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危运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检查使用工作规定
1.目的
加强车辆的管理,保障其安全使用,以避免车辆。
2.适用范围
XXX公司管理的运输车辆
3.职责
3.1经理
3.2车辆管理员
3.3司机
3.4押运员
4.内容
4.1各车辆审核权限 4.2车辆检查工作要求
危运车辆每日由调度表上的司机对安排车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油、水箱、轮胎、发动机、车身外表、刹车性能、出车里程、备胎、灯光电路、车辆卫生、随车维修工具、紧急情况通讯录,并如实填写表上内容。星期一为危运车车况日,在18:00前司机完成对车辆的全面检查。
4.2.3非危运车辆每日上班时由负责保管人安排人员对车辆按照检查表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油、水箱、轮胎、发动机、车身外表、刹车性能、里程数、备胎、灯光电路、车辆卫生,随车维修工具、紧急情况通讯录,并对车辆进行预热启动、(发动机运转约3分钟后熄车,以确保汽车的正常运行。
4.3.4危运车辆押运员每日出车前,对随车灭火器、防静电胶垫、易燃液体标志、危险运输标志、防火帽、防静电带、捆绑用绳索、驾驶员危运证和驾驶证、押运员押运证进行检查,并确认完好及有效。发现失效,立即上报场站专管。检查完毕后,填写防护设施记录表格。对于槽车,不需要填写该项表格,而填写槽车检查表。
4.3.5汽车罐车并非每日运营,押运员每次出车前对罐车的罐体、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管接头、人孔、管道阀、导静电装置及灭火器材等附件的外观、性能及完好状况进行检查,司机并按要求带齐随车证件及维修工具,并由押运员复查。押运员检查后,填写填写槽车检查表。
4.3.6车辆管理员每15日需要完成全部车辆的1次检查工作,并填写车辆定期检查记录表 4.3.7发现车辆存在异常,司机需要立即上报对应管辖车辆的班组长,并由班组长上报生产运行部车辆管理员,并由车辆管理员按公司制度要求处理。
4.3.8车辆管理员根据车辆行驶的历程,按公司要求制定相关维修、保养计划,每月填写维修计划表,报负责人审批后备案。
4.3.9车辆管理员根据车辆存在问题及维修计划表相关内容,制定解决方法,需要送修的,填写维修申请表,按申请表要求送修。并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将车辆维修保养事项记录在该档案内。
4.4车辆行驶规定
4.4.1车辆行驶需要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需要遵守公司制度进行行驶。
4.4.2车辆按道路的性质、限速进行行驶,并不得超过限制速度进行行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里按公司指定时间及路线进行行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60km/h。4.4.3车辆运载货物时,货物必须堆放整齐,并系牢固。
4.4.4危运车辆不得载人装物,超重、漏气以及没有橡胶圈的钢瓶不得撞车运输。4.4.5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送货物时,必须随车押运。
4.4.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准拖带挂车,不得携带其他危险品,不准在车上吸烟,严禁其他人员搭乘。
4.4.7一切车辆,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必须注意标高并减速行驶。
4.4.8当液化石油气瓶、槽车罐内液温达到40℃时,应及时采取遮阳或罐外水冷等降温措施。4.4.10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包括槽车及液化气气瓶运送车辆,应遵守以下规定: a.)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的地方。b.)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停车地点10m内不得有明火和建筑物。c.)停车检修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得有明火作业。
d.)槽车途中停车若超过6h,应上报车辆管理员及当地公安部门联系,按其指定的安全地点停放。
e.)途中发生故障,若槽车检修时间长或故障程度危及安全时,应将汽车槽车转移至安全场地,并由车辆管理员看管,方可维修。
f.)危险运输车辆在途中因故障发生险情,如火灾、爆炸等,押运员、司机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在可控的情况下,进行灭火及上报110和部门负责人。若不可控,则迅速离开现场,及警告过往车辆不要驶进,并报警和上报部门负责人。
g.)重新行车前,司机、押运员、车辆管理员对全车进行认真检查,遇有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行车。
h.)停车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
4.5槽车装卸车要求
4.5.1汽车槽车返回气站要及时卸液,不得带液入库停放。槽车不得兼做储罐使用,禁止直接向钢瓶灌装。卸液时,不准采用空气加压或蒸汽加热等提高卸液速度的办法。卸液槽车应留有不低于0.5Mpa的剩余压力。
4.5.2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槽车或储罐超装。装卸作业完毕后,填写装卸作业记录。
4.5.3遇有雷雨天火附近有明火,周围有易燃易爆介质泄漏,罐体内压力异常或其他不安全的情况时,要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由作业现场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4.6汽车驶回停放要求
汽车工作完毕,驶回各存放点,按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4.6.1工作完毕后,由司机负责对车辆垃圾进行清理,保持车辆整洁,并由司机负责对随车物品堆放整齐。
4.6.2司机每周至少1次对车辆外表使用自来水清洗一次,并使用抹布清理车内卫生。4.6.3司机有权利安排1名随车人员协助车辆清理工作。4.6.4车辆锁匙、行驶证等按
保管要求进行交换确认。
4.6.5停放时,汽车按规定位置进行停放,并且停放整齐,不得影响其它车辆进出。
第二篇:危货设备及车辆管理规定
危货运输设备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承运危货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的管理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壮况好。
2、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检验,并要增加以下项目(1)投保车辆承运人责任险。(2)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报告按要求及时更新。(3)配备保管好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3、每年更新车辆检验报告,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技术标准。
4、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技术状况必符合行业管理标准。
5、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条件,必须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6、车辆必须在专用停车场内停放,必在有资质的维修厂检修、保养。
赤天化集团物流公司
二○○九年元月十八日
