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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共5篇)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共5篇)



第一篇: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简要说明

宽5米以下人行道禁设报亭

晨报讯(记者王娟)昨天,市2008环境办公布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即日起开始实施。规范制定了废物箱、交通护栏、街牌、步行者导向牌、公交车站设施、信筒、公用电话亭、信息亭、自行车存车架和围栏、座椅、活动厕所、报刊亭等12种奥运会前亟须整治的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标准。

废物箱:每个公交站至少一个

规范将废物箱设置间隔密度分为两种,在商业、金融、服务业街道等人流密度大的地区的人行道,设置间隔为30至50米,在其他道路的人行道设置间隔为100米左右。此外,要求每个公交车站至少应设置一个废物箱,并首次对废物箱体高度作出规范,为0.8米至

1.1米。

指路牌:设置间距约隔500米

规范将人行道分为通行带和设施带,通行带宽度不小于1.5米,沿车行道边的设施带宽度不应超过2米,设施带内不应设置座椅、活动公厕、报刊亭。

指路牌要求设置在靠近道路交叉口、人流密集区域以及超过1000米的无交叉路口路段的人行道上,要求同侧的指路牌设置间距在500米左右。规范中规定,盲道及盲道两侧各0.25米人行道空间内不应设置公共服务设施,为盲道增加了0.5米的护航带。

报刊亭:占地不大于6平方米

宽度5米以下的人行道不应设置座椅、活动厕所和报刊亭。规范内规定,道路一侧信箱、公用电话亭、报刊亭设置间距不应小于500米。宽度在5米以下的人行道不应设置报刊亭,报刊亭占地面积不应大于6平方米。宽5米以下的人行道不应设置座椅,双人座椅长度不应该超过1.2米,三人座椅在1.8米左右。

此外,距人行天桥、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公交车站人流疏散方向15米内的人行道不应设置信息亭、报刊亭、活动厕所,保障行人顺利通过,但周围500米内没有固定公共厕所的,可设活动厕所。

“城市家具”将告别商业广告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即日起,全市将整治“城市家具”。9月底前将全面拆除班车候车亭和各类宣传牌,街牌等“城市家具”上的商业广告将被全面清理,预计整治工作将在10月15日前完成。目前全市道路上的公共服务设施共有30类38种,仅报刊亭、信息亭、电话亭、治安岗亭、阅报栏、指路牌、公交候车亭、移动厕所等就有40227个,主要集中在主要大街、繁华地区。

第二篇: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 850-2009)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的设置。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停车泊位 parking spaces 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3.2 路内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on-street 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3.3

停放周转率 parking turnover rate 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3.4 V/C比值 v/c ratio

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

3.5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 rate of parking spaces on-street 路内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4.1 一般要求

4.1.1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4.1.2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

4.1.3 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

4.1.4 路内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可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

4.1.5 人行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

4.1.6 路内停车泊位的标志和标线设置应按GB5768的规定执行。

4.1.7 路内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4.1.8 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m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4.2 设置条件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条件如下:

a)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见表1;

4.3 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和区域

以下路段和区域不应设置停车泊位:

a)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

b)人行横道,人行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c)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

d)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

e)距路口渠化区域20m以内的路段;

f)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以及距离上述地点1.5m以内的路段。停车泊位设计 5.1 停车泊位平面空间由车辆本身的尺寸加四周必要的安全间距组成。

5.2 停车泊位设计分大、小两种尺寸。大型泊位长15600mm、宽3250mm,适用于大中型车辆。小型泊位长6000mm、宽2500mm,适用于小型车辆。条件受限时,宽度可适当降低,但最小不应低于2000mm。

5.3 停车泊位排列形式分为:平行式见图1 a)、倾斜式见图1 b)、垂直式见图1 c)。

5.4 路内停车泊位的排列宜采用平行式。大型车辆的停车泊位不应采用倾斜式和垂直式的停放方式。

5.5 多个停车泊位相连组合时,每组长度宜在60m,每组之间应留有不低于4m的间隔。

5.6 路内停车泊位应考虑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其数量应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的百分之二。

第三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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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挑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指什么?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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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大新镇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设施

大新镇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功能设施

调查报告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我镇狠抓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基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基层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通过公共服务运行,我们也发现不少问题,这对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服务起了消极影响。针对存在问题,我镇组织人员对全镇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社会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究,力争把基层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给予解决,更好地服务群众。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扶沟县东部,全镇下辖22个行政村,170个村民组。目前,共建有村党员活动室16个、农家书屋0个、公共数字化服务室16个、广播室16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个、村卫生室22个、村计生室0个、报警点3个、农村幸福院1个、妇女之家22个、留守儿童之家21个、综合服务社96个、各负责人员各司其职,综合服务,发挥效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展提供了优质服务。

