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避免因身份识别差错而发生各类医疗不良事件、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为保证医疗安全,来院就诊的每位患者应当如实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身份信息是指姓名、性别、年龄等身份资料。相关人员有责任依据患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在各种医疗文书、收款依据上填写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
2、挂号、办理医卡通及出入院处在输入患者身份信息时应当加以核对,并对有疑问的患者信息加以核实。
3、医务人员在各种诊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正确识别患者身份。核对时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4、患者身份确认必须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标识:住院患者身份确认方式常用姓名、病案号、出生日期等,不包括患者床号或房间号;门急诊患者使用姓名、出生日期、门诊病历核对患者身份;医技科室核对患者身份和检查或治疗项目,保证检查正确的患者和正确的部位。医务人员如发现患者身份信息有不符之处应当与患者沟通、核实并更正,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时应当及时主动的进行协调。
5、在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对重点科室如急诊、病房、新生儿、ICU、产房、手术室和重点患者如产妇、新生儿、手术、ICU、急诊、无名、儿童、意识障碍、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等患者,必须佩戴标注有身份信息的腕带,如有遗失或损坏等情况,应当及时更新腕带,更新时须经两名护士核对。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不但要与患者或其家属口头核对身份信息,而且要根据腕带标注内容进行身份信息核对。身份信息不符时,应当先明确原因,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诊疗活动。
7、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就诊卡号”作为身份识别信息,进行诊疗活动时,需双人核对。
8、患者转接时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和交接登记制度。
9、完善关键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
9.1患者转科交接时严格执行身份识别制度,尤其是急诊科、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产房、新生儿病房之间的转接,由医护人员护送,认真交接病历等资料,并填写交接记录。
9.2对重点患者,如产妇、新生儿、手术患者、ICU患者、急诊患者、儿童、意识不清者、语言交流障碍者、处于镇静期间患者等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如无陪同人时,须有双人共同核对患者身份。
9.3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须有双人共同核对患者身份。
第二篇: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避免因身份识别差错而发生各类医疗不良事件、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保证医疗安全,来院就诊的每位病人应当如实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身份信息是指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身份资料。相关人员有责任依据患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等有效证件,在各种医疗文书、收款依据上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
二、挂号及出入院处在输入病人身份信息时应当加以核对,并对有疑问的病人信息加以核实。
三、医院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正确识别患者身份。核对时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四、患者身份确认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标识:住院患者需同时使用姓名、床号两种方式。门急诊患者使用姓名、门诊病历条形码核对患者身份。医技科室核对患者身份和检查或治疗项目,保证检查正确的患者和正确的部位。医务人员如发现发现身份信息不符之处应当与病人沟通、核实,并更正。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时应及时主动的进行协调。
五、介入治疗或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 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六、对重点科室如急诊、病房、新生儿、ICU、产房、手术室和重点患者如产妇、新生儿、手术、ICU、急诊、无名、儿童、意识障碍、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等患者,必须佩带标注有身份信息的腕带,如有遗失或损坏等情况,应当及时更换新腕带。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不但要与病人或其家属口头核对身份信息,而且要根据腕带 标注内容进行身份信息的核对。身份信息不符时,应当先明确原因,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诊疗活动。
七、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 就诊卡号”作为身份识别信息。进行诊疗活动时,需双人核对。
八、患者转接时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和交接登记制度。
九、完善关键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
9.1患者转科交接时严格执行身份识别制度,尤其是急诊科、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病房之间的转接,由医护人员护送,认真交接病历等资料,并填写交接记录。
9.2对重点患者如产妇、新生儿、手术、ICU、急诊、无名、儿童、意识障碍、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等无法向医护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虎患者姓名,如无陪同人员,须有双人共同核对患者身份。
9.3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须有双人共同核对患者身份。
第三篇:患者身份识别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为了科学准确识别患者信息,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实行双重身份识别,即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具体如下:
1、医务人员在进行各种诊疗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如:姓名、性别、住院号等,不得单独使用患者床位号或病房号核对患者。
2、实施有创(包括介入)诊疗活动前,实施者要亲自告知病人或家属,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以确保对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3、ICU、新生儿科/室、手术病人、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病人入院即使用“腕带”,作为实施抢救、输血、输液等各项诊疗、护理活动时辨识病人的有效手段。腕带内容包括病人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新生儿腕带内容包括床号、母亲姓名、新生儿性别等。腕带由病房护士双人填写并亲视病人佩戴。