第三篇:运煤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煤场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为确保运煤安全,车辆和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
2、除司机助手外,不许带其它人员进入煤场。运煤过程中撞坏煤场设备、墙壁、电灯、管线等需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处罚。
3、车辆司机、司机助手必须积极配合煤场管理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确保煤场的人身安全和车辆、设施安全。
4、车辆进入煤场要严格遵守各项要求,车辆驾驶员要听从煤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指定路线、指定煤场和指定位置,在煤场行驶、卸煤。否则煤场管理员有权令其退出煤场,并登记车牌号和司机姓名。
5、司机应对进入煤场车辆和自身违章驾驶所造成的不安全后果负全部责任。
6、司机对煤场管理有异议,可向煤场管理人员及安保部提出,严禁无理取闹,如果发生违纪现象,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7、煤车司机应在规定的速度下行驶,煤场内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格遵照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行驶。
8、禁止煤车无故停放在斜坡上或在斜坡上卸煤,防止车辆滑行造成人员伤亡。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二期丰城发电厂
第四篇:运煤车辆管理规定承诺书
六枝特区煤炭产品运输车辆
承 诺 书
为加强煤炭产品调运管理,维护合法正常的煤炭产品调运秩序,保障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健康有序的发展,我向六枝特区煤炭局郑重承诺并坚决做到下列规定: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贵州省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六枝特区煤炭局关于煤炭产品调运的有关规定,违者,吊销煤炭产品准运卡;
2、不得转借、出租、买卖,不得调运非法煤炭产品,违者,吊销煤炭产品准运卡;
3、车辆的皮重以六枝特区煤炭产品准运卡计量数据为依据,随时接受稽查大队和验票站对车辆皮重的抽查或复核,如车辆改装后必须及时申请更换准运卡,若发现私自改装未进行更换准运卡的,则吊销煤炭产品准运卡;
4、自觉接受相关验票站及稽查大队的查验。拒不接受查验,强行冲关的,一律以无合法调运票据按照《贵州省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对照相关条款进行查处,并吊销其煤炭产品准运卡,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5、严禁使用和伪造煤炭产品调运票据,严禁使用涂改、缺页的煤炭产品调运票据,严禁采用一票多车等方式偷漏煤
炭产品税费,违者,以无合法调运票据按照《贵州省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对照相应条款进行查处,并吊销其煤炭产品准运卡,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严禁采用多拉少开等方式偷漏煤炭产品税费,违者,一律以其计实重量与票据所开重量的差额的两倍进行查补。
6、车辆相关人员,必须支持配合煤炭部门做好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工作,严禁刁难、威胁、辱骂、诽谤、殴打煤炭部门工作人员,严禁以各种方式贿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者,吊销其煤炭产品准运卡,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7、承运煤炭产品的车辆相关人员,必须支持煤矿的生产发展,接受煤矿的调度管理,遵守煤矿的规章制度,不得参与堵塞运输公路,破坏、干扰煤矿的生产经营,垄断运输、哄抬价格,违者,吊销其煤炭产品准运卡,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承诺车号: 承诺人(签名):
联系电话:
承诺时间:
六枝特区煤炭稽查大队:
举报电话:5323033
***
第五篇:车辆管理规定
202_
012
吴运久
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一、为规范车辆管理使用,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公司车辆燃油定额、维修保养、公共交通费使用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二、公务用车范围
1、公司高层领导公务用车;
2、公司办公室正常用车;
3、公司各部门因工作特殊需求公务用车:(1)财务存取款用车;
(2)部门因业务需要招待用车。
4、特别情形用车
(1)公司员工急病工伤救治;(2)工程抢险和紧急社会救助;(3)公司领导指令用车;
三、燃油定额
1、公司董事长车辆用油凭票据实报销;
2、公司副总以上领导车辆用油按1200元/月,月末由办公室登记、财务核实后凭票报销;
3、公司办理机动燃油卡(202_元/月),主要用于办公室公用车辆日常用油,因公司业务需要,跨地区公务车辆往返行驶超过300公里以外用油;
4、经董事长批准自带车辆且用于公司业务的车辆用油,按实际行驶里程和耗油数额报销;
四、维修保养
公司车辆一律在指定地点按派修单维修。凡需维修保养的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开据《车辆维修保养单》,定点维修厂凭单维修保养,车辆管理人在维修保养清单上签字,办公室凭单核实后予以结账,数额较大的维护费用需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未履行派修单和清单签字手续的一律不予结算。
五、其他费用
1、公司公务车辆保险费由办公室在每个保险,按车辆技术状况统一办理,凭票据实报销;
2、因公司业务需要,经批准需长途行驶的车辆过路过桥费,凭票据实报销;
3、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公交卡并保管登记,主要用于各部门办理日常业务出行需要,使用人用后应及时缴回办公室。
六、车辆使用及日常管理
1、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应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配、定额用油、节约转续、超支不补、计划维修和严格管理的原则;
2、用车部门或个人应提前提出申请(临时性、紧急性事情除外),由办公室统一调派车辆,原则上以申请先后顺序及办理事情轻重缓急之程度安排。坚持计划用车、节俭用车、合并用车、短途不派车或少派车;
3、洛阳市区及郊县用车由办公室审批,跨地区用车由办公室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私人特殊情况用车由董事长特批;
4、公司公务车辆由管理人对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持车容车况良好,做到随叫随到及时出车。车辆不用时应停放在指定地点,车钥匙交放指定位置保管。
七、安全行车管理
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的规定,做到中速行车、文明行车、安全行车。用车人员不得指使司机违章行车。凡违章违规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一经查实由驾驶人或用车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此规定自202_年1月1日起执行
河南润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_年12月21日