二、主要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一)主要经验做法

1、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我镇基层组织建设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村情况不同,问题不同。因此,镇党委、政府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坚持走群众认可的路子,在基层公共服务设施上,能合则合,能并则并,不符合公共服务要求、不适用、布局不合理等设施,进一步优化,确保其作用发挥最大,做到节约利用、合理利用,杜绝重复建设、造成浪费等现象发生。

2、积极探索创新,发挥优势。完善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设施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全新工作,因此,我镇在改革中勇于摸索,敢于创新,努力建设适合镇情民意的设施。如:充分利用已建立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场地对农民进行农畜等种养殖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农民的就业率。这样的创新设置,都是为了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形成强有力的凝聚效应。

3、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由于现有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是借助于村级活动场所来完成,充分利用有限资源,尽量把文化、体育、计生、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相关的业务设置在村民委,把各种服务项目集中在一个场地来办公,既规范了办公环境,又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

4、强化管理,保护设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形成上下联动,集思广益、科学规划设计,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村务监督员对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设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将其纳入年终考核,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民委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对服务水平较高、群众满意的村民委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镇农村公共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得取有效加强,为农村发展提供了快捷的服务,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存在问题

1、功能残缺,活动平台较少。全镇农村综合公共服务中心设立于村委会院内,广大人民群众急需的文化广场建设、计生、警务、妇儿老残服务及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聚集于村委会院内,各项功能不齐全,作用发挥不够,办公效能不高。

2、设施落后,服务水平不高。全镇农村基层活动场所建设时间已久,随着党员人数的增加,现有的公共服务场所已经不能满足各种党员活动的开展,村卫生室规模较小,设备不全,无法满足当地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3、体制不畅,资源整合困难。由于国家、省、市、县级财政每年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有限,加上我镇经济较为困难,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致使农村基层综合服务设施比较薄弱。虽然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他们有各自的主管职能部门,但大多数职能部门只能延伸到乡镇一级,对村一级的管理和投入基本上微乎其微,项目资金安排上也是各行其道,多龙治水,难以统筹整合。再加上县乡财政本身十分困难,没有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支持则根本无力去考虑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三、下步工作建议

针对存在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一)统一规划,明确标准。从国家和省级层面上应尽快研究制定统一的发展规划,加快推动各地农村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步伐,整体提升村级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指导各地因地制宜谋划好各自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尽快制定科学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完善功能需求,统一技术规范,明确建设内容,避免基层盲目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二)整合资源,夯实平台。从实践来看,整合基层组织、村级阵地等建设,创建村级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是一条教育农民、培训农民、服务农民的科学、便捷、高效之路。立足现有服务阵地资源,依托综合办公室,按照“精简、效能、实用”的原则,对功能相近或接近的办公室根据统一规范标准予以合并重组。对相关职能部门投向村级的设施、项目、资金进行整合,现有的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方式单一,没有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民政、警务等融为一体,通过进一步整合资源,达到便民、利民、服务于民的规范要求。

(三)加大投入,广拓渠道。针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主要由政府和村集体供给,缺乏有效市场竞争的的软肋,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进外资、社会组织或个人志愿者等多种法律规范的相对独立的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主体,积极构建多元化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模式。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来,切实改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参差不齐、运转困难的局面。

(四)强化责任,注重管理。对农村综合公共服务中心要严格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层层落实管理责任,严格资产管理处置程序。加大对农村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办证力度,实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要加强对村级资产管理的领导,乡村两级分别建立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责任领导和管理机构,建立专档,专人管理。要强化日常管理,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和维修维护,防止资产流失,保证农村综合公共服务中心的正常功能。

扶沟县大新镇人民政府

2015/8/28

第五篇:会计科目设置规范

3.3会计科目设置规范

3.3.1资产类

①现金

每项现金分人民币和外汇两类。

核算酒店库存现金,找数备用金和零用金备用金。

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登记。

②银行存款

核算酒店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根据人民币、外币(主要折为美元)等不同货币存入不同银行,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凭证日逐笔登记,结出余数。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单位,对美元或其他外币存款,在登记外币金额的同时,按当日银行汇率折合人民币登记。

③应收账款

核算酒店商业大楼、公寓住宅大楼、餐馆、商场及其附属项目的营业收入中对方的欠款。分旅行社、公司、单位、客账、信用卡、租户、街账等不同类项,按团体或个人设分户账。设立专人负责催收账款,对不能收回的账款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取得有关证明。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转为坏账损失。

④其他应收款

核算应收账款不包括的其他应收款,包括按金,应付保险赔偿等。

按不同货币和债务人每月编制明细表进行核算。

⑤待摊费用

核算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时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持摊保险费等。

