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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信用卡需要什么条件(优秀范文5篇)

办信用卡需要什么条件(优秀范文5篇)



第一篇:办信用卡需要什么条件

办信用卡需要什么条件

在银行办理信用卡需要什么条件或手续

1:交通银行

条件:你有正式的工作,稳定的收入,只要公司给你交了综合保险等其他保险.向银行的业务员递交下名片就可以了。..2:招商银行应该是最好办的一个银行了。.条件:如果你有本科学历,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带上复印件就可以了。

还有就是如果有招商银行三个月1000以上的存款也可以。

三个月以上的工资证明条都可以。.3:中国农业,中国工商跟其他两个国有银行,比较麻烦。.要的证明材料更多。.不是要你出具房产证,就是车财证,还有工作证明,收入证明。.还要一定要财务开的证明。.4:上海光大银行

条件:光大银行也是要查你的综合保险,你交了保险通过审核的机会就大了。

很多银行信用卡促销经常会上门来推销,或者去营业网点,打电话要资料填写好寄过去都可以。正规来说,银行办理信用卡需要如下条件:

1.如实填写你的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

2.证明你的工作以及收入,需要工作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可以请单位出具,或者出具个人的完税证明。其他的银行应该条件都差不多,,只要你证明材料够充分,能够充分证明你的消费能力,还款能力就可以了。银行都想赚钱,当然更想你能及时还钱.所以收入证明材料一定要充分.办理信用卡应需注意:

1.填清楚个人担保资料;

2.申请人单位、担保人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保证人的年龄必须在25岁以上,担保人必须持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夫妻之间不可相互担保;

5.在申请表的“有效证件处”须粘贴申请人及保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保证人必须在申请表格中的签名处签名 采用单位担保形式的,必须具备申请人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人签章及单位开户银行近三个月里的对账单复印件。

第二篇: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来源:辩护狂网(百度一下“辩护狂”专业的刑事案件咨询网)

一、信用卡诈骗罪概念及其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体要件 根据刑法规定,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观要件 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四)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四种形式: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作废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信用卡章程,可以导致信用卡作废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1)信用卡超过有效期限而自动失效;(2)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停止使用交回原发卡银行而失效;(3)因信用卡挂失而失效。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指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进行信用卡业务内的购物、消费、提取现金等诈骗行为。

4、恶意透支

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刑法条文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常见问题

1、什么叫信用卡?

信用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信用卡是指银行、金融机构向信用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签发的、可以在指定的商店和场所进行直接消费,并可在发卡银行及联营机构的营业网点存取款、办理转帐结算的一种信用凭证和支付工具。广义上的信用卡即银行卡。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1月5日颁行)的规定,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两种。其中,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又可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帐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而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帐卡、专用卡、储值卡,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信用卡和借记卡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具有透支功能,后者没有透支功能。所以,狭义上的信用卡是指具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

2、什么叫“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伪造信用卡主要有两种行为表现,一是完全模仿真实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非法制造信用卡;二是在真实信用卡基础上进行伪造,如在空白信用卡上输入其它用户的的真实信息进行复制,或者在空白卡上输入虚假信息等。另外,还有一些行为也属于伪造信用卡,如在原有信用卡上涂改、变造等。行为人必须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才构成本罪。所谓“使用”,是指利用信用卡的法定功能进行支付、消费、结算等行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可以是行为人自己伪造后使用,也可以是明知是他人伪造的信用卡而使用,如果行为人将伪造的信用卡出售或者单纯伪造信用卡而没有使用的,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处理。

3.什么叫“恶意透支”,怎样认定?

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犯罪性的恶意透支有下列要件构成:

(1)主体要件。仅限于合法持卡人。骗领信用卡人和其他非经申办程序而基于诸如借用、拾取、收买、盗窃、抢劫等行为持有信用卡的人员,不能成为恶意透支的主体

(2)主观要件。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是故意,包括对规定限额、规定期限的明知和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一般基于对其行为的推定,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既是行为的一个客观方面,又是推定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依据。推定过程中,要区别具有主观恶性的拒不归还与存在合理的客观因素的不能归还,前者是主观不愿,后者是客观不能。信用卡的透支本身是一种高风险的业务,银行应充分意识到其风险成本,如果持卡人在透支后,确属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客观上不能归还的,基于刑法的谦抑性,不应作犯罪处理。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有下列行为,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持卡人巨额透支后携款逃跑的;透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透支款项无法归还的;将透支款项用于挥霍、购买奢侈品,大大超过其实际支付能力的。

(3)客观要件。犯罪性的恶意透支的客观方面有两种表现。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经催收不还,此称为超限额的犯罪性恶意透支。所谓透支限额,是指发卡银行规定的持卡人可使用的超过其实际存款余额以上的最高限额,包括单笔透支限额和月累计透支限额两种。超过限额透支的,发卡银行随时都可以催收。按照 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不归还”是指在“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如果行为人未经催收自动归还或者在催收后归还透支款项的,不以犯罪处理,构成不当透支,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另一是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经催收不还的,此称为超期限的犯罪性恶意透支。《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准贷记卡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发卡行有的规定为 1 个月。若透支额虽没超过限额,但超过上述期限,经发卡行催收后仍未归还的,构成犯罪。催收后行为人归还的期限为3个月。如果行为人未经催收自动归还或者在催收后归还透支款项的,不以犯罪处理,构成不当透支,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4.信用卡诈骗罪的恶意透支的数额怎样认定?