4、手术前一天,各病区分管护士根据医嘱查对手术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无误后,进行术前准备。手术当天,手术室工作人员在病房接病人时核对病历及腕带的内容,并与患者或家属核对,无误后方能接走。进入手术室与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手术间。手术开始前,由麻醉师、手术医师、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术后手术室仍应持手术病人接送卡及病历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无误后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本离开。
5、急诊科、ICU、手术室、产房等与病区交接时,由医务人员携带病历及“患者转出交接记录本”护送病人至转入科室。两科室医护人员交接病历,同时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交接完毕,双方分别在“患者转出交接记录本”及“患者转入交接记录本”签字后方可离开。
6、职能部门(医教科、护理部、门诊部)履行督导职能,并有记录。
第二篇: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科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0、在检验、放射、CT、超声、放射治疗、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识别患者
11、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第三篇: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为了科学准确识别患者信息,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实行双重身份识别,即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具体如下:
1、住院患者床头或床尾均悬挂床头牌,对全院范围内的住院患者、急诊抢救患者、急诊留观患者均使用腕带标识,精神科患者实行图片信息、姓名识别。床头牌及腕带标识作为各项诊疗、手术操作时辨识患者的身份识别手段。
2、管床护士在患者入院时更换床头牌、为患者佩戴腕带。患者身份信息包括患者的病区、床号、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护理级别、饮食等。
3、在标本采集、给药、输液输血、手术等各类诊疗操作前及患者转科交接时,尤其是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的转接,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核对腕带标识,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患者身份识别方法且由患者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确保医疗安全。
4、使用护士移动站的病区,均使用电子条码腕带,未开通护士移动站的病区使用塑料腕带。
5、对于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急诊无名患者,亦使用“腕带”标识对患者实行身份识别,如需住院治疗,则对其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
6、患者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注意手部血运情况。一条腕带只限一位患者住院期间佩戴且一律佩戴在左手,作为病人个人信息的主要标识,确保其处于可以随时辨识的状态,不得随意摘取、涂改、转借、遮盖。出院时由护士为患者剪除腕带并销毁。
7、患者转床或转科时床头牌信息随时更换,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第四篇:患者身份识别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采血、给药、输液、输血、手术及实施各种介入和有创诊疗前必须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识别患者的方法。常用标识有: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身份证号、诊断等,不得以床号作为识别标识。二、二、建立“腕带”识别标示卡。目前对手术、昏迷、神志不清、产科新生儿、入住重症病房及重危病人实施。急诊科病人戴绿色腕带,手术病人戴粉色腕带,临床科室的昏迷病人、危重病人、产科新生儿戴红色腕带。腕带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三、三、绝对卧床患者,应有标识在床头;隔离病人床头有黄色标志。四、四、建立关键流程识别措施。急诊与病房、与手术室、与ICU之间,手术室(麻醉)与病房、与ICU之间,产房与病房之间病人的转运有专人负责,并有具体交接记录文书。住院重危患者到医技科室检查,由床位医生陪同,急诊科重危患者到医技科室检查,由急诊科护士陪同。五、五、在实施手术、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的操作前,主要操作者及巡回护士应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再次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院号、身份证号、家庭电话等作为识别和确认患者的手段,并将此过程在医疗文件中有所体现。六、六、手术前患者的病历、影像资料、术中特殊用药、器材等,病区护士与麻醉师(或手术室护士)之间应有交接与验收,双方签字,不允许由患者(或家属)自带相关资料到手术室。七、七、手术与各种有创高危操作在患者进入手术场所前,对涉及到“左右”、“水平面”、“手指或脚趾”的手术,手术或操作医师应在手术或操作部位作恰当的标示,例如在手术部位附近用蓝色标志笔标上“Yes”(Y),并主动邀请患者(或家属)参与认定,在术前小结(病程录)中有记录。
八、各种有创诊疗、手术当患者在手术台上准备接受手术前,要“暂停”确认。手术医师、麻醉师及巡回护士应对患者的身份(两种标识)、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关键性检查结果及各种签字手续履行等情况进行再一次核查,确认无误后各自应在相关医疗文件上签字,否则不得实施手术。
第五篇:24.住院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等2种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二、建立“腕带”识别标示;对重点患者,如产妇、新生儿、手术、lCU、急诊、无名、儿童、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的患者均应佩戴“腕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要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上的信息,准确确认患者身份。
三、对于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由接诊医务人员临时命名为“无名氏”,如同时住院“无名氏”2人以上,命名为“无名氏+编号”,记录在腕带上。身份核对时须双人核对,内容包括:住院号、床号、无名氏+编号。
四、在体格检查、标本采集、给药、输血(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诊疗活动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或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五、急诊科危重患者转科:由专人护送,确保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病历;双方认真核查患者身份,护送人员交代患者生命体征、意识状况、皮肤完整情况、用药惰况、管道情况等,填写交接记录单,双方签字确认:
六、门诊收住院患者时身份识别措施:门诊收住院患者办理手续进入病房后,由病房护士、患者或家属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等身份信息。
七、临床各科室之间转运交接患者时患者身份识别措施:两科室间医务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一起核对患者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床号等,并填写《转科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八、医院内新生儿转科救治过程时身份识别措施:产房、手术室、病房与新生儿科之间转接救治新生儿时,产房、手术室或病房等首诊科室护上应给新生儿佩戴“腕带”,并认真与接诊科室护士交接新生儿与其监护人情况,并与接诊科室护士和患儿监护人一起核对患儿“腕带”信息,填写《转科登记表》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