对支付金额较少,不超过人民币多少(由酒店定)以下的费用,不入本科目。

每项待摊费用一般在12个月内分摊完毕。

⑥存货

核算餐厅制作食品用的原材料、油味料、半成品、烟、酒、饮品等库存商品和存入仓库暂未领用的物料、用品及为包装销售食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

各咎存货按不同类别仓库设专人管理,按品名设明细账登记,定期盘点。

⑦其他流动资产及资金

不属于以上六个科目的流动资产属于本科目核算。

根据不同类型或项目,每月编制明细表进行核算。

⑧固定资产

核算所有固定资产的原价。

所谓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单价在人民币多少(由酒店定)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

第一批购入的营业性设备,如布草、瓷器玻璃器皿、金银器等,虽在人民币多少(由酒店定)以下,也属于固定资产。

⑨累计折旧

核算固定资产的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额标准,按项目提取折旧额,并设置登记卡登记。根据合作经营合同的精神,每月提取的折旧额,优先用于归还资本。

⑩开办费(指新建酒店)

核算为筹办而支付的费用。本科目在开业后多少个月摊销由总部统一规定。

11.长期待摊费用

核算一次支付金额较大、收效时间较长、不应作本期全部负担的费用,如设备保养费、广告费、在未还清本息前的固定资产更新等。

每项金额通常需要超过人民币10万元以上或由酒店定。

按项目根据收效时间按期转入费用。

3.3.2负债类

①应付账款

核算购入的设备、用品、餐厅用的食品原材料、饮品及接受劳务供应而拖欠的款项。对往来款项较大及往来次数频密的单位,按不同货币和单位户名分别设立明细账。②应付工资

核算本期应付给员工的各种工资,包括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奖金和补贴等。

按应付工资的明细账核算。

③应付税金

核算应付的各种税金,如工商统一税、所得税、牌照税等。

按税金种类设明细账登记。

④其他应付账及税金

核算应付账款、应付税金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款,包括应付手续费、应付赔偿费、存入保证金、各种暂收预收款等。

按不同类别,不同货币和债权人每月编制明细表进行核算。

⑤预提费用

核算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实际尚未支付的一宗一次支付人民币多少钱范围内的各项支出。超过范围须经职权单位或人员批准。

按费用性质设明细账。

⑥社会劳动保险基金

核算按规定提取的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此科目要专款专用。

⑦待还投资

此科目为贷款科目,为核算本年应归还的投资数,其金额应汇而尚未汇出之数。

3.3.3资本类

①实收资本

核算资本总额。

按投资者户名设明细账。

②归还资本

本科目为借方科目,以每年未分配利润加固定资产折旧及推销开办费之同数量资金,拨作归还资本之用,累积金额即为归还总数。

③本年利润

核算本年内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

结算时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汇兑损益和营业外收支等各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在本科目内出本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最后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④分配利润

核算酒店利润的分配和历年利润分配后的结存金

3.3.4损益类

①营业收入

核算酒店经营范围内的各项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分为:

酒店收入:客房、餐 饮、酒水、会务、出租汽车、洗衣、舞厅、音乐茶座、电话、电传、健身房、桑拿浴室、桌球、网球、保龄球、音乐厅、美容中心。

商场收入:自营商场收入、出租商场租金及商场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不属于上列收入的划为其他收入。

②营业税金

根据各项营业收入的不同税率,核算本期应负担的工商统一税、土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和税金。

根据各项营业税分别列账登记。

③营业部门直接成本。

核算营业过程中支付的直接成本支出。

④营业部门直接费用

核算能够划分各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

根据营业收入的各部门划分作为本科目的子目和细目。

各部门直接费用中除“薪金及有关费用”子目外,其余子目根据各部门或各项业务的不同性质及需要分别命名。

⑤非营业部门费用

薪金及有关费用:凡所有属于行政及一般部门,如市场推广(公共关系“销售”)部,物业操作及保养部的薪金及有关费用划归此项目。

其他间接费用:如行政及一般费用、市场推广费、物业操作及保养费、能源供应费。上述四类费用的子目将根据不同性质及需要分别命名

⑥营业外收支

汇兑损益:核算因汇率差异而发生的汇兑损益、并以实现数为。记账汇率的变动,有关外币各账户的账面余额均不作调整。

保险费、借款利息:房屋和内部保险的各种费用及正常经营所需的利息的支出(可用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冲减本科目)。

售卖资产损益:核算提前报废或出售的单价在人民币多少钱(由酒店定)以上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与该项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

⑦推销开办费

核算筹备开业而发生的开办费按月分摊。

酒店经营活动中提出的摊销开办费资金用于归还投资资本。

⑧固定资产折旧

核算固定资产按月提取的折旧费。

提取的折旧资金通常用于归还投资资本。

⑨投资利息

根据投资总额按期核算应付利息。

提取利息金额用于归还资本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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