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12号文库

关于穿工作服佩戴厂牌的通知

关于穿工作服佩戴厂牌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穿工作服佩戴厂牌的通知

深圳市隽美泰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henZhen JMTH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关于规范工作服和工作牌穿戴的通知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公司定于202_年5月21日开始公司全体职员工着工服上班。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服和工作牌的穿戴,以整洁、规范的仪容仪表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对工作服和工作牌的穿戴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凡公司在职员工,在工作日必须按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方可进入工作区域(特例除外),周末可免穿工作服,工作牌应挂在脖子上,(贴有相片的为正面)正面面向客户。员工需按季节穿着冬季、夏季两种公司工作服。不按所规定的穿着标准穿着制服的每次罚款10元,未戴厂牌的每次罚款5元,罚款金额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在岗期间穿着工作服时,需注意穿着整洁、仪容端庄、举止文雅、得体、大方,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3、各部门主管需负责员工仪容仪表管理,及时纠正员工不正确着装。

4、未领取工衣及厂牌丢失人员请及时到总务部进行办理。以上自202_年5月21日执行生效。特此通知!

深圳市隽美泰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_年5月18日

第二篇:工作服、厂牌管理规定

工作服、厂牌管理规定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提高管理制度,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一、工作服管理规定

1、制服的使用与发放

1.1、凡本公司所属员工在职期间均有权力享受制服待遇。

1.2、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1.3、数量:每位员工发放工作服为春、夏季各两套,实施发一备

一、以旧换新的制度。

1.4、规格: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1.5、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提出领用数量,再有负责人签字确定。

1.6、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从工资中扣回制服款,并由行政人事部同意补做制服。2,着装规定:

2.1、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

2.2、部门经理以上(不含部门经理)日常上班可不统一着装,大型聚会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穿。

2.3、工作服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更改制服,凡达不到个

人仪表要求和工作时内不按要求着装,将视实际情况予以5-20元不等的罚款或警告。

3,员工离职后工作制服处理办法:

3.1、员工因故离开本公司,其工作制服按实际领用年限折价。3.2、领用期在六个月之内的,按实际价格收费。

3.3、领用期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按实际价格的50%收费; 3.4、领用期在一年以上,不再收费。

二、厂牌(含ID卡)管理制度

1、厂牌不得转借他人

1.1厂牌一律挂在胸前,不得挂在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

1.2厂牌的使用期为1年,每满1年后损坏才可以旧焕新,不满一年由于遗失或损坏需要换领的,应到人事部门补办,每补办一次缴工本费5元,ID卡补办工本费10元。

1.3各部门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挂厂牌,并有人事部负责追踪考核工作,未挂厂牌者每次罚款5元。

1.4员工离职时,应将厂牌(含ID卡)交换人事部注销,未交还者将不发放剩余工资,直至交还方可发放。

第三篇:未穿戴厂牌、工作服处罚通知202_.9.5

湖北统塑管业

公司文件

鄂统行发【202_】 054号

通 知

全体同仁:

9月5日早会,人事行政部检查穿戴工作服、工作证情况,经多次强调仍有部分人员未穿戴,为规范公司管理、严肃厂规厂纪,现对相关人员作以下处罚:

未穿工作服人员:涂义标、李文珍、王万春、黄鹏、刘功成、陈慧萍,给予20元/人处罚。

未佩戴工作证人员:娄志超、周文志、谭春平、沈勇、刘双、黄红成、高涛、程明亮、陈春华、梁运芳、毛仁春、屠志忠、刘汉明、曹国新、刘功成、黄新国、凌泽斌,给予10元/人处罚。

请全体同仁相互监督,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司形象。

特此通告!

湖北统塑管业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

第四篇:鞋厂厂牌佩戴管理规定

《厂牌佩戴使用管理规定》

1、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和便于保安人员区分本厂人员以及更好地维护本公司安全之需要,特制定本规定,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不得违反!2、3、4、5、6、7、所有员工入职后必须办理厂牌;

厂牌仅限本人使用和佩戴,不得转借他人; 厂牌上所有图片和文字信息不得随意涂改;

所有住在本厂宿舍的员工直系亲属必须办理员工家属证; 进入厂区上下班和出入大门时厂牌必须佩戴于胸前,不得以任何理由佩戴于其它部位或拿在手上;

进入车间上班时,因工作需要,不便佩戴于胸前的员工,须向直接主管申请,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佩戴于其它便于工作的位置,但是必须随身携带;

8、厂牌如有丢失,需及时到行政部申请补办;

9、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根据情况给予10-200元罚款和相关处分,情节严重的,经审批将给予开除处理;

**少年行政部

第五篇:关于员工上班规定要佩戴厂牌通告

关于规范员工上班必须佩戴厂牌的通知

各位工友:

为规范公司制度管理、严肃厂规厂纪,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树立企业形象,现将规范佩戴厂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厂牌为员工在公司内身份、职务标识卡,在公司区域内员工必须佩戴厂牌。

二、为加强公司治安防范管理,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厂门厂牌必须统一佩戴胸前,自觉接受保安验查。

三、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厂牌,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对不遵守规定的员工,第一次予以口头提示,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次按规定罚款,首次罚款10元,二次罚款20元,以此递增。办公室人员、主管一次罚金20元。

四、以上通知请注塑部领班、组长、主任应认真做好宣教工作,采取得力措施,督促员工遵守本规定。

五、如有员工没有办理厂牌的,请及时到人事部办理厂牌。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七、保安人员有权在员工进入公司时检查其厂牌,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员工将进行登记。早上上班时,由行政人事部、保安部负责监督执行。早上上班未按公司规定戴厂牌者,不允许进入生产车间。

惠州市丰佑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行政部 示

202_-3-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12/2702611.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