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民事诉讼学案答案
第一章 传统上的ADR通常是指除诉讼与仲裁以外的各种解决争议的方法的总称,如协商、谈判、斡旋、调解、等方式。换言之,ADR所代替的是除了诉讼以外的各种解决争议方法的总称。ADR所替代的是除了司法诉讼和仲裁以外的解决争议的各种方法。它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自愿的解决争议的方法;通过ADR达成的解决争议的方案没有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ADR
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适用于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中。
第二章
1、什么是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答: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平等地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含义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包括以下三项基本内容::
(一)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所进行的“诉讼攻击”与“诉讼防御”的平等性。
(二)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平等。当事人诉讼权利诉讼义务平等,也即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不因当事人的社会地位、经济状况、文化程度、民族等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别。
(三)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
二、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适用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适用范围:一是指适用的主体。如上所述,诉讼权利平等原则适用于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所有当事人。二是指适用的案件。凡是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案件,无论是财产权益争议案件,或是身份关系争议案件,都适用该原则。非讼案件,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不适用这一原则。三是指适用的程序。除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非诉讼程序外,其他诉讼程序都适用该项原则。四是指适用的人民法院。该原则适用于审理民事案件的各级人民法院和各专门法院。
第三章
1、第一审合议庭、第二审合议庭及再审合议庭的组成方式有何不同?案件的审级不同,合议庭组成方式有所不同。
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第二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此外,合议庭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第四章
1、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形成之诉有何不同?: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第五章
第六章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权利上有何区别?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以下几个重要区别:
(一)与本案争议的诉讼标的利害关系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本诉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他与本案原告、被告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双方。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本案的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他与本案原告、被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只是与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某种联系;
(二)诉讼地位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原告、被告任何一方的诉讼请求和主张,可能认为是对自己民事权益的侵犯或损害,因此,他在诉讼中处于起诉人的地位,是在向本案原告、被告提起诉讼。所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经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来,就成为事实上的原告,而本案的原告、被告双方则相对成为事实上的被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往往要依附于当事人一方,他既不处于原告的地位,也不处于被告地位,而是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加人;
(三)享有诉讼权利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原告的一切诉讼权利;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既不能享有原告的诉讼权利,又不能享有被告的诉讼权利,只能享有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所必要的相应的诉讼权利。
第七章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哪些?
(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八章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对于证明案件事实有和区别?: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是相对而言的,并且是以同一证明对象为参照的。因此,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并不是绝对的。在审判实践中,由于间接证据与证明对象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运用起来不如直接证据方便。但是,不能因此低估间接证据的作用。首先,由于案件的复杂性,有些当事人为了避免法院认定不利于自己往往把案件的真实情况和直接证据隐藏起来,使对方当事人和办案人员不易一下找到直接证据,只能从间接证据入手,通过运用间接证据,调查研究逐步明朗,最后达到了解民事案件真相的目的。因此,间接证据可以作为调查研究整个案情的向导。其次,间证据可以鉴别直接证据的真伪。人们根据间接证据,在经验上可以认定案件事实是否发生、变更和消灭,间接证据还可以影响直接证据的证据力。第三,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对案件真实性的反映都是有条件的,近似的和相对的,两者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几个间接证据联合起来的证明力,就可以相当甚至超过一个直接证据的证明力。所以在证明案件事实时,间接证据是直接证据的有力助手和可靠的佐证。
当然,由于间接证据是间接地证明案件的事实,这决定了使用间接证据的难度就更大,复杂性更多。第三,应当注意各个间接证据之间,必须衔接协调一致,都是围绕着案件中的一个主要事实加以证实;如果间接证据之间有矛盾,而无法加以排除,案件事实就无法认定。第四,应当注意进行综合性的分析研究,既能从正面证实案件的事实真相,又能从反面排除虚假成分,从而得出可靠的结论。
第九章
1无需证明的事实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第九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第十章
法院调解的效力是什么?等同法院判决。
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
一、调解书 调解书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以调解协议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
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制作调解书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表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调解的效力 调解的效力,是指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依法定程序接受调解协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2.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3.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4.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负有履行调解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根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一章
1、送达的方式有哪些?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
(一)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
(二)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三)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五)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六)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第十二章
司法救助的具体适用情形有哪些? 申请司法救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二是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难以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
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2、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
3、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确实生活困难;
4、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
5、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6、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7、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8、因自然灾害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9、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生活困难的;
10、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11、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
第十三章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必须同时符合哪些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章
1、我国传统意义上的民事简易程序是什么? 简易程序是指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和简单经济案件所适用的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简单的民事案件。特点:1起诉方式简便; 2受理案件的程序简便; 3传唤或通知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方式简便; 4审判组织简单; 5开庭审理程序简便; 6审理期限简短。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必须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章
1、再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是什么?
