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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材料目录(共5则范文)

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材料目录(共5则范文)



第一篇: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材料目录(共)

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材料

总目录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

2.水利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2

3.业务总结…………………………………………………………3

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3

5.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无

6.学历学位…………………………………………………………43

7.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45

8.身份证复印件……………………………………………………54

9.外语水平(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55

10.计算机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56

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57

12.推荐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69

13.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70

14.浙江省专业资格证书信息汇总表………………………………71

15.其他资历…………………………………………………………72

16.继续教育…………………………………………………………75

17.答辩合格证书……………………………………………………88

18.论文论著…………………………………………………………90

19.获奖情况…………………………………………………………137

20.专利情况…………………………………………………………140

21.个人荣誉…………………………………………………………141

22.专业业绩……………………………………………………144-309

第二篇:浙江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浙江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浙江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研究、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测试、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和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建筑设计、科研或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

2、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3、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五项二级以上工程;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安装等工作的工程

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

2、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过相当一、二级工程两项以上的工程项目,并参加过与本专业分支有关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3、主持完成过两项一级建筑工程或两项复杂结构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安装等工作。

(三)从事岩土工程测试、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

2、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两项一级或四项二级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

3、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担任过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四)从事城市制水、市政给排水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及回用等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两个大型工程项目中负责子项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

2、独立主持过两个中型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施工工作,并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两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主持两个省(部)级科研课题的方案设计、实施和编写报告的全过程。

(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型两项或中型三项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中,担任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两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3、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

(六)从事供热工程、空气调节与人工环境工程、采暖、制冷技术等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两项省(部)级重点科研、设计项目,并在其中主持过两个二级项目的全过程;

2、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完成过两项以上大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供热、通风和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或施工全过程。

(七)从事区域、城市、村镇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或主持编制过综合性市域(地级)以上的区域规划设计、50 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设计;

2、组织和主持过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国家和省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两项以上,或编制过中小城市总体规划或县域规划、县城总体规划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设计;

3.担任过省(部)级城市规划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其研究成果经评审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八)担任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管理、生产、应用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大、中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或在两项大、中型项目中担任专业负责人;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

3、担任中、小城市的市域风景旅游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或小型风景区规划,或中小型公园、绿地设计、施工五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九)从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高等级公路累计40km以上,或低等级公路100km以上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的全过程,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负责人参加中型以上桥梁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的全过程;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20万人口以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或交通工程设计两项以上;

3、担任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攻关研究课题的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参加了科研立项、调研、实验、撰写主要技术报告的全过程;

(十)从事城市燃气的原料处理、制气工程、燃气净化与回收、燃气储存与输配管网、燃气工业与民用设备的科研、设计、施工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参加一项大型或两项中型城市燃气设计或施工的全过程,为主编制了主要设计、施工文件;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国家级或两项省(部)级城市燃气科研项目的研究,并在其中一项二级课题(专题、专项)中承担实施方案和技术报告的编写;

(十一)担任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承担过相当一、二级工程三项以上,或相当于三级工程五项以上的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管理,任务完成较好;

2、主持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过国家统一或地区统一、行业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

(十二)从事建筑电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过两项以上一级工程或一项一级工程或两项以上二级工程;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两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

3、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经同行专家认定效果显著。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省(部)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设计、标准、软件、优秀工程)

一、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二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担任研究开发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两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并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认可;

(五)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三项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六)在建筑设计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包括建筑造型和建筑布局),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并被采用;

(七)完成重大工程项目两项或中型项目三项以上,质量达到省优水平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八)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制订国家、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批准通过。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译者),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宣读交流论文2篇以上;

(四)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并被省(部)级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三)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中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一项或中型工程两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

(四)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骗、省级五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一部(独著10字以上,合著20万字以上)。

九、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或课题等级,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等级划分的,可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项目或课题包括国家和省、部委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两类。

(三)本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将随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当调整。

(四)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

第三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申报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的,需登录“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评系统”(以下简称“考评系统”),按规定要求填报网络申报材料,并下载打印,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有关评审表格均可在“考评系统”相应区域进行下载)。

1、网络申报材料填报要求:登陆“浙江水利/人事人才/水利高工考评系统/ 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评系统”,点击“评审信息录入”栏,按要求填写和上传有关申报材料。

2、纸质申报材料装订要求:按申报材料封面、总目录、申报材料内容依次装订。以上材料均要求登录考评系统“评审信息提交/打印”栏下载并打印,每类申报材料打印页须经本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页后须附上对应佐证材料(原件或加盖单位核对章的复印件)。纸质申报材料打印与装订的具体要求,可阅读“评审信息提交/打印”之“打印、装订要求”栏目。

