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爱猪网分析GSP促进兽药连锁经营模式发展
GSP促进兽药连锁经营模式发展 202_年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GSP为兽药连锁经营企业创造了有利先机
农业部于202_年1月15日以第3号令正式发布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于202_年3月1日开始推广施行,要求在此之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在202_年3月1日前必须通过GSP认证并依法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
预计到202_年月份3月份GSP验收截止时期,广东省会通过5000家左右企业;山东省202_年兽药经营企业有7900多家,到202_年变成了6800多家,预计全省会有4000家左右通过GSP验收。
实施兽药GSP认证后,兽药店实行连锁经营一直是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据行业专家预计GSP推行后行业市场会面临重大变革,目前我国有注册的兽药经营企业15万家。经过GSP认证后,预计将减少50%的经销商和零售商,这对净化经营市场,规范从业标准,恢复流通渠道的规范性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兽药连锁经营优势明显,无论是对企业还是政府来说都有诸多的好处。
首先,连锁经营具有规模化、网络化、信息化的优势。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统一销售价格等是连锁经营的基本规范和内在要求。对于企业而言,连锁经营成本低,竞争力强,投入少,效益好,可以有效发挥总部的整体质量优势、技术优势和服务优势。对于政府而言,连锁经营方便管理,降低行政监管成本。如在一个县级辖区内,可能会有几十家零售企业甚至超百家,分别属于不同的法人,管理起来相对比较零散,如果这几十家企业属于几个大的连锁集团,那么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只需要重点管好这几个大连锁集团的总部和法人就可以了。如果连锁集团分店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可追溯连锁集团总店,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迫使连锁集团总店对分店产品质量负责,促使连锁总店对分店的管理,也就是监管部门可以借连锁总店的手规范管理其余分店。
同时,农业部的3号令中规定,兽药经营主体必须是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企业,个体经营户将无法通过GSP管理的认证,这一规定有利于提高市场进入的门槛,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但也无形中造成了经营成本的增加。
在国家法律法规日趋完善的背景下,兽药生产企业会转而依托更多的兽药GSP企业代理经营本企业产品或自建GSP门市,具有大体系、大连锁、大协作能力的GSP企业将拥有更大的市场空间。建立兽药行业连锁经营网络品牌,是建立打击假冒伪劣的长效机制、是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流通领域规范发展的重要途径。
202_后连锁加盟性兽药经销商将做大
202_年以前的数年间,部分兽药生产企业效仿饲料生产企业,纷纷将业务员、技术员派驻终端用户,试图以终端精耕细作的营销策略垄断区域目标市场,从而推动经销商员工化加速企业发展。正因为如此,或许从未跨出过县域的经销商享受到了企业在技术培训、业务培训、管理培训等众多的学习和福利待遇,实现了自己和生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可以预期且明显感觉到的变化是,国家仅仅用约一年的时间强力推进兽药经营环节的GSP认证,并明确同一个县区内的乡镇经销网点可以以连锁加盟的形式挂靠专业化的兽药经营公司完成GSP认证,因此以连锁、加盟、直营等为主要营运模式的兽药经销商的综合竞争优势将逐渐彰显,这为过去走终端用户、业务员走乡窜户的背包式营销的生产企业则是一记重重的棒喝。
显然,具有连锁加盟资质的兽药经销商将充分发挥品牌价值、配送能力、技术支撑、资源占用、议价优势、品类互补、营销战略等的综合优势和集聚效应,必然成为各个兽药生产企业争抢的香馍馍。经销商也将从过去纯粹的买卖关系,逐渐演变成为同时为某几个具有互补特性的优势兽药生产企业在某些特定区域的形象代言人、价值创造者、服务开拓者和市场顾问,也会同时成为终端用户的方案供应商、终端服务商,由单一的兽药买卖业务转变为供种、供料、供技术、供药品、协助畜禽产品销售的综合服务商,从而实现普通经销商向专业化经营企业的角色转变,兽药产品仅仅是信息传递、技术服务等增值的有效载体和工具。
然而,四大瓶颈因素制约着兽药连锁快速发展。
首先,连锁经营企业因规范经营,势必会带来成本上的增加,最主要的就是税负的负担;其次,兽药连锁经营有别于专卖店的形式,连锁经营是打造流通渠道,打造公共的流通和销售平台,那么对于产品的来源尤为重要,兽药行业中有关“OEM、ODM”的限制性政策制约了兽药连锁的发展;第三、兽药连锁经营自建渠道往往会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侵害;第四、连锁经营目前也在遭受国内大型一条龙养殖企业自建兽药生产基地,自建销售渠道的困扰。目前国内已有30家一条龙企业已建成自身的兽药生产基地,这无形中削弱了市场商品化的程序,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
第二篇:兽药连锁经营问题分析[模版]
兽药连锁经营问题分析
202_-07-02 09:40:19
【关 键 词】兽药,连锁经营,问题分析
【报告来源】中国行业研究报告网整理
【报告内容】
一、目前兽药连锁经营存在的问题
规模经济效益不明显
降低经营成本、实现规模效益是兽药连锁经营的主要特点与优势。但目前兽药连锁还没有形成规模优势,在降低采购成本从而降低经营成本方面作用有限。据有关资料显示,兽药通过生产者、省市县级代理商、连锁店等一系列中间环节到达消费者手中,其价格要增加3-10倍,主要是经营管理成本、仓储费用提高,各级损耗增加。
难以实现标准化经营
目前由于各连锁企业难以提供相同的产品与服务,甚至价格也难以统一,没有体现出连锁共享品牌资源的初衷;另一方面经营管理没有成型的方式、方法,兽药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标准化只是一句空话。兽药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市场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就是同一企业的同一产品不同批次的质量也会有差别。这些对连锁经营乃至一般经营影响很大。
经营者缺乏基本的连锁知识
目前的乡村经销商与厂家独立合作倾向明显,很多企业和基层销售者缺乏连锁经营的基本知识,认为这样就是在搞连锁经营。
连锁与其它渠道竞争日益加剧
