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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一
(一)项目背景、内容。
1、立项背景。
为了进一步改善丰都投资环境,提高丰都城市现象,需要对县城的整体形象进行提档升级。横四路作为丰都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城镇形象和文化,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整治横四路主次干道对于改善丰都县城镇的整体形象,增强城镇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吸引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向城区聚集,对减轻城市交通压力、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加快稳定脱贫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经渝发改地【20xx】291号批复,丰都县横四路综合改造工程予以立项。
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综合改造峡南溪路、双桂路、延生路,雪玉路、龙河路等5条主干道和平都西路、南天湖西路、南天湖中路、南天湖东路、平都东路、滨江东路、滨江西路等7个片区次干道,道路全长19.8千米;景观改造涉及4个广场、2个公园、1个游园、2个节点,面积26.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改造,道路及管网建设、挡墙护坡治理、广场及景观提档升级,公园、游园及节点工程整治,灯饰改造,店招地安排及环保设施建设和市政绿化等。
(二)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到位、资金执行和管理等情况)。
20xx年丰都县横四路综合改造项目资金600万元,其中:中市600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0万元,共计600万元,均投入到该项目,投入资金600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绩效目标。(设定预期目标情况)。
1、总体目标。
整治道路环境改造16.1km,景观改造240847.4平方。
2、总体绩效目标设定值。
数量指标:改造路面面积6500(平方米),整治道路1.433(km);
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项目验收通过率100(%);
经济效益:促进城镇居民人均增收额50(元);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村居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农村移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相关信访问题化解率95(%)。
3、年度绩效目标设定值。
数量指标:改造路面面积6500(平方米),整治道路1.433(km);
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项目验收通过率100(%);
经济效益指标:促进城镇居民人均增收额50(元);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村居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农村移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相关信访问题化解率95(%)。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除风景名胜区和水天坪工业园区)的城市开发建设服务工作。具体职责任务:负责管理和经营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确保保值增值;负责县政府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开发建设、改造更新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负责所属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并组织实施工程的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等工作,以发挥城建资金最佳的投资效益;负责所属区域统筹城市建设和开发等其他工作。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已完成利民中医院至环保局段道路升级改造,累计完成道路升级改造约700米长,完成人行道铺装约3600平方,栽种桂花树176棵,安装路灯64盏。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促进城镇居民人均增收额50(元);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村居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农村移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相关信访问题化解率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居民意见不一致,导致施工难。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无
绩效管理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无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与相关部门联系,尽量协调统一居民意见,顺利施工。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无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于2024年7月17日经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批〔2024〕116号)文件批复立项,项目业主为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估算总投资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及地方自筹;建设地址位于南江县东榆镇文光村中院社;建设规模为提标升级改造2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
项目主要内容:提标升级改造2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改造组合式氧化沟-新增二沉池-高效滤池-反消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
该项目质量指标为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时效指标为按期完工,数量指标为改造2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态指标为改善水、大气环境质量,社会效益指标为减少cod排放,改善生态环境。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于20xx年6月8日经(南污水处理司〔20xx〕36号、南发改〔20xx〕84号)向市发改委转申报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2250万元;20xx年10月15日,南江县发改局以《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南发改〔20xx〕141号),计划下达资金分配文件,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1000万元;20xx年11月19日,南江县财政局以《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南财建〔20xx〕85号)资金文件,下达到南江县水利局(项目主管部门)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10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计划省预算内投资2250万元,地方自筹2250万元。
2.资金到位。该项目共到位7笔资金,分别是:
(1)南江县本级财政资金(南财预〔20xx〕82号)220万元;
(7)20xx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南财建〔20xx〕85号)1000万元。合计金额4346万元。
2024年县财政局追减南江县20xx年新增财政赤字一般债券资金700万元(南财债追〔2024〕4号),截至目前,该项目实际到位建设资金3646万元。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共使用2703.66万元(含待摊费用),按照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比例的约定,目前工程款支付比例较合同金额3119.14万元,达到80%。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使用,合法合规,并与预算相符。并全部用于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业主单位计划财务部负责项目前期及工程进度费用拨付、会计核算及财务处理等。分别建立项目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及费用拨付。由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指导管理工作。目前该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各类工程费用进行了及时拨付。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架构:
1.项目名称: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主管单位:南江县水利局。
4.施工单位:中建洪春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实施流程:
1.成立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实施小组,负责施工组织全面工作,确保工程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落实目标责任,对项目实施小组人员,按区域点位定岗、定责、跟班作业,确保工程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1.组织专班,严格监管该项目招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
2.定期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与申报内容是否符合。
3.严格检查该项目资料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xx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20xx年底完成一期氧化沟改造、新增构(建)筑物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等主体工程(含机电设备安装),形成2万吨/日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排放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能力。20xx年11月20日通过项目竣工综合验收,验收评定意见合格,正式投产运行。经核查该项目符合申报内容,并完成项目绩效申报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24)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提高了县城污水处理效率,进一步改善了县城水环境质量,优化市民生活和居住环境,有效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同时对改善南江县投资环境、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更加显现出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属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又属于环保民生项目,通过污水处理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我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同时该项目性质完全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要求,符合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支持方向。项目建成后,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其现实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经自查评价,该项目无问题和建议。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三
根据《厦门市重点农贸市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厦府办〔20xx〕148号)、《关于印发厦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市监综〔20xx〕18号)、《关于印发20xx年度“为民办实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市场改造〔20xx〕3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区列入厦门市重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计划的集美市场、杏西市场、宁宝市场、霞梧市场予以财政扶持。根据各项目实施情况,仅杏西市场符合补助拨付条件;集美市场市场20xx年未通过验收;霞梧市场调整为下蔡市场,由侨英街道自行改造,不用市、区财政扶持;宁宝市场未申请补助。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纳入区商务局20xx年度部门预算,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单位申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资金由商贸科负责受理,在收件审核项目单位申报资料后,按照政策依据提出办理意见,提交商务局局务会集体研究讨论。经局务会通过后,由商贸科负责将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项目经办人、项目审核人、综合科负责人、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集美区商务局发展经费拨付审核表(项目经办人、项目审核人、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会议纪要、企业申报资料、政策文件归并整理提交财务核对拨付。
