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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基础教程

逻辑学基础教程



第一篇:逻辑学基础教程

09.9.16

一、推理和论证:推理是由一系列判断和命题组成的思维形式或过程,其中一个判断或命题由其他的判断或命题而被断定。例如:细菌是微生物,酵母菌是细菌,所以酵母菌是微生物。根据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关系的不同,推理可分为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演绎:从一般过度到个别归纳:从个别过渡到一般 类比:个别过渡到个别

二、直接证明:用真实的论据直接证明论题的真实性,特点是从论题出发。

间接证明:通过确定与论题相矛盾的判断或其他有关判断为假从而确定原论题为真的证明方法

1、反证法

2、排他法(选言证法):首先形成一个穷尽的判断然后通过论据否定论题以外的分支。

三、反驳论题

(一)、直接反驳

1、用一般原理直接反驳;

2、揭露其本身逻辑矛盾

(二)、间接反驳

1、独立证明;2.归谬法假定其真

(三)、诡辩手法

1、故意违背形成逻辑的基本规律;

2、故意违背推理规则;

3、故意违背论证规则

揭露方法:1.揭露其中的逻辑错误;2.揭露其目的;3.揭露其他错误。

第二篇:《逻辑学》教学大纲

大理大学政法与经管学院

《逻辑学》教学大纲

施福昆 编写

2015年月25日

《 逻辑学 》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逻辑学(英文)Logic 课程编码:13111A08 课程类别:学科基础必修课 适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开课学期:5 课程学时:总学时 48 学时(其中理论课 48 学时,实验课 0 学时)课程学分:3 先修课程:无 并修课程:无要求

课程简介:本课程是公共关系学专业本科的专业必修课,是一门智慧之学。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逻辑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正确思维、科学认知和准确表达思想、揭露驳斥诡辩及谬误的能力。课程系统讲授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等。主要教学内容:逻辑学简史、概念、判断、推理、思维规律、论证、反驳等。课程教学过程包括理论讲授、作业训练、课堂提问等。期末考试。

二、课程教育目标

1、使学生比较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普通逻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2、通过训练使学生自觉地进行逻辑思维和表述论证的训练,提高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增强论证的逻辑能力。

3、为进一步学习和理解其它各门具体科学知识提供必要的逻辑分析工具。

三、课程教学内容、要求及学时安排

章节 章节名称 学时安排

第一章 绪论 2 第二章 概念 4 第三章 命题与推理概述 2 2

第四章 简单命题及其推理 6 第五章 复合命题及其推理 6 第六章 模态命题及其推理 4 第七章 逻辑基本规律 6 第八章 归纳推理 4 第九章 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 4 第十章 假说 4 第十一章 论证 6

第一章

【教学内容】

1.逻辑学的对象和性质 2.学习逻辑学的意义和方法 【教学要求】

1、掌握:普通逻辑的研究对象、普通逻辑的性质 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和方法

2、熟悉:思维及其特征、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

3、了解:普通逻辑和语法、修辞的关系;逻辑学的产生及发展 【教学方法】PPT教学并结合实例讲授 【学时】2学时

第二章 概念

【教学内容】 1.概念的概述 2.概念的分类类 3.概念外延间的关系 4.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5.概念的定义法

6.概念的划分法 【教学要求】

1、掌握:(1)概念的定义(2)概念的基本特征(3)概念的种类

2、熟悉:概念和语词的关系、属加种差法、概念的限制和概括、概念的划分、概念外延间的关系

3、了解:概念的作用、概念的限制和概括与定语的关系、划分和分解的区别 【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 【学时】4学时

第三章 命题与推理概述

【教学内容】 1.命题概述 2.推理概述 【教学要求】

1、掌握:命题的定义、命题的逻辑特征、推理及其结构、推理的正确性与有效性及其判定

2、熟悉:命题的真假、命题的逻辑特征、推理及其结构

3、了解:命题与语句的关系;命题的分类、推理的种类、推理的作用 【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 【学时】2学时

