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土石方施工合同
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就开发
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基础工程土石方交由乙方承包施工的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特制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基础土石方工程开挖和荃坑支护工程。
二、工期:本工程项目开挖工期为43个工作日,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月**日,工程竣工交付日期为
****年**月**日。
三、承包方式及付款方式:
1、本市场土石方基础工程总量约12万m3,(具体按开挖实际方量计算)。按分量计费,总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承包,土方以16元/ m3,石方以39元/m3承包给乙方施工,支护荃坑9万m2工程约105元/m3(土石方分量具体按现场开挖情况丈量计算)。
2、石方工程量计算必须经甲方负责人确认。
3、乙方进场开工3天后,甲方应付乙方机械油料及生活费用壹拾万元整(¥100000元),以后乙方按工程进度向甲方申报分批次付给乙方,工程进度70%,工程完工后,余下工程款在一个月内付清。
4、工程款结付时,如甲方需要开具发票,双方同意由甲方支付30%比例的税金。
四、双方职责及费用承担 甲方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内的水管及各种电缆线的转移工作;
3、提供羡慕基础开挖,设计图纸一份和地形现状实测图,并提供开挖线桩号(坐标点)和工程量清单;
4、甲方必须指定至少一名以上现场人员与乙方协调有关施工中遇到各种事宜。
乙方职责:
1、负责该工程土石方施工,配备足够的施工工程技术人员及各种机械设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如期完工;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如出现安全事故及费用一概由乙方负责。
3、完成土石开挖及运输,弃渣位置堆放工作。
4、严格听从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指挥,服从安排,密切配合,互相支持。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的原因影响工程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若乙方未按上述日前开工或竣工的或违反进度计划任何阶段工期要求的,甲方罚乙方超三天每立方罚款余方2元计,以后按每三天为计算单位,在工程款中扣除(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提前完成奖励3万元。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后自动失效。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第二篇:土石方施工合同
土石方施工合同
甲方:娄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娄底市城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秉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地块土石方工程施工,签订如下协议:
1、施工范围,甲方地块(娄国用2005第A0277号)红线图±0位置约8000m3左右。
2、按38.6元/m3包干。乙方负责当地关系,全部手续的办理,并承担所有开支。
3、安全:乙方应严守安全操作规程。负责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11年5月8日
第三篇:土石方施工合同
土石方施工合同
甲方:
(下以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马龙休闲山庄
二、工程地点:鄂州市梁子湖马龙休闲山庄
三、总工程量:110万立方米(110万立方米)
四、工程总造价约:3080万元左右
五、工程内容:挖、填、平整、爆破(运距500米内,以外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六、工程立项批文号:梁经致发(2011)21号
七、工程承包范围:土石方
八、开工日期:施工日期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以进场通知书为准。
九、乙方提供公司建筑工程相关资料,施工许可证及备案手续等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土方价格:土石方施工价格每立方米28元。
十一、计算方法:根据甲、乙双方现场测量标准为计算方法每块地以测量为准,实做实收包干制。
十二、付款方式:进场费5%,所有机械设备进场后,甲方再付5%备料款,每15天结算一次工程款,每月按进度付款85%。
十三、甲方责任
1、甲方现场代表使用甲方权利,负责与乙方施工现场协调和沟通,保证工期正常运转,保证路通、水通、电通。
2、甲方代表负责当地政府、村、地方的协调工作,如造成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员工每人第天100元。挖土机台班费每台第天2000元,铲车台班费每台每天1500元、爆破设备每天300元。除特殊原因(如天灾、火灾、自然灾害,国家文件保护等除外)。
3、如当地闲置人员等闹事,应及时到位协调,妥善处理,确保施工顺利进行。造成损失一切由甲方负责,按合同上条款赔偿执行。
4、甲方负责办理爆破中的一切有关手续并负责炸药提供到现场,炸药甲方保证在壹万贰仟元以内给乙方雷管市场价供给乙方(炸药费用按政府售价计算,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后,要听从甲方负责人安排和指挥,随时听从调配,在施工中,一定要保质保量,保工期,出色完全施工任务。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安全,如出现事故等原因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乙方机械清场,15天内甲方一次付清乙方5%余款。
4、乙方向甲方交合同保证金5万元,乙方进场壹个月内,甲方返还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具有法律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调。
甲方法人签字:
乙方法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公司签章:
公司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第四篇:土石方施工承揽合同
土石方施工承揽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开发位于复兴镇鑫海铁厂土石方建设项目需要,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决定将该工程场平土石方工程交由乙方独立负责施工完成,双方就该工程涉及各方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甲方所提供的该项目施工平面图中,土石方承揽工程,工程量达州市鑫海冶炼有限公司测量的数量并由双方签字认可为准。
二、承揽方式
1、乙方以大包干形式完成甲方发包土石方工程,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所承揽工程转包他人;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
2、乙方承揽施工过程中所有机械设备、爆破材料(土石方破碎,另行计价)、装挖机械、土石方外运、卫生清洁(必须设冲洗台和沉砂井)及因乙方施工与周边协调发生的 1
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因不文明施工内容承担了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
3、乙方是自然人承包,涉及到特殊作业人员及特殊要求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乙方承揽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
四、工程施工期限
1、乙方承揽施工工期为日,即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进场施工起计算工期至年月日止。
2、因不可抗拒造成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五、工程价款及支付办法
1、按实际完成量立方米计算,土方、页岩综合价每立方元整。大写:元整(税费由甲方负责)。
2、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如甲方没有按时付款。余款在该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不按时付清,乙方有权向甲方加由总造价的10%。
六、工程成果及质量
1、乙方完成土石方工作成果需经双方实测地场平达甲方施工图纸指定高程,场内平整度需经甲方签字认;
2、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经,同时接受甲方验收认可。
七、工程量计算方法
乙方进场时需经甲乙双方经现场对场平内指定范围内各点高程时行实测,甲方对各点高程计算后再向乙方交底作业,乙方作业至甲方规定高程后,双方测量合格按实际计算工程量。乙方场平土石方无论厚薄、坚硬等实行按土石方立方米均价计算。
八、工程验收
1、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要求组织对乙方所施工完成土石方工程时行验收。
2、乙方完成土石方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土石方倒土场地,场地的租金费用由甲方负责,运土在3公里以内(3公里外另行计价);