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中三个独立的审判程序。再审程序是纠正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都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再审程序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其特点是:当事人申请再审不能直接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即对当事人的申请是否提起再审程序,由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
第十八章
特别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1、目的特殊在于认定某些事实,而非解决争议;
2、当事人特殊:一般只有一方当事人;
3、审判方式特殊:主要是独任审理;例外:(1)选民资格案件;(2)重大、疑难的案件;
4、实行一审终审;
5、出现新情况后的处理方式特殊:不适用再审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6、审限特殊: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 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选举日之前审结)。
7、管辖特殊:对象(人、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章
民事执行与民事审判程序的区别是什么?1.二者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不同。民事审判反映了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特质,而民事执行具有相对独立性,只有当债务人未自动履行执行依据所确定的义务时,才有可能启动执行程序。
2.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民事执行依据并不限于那些经过民事审判程序所产生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其它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刑事判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裁定、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依法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等也可以成为执行依据。
3.二者的诉讼构造不同。审判程序呈现等腰三角形结构,当事人双方对立辩论和质证,法院居中裁判;而执行程序呈线性结构,主要体现为执行机关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关系。
4.二者的职能分工不同。我国民事审判权和民事执行权均由人民法院行使,但审判权由人民法院审判组织进行,而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的执行局进行。
5.二者的价值取向有所不同。民事执行以快速、及时、不间断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认的债权为己任,在价值取向上往往注重效率;而民事审判以公平地解决双方的纷争为基点,在价值取向上追求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为其基本使命。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1、涉外民事诉讼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所谓国际民事诉讼,就一国而言,又称为涉外民事诉讼,系指一国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国际或涉外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所产生的诉讼关系。
国际民事诉讼具有如下特点:
(1)国际民事诉讼是含有国际因素或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进行国际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处理国际民事案件。
(2)进行国际民事诉讼一般只适用法院地法,而不适用外国法,这也就是国际私法通常所讲的程序问题依法院地法。
(3)调整国际民事诉讼的程序法既包括一国法院审理国内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一般程序规范,也包括专门处理国际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规范。虽然一国法院在审理国际民事案件总是遵循法院地法,但实际上它是同时遵循着两套不同的规则,即国际民事诉讼规范和国内一般民事诉讼规范,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相互交错和相辅相成地适用这两套规范。因此,对审理国际民事案件来说,因内民事诉讼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规范都是必要的,两者互补充。
第二十二章
第二篇:学案答案
前面几题见教案
2(明确:⑴“这两句诗表达了诗人对歌女不幸遭遇的同情,又抒发了自己谪居江洲后的郁闷的心情,隐含当时社会变乱,政治衰落给人们造成的痛苦,意义深刻。⑵“天涯沦落”有着丰富的内涵,它写出了人们对苦难生活的共同的情感体验,引起了一代代人的共鸣。⑶由于诗句简明准确,情意合一,成了千古名句。)
第一部分是“前奏曲”:琵琶妇独守空船,孤独凄凉。所以其出场弹奏时旋律低沉抑郁。
第二部分是“欢乐曲”:这时欢快明朗、清脆悦耳的琵琶声,忽高忽低,交织起伏的生动乐章,唱出了琵琶女火红的青年时代。故而旋律一转为清脆圆润、轻快舒徐。
第三部分是“沉思曲”:好景不长,时光不再,生活变故,门庭冷落。迫于生计,她“老大嫁作商人妇”。回忆到这儿,琵琶女肝肠寸断。旋律变得“冷涩”“凝绝”,音乐之声“暂歇”,命运的变化使此时的琵琶女陷入了深深的深思中。
第四部分是“悲愤曲”:这段音乐情绪高涨起来,绝非柳暗花明,重见天日,而是以刚劲急促、震撼人心的节奏,表达琵琶女对命运的不平之感与愤懑之情。琵琶女受伤的心灵本渴望爱情的抚慰,但薄情的丈夫“重利轻离别”,让她时常空船独守。这现实更使她痛不欲生,悔恨交加,故而音乐之声如“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高亢激越的旋律正是她对世人重色轻才和丈夫重利寡情的愤怒控诉。收拨一划,“四弦一声如裂帛”,这是愤激的哀号,更是对不平社会现实和命运的抗争!