目前,我国畜牧业营销组织构成了庞大的营销系统,而连锁经营无法避免要与传统经销商形成冲突与竞争。分布于县、乡的直营店和加盟店是连锁的基石,他们将直接面对其他零售商店的竞争,特别是在初期阶段,其他零售商店在税收和人脉资源上的优势对连锁店会构成较大威胁。
二、兽药连锁经营发展不畅原因分析
政府支持力度
任何形式的经营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的宏观调控对产业的形成具有深远的影响。尽管国家各部委相继出台关于鼓励连锁的文件,但都存在执行偏差的问题。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持兽药连锁企业融资,尤其是中小企业。
兽药企业的有效配合兽药连锁的基础是产品,而且产品要有独立性、专供性和质量保障,但目前生产企业由于市场客观原因以及个人认识水平不同,大多企业不能有效执行。
加盟店不能获利
兽药连锁组织之一的加盟店,由于传统经销方式的竞争,目前还在连锁与传统的边缘徘徊。对于连锁的认识也大多持观望与等待态度,这使得兽药连锁在基层推广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养殖消费观念
一般来讲,兽药、饲料销售商从业就要准备两笔资金投入,一笔是进货和管理资金,另一笔是赊销资金,两笔资金加起来最少也要在20万元。赊销是消费选择的一个主要方面,也是经营控制客源的有效手段,由此形成的人脉基础和操作上的便利使得连锁店经营再正规、价格再低廉、服务再到位,也难有吸引力。
第三篇:GS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兽药经营部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一)兽药采购制度
(二)兽药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三)兽药保管制度
(四)兽药存储与陈列管理制度
(五)仓库管理制度
(六)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七)兽药质量评估制度
(八)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及处理制度
(九)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管理制度
(十)兽药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十一)兽药经营记录、档案和凭证管理制度
(十二)质量管理培训考核制度
(十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十四)经营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十五)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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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采购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二、采购兽药应为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有批准文号的产品;
三、采购兽药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兽药管理有关规定;
四、对于首营企业或首营产品要加强审核,并索取有关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五、购进兽药应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载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六、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兽药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一、兽药质量验收
购进兽药的检查验收是兽药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兽药质量、相关证明文件、数量三个方面。兽药质量的检查验收包括:兽药外观质量的检查和兽药包装质量的检查。
(1)兽药质量检查验收
① 兽药外观质量检查:主要检查购进兽药是否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检查标准的规定。1.兽药包装质量检查
外包装:包装箱是否牢固、干燥;封签、封条有无破损;外包装上应清晰注明兽药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
内包装:兽药的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容器使用合理、清洁、干燥、无破损;封口严密,合格;包装印字应清晰,品名、规格、批号等不得缺项;瓶签粘贴牢固。
2.标签和说明书检查
兽药的标签或所附说明书上应明确印有兽药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2)合法性审核
1、必须是经首营企业审核合格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企业信息与首营企业审核的内容一致。
2、必须是经首营品种审核合格的兽药产品。兽药产品的通用名、规格、批准文号、作用用途等项目与首营品种审核的内容一致。
(3)兽药数量的验收
进行购进兽药数量验收时,应根据所购进兽药的原始凭证逐一核对实物。
二、兽药产品的拒收
1、验收人员,应对兽药产品进行逐批(次)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实行双人验收。
2、验收首营品种时,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直接将所验收药品判定为不合格兽药,予以拒收:(1)未经兽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兽药;(2)整件包装中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兽药;
(3)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合兽药管理部门的批准范围,不符合规定、没有规定标志的兽药;
(4)购自非法兽药市场或生产企业不合法的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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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拒绝验收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拒收报告单”。
兽药保管制度
