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xx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xx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xx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文章作者:zzzlyb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6月15日22:3 xx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为贯彻落实xx区政府《2004年xx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镇政府明确本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安委会牵 头,负责此项工作,镇安委会下发x安发(2004)5号文件,关于转发xx区政府《关于2004年xx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明确xx镇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员;明确镇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林副业办,环保办,市容,教办8个相关部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操作执行,并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制定紧急预案,完善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库存环节监管和校园内小卖部进货渠道管理,申请镇政府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校园外的小吃部、小卖部进行集中整治,取缔4家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吃部,责令3家小卖部立即办理卫生许可证,通过整治,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四、下阶段工作思路和薄弱环节 本镇食品市场的规范化程度不高,检测手段不够完善;食品卫生管理上有盲点、盲区、无证照加工经营点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带来重大隐患;少数非法食品加工经营者故意惨杂使假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危害尚未完全消除;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力度不够到位,体系尚未健全,给非法人员具有一定的市场空间。这是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就是要强力推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食品安全源头抓起,发挥各职能部门监管作用,把隐患消灭在源头,加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种植业,畜产品监管力度,做好各部门间协调工作,采取职能部门以自查自纠为主,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查,集中整治为辅,制定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各项工作任务,充分 认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就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200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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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抓专、抓实、抓细”的工作原则,聚焦当前我镇存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能,构建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食品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督促各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开展专项整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使食品行业自律明显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水平显著提高,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四、重点任务
1.“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供货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政府与部门管理监督责任,探索建立学校、学生家长、镇有关职能部门及各界代表共同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共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饮食店、小卖部、小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牵头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单位:食安办、卫健、市场监督等有关单位)
2.“农村集体聚餐”专项整治。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以及酒店(饭店)、农村流动宴席等集体聚餐地点,具有集体用餐特点,涉及人员多,影响面大,是食物中毒易发区域,也是重点监管单位,要增强聚餐举办者和乡村厨师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乡村厨师承办聚餐以及餐饮管理的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好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和聚餐食品留样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牵头单位:食安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卫健、市场监督等有关单位)
3.“三小(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对食品流动摊贩开展摸底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可掌握,重点加大对卤菜、糕点、豆制品等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力度,从原料采购、冷藏、加工、消毒等环节规范操作行为,督促其规范整改,对不达标的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坚决取缔,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各村(居)、食安办、公安、卫健等有关单位)
4.“农业投入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全过程管理,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追踪假劣农资制售源头,严惩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
(牵头单位:农技站,责任单位:各村(居)、畜牧水产、公安、市场监督等有关单位)
5.鲜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加强鲜肉及肉制品监管,公安、畜牧、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以农贸市场和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重点加强畜禽、屠宰、肉制品加工、销售、餐饮等多个监管环节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肉及肉制品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加工销售病死畜禽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群众鲜肉及肉制品消费安全放心。
(牵头单位:畜牧水产站,责任单位:各村(居)、公安、卫健、市场监督等有关单位)
6.商超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百姓日常食用的粮食、糖果、食用油、水果、蔬菜、糕点、肉制品、水产品、酒、饮料、调味品、儿童食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重点审查商超市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货凭证及记录、索证索票、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到源头可追溯。依法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积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食安办、公安、卫健、市场监督等有关单位)
五、工作机制
1.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2.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为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采取每季度召开1次食品安全会商会议,常态化解决需要部门联动才能处置的食品安全问题。组建微信工作群,采取线上互动、线下联动方式,通过关口前移、职能延伸,将食品安全管理从“单兵各自行动”变为“多方联合行动”,从“单一现场监督”变为“多方立体监督”及时收集、处置食品安全动态信息和苗头性问题。
3.建立风险排查机制。利用市场监管部门“互联网+明厨亮”平台、“一品码”追溯信息管理平合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要及时通过会商机制向相关责任单位反映,对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或相关责任单位挂牌督办,逐一整改销账。
4.建立问题查处机制。针对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隐虑,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依法严厉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接到社会各界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线索或12315、12345及来信来访等渠道反映的投诉举报,对由镇食安办、市场监管所依法处置。