(二)财政支出情况。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年初预算1100万,预算调减890万,调整后预算金额110万,20xx年度支出杏西地下广场(市场)改造提升补助106.16684万元。
杏西地下广场(市场)工程总投资211.63355万元,包括建安部分和溯源系统部分。建安部分经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结算数164.4914万元(建安费用154.4万元,代理费2.0914万元,设计费4万元,监理费4万元)。溯源系统部分由厦门市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安装费用47.14215万元。按照厦府办〔20xx〕148号、厦市监综〔20xx〕18号等文件要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设施、设备改造;按照2.0版标准进行改造的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实际投资额80%。杏西地下广场(市场)补助总金额按工程总投资211.63355万元的`80%进行拨付,为169.30684万元。20xx年,根据区商务局会议纪要(〔20xx〕12号),已给予杏西地下广场(市场)项目预拨资金63.14万元。20xx年,根据区商务局会议纪要(〔20xx〕22号),拨付补助尾款106.16684万元。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支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其中:区财政按实际兑现资金的40%承担,市财政按实际兑现资金的60%承担。
(一)项目效益分析。农贸市场与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息息相关,改造提升是一项便民、惠民的工程。通过农贸市场改造,改善了农贸市场的消费环境。根据项目目标情况,杏西市场已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受补助市场满意度高于90%,辖区内群众满意度高于90%,市场改造进度高于90%。
(二)支出效益分析。20xx年度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项目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预算调减89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10万元,实际支出106.16684万元,预算执行率97%,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率100%。
(三)评价分值和等级。根据上述分析,确定绩效评价分92.2分,等级为优。
(一)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集美市场市场20xx年未通过验收;关于霞梧市场,市农改办复函同意(厦市场改造办〔20xx〕6号)不列入改造计划,替换为下蔡市场,其改造资金由侨英街道承担,市、区财政不用补助;宁宝市场改造后不符合补助申请条件,未申请补助。
(二)财政支出存在的问题。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实施周期长,涉及环节多,特别在验收环节面临很多困难,造成扶持经费难以按计划拨付。
加强建设、消防、市场监管、相关镇街等部门的协调,推动各改造项目按照改造时限完成。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四
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学校硬件设备,保障学校平稳发展满足学校教学需求,学校申报了20xx年“设备购置”,项目编号10028006-20xx-0005,主要包括购置便携式计算机1台,投影仪5台,学生课桌椅600套,图书1批,台式计算机35台,多功能一体机5台,空调机10台,办公家具10套,学生宿舍家具500套,汽车维修类仪器设备1批,物业管理服务1年。
由于该项目资金为单位自筹,而学校是全额拨款单位,因此在资金筹措过程中还存在较大的缺口,导致该项目完成情况为43.7%。目前已完成采购118.74万元,尚有资金缺口153.26万元。
该项目已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的43.7%。
存在经费缺口,还有大批设备未完成采购。
1、加快资金筹集;
2、上级给予资金支持。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五
我们对20xx年的农村户厕改(新)建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特别是对农村厕所改建台账和资金奖补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对奖补原则、奖补程序及有关要求,在政策组织实施、支持重点、资金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梳理;深入乡镇村,对部分已完成了改厕任务的农户进行调查了解,详细了解农户对农村改厕政策实施的效果和意见建议。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保障。20xx年我县改厕任务数为户厕20xx户(根据市里统筹安排户厕任务分20xx年、20xx年两个年度完成),公厕20座,即每个户厕奖补总额为1500元,公厕按照8000元/蹲位奖补。我县统筹整合改厕资金共计300万元。另外还建立了农民和集体积极投入、社会力量多方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农户自主参与。
资金使用。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农村改厕户厕任务为20xx户(分两年内完成),20xx年实际完成1360户,公厕20座,共需资金300万元,现已拨付资金300万元,其中户厕已拨付资金204万元,公厕拨付资金96万元,共计拨付资金300万元。
资金监督管理。奖补方式、奖补程序以及奖补村、户的条件。奖补到行政村的资金分配方案在县级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了公示,补贴到户资金的分配情况在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全县的'改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实际完成农村户厕改(新)建1360户,农村公厕20座。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1%,完成整村推进村20个。
经过对建设台账和资金拨付情况的核查,我县20xx年农村户厕通过验收的共计1360户,需资金204万元;公厕20座需资金96万元,共需资金300万元.各项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
绩效自评结果接受监督和审核并可给予公开。
无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六
(一)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裕安区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的通知》。
实施情况:已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在完成验收后拨付资金。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xx年资金预算总额178.67万元,全年执行数178.6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策部署的需要,全面提升我区城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购物环境、交易条件和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消费购物环境。
阶段性目标:指导市场改造和经营管理主体按照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进行改造建设,对市场建设的政策性奖补资金跟踪。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范围。
目的:清晰界定工作内容是在严格履行项目申报程序和完成项目验收的前提下,拨付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
对象:百花、滨河、云露桥农贸市场。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评价原则: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型。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决策类指标体系、过程类指标体系、产出类指标体系和效益类指标体系。
评价方法:关键绩效指标法。
评价标准: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和预算作为评价的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成立项目评价工作小组,制定项目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评价工作执行阶段。收集数据,并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进行评价。
第三阶段:评价报告撰写阶段。根据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
综合各项指标,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评价结果为优秀。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符合部门职责范围、属于部门履职所需、符合省与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资金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分配下达,符合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限要求及时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预算执行率100%。
已制定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整,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实际完成率100%,在预算年度内完成项目阶段性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完善了市场服务功能,规范了市场经营管理,提升了市场保供、稳价、绿色、安全等公益性功能,同时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也达到98%以上。
问题主要体现在数据分析深度、广度不够,工作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切实加以解决,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水平。
无
无
(一)评价指标体系。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评分表。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七
承担20xx年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为20xx年度向社会公开聘请15家第三方咨询公司及部门14位专业技术人员支付服务费,购买办公用品、升级办公软件。
(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20xx年度梅州市梅县区财政性资金建设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造价审核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及《梅县区财字[20xx]36号计酬管理规定20xx年修订》规定,支付第三方咨询公司审核服务费454.37万元,审核人员绩效工资109.85万元,办公用品、软件购买升级费用11.18万元。
(二)具体绩效情况。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审定358宗,送审金额35.43亿元,审定金额32.66亿元,核减2.77亿元,核减率7.82%,其中预算173宗,送审金额23.79亿元,审定金额21.81亿元,核减1.98亿元,核减率8.32%,结算185宗,送审金额11.63亿元,审定金额10.85亿元,核减0.78亿元,核减率6.71%。
审核资料不完善,存在比较多的项目漏设计或预算缺项,造成来回函件回复时间增加。
加强对第三方咨询公司的监督管理,提高审核质量。总体评价。
充分利用预算资金,扩充了审核力量,提高了审核质量效率、更好地为财政资金基本建设工程资金把关。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八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包括收入构成、支出构成、年初预算完成率、当年收支平衡和年终结转结余情况等。
单位本年收入28290211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902116.6元,上年结转1127381.75元,本年支出284029498.35元,其中:基本支出3100662.2元(人员经费支出2726059.79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4602.41元),项目支出280928836.15元,年初预算完成率100%,当年收支平衡,20xx年年未结转0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个性指标、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的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
1、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个性指标。