需要装订的纸质申报材料目录如下:

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材料

总目录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页码

2、水利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页码

3、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页码

4、学历学位……………………………………………………页码

5、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页码

6、外语水平(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页码

7、计算机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页码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页码

9、推荐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页码

10、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页码

11、浙江省专业资格证书信息汇总表……………………… 页码

12、其他资历……………………………………………………页码

13、继续教育……………………………………………………页码

14、论文论著……………………………………………………页码

15、获奖情况……………………………………………………页码

16、专利情况……………………………………………………页码

17、个人荣誉……………………………………………………页码

18、专业业绩……………………………………………………页码

3、因存档需要,除装订成册的材料外,《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总目录表3,正常晋升除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总目录表8),《推荐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总目录表9),还需分别提交非装订件一式3份。

二、材料报送程序

申报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按以下程序报送:

1、各市、县(市、区)申报人员在完成网络申报材料提交并打印装订纸质申报材料后,经所在单位公示(总目录表2)无异议,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市水利局。各市水利局指定审查管理员(确认回执见附件5),进入“考评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网络材料与纸质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查。所在地市水利、经济贸易、人事行政部门通过申报人纸质材料对其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并送所在市中评委评审推荐。通过推荐的人员,由各市水利局审查管理员在“考评系统”下载填报《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审查表》、《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浙江省专业资格证书信息汇总表》,并将以上三表与申报人的网络申报材料提交厅审查管理员,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交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2、根据省职称管理部门意见,原省属施工企业已改制为民营企业,其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人员在本单位公示(总目录表2)无异议后,按人事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市水利、经济贸易、人事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由所在市中评委评审推荐。推荐程序同各市申报人员。

3、厅属单位和在杭省直单位(含省人才中心)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经本单位资格审查和公示(总目录表2)后,网络申报材料由申报人直接提交厅审查管理员;纸质申报材料和《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含电子文档)、《浙江省专业资格证书信息汇总表》(含电子文档)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

4、申报人单位除提交单位盖章的《花名册》、《信息表》及申报人纸质申报材料外,另需提供《委托函》一份。

第四篇: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附件2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一、市、省直厅局(省属集团公司)需报送材料

1.市、省直厅局(省属集团公司)人事职改部门开具的评审委托书1份(省级无归口主管部门的单位由其人事代理机构委托)。

2.《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花名册》一式1份,按Excel电子报表版本打印,同时附送电子文档。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1.评审人员材料清单1份,并且每只资料袋面上贴一张袋内资料清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

3.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的《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用A3纸)一式35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并臵于信封内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封面上。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6.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7.申报对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

8.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符合免试或符合外语不作为必要条件 1的,需填报《外语免试(或不作为必要条件)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单位和市(厅、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各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

9.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1份,并加盖公章。

10.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1.任期考核材料(至少近三年来考核材料)1套。

12.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需确定一篇代表作,并提供代表作原件1份。提供的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有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本人执笔依据。

13.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三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及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装订要求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规定不装订和不便装订的书、原件以及代表作复印件外,其它材料装订成2--3册,每册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

第一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

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复印件,技术工作经历,任期考核、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

第二册: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等业绩材料;

第三册: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第三册。

装订时用A4纸规格。如第二册材料多,可按顺序分装为第二册

(一)、第二册

(二)。材料均装入档案袋(盒)内。证书原件均装入专门的资料袋内,外贴清单。

四、填写注意事项

《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花名册》和《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必须严格按规定填写,清楚、详细。内容超出表格范围的,可另附页。

1.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制作系统中用于身份的识别字段,请务必准确填写。

2.工作单位:务必要完整准确,与单位图章一致。

3.单位性质:统一按下列分类填写:“承担行政职能事业”“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它类企业”。尽可能不要填其它类,如确要填其他类,需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4.主管部门:填写单位的主管部门名称。县(市、区)的,填“××县(市、区)××局”;省级的,填“××厅(局)”。

5.从事专业栏: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通过后与资格证书上“专业名称”栏对应,应完整准确填写,字数要求一般为4个字,最多不超过8个字。

6.学历:指最高学历,如非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历,则必须再填写工程技术专业类学历情况。

7.花名册上“出生年月”、“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等栏目,时间填写格式统一填××××年××月,如2006年12月。