一、陈列兽药会因陈列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影响产品质量,因此陈列的兽药应按月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
二、储存的兽药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特别要注意近效期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缩短检查周期。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三、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四、兽药保管应有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施。
五、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应根据季节温度变化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六、兽药应按产品和批号集中堆码。
七、兽药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八、兽药应分类陈列,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
兽药存储与陈列管理制度
一、色标管理
为有效控制兽药储存质量,对兽药按其质量状态区分管理,杜绝库存兽药存放差错,对在库兽药实行色标管理。
兽药质量状态的色标区分标准为:
合格兽药—绿色;不合格兽药—红色;质量状态不明确兽药—黄色(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表示)。
二、搬运和堆放要求
应严格遵守兽药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兽药应控制堆放高度,防止造成包装箱挤压变形。兽药应按品种、批号相对集中堆放,并分开堆码,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兽药不得混堆,防止发生错发混发事故。
三、兽药堆放距离
兽药货架与仓间地面、墙壁、顶棚、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设置足够宽度的货物通道,防止库内设施对兽药质量产生影响,保证仓储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分类储存管理
应按照兽药的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进行分类储存。特殊管理兽药以及危险品应专库存放。对于经营量较小且易变色,挥发及融化的品种,应配备避光、避热的储存设备。
五、温湿度条件
应按兽药的温、湿度要求将其存放于相应的仓库中。
仓库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证在库兽药的储存兽药质量。
2、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库房储存条件的监测并采取正确措施有效调控。
3、按照兽药储存性质的要求,合理的对兽药进行分类储存。
4、按兽药储存温湿度条件要求,储存于相应仓库中。
5、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天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如温湿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及第 3 页
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
6、对存在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的兽药产品,不得入库。
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兽药外包装图示或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兽药应控制堆放高度,合理利用库容。
8、兽药产品储存实行货位编号及色标管理。
9、兽药应按批号、效期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不同批号兽药不得混垛。
10、毒性及麻醉、精神药品应当专柜或专库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11、客户退回的兽药,存放于退货兽药库(区),并做好退货记录。
12、不合格兽药应得到有效控制,专人专帐管理。
13、设立保管帐卡,按批号正确记载兽药进、出、存动态,保证帐货,帐卡、帐帐相符,及时分析,反馈兽药库存结构及适销情况。
14、严格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办理出库。
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兽药销售总体原则: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等有关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
一、陈列的兽药分类摆放,清洁整齐。
二、销售人员对客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兽药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兽药交与顾客。
三、兽药拆零销售时,只能拆至最小内包装。
四、收集兽药产品市场信息。对缺货兽药要认真登记及时报告,货到后及时通知客户购买。
五、收集用户的兽药不良反应信息,毒副作用信息,报告质量管理人员。
六、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账款、账物、账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保存销售记录至该兽药有效期一年(无有效期保存三年)。
七、在营业场所明示服务公约和质量承诺,并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和设置意见簿,对购买者反应的问题应当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八、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兽药质量评估制度
一、实施兽药质量、特别是首次购买兽药质量评估审核,建立所购兽药质量审核审批记录。
二、所购兽药由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综合审核,再报企业负责人(法定人员)审批。
三、审核生产企业GMP(经营企业GSP)证书,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或批次,营业执照等,生产或经营企业营销人员的企业委托书和身份证。
四、、审核所采购兽药的产品合格证书,是否假劣兽药、不合格兽药。
