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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春季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014年春季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第一篇:2014年春季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桥上中学

2014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补助工作,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根据《壶关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经费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永庆

副组长:王红伟 赵海庆 成 员:牛广平、王庆国、李书孝

二、补助对象

桥上中学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

2、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残疾生或长期身患重大疾病学生。

4、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

5、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

6、因重病贫困家庭子女

7、受灾户的家庭子女。

8、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及人数

根据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农村贫困寄宿学生的补助标准为每生625元。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2、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由受助对象本人、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3、公示:学校根据教育局下达的资助贫困生人数,确定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受助名单报教育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对学生生活经费补助等惠民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局文件精神,认真审核、落实、公示、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经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经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经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生生活经费补助资金的行为,将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一四年十二月

第二篇:2012年春季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石口中心校

2012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补助工作,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根据《教育局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经费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有保

副组长:任金柱李金英

成员:高益锋郝少宏任志英王晓梅李婷

二、补助对象

石口小学在校寄宿生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

2、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残疾生或长期身患重大疾病学生。

4、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

5、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

6、因重病贫困家庭子女

7、受灾户的家庭子女。

8、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及人数

根据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农村贫困寄宿学生的补助标

准为每生500元。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2、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由受助对象本人、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3、公示:学校根据教育局下达的资助贫困生人数,确定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受助名单报教育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对学生生活经费补助等惠民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局文件精神,认真审核、落实、公示、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经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经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经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生生活经费补助资金的行为,将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第三篇:关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_实施方案

2014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

实施方案

许堡小学

2014-2-28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通渭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军信

副组长:杨淑敏

成 员:赵娟娟 赵晓岚 丁钰丽 张亚萍 杨淑敏 王慧春 刘晓慧 牛平霞 王吉鸿。

二、补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享受低保的家庭子女;

(二)孤儿或单亲家庭学生;

(三)父母或本人残疾的学生;

(四)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五)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六)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领证户的学生;

(七)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天4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小学生每年分别补助1000元,资金由中央、省级和市(州)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分担。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人数控制在在校住宿生的范围之内,公示期为7天)。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户调查,并与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

5、填写申请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由学校召开学生大会,在会上由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在公示栏公示后(公示期为7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6、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领取花名册必须由受助对象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签字。

7、资料收集存档:学校由分管人对收集资料进行整理装订

备案待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篇:2011年春季 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西坪镇中心学校

2011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发放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梅通合 副组长:许安飞

成员:王克松

马先华

冉茂讯

付远超

邹远明

赵必武

史安平

杨文宇

冉启选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邹远明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所属学校也要按照遵县财教[2011]1号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遵县财教[2011]1号文件文件规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对资助对象认真审查,同时在醒目地方公示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期满后及时将受助资金如数发放给学生。

三、指标分配:

西坪镇中学292人,资助标准500元/生/期,资助资金146000元;大同小学109人,资助标准375元/生/期,资助资金40875元。局拨我镇受助资金为186875元。

四、学校在完成相关资料后到镇中心学校拨付此款,发款时不能作任何费用抵扣,更不能用食物抵付,并有发放图片作档案材料存档。

西坪镇中心学校 2011年5月5日 相关要求:5月11日以前交下列资料。

一、上交资料:

1、发放方案;

2、发放助学金的图片;

3、受助学生的集体留影;

4、总结;

5、附件

3、附加

4、附件5。

6、公示材料;

二、以上资料均上交一式二份到中心学校,且附件

3、附加

4、附件5还要交电子文档,三、遵义县2011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具有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暂留学校保存。

西坪镇中心学校 2011年5月5日

第五篇:关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_实施方案

公主岭市八屋镇中学校2015年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方案

公主岭市八屋镇中学校

2015年11月1日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通渭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程

副组长:魏东华、曹立峰

成 员:朱剑飞、孙桂芬、宫宽、魏国荣、谷德艳、李静、刘祥鸽。

二、补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享受低保的家庭子女;

(二)孤儿或单亲家庭学生;

(三)父母或本人残疾的学生;

(四)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五)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六)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领证户的学生;

(七)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2015年秋季,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初中生每生625元/期,补助人数是39人。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人数控制在在校住宿生的范围之内,公示期为7天)。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户调查,并与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

5、填写申请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由学校召开学生大会,在会上由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在公示栏公示后(公示期为7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6、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领取花名册必须由受助对象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签字。

7、资料收集存档:学校由分管人对收集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备案待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公主岭市八屋镇中学校

201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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