8.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

9.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填合格、省线合格;符合免试的填年龄免试、译著免试、专业毕业、乡企人员等;符合不作为必备条件人员的填野外采矿、建筑施工等

10.单位考核情况:指任期内考核情况,至少近3年考核情况;“综合表”、“花名册”需逐年填写考核结果。

11.《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和《综合表》的“符合破格条件”栏必须详细填写符合各条破格条件的依据和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填写审核意见。《花名册》上“符合破格条件情况”栏需填写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条款。

第五篇: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附件3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一、市、省直单位需报送材料

(一)评审委托书1份(企事业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统一送审,无归口主管部门的非公经济组织由人事代理机构开具评审委托书,无评审委托书一律不予受理)。

(二)《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花名册统一按照申报评审专业进行排序。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1.评审材料清单1份,并且每只资料袋面上贴一张袋内资料清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

3.具有“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水印的《推荐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份(参加面试人员提供4份),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装订在材料第一册内,1份(参加面试人员2份)由中评委办公室统一交高评委办公室,另1份供中评委推荐时使用。要求用A4纸(297mm×210mm)打印,所有内容填写在规定的页面范围内,不得增页、附页,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调整。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5.申报对象身份证、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1份不要装订)、学历认证材料。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

省直单位申报人员的上述证书原件经省主管厅局(省属集团公司)审核后退还申报人员;市、县(市、区)申报人员的上述证书原件由设区市主管部门审核后退还申报人员。6.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并加盖公章。

7.任期考核材料(至少近四年来考核材料)1套。8.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参加面试人员提供2套,1套装订进第二册,1套不要装订),并确定一篇代表作(在综合表中注明)。提供的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有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本人执笔依据。

9.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一式2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1份不要装订)。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1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申报对象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10.破格申报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三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应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11.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一式2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1份不要装订)。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盖章。

12.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一式2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1份不要装订)。

三、材料装订要求

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推荐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规定不装订和不便装订的原件以及代表作复印件外,其它材料装订成2至3册,每册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

第一册: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复印件,技术工作经历,任期考核、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个人身份证明、综合表(1份)、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继续教育证明等材料。

第二册: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等业绩材料。

第三册: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审批表》、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第三册。

装订时用A4纸规格。如第二册材料多,可按顺序分装为第二册

(一)、第二册

(二)等,材料均装入档案袋内。证书原件均装入专门的资料袋内,外贴清单。

四、填报注意事项

1.《推荐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是对申报对象的综合评价,也是单位向评委会所作的介绍,务必填写清楚。文字要简洁精炼、突出重点,不得另外附页;内容要准确无误、真实有效。

2.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在资格证书制作系统中用于身份的识别字段,请务必准确填写。

3.工作单位:务必用全称,要完整准确,与单位图章一致。

4.单位性质栏:统一按下列分类填写:“社会公益类事业”、“监督管理类事业”、“中介服务类事业”、“生产经营类事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他类企业”。尽可能不要填其他类,如确要填其他类,需在备注栏说明情况。5.主管部门栏:填写单位的主管部门名称。县(市、区)的,填“×××县(市、区)×××局”;省级的,填“×××厅(局)”。6.从事专业栏: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制作资格证书时要打印在证书上“专业名称”栏内,应完整准确填写,字数不得超过6个字,专业名称详见附件10。

7.申报类别:指申报人员从事专业对应的类别,统一按“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管理中介”选择填写。

8.学历:是指工程技术专业学历,如果最高学历填了非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历,则必需再填写工程技术专业类学历情况。最高学历按照以下要求规范选择性填写:“研究生毕业”、“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毕业”、“相当大学”、“大学普通班”、“大学专科毕业”“相当大专”、“高中毕业”、“高中以下”。

9.花名册上“出生年月”、“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等栏目,时间栏填写格式统一按6位阿拉伯数字格式填写,如“200808”。

10.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

11.单位考核情况:指任期内考核情况,至少有近四年考核资料;在“综合表”、“花名册”需填明逐年考核结果,如“2010合格”、“2011优秀”。

12.《破格推荐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审批表》和《综合表》的“符合破格条件”栏不能简单地填符合哪几条,必须填写符合各条的理由和依据,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花名册》上“符合破格条件情况”栏填明符合哪几条。

13.《申报材料清单》必须准确、详细、完整填写“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申报评审专业”、“申报类别”等所有栏目及表格所列内容。

14.对转评或兼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后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的及破格申报人员要进行业务面试。请各单位在上报评审材料时,将这些人员的材料单独分类排序,统一放在申报材料的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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