各村(居)、各单位要从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结合部门职责,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确保监管无缝隙、全覆盖。请各村(居)、各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期间的图片、文字、视频等电子版资料报送至镇食安办。
第三篇:九宫山工商所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九宫山工商所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九宫山工商所为做好夏季食品专项整治,采取三项措施,标本兼治,努力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针对这次夏令食品专项整治,分局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进行了专题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出要以完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制度,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为重点,做到组织领导、规章制度建设、市场监管、专项整治四个到位,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提高监管水平
从6月份开始,各管片组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对照六查六看对辖区食品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20户次。
三、加强督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工商所组织督导组对各管片组进行了检查,采取普遍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了巡查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十五天一检查一通报,通过检查提出问题,通过检查落实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突出的问题,为扎实有效地抓好夏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促进作用。
2012年7月1日
第四篇:2010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赤壁市卫生监督局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为切实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监督管理,着力解决目前全市学校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市教育局牵头,联合市卫生局、城管局、文体局、公安局、工商局等几个职能部门开展了校园周边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我局围绕其方案要求,按照市卫生局《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现将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如下:
一、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1、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3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
2、此次专项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108家,其中学校67家,托幼机构41家;专项检查全市乡镇校园周边食品饮食店51家,共计检查159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59份,卫生监督意见书159份。
3、按照赤壁市卫生监督局《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对周家湾土菜馆、迎宾酒楼、小洞天酒楼等13家无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采购食品及原料未索证;无查验记录的校园周边食品饮食店立案处罚。对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采购食品及原料索证不齐南鄂高中、正扬小学、车埠高中等5家学校食堂进行了责令限期改进。
二、主要做法与措施
1、为了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领导,卫生监督局成立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王汉民
副组长:吴建华
成员:吴建林、韩超、龚宏、王祥、朱忠能、徐蔚莉。
2、根据《整治活动方案》精心安排整治工作。
根据市卫生局《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进行精心安排,组建工作专班,采取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人的办法,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由于责任明确,整治工作专班人员每天深入各校食堂及周边饮食店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督办力度,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整治专班人员根据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店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整改措施,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159份,为了保证整改意见得到落实,整改专班工作人员加强督办力度,对进度缓慢的单位下达警告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改正,将整改单位督办任务,分解到人、包干到底,保证整改措施得到认真落实。
三、存在问题
1、有少数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卫生安全意识淡薄,只顾经济效益,忽视卫生管理。
2、有部分学校周边食品饮食店环境卫生较差,无“四防”设施,无消毒设施。
3、有部分学校周边食品饮食店和少数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
和培训证上岗,经营场所未按规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4、有部分学校周边食品饮食店和少数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无索证索票制度,无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严格按照赤壁市卫生监督局《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按照责任划分包干到人、责任到人。
2、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
严格按《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规定要求,坚决打击学校卫生安全隐患单位,坚决查处拒不改正卫生不规范的学校食堂,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学校饮食卫生安全。
二○一○年六月四日
第五篇:2011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11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阶段总结
鹿泉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省市要求,我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对各类食品生产企业、经销网点及重点部位的监督清查力度,按照上级要求,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展开。下面将前一阶段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加强督导
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永会任组长、副市长高旭明任副组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市食安办承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从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督导协调。活动开展以来,办公室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5次,对各职能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为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经鹿泉市政府研究同意,鹿食安办制定印发了《鹿泉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各乡镇、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 确。制定印发了《鹿泉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方案》,将各职能部门分为7个督导组,负责对全市12个乡镇、1个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
2月25日下午,鹿泉市食安办组织、市政府主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市长高旭明主持召开了2011年鹿泉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再动员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在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坚决按照上级政府提出的“五个一批”的原则,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的整治,在全市掀起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风暴,要做到细而又细,严而又严,实而又实,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全领域、全覆盖,迅速、全面、彻底地对整个食品行业进行集中整治,决不留一丝情面,决不留一处死角,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今年以来,截至目前,我市各有关部门共检查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单位共计11259家次,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3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家食品经营户、2家餐饮单位予以关闭取缔;对2家不符合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户责令其停业整顿;改造提升41家食品生产企业、5家学校食堂;对27家奶站、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行驻场监管;立案10起,没收不合格食品700千克,罚款2.8万元;抽验各 类食品750批次,自检均合格;接到群众举报1起(因系受害者家属举报,按照《石家庄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未给予奖金);各乡镇向农户发放市政府“公开信”10万余份。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整体呈现平稳状态,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活动开展情况