扩展练习:
读下面白居易的《夜闻歌者,时自京城谪浔阳宿于鄂州》,联系《琵琶行》,选出说法错误的项:(D)
夜泊鹦鹉洲,秋江月澄澈。邻船有歌者,发调堪愁绝。
歌罢继以泣,泣声通复咽。寻声见其人,有妇颜如雪。
独倚帆樯立,娉婷十七八。夜泪如真珠,双双堕明月。
借问谁家妇,歌泣何凄切?一问一沾襟,低头终不语。
a、两首诗描写的对象都是处境孤寂凄凉、情感哀愁凄切的歌女,诗人都表达了深切的同情。b、两诗都用秋江月夜之境来渲染悲凉的气氛,都运用了贴切的比喻和情景交融的艺术手法。c、《琵琶行》在表现手法上正面描述和侧面烘托相结合,叙述、抒情和议论相结合,并大量运用比喻的修辞;而《夜闻歌者》则基本上采用白描手法。
d、《夜闻歌者》以朴素简练的笔墨勾勒了一个楚楚动人的如琵琶女一样完整丰满的少妇形象。
第三篇:民事诉讼课后复习资料答案全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做出裁判的制度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或以上其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而共同进行的诉讼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被告为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由该诉讼中的原告或被告引进后主张独立的利益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辩论的诉讼参加人证据能力又称为证据资格或证据的适格性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或者说是指证据材料能够被法院采信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所应具备的法律上的资格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定情形的出现而使诉讼活动难以继续进行受诉人民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执行回转是指已全部或部分执行完毕后,因原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由执行员根据新的法律文书采取措施将被执行的财产返还给被执行人恢复到未执行前的状态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范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诉讼参加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内容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依诉讼法律规范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客体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委托诉讼代理人指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特征:a委托诉讼代理权的产生是基于委托人授权代理权的意思表示b诉讼代理人依照代理权以当事人名义代为实施或接受诉讼行为从而维护该当事人利益的诉讼参加人c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具有诉讼行为能力。范围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社会团体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民事诉讼证据的属性指作为民事诉讼证据应当具有的性质和要求。客观性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包括a在形式上证据表现为客观存在的实体b证据的内容是对于案件有关的事实的客观记载。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指民事诉讼证据必须与所要证明案件事实存在一定的客观联系。A客观存在而不是凭空推测的b可以使直接联系也可以是间接的联系c可以表现为肯定联系也可以表现为否定联系。合法性指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和提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包括a证据的调查收集审查认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b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法院调解的原则a自愿原则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包括程序上的自愿和实体上的自愿b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要求审判人员在主持调解的过程中应当查明案件事实分清争议的是非曲直确认当事人各自的责任,该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司法原则在法院调解中的体现c合法原则指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活动和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法律的规定即程序上的合法和实体上的合法上诉案件的裁判种类A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判a驳回上诉维持原判b依法改判c发回重审第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法院的判决确实错误或认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第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B对一审裁定提起上诉案件的裁定当事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依法上诉。处理:a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b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撤销原裁定作出正确裁定。一审与二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A联系一审程序是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石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B 区别a程序发生原因不同一基于当事人的起诉和法院的管辖权二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权b审级不同一在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的程序二在二审法院审理适用的程序c审判组织不同一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形式有两种即合议制和独任制二只能采取合议制合议庭必须由审判员组成不能有陪审员参加d审理的对象不同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二是对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审理对象是一审法院的裁判e审理的方式不同一只能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二选择采取开庭审理或径行判决f裁判的效力不同一判决后在上诉期间未发生法律效力二审结后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诉讼证明的要素证明主体,证明对象,证明方法,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程序送达的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民事执行的基本原则执行合法原则,执行当事人不平等原则,执行适度原则,执行及时原则,执行穷尽原则审理前的准备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告知诉讼权利义务与合议庭组成人员,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追加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组织交换证据民事纠纷解决机制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民事诉讼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特点a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b法院的审判活动在诉讼过程中起重要作用c民事诉讼过程的阶段性和连续性证据的分类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关系分为本证和反正,证据的来源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证据与特征事实之间的关系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间接本证和间接反证先予执行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申请人一定数额的金钱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的一种制度条件:a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b申请人确有困难并提出申请c本案的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d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适用范围A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B追索劳动报酬C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a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b需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贷款c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起诉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条件a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b有明确的被告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由d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强制措施拘传训诫咋听退出法庭罚款拘留裁判分类判决裁定决定命令开庭审理程序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裁定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就诉讼程序方面的有关事项及个别实体方面所作的判定上诉的形式要件指提起上诉在形式上必须具备的要素和条件包括a须为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b须在上诉期间c须提交上诉状再审程序指对于已经作出确定裁判的民事案件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再次审理和裁判所使用的程序制度
第四篇:民事诉讼电大历年考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分,共 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 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民事案件审判权的行使机关是(a)。A.法院 B.检察院 c.公安局 D.各级政府
2.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a)。A.先行判决 B.先行裁定 D.延期审理 c.先行决定
3.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组成合议庭的人员是(b)。A.陪审员 B.审判员 c.法院院长 D.法庭庭长 4.我国诉权理论采取的是(b A.多元诉权说 B.二元诉权说 c.公法诉权说 D.司法诉权说
5.以下选项中关于宣告判决的说法错误的是(d)。