五、质量审核合格并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书。
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销售人员负责销售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反馈的收集。质管人员负责确认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及其报告和管理。
二、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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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的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2、销售的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
1、销售人员在销售及用户访问过程中,必须随时收集所销售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记录在《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上。
2、收集到有关不良反应情况,销售人员应在当天将《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上报质管人员。
四、药品不良反应的确认和报告:
1、质管人员接到销售人员的《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在一个工作日内赴客户处调查、核实;
2、质管人员将核实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填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中。
五、质管人员随时将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对于严重、罕见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在核实后即刻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管理制度
一、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实施有效的控制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行销毁,并做好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的处理记录。
二、对验收兽药过程中,发现破损、过期、证物不符等质量问题时,应对该产品移入不合格区管理,做好记录并由质量管理人员签字。
三、对储存和兽药陈列的兽药实行定期检查,发现有过期、颜色改变、兽药所需的环境条件改变等影响兽药质量问题,立即以该产品实施下架,移入不合格区管理,做好记录并由质量管理人员签字。
四、对已售而退回的产品,发现有过期、变质等影响兽药质量问题,应移入不合格区管理,做好记录并由质量管理人员签字。
五、对有权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质量抽检中发现质量问题产品,立即进行下架和召回处理,查明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并自觉接受行政处罚。
兽药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一、企业为客户提供兽药质量咨询服务,受理兽药质量投诉业务,对外公布兽药质量事故报告、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电话。
二、企业接到兽药质量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出质量管理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立即向兽药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事故造成的后果。
三、客户要求兽药质量查询时,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应当耐心细致的解答所查询问题。
四、企业在采购、验收、入库兽药,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尽快向供货单位发出质量咨询,及时处理。
五、企业对客户的质量投诉,应当热情耐心,解答释疑,并立即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六、对质量事故、质量投诉退回、召回的兽药,企业应当移入不合格区,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兽药经营记录、档案和凭证管理制度
一、兽药经营企业要建立兽药产品质量档案,兽药产品质量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GMP证书、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兽药购入合同,购入记录,销售记录,产品销售凭证,不良反映和退货处理记录、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记录等。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操作程序等质量管理文件,第 5 页
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三、建立的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改、伪造和变造。确需修改的,应当签名和标明日期,应当保证原数据清晰可辨。
四、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兽药质量管理档案,设置档案管理室或者档案柜,安全存放、妥善保管,并由专人负责。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并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五、建立下列方面的质量管理文件。
1、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和质量承诺。
2、各组织机构或人员岗位职责、职权和相互关系。
3、对供货单位和采购兽药的质量评估体系。
4、入库、出库的质量检查、验收、核对和必要情况下的质量检验。
5、运输、储存的管理和所需特定环境、温湿度条件控制管理。
6、环境卫生、人员卫生管理。
7、定期对设施、设备、仪表的监控管理。
8、退回兽药的质量管理,有效期兽药、不合格兽药的清查和处理。
