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1.《 工伤认定申请表》1 份。
2.劳动合同文书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首诊病历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
4.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发经过、事故原因。
5.受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和火化证明或火葬收费发票和户口注销复印件、殓葬证。
6.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到工商局查询企业注册资料)
7.受伤时在场工友的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手印、联系电话)
8.委托代理的,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公司、伤者)
9.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10.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① 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明确责任的有效证明。② 路线图(标明:住所地址、单位地址、出事地点、勘查人、绘图人以及日期)。③ 住所地户口簿或居住地证明。④ 驾驶证、行驶证。⑤ 考勤表。
1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1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13.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14.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 革命伤残军人证》 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15.考勤记录(公章、伤者签名,时间段,受伤前30天,时间要求准确到分钟,如:3月5日受伤,则提供2月6日到3月5日这段期间的考勤记录。)。
工伤事故报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南沙街李伟勤 84988808
黄阁镇黄燕华 84971717
横沥镇张立莉 84968046
万顷沙镇黎梓珊 王柳波 84523067
珠江街吴丹娜 84523788
东涌镇郭建东 84905157
大岗镇叶英量 84936214
榄核镇黄俊杰 84928413
人社局陈艳玲34689075
医保中心34689079
邮箱:ns34689075@163.com
第二篇: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清单
工伤申请案件收表要求: 1.申请表
2.事故报告(要盖公章)3.身份证
4.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等)
5.考勤记录(受伤前1个月的考勤,包括受伤当日,一定要有上下班的具体时间。员工签名按指纹,公司盖公章。)6.营业执照
7.首诊病历(尽量要求提供所有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 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路线图、居住证明、驾驶证 9.证人证言(要员工签名按指纹,联系电话、日期)、证人身份证
10.委托书(单位、个人)、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1.所有表格的“日期”一定要填上,不能空。2.员工签名的地方要求按指纹。
3.申请表上公司意见处:要求法人签名盖公章的,一定要法人签名盖公章,如果法人不在公司,可以只盖公章。4.委托书:送达地址是填写单位的地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后一定要按指纹,日期一定要填上。
第三篇:如何申请工伤认定[范文模版]
因工残疾能否得到工伤赔偿,如何申请工伤认
定?
咨询内容:
我舅舅是一个煤矿工人,上个月煤矿里面塌方导致他盆骨粉碎性骨折,初步估计是九级伤残。我舅舅家就靠他一个人的收入生活,请问这种情况我舅舅能不能得到工伤赔偿呢?如果我们要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应该怎么做呢?
邹强律师解答: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关于工伤赔偿和工伤认定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您的舅舅只要属于上述情况,就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如果您要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2、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5、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
第四篇:工伤认定申请必备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必备材料
1、申请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病例首页
4、劳动合同
伤残鉴定:
1鉴定申请表4份
2、照片四张
3、工伤认定书一张
4、病例一份
申请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申请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1、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一张;
3、因工受伤首诊病历材料并加盖医院章、门诊病志材料须有诊断书、原始及近期影像学报告、理化检验报告等材料;
4、患职业病人员须有职业病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职业病病史证明材料和职业病诊断结论。
5、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鉴定需要,要求申请人准备的其他材料。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
(4)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遇肇事者逃逸的,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路线图(标明:住所地址、单位地址、出事地点、勘查人、绘图人以及日期)(注:勘查人与绘图人不能为同一人)
住所地户口簿或居住地证明。
驾驶证、行驶证。
考勤表。
第五篇:工伤认定如何申请
工伤认定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2、《规定》指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6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8
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企业(单位)申请程序
1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应在 24 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 15 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 30 日内提交《海东地区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应向海东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53、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64、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5、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6、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员工在工伤医疗期满后30日内,怀疑有致残的,应向市医务劳动鉴定部门提出伤残
(等级)鉴定的申请,领取鉴定表,到指定的鉴定点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员工领取鉴定结论后30日内,如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标准发生争议,可持工伤认
定书、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工伤医疗费单据和原始病历、受伤前月工资表等材料到市社保局仲裁办申请工伤待遇仲裁(因工死亡的还应提供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等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