A.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B.当庭宣判的,应当在 10 日内送达判决书 c.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D.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209 6.民事诉讼的内在价值除了程序公正外,还包括(d)。A.法官中立 B.当事人地位平等 c.程序安定 D.诉讼效率
7.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行使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a)。
Al 最先立案的法院 B.最先接到起诉状的法院 C;最后接到起诉状的法院 D.各个法院
8.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b)。A.指证 B.质证 C.认证 D.举证
9.拘留是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之一,期限为(c)。A.5天以下 B.7天以下 C.15天以下 D.1个月以下
10.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c。A.可以提供证据 B.可以不提供证据 C.有责任提供证据 D.无责任提供证据 |得分|评卷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分,共 10分,每题至少有两项答案正确,多选 | 或少选均不得分)11.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bcd)。A.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B.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c.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 D.侵权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 1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辩论的环节包括(abcd)。A.原告及诉讼代理人发言 B.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c.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D.相互辩论
13.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具有管辖权的是(ad)。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D.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210 14.委托代理人可以是(abcd)。A.律师
B.当事人的近亲属
C.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D.对当事人负有保护责任的社会团体
15.关于证据的种类,下列正确的说法有(bc)。
A.患者王某以误诊为由起诉某医院。王某提交的医院病历和 X光片均属于鉴定 结论
B.李某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披露黄某隐私的文章。黄某诉至法院并提交了该杂
志,该杂志属于书证
C.张某认为徐某伪造遗嘱侵犯其继承权,向法院起诉徐某。张某提供了该份遗嘱,该
遗嘱属于书证
D.周某驾车回家途中将行人吴某撞伤,交警冯某当时正处在事故现场,于是按照双方
责任开具了事故认定书。吴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赔偿,并提供了事故认定书,该事
故认定书属于勘验笔录 |得分|评卷人|
三、名词解释(每题 5分,共 20 分)| 16.专属管辖
17.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 18.证明责任 19.执行和解
四、简答题{每题 10分,共 40 分)20.简述适用回避制度的法定情形。21.简述法院调解的效力。22.简述民事判决种类有哪些? 23.简述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211 |得分|评卷人|
五、案例分析题(20 分)| 24.吴某与程某因合伙经营零售批发业而发生纠纷,2011年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退回自 己出资的 26万元,且分成合伙经营所得利润 7万元。在诉讼过程中,法院经吴某的要求,向程
某提出调解,程某表示同意,但法院进行调解的当天程某有事,而让其妻刘氏到法院,经法院调
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时,吴某签收了调解书。程某则表示只同意
部分调解内容,拒绝签收,送达人员把该调解书放在程某家,送达回证上记载为留置送达。2 个月后吴某以程某不履行调解协议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回答:(1)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的调解有何不妥之处?为什么?(2)送达人员将调解书留置送达程某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3)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以上程序才正确? 212 试卷代号 :2099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春季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民事诉讼法学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2016年 7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 内} 1.A 2.A 3.B 4.B 5.D 6.D 7.A 8.B 9.C 10.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分,共 10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1.BCD 12.ABCD 13.AD 14.ABCD 15.BC
三、名词解释(每题 5分,共 20 分)16.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17.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的共 同诉讼。
18.证明责任,又称为举证责任,是指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经过证明后依然处于
真伪不明状态时,一方当事人所承受的不利裁判后果。
19.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就如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所确定的义务达成协议,经法院审查批准后,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
四、简答题{每题 10分,共 40 分)20.简述适用回避制度的法定情形。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是 z(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分)近亲属通常是指与审判人员 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1分)(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这是指案件处理的结果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法官或其他有关人
员的利益。(2分〉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2分)其他关系指除上述关
系外的、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的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关系,如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朋友 关系等。(1分〉
(4)行为不端。(1分)行为不端是指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违反规
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情形。(1分)213 21.简述法院调解的效力。
法院调解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的效力。(2分〉这些效力有以下几点:(1)形式上的约束力。(2分)(2)实质上的确定力。(2分)(3)形成力。(2 分〉(4)执行力。(2 分〉
22.简述民事判决种类有哪些? 根据判决所裁决的诉的不同种类或不同性质,可以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形成判决。
这种划分与诉的种类是一致的。(4 分)(1)给付判决。给付判决是在认定原告请求权存在的基础上,判令对方履行义务的判决。(2 分)(2)确认判决。确认判决是单纯确认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判决。(2分)(3)形成判决。形成判决是指变动现存法律关系的判决。(2 分)23.简述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2 分〉(2)必须具有法定的再审事由即事实和理由。(2 分)(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
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
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 分〉(4)应当向管辖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书等材料。(2 分)(5)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再审。(2分)
五、案例分析题(20分,案例分析回答时,不要求完全、准确地引述民事诉讼法条文,回答与条
文内窑大致相同即可)24.(1)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该调解的不妥之处:未核实参加调解的委托代理人是否经 委托人特别授权。(4分)法院调解必须当事人本人自愿,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2分)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
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本案刘氏未经特别授权,不能以夫妻身份全权代理。(2分〉
(2)送达人员将调解书留置送达程某不合法。(4分)因为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调解
书只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收才具有法律效力。(2分)本案对调解书用留置送达是错误的,调解书只有一方签收不具有法律效力。(2 分)(3)为纠正错误,法院应当做如下处理:①应当告知吴某.原调解书未生效;(2分)②根据情
况再进行调解,调解元效的及时判决。(2 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分,共 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 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c)。
A.拘传 B.训 11诫
C.缺席判决 D.延期审理
2.A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了
哪)项原则或者制度?(b)A.违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违反了辩论原则 c.违反了合议制度 D.违反了回避制度 3.公告送达的公告期为(b)。A.30天 B.60天 C.半年 D.一年
4.调整仲裁当事人和仲裁组织及其人员仲裁活动的法律是(a)。A.仲裁法 B.“公证法 c.诉讼法 D.调解法
5.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有(d)。A.原告与其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证人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
C.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之间的法律关系