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城改局20xx年较好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及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1)全面启动33个老旧小区改造。已于20xx年8月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33个小区、1126户、59栋建筑,总建筑面积15.15万平方米的改造工作,目前已争取上级资金共计2783万元。成功包装并发行老旧小区改造第三批新增专项债券1.2亿元。指导街道正在按5个标段设计施工造价及监理单位招标工作,待开标后全面组织实施。
(2)加大10件惠民实事涉及的村庄搬迁推进力度。结合涉及搬迁的社区实际情况,以“成熟一个,搬迁一个”的工作思路,根据工作安排积极推进村庄搬迁工作,启动及开展了涉及全区6个街道12个社区的村庄搬迁。
(3)快速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拆迁工作。完成涉及kcc20xx-92号、斗南中学改扩建、福宜高速公路项目(呈贡段)、龙斗二号地块、东外环配置用地、宝相大健康产业园、滇池生态治理涉及乌龙棋具厂等11个建设项目38个拆迁单项的拆迁,拆除建(构)筑物28790.67㎡,搬迁苗木300.435亩,涉及补偿资金27704780.36元。
(4)高效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管线迁改工作。全力推进各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锦绣大街立交、金桂街提升改造工程(呈贡67号路)、呈贡257-号道路等11个项目线路迁改工作,完成呈贡67号路(金桂街)兴呈路至古滇路段等9个建设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23项。
(5)保障民生,组织拨付已搬迁未安置群众过渡期租房补助,严格按照村庄搬迁过渡期租房补助政策开展工作,在政策规定标准内完成全区20xx年呈贡区6个街道5390户15177人村庄搬迁过渡期租房补助资金132676089.75元兑付工作,维护搬迁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新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在部门整体支出实施过程中,加强成本控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规范各项开支,按照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依法依规开展拆迁工作,完成全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支出进度。
2、预决算公开。
严格按规定时限,在收到区级财政预决算批复20日内,在呈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年度预算信息和决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存量资金管理。
单位本年收入282902116.6元,上年结转1127381.75元,本年支出284029498.35元,当年收支平衡,20xx年年未结转0元。
4、资产管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1,006,636.08元,其中:固定资产价值288,388.89元、流动资产803,219.02元(流动资产主要是货币资金及其他应收款)。
5、三公经费控制。
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按照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xx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20xx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489元。减少的原因:20xx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xx年无新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相同。
6、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跟踪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
7、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
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不断转变工作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指导好呈贡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各项目标任务。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城市更新改造局20xx年较好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及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加大10件惠民实事涉及的村庄搬迁推进力度,启动及开展了涉及全区6个街道12个社区的村庄搬迁,在政策规定标准内完成全区20xx年呈贡区6个街道5390户15177人村庄搬迁过渡期租房补助资金兑付工作,维护搬迁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新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33个小区、1126户、59栋建筑,总建筑面积15.15万平方米的改造工作,推进老县城老旧小区连片改造,拉动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带动新区商业和生产的发展,改善拆迁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的生活水平,解决搬迁户过渡期租房问题,维护呈贡区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新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通过拆迁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施工项目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拉动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刺激居民消费,增加社会总需求,带动新区商业和生产的发展。改善拆迁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的生活水平。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照呈财行[20xx]97号预算批复,20xx年单位收入282902116.6元,其中:基本支出1827300.51元(人员经费支出2726059.79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4602.41元),项目支出280928836.15元,资金到位率和年初预算完成率100%。
单位本年收入28290211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902116.6元,上年结转1127381.75元,本年支出284029498.35元,其中:基本支出3100662.2元(人员经费支出2726059.79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4602.41元),项目支出280928836.15元,年初预算完成率100%,当年收支平衡,20xx年年未结转0元。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城市更新改造局20xx年支出284029498.35元,其中:基本支出3100662.2元,用于保障机构运转,开展全区范围内的拆迁工作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80928836.15元,年未结转0元,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1)“村庄搬迁过渡期租房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131548708元。上年结转1127381.75元,严格按照村庄搬迁过渡期租房补助政策开展工作,在政策规定标准内完成6个街道5390户15177人20xx年过渡期租房补助资金132676089.75元兑付工作,年未结转0元,维护了搬迁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2)“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工作经费”预算项目支出422746.4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正常运转,完成省、市重点交通项目建设以及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拆迁工作目标任务及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3)“20xx年中央财政城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27830000元。用于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33个小区、1126户、59栋建筑,总建筑面积15.15万平方米的改造工作,由龙城街道具体负责实施改造工作。
(4)“呈贡区老县城老旧小区改造改造专项债券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120000000元。结合呈贡区老县城的实际情况按照“四横四纵”的规划,对道路周边的45个老旧小区实施连片改造,共涉及居民1613户,总建筑面积26.05万平方米,由龙城街道具体负责实施改造工作。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账务处理和核算,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机关财务行为,做到了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专款专用。
4.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主要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为保证工作有效开展,圆满完成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任务,区政府每年核定机构运转工作经费。按照城市更新改造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完成全部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超范围、超预算支出。按时完成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保障施工项目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实施情况逐项进行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效益不好、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在此基础上,对整个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总体评价。结合自评工作情况,得出项目实施自评分,并撰写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5.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修改完善《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跟踪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对20xx年指挥部日常办公经费按照财务审批程序下达补助资金,确保了各项经费、资金的合理使用,资金使用用途正确、支出合规合法,未发现资金挪用、截留、挤占现象。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可以强化部门财政支出管理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进预算管理,为下一步安排年度预算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1.前期准备。
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负责做好部门整体支出的自评报告、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并按要求提交。
2.组织实施。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小组,项目组成员通过搜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结果的相关文件、数据及资料;与相关人员了解并核实部门整体支出的实施情况。结合自评工作情况,得出部门整体支出实施自评分,并撰写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
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部门整体支出得以正常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依法依规,按照基本程序进行,保障了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实施情况逐项进行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效益不好、实施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在此基础上,对整个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总体评价。
1、经济性分析。
在部门整体支出实施过程中,加强成本控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规范各项开支,按照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依法依规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完成全部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超范围、超预算支出。通过征地拆迁改造,及时、足额兑现征地拆迁补偿款,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2、效率性分析。
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及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按照征地拆迁项目进度要求,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施工项目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3、效益性分析。
