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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教室(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第一篇:教室(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教室(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一、班级公物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

二、学期开始由总务处与班主任共同填写一式两份的《班级公物登记表》,并各执一份。表中登清课桌、板凳、日光灯、电风扇、门及玻璃的配备情况和完好情况。

三、学期初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财产责任书》,每学期由总务处对班级公物检查验收一次,并根据验收情况兑现奖惩。

四、学校利用暑假期间对各班门窗、黑板进行油漆。

五、班级电灯、电风扇,班主任负责开关,以防通宵用电。

六、各班级损坏的公物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以便学校给予及时维修,其维修费按《财产责任书》内容执行。

第二篇:教室公物管理制度

教室(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一、班级公物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

二、学期开始由总务处与班主任共同填写一式两份的《班级公物登记表》,并各

执一份。表中登清课桌、板凳、日光灯、电风扇、门及玻璃的配备情况和完好情

况。

三、学期初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财产责任书》,每学期由总务处对班级公物检

查验收一次,并根据验收情况兑现奖惩。

四、学校利用暑假期间对各班门窗、黑板进行油漆。

五、班级电灯、电风扇,班主任负责开关,以防通宵用电。

六、各班级损坏的公物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以便学校给予及时维修,其维修费

按《财产责任书》内容执行。

第三篇: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120班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校产管理,提高校产的使用效率,降低学校的办学成本,增强学生自觉爱护公物的意识,培养他们自觉爱护公物的习惯,特制定班级物品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同学遵照执行。

主要负责人:物管委员是班级公物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本班所有公物。学生既是班级公物的使用者,又是管理者。

一、学生使用的升降铁质课桌椅,实行承包制,2人一套一号,造册登记,使用学生(承包人)签字。班主任随时督促本班学生保护和使用自己的课桌椅。学生桌凳使用的规定:(1)学生桌是学校固定财产,使用时要加倍爱惜,不得损坏。(2)把桌凳固定到人,排位时做到物随人动。不准私自调换桌凳。(4)桌凳上不能涂漆、刻画、钻洞;不能在桌凳上钉钉、粘贴装饰品、涂写姓名,文字或其他图案。(5)不能在桌面上站立、躺卧或坐于桌面,不能把凳子当作其他工具锤打另类物品或用凳子做工具相互殴打。(6)桌凳不能更换、转借。

二、门窗、玻璃、锁劳动工具、电路、宣传标语、班徽、班牌等分工到人,发现正常损坏,由管理者及时报告保主任,班主任联系维修人员。

三、班级所用扫帚,水桶、铲斗等,若有学生故意损坏有本学生负责购买,若自然损坏,用班费及时配齐,要保证卫生打扫正常进行。

四、不得故意损坏学校的各种公物设施,否则,除照价赔偿外,追究当事人责任。负责管理的人员要时时留心自己管理的物品,及时发现问题。

五、每学期末各管理者将公物使用情况及损坏情况汇报物管委员,物管委员负责监督,并汇报班主任。有损坏或丢失者,谁损坏谁赔偿,若不能发现谁损坏的,保管者自行进行赔偿,课桌椅损坏由承包学生赔偿。

第四篇: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张桥乡田付元学校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校产管理,提高校产的使用效率,降低学校的办学成本,增强学生自觉爱护公物的意识,培养他们自觉爱护公物的习惯,特制定学校班级物品管理制度,希望各班遵照执行。

主要负责人:班主任是班级公物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管 理本班所有学校公物。学生既是班级公物的管理者,又是保护者。

一、学生使用的升降铁质课桌椅,实行承包制,2人一套一号,造册登记,使用学生(承包人)签字。班主任随时督促本班学生保护和使用自己的课桌椅,凡因错号造成的损坏而追查不到具体人员时,由班主任负责。学生桌凳使用的规定:(1)、学生桌是学校固定财产,使用时要加倍爱惜,不得损坏。作为班级的管理者,班主任对本班桌凳也要仔细看管,经常检查,管理好班级财物。(2)、各班必须把桌凳固定到人,排位时做到物随人动。各班不准私自调换桌凳。(4)、桌凳上不能涂漆、刻画、钻洞;不能在桌凳上钉钉、粘贴装饰品、涂写姓名,文字或其他图案。(5)、不能在桌面上站立、躺卧或坐于桌面,不能把凳子当作其他工具锤打另类物品或用凳子作工具相互殴打。(6)、桌凳不能更换、转借。

二、门窗、玻璃、锁分工到人,发现损坏,由学校派专人及时维修,不准影响教学。

三、班级所用扫帚,水桶、铲斗等,若有学生故意损坏有本学生负责购买,若自然损坏,学校及时配齐,要保证卫生打扫正常进行。

四、学生不得故意损坏学校的各种公物设施,否则,除照价赔偿外,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学校每学期末对各班公物进行一次清查,有损坏或丢失者,按班级物品配备清单所列赔偿价格进行赔偿,课桌椅损坏由承包学生赔偿。

第五篇: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铝城一中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的财产是国家的公共财物,是学校为同学们创造良好学习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公物完好率,延长公物使用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一、自觉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树立爱护公物光荣,破坏公物可耻的观念,正确使用公物,制止破坏公物行为,维护和保管好自己所使用的一切学校物品。

二、教室内财物配备及设施:门、窗、门锁、班级牌、课桌椅、讲台、电脑、投影仪、实物展台、风扇、广播器材、照明设备、饮水机、黑板、暖气设施、卫生工具架、教室文化展板、走廊展板等。

三、公物保管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组织班委对同学们进行爱护公物教育。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物,指导同学正确使用公物,表扬好人好事,杜绝破坏公物现象发生。

四、班级公物师生应节约使用、安全运作、安放整齐、协调和谐、清洁美观、有条不紊。

五、损坏及遗失赔偿:

1、自然损坏:班主任报总务处,总务安排维修。

2、无意损坏:将由总务处根据损坏程度向损坏者收取维修费。

3、有意损坏:除由总务处向损坏者收取维修费外,并报德育处给予校纪处分。

4、人为损坏公物,班级一时查不出损坏者,班级承担维修费。

5、遗失:如因为班级保管不力而造成重要财产遗失则由班级负责赔偿。

六、每学期由总务处定期与不定期组织检查,期末按班级公物管理评价表考核各班公物管理状况,向学校通报各班级公物使用情况,对管理不善、公物损坏严重的班级,除对损坏公物按价赔偿之外,还将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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