D.人民法院与指定的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13 6.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a)。
A.指定管辖 B.协议管辖 C.共同管辖 D.移送管辖
7.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分为(c)。A.二级 B.三级 C.四级 D.五级
8.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期间届满的日期为(b)。A.节假日前一天 B.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C.节假日当天 D.重新计算 9.免交诉讼费用的案件是(d)。B.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A.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
c.离婚案件 D.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10.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 20多名受害
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
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 得分!评卷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分,共 10分,每题至少有两项答案正确,多选 或少选均不得分)1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包括(ab A.诉讼程序 B.执行程序 c.审判程序 D.监督程序
1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辩论的环节包括(abcd)。A.原告及诉讼代理人发言 B.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C.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D.相互辩论 214 13.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具有管辖权的是(ad)。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D.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14.财产保全的方式可以采取(abc)。A.查封 B.扣押 C.冻结 D.罚款
15.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审违反法定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
重审的情形有(abc)。
A.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B.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 C.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 D.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 得分市石
三、名词解释(每题 5分,共 20 分)16.民事诉讼法 17.专属管辖
18.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19.证明标准 得分|评卷人
四、简答题(每题 10分,共 40 分)20.简述民事判决种类有哪些? 21.简述公益诉讼的范围。22.简述法院调解的效力。
23.简述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215 得分|评卷人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0分,共 20 分)24.甲与乙为合法夫妻,两人于 2006年结婚,甲 2016年又与丙登记结婚。后由于甲受贿
被有关机关查处,在侦查过程中,查出了甲重婚的情形。丙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宣告其与甲的婚
姻无效,并分割双方共同居住期闻的财产。
问 z乙得知此诉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吗?为什么? 25.刘某和张某因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发生争议,刘某遂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伙 合同。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张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
民法院受理被告的上诉,指定本院审判员沈某处理此案。沈某经过调查审理,判决维持原判。
问: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处理在程序上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216 试卷代号 :2099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秋季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民事诉讼法学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2017年 1 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捂号 内} 2.B 3.B 4.A 5.D 1.C 7.C 8.B 9.D 6.A 10.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分,共 10分,每题至少有两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1.AB 12.ABCD 13.AD 14.ABC 15.ABC
三、名词解释{每题 5分,共 20 分} 16.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民事诉讼程序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7.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
排他性管辖,既排除了任何外国法院对诉讼的管辖权,又排除了诉讼当事人以协议方式选择国
内的其他法院管辖。
18.元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
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的人。
19.证明标准,是指法院在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证明程度。
四、简答题(每题 10分,共 40分} 20.简述民事判决种类有哪些? 根据判决所裁决的诉的不同种类或不同性质,可以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形成判决。
这种划分与诉的种类是一致的。(1分〉
(1)给付判决。(2分)给付判决是在认定原告请求权存在的基础上,判令对方履行义务的
判决。(1分〉
(2)确认判决。(2分)确认判决是单纯确认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判决。(1分)(3)形成判决。(2分〉形成判决是指变动现存法律关系的判决。(1分〉 217 21.简述公益诉讼的范围。
人们经常提到的民事公益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类:(1)因破坏环境导致环境污染引发的纠纷;(3分〉(2)侵害消费者权益所引发的纠纷1(3 分〉(3)国有资产流失所引发的纠纷;(2 分)(4)其他侵害公共利益所引发的纠纷,如违法、违规收费,对学校周边环境造成精神污染的
行为引发的纠纷。(2 分)22.简述法院调解的效力。
法院调解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的效力。(2分)这些效力有以下几点:(1)形式上的约束力。(2 分)(2)实质上的确定力。(2 分)(3)形成力。(2分)(4)执行力。(2 分)23.简述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2 分)(2)必须具有法定的再审事由,即事实和理由。(2 分)(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 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方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
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 分)(4)应当向管辖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书等材料。(2分)(5)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再审。(2 分)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0分,共 20分)(案例分析回答时,不要求完全、准确地引述民事诉讼
法条文,回答与条文内容大致相同即可} 24.乙不能以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5分)因为乙对甲丙之间争议的诉讼
标的,即离婚诉讼不存在独立的请求权。(5 分)25.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沈某一人审理此案,在程序上是不正确的。(5分)根据我
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5 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分,共 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 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我国诉权理论采取的是(b)。A.多元诉权说 B.二元诉权说 D.司法诉权说 c.公法诉权说
2.下列关于处分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c A.处分权的对象只涉及诉讼权利 B.处分权的对象只涉及实体权利
c.处分权的行使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D.处分权的主体除了当事人之外,还包括诉讼代理人 3.下列关于回避程序相关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c A.回避的方式只能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B.审判长的回避应当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c.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D.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审判长决定
4.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的辖区关系为标准所确定的诉讼管辖是)。b B.一股地域管辖 A.级别管辖 D.专属管辖 c.移送管辖 1748 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是(a)。A.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B.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D.未成年人 6.合议庭评审案件,实行(c)。A.庭长负责制 B.院长负责制
c.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D.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原则 7.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b A.指证 B.质证 c.认证 D.举证
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
误的,应该(。a A.依法改判 B.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c.发回重审 D.报告上级法院再审
9.下列属于需要移送执行的案件是)。b A.离婚判决书 B.给付瞻养费的判决书 c.解除合同判决书 D.返还借款的判决书