第四章 简单命题及其推理

【教学内容】

1、性质命题

2、性质命题的直接推理

3、三段论

4、关系命题及其推理 【教学要求】

1、掌握:性质命题及其逻辑结构、主谓项周延性问题、对当关系及其推理、直言三段论及其结构、三段论的一般规则、三段论的格与式、关系命题及其逻辑结构

2、熟悉:逻辑方阵图、三段论的公理、关系命题的逻辑性质、关系推理

3、了解:三段论省略式及其恢复、混合关系推理 【教学方法】讲授法 【学时】6学时

第五章 复合命题及其推理

【教学内容】 1.复合命题概述 2.联言命题及其推理

3、选言命题及其推理 4.假言命题及其推理 5.假言选言命题 6.负命题及其推理 【教学要求】

1、掌握:联言命题及其构成、联言命题的逻辑值、选言命题的种类及其逻辑特性、假言命题及其构成、负命题及其构成

2、熟悉:联言推理、选言推理、假言推理、负命题的种类及其等值式

3、了解:运用选言命题应注意的问题、如何正确运用假言推理、二难推理、负命题的逻辑性质

【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 【学时】6学时

第六章 模态命题及其推理

【教学内容】 1.模态命题 2.模态推理 【教学要求】

1、掌握:真值模态命题、规范模态命题、模态推理、2、熟悉:真值模态命题的种类及其相互关系、四种基本规范命题之间的关系

3、了解:事物的模态与认识的模态、模态推理的种类 【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 【学时】4学时

第七章 逻辑的基本规律

【教学内容】 1.逻辑基本规律概述 2.同一律 3.不矛盾律 4.排中律 5.充足理由律 【教学要求】

1、掌握:同一律的基本内容、不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排中律的基本内容、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内容

2、熟悉:同一律的逻辑要求与违反要求所犯的错误、不矛盾律的逻辑要求与违反要求所犯的错误、排中律的逻辑要求与违反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充足理由律的逻辑要求与违反充足理由律的逻辑错误

3、了解:正确运用同一律、正确运用不矛盾律、正确运用排中律、正确运用充足理由律、逻辑基本规律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 【学时】6学时

第八章 归纳推理

【教学内容】 1.归纳推理的概述 2.完全归纳推理 3.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4.科学归纳推理

5.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 【教学要求】

1、掌握:归纳推理的定义、完全归纳推理的定义、完全归纳推理的类型、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定义、科学归纳推理的定义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逻辑方法;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逻辑方法的逻辑结构。

2、熟悉: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区别、完全归纳推理的作用、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逻辑方法的逻辑结构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逻辑方法的作用

3、了解:归纳推理的运用、归纳推理的类型、科学归纳推理的特点、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特点、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逻辑方法的运用 【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 【学时】4学时

第九章 类比推理和回溯推理

【教学内容】 1.类比推理 2.回溯推理 【教学要求】

1、掌握:类比推理的定义、类比推理的特点、类比推理的逻辑特征、回溯推理的类型与一般形式结构、提高回溯推理的结论可靠性的逻辑要求

2、熟悉:类比推理的基本类型、类比推理的作用

3、了解:类比推理的运用、回溯推理的客观基础及其特征 【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 【学时】4学时

第十章 假说

【教学内容】 1.假说概述 2.假说的逻辑过程 3.假说的作用 【教学要求】

1、掌握:假说的定义、假说的提出和验证的几个阶段与推理的关系、假说的推演过程

2、熟悉:假说的一般特征及其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假说的提出和验证的几个阶段与推理 7 的关系

3、了解:假说的基本类型、假说的运用、假说的作用 【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 【学时】4学时

第十一章 论证

【教学内容】 1.论证的概述 2.证明的种类 3.反驳 4.论证的规则 【教学要求】

1、掌握:论证的定义、论证的结构、演绎证明、反证法、、反驳的方法、论题的规则、论据的规则、论证方式的规则、反驳的定义

2、熟悉:论证和推理的区别、类比证明、归纳证明、归谬法、选言证法

3、了解:论证的运用、反驳的定、反驳的方法、违反论证规则的逻辑错误 【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 【学时】6学时

四、考核及成绩评定

(一)命题原则与思想:以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掌握为重点,考查其逻辑运用能力。

(二)考试范围:该学期教学所学内容,即绪论—论证。

(三)考核要求:考核重点为教学要求中要求掌握的内容,在试卷中大致占60%左右的比例,要求熟悉的内容在试卷中大致占30%左右的比例,要求了解的内容在试卷中大致占10%左右的比例。

(四)考核类型:校级考试

(五)试题类型:闭卷

(六)试卷结构:释词题、图解题、证明题、问答题、分析与应用题、推理题等

(七)成绩评定:课程成绩:100,考勤、作业30%,考试成绩70%。

五、其它说明

课程是以理论讲解为主,布置书面作业3次、考试1 次。

六、参考资料

[1]《逻辑学》,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版。[2]《逻辑学新编》,梁永春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3]《逻辑基础》,王路著 人民出版社,2004年7月版。附件:试卷样卷

