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备案证明461
新国土资储备字[2007]461号
关于《新疆富蕴县喀音布拉克铁矿普查报告》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报送的《新疆富蕴县喀音布拉克铁矿普查报告》的评审意见书和相关材料收悉.评审基准日为2007年3月31日。经合规性审查,评审机构及其聘请的评审专家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报送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材料符合厅规定的备案要求,同意予以备案。
二OO七年十月十六日
第二篇:备案证明
业主大会备案证明存根物会备〔〕第号
项目名称:座落地点:业主大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盖章)
业 主 大 会 备 案 证 明物会备〔〕第号
座落于(项目地点)的(业主大会名称)已经成立,予以备案。
特此证明
年月日(盖章)
第三篇:塔吊备案证明
塔吊备案证明
农一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兹有阿克苏松鹤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311项目部,在阿拉尔十三团新建廉租房幸福小区13#、14#、15#工地,使用QTZ40塔式起重机一台,该塔由为311项目部所有,购买于2010年7月,经审核塔吊所有资料齐全,于2010年7月28日在十三团新建廉租房幸福小区13#、14#、15#工地安装完毕,现场检验合格,同意备案。
安装人员名单及证书:
安装情况说明:
该工程所用塔吊由阿克苏松鹤建司负责安装,安装合同编号为:2010-08,建筑物高度为:13m,塔吊总安装高度为21m。兵团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出具检验报告编号为:B0110QY039。
阿克苏松鹤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科负责人签字:
2010年8月16日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阿克苏松鹤建司311项目部 安装单位(乙方):阿克苏松鹤建司
甲方将阿拉尔十三团新建廉租房幸福小区13#、14#、15#工地使用的QTZ40型塔吊的安装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由乙方单位负责人吴明亮以及安装人员孙双杰、杨刚于2010年7月22日将阿拉尔十三团新建廉租房幸福小区13#、14#、15#工地QTZ40塔吊安装完毕。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合格完整的塔吊设备以及无损的构配件。
2、甲方应在安装前将设备资料随机交给乙方,乙方根据资料,制定具体的安装方案,使安装工程顺利进行。
3、甲方应按使用说明书中的基础资料配钢筋,浇注塔吊基础混凝土,并有基础检验报告单,做好隐蔽资料,交乙方安装负责人。
4、在安装和拆除过程中当乙方需要甲方配合,甲方应全力支持并配合。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在安装和拆除条件具备良好的情况下,应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安装工作。
2、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乙方不按照规
第四篇:办事处备案证明
证明
韩愈花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已成立,现已在会昌办事处登记备案。
特此证明
明珠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第五篇:办事处备案证明
证明
韩愈花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已成立,现已在会昌办事处登记备案。
特此证明
明珠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