10.申请认定财产元主的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c)。A.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B.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 c.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D.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的基层法院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分,共 10分,每题至少有两项答案正确,多选 或少选均不得分)1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包括(ab B.执行程序 A.诉讼程序
c.审判程序 D.监督程序
1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实行的制度有(abcd)。A.合议制度 B.回避制度
c.公开审判制度 D.两审终审制度 1749 13.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具有管辖权的是(ad)。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D.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14.财产保全的方式可以采取(abc)。A.查封 B.扣押 c.冻结 D.罚款
15.原告吴某因所购买商品房质量纠纷诉开发商,一审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吴某不服准备
上诉。吴某上诉应当具备的形式要件有(cd)。
A.一审判决认定事实确有错误 弘一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c.上诉必须在上诉期间内提出 D.必须提交上诉状
三、名词解释(每题 5分,共 20 分)16.共同管辖 17.执行竞合 18.质证 19.缺席判决
四、简答题(每题 10分,共 40 分} 20.简述民事诉讼的特征有哪些? 21.简述普通共同诉讼的特征有哪些? 22.简述法院调解的效力有哪些? 23.简述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五、案例分析题(20 分)24.张某(居住在甲市 A区)在申市 B区开了一家饭馆,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
业主是李某(居住在甲市 C区)。一天中午,一名顾客就餐时,因饭馆提供的玻璃水杯爆裂了
而烫伤。双方协商不成,顾客遂提起诉讼。请回答:(1)顾客应以谁为被告?理由是什么?(2)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1750 试卷代号 :2896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春季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民事诉讼法学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2017年 6 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10分,每题只有-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 内} 1.B 2.C 3.C 4.B 5.A 6.C 7.B 8.A 9.B 10.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分,共 10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1.AB 12.ABCD 13.AD 14.ABC 15.CD
三、名词解释{每题 5分,共 20 分} 16.共同管辖,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17.执行竞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依据不同的执行依据,针对债务人的同一财
产同时或者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产生各债权人请求之间互相竞争与排斥,权利难以
获得全部满足的状况。
18.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
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元、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19.缺席判决,是指法院在一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时所做出的判决。
四、简答题{每题 10分,共 40 分} 20.简述民事诉讼的特征有哪些? 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z(1)民事诉讼是一种当事人对立的结构。(3分〉
(2)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3分〉
(3)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2分〉
(4)民事诉讼是依照一定的法律规范,严格按照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的。(2 分)1751 21.简述普通共同诉讼人的特征有哪些?(1)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3 分)(2)普通共同诉讼中各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一定存在着两个以上的诉讼请求。(3 分)(3)普通共同诉讼是一种可分之诉。(2 分)(4)法院对普通共同诉讼的各请求不是合→确定,而是分别确定,这是与必要共同诉讼区
别的关键点。(2 分)22.简述法院调解的效力有哪些? 法院调解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的效力。这些效力有以下几点:(1)形式上的约束力。(3 分)(2)实质上的确定力。(3 分)(3)形成力。(2分)(4)执行力。(2 分)23.简述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申请执行,须符合下列条件:(1)有执行依据,即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2 分)(2)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履行期限己届满,债务人仍未履行义务。(2 分)(3)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该期限从执行依据所规定的履行期间的
最后一日起计算,分期分批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期限 的计算可因出现法定事由而中止、中断,中止、中断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 规定。(4 分)(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2分)
五、案例分析题(20 分)(案例分析回答时,不要求完全、准确地引述民事诉讼法条文,回答与条 文内窑大致相同即可)24.(1)顾客应当以张某、李某为共同被告。(5 分)我国法律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
同诉讼人。(5 分)(2)甲市 A区、甲市 B区、甲市 C区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5 分)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甲市 B区)或者被告住所地(甲
市 A区、甲市 C区)人民法院管辖。(5 分)1752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分,共 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 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被告经传票传唤,元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c)。
A.拘传 B.切!I诫
c.缺席判决 D.延期审理
2.A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做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了
哪一项原则或者制度?(b)A.违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违反了辩论原则 c.违反了合议制度 D.违反了回避制度
3.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民事诉讼法的(b)原则。A.基本性 B.根本性 c.共同性 D.个别性
4.法定诉讼代理是一种(a)。A.全权代理 B.委托代理 c.授权代理 D.元权代理 5.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包括以下哪个?(c)。
A.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B.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c.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D.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 6.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高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
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190 7.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分为(c)。A.二级 B.三级 c.四级 D.五级
8.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c)。
A.在王某诉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合同可能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事实,在此情
况下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
B.在胡某诉黄某侵权一案中,因客观原因胡某未能提供一项关键证据,在此情况下胡
某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
c.在周某诉贺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周某因自己没有时间收集证据,于是申请法院调查
收集证据,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进行调查收集
D.在吴某诉赵某一案中,吴某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但未获法院准许,吴某可以向
受案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
9.甲、乙签收调解书后,乙认为调解当时自己受到了胁迫而反悔,乙可以采取何种措施补 救?(d)A.向法院起诉 B.在法定期间内上诉 C.要求重新调解或请求判决 D.申请再审
10.某超市出售自制香肠,制作原料多数过期霉变,销售时间长达半个月,因此潜在受害
人不可确定。张某、李某、赵某、王某等 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
代表人。法院建议由张某、李某作为诉讼代表人,但赵某、王某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c)。
A.赵某、王某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赵某、王某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张某、李某作为诉讼代表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分,共 10分,每题至少有两项答案正确,多选 或少选均不得分)11.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具有管辖权的是(ac)。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 D.票据所在地人民法院
1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实行的制度有(abcd)。A.合议制度 B.回避制度
