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谈谈你对教师体罚学生的看法?
谈谈你对教师体罚学生的看法?
答:通过对《爱国守法是师德修养的基础》这一课程的学习,我感受很多、很深。我认为教师体罚学生是一种违背师德和违法行为。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用自己的生命去呵护、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针对小学生自制能力差、思想不成熟,一些不良行为、习惯,犯的很多错误,我们广大教师要积极联合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努力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以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证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近年来,体罚学生的事情在我国一些地方时有发生,学校以各种办法惩罚违规学生的新闻也在各地时有发生。教师体罚学生是非常不应该,即使是出于严格要求也不应该体罚学生。试问,体罚学生如何能真正“为人师表”?教师,是有着教书育人的法定义务,可没有体罚学生的“权力”。
古人讲:“教不严,师之惰。”走过了私塾的家长式教育,如今的教育体制,可不是靠暴力来能解决问题的,现在还能够说打得严,打得狠,就是师之“勤”吗?素质教育的转型,关键在体制,更在教师,教师要从根本上转型思想、方法和模式,再这样罚下去、打下去,岂不是让教育挂倒档吗?
教师是一个高尚的职业,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在要求受到社会、家长、学生的尊重的同时,也应该尊重社会、家长和孩子。教师在教授别人先进知识文化的时候,自己反而落后了,是值得我们第一位教师深刻反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中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我们每一位老师都应该做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模范。
第二篇:对体罚学生的看法
对体罚学生的看法
体罚学生,争论自古就从未停止过,我发表一下我自己的浅见。我认为这个 问题应从两个方面分析。
第一,要把什么是体罚学生弄明白,那就是在校期间老师以暴力行为对待学生。我觉得这种行为一定要坚决杜绝,并且应该从立法的高度加以明确。明确哪些行为是体罚学生,并且老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都要详细的作出规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当然,谁都喜欢优秀学生,可是没有差生又怎能映衬出优秀生,差生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对于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
其实作为老师我们都很清楚,其实根本没必要体罚学生,用其他的说服教育的方式完全可以取得跟好的效果,而一味的打骂反而会适得其反。而我们需要的只是多一些耐心,再多一些耐心!
第二,同时我们在谴责体罚的同时,还要明确一个概念叫:适当惩戒!在具体的教育教学中,我一直坚持一个概念,我不会打骂学生,但我一定会对违反纪律,违反合理规定的学生予以合理的、制度化的、适度的惩戒。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特别作为一个班主任更应该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要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这个教育过程中来,能比较好的完成德育工作的教育。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孟丹
2012年12月16 日
第三篇:谈对教师体罚学生的看法
谈对教师体罚学生的看法(小议教育)
读了以上案例,我的脑海中马上出现了一个敏感的话题——“体罚”。关于教师该不该体罚学生,现在社会上有很多看法,绝大部分都是谴责的声音,但我觉得应该区别去对待。
夸美纽斯曾这样赞美教师:“太阳底下再没有比老师这个职业再高尚的了。”那是因为我们面对的是正在不断发育成长的学生,不仅要传授给他们丰富的知识,而且还担负着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美化学生的心灵、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的重任。教师的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就是要让学生在轻松愉快中,身心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如果我们在讲台上对学生进行头头是道的教育,讲台下却为了某些问题对学生轻则罚站或推出教室门外,重则拳脚相加,恶言相加,学生看见我们教师都说一套、做一套,那么他们今后还会相信我们宣讲的东西吗?另外,教师本身就对学生的言行起着示范性作用,我们教师处理问题的方式也会直接影响学生今后对人对事的态度。如果我们动辄就体罚,会使学生也学会简单粗暴地去处理问题。严重些的体罚还会伤害学生的身心。
不过,我认为,体罚在一定的程度上还是可取的,但是要把握好体罚的“度”,充分尊重学生,避免发生变相体罚事件。老师体罚学生有的时候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没有绝对的对错,小惩大诫是必要的,特别是一些顽皮的学生,我们不能一味的忍让、给予包容甚至迁就的态度,这会让顽劣的学生“有恃无恐”,更不把学习或者教师的劝解当回事。教育部的官员王定华也表示,“教师正当、恰如其分的惩戒不属于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对学生的一切行为都给予包容甚至迁就的做法。”
但从学生这个角度来看,实施体罚更是不应该的。学生犹如一块尚未经过雕琢的璞玉,只有经过我们教师的精雕细琢,他才能成为一块美玉。如果我们在雕琢过程中简单粗暴,那么再好的玉石也会在我们手中毁掉。学生由于身心发展尚未完成、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因而犯些小错误是再所难免的。我们教师应从教育学、心理学角度出发,去正确对待学生发展过程中的一切现象,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挖掘自己的内在潜力,从而使学生的各种才能得到充分施展,决不能学生一犯错,就用恨铁不成钢的态度去责罚他们。这种责罚既不合法,用多了更会使学生自尊心丧失,养成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的态度。
总之,对于教师来说,我们在工作中应用自己的人格力量去影响,去威慑学生,特别是在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更不能用违背师德原则的体罚去解决问题。因为我们工作的对象——成长中的学生已决定了我们工作的不可返工性:产品坏了可以返工重做,而学生如果在我们的教育下成了次品,那么这种过失将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为此,在具体的教育教学工作中,除用自己的人格力量去影响学生、为他们做出表率外,还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这样做的效果会远比体罚要好得多。
讲坛,应是一方净土,学生的头顶上,应是一块明净的蓝天,应让学生在净土蓝天中自由发展,而不应成天在教师的呵责中提心吊胆过日子。我们更应该提醒我们自己:三尺讲台,不容玷污!
第四篇:谈谈你对慈善事业的看法
谈谈你对慈善事业的看法。
首先,慈善事业是经济发展取得一定成就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是国民素质提高的反映。同时,慈善事业也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一种方式,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当今社会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其次,发展慈善事业要从教育和政策两个方面着手。以教育的形式来鼓励慈善,以政策和立法来规范慈善。
最后,对慈善也要有正确的认识,慈善是一种精神引导而不是强制要,发展慈善事业的同时要防止“伪慈善”和“被慈善”的发生。
第五篇:谈谈你对中国足球的看法
谈谈你对中国足球的看法
我们都知道,足球运动,最早的起源在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蹴鞠”或名“塌鞠”。最早的说法见《战国策·齐策》:“临富甚福而实...塌鞠”。一直到现在,仍然有许多人热爱着足球,但是仅仅是热爱就够了吗?
想象一下这样一幅画面。老爸在电视机前看国足被虐1:5,无比愤怒,大骂“中国足球还有救么?”,这时候,孩子跑出来说:“老爸让我出去踢会儿球呗”“踢个P,你不想考大学了么?”。
再想象一下这样一幅场景校长在窗边和区教育局的领导谈心。区领导:“你们学校的体育运动的氛围搞得真好,要坚持!”校长刚想谦虚,一个足球飞过来打碎了的校长办公室的窗。校长对体育老师说:“下次课改成篮球吧!” 最后一幅图开发商告诉消费者:“我们这个楼盘真的很不错,边上就是一个足球场,平时下班了,带孩子来运动一下,对身体好,说真的,我也是个球迷,如果住在这边,我会很开心的。”过两年房子卖掉,开发商想开发二期,这就是大多数中国球迷对足球的爱。
其实我们根本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爱足球,我们对于足球的爱,一直都是叶公好龙式的爱,当这种爱和现实产生了冲突,第一个舍弃的就是它。说实话我们也爱不起足球,甚至我们都没有意识到一个健康的体魄、竞争意识、团队合作精神是和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同等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