9、质量投诉管理,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不良反应的收集、报告,质量信息的收集、公示。
10、票据、台账、记录等兽药的采购、运输、保管、销售的有效凭证的管理,存档资料的管理。
11、质量管理方面教育、培训、考核的规定。
六、建立下列方面的记录。
1、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2、温湿度控制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清洁、运行状态记录。
3、质量评估记录。
4、兽药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出库、销售、清查记录。
5、兽药的质量投诉、质量纠纷、质量事故、不良反应和不合格产品、退货的处理情况记录。
6、兽药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记录。
质量管理培训考核制度
一、企业每年安排两次以上的质量管理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考核,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二、企业安排每季节第一个月初组织企业全体员工进行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兽药安全使用等专业知识培训,由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或聘请专业人员授课,并进行现场考核,成绩记入培训考核档案。
三、企业鼓励员工自由参加各种兽药知识培训班,所需培训费由企业承担一半。
四、企业员工培训、考核与年终奖金挂钩。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创造优美、整洁、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实行分区卫生责任制。经营场所由营业员负责,实行超市模式,药品摆放整洁、明了,无尘土,每天下班后打扫卫生,每天上班前清洁卫生。仓储场所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实行分区和先进先出管理,每天整理一次药品。
三、经营场所和仓库保持通风、采光良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环境温湿度变化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四、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鸟,保证兽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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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一、保持整洁的经营环境、空气、场地应当符合储存要求,营业和储存场所周围不应当有影响兽药质量的污染源。同时不对周围环境、公益场所、居民生活和其他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二、营业、仓库等所有场所保持清洁、无杂物、无无污染源。营业场所保持明亮、整洁、货柜、橱窗保持清洁、卫生。
三、对易产生污染源的场所、设施、设备定期清洁。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经常进行清洁。确保清洁、卫生、无污染。
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一、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企业积极组织质量管理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参加兽药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
二、企业每年组织一次质量管理,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
三、全员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四、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员工培训情况,考核成绩进入培训档案,作为聘用、加薪、晋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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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兽药饲料连锁经营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兽药管理条例》之规定,针对我县兽药经营现状,为了规范兽药经营行为,理顺兽药经营秩序,确保各经营门诊部既能够按照条例要求创建达标药房,最终通过gsp认证,又能够服从和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养殖的近切需要,本着“布局合理,经营规范,自愿挂靠,服务生产”的原则,走市场化动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布局,连锁性经营的路子,维护经营门诊部的合法权益,保障兽药市场健康、有序、良性发展,达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的。
1、竹山县动物疾病控制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区域布局的宗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对行政区域内的连锁经营门诊部进行筛选评定,先确定数量和布局后进行考评,以保障连锁经营门诊部的销售量和市场占有量。
2、几挂靠竹山县动物疾病控制中心连锁经营的门诊部属疾控中心分支机构,接受县疾控中心的工作任务和业务管理。
二、连锁模式
1、连锁经营具备的条件。接受连锁经营的门诊部必须是近三年来信誉程度高,完成任务好,业务素质强,服务质量优的具有从业资格的兽医从业人员。
2、达标药房标准。①营业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且具有与营业额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营业场所采光、通风良好,且能悬挂统一招牌的门店。②从业人员必须具有从业资质。③内设有专用柜台和药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存放且摆放有序,整洁亮丽。④明码标价,并建立处方和销售台帐、差错登记簿、采购登记簿及顾客意见簿。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制度和相关证件上墙悬挂。⑥对于接受上门求诊的必须设有消毒台和专用消毒设施。
