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财务室安全保卫制度
财务室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要有安全意识,不能麻痹大意。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现金、票证、建立严格的部门负责和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收发出纳交接手续,保存现金不得超出规定限额,超限额部分及时送交银行。严格执行国家现金、支票使用管理制度,违反制度,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
三、按规定安装防盗报警器,工作人员应熟练使用财务室技防设备,离开财务室必须关好门窗,开动报警器。
四、必须配备坚固完好具有密码装置的保险柜或保险箱,钥匙应由财会人员随身携带,不准随意放在办公室,备用钥匙也要妥善保管。
五、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一律存入保险柜,上锁并拨乱密码;支票、印章必须分开保管,严格遵守现金库存限额规定,遇有大量现金在特殊情况下需临时存放过夜的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六、提取或送存现金,要使用防盗包,专人取送,1万--5万元以上两人同行,5万元以上须专车接送并有保卫人员全程护送。
七、财务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工作中务必严防利用假币、伪造汇单、支票、货单等手段进行诈骗,每月进行一次防盗、防火的安全检查。
八、工作人员要经常不定时检查财务室安全情况,如果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九、确保使用的系统财务电脑网络安全,安装杀毒软件、定期升级检查系统。为防止病毒传播,禁止使用一切U盘,严禁外来人员使用财务电脑。
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财务档案室应有良好的防盗、防火、防爆、防潮、防虫等措施。
十一、加强对现金票证的保管,门窗、保险箱柜要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现金、支票及银行印鉴等必须按规定存放在保险柜内,严禁将其放在办公室抽屉和木质柜内。
十二、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定期检查,保证工作人员会使用灭火器材,非火警不得动用。
十三、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事件后,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HSE部,并组织其他人员进行初期灭火和人员抢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一旦发现火情不可控制时,立刻拨打业主消防队报警电话(0591-85551119),业主消防队根据火险情况报地方消防队(119)支援;
第二篇:财务室安全制度
财务室安全制度
一、财务室要做到“两铁一锁”,保险柜要固定生根
二、要设专职出纳和会计人员,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支票的收发、有价证券等金融券物的保管,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经管现金和支票。
三、财务人员帐目要清楚,手续要完备,数字要准确。
四、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库存现金的保管(过夜现金不得超过备用金),各种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锁好后,必须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不许乱放。
五、空白支票和印章要分开存放在保险柜内,支票一旦丢失应立即银行持失,并报告领导。
六、使用支票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做好登记,并认真填上用途,限额及时间,不准空白支票出财务室。
七、财务人员到银行取送款,大宗款必须两人以上用公司专车接
送,取送款人员必须做到人不离款,款不离身,确保安全。
八、本室计算机、空调专人负责,使用后及时断电。
九、本室注意用电安全,做到人离门锁,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
行一次安全检查,关灯、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十、严禁非本公司人员在财务室长期逗留。
十一、财务人员要严守公司密秘,不得向外泄露公司的密秘。
十二、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
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篇:财务室安全防范制度
财务室安全防范制度财务室是单位现金、票证集中存放的地方,是单位的重点部位,为确保财务室的安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防范制度。
一、加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财务室门要防盗门,窗可攀登的要安装铁栅。要设柜台,与报销人员保持距离。
二、财务室保险箱要固定,“生根或穿衣”。必须正确使用密码。保险箱钥匙必须由使用人随身携带,备用钥匙也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
三、财务室使用的支票和印鉴必须分开存放,由两人保管。使用时应经领导审批,并做好记录。不得开出空白支票。增值税发票必须由专人保管和使用。
四、财务室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保险箱内存放的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范围。营业款必须及时解缴银行。如有大额现金过夜,必须向领导汇报,加强防范措施。提取或解缴大额现金时,必须两人前往,并使用坚固的箱袋,以防止意外。
五、出纳员在离开岗位时,必须把现金及有价票证锁入保险箱,并将密码拨乱。
六、财务室的记账凭证和账本等应视为秘密等级的资料,妥善保管,存放在箱柜内。同时还必须做好电脑的管理和使用。
七、财务室每天下班前必须认真执行“三清三关”制度,并做好记录。
八、财务室的安全防范工作由部门领导具体负责落实。
第四篇:安全保卫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严格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厂机关及各生产车间都要成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制度的实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值班制度。节假日安全保卫值班由保卫科负责,从机关科室抽调人员;各生产车间自行安排人员值班,名单报保卫科。值班人员要按值班规定做好工作。厂门卫值班人员和摩托车看护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人员因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五、厂部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各生产车间每月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一次安全保卫例会,学习有关法律和政策,总结前期安全保卫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保卫工作。
六、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各科室、各生产车间的领导要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和来客充分认识防火防盗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制度,如有违犯,造成火灾或被盗者,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2、厂部配备的消防工具和器材,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不得挪做它用;室内电源电路未经电管人员允许不准随意改动。