在超限额的犯罪性恶意透支中,透支犯罪数额是指全部透支金额,而非超过限额部分;透支犯罪数额是指透支金额本身,而不包括利息和罚息。

5、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在哪里?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

骗,数额较大的行为。

两者的差别在于后者利用了信用卡事实诈骗,而前者不限于使用何种方式。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法条的竞合,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一些特殊类型的诈骗罪,比如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着特别法与普通法的法条竞和关系,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以特殊类型的诈骗罪论处。

6、如何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 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行为人具有不同的主观故意。

二者在客观表现上虽然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前者的行为人是为了先用后还,届时将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后者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没有能力偿还,因此在行为上必然表现出千方百计地逃避有关部门的催款,甚至采取潜逃的方法躲避债务。

7、先伪造信用卡,再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怎样定性?

先伪造信用卡,然后又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情形,首先,行为人伪造信用卡构成伪造、变造金融证罪;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两罪形成牵连关系,应择一重罪进行处罚。根据刑法规定,两罪法定刑相同,应以牵连犯中的结果行为,即以信用卡诈骗罪处罚。

8、在信用卡诈骗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具体指多少?

根据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在本罪中:

“数额较大”,是指诈骗数额或者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诈骗数额或者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诈骗数额或者恶意透支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第三篇:办信用卡流程简单

信用卡资料

一、额度30-50万,具备(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及提供资产,如:股票账户、期货账户、存款证明、拆迁合同等(办卡的时候银行要需看原件)

二、附:查询费200元,去银行签约同时付总金额的50%,十个工作日内确定银行额度落实后,差额补足50%。

三、手续费收取后如银行不办理(办卡时间为一个半月期限)一个半月后如数退还100%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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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办交通银行信用卡

办交通银行信用卡

作者:金投网

交通银行信用卡办理流程,有申请交通银行信用卡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

你想办交行卡首先去当地交行柜台上问他们要张申请表或上交行官网上自己打印申请表www.teniu.cc 一般苏宁电器和沃尔玛内也有交行团队在驻点的,也可以去要。填完后交回柜台,直销团队或自己寄去办卡中心,地址在官司网里有。

一、提供身份证,收入证明(普卡年收入税前24000,金卡年收入税前80000),当的居住证明;

二、你是上班族且单位给交社保的,每月基数大于等于1000,当地人当年已交三个月以上,外地人当年已交六个月以上的只需身份证。

三、你是03年后大专(含)以上学历毕业的,可夜校,交表时写清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提供身份证可办Y-POWER信用卡,该卡初审额度2000元起,但升额速度较快。注意填表时专填Y-POWER信用卡的表格。

四、你拥有其它银行信用卡,正常使用且无不良记录超过6个月的,填表时写清卡号和发卡行,提供身份证(推荐)

五、若你已是交行其它业务客户,在交行的资产已有20万以上,可凭身份证,填表再填张交叉销售表,100%出卡率

六、若你已是交行其它业务客户,在交行的资产已有50万以上,可先办贵宾卡,凭贵宾卡可直接办信用卡的金卡,100%出卡率。

七、若你是公务员,银行业者,医生,老师,律师,会计师,世界500强企业员工,中国100强企业员工,当地著名企业员工,可凭身份证,工作证明,名片办理。

八、你是自雇人士,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最好还有完税证明

九、如果你的工资是交行代发的,单位财务室又愿意给员工办信用卡的,直接由单位跟交行接触,团办

十、若你是苏宁电器会员,提供身份证可办苏宁电器联名卡,若你是沃尔玛会员,提供身份证可办沃尔玛联名卡,若你是香港新世界百货的会员,提供身份证可办香港新世界百货联名卡。

为增加批审率和额度,可提供房产证,自有车辆证明,财务状况证明,完税证明,执业资格证,银行受理后,一般两到三个星期可以收到卡,若想查办卡进度,可用固话打免费电话

8009888888咨询。

第五篇:建行办信用卡

建行办信用卡

作者:金投网

问:建行办信用卡,刚开始最多能办透支多少钱的卡?

能否在建设银行取现金出来?是否是银联?

建行信用卡扣费和利息怎么样?还款麻不麻烦?

答:1.批卡额度根据个人年龄 职业 收入等等综合因素作为审批条件。

额度多少不是固定的。提交的资料越详细,越容易审批.2.可以取现,一般是信用卡授信额度的50%或者以下。是银联。

3.刷卡消费在还款日内全额还掉,不收手续费。

取现手续费为取现金额的0.5%,最低2元人民币,最高50元人民币,日息万分之五。

4,还款可以有多钟方法,应该说还是比较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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