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辽教发[2007]72号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发文稿)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方案(试行)》的通知
(辽教发[2007]72号)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落实《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方案》精神,推动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省教育厅制定了《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落实普通高中培养目标、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保证,也是我省2009年高考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要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充分认识评价的目的意义和指导原则,正确把握评价的要求和操作程序,逐步建立重过程、促发展的新评价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落实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高中学校建立评价工作组织机构,制定评价实施细则,规范评价操作过程。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完整的评价记录,力求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每个学生高中阶段的发展轨迹。要重视学生成长记录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作用,充分采集能够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每学期、每学年结束时,学校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并帮助学生制定改进计划。
3、各普通高中要自觉遵守评价规定,严格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操作程序组织实施。凡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学生A等级的评定要坚持标准,实行公示;对某些项目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学生,要重在帮助,促其改进。
4、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从2006级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全省所有普通高中要在9月底以前成立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并完成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及为2006级高一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补记工作。从2007年秋季新学期起,各普通高中正常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5、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也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以便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相衔接,对进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学生的学习成长过程给予全面、准确的评价。
6、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在执行《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及时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处。
附件: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辽宁省教育厅
二〇〇七年七月六日 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根据《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要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坚持新的课程评价理念,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注重学生的发展过程,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2.全面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既关注全体发展又关注个体差异,实现评价内容的全面化。
3.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4.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
1、基础性发展目标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交际与合作能力: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运动与健康: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能够掌握1-2项体育健身技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提出的,本学科学习的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各学科的修习情况按《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分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记录在《普通高 中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中。
(二)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打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四、评价方式与措施
1、重视日常评价。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成长记录每学期要展示一次,通过展示,让学生本人、同学、家长和教师对学生成长记录进行评价。学生成长记录是高中学生档案之一,具体方案见学生成长记录评价的操作与管理办法(辽教发[2006]97号)。
3、组织模块考试。模块考试根据每学段学习内容按时完成,具体内容见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待发)。
4、使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作为促进学生发展性评价的载体和呈现方式,主要 包括基础信息、学分修习状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突出特长表现、身体素质发展、基础素养发展、综合评价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要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按时由班主任直接填写或组织填写,之后向学生个人公开、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公开,并将其作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评价的组织实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明确的评价标准、清晰的评价程序以及相关责任人等内容。学校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2、认真做好管理和实施工作。各普通高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统一使用由省教育厅印制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每学年一册,在高中三年评价手册的基础上与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起,形成电子总表,提供给有关高等学校。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学生自评、同伴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学校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定。通过评价激励学生成长。
3、严格评价程序。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各评价内容评定为A等次的学生要在学校公示15日以上。学生及其家长若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 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申请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学生及其家长如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持有异议,可通过正常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4、加强检查和评估。各普通高中要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不定期组织专家组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取消其相应的等级,并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对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存在非诚信现象的学校,省教育厅将采取措施查处,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突出的普通高中给予表彰。
第二篇: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
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