课程负责人 :施福昆 教研室负责人:赵才 学院领导:杨运星

第三篇:逻辑学学习心得

逻辑学学习心得

一学期的逻辑学课程已接近尾声,从初识逻辑学时的陌生到如今,初步深入了解逻辑学,可以说收获颇丰。记得老师第一节课说,逻辑学如诗、如歌、如画,那时并不了解她的意思和其中饱含的,她对于逻辑学这门她愿用一生去研究的学问的热爱与深情。时至今日,回顾本学期对逻辑学课程的学习,受益匪浅,也有了自己的一点学习心得。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以及简单方法的科学,思维是相对于存在而言的,它不同于存在,是属于认识的理性阶段。思维的内容和形式,是概念、判断、推理,它不同于语言,具有间接抽象概括的特点,由于语言相互联系,是语言的思想内容,而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思维的规律包括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简单逻辑方法包括定义,划分,限制,概括,真值表,演绎,归纳,类比。写到这里,基本上是对所学内容的一个总结概括,下面将从几个大方面谈谈我的收获。

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形式,其逻辑特征是内涵与外延,内涵反映了“质”,外延反映了“量”。在外延层面,概念可以分为普通概念与单独概念,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在内涵层面,概念又分为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正概念与负概念。由此引出概念之间的关系——同一关系,属种关系,交叉关系,相容并列关系,不相容关系。为了明确内涵和外延的逻辑方法,不得不提一下定义和划分,并引出概念的限制于概括。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唯有陈述句、反问疑问句才可表判断。判断可分为非模态判断和模态判断,非模态判断可分为简单判断、复合判断,其中简单判断又包括性质判断、关系判断;复合判断则包括联言、选言、假言、负判断。模态判断分为必然模态判断和或然模态判断。

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性质判断的变形推理包括改变前提判断的联项,改变主谓项的位置和同时改变,也即,换位、换质、换质位三种方法。三段论推理是最为精彩的一部分学习内容,虽然学习中遇到不少阻力,但是在克服困难的同时收获了“逻辑之美”,三段论的格与式跟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逻辑学的基本规律对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一贯性、明确性、论证性有着重要的意义,由此引出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的学习,要注意不犯基本规律的错误,如“偷换概念”,“自相矛盾”,“模棱两不可”的错误。

可以说逻辑的真、善、美体现在学习的每一个细节,记得老师说过,之所以学不好一门课程是因为内心的抵制,学习逻辑确实会遇到困难,但是只要心够强,要是一条康庄大道。作为法学院的学生,严密的逻辑思维是必要的素质之一,学好逻辑学的同时,我更要学习老师的精神,拥有一颗强大的内心,在人生道路上高展远航!

第四篇:逻辑学学习体会

普通逻辑学基本内容与学习体会

第一部分 普通逻辑学基本内容

普通逻辑,亦称形式逻辑,是逻辑学的三大重要分支之一。普通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基本形式、思维方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在此次课程中,我们简要学习了其中一些重要的章节,总共有五大部分。

引论。主要包括逻辑的概念,逻辑学的由来和发展以及它的学习意义。逻辑学作为一门学科,迄今已经两千多年。普通逻辑学作为分支之一,在认识客观事物过程中发挥着基础的,重要的作用。我国作为逻辑学发源国之一,《墨辩》,枚举思想为逻辑学的进一步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同时,阐述了我们学习逻辑学的意义,让我们由自发的逻辑行为过渡到自觉的逻辑思维,学会严密的论证,反驳谬误,揭露诡辩。

概念。反映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它等同的适用于在它们外延中的所有事物,所以它们是普遍的。此内容包括概念本身的内涵与外延以及之间的关系,种类,还有关于定义的解释,下定义的方法,对划分的认识与相关规则,简明扼要的解释了这些基本要素本身以及之间所存在的联系。

判断。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的一种思维形式。判断包括模态判断和非模态判断,模态判断包括真值模态和规范模态;非模态判断包括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简单判断中,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是其主干,而复合判断包括负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和联言判断。我们的主要学习内容为非模态判断包括的多种判断类型。以判断的多种类型为主线,串联不同种类判断之间的关系以构成该章节的知识结构重点。

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从普遍性结论或一般性事理推导出个别性结论的论证方法,普遍性结论是依据,而个别性结论是论点,它反映了论据与论点之间由一般到个别的逻辑关系。演绎推理主要包括简单推理判断和复合推理判断;简单推理判断包括囊括直接推理和三段论的性质判断推理和关系推理;复合判断推理包括联言推理,选言推理,假言推理以及二难推理。演绎推理的主要形式是三段论,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大前提是一般事理,小前提是论证的个别事物,结论就是论点。用演绎法进行论证,必须符合演绎推理的形式。

