学分。
不具备获各类荣誉称号资格。其设立目的在于表彰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
且 “学生体质健
学校、学园 学求真理 行求正义 理术兼长 明体达用
(2)任职半学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且富有成效,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
(3)“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4)获得1项及以上校设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除外)。
在校级学生组织或社团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主管部门对学生干部工作按优秀、良好、合格各1/3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秋学期初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将考核优秀的学生名单汇总后反馈给蓝田学园,由学园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处(不占学园名额)。
三、集体荣誉称号及评定条件 1.先进班级
先进班级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全体同学积极上进,学习勤奋,工作积极,尊敬师长,团结协作。(2)有一个团结奋进的班委会,在班集体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班干部在各方面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优良的班风,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同学学习成绩优良。(4)班级成员能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如创新创业、科研发明、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公益服务和文明建设等,并取得良好效果。(5)全体同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内无一人受校纪处分。
(6)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均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及以上等级。
2.文明寝室
评选条件和比例参见“浙江大学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管理条例”
四、评选程序
1.求是荣誉奖章的授予不受时间和名额限制,可随时提出人选,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审核,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8
统一上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参评班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0%学求真理 行求正义 理术兼长 明体达用
2.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小结,与奖学金评定工作同时进行。蓝田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审核,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3.文明寝室评选工作与奖学金评定工作同时进行,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直接评选,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审核,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4.在评选荣誉称号的过程中,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评选结果进行预公布。
五、奖励办法
1.被授予浙江大学学生求是荣誉奖章的学生,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并载入校志。
2.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3.先进班级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颁发奖状,并奖励每个先进班级活动经费。文明寝室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
第四部分 评奖评优注意事项
1.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不需提出申请,由系统自动生成。其他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须本人提出申请,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奖学金的评奖要求择优评定。
2.申请各类外设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评审登记表”申请外设奖学金学生必须同时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提交,网址http://sss.zju.edu.cn。
3.申请先进班级的须报送先进班级事迹材料一份,并填写《浙江大学先进班级评审表》。
4.学园获奖名单确定后,在学校预公布学年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名单一周内,如有异议,经核实可调整,学校发文后即为最终名单。
5.本指导细则面向对象为蓝田学园学生。学园原有文件、规定与本指导细则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第五篇:评优评奖申请书
评优评奖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李xx,是蓝天学院管理系09届学生会文艺部干事。自二00九年九月入校以来,我刻苦学习,积极进取,认真工作,乐于奉献,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取得了进步,得到了院系领导、老师和同学的肯定与赞许。在此,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经过慎重考虑,特向管理系领导申报“五.四评优”的光荣称号。
学生会是一个学生组织,最根本的是服务同学,坚持正确的方针,方向和理论指导,才能在学生会工作中更好的开展工作。学生会干部是学生会中的中坚力量,是学生会能否坚实、稳定地发展的关键。因此,我们管理系学生会正在一步步努力加强对学生会干部队伍的建设,使人员机制更为灵活,能上能下能进能退,培养广大学生会干部养成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为建设管理系贡献每个人自己的力量。在新任主任及左老师的领导下,管理系学生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进发着。八大职能部门在统一领导下,本着“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宗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都取得了相当的成绩,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正逐渐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并制定了一系列日常规范制度,如《学生会成员奖罚制度》,《学生干部工作考核标准》等。现将本人事迹汇报如下:
一、思想上,积极进取,日益进步。
在思想上,我坚持四项根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能处理好个人与国家、集体的关系。一直都非常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主动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理论水平、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在实践中锻炼成长。明确当代青年学生肩负的历史使命,能够动员和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创新。在学生中倡导树立崇高的思想品质和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化生活等各项活动中能够身先士卒,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广泛的号召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工作上,认真谨慎,严格要求自己。
在大学任职学生干部期间,我要求自己做到一丝不苟,认真踏实。平时努力做好学生工作,做好辅导员的好助手。我要求自己不仅积极完成好文艺部工作,而且积极主动的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工作,决不拖拉,一直都是以“今日事,今日毕”的原则去做每一件事。自我进学生会以来,除了每周一早上6:40我们要准时去升旗台升国旗及星期一晚上9:00全体例会,我们部门接手的大型工作,有"情景剧"和院里组织的"五.四精彩在沃",现在本部门正在接手因五四的到来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在部长的带领下我系"情景剧"系获得了"最佳优秀奖"奖项,院里举行的活动,由于我们的积极配合也取得了圆满成功.
三、学习上,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进入大学以来,我要求自己要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勇于攀登科学高峰的精神。在这种想法的支持下,我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在成绩和荣誉面前我从不敢沾沾自喜,而是时刻提醒自己要不断的充实自己,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我知道,只有把工作做得更好,只有更努力的学习,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顺应飞速发展的时代潮流。同时我也深刻的意识到大家好才能真好,所以我在努力学习的过程中,积极的和同学们交流,互相促进互相提高,我从未有自己比别人强的想法。在我的眼里同学们各方面比我强很多,和他们讨论会让我有很大的收获,但内心里我希望他们有更多的收获。同时为了提高自身的素质,利用业余时间,我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每天利用课余时间去预习、巩固我们将要学的和已经学的知识;到图书馆看书,接受讯息,从书本中获得科学和人文知识;广交良友,在交流中,善于发现和抓住一些为自己所不了解的相关知识和新鲜观点,从他人的为人处事中,学会如何做人,如何做事。我努力探求学习的方法,不断的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修养。通过阅读大量的书籍和与同学的交流、探讨来开阔视野,增加知识面。古人云:“学然后知不足。”在学习当中,通过自己了解到的信息,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同时不停的改进和完善自己。在学生会期间,我的成绩一直都很优秀。在一些成绩面前,我定会戒骄戒躁,永不满足于现状,利用学校和社会的一切资源,不断的提高自身的能力和修养。
在班级我主动配合团支书工作,在系里我积极配合我院团总支、学生会及勤助积极展开工作。在青年志愿者协会纳新活动上,我主动报名参加,让学生们知道我们学生会的奉献精神,并且在这个协会它也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四、在生活中,乐于助人,克己奉公。
在生活上,我积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所在寝室关系融洽,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我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帮助那些比较有困难的学生。从他们的角度出发,想他们所想,尽量做到对他人有帮助,把自己的利益放到最后一位。在平时生活中,我乐于助人,待人热情,对同学以诚相待,生活俭朴,作风正派。在同学遇到困难时,我总毫不犹豫地,不由自主的想帮助他们。当然我也会真诚的指出同学的错误缺点,正确的对待同学的批评和意见。而对于同学的误解,我总是一笑而过,不会因为同学的误解和批评而耿耿于怀,而是诚恳的接受,从而不断的提高自己。不仅于此生活中我是个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同学。平时,我坚持天天跑步,加强身体锻炼,希望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大学生。
通过学生会将近一年的学习,我个人在思想认识、知识水平、能力水平上有了显著的提高;社会工作,让我在实践中得到了锻炼,积累了经验。这一切的一切给我的人生添上了精彩而重要的一笔,给我将来的工作奠定了深厚的基础。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谨遵这”求真务实”的校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一番成绩来!然而“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个人需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仍然很多,要”活到老,学到老”,不断的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将我的知识用于服务人民,将我的青春致力于建筑事业,更多的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