高中(Senior high school),是高级中学的简称,我国中学分为初级中学与高级中学,两者同属中等教育的范畴。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真实反映和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推进普通高中人才培养方式和高校人才选拔模式的转变,构建科学的学生发展评价体系,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突出特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体现普通高中的办学特色。
2.关注过程,着眼成长。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按照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帮助学生明确发展方向,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加强学生学习和生涯规划指导,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与健康成长。
3.客观记录,真实反映。以事实为依据,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和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做到有据可依、有证可举、简明可用。
4.强化监督,公平公正。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等。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国家课程(必修和选修)的修习情况、校本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如在科技创新活动、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等。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如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在田径、球类、游泳、武术等运动项目中有一定特长,在体育竞赛、体育社团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如参加艺术社团活动、艺术展演、公益演出、艺术创作等的经历与成果。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创新思维、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科技活动、创造发明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四、评价程序
1.写实记录。从高一新生入学起,每个学生都要建立个人成长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一般性的活动不必记录。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
2.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能反映其综合素质情况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由学生向高中学校提出入档申请。
3.公示审核。每学期末,高中学校要对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材料,班主任及有关组织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
4.录入平台。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后确认无误的学生入档材料、学生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班主任对学生的简要评语上传至“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录入期限结束后,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可以查看相关内容,但不得进行修改。
5.形成档案。电子平台对录入的相关材料进行汇总,自动生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档案主要内容包括:①学生基本信息;②学生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③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在学生毕业时撰写的简要评语;④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等级证书、专利证书、发表文章报刊和相关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等。档案由高中学校盖章后存入学生个人档案,提供给高等学校招生参考使用。
五、评价要求
1.学生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学生要客观地记录高中三年参与校内外活动的情况,进行自我描述,每学期要遴选个人典型材料,展示交流个人成果。平时要准确记录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或内容、承担任务、活动过程、活动结果、体验收获、评价意见等关键信息。同时,要收集活动中制作或创作的作品、相关的图片、音像资料、服务对象或实践单位的证明、报告以及获奖证书等作为佐证材料。在高三毕业前,每个学生要完成一份自我陈述报告。
2.教师是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者和参与者。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具体操作方法的全面指导。在日常活动结束时,要针对学生表现做出即时评价;每学期末,写出期末评语;在学生毕业前,写出毕业评语。
3.普通高中学校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单位。普通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细则,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基本操作的培训,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实施、材料审核、公示和数据录入、纸质档案的存档等工作。
六、结果使用
普通高中要运用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健康成长。通过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引导学生在记录成长事实的过程中,不断发现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体验成长的快乐。通过定期展示、公示集中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有关内容,引导学生相互学习,共同提高。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科学分析,针对每个学生的主要特征和突出表现,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发展方向,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高等学校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具体办法由高校自主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教育教学管理、质量监测的参考依据。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的全面实施,引导普通高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1.明确工作职责。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领导,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管理,各普通高中负责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要确保评价记录真实有效。
省招考办、省教育研究院、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省教育信息中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参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研究指导、相关政策制定、省级管理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维护、数据评估分析等工作。
2.建立信息平台。全省统一开发与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相衔接的“辽宁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为普通高中记录评价信息、为高等院校招生录取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使用提供服务。
3.坚持常态实施。普通高中要成立专门的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明确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并纳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入校教育内容。要结合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严禁搞集中突击。
4.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建立审核制度,对进入电子平台的信息和档案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内容有异议的,须逐级向学校、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及省教育厅申诉;建立抽查通报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省教育厅每年抽查学校比例不少于5%,市级教育局抽查学校比例不少于2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所辖学校至少检查一次,抽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建立健全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保留无限期时效的审查和追责。