2、提供乙方施工场平土石方各点设计高程交由乙方组织施工,指派作为现场技术指导和工程测量;
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承揽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并有权审查同意乙方所提供施工方案;
4、甲方为施工提供所需的用水、电接口,乙方施工作业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不按时付款造成停工,由甲方负责造成停工的各种费用;
6、乙方在按合同约定期限及工程质量完成工程后,甲
方应及时组织对乙方所完成工程验收。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8、甲方在合同签字后一天内提供办理放炮手续的资料。
十、乙方权利义务
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具备承接本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提供民工团体工伤保险单和发票。
2、自行独立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覆行,指派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独立承担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及相应责任。
3、执行甲方所要求工程范围及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施工方案,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5、自行负责管理施工所有机械设备或相关材料,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支付民工工资、运输、机械、爆破等相关工作费用应将支付明细交于甲方存档。
十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条款覆行就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覆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由甲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
十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结清账后自动失效,乙方合同原件必须交回甲方。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注明:油料如出现国家价在每公升0.1元左右不另计价,超出另行计价。
甲方:
法人代表:
二0一二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乙方:
第五篇:基础土石方施工合同
土石方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重庆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胜香江豪庭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现将武胜香江豪庭工程基础土石方分项工程人工劳务承包给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多次共同协商,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武胜香江豪庭2 工程地点:武胜县城祥升大道。
第二条:承包范围:
发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图中所含武胜香江豪庭车库工程基础土石方分项工程基础、电梯井、塔吊基础、部分外运土石方、内转土石方至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第三条:工期:
(一)开工日期:年月日(根据甲方的工期要求)。
(二)竣工日期:年月日(根据甲方的工期要求)。
第四条:工程价款:
1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如下:
(1)独立基础:基础土石方分项工程页岩90.00元/m³(条形基础、电梯井、塔吊基础)、砂岩200元/m³(条形基础、电梯井、塔吊基础)。(2)人工挖孔桩:土方90.00元/m3,页岩140.00元/m3,板石(需要水钻施工)280.00元/m3,土方中孤石按实际方量220.00元//m3。
安全帽等)、夜间施工加班费、加餐费、场内材料转运费及清除垃圾转运费。同时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工作内容:
(1)人工开挖场内土方及建筑垃圾。
(2)人工开凿场内石方并满足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3)平基土方、石方、建筑垃圾等用人工装斗配合塔机吊装转运到甲方指定地 1
点。
(4)场内排水工作。
(5)施工用脚手架的搭拆。
(6)完成该单项工序所需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一切低值易耗品(如空压机、锹、撮箕、抽水泵、钯钩等)。
(7)完成该分项工序的安全责任及相应的安全劳保用品费用。
(8)四川省文明工地施工要求本单项工序应做的工作
3、零星签证计时工60.00元/工日。
4、室内取土夯实、回填元/ m³(含取土、运土、分层回填、夯实)。
6算工程量。
第五条:施工技术要求:
(一)、基础土石方工程由甲方施工员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证。
(二)、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严格按施工图、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严格施工。
(三)、每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步骤进行,上一道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六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二)、甲方工作:
1、为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2、甲方施工员对工程进度,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服从施工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施工图、交底记要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严格要求工人按照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做好自检工作。
3、组织工人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允许工人打架骂人,做到工完场清。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2、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而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并接受罚款。如无法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已完成金额的60%人工费(不加任何费用)结算给乙方,并清退出场。
第八条:人工费支付
本分项工程无进度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安全责任:
在分项工程单价中10%作为安全设施费和管理费。另签定安全责任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乙方借故中途停工或退场,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乙方所聘工人的工资由签约人全权负责支付。并同时承担给甲方该分项工程总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付。
2、乙方所需机具、用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在甲方借用的设备在施工期间应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支付修理费。
3、严禁将所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已完成量的60%人工费(不加任何费用)结算给乙方,并清退出场。
4、乙方如因工人素质低、技术差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及文明施工等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等,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签约人全权负责。
5、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如乙方人员损失甲方公物,应照价赔偿。
6、由于乙方原因无故停工,每次处罚款2000元以上。
第十一条 其它:
1、工程外包工人员管理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严格遵守执行。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形成新的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俩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自然失效。
甲方:重庆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武胜香江豪庭3、4栋项目部
负责人:负责人: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