3、各科室、各生产车间及各工作面的负责人,下班前要对自己所负责办公场所、工作面的安全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当日使用过的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进行清点,并妥善保管,以防被盗。对不经常使用的工具、物品等也要定期查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报厂保卫科。各工作场所要做到人离门锁、灯关,防止发生火灾和被盗。
4、财务工作人员对现金、票证、有价证券的保管,都必须按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经常检查金库、房门、窗的防盗设施状况。
七、严禁私自携带设备材料外出,因生产需要的设备材料往外运时,必须有中层以上领导签字。携带人员必须在门岗办理有关手续,将领导签字留门卫作存根,否则门卫有权给予扣留,如擅自放行将追究门卫责任。
八、全厂干部职工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随时关注可疑人员,做到群防群管。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保卫科报告,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工作。
九、建立来客登记制度。
1、凡来厂招待所登记住宿的外来人员,应按行业规定进行登记;严禁在招待所内进行嫖娼、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2、各种推销人员、收废品人员以及社会闲散人员不得进入厂区。
十、全厂干部职工、家属及来客要尊重、配合门卫人员,主动出示证件,接受门卫检查。
十一、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厂保卫科负责解释。
第五篇:安全保卫制度
长深高速公路长春至双辽段建设项目CSJ04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
安全保卫制度
一、安全纪律
1、驻地办监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专业工作;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件,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上下。
6、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二、安全防盗制度
1、每个监理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防盗意识。
2、员工宿舍的私人物品,必须个人自行保管好,分开摆放整齐;钥匙要保管好,不可丢失,严禁交给本宿舍以外的人使用。
3、人员离开宿舍时,要随手关好窗,锁好门。如果发现人员离开宿舍,门未锁而造成室内物品被盗,应全额赔偿被盗人的经济损失。
4、人员下班时,最后离开的人要及时关锁好办公室的门窗,如果因最后离开的人员疏忽大意,没有关锁好门窗造成室内的办公用品及仪器等物品被盗,应按被盗物品的全价赔偿。
5、如果发生被盗情况,应立即主动报警,同时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人员的调查和处理。
三、安全防火制度
1、每个员工都必须牢固树立“防火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2、遵守消防法规和各项防火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履行本岗位安全防火职责。
3、不准在禁止烟火区域内吸烟、动火。如因工作需要在禁区内动火的,必须报告领导批准,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4、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各种灭火工具的使用方法,爱护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消防器材、防火标志。
5、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除因工作需要以外,严禁使用电炉。
6、下班以前清理检查现场及办公室然后切断工作电源,消除火险隐患。7、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即时扑救。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8、违章用火、用电,违反消防法规定和内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50-500元,情节严重者,依
法追究责任。
四、用火用电制度
1、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要符合供电局的规定。
2、监理办公室、试验室、宿舍等电器设备安装、拆除、暂设电源的架设维修、拆除,应由电工进行,任何部门和工种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炉,违者除没收电炉以外,并罚款50元。
3、宿舍内禁止乱搭乱接电源,照明灯泡不得大于100W。
4、各种电器设备要采取防雨、防雷措施,接地必须牢固,电源线头必须有插头,否则不准使用。
5、监理现场和宿舍禁止使用明火取暖。
6、严禁在有易燃易爆和可燃性物品的区域内使用明火。
7、在易燃易爆和可燃性物品区域内要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8、违反用火制度尚没有造成后果的罚款5—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现场监理安全防范措施制度
1、上下工地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被高空落下的物体砸伤。2、如果因工作需要,需登高时,要事先检查登高的搭板和扶手是否牢固后再进行攀爬。
3、构造物施工时,在现场预留有许多钢筋接头,现场监理人员在现场行走时要密切注意脚下和周围以防被钢筋头等杂物刺伤身体或刮坏衣裤。
4、夜间监理作业时,应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在工作区域备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以防止发生不测。
六、试验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各种药品必须有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分别分开贮存低温、干燥处。
2、使用剧毒药品,必须戴好口罩,用完后立即将器皿洗净,并且将试验台擦洗干净。
3、易燃、易爆剧毒药品不准私自带出试验室,不准做人情,给予其它人员。
4、使用带电的仪器时,应注意人身安全,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5、试验人员应不定期的检查试验室的电器设备有无异常现象和仪器的零件有无松动情况等,防止以后使用发生事故。
七、测量员安全操作规程
1、高空(包括高墩柱、桥面边缘、盖梁、高边坡、)测量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有关规定,并系挂好安全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2、搬仪器时要遵守测量有关规定,特别是在块石面上和泥泞上下陡坡道路上行走,注意防止滑倒造成受伤或损坏仪器等事故。
3、穿越公路时要挂慢车旗,仪器设置在公路边时设置警戒线,确保人员及仪器的安全。
八、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汽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学习,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和维修保养规程。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准单独驾驶,严禁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开车。
2、汽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公安部联合颁发的“城市交通规程”和有关交通部安全法令的规定,积极维护交通秩序。
3、出车前驾驶员不得饮酒,行车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与其人交谈,要保证适当的休息时间,如身体有病或有极大的精神负担时,不得驾驶车辆。
4、载重汽车必须按规定装载货物。车厢上禁止载人,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5、每天行车完毕入库前要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修理。6、对自己车辆上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