通过征地拆迁改造,拉动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刺激居民消费,增加社会总需求,带动新区商业和生产的发展。改善拆迁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的生活水平。
该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完成,根据《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对相关指标评价公式计算,自评得分99分,自评为优。
呈贡区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实施因本次实施小区数量多,老百姓需求不一致,改造方案各有重点和差异,前期推进所需时间长,影响预算执行进度。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2、定期公布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确保资金按预算执行。
3、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4、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资金滞留问题的发生。
无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九
(一)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0xx年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项目,是邵阳市重要民生保障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改造范围为雪峰路以东、魏源路以南、北塔路以西、资江北路以北,占地面积约220亩(14.5633公顷),拟拆迁面积47250平方米,拆迁安置630户,涉及人数1890人,安置方式为货币化安置及实物安置,概算总投资约29546.59万元,建设周期2年,建设期限为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筹资金、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和其他融资,其中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金额5300万元。
本项目主管部门为北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棚改办),项目实施单位为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政府专项债券概况。
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与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7月签订的《邵阳市本级20xx年第一批棚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协议》,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改专项债券属于“20xx年湖南省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二期)-20xx年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在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的债券编码为104600,期限为7年,金额5300万元,年利率3.81%,起息日20xx年4月26日,利息按年支付,本金到期一次性偿清。
3.项目决策情况。
(1)立项批复情况。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备案表的通知》(湘建保〔20xx〕18号),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湖南省棚户区改造项目。
(2)20xx年12月邵阳市规划局核发《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意书》(湘建〔选〕字第20xx-55号),通过本项目建设选址。
(3)20xx年12月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邵阳市20xx年第二十一批次用地预审意见》(邵国土预审字〔20xx〕77号),通过本项目用地预审。
(4)20xx年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xx〕政国土字第412号),审批同意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14.5633公顷。
(5)20xx年2月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湖南省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5)20xx年5月邵阳市发改委文件《关于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北塔路到资江二桥)改造(征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邵市发改投〔20xx〕177号),同意实施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2)其他决策情况。
为控制风险、规范运作本项目,主管机构制定出台了《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编制了项目总体预算,明确了资金筹措方式、项目预期收益来源、还本付息情况等。专项审核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结论为项目能够实现总体和年度收支平衡,项目申报程序合法合规。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授权对资江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对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为规范项目运作和控制风险,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北塔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应对措施。项目征地拆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了征收(使用)土地公告(邵征地告字〔20xx〕6号),区政府成立了项目指挥部,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征拆工作。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邵阳市北塔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分别签订了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征收包干协议、征收集体土地、附属物及迁坟相关工作经费总包干合同,同时全程参与项目征地工作,对各包干项目补偿标的物逐一登记复核后签字确认。建设项目的房屋拆除工程经邵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20xx年12月18日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分别由衡阳市湾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毛小平等单位或个人竞得棚改区项目范围内56002.16平方米、19167.6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竞得者进行土地二级开发。
5.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6.项目完成情况。
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公司的项目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土地报批、测绘、可研等前期费用以及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债券利息支出等,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项目完成后无具体的实物资产。项目于20xx年11月15日完成了房屋征收信息公示(第三榜),涉及拆迁户59户(其中2户为异地安置房安置,其他为货币安置)、面积35276.12平方米,征地和拆迁补偿款已支付到位;20xx年12月18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拍卖成功,已取得土地出让收入,出让的建设用地由中标方进行二次开发。项目投资评审工作现正由市财政局财评中心进行中,与市房屋征收办、北塔区征收办、市征地拆迁事务所暂未办理结算。
(二)项目资金情况。
1.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情况。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土地一级开发后公开拍卖,出让75169.7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价款收入30038万元入国库。
2.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收、支情况(截止20xx年8月31日)。
(1)收入18234.02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专项资金1102.02万元,土地出让金返还11832万元,专项债券资金5300万元(到期需归还)。
(2)支出22210.69万元。其中:土地报批、测绘、可研等前期费用6021.50万元,拆迁补偿支出5555.48万元,债券利息403.86万元(共7期已支付2期、每期201.93万元),税费5.72万元,市房屋征收办3809.21万元,北塔区征收办4700万元,市征地拆迁事务所1714.92万元。
(3)以上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支付。
3、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20xx年7月8日邵阳市财政局转入公司在农行江北支行开立的“双控”监管账户5300万元。
(2)支出情况。全部用于本项目27个拆迁户的拆迁补偿款5255.48万元,支付执行率99.15%。
(3)结余情况。截止20xx年8月31日,账户银行存款余额53.52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结余44.52万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9万元(扣除账户管理费、手续费后)。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以及有关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评价指标,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20xx年10月中旬,邵阳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下发了《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xx〕18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11月上旬,项目实施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xx年12月上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xx年12月中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本项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经过棚户区改造后,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本项目除2户选择异地安置房方式外,其他拆迁户均选择了货币安置。通过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有利于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让群众享有更好的住房质量、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拆迁户取得拆迁补偿款后,通过自主选择购置不同档次的商品住宅,也有利于化解商品住房库存,促进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推动了城市建设发展。项目收益主要来源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项目内112.75亩可出让土地交易成功,实现土地成交价款3亿元,中标的二家单位对项目土地进行了二级开发建设,大大改善了城市环境、完善了基础设施配置、提升了土地使用价值、增加了城市就业率,对北塔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带动作用。
根据《邵阳市20xx-20xx年度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共计得分83.6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表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过程情况说明)。
(一)项目决策情况。