5.完善保障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普通高中要整合社会各种资源,为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条件保障;要加大经费投入,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要定期组织培训、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校长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学生、社会宣传课程改革及招生考试改革的有关政策,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对各地教育督导评估内容。
第三篇: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内容与要求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 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三、组织实施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全省学生使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表式附后)。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评价表进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各学校每学期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三)学校依据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生综合素质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明确的评价标准、清晰的评价程序以及相关责任人内容。
(四)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学生自评、同伴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学校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定。通过评价激励学生成长。
(五)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四、结果应用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中学应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表格。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中学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保障制度
(一)校长诚信承诺制度。各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所在区域校长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二)评价项目抽测制度。省教育厅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三)非诚信学校公示制度。对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存在非诚信 现象的学校,省教育厅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示。
(四)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对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第四篇: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暂行)(湘教发〔2007〕43号)
【发布单位】湖南省
【发布文号】湘教发〔2007〕43号 【发布日期】2007-10-12 【生效日期】2007-10-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湖南省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暂行)
(湘教发〔2007〕43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顺利推进,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科学合理地开展,实现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现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暂行)》印发你们。请尽快传达到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学校,并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和办法。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湖南省教育厅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暂 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以及《湖南省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7〕11号)、《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湘教发〔2007〕1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宗旨,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评价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动态的、综合的、完整的、全面的评价,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
(二)发展性原则。评价要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有效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使评价过程成为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和完善自我的过程。
(三)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应合理、适用、具体可评,避免过于形式化和繁琐,应为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所理解和接受。过程应简便、直观、易操作,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
(四)客观性原则。对学生进行评价时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对学生的评价客观、具体、真实,增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效性。
三、评价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美、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的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标准;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有效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能科学的掌握体育锻炼的方法;具备强健的体魄;形成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结果的表述
根据综合素质的不同内容和表现特点,对评价结果采用不同的等级呈现方式:“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的评价结果以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呈现;“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的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相当于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对不合格等级的评价要慎重。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两种;以电子文本为主,使其实现网络化和简约化。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形成性评价结果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记录袋”的形式呈现。
四、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素质评价表,在学生完成六个学期学习目标的基础上形成学生毕业时的素质评价总表。各学校要将每一位学生每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形成电子表和纸制表格。同时,各学校也要制定配套的评价表格,如学生自评表、教师评价表、学生互评表、学生学分统计表、学生成果统计表等,这些表格将是形成期末综合素质评价表的重要依据,也是家长、学生申请复议时的重要依据。
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毕业时的总表,思想道德、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等六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三)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过程中,既重视观察、访谈等定性评价方法的使用,又不能忽视纸笔测验、评价量表等定量评价方法的使用;既重视以等级表示评价结果的方式,也不能忽视用数量表示评价结果的方式;既注重书面评价、口头评价方式的使用,也不能忽视情感的、行为动作评价的方式。注意多种评价方式的使用,以取得最佳评价效果。
(四)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过程中,要根据评价主体对评价对象的了解程度,充分发扬民主,使教育评价主体多元化,采取学生自评、学生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学校评价和社区单位对学生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定。
(五)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五、评价的保障机制