按照4月21日国务院和省、市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鹿泉市食安办于4月22日制定印发了《鹿泉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高旭明任组长,市政府法制局局长武建朝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工促局、市农业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并对全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行了工作安排。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此次专项整治中一是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二是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三是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四是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各样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市电视台要建立专项整 治专栏,大力宣传报道规范生产、经营的食品企业,同时要曝光违法违规的食品企业。
4月24日按照省办公厅文件的要求,食安办印制“公告”5000份,已下发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同时公布了食品监管各职能部门的举报电话。
此项活动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各部门出动车辆156车次、人员1398人次,检查食品小作坊3家次、食品生产企业13家次、生猪养殖厂345家次、奶牛养殖场9家次、饲料生产企业122家次、餐饮单位115家次,抽检饲料样品124批次、猪尿样品424批次、猪肉样品91批次,检验项目莱克多巴胺,检验结果均为阴性。
四、肉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
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河南济源双汇公司“瘦肉精”事件后,鹿泉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市食安办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鹿泉市肉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一是加强对畜禽养殖环节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严查添加“瘦肉精”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对肉、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监管,逐摊逐家进行排查,发现可疑的肉品要及时进行封存作必要的检测。按照石市食安办工作部署,开展了肉品市场拉网检查,截至目前,各有关部门共排查饲料生产企业14家次、生猪养殖场63家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4家次、肉品经营户1162家次、商场超市150家次、餐饮服务单位126家次。同时在行政监督的基础上加大技术监督的力度。共进行猪尿“瘦肉精”含量测定413份、猪肉88份、饲料291份,对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含量进行检测,含量均为阴性,以技术手段确保了我市肉品质量安全。
五、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在机构改革未到位期间,按照鹿泉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农牧、质监、工商、卫生和食药监等部门分别对食品种养殖、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实施监督管理,食药监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为做好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我市主要采取以下八项措施:一是以治“污”为重点,加强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了对种植、养殖环节农药残留等有害污染和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的专项整治,把好食品安全源头关;二是以治“劣”为重点,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等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今年以来,质监部门已经注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9家,改造提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2家,对存在问题的30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责令整改;三是以治“乱”为重点,开展了屠宰加工环节 和食品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的多次专项整治,今年工商部门取缔无照经营4户、规范进(销)货台账25册次、责令停业整顿单位2家,查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700公斤,加强了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四是以治“差”为重点,对餐饮业、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接待饭店和旅游景点餐饮单位、无证照经营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改造提升学校食堂5家,全市餐饮业卫生信誉度同比增长1.4个百分点,量化分级管理,AB级率达到了85.5%(指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AB级单位所占餐饮单位的比例,09年底达到84.1%,目前达到85.5%,2010年初上级要求达到既定目标为80%以上),加强了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五是各乡镇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责,做好本区域食品安全的隐患排查,抓住薄弱环节,配合职能部门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及早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饮食安全隐患;六是市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将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综合协调经费10万元列入市财政预算,已拨付5万元;拨付农牧局食品安全经费148万元,工商局15万元;将质监局每年的50万元食品检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全市5家乳制品企业的乳品检验经费市政府也将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予以解决;七是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近几年相继印发了《鹿泉市重大食 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鹿泉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鹿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文件,以制度对食品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约束,为保证全市人民饮食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八是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自1月份至今,食安办制定印发食安办文件18个、工作简报16期,先后组织开展了“双节”、乳制品、肉品市场、“馒头坊”、食品添加剂、辣椒制品添加苏丹红等工业染料专项和集中整治以及联合执法检查,确保了食品安全整顿实效。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全市食品市场的正常有序。
六、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常识知之较少;有些食品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还比较淡薄,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等环节都不同程度存在着违法违规问题。
(二)执法力度不均。各职能部门对大型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监管力度较大,但对小型、分散且随意性大的食品经营户监管缺乏办法和机制,违法经营现象仍存在。如路边烧烤、街头饮食、流动摊贩、小加工作坊、小食杂店等存在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加以解决。
(三)人员、经费不足。近几年,我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经费进行了大量投入,但随着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品种的不断扩大和人民对食品安全程度要求的不断提高,食安办 及各监管部门的执法力量已明显不足,致使监管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缺位现象。尤其是监管人员少、经费不足,造成各监管部门的检测设备、试剂、交通及取证工具不能与时跟进,与管理任务繁重形成较大的反差,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
(四)个别部位监管责任尚不明确,如豆腐加工、豆芽、露天烧烤、流动摊贩等,以上问题有待上级政府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
二O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