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了可行性研究,经过了省市区相关部门的审批核准,项目申报程序合法合规。本项目属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同时棚户区改造也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举措,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项目通过土地挂牌出让取得收益,属于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公益性项目。本项目编制了“一案二书”,但未专门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市财政局委托的湖南天平正大会计师对本项目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进行了审核,结论为资金投入及投资项目收益可实现现金流完全覆盖,即达到总体收支平衡和年度收支平衡。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管理情况。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9546.59万元,实际支出22210.69万元,实际到位金额按与支出相匹配同样为22210.69万元。本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未全部完成,财政只返还了部分土地出让金,资金到位率75.17%(22210.69/29546.59),预算执行率100%。项目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债券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于拆迁补偿,资金拨付有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实施方案制定了还本付息计划,已支付2期债券利息403.86万元,尚未支付5期债券利息1009.65万元和债券本金5300万元,已实现的土地开发收益约3亿元目前能够覆盖债券融资成本。专项债券期限超过项目建设运营期限: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期限7年,项目建设周期2年。项目实施和风险控制情况。项目实施按《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安置方案》组织执行。公司与邵阳市北塔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签订了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征收包干协议、征收集体土地、附属物及迁坟相关工作经费总包干合同,同时全程参与项目征地工作,对各包干项目补偿标的物逐一登记复核后签字确认。公司在实施方案中对项目进行了潜在风险评估,明确了社会稳定风险定风险和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的应对措施,在项目实施中未发生过重大风险事件、因债务引起的重大事件等情况。公司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了20xx年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表,对债券资金使用、结余等情况进行信息披露。除实施方案外,公司没有专门制定风控机制及措施和专项债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产出情况。
1、计划情况。按照邵阳市发改委在20xx年5月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拆迁建筑面积47250平方米,拆迁安置630户1890人,安置方式为货币化安置,总投资29546.59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
2、实际情况。根据现场评价资料,本项目截止20xx年8月31日涉及拆迁户59户(其中2户为异地安置,其他为货币安置)约325人、征拆面积35276.12平方米,征地和拆迁补偿款已支付到位,账面总投入22210.69万元;20xx年12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拍卖,取得土地出让收入30038万元。
3、产出情况。本项目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完成后通过土地出让取得收入,只有建设期无运营期、无相应资产形成。按拆迁面积计算的实际完成率为74.66%(35276.12/472503);项目拆迁任务完成,无重大风险事件、重大事件,质量达标率100%;项目于20xx年12月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在2年的建设周期内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建设成本节约率24.83%((29546.59-22210.69)/29546.59)。
(四)项目效益情况。
邵阳市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宜居宜业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中心城区“五大功能组团”建设,城西组团以北塔片区为核心,依托资江建设滨江城市综合体,以招商引资为主抓手,以完善功能配套为着力点,着力打造集会展、休闲娱乐、高档地产、商贸物流于一体,具有滨江风貌的高品质中央商务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本项目为城中村棚改项目,位于资江沿岸,主要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拆,符合国家住房政策,选址符合邵阳市城市发展规划,通过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改善城中村群众居住条件。通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对项目土地进行了二级开发建设,对北塔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项目建设期无社会资本投入。本次现场评价发放调查问卷30份,被调查对象满意度在100%。
(一)项目申报时没有编制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缺少必要的绩效目标申报资料,没有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具体的绩效指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专项债券期限超过项目建设运营期限。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期限7年,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专项债券期限超过项目建设运营期限。
(三)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
(四)批复的建设规模与实际完成数存在较大差异。邵阳市发改委批复的拆迁建筑面积47250平方米,拆迁安置630户1890人;实际完成拆迁建筑面积35276.12,拆迁安置59户约325人(前期摸底人数),安置户数和人数差异较大。按拆迁面积计算的实际完成率为74.66%。
(五)项目无社会资本投入。
(一)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规定,“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当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政府债券需求清单。绩效目标应当具体、明确、可衡量、可实现。”
建议项目单位今后在申请政府债务项目资金时,向财政部门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二)按不同项目确定政府债券资金还本付息期限。邵阳市20xx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中邵阳市本级项目共3个,开发规划不一但设计的还本付息期限均为7年。建议今后设计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期时,根据各项目前期摸底实际情况和、资金量规模和棚户区改造拆迁难易程度确定还本付息期限,以减少项目建设期结束后仍需承担多余资金利息成本。
(三)建立完善专项债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防范风险管控,参照国家、省市有关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单个项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四)加强项目前期摸底工作,规范项目建设规模申报口径。建议按前期摸底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申报工作,避免计划与实际因申报口径不一致产生较大差异。
(五)探索引进社会资本,创新推进棚户区改造。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探索实施先行开展棚户区改造实施业主候选人招标,再由中标候选人报名参加土地拍卖出让等开发模式。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
(一)项目概况。
20xx年-20xx年我单位共改造老旧公厕39座,公厕提升改造工程有计划实施。
公共厕所作为我县基础培套设施的一部分,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其改造、新建更是重中之重,公厕提升改造能够确保提升公厕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规范科学的公共厕所服务体系。
(三)项目执行情况。
已完成39座公共厕所的提升改造工程。
(一)项目资金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中标资金为844.03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已支付资金800万元。
对公共厕所改造提升项目进行了验收,改造公厕均验收合格。进一步完善太和县基础设施,解决太和县城市环卫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改善和提升了公共厕所环境质量。
经研究为改造提升公厕项目自评为99分,对照《20xx年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规定的评分等次为“优”。
一是城区主要路段、商业街等用地紧张,没有足够的'空间新建公厕;二是居民都不愿公厕距离自己住房或商铺过近,同时又不愿走远路上公厕,合理规划的同时满足居民的诉求较为麻烦。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市民群众,结合科技手段建立健全公厕地图,高标准要求公厕保洁质量。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一
为适应新的融资形式,保山市积极研究新政策,在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紧抓机遇、积极争取,于20xx年8月22日我市成功发行保山中心城市青华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专项债券8亿元,20xx年9月29日开始兑付房屋征收补偿费。项目总投资108904.35万元,拆迁户数1611户,拆迁面积188658平方米,全部采用货币化安置。20xx年保山市财政局共下达我局棚户区改造资金3032万元,用于支付该项目专项债利息。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4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规范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业务科室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综合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为该项目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综合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本金预算的通知》(保财预〔20xx〕250号)等文件下达资本金3032万元,专项用于偿还债券本息。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支付保山中心城市青华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303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报销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具体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报销审批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资金内部管理暂行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管理规定》、《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费管理办法》、《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培训费管理制度》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及时拨付专项债利息3032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棚户区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同时,对本区域发展及与周边区域的经济协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改变了居住环境,大幅度提升城市品质,通过对被征迁群众进行问卷调查,群众对棚户区改造征迁工作满意度均比较高,达到了90%以上,对于群众信访,相关部门给予及时处置,及时给予信访群众回复。
绩效目标已完成。
我局对该项目评价得分为100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继续保持拼搏进取的精神状态、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今后,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增强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政府的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
(一)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和健全。
在全面认真梳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发现我局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未严格定期轮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以建立和实施全面、完整、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为抓手,完善全面涵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五大业务控制的内部流程控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定期轮岗,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持续稳步建立完善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项目绩效指标不够完善。
