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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届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2013届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届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处发表:2012-12-26 15:23:18点击数:2538]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13届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论文检测

拟提交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必须先经过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合格者方可进行盲评。

各学院需将待检测论文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发至研究生处于佳宾处(每个文件格式要求:word2003版,文件名:二级学科名称-学号-姓名)。

上交截止时间2013年3月15日。

二、论文盲评

1.盲评范围

经检测合格的2013届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

2.材料要求

送审论文一式两份(A4版面),论文封面请用白色纸(230克或250克重量)做封皮,封皮上需要注明论文题目、学科专业,论文内容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论文除论文题目外,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发表论文、页眉、学校名称等其它信息。送审论文格式、内容与检测合格论文必须完全一致,弄虚作假论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上报时间、材料

2013年3月16日—23日上交送审论文一式两份(送审论文不再返回)、2013届研究生拟申请硕士学位外审论文数据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发至研究生处于佳宾处),逾期未交论文一律按延期答辩处理。

4.盲评时间

论文盲评时间为一个月,2013年4月1日至4月30日。盲评合格论文名单将于5月初公布。

三、论文答辩

1.答辩时间

2013届研究生答辩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止,逾期未答辩者按延期处理。

2.答辩前需上报的资格审查材料

(1)硕士学位申请书(表1)一式两份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资格审查表(表2)1份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资格审查表(表3)1份

(4)中期检查表1份

(5)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接收函

(6)2013届研究生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单(见附件2)一式两份

(7)2013届研究生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名单(见附件3)(电子版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发送至研究生处于佳宾处)

各学院请于答辩前5个工作日将上述材料上报研究生处学位科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进行答辩。

3.答辩后需上交的材料

(1)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1份(表1至表8)(左侧装订)

(2)硕士学位申请书(表1)1份

(3)硕士学位授予审批表(表8)一式两份

(4)论文一式三份

(5)中英文大摘要1份

(6)文献综述1份

(7)调研报告1份

(8)开题报告1份

(9)中期检查表1份

(10)2013届研究生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发送至研究生处于佳宾处)

(11)上交光盘,内容包括以上材料(每个学院制作一个光盘,每个学科一个文件夹,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

上述材料务必于2013年6月1日至6月10日上交,逾期不交者,将延期至下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

望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研究生处的日程安排进行各阶段工作,保证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圆满完成。

第二篇:关于2015届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5届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所属类目 : 校内通知】 【文章发布人 : 研究生处】 【阅读次数 : 687】 【发布时间 : 2015-3-10 16: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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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要求,现将2015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论文检测

拟提交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必须先经过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合格者方可进行送审盲评(检测标准如下:1.初检文字重合比<30%的学位论文,视为检测合格;2.初检文字重合比≥30%的学位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须修改后对学位论文进行复检;3.初检文字重合比≥50%的学位论文按延期处理。),其他详见《齐齐哈尔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齐大发字[2013]5号)文件(见附件1)。

各研究生指导教师要对送检论文严格把关,由指导教师本人在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送检表上(见附件2)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统一上报。送检论文电子版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发至研究生处丛万锁处(每个文件格式要求:word2003版,文件名:二级学科名称-学号-姓名)。

上报检测时间为:4月13日—4月17日。

二、论文盲评 1.盲评范围

经检测合格的201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前申请学位的2013级和2011级延期答辩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材料要求

送审论文一式两份(A4版面),论文封面请用白色纸(230克或250克重量)做封皮,封皮上需要注明论文题目、学科专业,论文内容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论文除论文题目外,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发表论文、页眉、学校名称等其它信息。送审论文格式、内容与检测合格论文必须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论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上报时间及材料

4月20日—4月24日上交送审论文一式2份(送审论文不再返回)、《研究生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外审数据汇总表》(见附件3)由学院统一上报研究生处(电子版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发至丛万锁处),逾期未交论文一律按延期答辩处理。4.盲评时间

4月25日至5月24日为论文盲审时间。盲评合格论文名单将于5月下旬公布。5.盲评结果复议

对盲评结果有异议,且符合复议条件的,经导师及学科带头人同意可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程序及所需表格见附件4。

三、论文答辩 1.答辩资格审查

研究生处将对研究生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盲审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统一制作的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和院学位分评委员会表决票,表决后统一上交研究生处备案。未经审查,学科自行组织的答辩无效,答辩人员名单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不授予学位。

各学院请于答辩前5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上报研究生处:(1)硕士学位申请书(表1)一式2份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资格审查表(表2)1份(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资格审查表(表3)1份

(4)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只需杂志首页、目录页、内容第一页和作者所属单位信息页)或接收函

(5)研究生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单(见附件5)一式2份

(6)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计划表(见附件6)一式2份,一份存研究生处,一份学院留存(电子版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发送至研究生处丛万锁处)。

2.答辩时间

2015届研究生答辩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21日,逾期未答辩者按延期处理。3.答辩要求:

答辩公开举行,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程序应符合学校文件要求。4.答辩后需上交的材料