c.公开审判制度 D.两审终审制度 191 13.下列民事案件中法院不予调解的有(abcd)。
A.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B.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 C.请求确收养无效的案件 D.选民资格案件 14.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履行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甲公司诉至A区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货
款 30万元。下列选项中 A区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错误的是(ac)。A.甲公司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
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有效仲裁协议 C.甲公司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D.A区法院对本案元管辖权
15.关于证据的种类,下列正确的说法有(bc)。
A.患者王某以误诊为由起诉某医院。王某提交的医院病历和 X光片均属于鉴定 结论
B.李某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披露黄某隐私的文章。黄某诉至法院并提交了该杂
志,该杂志属于书证
c.张某认为徐某伪造遗嘱侵犯其继承权,向法院起诉徐某。张某提供了该份遗嘱,该
遗嘱属于书证
D.周某驾车回家途中将行人吴某撞伤,交警冯某当时正处在事故现场,于是按照双方
责任开具了事故认定书。吴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赔偿,并提供了事故认定书,该事
故认定书属于勘验笔录 |得分|评卷人|
三、名词解释{每题 5分,共 20 分)| 16.民事诉讼法 17.专属管辖
18.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19.证明标准 |得分|评卷人|
四、简答题(每题 10分,共 40 分} | 20.简述民事判决种类有哪些? 21.简述公益诉讼的范围。
22.简述什么是诉讼保全?采取诉讼保全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3.简述简易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192 |得分|评卷人|
五、案例分析题(20分} | 24.甲地甲公司向乙地乙公司购买钢材 100吨,履行地点在丁地,价格 100万元。乙公司
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丙地丙公司应甲的要求为其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在丁地交
付货物后,甲公司未能按约付款,丙公司也拒不承担保证责任。问 z现在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和丙承担责任,它应当向何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乙公
司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则其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 193 试卷代号 :2099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秋季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民事诉讼法学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2018年 1 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分,共 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C 2.B 3.B 4.A 5.C 6.A 7.C 8.C 9.D 10.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分,共 10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1.AC 12.ABCD 13.ABCD 14.AC 15.BC
三、名词解释(每题 5分,共 20 分)16.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民事诉讼程序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7.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属于特定的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
排他性管辖,既排除了任何外国法院对诉讼的管辖权,又排除了诉讼当事人以协议方式选择国
内的其他法院管辖。
18.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 的人。
19.证明标准,是指法院在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证明程度。
四、简答题{每题 10分,共 40 分)20.简述民事判决种类有哪些? 根据判决所裁决的诉的不同种类或不同性质,可以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形成判决。
这种划分与诉的种类是一致的。(1分)(1)给付判决。(2分)给付判决是在认定原告请求权存在的基础上,判令对方履行义务的 判决。(1分)(2)确认判决。(2分〉确认判决是单纯确认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判决。(1分)(3)形成判决。(2分)形成判决是指变动现存法律关系的判决。(1分)21.简述公益诉讼的范围。
人们经常提到的民事公益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类:(1)因破坏环境导致环境污染引发的纠纷;(3 分)194(2)侵害消费者权益所引发的纠纷川3 分)(3)国有资产流失所引发的纠纷;(2 分)(4)其他侵害公共利益所引发的纠纷,如违法、违规收费,对学校周边环境造成精神污染的
行为引发的纠纷。(2 分)22.简述什么是诉讼保全?采取诉讼保全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诉讼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诉讼后做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
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但是,在例外情况下,诉讼中的保全
也可以在判决后做出。(4 分)采取诉讼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2 分)(2)须具有采取保全的必要性。(2 分)(3)当事人提出保全的申请。(2 分)23.简述简易程序的特点有哪些?(1)起诉方式简便。(2 分)(2)受理程序简便。(2 分)(3)传唤方式简便。(2 分)(4)审判组织采用独任制。c1分)(5)审理程序简便。(1分)(6)审理期限较短。(1分)(7)判决快速、简便。(1分)
五、案例分析题(20 分)(案例分析回答时,不要求完全、准确地引述民事诉讼法条文,回答与条 文内容大致相同即可)24.(1)乙公司起诉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责任,可以向甲地(甲公司住所地)或者丁地(合同
履行地点)人民法院起诉。(5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 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相对于丙公司的担
保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被称为主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
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本案中,甲地是甲公司的住所地,丁地是合同约定的履
行地点且乙公司巳履行交货义务。(5 分)(2)乙公司只起诉丙公司承担责任,则应该向丙地(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5 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 定,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
所地的法院管辖。本案中,丙地是丙公司的住所地。(5 分)195
第五篇:民事诉讼
复习资料民 事 诉 讼 法孙 斌805474464@qq.com
民 事 诉 讼 法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民事诉讼,就是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特征:1,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质2,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3,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诉讼地位具有平等性4,民事诉讼具有程序性(P13):民事诉讼法,就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和互相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民事诉讼法是指民事诉讼法典,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颁行的关于民事诉讼的专门法律。广义的民事诉讼不仅包括民事诉讼法典,还包括其他法律中有关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第六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特有原则 :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诉讼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民事诉讼当事人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原则;自愿和合法调解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
第七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一、合议制度的概念 合议制度,是只有三名义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合议庭的组成应该是单数。合议制和独任制是人民法院 审理民事案件的两种审判组织形式。合议庭由审判长,助理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
二、回避的条件 审判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以上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证据材料:1,未经批准,私下回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不公开审理的规定: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但是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4,合议庭对案件的评议也是不公开的。
第十章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
一、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 我国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有以下几种:A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纠纷。1,由民法调整的因财产关系及与财产关系相联系的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2,有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调整的因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收养关系等产生的纠纷。3,由商法调整的因商事关系引起的纠纷4,有经济法调整的因经济关系引发的各类纠纷5,有劳动法调整的因劳动关系引发的纠纷B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适用于民事诉讼法解决的其他案件。该案件主要有: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等。