由于实施绩效评价时间不长,未能根据绩效自评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未形成部门与行业的绩效评价指标库,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标准和依据,不断完善能全面反映项目产出、效果及效率的指标。建议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服务机制,在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绩效评价考核、健全内部控制林系、强化资产监督管理和规范会计核算等方面,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无。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二
按照省市县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要求,我镇组织开展了20xx至20xx年度“全镇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20xx至20xx年,分宜镇共实施建设了49个新农村建设点,省级建设点32个,自建点17个;共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300万元。新农村建设村点属于民生基础设施改善项目,是以项目属地镇村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和实施主体,以省、市、县三级财政专项资金、村民投工投劳等作为项目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以“七改三网”(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栏、改塘、改沟,完善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历年来成立了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镇财政、规划、环保、卫健、农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书记组成的分宜镇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了人员调整,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办,具体负责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各村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各新农村建设点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负责落实村点新农村整治建设任务。通过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组织,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有序开展。
为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我镇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每年专门制定下发了《分宜镇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奖惩措施,从选点规模、选点原则、申报要求、建设内容、推进时序、竣工验收等方面对全镇新农村建设村点的选点报点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各新农村建设点工程施工,通过了村民理事会,事前有规划设计,施工有质量监督。同时,镇新村办通过全面督促检查与重点跟踪督促相结合的方式,适时展开专项督查。工程竣工后各村能邀请镇新村办人员,通过聘请第三方进行验收,并制作出决算书;出现工程量不够的都事后补足了工程量。有效保障了全镇新农村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分宜镇20xx至20xx年共实施建设了49个新农村建设点,省级建设点32个,自建点17个。共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300万元,(按照绿化合同要求,除20xx年度还有10万元绿化需到年底支出外)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率100%。
为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我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有效地规范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每张工程款项拨付发票,都经过了经手人、理事长签字申请,村两委初核,镇新村办初审,镇分管领导审核,镇财政分管领导审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出。20xx年第一批资金按照上级分批拨付下达到了各个建设点的.行政村;20xx年第二、三批资金及至20xx年度资金按照上级分批拨付下达到各个建设点的承包方。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现象。全镇各村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合理,能足额用于“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和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根据新余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20xx至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工作函的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组织镇农业农村办、镇财政所等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对全镇20xx至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从项目申报、工程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认为:
1.全镇各村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还合理,基本能足额用于“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和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各新农村建设点工程施工,通过了村民理事会,事前有规划设计,施工有质量监督,竣工后有工程决算。
3.个别承包方为了避税,不按工程项目开具发票。如水北村20xx年万家建设点60万元工程项目开了30万元油漆发票;大台村20xx年十组建设点20万元工程项目全开成土方平整发票。站前村20xx年塘家里建设点20万元工程项目开了10万元吸水砖发票;收村村20xx年刘家二组开了9万元劳务发票。
4.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要落实责任,保证新农村建设各项工程良性运行。
通过实施新农村项目建设,实现全镇道路硬化率达到100%,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8%以上,水冲厕入户率达到95%以上,卫生公厕建置率达到100%,人居环境整洁有序,村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大有改善。让村民都能走上平坦路,喝上干净水,用上卫生厕,住上整洁房,居优美村,享受安全舒适捷便的现代生活。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三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四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关于20xx年绩效评价整改及公开的通知》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xx年认真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的相关问题,加强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不断优化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涉及绩效评价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民生项目绩效管理存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还需加强。项目经费控制数项目绩效管理存在:
1、单位机关经费运行偏紧。
2、业务工作任务较重,工作经费开支较大,导致经费不足申请追加业务专项经费的情况。
针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整改。
(一)加强培训学习。20xx年,我局充分认识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对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我局在加强内部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不仅要求财务人员参加,同时组织业务股室一同参加,不断促进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提升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绩效指标库。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在开展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各资金使用股、室根据项目特点,认真梳理代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更新完善我局绩效指标库,为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提供更好地参考。
(三)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我局在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督促资金使用股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启动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并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四)加强结果应用。将20xx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20xx年度预算和调整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保障重大项目、规范我局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等重点,为扎实做好20xx年部门预算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五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六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七
我局在区工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努力按期完成各项绩效考评指标,认真完成上级和区工委、区管委所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其它中心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了保障。
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度洪江区区管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洪区考办[20xx]2号)要求,对照《20xx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指标》和《共性指标》的.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做好目标考核任务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查缺补漏工作,最后进行分类整理,按照考评标准自评打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怀化市下达给我区事故死亡指标为1人,截止目前,我。
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0,安全形势平稳。
1、认真开展大检查工作,积极排查整改隐患。我区从6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根据我区实际,及时制订《洪江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洪管办函[20xx]61号,并于6月27日,召开全区大会安排部署,全体在家区级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大检查活动期间,省、市先后派出5个暗查暗访组对我区进行检查,区安委也组织多个督查组对各乡街、各重点部门进行督查。6--9月,全区共组织检查组218个次,派出检查人员128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建设单位617个次,排查发现各类隐患333处,投入隐患整改资金150余万元,已经治理隐患285处,其余隐患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积极整改中,目前已采取监控措施。10月16日,市安委对我区大检查工作进行验收,给予充分肯定。
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严格进行复查督查。
学校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强化管理,严加防范。
4、交通安全方面。通过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措施和手段进行整治,对暂时不具备整治条件的路段,设置警示标志,以扎实行动全方位地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5、消防安全方面。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召开区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古商城消防安全问题,完善了古建筑群消防器材配备及应急队伍建设,启动了文物安全员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确保了古商城消防安全。