3、连锁经营的具体方法。①连锁经营门店必须向竹山县动物疾病控制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从业资格和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场所的详细地址、平面示意图。②疾控中心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挂靠的单位进行现场勘验,出个勘验报告,对不合标准的提出整改意见。③对现场勘验达标的单位建立工作档案,签订连锁经营协议书。④连锁经营门诊部签订协议书后在30个工作日内订制并悬挂按照统一制式制作的招牌。
三、具体措施
1、工作措施。①竹山县动物疾病控制中心作为连锁经营的母体对各连锁经营门诊部实行协议管理,监督检查各连锁经营门诊部的经营行为,并对各门诊部的不良经营行为提出整改意见,直至取消连锁经营资格。②对自愿挂靠连锁经营的门诊部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必须经过法律公证,并严格按照协议书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并对直销门诊部提出工作指导意见。协议书一年一签订,双方若无异议可续签,否则终止协议,取消连锁经营资格。③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目标,对不同区域,老兽药销售门店根据历史兽药销售情况下达工作任务,新兽药销售门店结合服务区域畜禽饲养量情况下达工作任务,本工作任务必须保证在当年10月底以前完成,并全部结清货款。
2、业务措施。①县动物疾控中心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协助解决各连锁经营门诊部在经营活动中的疑难问题,提供技术服务。②按照达标药标准帮助各连锁经营门诊部积极创建达标药房,并定期跟踪督查。③统一制定连锁经营门诊招牌的规格,核定分店编号,由各连锁经营门诊部到指定地点制作。④连锁门店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由动物疾控中心统一办理,集中年审,费用由连锁门店出资,各连锁门店作为疾控中心的下设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篇:乡镇连锁超市经营模式分析
自我国加入WTO后,随着外资连锁超市的大量涌入,城市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面对这种竞争势态,连锁超市纷纷向竞争较弱、发展潜力较大的乡镇市场转移。202_年2月6日,商务部下发《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从202_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在70%的乡镇、50%的行政村建成25万家标准化的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和强有力的政府支持,使得乡镇连锁超市在近几年得到迅猛发展。然而,乡镇市场的特殊性制约了乡镇连锁超市的发展。需求差异大、物流条件差、市场体系发育不健全,以及城市居民与乡镇居民间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习惯、消费心理等各方面的差异,都使得以传统经营模式运营的乡镇连锁超市,遇到了发展中的“瓶颈”。本文在充分研究乡镇市场特点,城市市场与乡镇市场经营连锁超市差异的基础上,提出发展乡镇连锁超市的三种创新经营模式:商品双流经营模式、商品订购经营模式及批发与零售兼营经营模式。三种创新经营模式分别以回运农产品、通过订购形式销售生产资料和开展农村小零售商批发业务为切入点,充分利用物流配送网络,降低物...【订购价格】可编辑电子版(Word版)1580元,电子版+印刷版1780元
【交付时间】电子版4小时 E-mail或QQ发送;客户指定内容2个工作日;印刷版特快专递
【关键词】 乡镇市场;连锁超市;经营模式;
摘要 5-6
第1章 绪论 9-14
1.1 本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9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9-12
1.3 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及研究方法 12-14
第2章 我国乡镇连锁超市的现状分析 14-27
2.1 乡镇市场的发展现状 14-19
2.1.1 乡镇市场的界定 14-15
2.1.2 乡镇市场的现状 15-17
2.1.3 乡镇市场的特点 17-19
2.2 乡镇连锁超市发展现状 19-22
2.2.1 连锁超市在乡镇的发展 19-21
2.2.2 政府政策对发展乡镇连锁超市的推动 21-22
2.3 乡镇连锁超市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22-27
2.3.1 市场定位模糊 22-23
2.3.2 商品组合不当 23
2.3.3 物流管理水平低下 23-24
2.3.4 营销水平偏低,缺乏竞争意识 24-25
2.3.5 经营管理落后,信息化程度低 25-26
2.3.6 经营模式单一,缺乏经营特色 26-27
第3章 城市与乡镇连锁超市经营的差异性分析 27-39
3.1 经营环境差异性分析 27-31
3.1.1 竞争对手 27-29
3.1.2 目标顾客的定位 29-30
3.1.3 消费者购买行为 30-31
3.2 经营管理差异性分析 31-35
3.2.1 经营规模 31-32
3.2.2 信息技术 32-33
3.2.3 物流配送 33-35
3.3 营销策略差异性分析 35-39
3.3.1 选址布局 35-36
3.3.2 商品组合 36-37
3.3.3 促销手段 37-39
第4章 乡镇连锁超市经营模式的创新 39-53
4.1 商品双流经营模式 39-45
4.1.1 经营模式的背景分析 39-42
4.1.2 商品双流经营模式回购产品的确定 42-44
4.1.3 商品双流经营模式的管理 44-45
4.2 商品订购经营模式 45-50
4.2.1 经营模式的背景分析 45-47
4.2.2 商品订购经营模式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 47-49
4.2.3 商品订购经营模式的管理 49-50
4.3 批发与零售兼营经营模式 50-53
4.3.1 经营模式的背景分析 50-51
4.3.2 批发商品配送方式的确定 51-52
4.3.3 批发与零售兼营经营模式的管理 52-53
第5章 商品双流模式在苇河镇的推广研究 53-58
5.1 苇河镇经济发展概况 53-54
5.2 商品双流模式在苇河镇推广的可行性 54-56
5.3 商品双流模式在苇河镇的推广建议 56-58
5.3.1 确定产品流通方式 56-57
5.3.2 推进农产品的产业化发展 57
5.3.3 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 57-58
结论 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