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南街社区居委会关工委职责
南街社区居委会 关工委工作职责
南街社区居委会关工委工作职责
1、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作为主要内容,引导青少年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通过开展适合于青少年特色和有利于他们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进行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陶冶青少年的情操,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3、向青少年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协助有关部门举办科普知识讲座、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帮助青少年学科学、学文化,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青少年的文化科技素质。
4、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家长改变旧的家教观念,增强家长为国教子的责任感,让科学的家教方法走进千家万户。
5、配合有关部门在青少年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国防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国防观念,使广大青少年从小学法、知法、懂法,更要做到守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参与帮教组织,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工作;重视对后进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工作。
6、为下一代办实事、办好事,开展力所能及的助学、助残、助困等活动。
第二篇:社区居委会职责范文
社区居委会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成员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召集和主持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社区自制章程》。
三、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公民道教育、科学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建立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四、办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成员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法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等),重点是开展以劳动者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区福利性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五、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及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力,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帮教和常住、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本社区正常的社会秩序、生产和生活秩序。
六、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居民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七、协助区政府或其他的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扶救济、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
八、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根据自愿原则等集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要的经费。
九、代表居民对政府职能部门在本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协助其开展工作并向人民政府或其它的派出机构反映的意见,要求和提出的建议。
第三篇:社区居委会、工作站职责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建设和谐社区。
二、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健全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社情民意表达机制、社区居民参与机制、民主决策机制、共驻共建机制。制定民主管理、居民会议提案、社情民意表达、居民会议、资源共享等制度。制定和修改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三、发挥社区自治组织作用,定期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执行居民会议的决议并向居民会议负责。
四、研究商议本社区发展规划和本工作计划。协助政府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工作,整合社区资源,开展共驻共建,发展社区公益事业,扶持和组织社区服务。
五、讨论决定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的相关事项,包括居民反映突出的问题,涉及多数居民利益的公益性问题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畅通民主诉求渠道,及时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
六、指导业主委员会工作,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履行职责。
七、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制度,明确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成员岗位职责,负责对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成员的考核、评议和聘用。
八、负责社区居委会内设委员会工作,领导社区工作站完成本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及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九、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相关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在社区的工
作进行监督、评议。
社区工作站工作职责
社区工作站接受社区居委会的领导,接受街道办事处的业务指导。社区工作站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群众的监督、考评。其工作职责是:
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确定的居委会任务中的具体事务,落实社区居委会提出的工作计划,执行居委会会议决定。每季度向社区居委会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社区公共卫生、社区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事调解、人口与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环境保护、老年服务、社区民间组织等项工作。
三、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协助政府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为发展社区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培育社区服务类民间组织、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在社区内为居民开展“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一站式服务,负责受理、承办、代办、转办社区居民事务。
四、落实“分片包户”制度,及时收集和听取社区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来电、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记录,承办有专人,答复有时限,诉求有反馈。
五、负责社区基础数据的管理工作,规范社区基础信息的采集,保证社区各项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积极推进和落实社区楼门院长报告制度和专兼职信息员制度。
六、对社区协管人员实行统筹调配,统一管理。
第四篇:社区居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筹备和召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执行《社区自治章程》。
三、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学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教育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营造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加强居民的归属感和社区的凝聚力。
四、做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
五、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及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的帮教和常住、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本社区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
六、调节民间纠纷,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居民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七、协助城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
八、管理社区居委会的财产,根据自愿原则,筹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
九、依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民间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与帮助。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知道开展服务活动。
鼓楼区洪山镇兴园社区
2012年1月
社 区 居 委 会 职 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
二、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认真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成员和居民的监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并接受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党支部的建议和监督;
四、全面负责本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协调副主任、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
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财务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社区工作知识,提高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职责:
日常工作。
二.协助主任制定年、季、月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的措施。
四.负责总结分管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向居委会进行报告。
五.按照居委会的决定完成临时确定的任务,接受主任的委托,召集与主持有关会议。
七.及时向主任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及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是党领导下的依法开展 “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 和履行 “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 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具有以下基本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公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教育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区集体资产。
四、指导、助残等社区服务机构。
五、做好社区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建议。
评议、民主监督。
八、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篇: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本社区居委会工作并督促其它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2、带领社区居委会全体成员,居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并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贯彻实施;
3、在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密切与辖区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共建理事委员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
4、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社区事务,并接受社区共建理事委员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
5、协调社区居委会各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6、管理好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帐目,定期向共建理事委员会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7、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