6、建筑安全方面。全年对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了在建工地的安全生产。
今年以来,我局将大检查行动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高危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堵塞漏洞、排查隐患。形成了全区“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的浓厚氛围。截止12月,全区共组织各类督促、检查组218个,参加检查人员1289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场所617家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33处(其中: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209处)。其中:重大安全隐患5处,已经治理4处,因包茂连接线洪黔路段尚未交付地方使用,安全设施不齐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们采取增设警示标语、交通运管不定期巡查、交警全路段限速等措施,以确保行车安全;安全隐患333处,已经治理隐患285处,其余隐患按时间要求正在整改中。共责令4家经营企业停业整顿,总计投入隐患整改资金152.2万元。市督查交办的4项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省督查交办的恒光科技、双阳林化共计79项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已治理71项,其余问题和隐患按省要求的时间正在整改中。
作业操作人员安全技能,有效防范了因操作不当,所引发的事故。三是举办了乡街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授课专家就编制计划、执法检查、处罚程序和执法文书四大专题进行了综合讲解,通过培训学习全面提高了我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四是邀请省安监局副局长李大剑对我区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专题知识讲座,丰富了安全知识,提高了安全意识。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一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通过大张旗鼓的媒体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咨询、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氛围。特别是6月25日,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安监局、洪江区管委承办的“怀化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在我区恒光科技公司成功举行。省安监局杨国庆副局长、市政府李自成副市长及各县市区领导和相关企业300多人参加演练活动,检验了我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提高了企业安全意识。二是在我区三个入城口、主次干道、主要街道醒目位置设立大型安全生产及示范创建的固定宣传标语300余幅;在厂矿、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设立安全警示标志700余块。三是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宣传安全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截止10月累计发送13000余条次,受教育人次达7000余人次,有效的提高了全民的安全防护意识。
怀化市委、市政府20xx年授牌《安全生产示范区》。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八
按照《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阳发〔20xx〕19号)精神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阳泉市财政局委托阳泉中雅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阳泉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政策要求。20xx年阳泉市按照“四美两宜”美丽宜居示范乡村建设总体目标和“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省、市、县三级示范村为重点,探索出综合发展、城郊互动、资源置换、产业带动、生态旅游、移民搬迁6种发展模式,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出台了《阳泉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本次评价的阳泉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盂县孙家庄镇王炭咀村、石辉坪村、郭家坪新村、禅房村四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建筑、市政设施四类项目。项目建设期20xx-20xx年两年。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立足王炭咀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打造“一园一带四区”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建成并管护五类产业基地,包括核桃种植基地、连栋温室、特色果蔬基地、核桃油加工厂房、金花葵种植基地;两处景观设施,包括景观廊道和户外拓展基地;建设五类公共设施及建筑,整改供水、供电、供热、公路等市政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三线下地等工作。通过村庄环境整体提升,完善基础配套设施、调整乡村产业结构,实现村民安居乐业的目标。
(三)项目资金性质及资金收支、结余及结转情况。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总预算2705.2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县级整合专项资金200元、集体投入资金414.39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890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8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344.81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集体投入资金627.13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517.29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3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324.82万元。
(四)项目总体得分及评价等级。
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最终结果为:总体得分84.21分,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基于评价结果,得出以下结论: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基本合理,绩效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项目村村民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项目整体评价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专项资金未全部到位,个别项目未按目标完成,部分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等。
(一)美丽乡村初具规模,效果明显。
按照创建美丽乡村的要求,项目单位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发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资源优势,建成以王炭咀村、禅房村等“一园、一带、四区”为主要框架的休闲农业示范园区,打造了城市“后花园”。
(二)组织机构健全,保障了项目顺利运行。
盂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在申报项目之初,盂县人民政府、孙家庄镇人民政府以及四村委会即成立各级项目领导小组,推动项目的申报、审批和落地。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从县到镇到村,各个层级领导小组明确了项目建设的分工职责,确定了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阶段性任务、预期目标等,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外,各级领导小组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开展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三)因地制宜,总体规划设计合理。
王炭咀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完善,在申报项目前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了5年期规划,在此基础上,王炭咀村又制定了20xx年-20xx年两年期建设内容实施方案。涉及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建筑、市政设施等四类建设方向。总体而言,王炭咀村生态园区的规划设计较为合理。该生态园包括核桃林基地,特色果蔬采摘园,户外拓展基地等,其果蔬品种的选择和娱乐观光设施的搭建既适宜当地的生态环境,又有广阔的市场需求。据考察,该生态园每年旅游旺季能够吸引周边大量的游客,发展前景较好。
(四)筹资渠道多元,资金投入模式新颖。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开拓了多元的筹资渠道。据统计,共整合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地方配套资金200万,集体投入627.13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517.29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39万元。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为项目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特别是政府引入盂县百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建设美丽乡村,扩大建设规模,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值得推广学习。
(五)项目顺利实施,生态效益显著。
美丽乡村建设牢牢秉承“生态第一、环境至上”的建设理念,通过田园花海景观廊道的.打造、核桃种植基地改造和村庄美化、绿化工程建设,有效增加了区域绿化率,改善了生态状况,提高了水土保持能力,调节了周边小气候;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减少了环境污染、提升了宜居环境。实现了地区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村民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六)项目顺利实施,示范作用明显。
美丽乡村建设使不同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农业资源开发、农产品深度加工、市场营销等成为新型产业链条上有机联系的产业环节;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新型产业链的初步形成,提升了农村产业的产出效率。王炭咀村积极探索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融合发展,为全县乃至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示范样板,产业融合示范明显;项目完成后,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后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从而达到良性循环,为周边村庄发展集体经济提供良好示范。
(一)部分配套资金未全部到位,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未充分。
发挥。
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资金规模2705.26万元。由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配套资金200万元、县级整合专项资金200万元、集体投入资金414.39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890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87万元六部分组成。实际评价过程中发现:县级整合专项资金截止绩效评价日未到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到位517.29万元与农民筹资筹劳到位0.39万元,未足额到位,资金总额到位比例87%,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未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部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按照项目要求,需要制定完善的业务制度并未有效执行,业务制度包括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质量验收跟踪制度及后期管理管护、监督检查制度、财政奖补公示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申请审批制度、专款专用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财务制度较健全。但是通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访谈及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县、镇、村均未严格履行质量验收制度,王炭咀村建设的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在20xx年底均已建成,却迟迟未办理工程验收;县、镇监督检查制度未严格执行,未见到相关的督导检查、整改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项目监管不足,竣工审计不及时影响工程结算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部分产出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个别项目未达预期绩效目标。