二、民事案件管辖的概念: 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三、级别管辖的概念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该案件包括{1海事海商案件2专利纠纷案件3商标纠纷案件4著作纠纷案件5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和期货纠纷案件6涉及港、澳、台同胞及其企业、组织的经济纠纷案件。7诉讼标的大,或者诉讼单位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
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认为应当由本案审理的案件四、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2条确立了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即“原告就被告”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在《民诉意见》中还对特定情况作了以下补充规定:1,双方当事人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双方当事人都是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1,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外,《民诉意见》还对下列特殊情况作了补充规定:1,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被告一方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离婚案件地域管辖的特别规定(重点):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户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特定类型的案件只能有专门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法院的制度。
适用于专属管辖的案件(简答):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船舶排放泄漏油类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的诉讼,有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5,因在我国领域和有管辖权的海域内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的海事法院辖。
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意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以书面方式约定管辖法院的制度。
国内民事案件的协议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简答):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2,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的合同纠纷案件;3,管辖协议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无效。4,当事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议选择管辖法院。5,当事人必须作出确定、单一的选择;6,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十一章 诉讼当事人与代理人
一、其他组织 《民诉意见》第40条规定,其他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规定的条件的其他组织。
第十二章多数当事人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形式,称为共同诉讼。在共同诉讼中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共同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当事人称为共同诉讼人。
二、必要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的情形:1,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2,个体工商户在诉讼中,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3,个人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4,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5,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6,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7,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悲痛知道继承人不愿意
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8,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9,共有财产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
三、代表诉讼制度的特征: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人数众多。2,有诉讼代表参与诉讼。3,多数当事人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同一种类的。
四、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1,公告2,登记3,判决效力的扩张
四、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1,争议的诉讼标的不同2,参与诉讼的方式和时间不同。3,争议对象不同。4,诉讼地位不同。
五、诉的概念:诉,是指当事人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向法院提出的,解决民事争议,保护其实体上的权利的请求。
诉的种类(选择):1,给付之诉2,确认之诉3,形成之诉。(诉的变更与追加。理解)
第十五章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1,客观性 2,关联性 3,合法性。
证据的种类: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二、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了解)
第十六章证明
一、无需证明的事实: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推定的事实 4,预决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正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7,诉讼上承认的事实。
三、《证据规定》对证明责任分配的例外规定:1,证明责任分配的倒置。2,推定。3,法官裁量。
《证据规定》第4条对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形作了规定,但同一条款中的许多规定并不属于证明责任的倒置,而是证明责任的正置。为明确起见,分述之:1,关于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侵权诉讼 2,关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4,关于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四、证明过程(了解)
第十七章送达
一、送达的方式: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公告期限60天)。第十九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一、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1,拘传 2,训诫 3,责令退出法庭 4,罚款 5,拘留
第二十一章 第一审普通诉讼程序
一、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撤诉(选择):1,申请撤诉 2,按撤诉处理 3,撤诉的法律后果 {三者要区分}。
三、缺席判决(选择)缺席判决使用的情形:1,原告在被告反诉的情况下,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人民法院对无诉讼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又不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四、延期审理的情形: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诉讼中止(选择)的条件: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与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当事人一方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第二十二章简易程序
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程序;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第二十三章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区分三者}。
一、民事裁定的效力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制作的第一审民事裁定,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允许上诉外,其余裁定一经送达便生效。
第二十五章第二审程序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第二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A。联系:第一审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础,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诉讼程序的继续和发展。B.区别: 1.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2.审级不同。3,任务不同。
三、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两种情况):1,原判决认定事实有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请,证据不足时。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一,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1)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2)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4)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是否发回重审的不同情况处理(选择):{共五条}
第二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判监督程序是怎样引起的?1,当事人申请再审 2,法院决定再审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
第二十七章特别程序
一、特别程序的特点:1,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2,没有原告和被,3,实行一审终,4,审判组织特别 5,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6,案件审结期限较短 7,免交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