第二部分 学习体会

逻辑,作为一个整体,是个宽广、深奥、精彩纷呈的领域。但是作者用最直白的语言解释了逻辑中的基本原理、观点、产生谬误的原因、谬误的形式等基础的逻辑问题。其实逻辑 就是思维的规律,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经过长达十七周的对普通逻辑学的认识和学习之后,我们固然了解到逻辑学是一门非常抽象和不易理解的学科。在某种意义下,逻辑学可以说是最难的科学,因为它所涉及的主体,不是具体直观的而是纯粹抽象的东西。但是换一个角度。逻辑学却也有它的简易之处。逻辑学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并没有想象中的乏味于枯燥,逻辑与生活并不是完全割裂开来的。生活离不开逻辑,逻辑也渗透在生活的各个层面。它触及我们的思维和对现实事物与现象的认知和理解。逻辑学总是被大众看作神秘和玄妙的学科,它所涉及的方方面面都是复杂的。它是一种思维活动的形式,是追求和探究真理的有效路径,它决不单纯是某种有用的东西。但如果凡是最高尚的、最自由的和最独立的东西也就是最有用的东西,那么逻辑学也未尝不可认为是有用的。

逻辑学注重的是一个思维演化的过程,借此来更加清晰条理的表达自我的观点和看法,以达到使交流双方能够理解彼此甚至达到认知上的共识与合作的目标。并且,逻辑学可以帮助我们更加顺利和简单的学到新的知识,加深印象,透析知识的重点和本质,并且运用到必要的生活与科学实践中,以及与科学研究相互渗透。此外提高思维速度,优化我们的工作效率性和条理性,减少不必要的时间资源和物质资源的浪费。

任何知识在被学习之后都会经历一种由抽象到具体的转化过程,逻辑学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也是一门值得学习的学科。现今,逻辑学的影响范围甚广,除去逻辑学应用于专业化的哲学等社会人文科学和部分自然科学研究之外,逻辑学在市场营销,刑侦断案,公共行政管理,辩论等领域拥有着不可替代的指导地位。例如,在“白马非马”的典故中公孙龙在关吏面前对于“白”和“马”的概念侃侃而谈,公孙龙常以雄辩名士自居,关吏越听越茫然,被公孙龙这一通高谈阔论搅得晕头转向,如坠云里雾中,不知该如何对答。公孙龙的论证在逻辑上和概念分析上做出了独到的历史贡献,但是他把一些概念混淆而流入诡辩,也是后人需要警醒的。

逻辑学是提高思辨能力的优秀老师,从思辨的严密性,严谨性,博弈性来看,这些都要求一个清晰顺畅的逻辑过程。很多大学生热衷于辩论比赛,我想,这使我们接触逻辑学的第一步,最直观,最浅显的了解到逻辑这一词的现实意义。

我们往往觉得逻辑学枯燥无味,几个概念几个要素之间换来换去,一个连一个,并没有什么趣味性可言。但是课上我们所看到的例子的的确确生动形象的为我们讲述了逻辑学的重要地位。

我们不应把它当作一个单纯的为得到学分而选择去学习的科目,而是当作一个帮助我们学会思考与表达的途径,是我们提高思维水平的有益手段。真正的了解和学习确实可以让我们改变对某个事物的误解,真正的深入投入确实可以让我们重新确立对某个事物的全面体位,学习“逻辑”就是如此。我们应从中发现更多的乐趣,最终,愉悦我们的生活,寓教于乐,提升自我。

参考文献:百度百科 逻辑学

《普通逻辑学》 姜成林 1999年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简单的逻辑学》(美)麦克伦尼 著,赵明燕 译,山西教育出版社。

第五篇:逻辑学总结

1.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逻辑规律及其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

2.思维反应对象具有三个基本特征:概括性、间接性、与语言的密切联系

3.思维的逻辑形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逻辑变项,一是逻辑常项

4.概念有两个重要的逻辑特征:内涵和外延 5.概念内涵与外延之间具有反变关系。

6.命题的主要的特征:命题对思维对象情况必须有所反应,特别是肯定或否定的反应;对思维对象的反应有真有假

7.逻辑方阵,上真下必真,下假上必假,其余不确定A真E假I真O假

8.O命题是否能换位?因为它的不周延的主项到结论中变成了否定命题的谓项,而否定命题的谓项是周延的,违反了规则。

9.换质位法 SAP(换质)SEP换位 P-ES SEP换质 SAP-换位 P-IS SOP换质 SIP-换位 P-IS 1.结论否定,其大前提不能是I答:不能,因为大项不大

2.如果每个项都可以周延两次,那么可以推出结论吗? 答:不能,如果可以周延两次,那三个命题都可以全称否定,违背两个前提都是否定,推不出结论。EE-E 不对

3.结论:全称其中一项能周延两次。不对,结论无论是A还是E ,中项都能周延一次,4.有一正确的三段论,大项在前提中不周延,小项在结论中周延,写出行式 凡M是P凡M是S//凡S是P 5.大项在前提中周延,在结论中不周延,写出行式 凡P是M,凡M是S,有S是P 6.大前提是肯定的,大项在前提,结论中周延,小项在前提和结论中不周延,写出形式 凡P是M,有S不是M,有S不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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