(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评定者进行专项培训,规范评价过程的操作。教师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以保证评定工作科学、有效和公正地进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评价管理。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学校要建立公示制度,向学生及其家长解释并公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的使用。严格评价档案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评价结果。
建立申诉、举报和监控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组织人员对评定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学校应保证学生能够随时查询评价结果。对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的合理查询或质询,要根据原始记录、原始实证给予耐心、详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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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 评价要点
道德品质
1、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初步形 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2、关心国家及世界大事,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形象。
3、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
4、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待人真诚。
5、诚实守信、为人正派,能分清善恶、是非;自觉抵制违法和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
公民素养
6、遵守校纪校规,熟知并履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7、了解法律知识,具有民主和法制观念,能运用法律维护他人和自身利益。
8、具备一定的环保知识,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责任感;主动宣传环保知识,自觉保护环境。
9、维护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愿意为他人和社会服务。
10、举止文明,讲究卫生,礼貌待人。
学习能力
11、具有浓厚的求知欲望、学习兴趣和终身学习的愿望;学习主动、认真,能克服困难。
12、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完成学习任务,掌握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学习方法。
13、能制定计划,学会收集、判断和处理信息;善于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反思。
14、能够进行研究性学习,并掌握进行研究的初步方法。
15、善于运用已有的知识技能,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具备一定的创造能力。
交流与
合作能力
16、对现代社会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性有充分认识
17、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为实现集体目标付出努力。
18、能用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并能理解、尊重他人的观点,善于倾听他人的意见。
19、能较好地运用一些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和他人共同确立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
20、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能正确评价和调节自己的行为,和他人共同努力,直至实现既定目标。
运动与
健康
21、有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健康水平,精力充沛,能较好地完成各种学习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任务。
22、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
23、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努力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4、能正确地评价自己、认同自己,具有良好的自我调节能力;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25、意志坚强、有恒心、有毅力,能积极应对挫折,能有效地调节情绪。审美与
表现
26、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情调。
27、掌握一定的审美知识、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
28、善于发现美,学会欣赏美,具有一定的艺术鉴赏力,达到课程标准要求。
29、积极参与各类健康的文化艺术活动并在参与中积极地追求美和表现美。
30、在学习和生活中有创造美的意识。
在新的学期,新的环境下我们要重新开始,无论过去是失败还是成功。忘记以前的成功与失败,我们只需要把经验和教训铭刻于心。面对失败,让我们铭记一位老者的话:一个人如果失败了,并不证明他永远完了;如果他认输了,并且退却了,那他才永远完了。做人第一,做学问第二。看到同学个个都长高了,个个都精神饱满,我就非常想对他们再说几句鼓励的话:要有进步的信心和决心。
新年伊始,应认真总结过去,千万不要骄傲,应该在新学期再接再励,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取得更大的进步。应该振奋精神,争取迎头赶上。不论怎样,老师都希望每位同学都有“我会比昨天更进步”的信心和决心。
我的发展目标
新学期刚开始,要做好”五个心”:
一,是收心.把暑假的以玩为主的生活方式转变为以学为主的生活方式.二,是决心.我要在新学期伊始下就下定决心使自己的人生有一个美好的开端.三,是恒心.在学习上要下功夫,持之以恒,战胜困难.四,是爱心.不仅要提高学习,同时还提高品德修养.尊敬老师,团结友爱,互相互爱,孝敬父母.五,是用心.用心做人,做学问.学期末的我在放假期间,如果有条件的话,我想与同学做一次旅游,旅游会开阔我的眼界,我想让我领略一些在原来的地方领略不到的东西。
其实,无论做些什么,只要在假期结束的时候,自己回想起来觉得没有白过,过得充实,对自己有意义就行了。能留下点回忆,比什么都好,丰富自己的人生经验.我的假期学习计划是这样的:在这一学期报班填补不足.再提前学习新课程.我的发展目标
这半学期过去了,应总结过去,弥补以前的不足。
我决心:1,树立一个信心:我能我行
2,创立一种学风:认真刻苦
3,凡事从“认真”开始,认认真真地读书,认认真真地上课,认认真真地做作业。
4,学业成功的过程离不开勤奋和刻苦。“天才出于勤奋”,“书山有路勤为劲,学海无涯苦作舟”,“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些格言说的都是这个道理。
5,培养一个习惯:自觉自愿.学业进步,贵在自觉。我们要在老师的指引下,培养自己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新学期我们的父母在关注着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在祝福你们。今天我们要将新学期视为一个新的起点,以全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学习和生活之中。
新的一学期开始了,我们回到老教室,看到熟面孔,但要带着新的希望,踏上了新的征程.让我们在下半学期的开始好好反省一下自己.思想道德 自我评价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有爱心、乐于帮助他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
思想道德事迹记录袋
我有很好的人际关系,希望自己以后能更好的提升自身素质,创造自己闪耀的一片天空。
学科学习记录
语文:在语文学习过程中,我能够按时完成作业,课上认真听讲,主动参加讨论。每周写一篇周记,读几篇文章,开阔自己的视野。以后我应该更加严格要自己,努力做得更好。
英语:课上认真听讲,课下按时完成作业。有不懂的就问,每天都读读单词,课文,在测试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考出一个满意的分数。
思想政治:课上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按照老师的要求背诵每一天的学习重点。当自己的应用能力还是有些差,应该多多关注一些新闻,开阔自己的视野。
学业情感自我评价
无论过去是失败还是成功。忘记以前的成功与失败,我们只需要把经验和教训铭刻于心。要有进步的决心,千万不要骄傲,应该再接再励,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取得更大的进步。应该振奋精神,争取迎头赶上。
合作与交流 自我评价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学习勤奋,追求科学,思想健康向上。与他人团结互助.约束自己的行为.尊重身旁每一个人的想法.可以很快营造一个轻松愉悦的氛围.合作与交流行为记录袋
我在与小组合作交流时都能够主动发表自己的意见与建议,见解独特,也会接受同学的批评与建议!和同学一起完成研究性学习作业。和同学一起探讨问题。
运动与健康自我评价
对于体育有很强的热情,能够坚持每天都锻炼身体,而且在上体育课的时候能够很好的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
审美与表现自我评价
有健康和审美情趣,不追求和接受低级、庸俗的东西。
对艺术学习有兴趣,具有创新意识。
审美与表现记录袋
我个人比较注重自然美,有健康的审美情趣。不追求和接受低级、庸俗的东西!
个性与发展 基本情况
特长:学科特长;从小喜欢对地理科目的探究.喜欢阅读文学刊物.并得以运用.体育运动特长:对多数运动热爱.艺术特长;唱歌
有新意的成果:艺术节合唱 音乐课合唱
其他:对电脑技术小有研究.自我评价
从小到大,对学习,我都抱着一种坚持不懈的态度充满了信心。对同学朋友我永远都用一颗热情善良的心去对待他们。我是老师的得力助手,父母眼中乖巧的女儿。遇到困难,我也曾想过放弃,但是每一次我都坚持了下来。对生活,我永远都保持着乐观的心态,相信只要对自己有信心,坚持信念一定会实现自己的理想。
个性发展过程
我在学校特别喜欢踢足球,所以我们每周3都和学校的老师比赛,在比赛中虽然我们从来都没有胜利过,但是我坚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会战胜他们。在踢足球的过程中我和同学建立的很好的默契,和老师也建立的很好的师生友谊
个性发展特长与成果展示
本人个性良好,缺乏特长,所以在今后要提高自己学科方面的特长、体育运动方面的特长和艺术方面的特长等;争取做到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