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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格式暂行规定[五篇]

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格式暂行规定[五篇]



第一篇: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格式暂行规定

为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格式,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授予细则的规定,对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格式作如下规定:

一、印刷本学位论文格式

(一)论文内容编排要求

学位论文一般由论文封面、扉页、独创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书、目录、中文摘要、英文摘要、论文正文、注释与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著、致谢(后记)等部分组成。各部分内容的编排要求如下:

1.论文封面:采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封面,论文题目用黑体字打印,学科专业名称、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和职称、论文提交时间、学号、分类号及脊背处论文题目等其他内容用宋体字打印。论文题目不得超过30个汉字。

2.扉页:内容与论文封面相同,其中送交校学位办存档的1份论文其作者、导师姓名位置应由本人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3.独创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书:需要从研究生教育网页上下载,并由本人亲自签名,不能复制。

4.目录:论文目录应将文内的章节标题依次排列,与论文内容一一对应。

5.中文摘要: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论文全文,就能获得主要的信息。摘要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研究成果、结论及研究意义等,并突出论文的论点新或创造性成果。摘要后需列出3-5个关键词,以及论文分类号。

6.英文摘要: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基本一致,要语句通顺,语法正确,准确地反映论文的内容。

7.论文正文: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部分,其格式规范可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所研究课题的表达需要而定。论文中的计量单位、公式、缩略词和符号等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应按章(单元)顺序编号,如图2-3为第二章(单元)第3个图。

8.注释与参考文献:注释是指论文中直接引用的他人观点、方法、数据的文献出处。注释应以加方括号的数字以上标标出,如“□□□□[14]”,统一编排在论文正文之后。若所在学科有特殊需要,也可适当采用脚注。

参考文献必须是学位申请人真正阅读和参考过的资料,按照学术论文、著作、会议论文、学位论文、电子文献、专利的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统一进行编排。参考文献著录格式见附件。

9.附录:主要列入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测量问卷、原始数据图表、实验性图片、程序全文及说明等。本项可根据论文需要编排或省略。

10.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著:按发表学术论文、著作的时间顺序,列出本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或已录用的主要学术论著清单,包括题目、发表刊物(出版社)名称、卷册号、年月及署名位次。

11.致谢(后记):系对给予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各种对论文工作有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的感谢。致谢应实事求是,切忌浮夸之词。

(二)论文打印与装订要求

论文统一用A4纸标准输出,双面印制,左侧装订。要求纸的四周留足空白边缘,每一面的上方(天头)和左侧(订口)应分别留边25 mm,下方(地脚)和右侧(切口)应分别留边20 mm。

论文中各标题字用小三号黑体字打印,正文字体的大小为宋体四号或小四号,每页要有页眉,其上居中打印“山东师范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字样,页码标注在页面底端(页角)外侧。

二、电子版学位论文格式

(一)电子文档的内容要求

1.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必须是编辑保存的word文挡(.doc),其它编辑格式均不合格(如wps、方正等)。

2.电子文档文件名为:学号+姓名。示例:学号为20042021的研究生李明提交的论文名应为:20042021李明.doc

3.电子文档包括的内容:学号、研究生姓名、联系电话、Email、所在学院、封面、独创声明、目录、论文题名、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分类号、英文篇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著目录、致谢(或后记)等。以上内容不得空缺,保存在一个word文档中,“封面”前的各种信息放在文档的首页。

4.论文目录的页码一定要与正文的章节、前后的内容相一致,请提交前仔细核对。论文电子版从“封面”往下应该与打印装订好的论文保持完全一致。正文的图表一定要完整,有缺漏的视为不合格,请补全后提交。如果论文由若干个文件组成,必须重新合并成一个文件。

5.使用LaTex软件编辑的论文需上传两个文件:*.ctx格式(源文件)及其转换成的*.pdf格式。

(二)电子文档提交途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授予学位人员的论文电子版进行审核,并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汇总,拷贝到U盘、软盘(或光盘),在上报授予学位材料时,统一将论文电子版提交到校学位办公室。没有按规定要求提交论文电子版的,将暂缓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

第二篇:【免费下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

学位[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各学位授予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保证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特制定《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2014年1月29日

附件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其中,军队系统学位论文抽检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

第四条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抽取方式,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自行确定。

第五条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制定博士学位论文评议要素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要素。

第六条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

第七条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第八条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第九条专家评议意见由各级抽检部门向学位授予单位反馈。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专家评议意见还应同时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条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意见的使用。

(一)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开。

(二)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

(三)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四)学位授予单位应将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意见,作为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学位论文抽检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评议工作的专家要公正公平,独立客观地完成评议工作。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篇:贵州大学推荐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贵州大学推荐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一、推荐参评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按姓氏拼音排序)程伟董文鸽范付华李光喜李虎梁文琴龙见坤 马瑞孟泽洪潘伟杰乔光尚小丽王晓峰王秀荣 韦立杨剑锋杨绿

二、推荐参评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按姓氏拼音排序)程晓杰丁洋洋顾佳琪顾裕男廖海梅罗燕宋希贤 唐华杰王樱琳熊名宁叶华聪禹辉映詹深山张敏 周萍

第四篇:安徽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规范学位论文的内容和格式,特作如下规定:

一、对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 硕士学位论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一般是在硕士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后开始,其工作内容因学科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包括文献阅读、开题报告、拟定并实施工作计划、科研调查、实验研究、理论分析和文字总结等工作。论文正文一般应不少于3万字。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有一定的工作量,在论文题目确定后,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一年半。

2.博士学位论文

二、对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

(一)编写要求

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由以下全部或某几部分组成,依次为:封面、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符号说明、正文、参考文献、附录、附图表、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具体要求如下:

1.封面

采用研究生部印制的统一封面、封面上填写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学科(专业)、论文完成时间。

2.论文摘要

学位论文的中文摘要要应以最简洁的语言介绍论文的概要、作者的突出论点、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硕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一般应在500字左右,博士学位论文中摘要一般在1500字左右。英文摘要(Abstract)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基本相对应,要语言通顺,语法正确,能正确概括文字的内容。

3.目录

目录应将文内的章节标题依次排列,标题应该简明扼要。

4.正文

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它是将学习、研究和调查过程中筛选、观察和测试所获得的材料,经过加工整理和分析研究,由材料而形成论点。不同学科、专业有着不同的写作内容,但作为一般要求,论据、论点应力求准确、完备、清晰、通顺,实事求是,客观真切,简短精炼,合乎逻辑。其文体的格局和行文方式,研究生可根据自己研究课题的表达需要,灵活掌握。

结论或引言是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的开端,主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缘起、沿革、目的、涉及范围、国内外研究现状、相关领域的前人研究成果和知识空白、理论分析和依据、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和实际设计的概念,以及文中拟解决的问题、理论意义和价值等,应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或成为摘要的解释,也不是提要。

结论是学位论文最终和总体的结论,是整篇论文的归宿,应明确、精炼、完整、准确。要着重阐述作者研究的创造性成果、新见解、新发现和新发展,及其在本研究领域中的地位、作用、价值和意义,还可进一步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和建议。

学位论文中的计量单位、制图、制表、公式规范、缩略词和符号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无标准可循,应采用本学科或专业有着权威性机构或学术团体所公布的规定,如不得已必须引用某些未公知公用的、不易为同等读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行拟定的符号、记号、缩略词等,均应一一在第一次出现时加以说明,给以明确的定义。

5.参考文献

本着以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撰写论文、凡学位论文中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详细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年份、出版单位等。具体格式按科技应用文写作的标准要求。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的顺序列在正文的末尾。

6.附录

主要列入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供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缩写,程序全文及说明等。

7.致谢

对给予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各种对论文工作有利条件的单位及仆人表示感谢。致谢应实事求是,切忌浮夸与庸俗之词。

8.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按学术论文发表的时间顺序,列齐本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清单(发表刊物名称、卷册号、页码、年月及论文署名、作者排序)。

(二)打印

按照有关规定,凡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者,学位论文必须用中文撰写,外语专业用外语撰写。应有篇眉,偶数页篇眉为论文题目,奇数页篇眉为章节标题。页码位置:页面下端距中;页眉离页边距2.6,页脚距页边距1.6;字号:章标题宋体二号(加粗),节标题宋体三号(加粗),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加粗)。文章标题、正文均为1.5倍行距。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输出,以力求整洁、清晰、美观。单面打印格式页面设置:左右各空3.2cm,上下留白分别为3.0cm、2.6cm;双面打印格式页面设置:左右各空2.8cm,上下留白分别为3.0cm、2.6cm,装订线0.4 cm。

(三)装订

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用研究生部提供的封面装订成册。所需份数由研究生本人和及导师掌握。

第五篇: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培养和激励在学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加快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步伐,不断提高我校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同时也为我校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加湖北省优秀学位论文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做好准备工作,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 评 选

第二条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理论、实验或方法上有较大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盲审专家评审结果全部为优良,答辩委员会评价为优秀。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在校期间除应满足学校规定的发表学术成果的要求外,至少还应发表被国际SCI、SSCI、EI检索的论文或在人文社科A类、B类权威期刊论文1篇,或被国内SCI、EI检索的论文2篇,或CSSCI检索论文3篇,或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有获奖证书),或获得授权国际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

3.优秀博士论文比例不高于同期授学位人数的20%。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本学科范围内有较高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在理论、方法和实际应用上有创新点,取得主要成果,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答辩委员会评价为优秀。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至少应在 SCI、SSCI、EI、人文社科A类或B类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3.优秀硕士论文比例不高于同期授学位人数的5%。

第四条 参评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内容必须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署名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第五条 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每年6月份进行一次。

参评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为当年和前一年底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和涉及国家机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不参加评选。

第六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第七条 评选程序

(一)学位论文作者提出申请,导师推荐,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提交学位论文和相关附件材料。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者在校期间获得的与本人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一致的研究成果、学位论文的创新性、答辩委员会评价及盲审专家意见等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初选名单,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未入选,而作者及导师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经2位教授推荐,可以直接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通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初审通过的初选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需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在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第八条 全国及湖北省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以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为基础进行。

学校按照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指标从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参评湖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将从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进行推荐。

第三章 奖 励

第九条 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按照学校的奖励文件予以奖励。

第十条 获得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学校对其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一条 对已批准的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学术失范问题,一经认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做出撤销对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奖励的决定,并予以通报,对已授予的学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中国地质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中地大研字[2011]36号)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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