经实地查证,个别项目未达预期绩效目标,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花葵项目种植无产出。根据实施方案,石辉坪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为金花葵种植。预算投入资金178.85万元,实际投入资金10.99万元,用于金花葵种植。但在具体种植过程中,由于村民未完全掌握金花葵种植技术;其次是土壤、气候没有摸清,种植之后,又遭遇冰雹天气,导致金花葵存活率低下,种植金花葵无产出,导致石辉坪村绩效不理想。二是核桃油加工项目未实现年度经济效益。根据设置的绩效目标,项目经济效益年均新增收入1100余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该项目仍处于试生产阶段,未正式投产,未如期实现经济效益。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配套资金及早到位。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应开展统一组织、指挥,与县财政、农委、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上下联动,协调一致,按照责任分工,主动整合专项资金,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度;实施单位也应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并继续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同时扩大宣传力度,加大农民筹资筹劳等其他有效措施,夯实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完善项目整体管理。
建议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设立专人负责,对组织管理制度的实施执行进行定期核查监督,对每次检查结果要留存记录,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实现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审核,尽快完善工程建设程序、工程资料、质量认证、竣工验收工作,确保竣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合理设置产出目标,保障项目绩效如期实现。
一是加强对引进新品种农作物前期调研,实现项目绩效。由于农产品种植受天气、当地土壤等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建议实施单位在引进新品种农作物时做好调研工作,对新品种的生长条件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当地的自然条件做出合理的评估。同时,在种植过程中要注意相关农业生产设施的搭建,如温室大棚、灌溉设施,保证农产品成活率,实现项目绩效。二是加快项目投产,早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建议王炭咀村在保障其他产业正常运行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核桃油加工项目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核桃油加工项目投产进度,搞好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早日实现其预期经济效益,振兴乡村经济。
(四)政策建议。
建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应以机制为先,夯实高效运作基础。一是要健全多方协作机制。各级主动谋划,与金融机构、咨询机构、农科院所、新闻媒体等通力合作,凝聚“政府+企业+中介+金融+媒体”的强大推力,显著提升项目运作质量和效率。二是以政策为纲,凝聚助推乡村振兴合力。注重发挥政策导向,积极引导ppp融入乡村振兴建设。通过推广运用ppp模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示范村建设,同时,鼓励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配套联动,指导市县探索金融支持ppp项目方式,降低放贷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实现高效融资,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推动美丽宜居新农村建设。
(一)建议以适当方式将本次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经验做法、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盂县政府、孙家庄镇以及项目实施单位,为其整改落实存在问题,进一步夯实资金,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其履行职责提供参考。
(二)建议阳泉市财政局与美丽乡村领导组就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沟通。一方面,要抓好问题整改,有效解决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工程验收制度及核查监督制度,保障工程质量,同时开展项目竣工审计工作,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扩大阳泉市美丽乡村项目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建议阳泉市财政局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及社会各界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绩效管理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九
xx年,根据总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完善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用心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工作,本着规范管理,加强管控,提高效率的目的,特修订并完善了《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绩效考核工作顺利推进带给了有力的保障。
为了顺利推进绩效考核工作,针对我公司具体状况,在原有的制度上修定、完善和补充了我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新制度充分结合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特点,明确了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考核的范围、对象、考核的资料、考核的方法、要求及考核的时间跨度。更加全面、细致,可操作性、实用性更强。使我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更加规范化。
我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始终本着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实行上级与下级层层考核的方法,实行分数制度,打分资料主要涉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每月、每季度由部门负责人从工作效率、工作潜力、遵章守纪、上进心、精神礼貌等方面进行评分,年终,取四个季度考核的平均分作为年度考核结果。
在工作中,各部门负责人加强了对员工工作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在考核标准中记录员工工作中的关键事件,通过记录,更好的发现了工作中的问题,能够及时责成改善,同时也能够及时发现员工的点滴进步,给予认可。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都能尽职尽责的对待考核,坚持原则,并且严格按照考核细则打分,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通过考核,充分体现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真考核,避免走过场,以绩效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理顺了工作关系,改善了工作中不规范的现象,同时,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职责感,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
在每月考核结束后,通过公司公示栏公布考核成绩,使各部门员工认识到自我在考核期间内主要的工作成绩与不足,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用心性和主观能动性,重点突出岗位劳动和业绩贡献,员工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完全打破了以往论资排辈、好坏一样、平均主义等诸多弊端,绩效考核真正起到了对职工的激励作用,从而改善和提高了工作效率。
总体来说,我公司在20xx年的.绩效考核工作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将再接再厉,进一步修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职工的推荐和意见,相互沟通,协调工作,使单位的绩效管理更加规范化、细致化。为公司更好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二十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项目申报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州财政局分三笔下达计划资金,共计1620.00万元。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20xx名,完成1620.00万元补助资金的支付。本项目计划20xx年10月完成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方案的编制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按月支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xx〕125号)(20xx年12月28日下达)、《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70号)(20xx年7月4日下达)和《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草)员新增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82号)(20xx年7月24日下达)文件,累计下达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资金1620.00万元,项目资金均为中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性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项目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后的《选聘方案》实施,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美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严格按《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财务管理规范操作,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扶贫开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通过乡镇、村选聘公示完成后,在与其签订劳务协议;本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保险中标机构,购买保险。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20x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截止项目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等的实现程度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本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20xx个,人均劳务管护补助7150元。
2.社会效益。
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
。
生态效益。
本年度所选聘的20xx名生态护林(草)员管护全县集体公益林地及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地面积118300hm2,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
4.可持续效益。
通过生态护林(草)员巡山护林,有效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美姑县的地理人文环境,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不通汉语、不识汉字,对巡山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上报县林草局,导致部分管护林区增加相应的难度。
相关建议。
县林草局在往后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的同时,对其做好相应的业务培训,并不定时对乡镇生态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