(1)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1份(表1至表7)(左侧装订)(2)硕士学位申请书(表1)1份

(3)硕士学位授予审批表(表7)一式2份(4)论文一式3份(5)中英文大摘要1份(6)文献综述1份(7)调研报告1份(8)开题报告1份(9)中期检查表1份

(10)硕士学位申请人简况表(见附件7)(电子版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发送至研究生处丛万锁处)

(11)上交光盘,内容包括以上材料(每个学院制作一个光盘,每个学科一个文件夹,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

上述材料务必于6月22日至6月26日上交,逾期不交者,将延期至下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批。

四、工程硕士论文答辩工作由各相关学院参照此日程自行安排。

望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研究生处的日程安排(见附件8)进行各阶段工作,保证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圆满完成。

第三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费下载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同等学力人员专用)

院、部、所

学 科 专 业

研 究 方 向

申请人姓名

导 师 姓 名 专业技术职务

山东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制 论文题目

论 文 字 数

论文工作起止日期

论文类型: A、理论研究 B、应用研究 C、开发研究 D、其它(划“√”)

论文情况介绍(包括论文选题的来源、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论文的创新性及意义;论文的不足之处):

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成果及获专利 请注明成果名称、发表刊物(出版社、鉴定部门)名称 发表(出版、鉴定)时间 刊物卷期 页码

作者排位或独著]: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包括申请人的理论水平、研究能力、外语程度、学风;对申请人在学期间研究成果的审查意见;是否同意进行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等)

导师(签字):

年 月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是否同意进行论文答辩):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章] : 年 月 日

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同等学力人员专用)

院、部、所

学 科 专 业

研 究 方 向

申请人姓名

导 师 姓 名 专业技术职务

山东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制 申 请 人 及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日

照 片

(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加盖院部公章)籍 贯

政治面貌

民 族

资格审查通过日期

现工作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

最后学历、最高学位

年 月毕业于 大学 专业;

年 月获得 大学 学 士学位

学位论文题目

论文字数

论文工作起止日期

学位论文情况简介(包括论文选题的来源、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论文的创新性及意义;论文的不足之处):

指 导 教 师 对 学 位 论 文 的 学 术 评 语

应包括以下内容(选题意义;文献资料掌握程度;所用资料、实验结果和计算数据的可靠性;论文取得的成果及写作规范化、逻辑性;论文的不足之处等)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评 阅 人 及 答 辩 委 员 会 成 员 组 成

论 文 评 阅 人

姓 名

专业技术职 务 是否硕士生导 师

单 位

对论文的综合评价

成成员

姓 名 专业技术职 务 是否硕士生导 师 单 位 备 注

主席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评 阅 人 及 答 辩 委 员 会 组 成 成 员 审 核 审 查 意 见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章): 年 月 日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情 况 答辩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

地 点

答辩中提出主要问题及回答的简要情况:

答辩秘书(签名): 年 月 日

答 辩 委 员 会 决 议 应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第一??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及文献的综述;论文是否体现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是否体现作者具有从事科研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的工作量及写作水平;论文的不足之处

第二??论文答辩情况的概述

第三??答辩委员会对是否授予学位的结论性意见

对学位论文及答辩情况的总体评价(划“√”):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答辩委员会委员(签字):

答 辩 表 决 情 况 出席委员人数

缺席委员人数

建议授予 硕士学位票数

建议不授予 硕士学位票数

建议修改 论文重新答辩

学 位 授 予 审 核、审 批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章):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人数

出席委员人数

同意授予学位人数

不同意授予学位人数

弃权人数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意见: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章):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人数

出席委员人数

同意授予学位人数

不同意授予学位人数

弃权人数

学位证书编号:

做生意一定要同打球一样,若第一杆打得不好的话,在打第二杆时,心更要保持镇定及有计划,这并不是表示这个会输。就好比是做生意一样,有高有低,身处逆境时,你先要镇定考虑如何应付。

第四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

研院字〔2013〕1号

各相关学院、各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

为做好201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工作,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31日前,各相关学院检查研究生论文进展情况,确定匿名外审人员名单。

4月15日前,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将学位论文交研究生学院(行政楼202室),非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将学位论文交所在学院。

6月10日前,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束。

6月15日前,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向研究生学院送交有关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

6月底,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二、学位论文匿名外审

1、博士学位论文: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外审工作的规定》(附件1),博士学位论文匿名外审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进行,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为20-30个工作日。送审所需材料和要求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流程》(附件2)。

2、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外审工作的规定》,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外审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进行,非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外审工作由所在学院组织进行。各有关学院于3月31日之前将匿名外审名单报研究生学院,5月30日之前将评审结果报研究生学院。

3、送审论文要求:论文封面、扉页、致谢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项中必须隐去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姓名,论文简装,博士学位论文提交5本、硕士学位论文提交1本。

4、为避开论文评审高峰,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要在保证论文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尽量提前提交学位论文,以免影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者,其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及学位申请顺延至下半年。

三、学位论文答辩

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所在学院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见《山东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管理办法》(附件3)。

2、学位论文答辩审批:博士研究生本人携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流程》规定的材料到研究生学院办理;硕士研究生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硕士学位流程》(附件4)规定的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集中送研究生学院审批。研究生学院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核发《答辩通知书》,研究生凭《答辩通知书》由所在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未经审批擅自进行论文答辩者,答辩无效。

3、论文答辩须公开进行,各学院应至少提前三天将研究生答辩海报在宣传栏内张贴或在学院网站公告。

4、各学院应认真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加强对答辩秘书的培训工作,规范答辩决议的书写格式,答辩委员的聘请、答辩时间和程序应严格按规定进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须于6月10日之前结束。

四、申请学位

所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将申请学位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学位申请者进行审核,确定拟授予学位者名单,于6月15日前将名单及学位申请材料交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整理汇总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五、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各相关学院要对本次申请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工作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进行,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使用检测系统,检测系统的使用时段由研究生学院分配。各学院可根据检测结果和专家鉴定等判断得出相关结论,处理办法各学院自定。在检测系统使用过程中,各学院需对用户名、密码、相关检测过程、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扩散,检测系统仅限对本学院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系统使用完毕,须及时清空所有历史记录。

六、其它

1、研究生应严格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排版打印格式》的要求撰写、编排学位论文。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材料中所需表格请从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y.sdust.edu.cn)下载。

3、研究生应在论文答辩通过后三日内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填报学位信息数据库,该数据库信息是向“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备案)系统”上报学位信息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核对无误。

4、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中“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部分必须由研究生亲笔签名。

5、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到指定机构按标准采集电子图像信息。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外审工作的规定 附件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流程 附件3:山东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4: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硕士学位流程

本通知相关附件.rar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第五篇:华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相关要求

华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相关要求(修订)(*说明:此要求适用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港澳台在职兼读硕士研究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专业学位硕士)*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形势发展要求,规范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硕士学位申请者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遵守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本学科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相应课程考试合格,学分达到我校规定标准,科研工作成果符合我校相关要求者,具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硕士学位申请者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主要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硕士研究生须在答辩前将学位论文、《硕士学位申请书》送交导师审阅。导师根据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要求,在两周内审阅完论文。在获得导师同意答辩意见后,申请人向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MPA学员向MPA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2本学位论文及学院规定的相关科研成果等材料。以上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专人审查通过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2位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不限校内外)进行评阅。如学位论文属于被抽查论文,则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MPA学员由MPA教育中心)将以上论文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日期前送校学位办(匿名送审论文不得出现申请人及导师的姓名),由校学位办负责实施论文“双盲”匿名评审工作。论文送评、评阅及结果回收工作期至少1个月。如未能按时提交送审材料而致使不能按时答辩的,由申请人本人负责,其学位申请事宜顺延至下一次学位申请、审核期间进行。

论文评审,如果有1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原则上不能答辩。论文必须经过修改,修改期不得少于半年,但不得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重新送审(属被抽查论文的,由校学位办重新匿名送审),通过后才能申请答辩。申请人如对此位评阅人的论文评审结果不服,可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申诉意见表》,经导师及学科专业指导组认定该评阅人的意见确有问题并同意重送,申请人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再送审一份论文。再送审后如通过,则可以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因重送而致使不能按时参加答辩的,其答辩事宜将顺延至下次学位申请期间进行);再送后如仍不通过,则不能答辩,此次学位申请无效。论文必须修改,修改期不得少于半年,但不得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重新送审,通过后才 1

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

论文评审,如有2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则不能答辩,此次学位申请无效。论文必须经过修改,修改期不得少于半年,但不得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顺延至下一次学位申请期间重新进行相应送审,通过后才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名以上(含3名)同行专家(校内外不限)组成,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名负责答辩有关的具体事务,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就申请者学位论文是否通过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达全体委员2/3以上(不含2/3)视为通过。

(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送审通过后,重新答辩1次。第二次答辩仍未通过者,其学位申请资格自动作废。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在职兼读制硕士研究生),论文未达到硕士水平不能如期答辩或已答辩但未能通过的,在符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在职兼读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的条件下,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可按期毕业。毕业后2年内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试行完全学分制的全日制硕士生按《关于部分全日制硕士专业试行完全学分制的通知》(华师[2005]122号)执行)。

(五)硕士学位申请者答辩通过后,其答辩材料、科研成果等材料先由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MPA学员由该专业学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分委员会进行审核以及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时,必须召开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应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的2/3以上(含2/3)会议方为有效。分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一半以上(不含一半)视为通过。通过者的材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是否授予相应学位时,必须召开会议,出席人员应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的2/3以上(含2/3)会议方为有效。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一半以上(不含一半)视为通过。通过者所授学位与其入学时的学科专业与 2

学科门类一致。

(六)各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可对此本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工作制定具体细则。

(七)本要求2007年9月起实施。凡以前规定中与此不符之处,均以本要求为准。

(八)本要求的解释权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00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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